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
司法警察队伍是一个群体,应该看到同一般社会群体相比他们更为先进一点,但也是有层次区分的,不能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来区分。
作为培养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班子过得硬,干警素质高,建设基础牢,完成任务好”的目标,牢记“政治工作就是党的工作”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理论上的灌输,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是政治思想工作的必要手段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条件决定了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对社会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来讲,是一场新的革命。
这场革命涉及社会经济、 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必然影响人们行为规范、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这也给加强法警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
首先需要深入持久地对广大干警进行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干警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改革,并在改革过程中毫不动摇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其次,每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不可避免的要触及某些干警个人及其家人的利益,给他们带来一些困惑、疑虑和心理上的不适应、不平衡。
法警队伍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干警首先要自觉的学习党和政府的各项改革措施;其次,警队各级组织必须定期组织各类时事政策讲座,保证广大干警在政策的理解,法律法规的掌握上走在一般人民群众的前面。
同时,对于大家思想上的负担,需要依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进行解释,加以解决。
第三,要努力完善教育考核制度,促进学习自觉性和学习效果的提升。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客观上强化了个人利益观念,某些思想基础差,意志薄弱者容易盲目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其次,广大干警大都在执行一线工作,学习时间难保证,学习内容难落实。
解决这方面问题,必须用制度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考勤考绩等方面要求。
通过集中考核和奖励挂钩,做到警钟常鸣、红线常亮、教训常记,实现学有进度、学有广度、学有深度,促进知识结构和思想认识的转变。
二、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是政治思想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因素 政治思想教育的顺利开展必须依靠党支部和党员骨干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警队内部良好的民主建设。
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诸葛亮有句名言“屋漏雨下,止之在上”,形象地说明了各级领导和组织所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
首先,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党员大会和全体警员大会建设成为思想教育的牢固阵地。
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成绩讲实,体会讲深,问题讲透,建议讲好。
要通过这种形式树立和带动风气建设。
杜绝批评自己放空炮、批评同事放哑炮、批评领导放礼炮的风气蔓延。
其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支部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充。
必须坚持“团而不结、争而不斗、和而不同、共同进步:的原则。
支部成员必须胸怀大局、善动脑子,按岗建设、常照镜子,勇于解剖、不捂盖子,勤于创新,善出点子。
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一定要发挥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
支部的作用发挥好了,能力强了,思想教育中的具体问题解决起来就会更加顺利。
第三,要努力建设一支先锋模范作用好的党员队伍。
严格按标准、计划、程序发展党员,严格组织生活,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活力。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基层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在”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党员必须在践行“三个代表”和党员先进性要求,遵守社会主义荣辱观上走在前面。
党员作用强了,作风正了,大家理解和执行各种决定的自觉性将得到提高,很多思想问题就会消失在萌芽当中。
最后,民主集中制是支部生活的组织原则,既包括支部和领导班子内的民主集中,也涵盖了全体干警意志的民主集中。
各项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决定必须做到重大问题以公开求共识,难点问题以公开求突破,一般问题以公开求公平。
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利益不均和抵触情绪,广大干警才能自觉地听从领导,愉快地服从决定,消除思想问题产生的土壤。
三、把握广大干警思想特点,创造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良好基础 掌握干警的思想底数,了解当代青年的思想状况和思想特点,是教育中掌握主动,实践中取得实效的前提,是实现思想工作的目的,完成思想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
首先,利益观念和自我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容易产生急功近利倾向,思想工作必须把关心干警切身利益与帮助其坚定理想信念和增强道德责任感统一起来。
其次,民主意识、自主意识明显增强,但是部分人组织纪律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思想工作必须把发扬民主与强化纪律观念结合起来。
第三,竞争意识和成才欲望明显增强,但是部分同志整体观念和协作精神较弱,思想工作必须把鼓励大家的进取精神与强化集体主义和献身精神结合起来。
最后,交往意识明显增强,但在交往中存在某些功利化、庸俗化倾向,思想工作必须把鼓励支持正当交往与纠正人际关系中的不良倾向统一起来。
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部团结是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 干警内部的团结,就是上下之间、相互之间工作目标、基本利益的一致,思想和行动的同意;同时之间协调和谐,互帮互助,具有很强的凝聚力;无论职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讲理想,讲纪律,在人际关系上避免商品话、庸俗化现象;就是发扬民主,既保持良好的内部关系,又体现时代的精神风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要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坚定政治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人际观。
对世界的看法,对人生的态度,判断问题的价值标准一致了,就有了共同语言,就有了处理相互关系的共同准则,就能做到同心同德。
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没事常往来,有事常商量,难事大家帮。
积极培养思想骨干队伍,发挥群众力量,各级组织要努力创造团结向上和互帮互助的氛围及条件促使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的群众工作,共同发现问题,合力解决问题,有效解决警队工作繁忙,各级领导精力有限带来的不利因素。
上下的尊重是基础,班子的团结是关键。
讲团结,就是要在整体和个人关系上发挥好,务必坚持“六多六少六不”的原则,即: 多商量通气,少主观意气,不专横霸气 多取长补短,少夸夸其谈,不歧视嫌弃 多宽容体谅,少求全责备,不彼此埋怨 多信任支持,少凭空猜疑,不相互刁难 多同甘共苦,少患得患失,不忌能妒贤 多公谦诚信,少偏袒食言,不营私欺哄 五、严格的纪律,完善的制度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落实,法规制度的调节、规范和强制作用已经成为新时期增强政治工作效能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首先,要发挥法规制度的效能,巩固和增强思想教育的效果。
思想教育坚持和提倡的原则应该从法规制度上给与鼓励和支持;思想教育反对的东西,要用法规制度加以严格约束和戒勉。
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管理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上找原因。
既要摒弃“教育无能”的观念,也要纠正“教育万能”的观念,对那些反复抓教育、提要求仍然屡禁不止的问题必须要从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上找到突破口。
其次,领导干部要提高依据法规制度作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力,带头接受法规制度的约束和监督。
制度建设管长远、带根本,要把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政治工作的重要责任和经常性工作,确保政治工作沿着科学化、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最后,政治工作必须在强化广大干警法规制度观念上下功夫。
要善于把讲感情与讲制度结合起来,把依法治警和以情带警结合起来增强经常性思想工作与经常性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能力。
六、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原则 中共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经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概念,并把它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
要鼓励和支持学习成才,为广大干警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专业素质,培养既能执行任务又能建设祖国的人才。
要从制度上保证各类学习活动的经费,努力改善文化装备、设施和环境。
重视和关心干警的根本利益,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并自觉为之奋斗,体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对人们思想行为的驱动作用明显加大,各种物质利益矛盾引发的思想问题比以往更加突出。
只有正确的贯彻物质利益原则,才能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说服力和凝聚力。
要公平合理的分配和调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在思想教育中大力提倡无私奉献精神,在利益分配中使奉献牺牲者多受益。
针对现实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各级领导要坚持“两三百米散散步,两三分钟谈谈心,两三句话暖暖人‘,为思想政治工作做通、做活、做实打下基础。
总之,新的形势对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我们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依据,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在增强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的能力,即必须用发展的观点对待政治思想工作。
必须处理好政治思想工作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关系,在强调先进性的同时,必须十分重视它的群众性,普遍性,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抓政治思想觉悟的提高,也抓文化素质和战斗力的提高,既重视理论的灌输,也重视心理的疏导和教育。
教育中要努力贯彻”讲学习、有文化、讲工作、懂生活,讲原则 重感情、守纪律、做表率“的教育原则和目标。
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充分运用“用理论武装人,用事业凝聚人,用制度规范人,用人格感召人”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这项工作就一定可以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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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写村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决定》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行政执法人员未经考试不得上岗。
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要点十一行政执法人员上岗须通过资格考试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
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要点十二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要点十三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要点十四探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分离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
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要点十五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侦查员案责任制,落实谁案谁负责。
要点十六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强制执行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要点十七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要点十八破除潜规则惩治司法掮客行为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
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点十九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法治专门队伍的通道,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加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
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要点二十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事,防范法律风险。
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
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要点二十一凡重大事项,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向党委报告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点二十二优先提拔依法事能力强的干部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事能力强的干部。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要点二十三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
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
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如何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
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党建各方面力量统一和凝聚到打造“一流党员队伍,一流工作水平,一流工作业绩“的共同发展目标上来,以此来检验地税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围绕“三个一流”,创新工作思路、运行机制和活动载体,严格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阵地规范、活动正常、效果明显”的标准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
1、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打造一流党员队伍。
一是明确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
制订《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若干规定》,对支部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阵地建设提出具体的目标和要求。
建议通过上级部门协调,理顺关系,地税农村分局支部改由县局统一管理,以便全局统一标准,统一考核。
二是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
切实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心党务工作,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具有高度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功底和教育管理能力的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为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基础工程提供组织保障。
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控制工作量,确保党务干部不宜兼职过多,确保主要精力用于党务工作。
三是为每位党员发放《党员一本通》。
《党员一本通》中的内容包括党员基本情况、党费收缴登记、年度考核记录、党员流转情况等,这既是党员身份的证明,也是党费缴纳证和党员活动手册。
“一本通”还对党员参加民主评议情况、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党内生活情况等逐一进行量化,使各基层党组织能够在抓好党员队伍常规性管理的前提下,加强对离退休党员、外出流动党员等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
四是抓好党员的素质教育。
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认真落实党员责任区,针对党员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及时开展谈心活动,并协助做好问题较为突出党员的思想转变工作。
抓好基层一线党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特别是基层党员业务骨干的培训,建设一支精税法、会查账、懂评估、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党员业务骨干队伍。
加强对中层党员管理干部的培训,建设一支综合管理能力强、善于解决税收难点问题的党员管理干部队伍。
加强对高层次、复合型党员专业人才的培训,造就一支紧跟税收发展趋势、熟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拥有先进管理理念的党员税务专家队伍。
力争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思想政治好、工作实绩好、服务基层好、廉洁奉公好、遵纪守法好”的“五好”党员。
五是加强党员监督管理。
从退休党员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征管一线党员干部等地税工作各个层面,聘请党内义务监督员,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完善和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党员与党员之间的监督。
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勤政廉政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党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监督。
建立民主监督制度,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士中聘请部分同志作为监督员,赋予他们参政议政、明查暗访、检查询问的权力,进一步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
2、规范党建制度建设,增强按章办事能力。
坚持按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建立健全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集体领导、“三会一课”、党员学习培训、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话提醒、目标管理责任等制度等。
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强化督查指导,促进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每半年对完成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与干部的实绩考核和提拔使用直接挂起钩来。
真正发挥每个支委包括兼职支委和每个党员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计划、年终总结和反映党员的思想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3、规范党员教育,确保党员教育效果。
一是教育内容突出时代性。
不包罗万象,尽量减少重复,着重突出特色,使教育更系统,更专一。
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主要内容,教育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当前尤其是抓好把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学习,开展“学习十七大、学习新党章”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教育突出针对性。
创新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有针对性的党员教育活动,做到贴近思想、触动心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和效果。
比如在确定党课主题内容之前,授课人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了解和分析每位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存在的思想困惑和心理失衡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选择以工作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以剖析,正确回答和解决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思想困惑和“热、难”问题,使党员每上一次党课就能在思想认识上得到一次提高。
做到分层教育、分类指导。
如:对普遍党员教育更多的侧重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宗旨观念,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
对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主要侧重于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的教育。
三是教育的形式力求多样性。
坚决改变单纯的说教式、封闭式教育为现身说法、图片展览、影视录相、现场参观、读书活动、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等,力求使党员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
大力倡导网络教育形式。
通过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将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使教育活动做到情调高雅、丰富多彩,真正把教育寓于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之中,使受教育者在富有乐趣的文化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陶冶和教育。
4、规范服务内容,全力打造一流服务水平。
制订党建工作服务规范,实现“服务内容系统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要求具体化、服务载体多样化、服务资源社会化、服务信息网络化”的党建工作模式,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转移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上来。
一是为经济发展服务。
党组成员带头加强地税政策调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科学分析预测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地税收入统计报表和专题分析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不断加强税法宣传,整顿税收秩序,狠抓税务公开、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文明创建工作,提高税收环境对生产要素的吸引能力,促进经济和地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党员干部为纳税人服务。
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
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以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考评党员工作实绩和效率的重要标准,把为纳税人服务贯穿于地税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
加强教育培训。
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鼓励党员参加各种专业技术资格或职称考试,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坚持局党组成员与企业挂钩联系制度。
对挂点联系的重点企业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纳税服务,帮助扶持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做优做强。
开展党员“工作先锋岗”、“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严格履行党员服务承诺。
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
推行“绿色通道”服务、温馨提醒服务、查前告知服务。
三是为基层服务。
坚持求真务实,密切联系基层,诚心诚意为基层党组织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上级党组织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实际问题。
5、规范实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促进党内和谐。
按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要求,通过规范实施政治激励、人文关怀、党内帮扶三大工作机制,促进党内和谐,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热情。
一是规范实施政治激励机制。
在强调党员奉献的同时,提高党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实行党员绩效考评,通过开展优秀建议评选、学习体会评选、政治知识竞赛、业务知识竞赛等多项活动实行量化考核。
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在推优选先时优先考虑,为其它党员树立榜样。
二是规范实施人文关怀机制,增强党员的幸福感、归属感。
继续深入开展“党内温情三送”,继续深入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
进一步健全完善遇难送关爱、生日送祝福、生病送问候的经常性关爱机制,认真落实关爱党员的各项要求。
深化党内谈心制度,党组织要做到“四个谈心”:即在思想认识有偏差的时候要谈心,为党员疏通思想,纠正偏差;在工作遭受挫折的时候要谈心,帮助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变压力为动力;在生活遇到困难的时候要谈心,了解党员生活状况,设法解决后顾之忧;在获得荣誉的时候要谈心,告诫保持清醒,做到谦虚谨慎,鼓励再接再厉。
坚持走访慰问老党员制度。
三是规范实施党内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成就感荣誉感。
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职。
根据党员的个性特点、专业特长等,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推行“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在党员中开展争当“五大员”(和谐建设员、政策宣传员、民事调解员、民情信息员、群众服务员)活动,进一步改善党群关系,树立了党员良好形象。
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通过规范实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努力形成党组、党委关心支部、支部关心党员、党员都来关心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局面。
6、规范党建阵地建设,努力实现三化。
一是阵地建设实现规范化。
党员活动室作为党员活动的主阵地,做到规范设置。
二是阵地建设标准化。
基层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十有”标准,建立功能设施齐全的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即有牌子;有党旗、党徽;有制度;有桌椅;有档案柜;有电教设备;有报刊杂志;有台帐;有宣传栏;有专人负责。
三是阵地利用高效化。
做到建、管、用并举,充分发挥党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真正成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的重要场所和党员之家。
如何进一步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各级党政机关是党委、政府的组成部门,其履行职能的情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关党组织的状况。
机关党支部建设是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心和基础,抓好机关党支部建设对于更好地履行党政机关职能、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至关重要。
近些年来,特别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各级党政机关更加重视机关党支部建设,也取得了新的明显进步,但机关党支部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和解决。
一、当前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党支部建设有“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
有些机关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内制度的力度不够,注重形式比较多,讲求实效比较少,存在着制度挂在墙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的问题。
在党支部建设方面追求的是“形式新颖”,不太注重实际内容,各种载体不断翻新,而能够坚持下去的却很少,更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开花结果”上。
第二、党组织生活有“重表象、轻质量”的倾向。
有的支部组织生活重表象,在开处(科)务会时顺便说说党建方面的事,用业务会代替组织生活会。
尤其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够理想,讲成绩多,提问题少,缺少批评,抱着“多种花,少种刺,留着人情好办事”的态度。
自我批评是轻描淡写,泛泛而论,点的问题谁都能对上,批评与不批评没有什么两样。
对支部存在的问题不敢认真开展批评,达不到解决自身问题的目的。
还有些党支部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找几篇报刊、杂志上的文章读一读,党员有没有听进去,听进去多少,效果如何就不管了,把教育活动单纯当成了任务。
第三、党支部工作有“重传统、轻创新”的倾向。
很多党支部活动都是会议式、教育式。
书记讲,党员听;领导部署,党员记。
一些党支部书记缺乏创意,怕动脑筋,怕花时间,党员则感到枯燥乏味。
第四、党支部活动有“重党内、轻党外”的倾向。
一些基层党组织把支部活动空间封闭在支部党员中,缺少与党外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党的建设应该深入到群众中去,联系群众,贴近群众。
不少党支部却没有意识到:把非党员吸引到党支部活动中来,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是我们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方法。
开展党的活动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凝聚人心,集聚人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第五、机关建设有“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
有的机关只顾抓“实”的,不想务“虚”的,只埋头抓经济工作,抓业务管理,把业务工作当成硬指标去完成;而对支部建设思考得少,把党建工作看成是可完成可不完成的事,致使机关党支部建设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第六、党风建设有“重人情,轻监督”的现象。
一些机关党支部书记虽然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但作为社会人,却又碍于情面不愿监督,对个别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放任自流,视而不见,导致个别党员弄虚作假,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外,开展党的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现在各级机关行政经费包干,开展党的活动没有专项经费,即便开展活动申请经费也受单位“一把手”个人素养、兴趣爱好等因素的影响,“一把手”素养高、喜欢或支持这项活动,就可以开展;如果“一把手”素养差、不喜欢或不支持则没有经费保障。
二、对策建议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其基础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十分突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党的十六大也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该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目前,机关党支部建设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对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差距甚远。
基于此,本人认为要加强和改进机关党支部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1、围绕中心,提高机关党支部服务大局的能力机关各部门的职能不同,任务不一,但党组织紧紧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
机关党支部只有围绕中心任务开展活动,才能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使党支部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同时,也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业务“两张皮”的现象。
要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努力寻求机关党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做到党支部工作和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两手抓、双肩挑”,在布置、检查、考核业务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真正体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出发点。
2、抓住关键,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基础在党支部;而做好机关党支部的工作,关键在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处在最基层的岗位上,肩负着带领本支部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确保事业发展的重任。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班长”,更是关键中的关键,其能力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机关党支部职责和任务的完成。
因此,要高度重视机关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第一,要推选好党支部书记。
要将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拥护、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党员干部推选为党支部书记。
第二,要加大对党支部书记的培养。
要通过系统集训,经验交流,领导传帮带等多种办法,着力解决“知”与“行”存在的薄弱问题,不断提高支部书记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要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待遇。
机关党支部书记大多是兼职的,他们没有什么其它报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
但是,“无私”不等于“无酬”。
大量事实表明,越是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使劳动贡献大的人能得到相应的较高报酬,就越有利于鼓励人们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
因此,应当按市场价值法则对支部书记付出的劳动给予适当的补偿,从经济上对他们的付出予以持续的激励,确保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热情不减,激情不褪。
第四,要支持党支部书记大胆开展工作。
机关领导要大力支持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努力解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工作环境和氛围,使他们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3、突出重点,提高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过好组织生活,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重点,是确保党员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的根本措施,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因为机关地位、工作特殊而放松。
一是要确保组织生活按要求及时开展。
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组织生活时间上不被挤占,内容上不丢项目,落实上不走过场。
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书记要认真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对组织生活及时安排,保证组织生活及时进行。
二是要努力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质量。
要下决心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小组生活会的质量,解决好党内批评难的问题,在党员队伍中形成讲党性、讲原则的良好氛围,保证正常健康的党内关系。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制度。
要定期对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针对组织生活上的薄弱环节,一个时期突出抓好一两个重点,逐步解决过组织生活不严肃、坚持不经常,重表象,轻质量等问题,完善组织生活制度。
4、完善制度,增强机关党支部的执行力。
制度建设是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建设。
党支部职责任务的完成离不开制度建设作保证,但任何完好的制度,又是靠人去执行的。
因此,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既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又要特别注重提高党支部的执行力。
首先,要建立健全简捷高效、目标明晰的党支部工作制度。
这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根本性建设,同时,也是提高党支部执行力的保障。
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和总结加强机关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新途径和新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体系。
要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交纳制度、党内监督约束制度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制度规定进行全面的、认真的清理,对其中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坚持,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对个别已不适应的制度,要抓紧进行补充和修改完善,确保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
科学的激励是提高执行力的源泉。
有了科学的激励,组织的执行力就象是永不停息的发动机。
要建立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科学的考评激励制度。
实行“一岗双责”、“按岗付酬”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评议、测评工作,坚持把党内任职的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及时评比表彰优秀机关党支部书记,增强其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化其工作动力,促使机关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心和机关工作大局做好党建工作。
5、强化创新,改进机关党支部活动要认真总结经验,克服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的机制不活、运转不灵的问题,进一步树立通过创新谋求发展的理念。
首先,要创新“经常建”机制。
针对一个时期机关党支部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顿建设是必要的,但更主要的是要把“集中抓”与“经常建”结合起来,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促进机关党支部的经常性建设上来,通过制定组织生活计划、落实组织生活负责人、定期汇报分析党组织建设形势和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机关党支部建设“长流水、不断线”。
其次,要创新活动方式。
除组织一些常规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外,还应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法,突破活动的单一性、封闭性,增强活动的多样化、开放性。
例如,上党课,可以采取全体党员轮流上党课的活动方式,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变书记讲党员听,为大家讲大家听。
又如机关党支部之间可以组织联谊活动,开展一些融唱歌、跳舞、游戏、知识问答于一体的支部活动,既增进各支部党员间的友好往来,又激发机关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
还可以组织机关党员参加社区的义务劳动、文化宣传等活动,既能加强社区工作,又能锻炼机关党员的组织管理能力。
总之,通过不同的活动方法,起到对党员教育的综合效果。
再次,要创新活动内容。
要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素质,心理需要及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更新内涵,使之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地发挥活动的作用。
例如:组织党员外出到革命圣地学习参观,学习先进典型等,应该是一种较好的活动形式,然而有些机关党支部把其变成了纯粹的旅游,失去了教育的意义。
但是,如果在形式不变的情况下,在活动内容上创新做文章,其教育效果则会截然不同。
例如同样参观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可以组织党员进行场景体验(参与一些模拟劳动),开展观后感演讲赛等。
这样,比纯旅游式活动效果会更好。
此外,党内活动要改变仅限于党员参与的陈旧做法,要有计划地扩大党内活动的覆盖面,吸纳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让一些非党员群众在党内活动中接受教育,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6、加强监督,树立机关良好的作风形象机关党支部作风建设好坏,直接影响着执政党的形象。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支部作风建设,首要问题就是要解决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
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
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和发扬“两个务必”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坚持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树立机关良好的作风形象。
其次,要进一步强化监督。
针对机关党内监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机关党委和纪委的职能关系,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落实信访、接待日、行风评比、支部书记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下级对上级的监督。
要从机关的实际特点出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此外,要研究解决机关党支部活动经费的办法,提高党支部自主活动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