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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征订广告词

时间:2013-05-27 18:08

书名号的用法和举例说一下

书名号的用法比单,但是在“某某编辑部”、 “某某杂志社”、“某某栏中书目名用不用书名号,笔者翻查了手边的50种书刊,发现这里面没有一个明确的使用规范,让人难以把握。

翻查的50 种刊物中,有30种书刊的编辑出版单位署名是“杂志名+编辑部”,其中23 种报刊名上加用了书名号,如《人民文学》编辑部、《读书》编辑部、《语文月刊》编辑部、《语文建设》编辑部、《课程教材教法》编辑部等;没有使用书名号的7 种刊物是:中国妇女杂志编辑部、人民教育编辑部、语文世界编辑部、小说月报编辑部、名人传记编辑部、求是杂志编委会、中学数学月刊编辑部等。

再看署名为“某某杂志社”的情况,50种刊物中有34种刊物的编辑出版单位署名是“杂志名+杂志社”,其中有15种加用了书名号,如《语文月刊》杂志社、《语文教学之友》杂志社、《语文教学与研究》杂志社、《思想政治课教学》杂志社、《秘书工作》杂志社、《知音》杂志社等;没有使用书名号的19种刊物包括“半月谈杂志社”、“求是杂志社”、“中国妇女杂志社”、“哲学研究杂志社”、“读写月报杂志社”、“中国语文杂志社”、“今日中国杂志社”、“中华儿女杂志社”、“人民文学杂志社”、“家庭杂志社”等。

有的报刊在使用时甚至前后矛盾,《人民日报》在为其属下的《新闻战线》作广告时,“人民日报社”没加书名号,但用到“《新闻战线》杂志社”时却加了书名号;《法制日报》在为其属下的《金剑》杂志作宣传时也是“法制日报社”与“《金剑》杂志社”出现在同一篇文章中。

在“某某栏目”中书名号的使用就更加混乱。

同一张《中国教育报》上,“凡‘教师书房’所刊图书均可在此购得”,栏目名“教师书房”用的是引号;“《文化视野》好稿一季度获奖作品”中,栏目名“文化视野”用的又是书名号。

同样都是语文刊物,《语文月刊》在介绍自己的栏目时,栏目名上用的是引号而不是书名号;《学语文》在推介自己的刊物时,栏目名上用的又是书名号而不是引号。

彼此矛盾,不知正确的用法是哪种。

不管是用书名号的刊物,还是没用书名号的刊物,都有影响广泛的国家级期刊、语文专业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到底用不用书名号,哪种用法才规范,确实叫人无所适从。

“某辑部”、“某某杂志社”、“某某栏目”,不管用不用书名号,在表意上都不会出现误解,但由于它们的使用频率较高,若没有一个统一的用法,势必影响到语言文学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对这一用法进行规范。

《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书名号用于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

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

对书名号是这样定义: 书名号的形式为双书名号《》和单书名号〈 〉。

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用书名号标示。

例如:a)《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

b)你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吗

c)他的文章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

d)桌上放着一本《中国语文》。

书名号里边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一层用双书名号,里边一层用单书名号。

例如:《〈中国工人〉发刊词》发表于1940年2月7日。

但实际使用中,书名号已大大超出了这个范围,电影名、电视剧名就常常用书名号,例如: (l)有一次和宿舍的女生去看《罗马假日》……(《南方周末》2004年4月7日22版) (2)梁从诫直言:电视剧《人间四月天》是对历史事实和文化精神的双重歪曲。

(《中华读书报》2000年5月10日第5版标题) 书名或篇名的简称或合称也可以用书名号,因为它们也是书名篇名,在人们心目中,它们和全称是等价的。

书名号的作用是区分书名与非书名,以避免产生误解。

有人不用书名号,而用引号,这样一来,引号的负担就太重了。

从当前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出版物对书名或篇名的简称是加书名号的。

例如: (1)1996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筒称《用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语文建设》2000年第2期第15页) (2)《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新增收了不少词目……当然,《现汉》的这些情况在修订本中大有改观。

(《语言文字应用》1999年第1期第105页) (3)娃娃今天要不要读《四书》《五经》(〈〈家庭教育〉〉2004年第三期) 此外,电视的栏目有时也用书名号,例如: (1) 经济频道在已形成品牌效应的《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幸运52》、《开心辞典》、《对话》、《生活》等一大批名牌栏目,推出众多各具特色的栏目。

(〈〈人民日报〉〉) (2) 晚间龙头栏目《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与新开的早间栏目《第一时间》、午间栏目《全球资讯榜》共同构筑经济频道的主线;服务版块包含《生活》、《前沿》、《健康之路》、《为您服务》,为观众提供无微不至的生活服务。

(〈〈人民日报〉〉) 这种用法已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

此外,戏剧、歌曲、乐曲、绘画、雕塑、摄影等的作品名称也可以用书名号标示。

书名号的作用已扩大到标示各类作品(包括用文字、声音、图像、动作等表现的作品等)的名称。

但我们不能因此而随意扩大书名号的使用范围如将书名号用于产品名、奖品名、单位名、活动名、课程名、会议名等。

科技小报

DM号是由当地的工商局来审批的,是地方性的直投号,其作用和国际刊号相似,不可以上市销售,只能赠送直投,费用大概为3000元左右,有效期一年,每年都要进行审核,每年的费用都是3000元左右。

七年级语文报纸第十七期的答案,急求

报纸管理暂行规定 (1990年12月25日新闻出版署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报纸的审批 第三章 报纸的登记 第四章 报纸的出版 第五章 报纸的变更 第六章 报纸的经营 第七章 处 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报纸事业的繁荣与健康发展,加强报纸的行政管理,使报纸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报纸,是指有固定名称、刊期、开版,以新闻报道为主要内容,每周至少出版一期的散页连续出版物。

对现有以非新闻性内容为主或出版周期超过一周的、以报纸形式出版的散页连续出版物的管理,也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报刊登记证”(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CN××一××××)的报纸、即为“正式报纸” 。

正式报纸的发行分为“公开”和“内部”两种。

公开发行的,可以在全国或以某个地域为主的范围内公开征订、陈列、销售;经新闻出版署批准后可向国外征订、陈列、销售。

内部发行的,只能在国内指定范围内征订、陈列、销售,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

第四条 正式报纸的合订本(含缩印本)、应视为报纸本身的自然延伸。

第五条 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可在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新闻业务及其他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活动。

第六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用于本系统本单位内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报纸(不含文件性材料和简报),称为“非正式报纸”。

“非正式报纸”属非卖品,不编入“国内统一刊号”,不得公开征订、发行、陈列或销售,不得刊登广告和刊出定价,出版非正式报纸的报社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我国的报纸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方针和政策;传播信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娱乐;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八条 任何报纸不得刊载下列内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或煽动叛乱、暴乱的; (三)煽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四)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 (五)煽动民族、种族歧视或仇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六)破坏社会安定和煽动动乱的; (七)宣扬凶杀、淫秽、色情、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教唆犯罪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八)诽谤或侮辱他人的; (九)法律禁止刊登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报社因新闻业务需要,接有关规定,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记者站。

记者站是报社根据新闻采访需要常驻编辑部以外地区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记者站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记者站应接受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报社不得设立社外编辑部或类似机构。

出版非正式报纸的报社,不得设立记者站或其他类似机构。

返 回 第二章 报纸的审批 第十条 创办正式报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 (二)有确定的并与主办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业务一致的专业分工范围和编辑方针; (三)有确定的、能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在中央应为部级以上(含副部级)单位;在省为厅(局)级以上(含副厅级)单位;在地(市)、县(市)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 (四)有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总编辑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记者组成的编辑部; (五)有与所办报纸规模相适应的创办资金、办公场所、出版与印刷条件和维持正常出版所需的正当可靠的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 中央单位(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解放军系统创办报纸,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地方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第十二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办报纸,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和一个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创办正式报纸,须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由报纸主管部门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书,中请书须写明下列内容: (一)创办报纸的理由、报纸的宗旨和专业范围; (二)报纸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 (三)报纸的名称、刊期、开张、版数、发行范围及方式; (四)报社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报社组织机构简况; (五)报社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办公场所应与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同在一地); (六)资金来源。

申请书上述六款内容不周全或申报不实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四条 同一名称的正式报纸的不同版别、文种,一般按不同报纸对待,须分别申请“国内统一刊号”。

第十五条 创办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非正式报纸或由非正式期刊改为正式报纸的、由正式期刊改为正式报纸的,均按创办正式报纸程序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返 回 第三章 报纸的登记 第十七条 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正式报纸,由其主办单位凭新闻出版署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其程序为: (—)报纸主办单位填写“报纸申请登记表”(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并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二)登记机关对“报纸申请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发给“报刊登记证”,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当地序列; (三)“报纸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

除留存报社、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机关各一份外,另一份应由登记机关于报纸登记后十五天内报送新闻出版署备案。

所在地暂未建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机关留存二份。

第十八条 报纸登记注册后,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报纸名称的商标注册。

第十九条 经批准登记注册的非正式报纸,由其主办单位凭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

第二十条 “报刊登记证”的有效期和换发时间,由新闻出版署规定;“内部报刊准印证”的有效期和换发时间,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报纸自批准之日起,办报单位在六十天内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其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予以登记注册。

如要继续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报纸经登记注册后半年不出版的, 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如要继续出版,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 报纸停办,应由其主办单位提前三十天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办理停办手续。

报纸出版过程中,若报纸的主管部门没有承担或通过正式文件表示不再承担相应责任,则该报即自行失去继续出版的合法权利,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注销该报登记。

报纸注销登记,应由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报纸因违反本规定或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撤销登记的,应由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报纸办理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手续后,由登记机关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报纸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的善后事宜、由报纸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妥善处理。

报纸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以后,报社不得再以报纸名义继续进行新闻业务活动和其他任何活动。

返 回 第四章 报纸的出版 第二十三条 报纸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应当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对所办的报纸进行管理、在报纸的政治方向上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在报纸的资金、人员编制等方面要给予必要的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政治、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方面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报纸必须按规定经有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后方可出版,否则属非法出版。

报纸经批准登记注册后,严禁转让其刊号和出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出资代办或其他方式控制或接管报纸。

第二十五条 报纸经批准出版之后,不得擅自改变其办报宗旨、编辑方针和专业分工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出版的报纸,必须与“报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的登记项目相符。

不得利用“报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出版登记项目以外的其他出版物。

第二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报纸、不得直接转载内部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内容;转载或摘编国外和港、澳、台报纸、期刊、图书内容时,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正式报纸出版时须在每期固定位置标出: (一)“国内统一刊号”; (二)出版日期; (三)期号; (四)发行方式(邮发的应标明邮发代号); (五)报社地址、电话、电报挂号和邮政编码; (六)定价; (七)印刷厂名称; (八)“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九条 非正式报纸应在每期固定位置标明“内部报刊准印证”全称及编号。

需收取工本费的,应标明工本费数额。

第三十条 报纸经批准出版之后,应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缴送样报、合订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北京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缴送样报、合订本。

第三十一条 已批准出版的报纸,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可出版试刊。

第三十二条 正在申报而未获批准创办的报纸,其筹备组织和人员,不得以该报社名义对外进行公开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各地报纸(含非正式报纸)每年的有关情况统计,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于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统一报新闻出版署。

返 回 第五章 报纸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报纸的变更是指:变更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名称、文种、刊期、开版、定价、发行范围、临时增版、临时增期和中断出版等。

第三十五条 正式报纸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变更主办单位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变更主管部门应由其主管部门与拟接管报纸的主管部门分别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六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名称、文种的,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七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刊期、开版和发行范围的,由其主管部门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 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第三十八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定价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正式报纸需临时增版、增期的,报社应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三十天前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三十天前申请的,须经特别批准)。

中央单位的报纸, 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 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版。

正式报纸临时增版、增期应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日期、文种、开版等进行出版,其内容应与报纸的宗旨、编辑方针—致;临时增版、增期的报纸印数应与主报的印数—致(因特殊情况,临时增期印数需少于主报印数的,须经特别批准),并随主报发行。

不得单独发售或借此提高报纸定价。

非正式报纸不得临时增版、增期。

报纸不得随意减版、减期(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除外)。

第四十条 正式报纸出版“号外”,须事先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出版。

中央单位的报纸,向新闻出版署报告;地方单位的报纸, 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正式报纸如连续三个月不出版的,便自行失去出版资格,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如需继续出版,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四十二条 两家或两家以上正式报纸需合并为一家报纸的,由各有关报社的主管部门共同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合并。

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十三条 非正式报纸的变更,由其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返 回 第六章 报纸的经营 第四十四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可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

第四十五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报社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应持报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有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经营项目凡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应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报社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必须由报社的经营部门进行,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经营广告业务,须持“报刊登记证”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获准后方可开展广告业务。

报社开展广告业务,应由报社的广告部门及专职广告人员进行,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经营广告业务。

第四十七条 正式报纸为报纸、期刊刊登广告,须验明其“报刊登记证”;为图书、音像出版物刊登广告,须验明其出版单位。

公开发行的报纸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报纸、期刊和图书刊登广告。

第四十八条 报社经营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报纸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均应在报纸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严禁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收取费用。

返 回 第七章 处 罚 第四十九条 报社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除建议其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外,还可视其情节轻重,直接给予报社下列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报纸; (四)没收非法所得; (五)停止出版一至五期; (六)停业整顿一至三个月; (七)撤销登记。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报社因受到处罚或报纸停刊而对读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报社负责赔偿。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本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处罚,须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给予本条第(六)、(七)款规定的处罚,须报新闻出版署核准。

第五十条 报纸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凡假冒、伪造、变造“报刊登记证”、“内部报刊准印证”、报纸刊号和非法出版报纸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本部门权限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返 回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生效后,以前涉及报纸行业管理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楼下的,他问的是怎么自己做一份报纸!不是在报纸登广告!

怎样看待网络技术在大学生活中的应用?拜托各位大神

网络技术与期刊编辑新变革 【作者 】吴澄 【作者简介】上海师大编辑 邮编:200234 【内容提要】学术科技期刊的现状已不能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读者的多样化需求 ,多媒体、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将引发传统编辑手段的全面变革。

学术科技期刊实现 全程电脑化的时机已逐渐趋向成熟。

计算机技术的日新月异将使学术期刊编辑方法和手 段不会仅仅停留于简单的键盘输入和排版。

目前,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的各种手段运 用于学术科技期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尚处于初始阶段,但不久将会全面而深入地展开。

【关键词】学术性期刊\\\/编辑出版\\\/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 【正文】 一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在未来的几年中,各种计算机相关技术都会得到飞速 发展和应用,使计算机变得更加人性化,智能化。

而多媒体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迅猛势头 对传统学术科技期刊带来的影响尤为深远。

目前,学术科技期刊的现状已不能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读者的多样化需求, 纸介学术科技期刊,以传统的方式办刊,不仅难以在市场经济潮流中站稳脚跟,而且也 正受到计算机和多媒体网络技术、电子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挑战。

学术科技期刊必须面 对社会发展的现实,转变传统的期刊编辑出版模式,迅速实施期刊编辑出版的计算机化 ,并逐步实现向多媒体、网络化编辑的转变和过渡。

使学术科技期刊所承载的信息更加 高速、全面、方便、准确地传至读者手中。

按照常规的期刊出版流程,作者的稿件经编辑加工后,由印刷厂录入排版,打出校 样,经过数次校对,然后制版印刷。

如果利用作者的磁盘文件,在电脑上编辑加工,则 可省去排版输入程序,编辑人员坐在计算机前改稿把关,减少了校对次数,却又同时减 少出错的概率,并且大大减轻由重复输入造成的精力和时间的浪费,缩短出版周期。

值得指出的是,随着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蓬勃兴起,越来越多的作者已不满足 于稿件软盘的寄递,而是希望用电子邮件把自己的稿件发送到编辑部的电子信箱中,出 版部门只要运行电脑中设置的e —mail程序,就可在计算机显示屏上看到作者的来稿。

在另一方面,计算机技术又始终处于高速发展的进程中。

处理器速度不断得到提高 ,硬盘的容量也正以每年60%的幅度在增长,但是价格却在持续下降。

1994年1兆字节 的价格为1美元,到1998年1 兆字节就只值5美分了。

如果说, 以前阻滞我国学术科技 期刊电脑化进程的多为财经方面的原因,今天已经不成为太大的障碍。

问题主要在于,由于传统期刊编辑、出版和发行的配套运作已相对成熟,整个流通 程序比较固定和规范,而采用一种新的编辑形态,就意味要有相应的人员管理及工作运 作方式的变更。

有些期刊编辑出版部门因此宁愿稳妥地在其固有领域及方式上保持观望 ,而不愿在这方面进行人员、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投入,反映了一种认识上的误区。

应该看到,学术期刊实现全程电脑化已逐渐趋向成熟。

而且,计算机技术的日新月 异的发展趋势还表明:学术期刊编辑方法和手段不会仅仅停留于目前较为普遍的简单的 键盘输入和排版。

多媒体和网络的各种技术手段全面运用于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的前景 必将成为现实。

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给予我们一个发挥创造力和提升人本身智慧能力 的机会。

信息技术正在潜移默化地改造我们的听觉、视觉、嗅觉、触觉,改变着人类传 统的时空观念,社会运动方式,伦理道德观念和法律环境。

这场席卷全球的革命刚刚从 改变我们的行知模式开始,正以坚定的步伐深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侧面,改造行业社会 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更改造着人们认识生活,思考世界的观点、方法。

二 多媒体技术是指用计算机对文字、图形、声音、动画、影像等多媒体信息进行综合 数字化处理的计算机技术。

多媒体技术主要应用于多媒体个人计算机、多媒体信息管理 系统、多媒体通信、多媒体电子出版物等,近期以来,运用多媒体手段来对学术科技期 刊进行编辑加工、行政管理和发行宣传,也成为一种显著的趋向。

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将 引发传统编辑手段的全面变革。

传统编辑方法与手段同多媒体技术结合后,将给未来学 术科技期刊的编辑工作带来全新的变化。

多媒体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数字技术的结合,使期刊出版工作过 程和学术科研信息传播不受时间、地点、国界、环境等影响,这将有利于提高世界信息 的流通速度,促进远隔重洋的各民族文化科技的及时交流。

多媒体综合了报纸、广播、电视等功能,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要素结合起 来,这一结合也成为学术期刊编辑、发行的一种全新形式,给受众以全方位的、多维的 信息,光纤通道将电视网、电话网、计算机网三网合一,使三大传统媒介开始走向高度 的综合。

充分利用多媒体文、图、声、像的优势,有利于全面提高学术期刊编辑工作效率和 刊物质量,促进电脑多媒体编辑技术的有的放矢地发展,并为今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 繁荣打下良好基础。

多媒体编辑要处理大量的3d图形、 数字音频和视频信息, 还有从web网络传来的 高带宽信息。

加速图形端口(agp)即将大量投入应用,这是一种用来连接cpu和图形加 速器、比pci更快的总线,agp 同时还提供图形适配器与系统内存之间的连接,有了这 种连接,在3d应用程序中就可以将大量的纹理贴图保存在系统内存中。

到2000年,所有 的图形都将是3维, 使用字处理或者电子表格软件的人将不会觉察到有什么不同。

近期出版的一些专业电子排版系统,已集文字处理与图形图像处理功能于一身。

不 仅大大降低了此前许多排版软件在文稿中植入特定图像时的繁琐操作和不便,而且可以 利用软件提供的多种绘图、制图功能,使非美工专业人员也能方便地制作出具有专业水 准的图形图像,并通过手写板或扫描仪顺利实现图文混排。

使数学、化学、物理等科学 公式的排版简便规范,同时提供各种流程图、电子电路以及各类图库。

近日,ibm公司分别推出中、英文语音识别系统的语音录入软件,它们以声音接收 装置为媒介,将阅读文稿的语音直接转化成计算机上文本的版面,尽管目前此类软件在 配置、环境、程序设计等方面有不少尚待完善之处,但随着新的优化软件的不断问世, 它必将极大地提高文字输入的速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改变期刊计算机排版采用键盘输入 的格局。

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真的可以与计算机进行交谈,正如一些科幻电影 中描述的一样,计算机可以听懂我们话语,并按我们所说的去做。

多媒体技术的发明,终于使人和机器从原来的对立中摆脱出来,人性化的局面、虚 拟现实的出现,直到人工智能的进步,语音的输入使我们刹时感到pc已不再冰冷,芯片 上已能出现人的情感,而且是高智能的集成。

随着计算机网络以及电子邮件中可视图像和活动声像传输的成为现实,将进一步产 生期刊在稿件传递、审稿阅稿、修改校对、联系沟通、装帧质量、出刊速度全方位的突 破。

三 网络技术的出现和普及,使传统的期刊编辑的工作过程由单向的封闭流程,转变成 一种带有显著的交互性特征的双向或多向的信息流通方式。

编辑、作者乃至读者之间可 以直接进行信息的交流,它用最直接、最形象、最逼真、最快捷的特色使期刊编辑流程 成为极具开放性的人际传播。

网络社会和网络文明的到来,宣告高度而枯燥的技术文明 将被充分共享的信息文明所取代。

编辑部的全程电脑化和内部局域网的建立,将在以下几方面产生重要作用: 1.编辑出版流程高效化 通过网络,可以对整个编辑流程实施网络化管理,从选题登记、审批、组稿、编校 、发稿、付印、稿酬、文稿档案等均可在网络上对其进行实时、动态的管理。

对已发稿 件也可建立起详尽的分类、统计、查询数据。

同时,还可以建立作者库对作者队伍进行网络化管理,以便随时掌握作者履历、学 术科研成果、个人专长、微机通信设施等情况,并由此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作 者队伍。

更可以通过网络的电子公告或电子邮件接触更多的专家学者和专业科研人员, 为某一选题物色到最佳作者。

在网络通信中,还可快速直截双向传递、显示编者和作者 在组写稿件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细节,即使是远地相隔,通过网络也可就稿件的修改、 校对、定稿等事宜,在两地边议边改,其速度和效率都是传统出版方式所不敢想象的。

在广开稿源的同时,提高稿件质量也有了更可靠的保证。

作者通过磁盘或电子邮件所投的稿件经转化为统一格式的文件后,直接存入稿件库 ,在进行编辑加工时,可以从中调出已排版的稿件,直接在计算机上进行编校。

在审稿过程中,编辑一方面随时可与作者通过网上交谈,对稿件的有疑问之处提出 修改意见,征求作者意见。

另一方面,为了保证稿件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 编辑可利用网上的巨大信息资源库,对文稿中的资料数据等关键性内容进行查询和确认 。

还可经电子公告板或电子邮件征求专家意见,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2.数据库管理系统化 在编辑部内部,编辑人员通过网络和光盘建立选题库、书稿库、以及诸如《中国人 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专题目录索引》、《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中国学 术期刊光盘版》、《人民日报全文数据库》等光盘数据库,了解某一选题的有关情况, 以避免选题的重复。

通过网络,编辑人员可以方便地搜索到新资料、新成果、新知识, 掌握最新学术动态和学科的发展趋势等,从而根据这些信息策划出最新的选题。

同时,内部网络的建立以及与外部的联网,使得编辑人员对资料的查询、检索变得 更为方便快速。

联网后各学术期刊传统的学术资料和信息的交流可通过网际交流更高效 地实施,彻底改变以往此项工作中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且收效甚微的弊端,使编 辑工作者得以随时从网络查找、浏览、下载所需资料,再将编辑部的报刊、书籍、文件 等资料以扫描录入的手段存入资料库。

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超高容量的储存介质,不仅 解除了编辑部因书面资料的不间断增长而蚕食工作空间的麻烦,同时,资料库中所包括 的文字、图片、声音以及其他超文本的多媒体文件,由于具备功能强大的检索工具和方 法,足以快速而准确地满足编辑部人员各种不同目的和不同方式的需求。

3.行政管理自动化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多媒体技术的突飞猛进,必将引发学术期刊编辑办公模式和观 念的变革。

全天候、全方位的国际互联网和局域网的崛起,以及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 高科技的迅速发展,编辑人员主要通过传真机、调制解调器连线和计算机网络实现同编 辑部局域网的互联,在家中接收领导下达的指令从事工作并同编辑部保持联系,并将处 理完毕的任务经由图文传真、e—mail等技术手段迅速反馈编辑部。

编辑部的内部局域网的建立,为实现办公和决策的无纸化和数字化提供了可能。

内 部网费用低廉,功能强大,采用后即不需要纸张。

编辑人员通过运行浏览器,可看到任 何相关的电子信息。

随着国际互联网在国内的普及,计算机网络为期刊发行提供了新的销售渠道和发行 方式。

利用网络的电子公告板,编辑部可以发布期刊发行和征订广告,也可直接通过电 子邮件寄发订单,读者可通过网络向编辑部订购期刊。

当实现了网上的线出版后,读者 还可以要求阅读网上的电子期刊,并通过网络向编辑部承付一定的费用。

目前的学术科技期刊已经出现纸质版、电子版、网络板三种形式并存的局面,虽然 尚难以估计新的出版形式对传统期刊的冲击究竟有多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基于计算机 的大量出版物的出现将会大大改变我们的教育、生活方式,也对纸质 期刊的出版造成 一定的影响。

多媒体技术的产生和日趋丰富成熟,使传统的学术科技期刊的编辑、传播 从内容到形式产生了全新变化,改变了延续数百年的编辑方式、阅读方式、甚至是思维 方式,从而彻底改变人们对于传统期刊编辑出版的观念。

面对这一挑战,传统的期刊出 版业只有勤于探索和实践,勤于改造自身的人力和技术结构,并且有一套与之适应的新 的编辑理论,对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环境中的学术科技期刊编辑的特征、模式、结构 、效果等进行科学研究,并作出总结性、指导性的说明。

【参考文献】 1.王蕾 张志强:《互联网络与传统出版》,《编辑之友》1997年第4期。

2.张铸:《我国电子期刊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津图学刊》1997年第3期。

3.邓寿鹏:《信息高速公路的兴起与我们的思考》,《电子科技大学学报》1994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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