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写一条绿色环保公益广告词
1、树木拥有绿色,地球才有脉搏。
2、除了相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3、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4、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5、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
6、小草有生命,足下多留“青”。
7、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8、欲揽春色入自家,无可奈何成落花。
9、我是一只小小小鸟,总是飞呀飞不高。
10、1 + 1 = 2,一棵树 + 一棵树 = 一片树林 11、绿色是地球的本色 12、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13、保护树木,就是保护自己 14、芬芳来自鲜花,美丽需要您的呵护 15、绿色——生命之源 16、踏破青毡可惜,多行数步何妨 17、红花绿草满园栽,风送花香碟时来 18、花开堪赏直须赏,莫要折花空赏枝 19、花草丛中笑,园外赏其貌 20、我为你美丽的心灵绽放 21、带走的花儿生命短暂,留下的美丽才是永远 22、愿君莫伸折枝手,鲜花亦自有泪滴 23、森林是氧气的制造工厂 24、草木绿,花儿笑,空气清新环境好 25、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 26、种一棵树,种一枝花,世界会更美好 27、草儿可爱,大家爱 28、距离产生美,谢绝亲密接触 29、绕行三五步,留得芳草绿。
30.绿色是地球的本色
能打动人的提示语和广告词
学校家,人人爱护她天天环保,日明2. 绿化校园,文明人心3. 成荫多好看,乱扔垃圾是添乱。
4. 绿草茵茵,踏之可惜。
5. 有了热爱生活的心,才能召唤翠绿的情。
6. 学校是我家,清洁靠大家,墙壁穿新衣。
请你要珍惜。
7. 微笑的你真美,了学的你真好,健康的你真棒。
9. 扔一次垃圾心灵就蒙一层灰尘,捡一次垃圾心灵就添一块净土1. 天天环保,日日文明。
2. 绿化校园,文明人心。
3. 草木成荫多好看,乱扔垃圾是添乱。
4. 绿草茵茵,踏之可惜。
5. 有了热爱生活的心,才能召唤翠绿的情。
6. 学校是我家,清洁靠大家,墙壁穿新衣。
请你要珍惜。
7. 微笑的你真美,了学的你真好,健康的你真棒。
8. 学校是个家,人人爱护它。
9. 扔一次垃圾心灵就蒙一层灰尘,捡一次垃圾心灵就添一块净土。
10. 礼貌使你变得高雅,助人能使你得到快乐,谦让能使你增添美德。
走廊上尽显你的文雅,操场上展示你的雄姿。
排队学大雁齐齐的,走路学小猫轻轻的。
不要跑,不要跳,不要打闹向右靠。
珍惜生命之水,关“住”点点滴滴。
上下楼梯靠右行,你谦我让脚步轻。
不学猴子乱蹦跳,要学大象好好走;不学小蛇左右游,要讲文明靠右走。
小草微微笑,请你绕一绕。
注意了,每个人都看见你在这里的一举一动。
(走廊)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图书馆)请你近距离投篮。
(垃圾箱)水龙头,不要哭,把你眼泪来擦掉。
微笑的你最美,会学的你最好,健康的你最棒
你挥一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动一动手,不留下任何纸屑小脚不乱跑,小草微微笑。
让小树和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城市属于你,绿茵属于你。
绿色的植物就是我们的宝贝,宝贝需要我们爱护它。
您热爱生活吗
请爱护美丽的花草吧
手下留情,脚下留青。
青青小草,踏之何忍
除了你的记忆,什么都别带走。
除了你的笑脸,什么都别留下;小草在成长,请勿打扰。
小花多可爱,请你别伤害。
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一花一草一木,且看且爱且护。
写一句保护环境、保护小鸟的广告语
个营销员接受任务,到庙里找和尚推销梳第一个营销员空手而回,了庙里,和尚说没不需要梳子,所以一把都没销掉。
第二个营销员回来了,销了十多把。
他介绍经验说,我告诉和尚,头皮要经常梳梳,不仅止痒,头不痒也要梳,可以活络血脉,有益健康。
念经念累了,梳梳头,头脑清醒。
这样就销掉一部分梳子。
第三个营销员回来,销了百十把。
他说,我到庙里去,跟老和尚讲,您看这些香客多虔诚呀,在那里烧香磕头,磕了几个头起来头发就乱了,香灰也落在他们头上。
您在每个庙堂的前面放一些梳子,他们磕完头烧完香可以梳梳头,会感到这个庙关心香客,下次还会再来。
这一来就销掉百十把。
第四个营销员说他销掉好几千把,而且还有订货。
他说,我到庙里跟老和尚说,庙里经常接受人家的捐赠,得有回报给人家,买梳子送给他们是最便宜的礼品。
您在梳子上写上庙的名字,再写上三个字“积善梳”,说可以保佑对方,这样可以作为礼品储备在那里,谁来了就送,保证庙里香火更旺。
这一下就销掉好几千把。
其实市场是可以创造的。
老是想着“和尚要什么梳子呀”,工作就没法做了。
国家工商局对广告中含有有第一是否违法的答复
您好
作为序数词的绝对化用语如首发、首映、首播、首家、首款、第一、最早成立等,和作为数量词的绝对化用语如独家代理、唯一授权等,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表示清楚,不致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的,原则上允许使用。
详细内容如下:、一、法律依据(一)定性依据:新《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这一规定通常被称为绝对化用语禁令,与旧《广告法》基本一致,只是多了双引号,意思表述无变化。
(二)处罚依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与旧《广告法》相比,法律责任总体有所加重。
二、基本原则(一)核心原则新《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之所以禁止绝对化用语,目的就是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这是判断绝对化用语是否违反广告法的核心原则。
(二)具体原则基于新《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绝对化用语广告案件查处时应贯彻以下原则:1、第九条第三项中的“等”字表示列举未尽之意,即所谓等外等。
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并不限于法律所列举“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与此类似的绝对化用语均在禁止之列。
2、第九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词语均为表示程度的最高级形容词,根据同等类推的原则,广告法所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应仅限于作为表示程度的最高级形容词或类似语句。
3、第九条采用“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的表述,表明法律对绝对化形容词是绝对禁止的,而不论该表述是否客观、真实。
三、定性分析对广告中的绝对化用语是否违法,要结合上述基本原则来综合判断,不能过于宽泛,把所有的绝对化用语都列为违法用语,也不能过于教条,认为没有“级”的“最高”是可以使用的。
具体分析如下:(一)作为形容词的绝对化用语:禁止使用这类用于形容空间、大小、多少、新旧、优劣等程度描写绝对化用语很多,除了广告法列举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外,国家工商局还曾明确答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
最典型的是以“最”字开头的一批词语,《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其他如世界级、宇宙级、全球级、第一、极致、100%安全、99.9999%有效、纯天然、包治百病、根治、独一无二等。
如前所述,第九条第三项是对作为形容词的绝对化用语的绝对禁止,而不论该表述是否客观、真实。
原因在于这类表述往往对消费者具有很大的欺骗、误导作用。
不少人认为,除“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三个明确禁止的词之外,最高、第一等绝对化用语只要有证据证明属实就不违法,某品牌在广告法实施当日甚至在天猫打出了“新广告法保护真第一”的广告。
这其实是对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教条式误读。
销量第一、销量最高、销量最佳这但三句话表述的是同一个意思,假设该广告主确实销量第一,如果仅仅因为广告法只列明了“最佳”就判定“销量最佳”的说法违法,而“销量第一”、“销量最高”因表述属实而合法,法律岂不成了儿戏。
反言之,如果只有虚假的绝对化用语才违法,那么绝对化用语禁令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广告法有专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绝对禁止的有限例外作为形容词的绝对化用语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合法使用:一是用于同一品牌或同一企业内部的产品描述,如最大户型、最小尺码、最新产品、顶配车型等,在限定范围明确且客观真实的情况下可以合法使用。
二是表达企业的经营理念或目标追求,如“顾客第一、诚信至上”、“追求极致安全”等。
上述两种情况下,如果广告文案中过于突出描述中的绝对化用语,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的,仍然违反绝对化用语禁令。
三是作为固定用语中的一部分,如最高法院、超级联赛等。
(二)作为序数词或数量词的绝对化用语:允许如实使用作为序数词的绝对化用语如首发、首映、首播、首家、首款、第一、最早成立等,和作为数量词的绝对化用语如独家代理、唯一授权等,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表示清楚,不致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的,原则上允许使用。
这类绝对化用语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合法使用:一是表述真实,二是表述完整清楚,三是不致于误导消费者。
就经验而言,限定范围越大,广告主企图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越大,违法的概率越高,而限定范围比较适度具体明确的,违法概率较低。
对于将表示空间的最高级形容词与序数词、数量词连用的情况,如全球(全国)首款、全球(全国)首家、全球(全国)独家、全球(全国)唯一等,其语义重点已不再是表示序数和数量,而是误导公众认为其商品或服务具有世界级、国家级品质,应认定违反绝对化用语禁令。
全球(全国)首发、首映、首播等用语在如实清晰表述且不导致公众认为其商品或服务具有世界级、国家级品质前提下,可如实使用。
四、举证责任(一)当事人承担“证实”的责任:对有利于自己的积极事实依法负举证责任广告法第四条第二款:“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第二款:“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 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十九条:“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要对广告中对商品、服务的积极的描述负有举证责任,如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描述属实,需要依法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广告主等当事人对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最清楚,距离证据最近,获取证据最方便,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乱说当然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有初步证据或者根据日常经验法则怀疑某广告内容涉嫌违法时,可要求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据,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证据,就需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甚至相关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比如,如果当事人不能证明广告中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性,则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虚假广告。
执法机关依法要求当事人举证时,要注意一下几点:一是当事人只对有利自己的事实举证,不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举证;当事人只对自己行为合法的事实举证,不对自己行为违法的事实举证;当事人只对积极的作为事实举证,不对消极的不作为事实举证。
二是行政机关必须向当事人阐明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对当事人提出举证要求。
三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要求应当合理,应当考虑当事人举证的难易程度,给与合理的举证期限,不能故意刁难当事人。
四是除有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当事人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不必然推定其行为违法,不免除行政机关依法查明违法事实的责任。
(二)执法机关的举证责任《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一是查明当事人身份。
要搜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委托书等)。
二是证明广告活动存在。
要搜集当事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言等广告活动存在的证据,如合同、票据、广告素材等。
要搜集固定广告内容的各类广告素材,包括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
三是证明广告内容或广告行为违反广告法。
如包含绝对化用语的广告素材等。
证明广告内容虚假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统计数据等。
(三)绝对化用语广告案件的调查取证1、对于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执法机关只要能证明广告中含有禁用的绝对化用语即可定案。
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广告内容真实与否的证据,但这类证据只作为案件情节轻重危害大小的认定依据,一般不影响案件定性。
2、对于允许如实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当事人承担证明广告内容真实的责任,执法机构承担证明广告内容虚假的责任。
3、广告违法案件中,当事人常常会提供第三方市场调查报告作为证据。
对第三方市场调查报告要进行核实,要核实作为报告出具方的第三方市场调查机构的身份和相关资质,要调取报告全文,报告要由出具方提供或经出具方认可方有效,任何节选本均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要结合市场调查报告的调查目的、统计方法、样本选取、适用范围等因素综合审查报告的权威性可靠性,市场调查报告一般都有特定调查目的和适用范围,很多市场调查报告都明确载明不得作为广告宣传依据。
五、法律适用(一)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案件法律适用1、主观性的绝对化用语和客观上无法证实或证伪的绝对化用语,按绝对化用语禁令定性处罚处罚。
2、虽有客观标准,但执法人员无充分证据对其证伪的绝对化用语,按绝对化用语禁令定性处罚。
3、上述情况的绝对化用语同时违反广告法第二章中关于药品、保健品、农药、教育培训、招商、房地产、种子等广告的禁止性规定时,按相应专门条款定性处罚。
4、执法人员有充分证据对其证伪的绝对化用语,按绝对化用语禁令或虚假广告择重定性处罚。
除涉及广告代言人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不推荐这种做法,因为多数情况下关于第一、最好、最高等内容的取证、验证比较繁琐,证伪的难度大,而执法效果相差不大,没必要浪费执法资源去做。
(二)允许如实使用的绝对化用语案件法律适用作为序数词或数量词的绝对化用语检查的重点是表述是否真实、准确、清楚、明白。
有证据证明表述不真实的,按虚假广告查处。
达不到虚假广告的证明标准,表述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按违反广告法第八条或第十一条定性查处。
谢谢阅读
帮我写一片关于保险的心得体会
以前我不知道什么是保险,更不知道保险有什么好处,更别说保险与国民经济的关系了。
经过短短几天的培训,我才发觉,保险,对于我们的生活死多麽重要
对于国家、社会、老百姓,都是息息相关的。
保险的原理,就是大多数人,拿出一少部分钱,集中的到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公司的运作,用于支援国家建设、企业发展,推动国民经济资金领域的快速健康发展,最终造福于民
当参加了这种融资的人们中某人发生意外或者疾病,急需一大笔资金时,保险公司会及时送钱上门,解决因为意外或疾病造成的经济难题,避免“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悲剧的发生
简单的说,保险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保险是我们国家的朝阳产业
加盟到保险行业,就是选择了铸就辉煌的人生道路
我要勤奋、学习、努力、坚持
直到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