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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点公益广告词

时间:2015-01-07 06:57

1.学写公益广告。

要求:1.按主题要求分别创写公益广告词。

2. 广告词设计要言简意赅,富有感染力

帮助您找到一些例子,这方面的公益广告,创作技巧对你有用公益广告的例子 2004年高考第一次写广告作为研究对象。

国家研究:“请考虑一个公民的义务捐献血液”要求的内容的公益广告,主题鲜明,感情真挚,小说语言简明(10至20个字);江西,河南高考:“请拟“说普通话”为内容的公益广告词。

需要一个明确的主题,真诚的态度,新颖的语言简明(10-20字)“。

广告随处可见,在当今世界,英特尔公司前总裁格罗夫曾说过:”整个世界都在争取一个战斗的'眼睛',谁就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谁就能成为21世纪的主人。

“广告是艺术和科学的融合,广告是它的灵魂。

正如著名广告家奥根奥格维说:“广告是职业生涯的话。

”联合招生考试(主要是全国卷)的问题,一些有创意的技术来谈谈公益广告: <\\\/,情感上的沟通类型“触摸心脏,莫几乎形势。

”情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能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可以说,没有任何人的情感在广告文案为骨架没有肉血,拒人于千里之外。

霍普金斯,广告大师曾经说过:只要有可能,我添加了人性的东西在广告文案撰写能力,调动人民深厚的情感体验,关键在于是否最原始的人类的情感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整合家庭,友谊,爱情,情感,不仅使广告具有生命力和,更重要的是,它允许上诉是找到自己的过去和现在的影子沟通感情,引起共鸣。

沟通感情,或抒情,含蓄婉转,或朴素自然,爱智原则是真实的,或歌曲的含义路,委婉动人。

例如:同在蓝天下,共享童心。

朋友们,让我们的激情的血液进入别人的心。

了一滴血,生活就会对你微笑。

BR \\\/>普通话,咱老百姓自己的话。

二,角色变换人生活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这取决于时间和空间上广告,分别从公众利益的角度来看,要求和愿望的对象,在某些情况下,灵活性和语言运用能力改造的作用,但也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 1)自我实现 - 献血者的角度自我概念和期望 - 个性,价值观,自我实现感。

个性化的内容和个性化的风格,充分展示了独特的吸引力的自我概念和期望,渴望和追求个人的社会形象,个性,价值观,自我的信心和自豪感,自我实现的感觉,是一种公益广告的重要途径。

例如: 给我的血,温暖你的心。

我期待着文明,我追求奉献,我真诚地献血。

谁可以给我创意一个公益广告的脚本啊

帮你找到公益广告这方面的一些事例,希望对你有用  公益广告词的创意技巧示例  2004年高考语文第一次把写广告词作为考查对象。

全国卷:“请拟一条以‘公民义务献血’为内容的公益广告词。

要求主题鲜明,感情真挚,构思新颖,语言简明。

(在10~20个字之间)”;江西、河南等省高考:“请拟一条以‘说普通话’为内容的公益广告词。

要求主题鲜明,态度真诚,构思新颖,语言简明。

(在10-20个字之间)”。

  广告在当今世界无处不在。

英特尔前总裁格罗夫曾说过:“整个世界将会展开争夺‘眼球’的战役,谁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谁就能成为21世纪的主宰。

”广告是艺术和科学的融合体,而广告词就是它的灵魂。

正如美国著名广告家奥根尔维所讲的那样:“广告是词语的生涯。

”下面结合高考(主要是全国卷)试题,说说公益广告词的一些创意技巧:  一、感情沟通型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情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

可以说,没有人性情感的广告文案就如没有血肉的骷髅,拒人于千里之外。

广告大师霍普金斯曾经说过:只要有可能,我就在广告中加入人性的东西……广告文案能否调动人内心深处情感的体验,关键在于能否用人类最原始的情感去打动人……。

亲情、友情、爱情等情感的融入,不仅让广告拥有了生命力,更重要的是它能让诉求对象从中找到自己过去和现在的影子,沟通情感,激起共鸣。

沟通感情,或直接抒情、含蓄婉转,或朴实自然、情挚理真,或曲意道来、委婉动人。

例如:  同在蓝天下,共享生命的感动。

  朋友,让我们激情的血液流入他人的心田。

  献出一滴血,又一个生命将向你微笑。

  普通话,咱老百姓自己的话。

  二、角色变换型  人生活在社会中,根据时间和空间的不同,分别扮演着一定的角色。

从公益广告来看,诉求与诉求对象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灵活机动地利用语言来变换角色,也可取得好的效果。

  (1)自我实现式——献血者的角度  自我观念与期许——个性、价值观、自我实现感。

以个性化内容和个性化风格,充分展示诉求对象鲜明的自我观念与期许,个人对社会形象的向往和追求,包括个性、价值观念、自信、自豪、自我实现的感觉,是公益广告的一种重要方式。

例如:  献出我的血,温暖你的心。

  我憧憬文明,我追求奉献,我由衷献血。

如何写出有创意的公益宣传片脚本

帮你找到公益广告这的一些事例,希你有用公益广告创意技巧示例2004年高文第一次把写广告词作为考查对象。

全国卷:“请拟一条以‘公民义务献血’为内容的公益广告词。

要求主题鲜明,感情真挚,构思新颖,语言简明。

(在10~20个字之间)”;江西、河南等省高考:“请拟一条以‘说普通话’为内容的公益广告词。

要求主题鲜明,态度真诚,构思新颖,语言简明。

(在10-20个字之间)”。

广告在当今世界无处不在。

英特尔前总裁格罗夫曾说过:“整个世界将会展开争夺‘眼球’的战役,谁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谁就能成为21世纪的主宰。

”广告是艺术和科学的融合体,而广告词就是它的灵魂。

正如美国著名广告家奥根尔维所讲的那样:“广告是词语的生涯。

”下面结合高考(主要是全国卷)试题,说说公益广告词的一些创意技巧:一、感情沟通型“感人心者,莫先乎情。

”情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也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础。

可以说,没有人性情感的广告文案就如没有血肉的骷髅,拒人于千里之外。

广告大师霍普金斯曾经说过:只要有可能,我就在广告中加入人性的东西……广告文案能否调动人内心深处情感的体验,关键在于能否用人类最原始的情感去打动人……。

亲情、友情、爱情等情感的融入,不仅让广告拥有了生命力,更重要的是它能让诉求对象从中找到自己过去和现在的影子,沟通情感,激起共鸣。

沟通感情,或直接抒情、含蓄婉转,或朴实自然、情挚理真,或曲意道来、委婉动人。

例如:同在蓝天下,共享生命的感动。

朋友,让我们激情的血液流入他人的心田。

献出一滴血,又一个生命将向你微笑。

普通话,咱老百姓自己的话。

二、角色变换型人生活在社会中,根据时间和空间的不同,分别扮演着一定的角色。

从公益广告来看,诉求与诉求对象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灵活机动地利用语言来变换角色,也可取得好的效果。

(1)自我实现式——献血者的角度自我观念与期许——个性、价值观、自我实现感。

以个性化内容和个性化风格,充分展示诉求对象鲜明的自我观念与期许,个人对社会形象的向往和追求,包括个性、价值观念、自信、自豪、自我实现的感觉,是公益广告的一种重要方式。

例如:献出我的血,温暖你的心。

我憧憬文明,我追求奉献,我由衷献血。

珍惜为主题的公益广告作文

2.:珍爱生命之水 你们一定都看样一则公益:电视画面上有一个水龙头,正在艰难的滴着水,滴水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水就枯竭了。

然后画面上上出现了一双眼睛,从眼中流出了一滴泪水。

随之出现的是这样一句话:如果人类不珍惜水,那么我们能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我们自己的眼泪。

水是生命之源,假如地球上没有水,那么地球母亲就不会孕育出我们人类的子孙万代。

因为最早的原始生命首先是在海洋中孕育形成,逐渐扩展到陆地上。

所以说,水是生命的摇篮。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离不开水。

因为我们每天要喝水,粮食的生长离不开水,工业生产离不开水。

水还是大自然的空调器,炎热的夏天,正当人们感到酷暑难耐时,来一场雨该有多痛快呀

走在海边,海风习习,一扫酷热烦躁的情绪;当寒冷的冬季到来时,海水把储存的热量源源不断地送给它周围的陆地……这些都是水的作用。

我们国家的水资源虽然非常丰富,但可以用的淡水资源却很少,并且随着工业的发展,水污染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很多工业废水污染得臭不可闻,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此外浪费水的现象也十分严重,据统计。

一个中等城市每年浪费的水相当于一个洞庭湖的水量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

每年的这一天,世界各国都会宣传:大家要爱惜水资源,保护生命之水。

其实,不光在这一天,在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应该珍惜每一滴水,用实际行动珍爱生命之水。

请从一颗土粒,一片树叶,一滴水珠,一株小草,一只昆虫等微笑事物出发构思一个公益广告创意

肆虐的沙尘暴,千里逢迎,遮天蔽日。

显微放大显示出粒粒尘土。

神秘的原始森林,空气清新,树下土地肥沃,一片树叶悠然飘落。

干涸的沙漠,难觅生机。

一株小草,坚强的伸展身躯,渴

一滴水,从城市居民家的水龙头滴落在想象的容器中,一滴水,从工厂的循环处理器中滴落在想象的容器中,一滴水,从想象的容器中滴落在小草上,小草开出了美丽的花瓣,一只蜜蜂,唱着欢快的歌,飞向无际的绿洲。

明天会更好的创作背景

1984年埃塞俄比亚发生饥荒,助饥民,美手以稍早英国群星合唱的Do They Know It's Christmas公益单曲为蓝本,组成USA For Africa、推出合唱歌曲We Are The World,专辑版税捐作赈灾用途,回响极为热烈,并募得巨款,流风所及,世界各地多有仿效者。

1985恰逢台湾光复(结束日本殖民统治)40周年,1986年则是「世界和平年」,「明天会更好」的创作初衷即是模仿We Are The World「群星为公益而唱」的形式,呼应世界和平年的主题、并纪念台湾光复40周年. 「明天会更好」邀集的华人歌手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唱片公司,打破了签约的限制。

专辑制作单位以「明天基金会筹备会」的名义,邀集台湾当时最知名的唱片公司,包括飞碟、喜玛拉雅、新格、歌林、滚石、乡城、宝丽金、丽歌等公司参与这张专辑,并由各家唱片公司竞标发行权。

专辑售出的盈馀,系由后来标得专辑发行权的蓝与白唱片公司捐给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为消基会筹募新台币600万元的基金,作为公益之用。

「纪念台湾光复40周年」的主题在歌曲发行之后,反而很少被提及。

这可能与发行时间一再推延、错过了1985年10月25日的「台湾光复节」有关。

「明天会更好」益诉求,遂变得更模糊、分歧。

当时台湾唱片市场的盗版、盗录问题十分严重,加上曾有媒体以「海盗王国」形容台湾生产名牌仿冒品的猖獗情形,对台湾的国际形象伤害颇大,故「反盗版」、「反盗录」、「反仿冒」也成为许多参与歌手强调的主题。

专辑发行之后,由于消基会和政府当局查获许多明天会更好的盗版与仿冒版本,媒体报导颇多,消基会与政府不断藉机强调「反盗版」的重要,故后来媒体提及此曲,几乎都会一并提及「反盗版」的诉求。

但据当时参与创作的张大春回忆,「反盗版」并非这首歌的原始创作动机。

根据当时参与的创作人回忆,这首歌的作词者之所以多达七位,是因为罗大佑的歌词版本被认为「主题意识过于灰色消极」,不能全盘采用。

录唱前夕,主办单位邀集许多音乐界、文化界人士,各自贡献词句,以罗大佑的版本为主,逐句修润,才共同完成最终的歌词定稿。

好多..其实我是在百度百科copy的

广告 目的 是什么

第一章.竞争法  竞争法是由三个法律所组成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

三者相比较,《反不正当竞争法》更重要一点。

(2004年司法考试中后两者没有出现考题,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出了一个三分的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  该法可以以“哪一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属于哪一种类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线来具体掌握。

  关于竞争法部分,目前我国商务部正在加紧进行反垄断法的立法,而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密不可分。

因为标准意义上的竞争法即是由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部分所组成的,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出台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其他法律如《价格法》等,其中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就存在部分反垄断的法律规范。

这也可以解释一些通用的竞争法的教材中,把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分为“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两个部分。

其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实际上即应是对垄断行为的调整。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本部分的重点,具体如下:  ①市场混淆行为。

有四种表现形式。

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是关于第二种表现形式的描述:“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此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处应注意关键词“知名商品”,并应掌握关于“知名商品”的界定的问题。

第5条第(三)项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处与《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名称专用权的保护”的问题相呼应。

  ②商业贿赂行为。

第一,回扣、折扣和佣金是不同的。

回扣是违法的,而折扣和佣金是法律允许的。

第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此处的“其他手段”,不仅仅指提供金钱,还包括提供免费项目等手段。

  ③虚假宣传行为。

此种行为应注重分析何谓“引人误解”。

另外,注意此处与《广告法》相结合的知识点,即在何种情况下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④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此种类型的构成条件是:一是要求有商业秘密。

二是有不正当的行为,关于不正当行为的具体表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三是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四是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⑤低价倾销行为(或称“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掠夺性低价行为”)。

需要考生注意:不是所有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必须是要“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为前提。

关于此种类型的例外情形是很重要的出题点:如销售鲜活的商品、季节性降价等。

  ⑥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第一,有奖销售行为在我国是法律所允许的。

第二,我国法律禁止的是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包括“虚假的有奖销售”和“抽奖式销售中的巨奖销售”。

另外,需要考生明确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是“经营者”的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而不包括公益性的有奖销售行为。

  ⑦诋毁商誉行为。

例外情形是新闻单位被利用或被唆使时,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行为,而不是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对于新闻者来讲,其与消费者之间不是竞争的关系。

  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部分,立法重点并不是在民事责任上,而是在行政责任方面。

应注意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三种行为是没有行政责任条款的,即低价倾销行为、搭售行为和诋毁商誉行为。

  《拍卖法》  本部分在司法考试中最典型的出题方式是“依据拍卖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不正确的)

”  重点内容是拍卖规则,尤其是拍卖法的特有规则。

  一些细小的知识点:法定公物的拍卖;拍卖企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人民币;在拍卖活动中有三方当事人——拍卖人、委托人和竞买人,需要注意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及三方所具有的权利义务。

  “瑕疵请求规则”——是拍卖规则中最重要的规则。

其强调的是当拍卖物出现瑕疵时,由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委托人和拍卖人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不承担责任,如经过展示的或拍卖物有明显瑕疵等情况竞买人丧失请求权。

  关于拍卖法特有的规则,还需要掌握底价规则、价高者得规则及禁止参与竞买规则等。

  《招标投标法》  重点掌握:必须招标的范围。

  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其发出即生效。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关于分包的情形,及责任承担的问题。

关于本部分法律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规则,就分包项目这一部分出现的责任承担问题,发包人既可以要求分包人,也可以要求中标人承担责任。

  第二章消费者法  本章由两个部分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关于二者的区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的对象是确定的,贯彻特殊保护原则,是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的法律,其立法主旨在于消费者的受损权益如何救济,而不是具体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

因此,只有是消费者的身份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没有主体上的限制,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均可适用。

其立法主旨在于产品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以及对受害者的利益的救济的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部分重点在消费争议的解决的问题。

  ①消费者的界定。

作为自然人,必须是依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才适用该法。

例外是农民在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也参照该法来执行。

  ②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个特别保护法,因此在法条构成中,消费者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经营者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这并不是说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没有义务、经营者没有权利,而是因为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已经做了具体的规定。

  ③在经营者的义务中,很重要的一点是“经营者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若作出了不利规定,则规定也是无效的。

  ④消费争议解决的问题。

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轻微后果,如商品不符合质量,可以通过退货等方式解决;另一种是造成严重后果,即对其他财产或人身造成了损害。

第一种情况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而对于第二种情况,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的,则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这个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另外,营业执照、展销会、柜台出租、虚假广告等情况下所产生的消费争议的解决也是司法考试重要的出题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⑤关于“三包”的规定。

  ⑥双倍返还。

此种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承担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经营者有欺诈,二是提出要求的主体必须为消费者。

  《产品质量法》  最重要的是产品责任的承担的问题。

  ①产品的涵义。

  ②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产品质量的具体义务的种类。

这些义务包括产品质量的内在要求如安全性、实用性、明示性等。

另外还包括包装标识义务、不作为义务等。

  ③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时,有两种路线:一条路线是从责任的分担的角度来看,即当产品责任发生的时候,关于责任的分配遵循“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和“销售者的过错责任”两个原则。

这里需要重点掌握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和除外情形(如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所存在的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等)。

  另一条路线是从受害者的权益救济角度来看,存在多重的救济途径,既可以找生产者要求其承担责任,也可以找销售者。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在修订的过程中,增加了两个连带责任的主体——产品质量责任的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

如果产品质量的认证机构不履行其法定义务,对因其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其要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和保证,而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和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其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银行业法  《商业银行法》  (所谓的商业银行,是指国家要进行特别监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

)  ①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②商业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

在我国现行体制中,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的机构有两个,一是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二是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考生应理解二者各自所监管的范围。

  ③商业银行的业务。

主要是三大业务——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

其中中间业务的风险性不是特别大,因此相应的法律规制也少一点。

而在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中存在一个重要的规则——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审慎经营的要求。

为了保障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因此会对银行的特定业务有一些要求,目前在《商业银行法》里强调: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的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依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两年内处分。

  ④商业银行的接管。

这不是一个破产前的必经程序,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

因此接管的条件、目的和法律后果需要重点掌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①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分权。

  ②监督管理的对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2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非常明确的规定了监管机构的审批时限。

此为立法上的一大进步,防止滥用监管权力。

  ④中央银行与银监会的关系。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建议,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  ⑤《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里确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特别的监督管理的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是“强制整改的措施”——第37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本措施说明我国法律在公权力介入时,不再单单是传统上的罚款。

  本章法律责任的问题需要将《商业银行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联合起来掌握。

  第四章证券法  《证券法》  与《公司法》的结合的问题。

关于股票、债券的发行,股票的上市、暂停和终止,在《公司法》均有规定,而没有关于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

因此《证券法》中关于证券交易行为的规范,是需要掌握的内容。

  关于《证券法》的修订。

一是第28条(“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二是第50条(“公司申请其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

”)  重点掌握:①证券机构。

一是证券交易所,在我国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会员制的事业法人。

二是证券公司,注意区分综合类的证券公司与经纪类的证券公司在设立的条件、业务范围上是不同的。

  ②证券的发行的行为。

《公司法》上已经有所涉及。

在发行过程中,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其相关的证券业务及行为不当法律责任的承担。

另外,我国是不允许发行人自己发行证券的,一定要承销发行。

在承销的过程中,有一个期限即代销包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③证券的交易行为。

首先应明确掌握受到限制和受到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确定,不同的机构和人员受到的限制和禁止是不同的。

比如对于证券交易所的人员,是禁止其进行证券交易的,而对于证券中介机构人员来讲,是限制交易时间的交易。

另外,大股东的短线交易是很重要的出题点,法律不允许大股东在买入6个月以内再卖出或出卖后6个月以内再买入,否则要承担一个法律后果——公司的归入权。

其次是证券的上市。

重点掌握债券的上市条件。

再次,关于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

立法实质上是鼓励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但是反对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购来做不良的行为。

因此应掌握收购不同比例时相对应的不同的规则。

  第五章财税法  财税法由税法(又分为税收程序法与税收实体法)、会计法及审计法组成。

  税法  税收实体法涉及各种税种,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重中之重又是个人所得税,因此,关于个人所得税里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税收减免等等应注重掌握。

关于税收程序法里,主要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其重要的知识点为:①在该法修订以后,一个重要的知识点“纳税人缴纳的税虽然是无偿的,但是纳税人在整个税收征纳的过程中是有权利的”。

②注意掌握税款征收中的基本制度,如征纳期限制度、应纳税额的确定的制度、税款征收的保障制度等。

③在该法修订后,加了一个“税收优先权制度”,其具体的内容为:税收优先于普通的债权,在特定的情况下优先于有担保的债权。

优先的程度为: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来执行。

  会计法  重点为会计核算的要求——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的处理问题。

  审计法  随着我国审计风暴的来临,审计法可能会受到司法考试的关注。

  重点掌握审计法的调整范围、审计机关的职权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审计程序。

  第六章劳动法  重点问题:①劳动法的适用问题。

②劳动合同的解除权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是不同的。

劳动者享有更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而用人单位的解除权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③劳动争议仲裁和仲裁法里的仲裁是不同的。

劳动争议的仲裁主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因此仲裁法中的一些仲裁规则是不能在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

  重要的知识点:①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②劳动能力的问题。

凡是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均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人。

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中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与合同法所规定的大致相同。

注意:在劳动合同中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要准确记忆具体法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纠纷处理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中,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是很重要的考点。

④劳动法中的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形式本身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关于集体合同的生效,强调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⑤劳动基准法。

掌握休假的种类、加班加点时工资的支付。

在工资的法律制度里,需要掌握工资的支付保障,如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支付、对待扣工资的严格法律限制等。

⑥劳动保护法。

重点为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⑦劳动争议。

先仲裁后诉讼。

需要重点掌握劳动争议仲裁与仲裁法里的仲裁的具体区别,以及在仲裁时间上的限制,如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等等。

  分析2004年司法考试中经济法部分所涉及的知识点,有两个部分考查的最多,即银行业法(其有《商业银行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劳动法。

究其原因:第一,银行业法是新法,且在2004年我国整个银行业的监管体制进行了一个重大改革,并出现了一个新型的监管的模式。

这也提醒考生,出现变化的法律,或者已经出现变化但司法考试没有考过的法律,均是复习重点。

第二,劳动法虽然不是新修改的法律,但是其与2004年整体的社会大环境有很密切的关系,以人为本,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的问题,引起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而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弱者是劳动者一方,因此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就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重要的问题。

  第七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本章实质是两个法律,但是却密不可分,原因就在于我们国家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所有权是分离的。

  《土地管理法》  ①土地的所有权。

我国土地是公有的,一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一种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对于国有土地,需要掌握哪些土地是属于国家土地的。

对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三个不同的所有权的代表,即由村、村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来代表。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受到国家法律和政府管理的限制,不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国有土地取得使用权的方法是两种,一种是出让,一种是划拨。

出让的方式、期限,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如何取得划拨的土地等问题需要掌握。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主要是按用途来确定的,土地的用途不同,取得的方式也不同,(耕地—承包,宅基地—分配)。

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复习的重点。

  ③建设用地的管理。

所谓的建设用地的管理是指当要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开发,将其变为建设用地时,则会涉及到国家征用的问题。

必须由国家来征用的,在征用的过程中,实际上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保护问题,尤其是农民利益的保护问题。

在土地的征用过程中,怎样保护农民的权益问题是现在引起各方关注的一个很重要的焦点,所以此部分一定要了解在征地的过程中,国家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以及关于征地的严格的程序规定,需注意的是:在特定的过程中,由于土地是公有的,所以政府实际上拥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的权利。

  关于土地纠纷的解决,需掌握的是:土地纠纷在确权行政争议上,主要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处理;但在土地侵权纠纷上,它实际上是因侵权而引起的一个民事纠纷,这时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只是帮助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可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因为纠纷本身的性质是侵权纠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当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问题解决了之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容易掌握了,最重要的知识点是: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尤其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转让,即不符合法定条件时,比如未交出让金等;此外,不允许炒卖地皮。

  在整个的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于未向国家交足出让金或者未交出让金,在获得后若想进行开发经营以盈利,则在这个过程中所获得的土地的收益部分,必须上缴给国家,此处涉及到国有资产或者国家权利的保护问题。

此外,在复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条时,还应注意的是房和地,虽然它们是一个土地的使用权,但它们是合并在一起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主体。

  第八章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环境保护法本身可考的条文不是特别多,因此它的重点内容特别容易勾画出来,准确来讲,本部分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环境特殊侵权责任,此外还应注意环境纠纷的解决问题。

  1、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保护法确立了非常多的制度,比如环境规划的制度,清洁生产的制度,对此至少要了解哪些制度属于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在对这些制度基本了解的情况下,重点掌握: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

  2、环境法律责任问题。

在这里常被考的知识点是环境民事责任。

环境民事责任作为一个特殊的侵权,它是一个严格责任,这意味着它不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

环境民事责任的要件是:实施了侵害行为,发生了损害后果,行为和后果之间有一个因果关系。

至于主观的过错状态在此不考虑,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讲,严格责任意味着行为人不能随便的免责,其主观有没有过错,不会成为免责的条件,必须有法定的免责情形。

对于环境民事责任,法定的免责情形主要是:①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的。

②受害人自我致害的。

③第三者过错的。

由此可知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要承担责任,注意掌握上述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3、由于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本身具有一些特有的专业性、知识性问题,所以在一些环境民事纠纷中,它也会做一些调解,如同土地侵权纠纷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做的调解工作;但是它的调解结论,调解过程不是必经程序,也不是最终程序,其调解结论也没有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如果当事人对其调解不服,则可以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

  另外在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中,环境民事诉讼的时效是3年,且在环境民事诉讼里常会出现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等情形,总之我们应注意把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和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结合在一起来掌握、运用。

保护麋鹿的宣传语

·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

·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平衡。

·爱鸟护鸟是人类的美德。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同在蓝天下 人鸟共家园。

·鸟是害虫的天敌 鸟是人类的朋友。

·关注候鸟 保护环境。

·保护鸟类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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