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十八怪顺口溜
我学习大六壬快3个多月了,自学的,勉强算是入门了,但感觉还是有些吃力。
在这之前我有奇门的基础,开始觉得并不费力,后来学到九宗门的时候,确实是个难点,废了我不少时间呢,而且如果是新手,这点我觉得是必须要努力学习的,不能丢,太重要,无论起课还是断卦都能用到,再后来起局的时候遇到了两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如同奇门一样,同宗异流,有很多种不同的存在,例如时家奇门,月家奇门,年家奇门,再到阳盘,阴盘,再到后来的各种流派,比如太公奇门之类的,现在大师还有自创的奇门门派,虽然大同小异,但是在一些地方还是有出入的,以至于新手无从下手。
没想到大六壬亦是如此,就拿起月将吧,我就搜集到五种完全不同的起法,而且每一种背后的易理又很对,毫无驳论而言。
我去网络上百度,搜索,包括发帖,论坛之类的,发现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抄来抄去的,很难能帮到你,最重要的是除了现有的大众版本的,其他的知识点真的冷门到百度不到,只有在其他的一些书中带过几句,起阴阳贵人决从古代就有骂的谁不对,。
谁怎么着之类的,现在你去贴吧看看,还是大部分都是喷子,。
只要和书不一样就是错的,却根本不去思考到底是为什么错的,所以我就这个月将上废了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去搜集资料,这里跟你分享下,学习六壬的时候遇到一个问题,就是月将,众说不一,起法更是千差万别,差距甚远,且起法不同。
我仔细看过,实践过。
易理都对,但又都无法贯穿始终,所以我一直止步不前,近几日搜集 了很多关于月将的资料,并加以个人的注解,希望能给那些学习六壬的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吧。
今列如下。
《一》斗建之合,即为月将。
例如三月建辰,当取合神酉是。
那么酉就是辰月 的月将。
一般学习六壬的,只要提到月将,比如想到最常用的那句,《斗建之合》。
开始我以为即使别的都错了,这个也不会错,因为现在很多书上大部分都是这么说的,应该不会是错误的。
可是仔细比较,想来,也或许不对。
这里的斗建之合,斗指的是北斗所指,纪月。
叫做斗建。
且一年有二十四节气,在其中的一气之间,所指的方向,就是周天的二十四分之一,而且每日移动的度数都是一样的。
所以古代纪月也是一般看斗指何方,便是何月。
那么就可以这么说,月将是根据月建 的换宫而换宫,取合神。
那么此一句就头尾不相接 了,只要用月令就可以起月将了,干嘛还要这样呢。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二》以中气换将。
简单来说就是更深一步的加上了二十四节气,交气换将,交节换令(月令)。
这是现在大部分人都在用的一种方法,无论是易理还是起法,环环相扣,挺有说服力的。
我查过出处,挺对的,不过依照现在的历法,是有点点偏差的,只不过偏差较小,尚可一用,具体参看下文。
我现在用的是05年出版的万年历 ,今年是丙申年,九月建戌,我万年历上寒露初八五时(卯时)五十九分。
而当你去查现在我们国家的天文历 的时候,你会发现4时:33分 交戌月,节气寒露;夏历太阳历(干支):丙申年,戊戌月 ,癸亥日,壬子起时;格里历(公历):公元2016年10月8日,星期六。
虽然只是差了近一个小时,但是如果处在时中还好,时末时初就会有所差别了。
整整能差一个时辰。
月将错了,起局能对吗
更别提断了。
《三》我在查资料的时候,在一个古本上记载,月将即是月令。
也就是说,比如正月建寅,那么月将就是寅。
这一说,是我觉得这几种方法里最不靠谱的,因为假设月令就是月将,何必假借一词,多此一举啊。
后来我查到这是古代一个比较有名的游方和尚所用,且文献记载颇准,在后来去阅读他 的著作的时候才知道,不是他错了,是我找的资料错 了,原著上写的是月将的一个比较特别的出现方式,叫做《天地相合》 比如己卯年甲戌月,庚辰年乙酉月,辛巳年丙申月。
年干同月干相和,年支同月支相和,这种情况下用平时的月将起法都会起错,实际上己卯年用戌将,以此类推。
《四》这是比较有争议的一说,姚广孝代表的另类起法,结合河图生成数,阳生阴成。
曰真月将。
这是我最头疼的一种起月将的方式,参照太多,非常容易错,最重要的是很多书上都点名说姚广孝的起法是错误的,是不对的。
要说我是怎么解开这难题的,那首先我得感谢一个人,我哥们赵贵阳,他非常喜欢古代军事谋略,学习的是梅花易数,颇有见地。
前几天他在外工作,打电话让我查一篇李鸿章的文章出处。
我便开始网上搜索,之后发现一个很有趣的事,就是很多皇帝开封建国之后,有些是会修改历法的。
然后我果断搜索姚广孝所在的明朝历法,发现在那个时期历法是错的,明朝的历法是延用的元朝历法,这两朝更替的时间加上那时候的观测精准度的问题,出现偏差是可以存在的,这只是我的猜想,然后在看文献古志 《回回历》推日食二分四十七秒,《大统历》推不食。
”已而不食。
十九年三月癸巳朔,台官言日当食,已而不食。
帝喜,以为天眷,然实由推步之疏也。
隆庆三年,掌监事顺天府丞周相刊《大统历法》,其历原历叙古今诸历异同。
万历十二年十一有癸酉朔《大统历》推日食九十二秒,《回回历》推不食,已而《回回历》验。
礼科给事中侯先春因言:“迩年月食在酉而曰戌,月食将既而曰未九分,差舛甚矣。
这是原文,已经证实 了我的猜测,历法是有差误 的,那么用这个来起的月将也是错误的。
我觉得就是因为姚广孝觉得它是错的,所以才这么起,而且这还启发 了我,比如历法有误的时候,没有时间差做参照的时候,应该怎么做。
这是可以深思的,河图也是对的,它存在于各朝各代的历法之中,统统适用,就是某人曾经说过,枝损,无咎,遂取其干无误矣。
是一个意思。
这个问题是可以值得仔细去反复揣摩的。
非常有价值。
《五》 又一说,二十八星宿为基,《术数》载记,习得此法者甚缪。
例如,正月太阳在子,居危月燕八度,雨水后四日零八时入危十三度到亥宫,惊蛰前十日是。
这一说比较冷门,我只有在08年出版的《术数》里看到过,草草一记,并未注解。
我便拿他和别的月将起法相比较,得到很多理论上的东西,还没怎么实践就先不在这说了。
若灵获尔尔,定开本泄之与汝。
不好意思,一时兴起,写点有点多,路漫漫兮,望君早成。
谢谢,请采纳
你画我猜词库
经济学的百科里都有,通俗点的话可个例子来说。
现在你生产汽车,原天生产两辆,现在增加产量,一天生产三辆,那么成本肯定会增加吧,假设成本增加10万,那么这10万,就是边际成本。
即增加一个单位的产量所带来的成本的增量,叫边际成本。
边际成本不是固定不变的,这就涉及到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的问题了。
还是举生产汽车的例子吧,假设你原来一天生产两辆汽车,现在一天要生产三辆,那么除了购买生产汽车本身所需要的原材料(比如各种汽车配件神马的)之外,你很可能还需要购买更多厂房和机床,需要雇佣更多工人,因为你原来的工厂规模、设施、人手都不足以生产三辆汽车,要生产三辆汽车就要多花很多钱,这时候边际成本自然较高。
可如果你原来一天生产100辆汽车,现在一天要生产101辆,那么你只需要购买必需的原材料和配件,不需要扩大厂房和人手了,边际成本自然较低,这就是规模生产的好处之一。
不知道我这样解释你能不能理解:)
把梳子卖给和尚读了故事悟出什么道理?
你看一下“作”和“做”的 ,我就想你应该知道这案了.在时怎样区别“作”与“做”呢
20世纪80年代,吕叔湘先生提出:“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但不是绝对的。
那么怎么办呢
我说,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
”到了20世纪90年代,吕先生在中,对“作”、“做”的用法补充如下:“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吕叔湘先生的论述,点明了区分“作”、“做”用法的一般规律。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既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
“作”、“做”的用法大致如下。
(一)从语体色彩来看:区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标准是“文”与“白”。
“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成语几乎全用“作”;“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
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前者如:作成(成全)、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态、作息、作谢、作业、作揖、作俑、作战、操作、创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写作、制作。
成语一般用“作”。
例如:当牛作马、敢作敢当、敢作敢为、故作高深、胡作非为、矫揉造作、苦中作乐、弄虚作假、述而不作、无恶不作、为非作歹、为虎作伥、为人作嫁、惺惺作态、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善降祥、作威作福。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
(二)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作准(作数)、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
后者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前者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回应、作介绍、作解释、作决定、作努力、作判断、作思考、作说明、作调整、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
其中的“作”,现在也用“做”,但依过去惯例一般用“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
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
“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一般用“做”。
例如:做好、做成、做实(将事情做得扎实、落实)、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学到老)。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动作。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
1.只用“作”或多用“作” (1)“起(起身、兴起、出现、发作等)”之义,只用“作”。
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枪声大作、振作,以及作怪、作呕、作响、隐隐作痛、勃然作色等。
至于“作声”与“做声”,只收“做声”,但“默”字条的用例有“默不作声”;只收“作声”;以“作声”为正条兼收“做声”;二者均收且释义相同。
因此,二者通用,并可优先选用“作声”。
(2)“写作、创作”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
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依惯例用“作”。
作诗,依惯例多用“作”,但用“做”也无不可,“做”字条就以“做诗”为用例。
后面是或多音节短语,常用“做”。
例如:做文章(写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几首诗、做两支曲子等。
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加以炒作或借题发挥,均用“做”。
“书写”之义,只用“作”。
例如:“仓促,也作仓猝。
”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
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仿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伪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处女作、代表作做饭等。
(3)“当成、作为”之义,多用“作”。
例如: 成语“过期作废”、“认贼作父”、“作死马医”(俗语为“死马当活马医”),均用“作”。
这与“作”很早就有“当成、作为”之义有关。
例如,中就有“朴作教刑(以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之语。
据此,“以理论作指南”等,一般用“作”。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前面引用的吕叔湘先生的话:“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 “作为”不论是表示行为,还是表示作出成绩或可做的事;也不论用于“当成”之义,还是用于“就人的某种身份或事物的某种性质而言”之义:都只用“作”。
出版物上时有将“作为”误为“做为”的情况。
“作为”绝不能写成“做为”,所作所为、有所作为、无所作为、大有作为,均用“作”。
2.只用“做”或多用“做” (1)“制作、制造”之义,除保留的成语和其他书面词语外,现在通行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家具、做软件、做衣服。
(2)“当、充任、担任”之义,现在多用“做”。
例如:做官、做榜样、做恶人、做好人、做母亲、做奴隶、做职员、做商人、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
“做伴”、“做客”、“做贼心虚”,又分别写成“作伴”、“作客”、“作贼心虚”,两种词形可通用。
选取前一种词形,而选取后一种词形,则两种词形均收。
“作伴”、“做伴”均未收;只收“作客”、“作贼心虚”,而未收“做客”、“做贼心虚”。
(3)“结成某种关系”之义,“举行、举办”之义,均用“做”。
前者如:做亲、做夫妻、做搭挡、做对头、做邻居、做朋友。
后者如:做寿、做礼拜、做满月、做弥撒、做生日、做筵席。
3.“作”、“做”有大致分工 (1)“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
“作”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且动作性不强,其用法与“进行”相当,意义很虚。
例如:作安排、作采访、作承诺、作冲刺、作沟通、作构思、作观察、作扩展、作检讨、作交代、作交流、作思考、作提示、作修改、作要求、作引导、作注释、作指示等。
其中的“作”,现在也常用“做”。
“做”多用于具体性的事务或职业性、专业性的工作。
例如:做工、做课(举行示范性或实验性的公开课)、做活儿、做题、做药(从事药物推销工作)、做账、做保险、做慈善(做慈善事业)、做广告、做卡片、做建材(做建材生意)、做IT、做楼盘、做手术、做网页、做珠宝(做珠宝生意)、做房地产,以及做保养、做交易、做实验、做营销、做运动等。
“做事”一词,现在只用“做”。
“做主”与“作主”,两种词形可通用。
《现代汉语词典》采用的是“做主”,而以“作主”为正条兼收“做主”,则不分正、副条兼收“作主”、“做主”。
“处理事情或制作物品的方法”之义,现在通行用“做法”,而不用“作法”。
但“作文或作画的方法”与“施展法术”两义,只用“作法”,而不用“做法”。
出自的成语“作法自毙”,意为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也不能用“做”。
“作派”与“做派”,用法有别。
作派,指派头即故作的姿态、架势,又指作风或做法。
做派,即做功,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
做功,或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或指物理学上力使物体在力的方向上发生移动,只能用“做”。
(2)“假装、做作”之义,多用“作”。
如前面所举的“装模作样”、“装聋作哑”、“装腔作势”,现在通行用“作”,而不用“做”。
造作、作态、故作姿态、强作笑颜,只用“作”。
作开心状、作痛苦状之类,因具有书面语色彩而多用“做”,但用“做”也不是绝对不行,《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有“做痛苦状”的用例。
做样子、做姿态,则用 “做”。
“表演”之义,有“做戏”一词,用“做”;成语“逢场作戏”,用“作”。
来自港台的半意译半音译词“作秀(put on a show)”,也可写为“做秀”。
4.“作”、“做”可以通用 (1)“用做”之义,“作”、“做”一般通用。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6版)将“做”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做”,并举例:“树皮可以~造纸的原料|这篇文章可以~教材。
”用的是“做”。
而“满江红”词条:“植物名……全草可作鱼类和家畜的饲料……”用的是“作”。
做抵押、做纪念等,也可用“作”。
但“副词作状语”之类,依惯例,用“作”而不用“做”。
(2)“成、为”之义,“作”、“做”通用。
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动词之后构成动补结构,后面带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表示行为或动作的结果。
这种用法出于北方白话,因此用“做”字有更强的理据性。
《汉语大词典》就以“当做”为正条,而以“当作”为副条,这是有词源根据的。
但在实际运用中,这一义项用“作”反而更为普遍,因此“作”、“做”可通用。
《现代汉语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其1996年第3版、2002年第4版均将“看”字条下的“看做”词条释为“当做”,而将“作”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作;作为”,在“作”、“做”用法的处理上并不统一(《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6版已作修改)。
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在“看”字条下收“看作”为正条,释义为“看成、当作”,并在“看做”词条后注明:“现在一般写作‘看作’”;“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将“作”字条的义项⑤释义为“当作;作为”。
其实比做、变做、当做、叫做、看做、视做、算做、写做、用做、装做等,其中的“做”,都可以换成“作”,甚至可以优先选用“作”,因为这有词频统计的可靠依据。
以1995年至2000年约3亿字的全部文本为基础语料进行统计,结果是:当作 2240(数字表示词频。
下同),当做 500;看作 1073,看做 199……前一种词形的使用频度远远高于后一种词形(见国家语委“八五”规划重点项目子项目《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
因此“当作”等不仅与“当做”等通用,而且更切合语言文字应用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现代汉语词典》对“作”、“做”用法的规范 《现代汉语词典》是我国目前颇具权威性、颇有影响力的一部现代汉语辞书,为现代汉语的词汇规范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我们对它保持应有的尊重,但不必处处拘泥。
这涉及如何看待《现代汉语词典》的词语规范问题。
对词语(就整体而言即为词汇)进行规范是语言词典的任务和基本功能。
现代汉语的词语规范要靠相关的国家语言文字标准,而更大量的词语规范工作(如确定应收录的词语,确定每一词语的形、音、义及用法)须靠词典来完成。
各种现代汉语词典,均须遵从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标准和社会约定俗成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并与之高度一致,因而它们中的多数词语规范具有唯一性;但对其中的少数词语规范来说,则只是一种可供选择和参考的词典标准,并不具有唯一性。
《现代汉语词典》对某些通用性很强而又用法不一、颇有争议的词语的处理,与其他词典有分歧。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一定采用《现代汉语词典》的词语标准,未必不可以采用其他词典的词语标准;当然,也不必排斥《现代汉语词典》的词语标准。
因为各种词典之间的这类分歧,并不涉及孰对孰错的问题,往往具有互补作用,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对“作”、“做”用法的不同词典标准,也可作如是观。
《现代汉语词典》对“作”“做”用法的处理是倡导性的词典标准,因而无可厚非。
倒是词典的使用者须留意,对于个别词语,不要将只是一家之言的词典标准,当成非如此不可的绝对标准。
语言文字现象很复杂,并有其灵活性。
少数用法分歧、颇有争议的异形词语,只要未列入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且不违背社会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就不妨自由选用,给使用者保留一点儿个人的习惯和偏好,而不必强求一律。
当然,行文时,除引用原文之外,使用的词形应保持一致。
现代汉语的词汇规范不能全凭一部《现代汉语词典》,更不能一切以其为标准来论是非,当然,对其他词典来说也是如此。
不仅《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新华词典》等现代汉语词典,就是《汉语大词典》一类的古今汉语词典,或者《中国成语大辞典》一类的成语辞典,以至《辞海》一类的百科兼语言辞书,都有对现代汉语词汇进行规范的任务和功能,都可以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作为人们选用词语的一定依据。
据此,我们可以既更准确也更灵活地选用词语。
我们的结论是:“做”源于“作”,“做”承担了“作”的一部分语义;二者既有不同的语义分工和习惯用法,又有一定语义范围的通用关系。
因此,对“作”、“做”用法分明有别的,绝不可混淆;但“作”、“做”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通用的,而不是非此即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