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求帮忙想几个英雄牌墨水的广告词
墨水不问出处
当数英雄。
麻烦采纳,谢谢!
帮帮忙吧,简单写几句以下两种物品广告语
阳光学生请来阳光书屋。
钢笔写字应该用什么颜色的墨水呀
如果是正式的文件用黑色比较好,但是黑色颜色很重,如果字迹不是很好看的化看上去就比较脏,且黑色的墨水相对来说比较易堵塞笔头,当然,也与墨水的品牌有关。
如果说字迹不是很好看可以用纯蓝色,很淡,眼睛看着很舒服,写错时也比较易修改,但是如果长期保存的化已被氧化,字迹不是很清晰。
蓝黑色颜色居于两者之间,优缺点也在两者之间。
总的来说,如果是学生平时写作业兰色和蓝黑色相对好一些,对眼睛的刺激小。
若是工作,那自然是黑色万岁。
记号笔和马克笔有何区别
怕上火,喝吉。
特点:语言简练,无华,道出了凉茶的特点。
小鸟电动小鸟轻轻飞。
特点:一语双关,体现了电动车材料轻巧的特点。
你的能量超乎你的想象,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
特点:运用夸张的修辞手法,道出了运动饮料快速补充体力的功能。
清新口气,你我更亲近,绿箭无糖口香糖。
特点:语言简练,朴实无华,道出了口香糖清新口气的特点。
清宿便,排肠毒,润肠到,碧生源常润茶。
特点:语言简练,多用短句,押韵,朴实无华,道出了碧生源常润茶清理肠胃的特点。
白雪可擦钢笔的化学原理。
人人自己的兴趣。
每个人的爱好都有所不同相同的是,兴趣,将引导你去向成功;兴趣,将使你的生命更有意义。
兴趣,是迈向成功的的起跑线,离开兴趣,成功只能在幻想中破灭。
拥有兴趣爱好,就已经奔跑在成功的道路上了。
兴趣,是事业的开端,当你对某种产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时,你便会努力去钻研它,开发它。
于是,事业在兴趣中开启。
莫里哀出生在一个商人家庭,生活优裕,家人也希望它能继承产业。
但莫里哀并无心经商致富,反而对戏剧情有独钟。
他拼命的阅读古希腊和罗马大剧作家的剧本。
因为家人希望他能把继承家族产业,便极力劝阻他放弃对戏剧的追求,因为对戏剧的兴趣和着迷,使他不顾家人的再三劝阻,继续钻研戏剧,最终成为家喻户晓的戏剧作家。
兴趣,为莫里哀打造出属于他的事业,为他的人生再添辉煌。
试问,假如他听从了家人的劝告,那今天的历史上,是不是又上了一颗璀璨的星星。
兴趣,使生命更有意义。
罗素有句名言:“唯有对外界事物抱有兴趣才能保持人们精神上的健康。
”有许多人,因为对外界事物抱有兴趣,生命因此灿烂辉煌。
爱迪生为什么会有1000多项发明
因为他对发明有着浓郁的兴趣。
为什么周星弛能够从不知名的星仔到影响华语电影甚至国际影坛的星爷
很简单,因为他对电影事业的兴趣。
著名的安培定律的发现者——法国物理学家安培,为什么会发现安培定律
因为他对这些东西有着强烈的兴趣。
这些兴趣,使他们的人生与众不同;这些兴趣,让他们的人生绽放出耀眼光芒。
兴趣,将会改变人生,让我们培养自己的兴趣吧。
求高中800字作文《边走边唱》,
“滴、答、滴、嗒……”屋内很安静,甚至能听到秒针奔跑的脚步声,一下一下,愈发急促。
这是一个周末的早晨,整座城市都还未醒,希望在睡梦中抖去一周的疲惫。
“沙、沙、沙、沙”屋内很安静,甚至能听到笔尖接触纸面的交响曲,声音很轻,却从未断过。
整座城市都在熟睡着,我却在纱帘的掩映下,和着台灯亮得刺眼的白光,奋笔疾书。
灰白色的雾气透过灰白色的纱帘流入屋中,巨大的四方形的光斑印在地面上,宁静而和谐。
很适合学习。
我笑笑,笔的动作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宁静的气氛却被另一种声音打破了,我偏头追寻着声音的来源,轻轻撩开窗帘,噢,是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女孩吧,短短的辫子在脑后活泼地跳跃,发梢恰到好处的勾勒出一个完美的弧度,丝缕零散的发丝随风舞动,自信地高唱着某首不知名的歌曲,在初冬清冷的空气中大踏步地走着,很是稚气。
我不自然地勾了勾唇角,想笑她的天真可爱,却又莫名地感到心中的空虚,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理所当然的丢弃了。
是啊
曾几何时,我们在父母的教导下登书山攀爬,却遗忘了快乐的歌儿;曾几何时,我们在老师的教诲下入题海奔游,却遗忘了自信的步子。
曾几何时,文字与书本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曾几何时,墨水和纸张已成为我们书包里无可奈何的重量——却忘了隐藏在心灵深处的自然的欢愉。
停下来吧
停下这漫漫人生蜿蜒山路的攀爬,停下忙碌的脚步,慢慢欣赏沿途的幸福风光。
我要边走边唱,尽情地挥洒的青春,唱出自信和无尽的希望;我要边走边唱,忙碌的奔跑中也不忘大声地歌唱,步伐再大也不会失措慌张;我要边走边唱,让欢歌装点我的人生,向着蓝天自由飞翔;我要边走边唱,即使没有人为我喝彩,我也可以为自己鼓掌
我要边走边唱,唱出我的未来,唱出我的梦想
忘了。
不光是我。
所有的人都忘了自信地高声歌唱,来回忙碌的人群啊,人生的大洋还等着你扬帆起航但是,请放慢你的脚步,大声歌唱吧。
同我一起,携手并肩,边走边唱。
我放下笔,昂首走出家门,歌声洒下一路欢愉。
这歌声会伴我走过漫漫人生蜿蜒山路。
-------------------------------------------------------------------------------------------------------------------------题记:为什么我的眼里含着泪水
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三年对一个人的一生来说,或许不算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可三年对于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来说,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曹子是三年前进疆来到丰收三场的,那一年他二十岁,那时的丰收三场还不是这个样子。
曹子的老家在南方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他的到来给丰收三场带来了一场据说是近几年来最大的一场雨,同时这雨也让曹子想起了南方的那个小村庄,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偷偷的在被子里哭了一整夜。
那时候的三场是经不起雨淋的,因为那时候几乎就没有水泥地,雨下来后,整个农场就变成了一个泥潭,不像现在,下雨也可以穿这皮鞋出去。
曹子当时没什么想法就想回家。
可当第二天早上,他还没有起床,场长就亲自来看他了。
对于这一段经历,他只用了一句话来概括:温暖的人心是沙漠中的绿洲
也就是在这个早上,他决定了让自己的青春放牧在戈壁。
曹子是师范中文系毕业的,平时喜欢搞点文学,可这里根本就没有自己潜意识里的那种文学氛围——没有能激起自己情趣的那种闪烁的霓虹灯和鲜艳的红酒,二十岁的他当时怎么也想不明白,这里的人怎么就在这种氛围里生活一辈子呢
他经常唱着那一首歌:站在茫茫人海中,异国街道,我是一个孤独的陌路人……当然这种首歌他也并没有唱多久,因为随着农场经济的发展,农场的文化氛围也在迅速的提升,农场建起了五层的小学教学大楼,四层的中学教学大楼和宫殿式的幼儿园,还从内地的各大专院校招来了一大批大学生,还有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有另外一种文化氛围——一种被曹子称为“胡杨文化”的东西。
胡杨是一种英雄树,传说这种树三千年不死,死后三千年不倒,倒后三千年不朽。
这种树就是在沙漠里也能生存,也使沙漠里唯一能够叫做树的植物。
曹子第一次看见胡杨是在冬天,一大片一大片的,所有的叶子都已经落光,树皮也已经龟裂,有的甚至已经翘起来很高很高,曹子以为那都是已经枯树,可当第二年,它再次路过时,那是一片对昏黄的沙漠唯一背叛的一片葱郁的绿色。
也许是受着胡杨的影响,曹子总觉得这个农场的人都具有一股胡杨的英雄气息,就凭着这种气概,他们在塔克拉玛干的边缘创造了奇迹:三十年前,这里是一片胡杨间生的沙漠,可今天,这里已经成了“中国长绒棉之乡”,农场生产的“丰海”牌棉花是自治区十大农业名牌;这里还是“中国红地球葡萄之乡”,一万亩滴灌的红地球葡萄是沙漠里真正的绿洲,“红地球葡萄”远销国内外;这里还是“中国大芸之乡”……这里的“胡杨文化”让曹子找到了自己潜意识里的文化之根,熔铸在这种文化里, 曹子也带着这里的语文教育走向了全疆,甚至是全国
他觉得自己也真正是“胡杨文化”的一分子
走在两边都是鳞次栉比的楼房的柏油路上,曹子学会了唱《我们新疆好地方》,不过更多的时候,他唱的是“咱们三场好地方”
曾经行吟着“虽信美而非吾土兮,岂何足以少留”的他却为“胡杨文化”添上了一段这样的诗句:“是断开 的脐带 / 就会 放飞延续的生命 /即使那几段残余/注定会放进箱底/是千层的鞋底/就该走过夕阳古道/不管秘密的针孔里/有多少不舍的泪滴/可月亮就总是这样走啊/这边是我/那边是母亲/没有故乡的日子里/我 播种故乡/在 我走着的丰收三场 ——/永恒的乡情圆周上/每一个思念的终点都是起点 …… ” 在二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曹子做了一个美丽的梦:走在金色的胡杨林里,唱着美丽的歌曲的自己忽然也变成了一颗金黄的胡杨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