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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司法所口号

时间:2013-05-05 10:10

法制宣传标语口号

1、依法行政设法治政府 2、弘扬宪法精神,和谐 3、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 4、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推进依法治区,打造平安双清 9、深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0、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区 11、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3、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14、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6、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两周年; 2、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建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健康和谐生活家园; 4、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5、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6、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7、眼睛容不得一粒沙土,农产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严把农产品质量关; 10、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11、营造农产品安全氛围,创造农产品安全环境; 12、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13、质量安全警钟长鸣一,健康生活和谐馨; 14、生产优质农产品为荣,销售劣质农产品为耻; 15、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16、重视质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17、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1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9、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20、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第七个“12

如何推进人民法院廉洁司法

法官队伍是院法审判工作的具体承担者,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裁决者,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专门力量。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拟结合所在法院的法官队伍现状,就如何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进行探讨交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

如何才能公正廉洁执法,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公正廉洁执法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表明党中央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

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

如何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公平公正廉洁执法,笔者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廉洁;执法;现状;原因;对策一、当前法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现状及其原因 1、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2、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第一是个别法官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

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开展起着根本性作用。

个别法官作风不正、思想不纯、纪律不严、道德品质低下,不仅影响个案的公正处理,而且有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整体形象,严重破坏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

当今社会由于个别法官理想缺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忽视学习等因素形成了他们在思想道德层面的廉政意识松懈,甚至贪图享受、贪污受贿、漠视群众利益等消极思想状况,导致他们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没有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漠视群众,工作随意,满足现状,影响了公正廉洁执法效果。

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人民”、“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第二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诱惑导致法官廉洁信念缺失。

干警在对外工作生活的交往中,接触到各类人群,由于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干警利诱、拉拢,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不少人固执地认为,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为打赢官司,不惜重金开道,行贿法官。

还有些当事人,明知自己有理、有据,却受社会上谣传的影响,认为不送礼,有理也打不赢,只有向法官“送礼赠物”心里才踏实,在这种风气的引诱下,使得一些本身薪水不高且意志不坚定的法官成了金钱物品的俘虏,导致个别案件成为“不廉洁”案件。

第三是个别法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有些法官认为我是案件承办人,我掌握案件判决的生死大权,所以办理案件的随意性较大,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大的原则,滥用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孰不知权利是人民赋予的道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过好权力关,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过好利益关,切实增强自省意识,过好社交关,切实增强道德意识,过好生活关,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过好诚实关,树立终于法律、终于事实信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是缺乏法官职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与法官相关的腐败行为多数是审判权的不正当行使,因此就会直接反映到与审判相关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中。

多数表现在合议庭制度的运行上。

合议制是法院的一项审判制度,目的是为了减少个别法官独断专横而带来不公正的裁判,是审判权避免腐败侵蚀的一道屏障,然而在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中,由于法官队伍缺乏,社会矛盾的增多,案多人少现象严重,简易程序越来越多的使用,这意味着审判权越来越集中到案件承办人个人手中,案件合议制在部分案件的审理中形同虚设,导致个别案件缺乏内部监督,案件审判权高度集中在案件承办人手中,导致个别法官滥用审判权,造成案件审理不公。

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策 1、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上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惩防司法腐败,首先必须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点。

要提高政治素质,确保全市法院队伍在纷繁复杂、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守得了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

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使掌握司法大权的审判人员都成为自律楷模和慎独典范。

要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既研法学理论,又钻法律条文,既精法律知识,又通法律实务,适应形势要求,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

同时,要加强对队伍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张扬正气,防微杜渐,筑牢法院队伍廉洁司法的“防腐大墙”。

2、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上下功夫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惩防司法腐败必须紧扣监督这个重点,不断加大力度,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织就密不透“空”的反腐“天网”,使审判人员个个被监督,社会各界人人能监督,形成“一人腐败,人人喊打”的局面。

法院内部监督、人大权力监督、纪监党纪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要发挥职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使监督方法常变常新,让司法腐败“病毒”无法“耐药”。

”[1] 3、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评查问责上下功夫 不断完善评查问责工作机制,以机制保障评查问责工作保质保量。

不断建立健全评查问责工作机制。

加大审委会工作的监督领导职能,定期召开案件讲评会。

规定每季度对发回重审、依法改判、涉法涉诉等性质的案件定期召开讲评会进行逐案评议,通过讲评,要求案件主审人对出现问题原因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

案件讲评会为我院评查问责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严格评查问责要求,注重评查问责结果的运用。

实行“五结合”:一是同绩效考评办法相结合。

二是同省级文明奖相结合。

三是同案件讲评活动相结合,评出“最优卷宗”和“最差卷宗”。

四是同月评查通报制度相结合。

五是同干警个人业绩档案相结合。

对每月进行卷宗评查情况填充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五结合”的运用以提升评查问责的效果,增强干警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4、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上下功夫 要坚决把周永康书记和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对审判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严查严办,既不让“鱼”漏网,也决不“手下留情”,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真正通过公正廉洁司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2]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二是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三是以准则为信仰尺度,坚定法官理想信念。

深刻学习领会“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理念,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牢固树立审理执行案件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四是以准则为规范,约束法官正确行使权力。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按照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严格落实双重生活会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领导形象。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班子建设属于队伍建设的一部分,它先导于队伍建设,也示范于队伍建设。

要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管好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敢于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通过领导班子卓有成效的自抓共建,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总揽全局、统筹谋划,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业务素质高,清正廉洁,严肃执法,作风优良,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影响和带动全院干警奋发敬业、恪尽职守,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

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法院领导干部,尤其要配强一把手,确保国家审判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彻底打破队伍建设中的论资排辈、一劳永逸、不思进取及“上不易、下更难”的常规,使法院队伍建设走上一条人人有危机感,有上进心,人人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

否则,有的干部多年在同一岗位工作,没有更大的空间和平台让其去发挥才干,工作热情和动力势必减弱。

一些能力突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年轻干警也丧失了在重要岗位上锻炼的机会,阻碍了干部队伍的阶梯式发展,不仅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而且阻碍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是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

加强法官的党性锻炼和宗旨教育,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思想意识上保持政治性,在政治上加强党性。

三是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

狠抓机关作风、审判作风、执行工作作风建设。

纠正和克服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坚决杜绝衙门习气,克服官僚作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

推进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形式主义,增强群众观念,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3] 四是加强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司法为民,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具体从八个方面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一要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件案件的审判上。

二要增强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法官根据自已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律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

三要增强平等意识,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增强司法公正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五要增强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的思想,坚决消除拖拉现象,确保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诉累,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六要增强自尊意识,深刻认识所从事的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

七要增强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遵守司法礼仪,坚决防止和克服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

八要增强司法廉洁意识,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执法如山,清廉如水。

五是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始终把法院工作之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引导和克服个别干警不能正确对待得失,不能摆正自己位置的问题,认真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六是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

认真落实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政治培训、任前培训、预备法官培训、续职培训、晋职晋级培训、专门知识培训等培训制度,加强庭审观摩等实战训练和基层锻炼,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

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后续法官的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书记员以及其他在职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给予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一定的复习时间,提高考试通过率,以保证法官队伍的衔接,使法官队伍后继有人;强化法院现有人员的学历教育,要积极发动和组织法官参加专科升本科的学历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来提高现有法官的学历层次,使之能够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学历条件要求;同时对现任职的法官,加强继续教育,对他们进行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方法更新的教育,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审判、执行和后勤服务保障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水平。

七是加强司法廉政建设。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强化制约监督,建立符合审判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法官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提供政治保证。

[4]保持清正廉洁,是司法权威得以树立的基础,法官应当具有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

总之,国家的兴旺发达,人才是关键。

法院的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

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全面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5]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这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关键。

只有使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

一生清正廉洁,为民做主的官员有哪些?

一生清正廉洁,做主的清官  1、西门豹(生卒年不详)国时期(今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安邑一带)人。

魏文侯时任邺令,是著名的政治家、水利家,曾立下赫赫功勋。

初到邺城 (今河北临漳县、河南安阳市一带) 时,看到这里人烟稀少,田地荒芜萧条,一片冷清,百业待兴,于是立志改善现状。

后来趁河伯娶妻的机会,惩治了地方恶霸势力,随后颁布律令,禁止巫风。

教育了广大的百姓。

原先出走人家也回到了自己的家园。

同时,他又亲自率人勘测水源,发动百姓在漳河开围挖掘了12渠,使大片田地成为旱涝保收的良田。

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实行“寓兵于农、藏粮于民”的政策,很快就使邺城民富兵强,成为战国时期魏国的东北重镇。

  2、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涿郡蠡吾县(今河北博野县)人,一代名臣。

执法不避权贵,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汉昭帝后期及汉宣帝前期(公元前73年前后)。

《汉书》说:“广汉为人强力,天性慧于孝职。

”他嫉恶如仇,以强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处置豪门权贵,深受百姓爱戴。

而赵广汉最终遭朝廷腰斩处死的结局,更为其不平凡的经历增添了一层迷离的色彩。

  3、黄霸(前130年—前51年),字次公,汉族,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西汉大臣,事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三朝。

  黄霸自幼攻读法律之学,少有大志。

汉武帝末年,捐官出仕,先后任河南太守丞、廷尉正、扬州刺史、颍川太守等地方官职。

汉宣帝五凤三年(前55年),出任丞相,总揽朝纲社稷。

甘露三年(前51年),黄霸去世,谥号定侯。

黄霸善于治理郡县,为官清廉、外宽内明,文治有方,政绩突出,后世常将黄霸与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并称为“龚黄”。

  4、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

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

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

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

《新唐史》对他有“虽十岁未见其比”之赞誉。

他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

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一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

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  5、狄仁杰(630年-700年11月15日),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人,唐代、武周政治家。

  狄仁杰早年考中明经科,历任汴州判佐、并州都督府法曹、大理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以不畏权贵著称。

天授二年(691年)九月,狄仁杰担任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成为宰相。

但不久就被来俊臣诬陷下狱,平反后贬为彭泽县令,契丹之乱时被起复。

  神功元年(697年),狄仁杰再次拜相,任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纳言、右肃政台御史大夫。

他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续。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进封内史,并于同年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后又追赠司空、梁国公。

  6、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以清廉公正闻名于世。

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

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

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

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

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祐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

曾任天章阁待制,人称“包待制”,后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包龙图”,卒赠礼部尚书,谥孝肃。

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包黑炭”。

  7、房玄龄(579年-648年8月18日),名乔,字玄龄,以字行于世,今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相公庄街道房庄村人,房彦谦之子,唐初名相。

  房玄龄18岁时本州举进士,授羽骑尉。

房玄龄在渭北投秦王李世民后,为秦王参谋划策,典管书记,是秦王得力的谋士之一。

  武德九年,他参与玄武门之变,与杜如晦、长孙无忌、尉迟敬德、侯君集五人并功第一。

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后,房玄龄为中书令;贞观三年二月为尚书左仆射;贞观十一年封梁国公;贞观十六年七月进位司空,仍综理朝政。

贞观二十二年七月廿四癸卯日,房玄龄病逝,谥文昭。

  永徽三年,玄龄次子遗爱与其妻高阳公主被指谋反,遗爱被处死,公主赐自尽,诸子被发配流放到岭表。

玄龄嗣子遗直也被连累,被贬为铜陵尉。

房玄龄配享太庙的待遇也因而被停止。

  因房玄龄善谋,而杜如晦处事果断,因此人称“房谋杜断”。

后世以他和杜如晦为良相的典范,合称“房、杜”。

《新唐书》本传对房的评价是“玄龄当国,夙夜勤强,任公竭节,不欲一物失所。

无媢忌,闻人善,若己有之。

明达吏治,而缘饰以文雅,议法处令,务为宽平。

不以己长望人,取人不求备,虽卑贱皆得尽所能。

或以事被让,必稽颡请罪,畏惕,视若无所容”。

  8、海瑞(1514年-1587年),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

明朝著名清官。

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

得到提升,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

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1587年(万历十五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

赠太子太保,谥忠介。

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9、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汉族,明朝名臣、民族英雄,祖籍考城(今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登辛丑科进士,宣德初授御史,曾随宣宗镇压汉王朱高煦之叛。

平叛后,身为御史的于谦因数落朱高煦有功,被宣宗升任巡按江西,颂声满道。

宣德五年(1430年),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正统十一年(1446年),因进京觐见时不向王振献媚送礼,遭其党羽诬陷,下狱论死,后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复任。

正统十四年(1449年)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瓦剌俘获,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进兵部尚书。

代宗立,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北京九门外,破瓦剌之军。

加少保,总督军务。

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

也先(额森)以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

英宗既归,仍以和议难恃,择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又遣兵出关屯守,边境以安。

其时朝野多事,乃独运征调,悉合机宜,号令明审,片纸行万里外无不惕息。

他忧国忘身,口不言功,自奉俭约,所居仅蔽风雨,但性固刚直,颇遭众忌。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石亨等诬其谋立襄王之子,被杀。

成化初,复官赐祭,弘治二年(1489年),谥肃愍。

万历中,改谥忠肃。

有《于忠肃集》。

《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于谦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10、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

  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成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

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后迁任湖广黄冈的知州,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

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

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

司法腐败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现实中流传一个顺口溜很能说明问题。

“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但至少吃已经很不够了。

看看文强案件就很有代表性,办案人员眼里的文强——“我感到他的身上有三种气很重:酒气,淫气,霸气。

”“他除了上班,就是喝酒、进夜总会、嫖娼三部曲。

”“他太贪,连他自己都说,送钱的太多了,确实记不住了。

”放跑杀人犯,放纵流氓经济。

推杯换盏之间,一桩人命案被摆平,本已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就这样逃脱打击,在文强的“黑伞”下重获“平安”,继续祸害社会。

“派出所所长是老子的兵

”文强命令他向包房里的十几个坐台小姐逐一敬酒。

每年春节和文强的生日,都是文家的“黄金”日子,社会上的“朋友”及其下属,纷纷赴宴或到文强的办公室“孝敬”文强夫妇名下有18处房产,根据相关机构近期作出的市值评估,市场价格达到3000多万元。

一个普通家庭,拥有一套住房都不容易,而文强的很多房子,却连一夜都没住过,其贪腐程度令人发指当然,象文强这样腐败透顶的只是政法队伍中的个别实例,但是所造成的影响极坏,对党和国家的不利影响极大。

“一个人拿着人民授予的权力,却不把人民放在心上,让老百姓望而生畏,让黑恶势力可靠可亲,人民怎能饶恕得了你

”所有文强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在情理之中的。

祝顺

香港廉政公署和中国的纪委有什么区别

香港廉政公署是香港特区政府的独立单位独立行使职权中国的纪委是党的单位而不是政府的单位

清正廉洁小故事

清正廉洁的故事 腐败,既是革命的死敌,更是社会主义的死敌。

生前,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取得了许多可歌可泣、彪炳史册的成功经验。

清正廉洁率先垂范 打铁先须自身硬。

只有自身清正廉洁者,才能自觉而坚决地反腐败。

大量事实说明,在清正廉洁与反腐败斗争上,有超人之勇气,真乃古今之罕见,全党之表率

在旧社会,当官者,一般都是为了个人发财,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过着骄奢淫逸之腐朽生活。

即使有清官,也是凤毛麟角、寥若晨星。

的一生,大部为官。

但他当官,从来不见为了个人发财,而是报国为民、甘作公仆。

其清正廉洁,有口皆碑。

早在井冈山时期,身为井冈山最高领导者的,就毅然废除中国数千年旧军队官兵不平等的腐败恶习,在红军中带头实行官兵一致。

瑞金时期,身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个儿又高饭量又大,但他的粮食定量只及普通战士的3\\\/4。

长征道上过草地时,辣椒是个宝。

警卫员设法为酷爱吃辣子的多领了20个红辣椒,被严令其如数退回。

警卫员不以为然,严肃指出:我们是红军,作为领袖怎么能搞特殊

警卫员没法,只好照办。

新中国诞生后,功高盖世的,虽已进入人生暮年,但他依然廉洁如故,艰苦奋斗依旧,不仅吃穿还是那么省俭,而且在工作上,不分什么昼夜。

抗美援朝爆发,带头送子参军。

不幸老年丧子。

女儿上学,不准用公车接送。

礼品一律交公。

对亲友从不循私。

警卫人员在外面多吃多占,用私款退赔,并就此对警卫人员开展整风,一整就是半月。

正因为本人十分注意清正廉洁,为全党树立了表率,所以,在他当政时期,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年代,党风军风政风,都十分纯正和清廉,受到中国人民的称赞。

疾恶如仇亲抓大案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凡是大案、要案,他都亲自去抓,而且一抓到底。

只要是腐败分子,无论是谁。

不问亲疏,他都铁面无私、严惩不贷。

在瑞金时期,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

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4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

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个劳苦功高、体无完肤、身上有80多处伤疤的老红军。

为给其治病,在供给上给他以特别关照。

但他出院之后,功高自傲,无视法纪,公然贪污大洋3000多元。

案发后,执法如山,严令枪决。

肖犯一死,形势大变,陕甘宁边区政风明显好转。

红军旅长黄克功,为恋爱而杀人。

为整肃军纪,申张正义,爱将如命的也不得不挥泪斩马谡。

建国后,刘青山、张子善。

都是30年代入党,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青年领导干部。

但他们经不起执政之考验,双双成了大贪污犯。

怒不可遏,不顾劝阻,将他们公审后枪决。

震动了全国,教育了全党。

建章立制以法反腐 为了反腐倡廉,还十分注重以法反腐。

一生领导、主持和亲自制定的律法规有数百件,其中有不少著名的法规,就是专为反腐倡廉而制定的。

早在井冈山时期,革命根据地尚属初创,就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

在瑞金时期,又颁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

规定:凡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以下者,分等判刑。

除追回赃款外、还要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分。

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罚罪。

与此同时,建立审计制度,审查稽核各级决算和财政收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新中国诞生前,为防止共产党执政后腐败,在著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务必的防腐方针,特为党的高级干部作了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把中国同志与马恩列斯并列等6条规定。

建国后,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需要,提议在党内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政府内设立行政监察机构,还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惩戒违法失职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全面系统地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名及量刑标准等。

从而使反腐败斗争经常化、制度化和法规化。

教育为本思想反腐 腐败有政治腐败、组织腐败、经济腐败、司法腐败、军事腐败、生活腐败、文艺腐败、学术腐败、教育腐败、思想腐败等种种表现形式。

思想乃行动之先导,首先有思想腐败,才会有其它腐败。

只有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思想道德上,筑起拒腐防变的精神长城,才不会产生其它腐败。

正因为如此,所以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年代,均特别重视思想领域内的反腐倡廉斗争。

为了从思想上反腐,在实践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1929年。

他针对红四军中存在的许多思想,抱病主持召开了红四军第二次党代会。

会上,他不仅严肃批评了红四军中存在的一系列错误思想,而且深刻论述了它们的根源及纠正措施。

对旧社会腐朽思想在红军中的影响,进行了一次荡涤污泥浊水式的大扫除,从而使中国工农红军完全变成了一支真正的无产阶级军队,因而对中国革命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如,一生中领导过多次整党整风运动。

1942年至1945年领导了著名的延安整风运动,彻底清算了党内产生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思想根源,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个人主义、形式主义等,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全党的素质,使全党团结在了丰泽东思想的旗帜之下,确保了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

新中国诞生后不到一年,就领导了新中国的第一次整风运动。

1951年5月1日。

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中心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以及少数人贪污腐化、违法乱纪行为。

经过半年的整风,普遍提高了怎样做一个执政党的党员的思想认识,并纯洁了党的干部队伍,一些经不起执政考验的腐败分子和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的处理。

仅湖南一省就处分了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266人,其中开除党籍的64人,受其他处分的202人。

精兵简政大刀阔斧 1940年前后,中国革命的大本营陕甘宁边区的领导机关内出现了严重的人浮于事的现象。

这种现象不仅增加了人民的负担,而且妨碍了革命工作。

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在1941年陕甘宁边区第二次参议会上、不顾别人劝阻,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向大会郑重提交了精兵简政的重要提案:坚决主张政府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避免老弱病残滥竿充数;对于机关应实施简政主义,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人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等现象,提倡节约廉洁作风。

李老先生的建议确系真知灼见,并击中了要害。

但是,却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他们认为,现在是战争时期,应该是韩信用兵,多多益善。

对李老先主的提议,不仅不支持,甚至怀疑其动机。

但是,李老先生提案却得到了的理解与坚决支持。

认为李的提案很好,恰恰是改进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

在他的支持下,李的提案终被通过。

在精兵方面;规定脱产部队不得超过边区人民总数 2%,脱产民政人员不得超过边区人民总数1%。

简政方面:重点紧缩上层机构的人员充实基层,合署办公,职责分明。

随后,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精兵简政工作。

紧接着又进行了第二次精简,此次精简取得了巨大成就:边区直属单位由35个减少到22个,工作人员由469人减少到了279人;八路军总部直属部队精简了96%,只留下了4%;整个边区总共减少了经费、粮食预算人数十万多人。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奇迹般地出现了政简民便、兵精粮足的新局面。

为度过困难,夺取抗战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300多年前的明末,因腐败至极,激起了农民大起义。

经过18年的浴血奋战,李自成终于在1644年率领起义军攻入北京,推翻了明王朝、建立了大顺朝。

李自成这个陕陕北小羊倌一跃成了新城皇帝。

但是,他因经不起胜利与执政的考验,迅速骄傲起来,结果只做了18天皇帝,就被迫退出北京,不到一年,这位堂堂百万起义大军的统帅,就惨死在湖北一小撮地主民团手中,年仅39岁,昙花一现的大顺朝也随之夭亡,后人无不为之扼腕长叹

李自成的失败,给后人留下了无限深思。

1944年,适逢李自成失败300周年忌日,史学者郭沫若,满怀激情,以深邃的目光与犀利的文笔,在重庆公开发表了振聋发聩的史学名著——《甲申三百年祭》,向世人揭示了一个极为惨痛的历史教训,即一切以革命为宗旨的阶级或集团,在胜利面前,千万千万不能骄傲的革命真理。

《甲》文一出,由于阶级立场的不同,蒋介石对此大张挞伐。

对此却欢迎之至。

遵照的指示,延安的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立即作了全文转载,同时发表了《防止骄傲自满》的社论,号召人们认真学习《申》文,深刻吸取历史教训。

中共中央宣传部与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又联合下文,要求党员,首先是高级领导同志,无论遇到何种有利形势与实际胜利,无论自己如何功在党国、德高望重,都必须保持清醒和学习的态度,千万不可冲昏头脑,忘乎所以,重蹈李自成的覆辙。

1948年底到1949年春的三大战役之后,蒋介石失败在即,艰苦卓绝的中国革命已胜利在望。

在这新旧社会更替,中国历史即将发生转变的关键时刻,为了迎接胜利,及时召开了著名的七届二中全会。

在对新中国的诞生作了全面安排之后,特在会上专门谈了防骄破满问题,并向全党及时提出了两个务必的反腐方针。

在他的倡议下,会议又围绕不当李自成、拒腐防变这个崭新的课题,作了认真讨论,并作出了一系列防腐反腐的具体规定,从而为建国后的防腐反腐斗争,做了必要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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