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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体育工作方针口号

时间:2014-06-01 10:49

新文化运动的口号

新运动的口号是“德先生”赛先生”,即是民主与科学。

1915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导民主和科学,揭开新文化运动的序幕。

蔡元培在学术上实行“兼容并包、百家争鸣”的方针。

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干将。

《新青年》和北大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要阵地。

新文化运动提倡民主和科学,反对专制和愚昧、迷信;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

口号是民主和科学。

以李大钊为代表的先进分子,竭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为新文化运动增添了新的内容。

如何理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宗旨奉献、服务、健康、快乐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以用为本、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秉承“奉献、服务、健康、快乐”的宗旨,传承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理念,健全和完善组织服务体系,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形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体制和机制,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为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发挥重要作用。

团的口号

主义青年团章程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

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配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

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全团要用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

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

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

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年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输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

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团的县级以上呼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

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的人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

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装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军队和武装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

具有相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

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

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

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

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养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史

一、发展模式的不断转换  综观百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其发展模式的转换大致可分为七个时期。

  第一时期(1862年至1894年)。

甲午战争以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处于酝酿时期。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批培养外语人才和军事技术人才的专门学校。

它们不同于传统封建教育机构,不是培养作为各级封建官吏的“治才”,而是培养通晓各国语言和技术(特别是军事技术)的所谓“艺才”。

最典型的代表即是1862年成立的京师同文馆和1867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

至1894年前后,我国共创办了30所左右的此类学堂。

这些学堂毫无例外地都是在外来因素的诱发下创办的。

所谓外来因素的诱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它们是清政府在外力胁迫下应急反应的产物,是为了培养应付西方殖民主义者侵略所急需的人才而开办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些学堂都标榜以西方为榜样,然而,在具体的学习目标上,却并不明确,笼而统之地把西方称之为“泰西”。

从时人留下的大量文献分析,所谓“泰西”,包括了英、法、德、美等国。

可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西方”是一种泛称,还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模仿对象。

  第二个时期(1895年至1911年)。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

1895、1896和1898年分别成立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一般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大学的雏型。

20世纪初,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具有近代意义的全国性学制——《癸卯学制》。

直到辛亥革命前的十多年时间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无论是理论层面、制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弥漫着一种浓厚的“以日为师”的氛围。

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的第一份章程就是由梁启超“略取日本学规,参以本国情形草定规则八十余条”[1],即主要是参照日本东京大学的规程制定的。

《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也几乎与日本学制中的相关规定一致。

与前一个时期相比,学习的目标由泛化而集中,“泰西”一词被一个具体的国家——日本所取代,价值取向明确而单一。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是以日本为模式的。

  第三个时期(1912年至1927年)。

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1912年至1927年的十几年间,可以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多元化时期。

民国初年在蔡元培主持下所进行的教育改革形成的新学制《壬子癸丑学制》,对清末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关高等教育的内容作了相应的改革。

其间,教育部还陆续公布了《大学令》、《大学规程》、《专门学校令》、《公立、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和《高等师范学校规程》等一系列有关高等教育的法规法令。

众所周知,作为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总设计师,蔡元培非常关心高等教育,《大学令》就是由他亲手制定的。

他多次谈到,《大学令》中许多内容是“仿德国制”,“仿德国大学制”[2]。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 借鉴德国高等教育是蔡元培多年的宿愿。

但是,从实践的层面考察,蔡元培的理想并未实现。

摆脱日本单一模式束缚的努力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学设评议会、教授会的条文列入了《大学令》,但在当时的高等学校中并未实行。

直到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之后,他的高等教育的理念——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才部分地在他所主持的北京大学付诸实施。

  就在蔡元培以德国高等教育为模式对北京大学进行深刻改造的同时,另一所国立大学——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南大学迅速崛起。

留美归教育博士郭秉文主持下的东南大学以美国大学为榜样,延揽一批留美学生到校任教,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为一体,从管理体制、系科设置、课程内容以至经费筹措等,全面学习、借鉴美国高等教育。

至20年代中期,东南大学声誉日隆,影响日广,成为与北京大学南北呼应、交相辉映的中国高等教育的又一重镇。

  第四个时期(1927年至1949年)。

在此22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主旋律是,在融合美国和欧洲各国特点的进程中,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如果说20年代后期曾经是美国高等教育影响最盛的时期,从对地方分权制的教育体制的模仿,到大学实行选科制、学分制,以至于大学各专业缺乏明确的课程标准等等都显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强大影响;那么,进入30年代,则表现出一种比较主动地吸收和借鉴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倾向。

如在高中毕业生中实行会考制度,以整齐大学生的入学程度;教育部制订并实行有关大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法令;强调大学毕业考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吸收了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具体做法。

但是,这一时期从总体上讲是以美国模式为基本走向。

其间,有一个短暂的插曲,即1927年至1929年期间实行的大学区制。

实行“大学区制”用蔡元培的话来说是“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3]。

众所周知,大学院制试行不及两年就无疾而终, 对全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影响并不大,就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而言,可算作是一个小小的插曲。

  第五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几乎重复了半个世纪以前走过的路径,即学习、借鉴的目标单一而集中,那就是以苏联为榜样。

1949年至1959年的10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共聘请苏联专家861人,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专家在高等教育部担任顾问。

在这些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对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调整,专家的工作也包括编写教材、培养研究生和培训教师,甚至渗透到学生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室和资料室建设等具体工作领域。

与此同时,政府通过对私立学校的接办改造、教会学校的取缔和院系调整等重大措施,初步完成了对1949年以前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格局的改造,新的以苏联为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形成并确立。

  第六个时期(1958年至1977年)。

摒弃“模式”,复归“传统”。

1957年以后,由于中苏关系的恶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渐走上了一条摒弃一切外国“模式”,复归“传统”的道路。

所谓复归“传统”,是指力图用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在延安等根据地举办高等教育的经验、办法来指导高等教育改革。

所谓摒弃“模式”,就是在“独立自主”的旗帜下,拒绝接受来自国外的任何“模式”。

20年间,经历了1958年至1960年的“教育大革命”所带来的高等教育的“大跃进”。

之后是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而进行的高等教育的大调整。

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完全是关起门来革教育和文化的命,在经历了高等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之后,力图清除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的目的似乎已经达到,但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第七个时期(1978年以后)。

博采各国之所长,高等教育要面向世界。

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

在经历了闭关锁国20年所带来的种种灾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中国的高等教育重新走向世界。

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法规,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加快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

明确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大学。

这样的大学,应该是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应该是认识未知世界、探求客观真理、为人类解决面临的重大课题提供科学依据的前沿,应该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力量,应该是民族优秀文化与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交流借鉴的桥梁。

”[4] 尽管中国的高等教育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艰苦探索之后,深固拒闭、盲目排外不可取,单一的价值取向不足取,正在成为政府和知识界的共识。

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而又广泛吸收各国之长的高等教育的发展道路,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通过上面简略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在短短的一个世纪里,中国高等教育在发展模式的选择上经历了那么多次的转换,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考察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归根到底这是受近代中国急剧变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所制约。

如果我们把一个世纪作为一个历史过程考察,又会发现,百年间,我们在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选择上似乎走了一个大圆圈:被迫开放(无意识的泛化)——单一的价值取向——多元化的努力——单一的价值取向——封闭——主动开放(在世界范围内博采众长)。

历史证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关起门来搞自己的高等教育,拒绝借鉴任何先进国家的经验,无论是在“天朝大国”的迷梦中还是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都是一条自我封闭、作茧自缚的死胡同;囿于某种政治环境,价值取向单一,同样不是发展的最好选择。

这是因为,高等教育作为人类所创造的知识文化的重要传播场所,作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

高等教育的发展,既要受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国情所制约,也要受高等教育本身发展规律的制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一个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转换就是在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这一对矛盾的过程中艰难推进的。

不能以强调本国情形的特殊性为由而拒绝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不能以标榜追赶世界潮流为借口而置本国国情于不顾,这是我们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所应深刻记取的经验教训。

  二、传统与移植  1894年至1911年的十几年间,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期。

19世纪最后几年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南洋公学和京师大学堂,如前所述是近代大学的雏型。

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中有《奏定大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

在这些章程中,关于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有了新的表述: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

…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

”通儒院(即研究生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6] 从前一个时期的培养“艺才”、“专才”,到这一时期的提出“通才”,从字面上看,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人才观。

因为中国的传统教育也强调“通才”,即所谓“一物不知,儒者之耻”。

但是,这里的“通才”是以掌握“各项学术艺能”为前提的,不仅与封建教育的理想人格“通才”在内涵上有所不同,而且,这种目标提出的本身也提升了“艺才”与“专才”的地位。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较之前一时期,较多地接纳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理念。

当然,这种“通才”仍必须“谨遵谕旨”,“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在这里,中国传统高等教育的影响依然十分强大。

这是因为,虽然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但是,科举制度赐予出身的陋习仍然保留下来,秀才、举人、进士的头衔还十分具有吸引力。

当然更重要的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政治框架还在起着支撑作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变革终究需要以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变革为前提。

与此相适应,在这十几年间,高等教育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最明显的表征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被大量引进高等教育的课堂,政治学、法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被作为大学或高等学堂的教学内容,通过日本引进或翻译的西方教科书大量出版。

学术界往往把这一时期看作是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方面移植西方的第一个高潮。

与此同时,在传统高等教育中特别受到重视的儒家典籍“经学”的研习,也被保存下来,京师大学堂有经学科之设,而且置于各学科之首。

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领域,传统与移植之间的冲突、矛盾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都非常激烈。

  民国初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从根本上否定了“中体西用”这一直接支配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文化观念,提出要用“民主共和”和“科学民主”的精神来改造中国传统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也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进一步发展演变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12 年至1949年的近40年间,民国政府和后来的国民政府制定颁布过几部重要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法令、规程。

就培养目标而言,从法律条文上看,最大的变化在于取消了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政治方向。

1912年的《专门学校令》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

同年颁布的《大学令》规定,“大学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需要为宗旨。

”在这里强调的是高深学术,是培养“硕学闳才”和“专门人才”。

高等教育领域中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区分标准是“学”与“术”,前者重在学术研究,后者重在应用技术。

政治上、思想上的种种限制与要求,即所谓“忠君”、“尊孔”,在培养目标中被取消了。

特别在民国前期,由于蔡元培的努力和他的广泛的社会影响,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得以在教育理念上有了一次大的飞跃。

正如有些研究者所指出的:“只有在这一时期,中国才真正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力和学术自由精神的现代大学。

”[7] 西方高等教育理念的核心即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观念,通过蔡元培的理论倡导和身体力行第一次较全面地被国人所认识和接受。

蔡元培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他所反复强调的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他对大学功能的理解与认识,即所谓“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等等,使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对西方的移植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通过蔡元培在北京大学的努力,使中国高等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上,从根本上动摇了以培养“内圣外王”的“贤士”、“君子”、“循吏”为目标的主流传统。

在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蔡元培在宣传、倡导西方大学理念的同时,也充分利用了中国封建社会高等教育的非主流传统,即张扬古代书院浓厚的学术氛围、师生间砥砺德行互相切磋的融洽之情以及相对的独立地位,等等。

1922年,等人“鉴于现在教育制度之缺失,采取古代书院与现代学校二者之长,取自动的方法,研究各种学术,以期发明真理,造就人才”[8],在湖南创办自修大学。

蔡元培闻讯后,高兴地写下了《湖南自修大学介绍与说明》一文为之鼓吹:“合吾国书院与西洋研究所之长而活用之,其诸可以为各省新设大学之模范者与

”[9] 对西方大学理念的移植与中国高等教育主流传统和非主流传统的排斥、融合,在“五四”新文化时期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颁布了《大学组织法》和《专科学校组织法》。

其中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分别为“大学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专科学校应遵照……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教授应用科学养成技术人才。

”在20年之后的1948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关于培养目标的表述,与20年前几乎完全一致。

上述情况说明,在1912年至1949的近40年间,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研究高深学术的学者和研习应用科学的技术人才这条主线一直贯穿其间。

  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民国时期与清末比较,最大的变化是废除了反映封建传统文化的科目,增加了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大量新学科,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如此,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更是如此。

据统计,民国初年《大学规程》中所开列的课程科目总数比清末《癸卯学制》所规定的多300多门;专科学校课程也比清末相应学堂科目增加了1-2倍。

蔡元培主持下的北京大学20年代开设的课程中,有许多在欧美各著名大学中也是刚刚起步。

在课程体系方面的另一显著变化是,从参照日本到直接借鉴西方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

许多大学和专科学校的教材直接用西方大学的原版教材。

似乎可以认为,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对西方高等教育的移植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出现了第二个高潮。

直到30年代后期才陆续开始有中国学者自己编著的教材被冠以“大学丛书”的字样在各大学和专科学校采用,而且仍主要限于人文社科类学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明确表述,最早见之于政府法规文献的是1950年7 月政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的成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建设人才。

”[10]在这里,除去头、尾两处有关政治方向的要求之外,核心内容是“培养具有高级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和技术成就的建设人才”。

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相比较,政治上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这是十分自然的;应该说,作为高等教育的特点还是体现出来了,“高级建设人才”的提法也可以说涵盖了学术人才与专门技术人才。

当然,由于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所谓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等等,在刚刚取得政权的社会条件下,是不会受到关注的。

相反,对大学中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很快就提上议事日程。

在课程体系方面,特别强调了废除国民党政府开设的政治教育课程,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著作为基础的新的课程体系。

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则是全面地照搬苏联的课程体系。

1955年有个统计,当时的浙江师范大学开设的153门课程中,有41门是以直接从苏联翻译过来的教科书为基础而设立的,另有79门课程所用教材是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11]。

可以说,在这一历史时期,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移植在课程体系方面出现了第三个新高潮。

  在1956至1957年间,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出现了一股追求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风潮。

知识分子们响应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号召,对于机械地照搬苏联模式,大学中专业设置过窄、高等教育中忽视社会科学以及把马列主义奉为教条等现象提出了激烈的批评。

著名代表是北京大学的马寅初。

这可以看作是中国高等教育非主流传统与移植而来的苏联高等教育模式(高度集中统一)的一次顽强对抗。

众所周知,这次风潮的结果是以“反右斗争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著名讲话中,提出了指导中国近30年的教育方针,即“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把的讲话用政府法律的形式作了肯定:“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

为了实现这个方针,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

”[12]从此,这个方针成了中国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大、中、小学的办学宗旨。

  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颁布,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

”[13]可以说,这是近代以来关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字数最多的一次表述。

应该说,较之1957年的论述和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中的规定,培养目标更明确,对专业有一定的要求。

考虑到20世纪60年代中国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这已是一个很大的转变。

而且,也确实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种状况没有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愈演愈烈,直至“文革”十年,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

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触及灵魂、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变成了短训班。

  1957至1977年的20年间,中国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理念等方面所发生的变化, 同样可以从移植与传统的冲突中得到解释。

如果说1949至1956年的全盘苏化期间,我们所提出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仍然强调的是学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是对民国以来形成的主线的继续,体现的是外来因素的移植,同时融合了传统的影响(政治方向、政治要求);那么,后20年间则是传统对移植的激烈反抗并战胜之。

在这里,所谓传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中国传统高等教育所积淀而成的根深蒂固的重视伦理道德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的主流传统;二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在培养干部队伍中所形成的理念和方法。

20年间,特殊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使中国的高等教育关闭了与世界交往的大门,为传统的复归和高扬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气候。

1978年4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否定和抛弃了“文革”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教育目的,将现代化的实现确立为教育的主要目标。

同年10月,教育部对1961年颁布的《高教六十条》略作修改,印发全国高校组织讨论,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完全是原来的表述。

尽管如此,至少说明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注重专业知识的问题已被提到议事日程之上。

1980年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对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毕业生和科研人员经过严格考核,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

1985年5月, 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重大任务。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如此明确地把高等教育的任务归结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

这次会议的另一项与高等教育理念有关的重大决定是,明确提出要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的过多的管理体制”,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14]尽管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高等学校所获得的自主权远未达到文件中所给予的自由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说,《决定》给予了我国高等学校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主权。

此外,《决定》还强调高等学校是教学、科研中心,而不是像苏联模式那样,要么负责教学,要么负责专业培训;强调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制度,强调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改变专业过窄的状况,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等,努力借鉴和移植先进国家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进入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94年7月,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在国家科学技术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施“211”工程,面向21世纪, 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

1998年8月,全国人大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等学校应当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突出强调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办学自主权。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年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它全面肯定了改革开放20年来我们在高等教育办学理念、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方面所取得的共识。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要求的不断高涨,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理念正在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并转化为政府的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向社会精英阶层的传统正在成为历史。

可以说,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的曲折之后,终于有了明确的、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同步的理念、目标与方向。

体育的政治意义

体育与政治存在什么样的联系,怎样看待这种联系,体育与政治关系的如何,这些都是体育学、政治学必须研究与回答的重要问题。

20世纪50年代以来,各国的体育社会学、体育理论和其他领域的学者站在不同的立场,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体育与政治的关系,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本文就体育与政治关系作一简要评述,以期对进一步研究体育与政治的关系有所帮助。

1 体育与政治的关系及其表现1·1 体育与政治之间是否存在联系20世纪50~70年代,对于体育与政治之间是否存在联系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体育与政治密切相关。

1954年前苏联专家凯里舍夫[1]在我国提出了“体育的阶级性、历史性”、“体育的发展是和社会的发展并进的,并且在阶级社会里永远有阶级性”的观点。

60年代,我国学者提出“体育是文化教育的一部分,是和各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一部分。

”[2]“体育是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

”[3]70年代前苏联学者进一步明确指出:“体育包含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思想斗争。

它不可能独立于政治范畴之外。

”[4]另一种观点认为体育与政治无关。

20世纪50~60年代西方一些体育社会学者、政治家坚持体育与政治无关,提出“体育超政治”“体育的非政治性”[5]“当你跨过体育的门槛时,就把政治弃在门外。

”[2]“运动是目的本身。

”[4]体育是“自由的”“自我的”的活动,否认体育与政治之间的联系。

20世纪70~80年代以来,西方体育社会学者面临体育与政治紧密联系的种种现实,开始出现放弃体育与政治无关观念的趋势,有学者明确提出“体育是政治的一部分,而体育政治则是体育的组成部分。

”[5]他们试图用体育来论证“成就社会”理论的正确性,即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优越性。

1980年美国《体育教师》载文指出:“奥林匹克运动会过去现在和将来,一向是为了政治的,而政治与国际体育彼此之间是不可分割的。

”[4]为此,有些学者提出探讨政治与体育问题是体育社会学的中心任务。

1·2 体育与政治的关系大部分学者认为是互动关系。

如美国体育社会学家洛伊和凯尼思[6]认为,“体育运动与政治的关系是系统互动关系,即体育运动与政治这两个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我国学者周西宽等[7]指出:“体育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独立的发展轨迹,有自身的发展规律。

但体育的历史表明体育和人类其它活动一样,从来就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它的发展是受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所制约的,并在同各种社会的相互影响中体现其规律。

从体育与政治的关系看,政治对体育的影响是同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这种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

同时,体育也通过自己的特殊作用积极为一定的社会及政治服务。

”1·3 政治对体育的制约与影响我国学者认为政治对体育的制约表现在两个方面———掌握体育的领导权和制约体育的性质。

滕子敬等[8]指出政治对体育的制约与影响主要表现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哪一个阶级在政治上掌握了政权,同时,也就必然的要求掌握体育的领导权,并按照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来制定体育的方针、政策、制度,确定体育的目的和任务,相应地建立起体育的组织领导机构,使体育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

”曹守讠禾[9]认为,政治“影响着体育运动的性质及发展方向,这主要反映在社会的政治制度、国家的政策法令、统治阶级的习惯爱好等对体育的影响。

”周西宽等[7]认为“政治的需要可制约着体育的目的性质。

政治制度制约体育的发展。

”国外有学者认为政治对体育的制约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干预,将体育作为政治宣传的手段;恢复和断绝国际交往的手段;提高民族自信心,提高民族精神的手段。

二是间接干预,将体育作为社会化的手段;社会安全阀的手段;特定的社会群体作为社会运动的手段。

”[10]1·4 体育对政治的反作用体育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不仅受到政治的制约,同时它作为相对独立的,有重大影响的社会活动对政治也具重要的反作用。

周西宽等[7]从宏观的角度阐述了体育对政治的作用包括“改善和促进国家间的关系,增进友谊;提高国家地位,显示国家制度优越性;提高民族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国家需要人才,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与上层建筑的诸意识形态交互影响。

”唐宏贵[11]从微观与宏观两层次分析了体育对政治的作用,“从微观上说,人们追求增强体质,休闲娱乐,精神欢悦的同时,也在实现着对身心发展的憧憬,对人生价值和理想的追求,对人生目标的奋斗,一句话即谋求个体的社会化。

从宏观方面来说,政治通过自身的作用‘场’,运用体育活动这一特殊的手段,调节着人们的社会道德和行为,改变着人们的社会观念,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使社会安定和谐地向前发展。

”潘绍伟等[12]从政治学角度提出体育对政治一体化的作用,“通过体育促进个体社会化,实现政治社会化,灌输一定的政治价值观,培养与现存政治制度相一致的观念和规范;通过共同参加体育活动,增加不同阶层人群的交流和沟通,为领导人寻找塑造良好形象的机会,促进垂直的政治一体化;通过体育提供合理、有节制的排除社会挫折的渠道,发挥社会安全阀门的作用;通过体育运动中的运动员形象的确立与现代政治一致的思想模式;以体育竞赛为交流的最佳媒体,促进民族和解、统一、团结的进程的水平政治一体化;通过体育象征性地体现国家形象,产生强烈的共鸣和共存感,促进国内政治一体化。

”国际体育史委员会秘书长拉·英·斯卓姆[13]指出:“体育在政治领域的重要意义,已经不仅表现在一个国家之内,而且也表现在国家间相互交往上。

体育可以在国家政治制度中用来实现政治的社会化,就像在国际舞台上所起的作用一样。

”美国学者贝内特等[14]通过大量的比较研究后指出:“虽然,运动在自身的表达方式上是政治上的中立,没有明显可见的政治外表。

然而,竞技的结果和成就却能被政治来解释和涂上政治色彩;运动在许多方面使自己在这复杂的社会中成为一种社会力量;体育是政治社会化手段;体育运动可以促进政治一体化;体育运动是向青年和人们灌输政治哲学的工具;体育运动可以用来反映民族形象、增加民族的活力;运动员能充当国际友善的外交政治家。

”美国有体育社会学者从社会学的角度指出体育对政治的作用“体育运动可以作为一种安全阀为观众和参加者服务,它可以按社会可以接受的方式消除多余的能量、紧张和敌对情绪;体育可以作为一种角色样板,通过各个社会成员的竞争,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和智力品质;体育是一种世俗性的类宗教机构,它使用礼仪和庆典去增强社会的价值,并由此将人们的行为规范到习惯所要求的方向。

”[15]美国洛伊和凯尼思[6]认为:“运动员在国际体育竞赛中赢得奖牌或冠军可以象征地体现国力的水平,从而增强国际声望和威信;体育运动的胜利可以提高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加强国家的一体化,巩固现政权的统治;利用体育运动促进军事训练;为政府任公职者或寻求执政的人提供露面的机会,以便提高其威望和宣传其政治观点,塑造国家精诚团结的形象,或宣扬一种政治意识等。

”由此,他们得出的国家政府在体育运动中获得的政治利益,常常超过在其它领域所获得的政治利益的结论还是很值得探讨的。

2 当代体育与政治密切联系的原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体育与政治两种社会文化的联系更为紧密,作用更加显明。

2·1 体育本身的发展张岩[16]认为:“体育与政治关系密切化是一定历史阶段的趋势;是体育在现代社会中巨大作用增加的表现。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体育逐渐成为结构复杂、功能多样的系统,体育运动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作用空前增加。

竞技运动竞争的激烈化、国际化、高水平化,国家间竞技运动的激烈对抗使体育运动的政治功能增强了,使得许多国家的政府和领导人重视体育运动,把它作为维护国家声望,增强民族凝聚力,达到各种政治目的的手段。

”2·2 军事与体育的联系李晓军[17]指出:“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强化了体育促进身体素质的功能,这是强调军事准备和战争的结果。

此外,随着交通和通讯技术的巨大改进,国家间的竞赛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体育与政治结合的程度与日俱进。

在所谓‘冷战’时期,在一定意义上讲,运动成了没有军事装备的战争,出现了体育运动与政治一体化的现象。

”2·3 体育运动发展的主客观影响唐宏贵[11]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其原因,“体育与政治一体化,是体育运动内在规律的表现,体育与政治的融合,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①体育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体育与政治一体化的客观必然性。

用社会基本矛盾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的观点来观察体育,在体育领域,确有一部分内容是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

比如体育的理论观点、政治观念、目的任务、方针政策等。

②人们对体育认识的深化,决定体育与政治一体化的实际可能性。

用当代生物心理社会体育观观察体育与政治之间的矛盾运动,就会发现,政治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和干预体育,体育也决不脱离为政治服务的轨迹。

”2·4 体育政治化王沪宁[18]以政治学者特有的眼光指出时代的政治化是主要原因,“人们把体育与政治联系在一起可能有某种‘内在的必然性’。

国与国之间一直存在政治竞争,美苏之间就是例证,政治竞争导致了体育场成为美苏两国争夺的对象。

这说明政治竞争同样不肯放过体育这块显示力量的领域。

因为当今时代是政治化的时代,运动竞争很好地体现了政治竞争的风格,当然还有经济、军事等。

所以体育领域被政治化,是和我们这一时代政治发展的基本精神一致的”。

另一位学者吴亮[19]则观点与此接近:“体育的政治化与本身机构的政治化有关系,不能完全要求体委不受政治的影响,它的从属性是很清楚的。

体育在社会环境中存在,不能不带有政治色彩。

”2·5 国际政治斗争国外一些学者从国际政治中寻找答案:“由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的形成,促使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与资本主义思想意识间的激烈竞争。

这种竞争自然而然地也带到体育运动之中,人们企图通过体育竞赛的运动员的表现,达到证明某种思想意识形态更先进的目的;由于国家政府不断地干预体育的组织和管理,因而体育运动的决策过程日益政治化,由于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的成功,象征性地代表着国家的力量和实力,因此政府不得不利用体育运动谋求达到某种政治目的。

”[6]2·6 体育与道德相联系英国学者阿斯平[20]从分析大量的体育与道德标准联系的现象中找原因,“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政治信仰与体育认识之间有着必不可少的联系;断言不存在这联系主张的人确实已经具有一定的政治背景了。

某种体育运动具有的重要性与个人、社会团体和国家对该运动所花费的大量金钱、时间和精力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格言的真实性:我们对体育的探讨乃是我们对优先的政治价值和社会价值看法的反映。

”“事实证明了冯·克劳斯威茨的名言,体育是另一种方式表现的政治实践。

”3 体育与政治关系密切化的利与弊3·1 体育与政治关系密切化是一把双刃利剑李晓军[19]认为:“当代世界,国家利用体育的某种特性达到其政治的目的;体育则借助政治达到其自身发展的目的,两者因果循环,其效应遂从‘复利法则’不断累聚。

”“体育与政治一体化是一柄双刃利剑,它一方面积极地开拓着体育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又阻碍着体育自身的发展。

”“体育与政治一体化对体育发展的促进作用表现在:促使各国政府增加对体育的投资,推动了体育运动的国际化,激励了国民参加体育运动的热情。

”其不利影响是“淡化了体育的固有特征。

以改善人类自身的机能和形态为目的,这是体育的第一性特征。

而为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服务的特征是派生的,第二性的。

体育与政治一体化的激烈演进,淡化了体育的固有特征,是造成人们偏执体育观的根源,形成了偏执的体育观,即以片面强调竞技运动的特征的小体育观和片面夸大体育在显示国家民族和社会制度优越性方面的作用,把体育同‘国力’‘国运’混合在一起的狭隘民族主义体育观,引起国际体坛丑闻和暴力事件层出不穷,造成运动员的片面发展,普遍效尤体育超经济发展的模式。

”3·2 体育与政治关系密切化利大于弊毕世明[21]认为:“100年来,体育与政治关系越来越密切这一社会现象,基本上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是前进而不是后退。

”主要理由是“第一,体育与政治关系越来越密切的100年正是全世界体育大发展的100年……近百年来世界体育在发展的原因较多,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人民群众的各种有关组织,不仅从发展身体方面来理解体育的重要性,而且也认识到发展体育可以给自己带来政治上的利益,从而更加重视体育,采取多种措施推动体育的发展。

第二,近百年来体育与政治关系越来越密切这种社会现象是人们对体育与政治关系有了进一步认识的结果,现今全世界大多数人们都接受了‘体育为政治服务’这一人类共同的思想财富,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这样的社会现象当然是前进而不是后退,是积极而不是消极的。

”当然,两者紧密结合也产生了一些消极作用:“第一,新兴的、进步的政治努力能够利用体育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务,没落的、倒退的政治势力也这样做,这就产生了消极作用。

第二,新兴的、进步的政治势力使体育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务,也有犯‘过头’错误的时候,‘过头’了也会产生消极作用。

所以说“既有利又有弊,但利大于弊。

”3·3 体育与政治关系密切化的利与弊要作具体分析张岩[16]指出:“体育与政治关系密切化这一社会现象的出现和这一现象的具体后果是不同的。

从总体看,体育与政治联系的密切化是社会整体性增强的表现,是体育运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的结果,但是各国体育为政治服务的后果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则应作具体的分析”。

即具体分析“政治的性质,即这一国家的政治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如果其政治是进步的,那么体育为之服务所起的作用也是进步的、积极的,如果政治是反动的,则体育为之服务带来的政治后果也是消极的;政治目的确定,即使一国的社会政治制度是进步的,但一定时期内确定的政治目标是错误的(即犯了错误),体育为错误的政治目标服务,其社会后果不但在政治上是消极的,对体育的发展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体育与政治联系为政治服务的方式和方法,如果体育为政治服务的方式和方法是正确的,那么其社会后果,无论对政治和体育都是积极的、有利的。

反之,如果二者联系的方式和服务的方式不当, 则可能带来不利的后果。

”4 如何正确处理体育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政治学者王沪宁[18]提出处理体育与政治关系的基本观点是“人为地夸大体育的政治功能对体育的发展是不利的。

另外,需要指出不能绝对地看问题,就是期望体育完全非政治化,这也不可能。

”“我们不能光谈体育非政治化,具体应看它对社会发展,对人类发展是否有利。

”相近的观点是“不是从体育中取消政治,也不是从政治方面‘净化’体育,而是应当把体育从反人民的,反动的政治方面解放出来,以有助于社会的进步。

”[4]对于两者关系处理有3种意见。

4·1 认清体育与政治的联系与区别,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张岩[16]认为,正确处理体育与政治关系要注意4个方面:“第一,体育的发展是受政治制约的。

但是,也不能把体育与政治混合,不可把体育总是与政治问题搅在一起,要分清什么是政治问题,什么是体育问题。

政治问题要按政治规律办事,体育问题按体育规律办事。

第二,体育是具有多功能的复杂结构。

应当重视并注意发挥体育的政治功能,但不能片面地强调体育的政治功能,忽视或贬低体育的其它功能,否则就会违背体育自身的规律而畸形发展。

第三,要寻求体育为政治的恰当方式的方法,使体育与政治的联系从刚性联系转变为柔性联系。

第四,鉴于过去提‘体育为政治服务’所产生消极作用,依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精神,今后不宜再提‘体育为政治服务’的口号。

”4·2 处理体育与政治关系要兴利除弊李晓军[17]指出:“清醒地认识体育的本质,正确地理解体育与政治的关系,适当地发挥体育的政治功利;全面了解体育与政治一体化的利弊得失,在体育的政治使用时,将其阻碍体育的反向作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4·3 要淡化体育的政治倾向金大陆认为:“体育政治化问题,长期以来体育归结为国家政治范畴,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征决定了的。

另外,政治家为了政治活动的需要,利用各种手段是不可避免的。

当今世界奥林匹克运动的社会化,政治干预普遍存在,但从本质上讲,体育是最大的不政治,原因是体育的非意识形态化;体育有自身独特的‘法’,独特的规则;它的符号系统是世界共通的。

所以要淡化体育的国家政治倾向,强调非政治的一面,即强调它的文化、教育、娱乐、审美的一面。

”5 体育与政治关系的发展前景5·1 体育与政治的联系会出现淡化的趋势张岩[16]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平与发展已代替革命和战争,成为时代的主题,全人类有了共同的利益。

为了各国人民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需要各国政府和人民通力合作。

‘全球一村’、‘一球两制’、‘竞争共处’、‘竞争合作’的国际政治新格局正在形成。

在政治经济存在多极的情况下,由于意识形态、社会制度不同而引起的纷争和冲突将逐渐得到控制。

在新的时代和新的形势下,体育作为和平、友谊、交往的手段将会更加重要,体育与政治的联系将会出现新的形式和特点。

二者的联系会表现出淡化的趋势。

”5·2 体育与政治的联系会进一步加强美国学者古德哈特和查特弗[14]指出:“对运动正在滋长的热情可以从现代社会所造成的不充实感和人的情感所受压抑的报道中看出,因为亿万人不是完全浸在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的团体里,他们是如此热心地把自己确定为一些运动方式的参加者。

因为工作的满足感减少了,在一个无定格的核心组织里,欺骗的情感仍旧被神父传播。

由于流行的兴趣继续提高,热心的运动观众领域必定扩大。

运动也将进一步与政治,与外交纠缠在一起,并且政府也将更加热心和熟练地掌握这个武器。

”5·3 体育与政治的联系会继续存在王沪宁[18]指出:“体育政治化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一个国家来说,这同种种矛盾、种种冲突有关,从国际舞台来看,这同各国间的政治较量有关。

如果说国际形势缓和了,各国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的交流空前地发展起来,人们在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的气氛中达到一种新境界,人们相互间的文化交融,也使大家觉得生活在一个更大的、共同的社会环境中是适宜的,到那时候,政治上的竞争可能要淡化,体育偏离奥林匹克精神的现象也可能消失。

至于现在,体育政治化是必然的,这也是我一再强调的观点。

”美国学者考德威尔·库克等[20]从人类学的观点指出:“竞技是一种严肃的事业。

因此,那些主张把体育与政治分离,并且认为必须分离的人正在严重的错觉指导下进行探索,而且正在制造根本性的概念错误。

他们所做的一切,充其量不过是其为一个理想的世界呐喊,表明期望和要求。

这只是他们所理想的世界。

从逻辑学的观点看,认为胜利在道德上和政治上是无关紧要的,这只是追求一种幻想而已。

”加拿大训练协会主席杰弗里·高恩[11]在对2000年世界体育运动发展趋势的预测中明确反映出:“尽管有反对意见,政治和政府参与体育运动的现象将继续存在下去。

”在当代和不久的将来,脱离政治的所谓“纯体育”是不可能出现的。

6 结语(1)体育与政治的关系是涉及到体育发展性质和方向,以及政治发展的重要问题,亟待广大体育学者、政治学者进行深入的研究,作出有说服力的解答。

为了理清两者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体育与政治相互联系的逻辑系统。

(2)为了更深刻、全面地认识体育与政治之间的系统互动关系,有待进行揭示两者相互作用的机制与原理的研究。

(3)为了进一步认清当代体育与政治之间的系统互动关系,必须进一步探索两者关系密切化的深层政治、社会、体育原因。

(4)对于体育与政治关系密切化,尤其是体育的政治利用的利与弊,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应该是看两者的联系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正义伸张。

从这一意义讲,政治利益高于体育利益是历史的必然。

(下转第16页) (上接第13页)(5)面对国际政治格局的新变化,各国政治的多元化,人类社会的政治化,体育的大众化和国际化,体育与政治的系统互动现象必将会继续存在下去。

运动会入场式方队解说词

运动会入场式班级解说词401:瞧

迎面走来的正是401班的运动健儿们,看他们坚定的步伐,无不显示出他们必胜的决心;看他们飒爽的英姿,无不展现出他们不灭的斗志。

“更高,更快,更远”是他们的目标。

他们要把自己当作体育健儿的代表,要用自己的拼搏去诠释时代的。

他们说:“也许昨天是属于你的,但今天的主角一定少不了我

”听,他们嘹亮的口号,不就是他们向胜利发出的最强有力的呐喊吗

让我们一起祝愿401班取得优异的比赛成绩吧

402:402班,一个朴实可爱的班级,一个团结向上的班级,一个自强弘毅的班级。

在这个大家庭里,跳动着59颗不甘平庸的心。

我们同欢乐、我们共追求,我们驰聘赛场、挥洒豪迈,让我们的热血无悔地沸腾吧

胜利,将与我们402班同在

口号:放马金鞍,402班,锐不可挡,尽在我班。

403:是雄鹰,就该搏击长空;是蛟龙,就能畅游四海;勇敢者,就应奔跑在运动场上,挥洒汗水。

曾经的荣誉已成历史,明天的荣耀我们一起创造。

也许上届运动会是属于你们的,但今天的主角一定少不了我们。

我们坚信,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我们403班不畏艰难险阻,延续我们拔河比赛的光荣,一定能创造骄人的成绩。

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

口号:艰苦锻炼不落后,争金夺银我争先。

404:口号:青春无极限,终点零距离 飞跃梦想,超越刘翔 顽强拼搏,超越自我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WHERE ANAZING HAPPENDS

[奇迹在此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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