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交通安全的宣传语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交通法规,礼让行人
先解释一下法规的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又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应主动礼让行人。
以下三种情况都是违法行为:第一种: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斑马线;第二种: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比如学生放学排队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仍然有驾驶员强行通过,切断过马路行人的队伍;第三种: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让行,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结合上述规定,请自行回忆一下,在发现A柱盲区有两个对面过来的行人时,你虽然停车让行,但你有无存在鸣笛示意的行为。
如果有,则符合一条违规行为,无需提起复议了。
如果没有,你是可以提出复议申请的。
供你参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