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没有谁能提供10条公益广告词,要带点评的~~
看问题都要两方面,你可以从合适的一方面着手,例如首先确定论点:可以改用成语,但不要胡改乱改。
论据就可以寻找几个成功的案例,然后分析改的好处。
最后再强调一下不要胡乱改,要高档次的改;还有就是从不合适的角度分析,确定论点:不可以乱改成语。
论据就写些比较恶心的广告语记忆分析。
下面是我在网上找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咳”不容缓、一“不”到“胃”、“食”全“食”美……时下,在大街小巷,人们经常会看到这类的广告词。
表面看,这只是商家为吸引眼球玩的文字游戏,但这类广告词却容易给人误导。
日前,开展对乱用谐音的异类广告词进行专项整治、保护民族语言文化的呼声,赢得了众人的支持和关注。
社会现象 商家乱改成语 危害语文教育 如今,走在大街小巷或者在家打开电视机,人们很容易看到诸如“有口皆杯”(酒类广告)、“洗出望外”(洗衣广告)、“默默无蚊”(杀蚊剂广告)之类的成语谐音广告。
网友“在水一方”发来一张位于沙坪坝区某茶楼的招牌,招牌名字叫“茶言观舍”,修改了成语察言观色中的“察”字和“色”字。
重庆晚报记者观察发现,利用谐音改编成语制作广告语,没少给孩子们“添乱”。
家住渝中区嘉华新城的刘先生说,8岁的儿子有次在写一篇短文中出现4个错别字。
比如,将依依不舍的“依”写成“衣”,却坚持认为自己没错。
责问起来,孩子振振有词地说:“爸爸,我们家附近的服装店牌子上就是这么写的啊。
哪儿错了
” 对于广告中频频出现的这类谐音成语,渝中区某小学语文教师陈老师认为,这种成语实质上是伪成语,对语文教育产生危害。
有一天,她上课时曾讲到“随心所欲”这个成语,竟有同学举手纠正:“老师,你写错了。
随心所欲的‘欲’错了
”他的理由是:电视上浴缸广告中说的是“随心所浴”。
“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民族文化。
”市民刘先生呼吁,政府部门应该规范和管理广告滥用成语、篡改成语等现象。
商家说法 有的修改有效果 但不能滥用 为何要修改成语
茶言观舍茶楼老板何先生称,就是图个好玩、时尚,让顾客觉得新潮、有创意。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店铺招牌的设计代表着店铺形象。
能否吸引顾客进店,招牌设计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位于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某广告公司资深策划人张小姐说,广告语言的主要作用在于传递信息、引导消费。
广告传播有没有效果,首要的决定因素是能不能吸引人。
商家运用成语同音字创意招牌,目的在于吸引顾客。
张说,不可否认,当下有些广告用谐音篡改成语的效果还真不错,但用谐音篡改成语在广告业的普及,并不是这一现象应该继续存在的理由。
当我们生活的环境四处都是用谐音篡改的成语,不仅会给求学阶段的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成年人的判断。
“久而久之,到底该是哪个字,大家都搞不清楚了。
”她说,篡改过的成语深入人心后,成语就失去了最初的含义,这是对中国语言文化的糟蹋。
工商表示 不符法律规定 查实后将处理 据了解,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
《广告审查标准》也明确规定:广告中语言、文字的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不得欺骗或误导公众;不得发布影响父母、长辈对儿童的言行进行正确教育的广告。
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对汉字语言的规范使用同样有着明确规定。
目前,海南、江西、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性规定,对成语谐音化的做法进行规范。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用词用语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和外文使用规范等审批管理店铺注册,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词的招牌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商家滥用繁体字、使用淘汰的“二简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等现象均属于用字不规范,一经查实,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理。
专家呼吁 还市民一个良好的 商业文化氛围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专家张弘分析,对于一个城市而言,规范、优美的文字招牌、标语等,是街头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方式之一。
使用规范汉字有助于创造好的感官效果,代表着城市及市民的文明程度。
张弘说,语言文字既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基本载体,也是人类心灵外化的重要符号。
汉语言文字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是中华民族至高无上的精神瑰宝,成语、繁体字等更是蕴含着宝贵的文化基因。
不规范用字,实际上是对汉语言文化的一种污染,特别是对青少年会产生不良影响。
有关部门应该进行专项整治,还市民一个文明、良好的商业文化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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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以其巍巍雄姿、坚强体魄,象征着民族精神中伟大而坚强的凝聚力和世界人民对于和平的企盼。
“不到长城非好汉”是对长城精神和长城文化最好的概括和浓缩。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室外文物,长城历史悠久、体量庞大、工程宏伟,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但现在的长城正面临着极为严重的破坏危机,目前,明代万里长城有较好墙体的部分不到20%,有明显可见遗址部分不到30%,墙体和遗址总量不超过5000华里。
对长城的破坏有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两种。
历经千百年风雨地震等的侵袭和破坏,年久失修的砖石砌筑城墙和敌楼等墙体建筑,普遍存在着内部结构改变,坍塌隐患很多。
很多地方的长城墙体大多都有不同程度的坍塌、受损,这些破损的地方基本上都不能得到及时的修复,坍塌状态越来越严重。
人为破坏主要有四个方面:一、取材性破坏。
即单位或个人取长城砖、石、土等材料,作为其它建筑材料使用,对长城造成的破坏;二、建设性破坏。
即在城市建设或其它工业、农业、交通等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长城造成的破坏;三、旅游性破坏。
即在旅游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对长城及其环境造成的破坏;四、修复性破坏。
即在对长城进行维修和复建过程中,不遵照历史的真实,不遵循“整旧如旧”的原则,对长城造成的破坏。
长城的现状已经不允许我们将长城保护再拖下去了
中国政府将下大力气促进我国文化遗产的整治和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并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同时,长城保护不仅关系到长城建筑本身,而且关系到我国在文化方面的国际形象。
由于缺乏足够的长城保护经费,受损坏的长城难以得到及时维护,为此,2006年,中国政府正式启动“长城保护工程十年规划”保护长城公益行动,加大募集社会资金工作力度。
我们真切地希望,通过大家的支持和共同的努力,保护好我们的长城。
我们期待着长城保护事业得到更多人士的关注,取得更大的胜利。
为此,我们倡议: 1、加大现在《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执法力度,制定一部长城保护的专项法规,把长城的开发和利用纳入法制化轨道。
2、提高全社会的长城保护意识,加强文物部门的管理职能。
3、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保护长城区域生态环境。
4、建立健全长城保护基金管理机制,彻底解决长城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