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认为什么成语解释容易错
七月流火
聊斋志异·莲香的译文
羞愧难当
《为什么设计》读后感
无聊之一:消费者权益不是通过晚会能够保护的。
看上去这个晚会可以震慑(欲)侵权企业,可以彰显正义带来阳光,可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是在为消费者站台。
但正如所有的“运动突击式”活动一样,如果没有长期的不断迭代完善的制度做保障,都只是隔靴搔痒。
这个晚会固然有它的正面意义,但是否一定要以这样的形式呢
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案例中的企业侵权性质、程度和后果,差别巨大,小到推送网络广告的,大到售后服务问题,都一一过堂,难免不少有小题大做、浪费公共资源的嫌疑。
无聊之二:案例选择规则不透明让整个过程不客观。
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黑暗,有交易的地方就可能会出现纠纷、侵权、假冒伪劣等现象。
这场晚会每年会出现哪些行业、哪些类型、哪些企业的案例,完全都是暗箱操作,外界根本无从得知。
正是因为这一点,每家稍具规模的企业在315晚会前夕都是战战兢兢,直到晚会结束才可松一口气,然后一起围观那些不幸的企业。
朋友圈有言,在企业出现在晚会名单上之后,这些企业的公关便可舒一口气,安全过关,这真是一种CCTV式讽刺。
如果仔细思量,我们遭受到的维权难,与晚会出现的领域又有多少重叠呢
无聊之三:为了节目而做的维权打假难免伤及无辜。
不得不说,节目组制作人员是在冒着殒命做节目。
一些场景中的暗访冒着巨大的人身风险,节目播出后还可能得罪(潜在)广告主。
不过,这个节目要在预定期限播出必须准备充足的案例(还得有冗余以防某些案例临时需下架之类的突发事件),为了完成这些案例,出现“钓鱼式”“剪辑式”的专访画面就有可能了。
来自“通信圈”微信的报道显示,今年广州移动西区公司一名邱姓客户经理在节目中露脸了,大呼冤枉,因为他并没有表达移动可以改号这个意思,节目中是片面之词,其表示要与CCTV暗访记者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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