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在语文课本读的很惨一篇文章,名字忘了,只记得一些内容。
应该是 《凡卡》内容简介一个名叫凡卡的小男孩来到了城市里一个鞋匠家里干活,在那里他受到了许多折磨,一天三餐几乎都是稀饭,夜晚还要摇老板儿子的摇篮,彻夜不能眠,要是老板的儿子哭了,那凡卡就又要被打了。
其他伙计也经常捉弄凡卡,导致他被老板毒打,在一个夜晚,凡卡趁着老板出去了,拿起了钢笔和纸张,给他的爷爷写信,信中描写了许多凡卡和爷爷在乡村里快乐的生活,最后,凡卡把信投进了邮筒,一个醉醺醺的邮差收走了。
但是,这封信永远不会寄到爷爷手里,因为凡卡没有写地址,没贴邮票,更重要的是,就算爷爷收到了信,也没有能力抚养凡卡。
原文九岁的凡卡·茹科夫,三个月前给送到鞋匠阿里亚希涅那儿做学徒。
圣诞节前夜,他没有躺下来睡觉。
他等老板、老板娘和几个伙计到教堂做礼拜去了,就从老板的立柜里拿出一小瓶墨水,一支笔尖生了锈的钢笔,摩平一张揉皱了的白纸,写起信来。
在写第一个字母以前,他担心地朝门口和窗户看了几眼,又斜着眼看了一下那个昏暗的神像,神像两边是两排架子,架子上摆满了楦头。
他叹了一口气,跪在作台前边,把那张纸铺在作台上。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他写道,“我在给您写信。
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
我没爹没娘,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凡卡朝黑糊糊的窗户看看,玻璃窗上映出蜡烛的模糊的影子;他想象着他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好像爷爷就在眼前。
——爷爷是日发略维夫老爷家里的守夜人。
他是个非常有趣的瘦小的老头儿,65岁,老是笑眯眯地眨着眼睛。
白天,他总是在大厨房里睡觉。
到晚上,他就穿上宽大的羊皮袄,敲着梆子,在别墅的周围走来走去。
老母狗卡希旦卡和公狗泥鳅低着头跟在他后头。
泥鳅是一条非常听话非常讨人喜欢的狗。
它身子是黑的,像黄鼠狼那样长长的,所以叫它泥鳅。
爷爷一定站在大门口,眯缝着眼睛看那乡村教堂的红亮的窗户。
他一定在跺着穿着高筒毡靴的脚,他的梆子挂在腰带上,他冻得缩成一团,耸着肩膀……天气真好,晴朗,一丝风也没有,干冷干冷的。
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可是整个村子——白房顶啦,烟囱里冒出来的一缕缕的烟啦,披着浓霜一身银白的树木啦,雪堆啦,全看得见。
天空撒满了快活地眨着眼的星星,天河显得很清楚,仿佛为了过节,有人拿雪把它擦亮了似的……凡卡叹了口气,蘸了蘸笔尖,接着写下去。
正在写信的凡卡“昨天晚上我挨了一顿打,因为我给他们的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不知不觉睡着了。
老板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院子里,拿皮带揍了我一顿。
这个礼拜,老板娘叫我收拾一条青鱼,我从尾巴上弄起,她就捞起那条青鱼,拿鱼嘴直戳我的脸。
伙计们捉弄我,他们打发我上酒店去打酒。
吃的呢,简直没有。
他们叫我睡在过道里,他们的小崽子一哭,我就别想睡觉,只好摇那个摇篮。
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
我再也受不住了
……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
带我离开这儿吧,要不,我就要死了
……”凡卡撇撇嘴,拿脏手背揉揉眼睛,抽噎了一下。
“我会替您搓烟叶,”他继续写道,“我会为您祷告上帝。
要是我做错了事,您就结结实实地打我一顿好了。
要是您怕我找不着活儿,我可以去求那位管家的,看在上帝面上,让我擦皮鞋;要不,我去求菲吉卡答应我帮他放羊。
亲爱的爷爷,我再也受不住了,只有死路一条了
……我原想跑回我们村子去,可是我没有鞋,又怕冷。
等我长大了,我会照顾您,谁也不敢来欺负您。
”“讲到莫斯科,这是个大城市,房子全是老爷们的,有很多马,没有羊,狗一点儿也不凶。
圣诞节,这里的小孩子并不举着星星灯走来走去,教堂里的唱诗台不准人随便上去唱诗。
有一回,我在一家铺子的橱窗里看见跟钓竿钓丝一块出卖的钓钩,能钓各种各样的鱼,很贵。
有一种甚至钓得起一普特重的大鲇鱼呢。
我还看见有些铺子卖各种枪,跟我们老板的枪一样,我想一杆枪要卖一百个卢布吧。
肉店里有山鹬啊,鹧鸪啊,野兔啊“……”可是那些东西哪儿打来的,店里的伙计不肯说。
“亲爱的爷爷,老爷在圣诞树上挂上糖果的时候,请您摘一颗金胡桃,藏在我的绿匣子里头。
”凡卡伤心地叹口气,又呆呆地望着窗口。
他想起到树林里去砍圣诞树的总是爷爷,爷爷总是带着他去。
多么快乐的日子呀
冻了的山林喳喳地响,爷爷冷得吭吭地咳,他也跟着吭吭地咳……要砍圣诞树了,爷爷先抽一斗烟,再吸一阵子鼻烟,还跟冻僵的小凡卡逗笑一会儿……许多小枞树披着浓霜,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等着看哪一棵该死。
忽然不知从什么地方跳出一只野兔来,箭一样地窜过雪堆。
爷爷不由得叫起来,“逮住它,逮住它,逮住它
嘿,短尾巴鬼
”爷爷把砍下来的树拖回老爷家里,大家就动手打扮那棵树。
“快来吧,亲爱的爷爷,”凡卡接着写道,“我求您看在基督的面上,带我离开这儿。
可怜可怜我这个不幸的孤儿吧。
这儿的人都打我。
我饿得要命,又孤零零的,难受得没法说。
我老是哭。
有一天,老板拿楦头打我的脑袋,我昏倒了,好容易才醒过来。
我的生活没有指望了,连狗都不如
……替我问候阿辽娜,问候独眼的爱果尔,问候马车夫。
别让旁人拿我的小风琴。
您的孙子伊凡·茹科夫。
亲爱的爷爷,来吧
”凡卡把那张写满字的纸折成四折,装进一个信封里,那个信封是前一天晚上花一个戈比买的。
他想了一想,蘸一蘸墨水,写上地址:“乡下 爷爷收”然后他抓抓脑袋,再想一想,添上几个字:“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他很满意没人打搅他写信,就戴上帽子,连破皮袄都没披,只穿着衬衫,跑到街上去了……前一天晚上他问过肉店的伙计,伙计告诉他,信应该丢在邮筒里,从那儿用邮车分送到各地去。
邮车上还套着三匹马,响着铃铛,坐着醉醺醺的邮差。
凡卡跑到第一个邮筒那儿,把他那宝贵的信塞了进去。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
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可是梦毕竟是要醒的。
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那是贵族家的少爷小姐们去卖礼物,或是到贵族学校去聚会吧。
一辆马车缓缓朝店门口驶来,那匹马不像市长大人家的马车那样,凡卡见过市长大人家的马。
那是前年,沙皇路过这座城市,冬天里,人们大部分还穿不暖衣服,可在警察的胁迫下,不得不光着脚板拿着发给的花束和彩带到街上去,去在寒风刺骨中欢迎他们伟大的沙皇。
沙皇和皇后穿着从西伯利亚猎来的北极熊做成的绒袍,皇后脖颈上还围着用北极狐的皮毛做成的围脖。
老卡加的店里卖的围巾于这个比起来可是差远了,不过他还是捋捋自己满是油污且皱皱褶褶的衬衣领子,硬是把第二个扣子及到第一个扣眼里——第一个扣子实在和小琳娜她妈吵架的时候被撕掉的——然后他用沾满钞票味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
他不明白沙皇和皇后为什么这么早来,害的他早起未洗脸就得起来迎接。
不过老卡家还是挺激动的,因为那毕竟是沙皇呀,他特希望沙皇或是皇后能看他一眼,就像希望城里人都到他店里来买东西那样渴望。
对了,该说说市长大人的马了,它紧紧跟着沙皇坐的福特轿车——俄国尽管有工厂,可造的轿车就是不如美国的好,有人说皇后带的首饰就是用造轿车的钱买来的——那是一匹白马,浑身上下都是肉——凡卡不知道“丰满“这个词,所以只能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它身上的毛白的像雪,相凡卡家乡的雪,鬃毛和尾毛大概是马浮早上刚刷的吧,被风一吹,从那马身上飘来阵阵熟悉的香味,哦,那是老板娘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经常说那洗发水是最好的最贵的,至少在城里是这样的,不知她闻见马身上的味道会怎么说——在马那顿涅茨的草原一样宽广的肚皮上,从上到下都为着中国产的丝绸——这是他从一个进过圆明园的英国上尉那里高价买来的——而这都是为的是它的马显得更高贵,更有身份,可是他大可不必,因为这城里有多少人有马呢
凡卡伺候的老板家恰好有一匹,它不如市长大人家的马肥,也不如那马香,更不如那马高贵,可老板认为他的马还是不错的,就像他的人品一样。
那匹瘦骨嶙峋的马,用它那像凡卡的爷爷拐杖一样的腿把老板坐的车拉到了店门口。
凡卡醒了,他醒的很及时,因为老板回来了。
他透过窗子看到那马的尾巴——尾巴是这马最显眼的位置,正所谓“马瘦毛长”——被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花辫子,还夹着一条彩绳。
这当然是对花辫子的形容,可是如果这花辫子是马尾巴,而且是老板家马的尾巴,那就大事不妙了。
这就像邻家小琳娜妈妈那小山似的身体穿上紧身衣,就是芭蕾舞演员穿的那种,那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
可门前这马就是这样,但以老板的审美观来看——他经常把老板娘比作蒙娜丽莎——是非常好看的。
那尾巴是老板为了在圣诞前夜去教堂做礼拜而特地占用他平常点钱的时间亲手编的。
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的店小了一点,虽然自己的马差了一点,但为了面子还是要尽力呀,就譬如说把马尾巴编成花辫子,这样就可以在老爷太太们面前夸耀了——不过如果让没上过多少学的凡卡听见老板以自己的马的尾巴发表的演讲(其实是在那些少有修养的人眼里,那其实是一篇错别字连篇但又可以得奖的大笑话),凡卡会认为那比谈论猪屁股还恶心。
老板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他平时不是这样蠕动,而是扭动——走过来走进店里。
终于凡卡知道为什么老板会这样异常,当店门被推开时,一股烈性伏尔加的味道扑面而来,老板摇摇晃晃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是看来卧室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些,一个身影就这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到在床上。
这时门又开了,是老板娘,一股龙舌兰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也差点到在凡卡身上,可最后她还是倒在了床上。
就这样,一阵脚步声后,店里又恢复了寂静。
凡卡在一阵提心吊胆之后也又平静下来,本该在忙着擦地的他现在这坐着不动,这若在平常可是找死的呀。
凡卡心想,自己坐着也没事了,又没人知道,而这地板擦不擦都一个样。
他渐渐放松起来,又想起给爷爷的那封信了。
正当凡卡倚着台子想爷爷时,一双眼睛盯上了凡卡,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算是成人,可他却以一颗成人的心想着一件罪恶的事。
伙计也回来了,他本想把老爷太太附近屋里,可没成想他们比兔子还快,根本不用伙计扶,自己就像苹果落地似的朝着床走了过去。
看老板和老板娘都走了,睡觉去了,伙计自己也深感疲乏,昨天在第三大街弗拉基米尔家的聚会真是闹腾极了,如今一想起来就头疼,所以伙计决定自己还是去睡觉吧。
正当他把马安顿好,从后门进屋准备去睡觉时,他从过道里却看见一个人,那是凡卡。
尽管同样是从异乡来的,同样都还不是大人,可伙计却对凡卡没有一点好印象。
因为在他那颗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心上,却已生出许多心眼,这使他提前成了一个虚伪,充满欺诈与嫉妒的人。
伙计不允许店里出老板及其家人以外有任何人敢违抗他,凡卡就这样成了他暴政下一个不受欢迎的人。
是的,作为学徒的凡卡尽管不被老板喜欢,可他的聪明与灵巧却让伙计耿耿于怀。
伙计一直把凡卡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生怕凡卡哪一天取代了他的位置。
这也就是伙计心里生成罪恶计划的原因——他想除掉竞争对手。
老板和老板娘虽然喝多了,可毕竟还好好的,他们到下午就醒了过来。
当老板从房里出来,伸伸胳膊,抽抽裤腰然后又打个哈嘁,最后终于清醒过来后,发现店里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便去点钱了,而老板娘则不像老板那样有那么多坏毛病,刚从床上起来便一溜烟冲出店门,出去了。
凡卡呢
他正擦地板呢,来回来去的脚步声并没有扰乱他的心,他心中依然想着爷爷。
伙计终于开始他的计划了。
老板点钱时的神情专注的很,就是此时此刻天塌下来也不能使他挪挪地方。
伙计进来了,他是来帮忙记账的。
于是,钞票过手的声音与笔尖滑动的声音此起彼伏。
老板果然是老手,他的工作尤其是与钱有关的,绝对是速度加质量。
老板靠在椅子上,发现今天伙计干活认真许多,还为自己沏好了茶。
这小子今天不错呀,老板心想,于是对伙计说,你今天和我们一起来吃饭吧,随后自己便出去了。
而伙计呢,也正暗自心喜,他终于获得一个想老板和老板娘进言的机会了。
毕竟是圣诞节,老板似乎也松了许多。
只要凡卡不停的干活,老板也就不搭理他,也就不像以往那样鸡蛋里头挑骨头了。
这使凡卡轻松许多,他虽然做了不少事,但对于平常来说,这实在是太轻松了。
终于熬到晚上了,凡卡不盼着老板价会给他什么好吃的,不过睡觉时就可以梦见爷爷了。
他依然对它的信充满希望。
凡卡喝着稀粥,啃着面包,而在里过道不远的餐厅里,老板,老板娘还有伙计正大鱼大肉的吃呢。
就在这当儿,伙计开口了,把他看见凡卡偷懒不干活再加上许多醋啊油啊,一块儿回了一锅,给了老板和老板娘。
后果可想而知,老板和老板娘哪里还吃饭呀,火气顿时冲天,老板娘会屋去拿鞭子,而老板更是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叉子就冲了出去。
伙计自然很高兴,只挽挽袖子便跟了出去,因为他并不想一下之凡卡于死地。
在昏暗的灯光下,凡卡因为身上正挨着鞭打而嚎叫,而他心中却纳闷为什么当时醉醺醺的老板和老板娘会知道他偷懒,而他决没想到会是伙计告的密。
老板一边抽打着一边穿着粗气,还骂凡卡:“叫你个狗崽子偷懒,不干活,还敢偷面包,真是反了你了。
”对于偷懒凡卡无法否认,但哪来的偷面包,凡卡真是觉得自己冤枉。
他忍住疼,说:“老—老板,我—没有偷—偷面包。
”老板一听,停下手中的鞭子,“真的没偷
““真的。
就是您给我是个胆子我也不敢偷面包去呀。
”老板听后,气喘的越来越粗了,凡卡以为老板累了,可老板突然挥起手臂,照着凡卡腿上就是一下,凡卡开始还以为是给了他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凡卡感到揪心的疼,鲜血一下子沁透了凡卡的单裤。
原来老板把叉子刺进了凡卡的肉里,“真是反了,还敢狡辩......老板有点累了,他也不管凡卡的伤口,对伙计说:“把他关进马棚里。
”伙计假装关心凡卡的样子,说:“老板,你看,凡卡这个样子,外面有这么冷,您看......叫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
”老板依旧很生气但也很累,于是就回屋去了。
老板走了,伙计回过头来看凡卡,好像昏过去了,看着凡卡鲜血淋淋的腿,伙计露出一丝*笑。
心想:凡卡再见了,谁叫你这么倒霉呢
说完,他拖着凡卡,走了。
并不是走去马棚的后门,而是去前门,去大街上。
伙计是这样打算的,凡卡身上有伤,外面又这么冷,把他仍到外面去,也活不成了。
要是老板过问起来,就说他逃走了,自己冻死在大街上了。
于是凡卡被伙计扔在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垃圾箱旁。
看着凡卡虚弱的身影,伙计又笑了,他没想到他的计划这么快就成功了。
而凡卡,他只有九岁的生命正一步步地走向死神。
在他颤抖的小嘴中,吐露着两个字——爷爷。
天渐渐亮了,凡卡也慢慢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
可他还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全副武装地等他醒来呢。
凡卡一睁开双眼,老板便怒气冲冲地对凡卡吼道:“小子
你竟敢偷懒不做工了
想造反吗
今天我非抽死你不可
”老板这边开始“地震”了,老板娘那边的“火山”也爆发了。
这一对恶夫妇一齐上前打那毫无抵抗能力的凡卡,直到把他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为止方才罢休。
被打后的凡卡心里非常悲愤,他想:“我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爷爷可能一时半刻还收不到我的信,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回村子里去了……好
明天晚上就走
”第二天晚上,凡卡做完工,他看店里的老板、老板娘、伙计熟睡以后,悄悄地拿了店里一双鞋,赶紧逃出了莫斯科。
他走了整整三天,离村子已经不远了,可他又冷又饿,在离村子还有一公里的地方,他终于倒下了。
说来也巧,这时泥鳅刚好出来觅食,它看见了阔别已久的小主人,马上把他拖回了家里,让爷爷照料小凡卡,想让小主人快点好起来。
凡卡回到了自己的家,心里激动不已,因为,他又可以和爷爷在一起生活了。
过了两个钟头,凡卡醒了,老板和老板粮怒气冲冲地看着他,老板操着一根木棒就打起来,打得凡卡皮开肉绽,嘴里还不住地骂着:“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在睡觉。
不错啊,知道偷懒了,敢戏弄我了,开始学坏了啊。
”老板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顿时,老板娘的“火山”也喷发了,揪着凡卡的头发,拿皮带揍着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的凡卡,凡卡昏倒了。
他好不容易才醒过来,拿脏手背揉揉伤口,伤口像刀割了一样。
凡卡伤心地哭了,哭得那么伤心,就是石头也会被他感动的。
他的眼泪哭干了,他决心逃出去。
他快速地奔出店门,直往村子赶。
正当他跑到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时,忽然,看见一张非常面熟凶神恶煞的脸。
啊
是老板
老板揪着他的头发回到店里,把弱小的凡卡绑在一根树枝上使劲地抽打,凡卡怎么忍受得了如此的虐待呢
他的眼睛模糊了,泪水涌了出来,哭得那么伤心,哭得那么悲痛。
这时,他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带着公狗泥鳅和老母狗卡希旦卡来救他了,爷爷一纸诉状将阿里亚希涅告上法庭,阿里亚希涅这个恶魔被当场绞死,让被他欺凌的人来找他报仇…… 凡卡多么希望回到爷爷的身边,他盼啊,吩啊……“砰——”老板把门踢开,看到凡卡躲在一个角落里,正在睡觉,顿时火冒三丈,拿起一桶水往凡卡身上泼。
凡卡睁开蒙朦胧胧的睡眼,他还以为是爷爷来接他来了,便大叫道:“爷爷
”“爷爷
谁是你爷爷,臭小子
趁我出门,到睡起觉来了,翅膀长硬了是吧,想飞出去了
老子今天非好好教训教训你
”凡卡这才知道,是狠毒的老板回来了。
老板大喝:“伙计,拿我的皮带来。
今天我真得好好教训这臭小子
”伙计们立刻呈上一条硬硬的皮带,老板双手紧紧捏住这条皮带,眼睛里充满了愤怒,他一步一步地向凡卡走来,凡卡的危险也将一步一步地逼近。
凶神恶煞的老板一把将小凡卡按倒在地,剥下了他的裤子,用皮带狠狠地抽凡卡的屁股。
凡卡一阵剧痛,但他没有哭,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哭起来,老板下手会更重的,一旁的伙计非但不来帮帮凡卡,还嘲笑可怜的小凡卡:“瞧他那样儿,真是乡巴佬,不知天高地厚
”接着,凡卡还得忍着被皮带鞭打的剧烈疼痛,又干起活来:擦地板、擦玻璃、收拾青鱼……身子本来就虚的凡卡哪儿经得住这番折腾,差一点儿,凡卡就累得趴下去了……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凡卡揉了揉被老板用皮带鞭打的屁股,捶了捶累得发疼的腰,端起一碗稀得见低的粥,咕咚咕咚直往喉咙里倒。
而老板和老板娘呢
则在客厅里大吃大喝,餐桌上的丰盛的午餐,香气四溢,一看就让人流口水。
看,就连老板养的狗都吃上了香喷喷的大鲇鱼呢
凡卡看看老板那儿,又瞧瞧自己的午餐:那碗一口就能喝得精光的粥,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他又回想起了以前在乡下和爷爷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臭小子,吃完饭还楞着,是不是想找打,死性不改
还不给我去干活
”怒气冲冲的老板破口大骂,又一次扬起了皮带……凡卡又忙碌起来了,他不断地想:爷爷,你怎么还不来接我
夜幕降临了,凡卡摸了摸饿得饥肠辘辘的肚子,寒颤颤地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大雪出神。
“哇,哇,哇……”小崽子的哭声使凡卡清醒过来,老板闻声而来:“你这臭小子,偷懒是吧
把我的小崽子弄哭了,高兴了是吧
”“没有,没有……”老板不容小凡卡分辨,如同疯狗似的,用皮带无情地拍打在凡卡虚弱的身体上。
再一次被狠心的老板毒打,使凡卡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能再呆在鞋匠铺里受苦了,要不,总有一天,会被老板打死的
他想到了逃
他毅然起身,冲进了茫茫大雪之中。
寒风呼呼地刮着,大街上的人都裹着厚厚的棉袄,而凡卡呢,穿着一件单薄,有5、6个补丁的破衣裳;裤子呢,只有半条。
因为,老板觉得凡卡有时太不听话了,打他也不能消气,便叫他心爱的狗来扯凡卡的裤子,久而久之,凡卡的裤子就被扯得只剩下半条了;凡卡没有袜子、鞋子,他只能赤着一双被大雪冻得通红的脚走在冷冰冰的大街上。
时不时,凡卡还得紧一紧腰带……突然,凡卡对面飞来一辆马车,凡卡没注意,顿时倒在了血泊之中。
“吁——”马车停了下来。
原来是喝得醉醺醺的邮差驾着马车撞到了凡卡,邮差非但不下马车救凡卡,而是轻蔑地对凡卡说:“穷小子,撞死活该
写封信——不贴邮票,不写收信人地址,谁给你寄
”说完,便用手一撕,再一撕,再撕,再撕……手一扬,风一吹,凡卡给爷爷写的信变成千万只蝴蝶,漫天飞舞……凡卡用剩下的最后一口气,轻轻地叫了一声:“爷——爷……”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捡了一张碎片,放在胸前,慢慢地死去了……太阳升起来了,柔和的阳光照在凡卡瘦小的身子上,他嘴唇发白,嘴角却挂着一丝微笑:他可能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他脱离苦海的……[1]
欧亨利的 被剪亮的灯盏 想说的是什么意思
欧亨利小说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某一个时期或许会被缭乱纷繁的物质诱惑,以为那才是人生的最终目标,其实,静而后思,那些最真挚的情感才是历久弥坚的,最宝贵而值得守护的。
也是追求金钱的年轻人们最容易放手的。
等到失去后,再多的泪水也换不回来了。
附:欧亨利小说(又译为) 被剪亮的灯盏 当然,这个问题有两方面。
让我们看看问题的另一方面吧。
我们时常听人们说起“商店女郎”。
事实上这种人是没有的。
只有在商店里售货的女郎。
那是她们赖以糊口的职业。
为什么要把她们的职业作为形容词呢
我们应当讲点公道。
我们可没有把五马路的姑娘们说成是“结婚女郎”呀。
芦和南希是好朋友。
她们来到这个大城市里找工作,是因为家乡不够吃。
南希十九岁;芦二十岁。
两人都是漂亮的、好动的农村姑娘,都没有登上舞台的野心。
高高在上的小天使指点她们找到了便宜而体面的寄宿舍。
两人都找到了职业,成了雇佣劳动者。
她们仍旧是好朋友。
一晃过了六个月,我才请你上前一步,给她们介绍介绍。
爱管闲事的读者啊:这两位是我的女朋友,南希小姐和芦小姐。
你跟她们握手的时候,请注意她们的装束——不过别露痕迹。
是的,别露痕迹,因为她们同赛马场包厢里的贵妇人一样,碰到别人瞪着眼睛看她们的时候,也要不高兴的。
芦在一家手工洗衣作里当熨衣工,拿的是计件工资。
她穿着一件不称身的紫色衣服,帽子上的羽饰也比应有的长出了四英寸;可是她的貂皮手筒和围脖是花了二十五块钱买的,不过在季节过去之前,它的同类会在橱窗里标价为七元九角八分。
她面颊红润,淡蓝色的眼睛晶莹明亮。
她浑身散发着心满意足的气息。
至于南希呢,你会管她叫商店女郎的——因为你已经养成习惯了。
商店女郎的典型是根本不存在的;但是一些顽固的人总是要寻找典型,那么就算南希是个典型吧。
她把头发梳成蓬松高耸的庞巴杜式,脸上显出一副矫枉过正的严肃神情。
她的裙子的质料相当差劲,式样却很合时。
她没有皮大衣来抵御料峭的春寒,但她趾高气扬地穿着一件绒面呢的短大衣,仿佛那是波斯羔羊皮做的。
无情的寻找典型的人啊,她脸上和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就是典型的商店女郎的神情。
那种神情是对虚度芳华的沉默而高傲的反抗;抑郁地预言着即将到来的报复。
即使在她开怀畅笑的时候,那种神情也依然存在。
同样的神情可以在俄罗斯农民的眼睛里看到;等到吹响最后审判的号角时,我们中间还活着的人在的脸上也可以看到。
那种神情原该使男人们自惭形秽;但他们老是嬉皮涎脸,别有用心地奉献鲜花。
现在你可以掀掀帽子,走你的路了。
你已经接受了芦的愉快的“再见”,和南希的讥讽而又甜蜜的微笑。
不知怎么搞的,那种微笑仿佛从你身边掠过,象白蛾似地扑翼飞过屋顶,。
她们俩在街角上等丹恩。
丹恩是芦的好朋友。
你问他忠实吗
嗯,如果玛丽需要招用十来个传票送达员去寻找她的羔羊时,丹恩总是在场帮忙的。
“你冷吗,南希
”芦说。
“你在那家老铺子里干活,每星期只有八块钱,真是个傻瓜
上星期我挣了十八块五。
当然,熨衣服的活儿不如在柜台后面卖花边那么气派,但是能挣钱。
我们熨衣工每星期至少挣得到十块钱。
并且我认为那也不是不光彩的工作。
” “你干你的好啦。
”南希翘起鼻子说。
“我甘愿拿八块钱一星期,住住过道房间。
我喜欢待在有好东西和阔人来往的地方。
何况我的机会有好多啊
我们手套部的一个姑娘嫁给了一个匹茨堡来的——炼钢的人,或者是铁匠,或者是别的什么——身价足足有一百万呢。
总有一天,我自己也要找到一个阔佬。
我倒不是在夸耀我的相貌或者别的长处;可是既然有大好机会,我总得碰碰运气。
待在洗衣作里有什么出息呢
” “不见得吧,我就是在洗衣作里碰到丹恩的。
”芦得意扬扬地说。
“他那次跑来取他星期日穿的衬衫和领子,看见我在第一张桌子上熨衣服。
我们洗衣作里的姑娘都想在第一张桌子上干活。
那天埃拉·马金尼斯病了,我顶了她的位置。
丹恩说他一眼就注意到我的胳膊是多么丰满,多么白皙。
我是把袖管卷起来干活的。
来洗衣作的也有上流人。
你从他们把衣服藏在手提箱里,突然溜进来的样子就可以认出他们。
” “你怎么能穿那样的坎肩呢,芦
”南希说,她眯缝着眼睛,关心而又责备地盯着那件惹厌的衣服。
“它说明你的审美力太差啦。
” “这件坎肩吗
”芦睁大了眼睛,愤愤地说。
“嘿,这件坎肩花了我十六块钱呢。
事实上要值二十五块。
一个女人送来洗熨,再也没有来取。
老板把它卖给了我。
上面的有好多码呢。
你还是评评你自己身上那件又难看,又素淡的东西吧。
” “这件难看素淡的东西,”南希不动声色地说,“是按照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身上一套衣服的式样缝制的。
店里的女同事们说,去年她在我们店里买了一万两千元的东西。
我这件是自己做的,花了一块五毛钱。
你在十步以外简直看不出我这件同她那件有什么区别。
” “哦,好吧,”芦温和地说,“假如你愿意饿着肚子摆阔,尽管请便。
我还是干我的活儿,拿我的好工资;干完活之后,在我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替自己添置一些花哨好看的衣服。
” 这当儿,丹恩来了,他是个周薪三十元的电工,佩着活扣领带,显得少年老成的样子,丝毫没有城市的轻浮习气。
他以般的悲切眼色瞅着芦,并且认为她那绣花坎肩是一张任何苍蝇都愿意粘上去的蛛网。
“这位是我的朋友,欧文斯先生——跟丹福斯小姐握握手吧。
”芦说。
“认识你十分高兴,丹福斯小姐。
”丹恩伸出手说。
“我时常听到芦提起你。
” “多谢,”南希冷冰冰地用指尖碰碰丹恩的手指,说道,“我也听到她提起你——有那么几次。
” 芦吃吃地笑了。
“你那种握手的方式也是从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那儿学来的吗,南希
”她问道。
“假如我是学来的,你更可以放心大胆地照搬。
”南希说。
“唷,我根本不配。
那种方式对我来说就太花哨了。
那种把手抬得高高的架势是为了炫耀。
等我弄到几枚之后,我再开始学。
” “你不如先学着,”南希精明地说,“那你就更有希望弄到戒指。
” “为了解决你们的争论,”丹恩愉快地微笑着说,“我来提个建议吧。
我既然不能陪你们两位到蒂法尼那儿去尽我的本分,你们可愿意去游乐场逛逛
我有入场券。
我们没有机会同真正戴的人握手,那就去看看舞台上的钻石怎么样
” 这位忠实的侍从走在人行道上靠马路的一边;芦挨着他,穿着鲜艳美丽的衣服,有点象孔雀;南希走在最里面,窈窕纤弱,打扮得象麻雀那般朴素,可是走路的姿态却是地道的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式——他们三人就这样出发去寻找他们花费不多的晚间消遣了。
我想,把一家大百货商店当作教育机构的人并不多。
但是南希工作的那一家对她来说倒有点儿象教育机构。
她周围尽是那些带有高雅精致气息的漂亮东西。
假如你处在奢华的气氛中,不论是你还是别人花了钱,那种奢华就属于你了。
南希接待的主顾大多是妇女,她们的衣著、风度和社交界的地位都被引为典范来议论。
南希开始从她们身上取长补短——根据她自己的意见从每一个人那儿撷取最好的地方。
她从一个人身上模仿了某种手势,加以练习;从另一个人那儿学会了一种意味深长的眉毛一扬的样子;又从其余的人那儿吸收了走路、提钱包、微笑、招呼朋友和答理“身份低”的人的姿态。
从她最钦佩的模特儿,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那儿,她征用了那个美妙的特点:一种轻柔低沉的嗓音,象银铃一样清晰,象鸫鸟的鸣啭那般圆润。
她沉浸在这种雍容华贵的气氛中,不可能不受到深刻的影响。
据说,好习惯能胜过好原则,那么好风度也许能胜过好习惯了。
父母的教诲不一定能使你保持的良知;但是,如果你坐在一把笔直的靠背椅上,把“棱柱和香客”这几个字念上四十遍,魔鬼就不敢侵犯你了。
当南希用范·阿尔斯丁·费希尔的声调说话时,她连骨子里都感到“贵人不孚众望”的舒坦。
大百货学校里还有一个学问的源泉。
每当你看到三、四个商店女郎交头接耳地聚在一起,在手镯叮当作响的伴奏下,仿佛谈着无关紧要的话题时,你可别以为她们在那儿批评埃瑟尔的头发式样。
这种碰头会也许没有男人的审议会那么隆重;可是它的重要性并不低于夏娃同她大女儿的第一次会议。
在那次会议上,她们使亚当明白了他在家庭中应有的地位。
那是对抗世界和男人的共同防御及交流攻守战略的妇女大会。
世界是个舞台,男人则是一股劲儿往台上扔花束的看客。
女人是所有小动物中最荏弱无助的——她们有小鹿的优雅,却没有它的敏捷;有小鸟的美丽,却没有它的飞遁能力;有蜜蜂的甘酿,却没有它的——哦,我们放弃那个譬喻吧——有人也许会给螫着呢。
在这种军事会议上,她们互相供应武器,交换她们在人生战术中创造和拟定的战略。
“我对他讲,”萨迪说,“你太放肆啦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竟敢对我说这种话
你们猜猜看,他用什么话来回答我
” 各色头发的脑袋,褐色的、黑色的、亚麻色的、红色的、黄色的,凑在一起;找到了答复,决定了针锋相对的言语,准备以后大伙向共同的敌人——男人——展开论战时采用。
因此,南希学会了防御的艺术;对女人来说,成功的防御就意味着胜利。
百货商店里的课程是包罗万象的。
恐怕再也没有别的大学堂能够更好地培养她,让她达到她生平的愿望:抽中婚姻的彩头了。
她在店里的位置是有利的。
音乐部离她工作的部门不远,使她有机会熟悉第一流作曲家的作品——至少让她达到耳熟能详的程度,在她试图插足的社交界中假充具有能力。
她还从艺术品、贵重精美的衣料、以及几乎可以代替女人修养的装饰品中得到陶冶。
没多久,其余的女店员都发觉了南希的野心。
“你的百万富翁来啦,南希。
”只要有一个象是富翁的男人走近南希的柜台,她们就这样招呼南希。
男人们陪女眷出来买东西的时候,在一旁等得无聊,总是逛到手帕柜台那儿,看看麻纱手帕。
南希的模仿出身高贵的神态和真正的秀丽对他们很有吸引力。
因此有很多男人到她面前来卖弄他们的气派。
有几个也许是地道的百万富翁,其余的只不过是依样画葫芦的假货。
南希学会了识别的窍门。
手帕柜台的尽头有一扇窗;她从上面可以望见街上一排排等着主人在店里买东西的汽车。
她看得多了,知道汽车同它们的主人一样,也是有区别的。
有一次,一位风度不凡的先生买了四打手帕,带着科斐图亚王的气派隔着柜台向她调情。
他走了之后,一个女店员说: “怎么啦,南希,刚才你对那个人一点儿也不亲热。
依我看,他倒是个货真价实的阔佬呢。
” “他吗
”南希带着那种最冷漠、最妩媚、最超脱的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式的笑容说,“我可看不上眼呢。
我看见他坐车来的。
一辆十二匹马力的汽车,一个爱尔兰籍司机
你知道他买了什么样的手帕吗
——绸的
并且他还有指炎的毛病。
对不起,要就是地道的阔佬,否则宁愿不要。
” 店里有两个最“上流”的女人——一个是领班,另一个是出纳——她们有几个“阔气的男朋友”,时常一起下馆子。
有一次,他们邀了南希一起去。
那顿晚饭是在一家富丽堂皇的餐馆里吃的,那里除夕晚餐的座位要提前一年预订。
在座的有两个“男朋友”,一个是秃头(我们可以证明,奢华的生活害得他头发脱得精光),另一个是年轻人,他用两种有说服力的方式来使你领教他的身价和老练:一种是他佩用钻石袖扣;另一种是他老是咒骂任什么酒都有软木塞的气味。
这个年轻人在南希身上发现了不同一般的优点。
他的爱好本来就倾向于商店女郎;而他面前的这位,除了她本阶层的比较直率的妩媚之外,还具有他所属的上流社会的谈吐与风度。
于是,第二天他就来到百货商店,一边买了一盒用土法漂白的爱尔兰麻纱抽丝手帕,一边郑重地向她求婚。
南希一口回绝了。
十步开外,一个褐色头发梳成庞巴杜式的同事一直在旁观倾听着。
等那个碰了一鼻子灰的求婚者离去之后,她狠狠地,一五一十地把南希数落了一通。
“你真是个不可救药的小傻瓜
那家伙是个百万富翁——他是范·斯基特尔斯老头的侄子呀。
并且他是一片真心。
你疯了吗,南希
” “我吗
”南希说。
“我没有答应他,是吗
其实他并不是什么百万富翁,这一点也不难看出来。
他家里每年只给他两万元。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那个秃头的家伙还拿这件事取笑他来着。
” 那个褐色头发梳成庞巴杜式的女郎眯缝着眼睛,走近了一些。
“你到底要什么呀
”她问道,由于没嚼口香糖的缘故,声音也比较沙哑了。
“那还不够你受用吗
莫非你想当,同时跟洛克菲勒、格拉德斯通·道威和西班牙国王一起结婚
一年两万块钱,还不够你满意
” 在那对浅薄的黑眼睛的凝视下,南希脸上泛起了红晕。
“并不完全是为了钱,卡丽。
”她解释说。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他睁着眼睛说瞎话,被他的朋友戳穿了。
他说他没有陪某个姑娘去看戏,其实不然。
我就是看不惯说假话的人。
种种因素加起来——我不喜欢他;因此就吹了。
我待价而沽,决不挑一个大拍卖的日子。
总而言之,我非得找一个坐在椅子上象是男子汉的人。
不错,我是在找对象;但是这个对象总得有点儿出息,不能象小孩的扑满那样只会叮当发响。
” “精神病院就是为你这种人开设的
”那个褐色头发梳成庞巴杜式的姑娘说着就走开了。
南希继续靠每星期八块钱的工资来培养这些崇高的思想——如果不能算是理想的话。
她日复一日地啃着干面包,束紧腰带,披星戴月地追踪那个不可知的大“猎物”。
她脸上老是挂着那种注定要以男人为猎物的淡漠而又坚定,甜蜜而又冷酷的微笑。
百货商店是她的猎场。
有好几次,她发现了仿佛是珍奇的大猎物,就举起来复枪瞄准;但是某种深刻而正确的本能——那也许是猎户的本能,也许是女人的本能——总是阻止了她,使她重新追踪。
芦在洗衣作里很得意。
她从每周十八块五的工资中提出六块钱来支付房租伙食。
其余的大多花在衣著上。
同南希相比,她要提高鉴赏力和风度的机会可少得多。
在蒸气弥漫的洗衣作里,只有工作、工作和对未来的晚间娱乐的遐想。
各种各样值钱而漂亮的衣服在她的熨斗底下经过;她对衣著的有增无已的喜爱也许正是从那个导热金属里传到她身上去的。
一天工作结束后,丹恩在洗衣作外面等她,不论她站在哪种亮光之下,丹恩总是她忠实的影子。
有时候,他老实而惶恐地朝芦的衣服瞥一眼,那些衣服与其说是式样上有了进步,不如说是越来越刺眼;不过这不能算是变心;他不赞成的只是这些衣服在街上给她招来的注意。
芦对她的好朋友仍旧象以前那样忠实。
她同丹恩到什么地方去玩,总是邀了南希一起去,这已经成了惯例。
丹恩高高兴兴、毫无怨言地挑起了额外的负担。
可以这么说,在这个寻找消遣的三人小组中,芦提供了色彩,南希提供了情调,丹恩负担着重量。
这个护卫,穿着整洁而显然是买现成的衣服,系着活扣领带,带着可靠、真诚而现成的机智,从来没有为了这种重担而大惊小怪或者垮下去过。
有些善良的人,当他们在你跟前的时候,你往往不放在眼里,可是等他们离开之后,你却清晰地想起他们来,丹恩就是这种人。
对南希的高雅的兴趣来说,这些现成的娱乐有时带些苦味;但是她年轻,青春不能做挑肥拣瘦的美食家时,只能将就一点,做个随和的吃客了。
“丹恩老是要我马上跟他结婚。
”芦有一次对南希说。
“可是我干吗要这样呢
我不依赖别人。
现在我自己挣钱,高兴怎么花就怎么花;结婚之后,他肯定不会让我继续干活。
说起来,南希,你为什么还要呆在那家商店,吃又吃不饱,穿又穿不好
假如你愿意,我马上可以在洗衣作里替你找一个位置。
我始终有这么一种想法,假如你能多挣一些钱,你也就不至于那么高傲了。
” “我并不认为自己高傲,芦,”南希说,“不过我情愿呆在老地方,半饥半饱也无所谓。
我想大概是养成习惯了。
我要的是那儿的机会。
我并不指望在柜台后面站一辈子。
我每天可以学到一些新的东西。
我从早到晚接触的都是高尚富有的人——即使我只是在伺候他们;我得风气之先,见多识广。
” “你的百万富翁到手了没有
”芦揶揄似地笑着问道。
“我还没有选中。
”南希回答说。
“我正在挑选呢。
” “哎呀
你居然还想抓一把来挑选吗
那种人还是别轻易放过,南希——即使他的身价只差几块钱而不够格的话。
话得说回来,这不见得是真心话吧——百万富翁们才瞧不起我们这种职业妇女呢。
” “他们还是瞧得起的好。
”南希冷静而明智地说。
“我们这种人能教他们怎样照料他们的钱财。
” “假如有一个百万富翁跟我说话,”芦笑着说,“我准会吓得手足无措。
” “那是因为你不认识他们。
阔佬同一般人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你对阔佬更要看管得严一些。
芦,你那件外衣的红缎子衬里仿佛太鲜艳了一点儿,你说是吗
” 芦却朝她朋友的朴素的淡绿色短上衣瞥了一眼。
“唔,我倒没有这种看法——但是同你身上那件仿佛褪了色的东西比较起来,也许是鲜艳了一点儿。
” “这件短上衣,”南希得意地说,“跟上次范·阿尔斯丁·费希尔太太穿的式样一模一样。
我这件的料子只花了三块九毛八。
我猜想她那件比我要多花一百块钱。
” “好吧,”芦淡淡地说,“依我看,这种衣服不见得会让百万富翁上钩。
说不定我会比你先找到一个呢。
” 老实说,这两个朋友各有一套理论,恐怕要请哲学家来,才能评判它们的价值。
有些姑娘由于爱面子,喜欢挑剔,甘心呆在商店和写字间里工作,勉强糊口;芦却没有这种脾气,她在喧闹闷人的洗衣作里高高兴兴地操弄她的熨斗。
她的工资足够她维持舒适的生活而有余;因此她的衣服也沾了光,以致她有时候会不耐烦地瞟瞟那个穿得整整齐齐,然而不够讲究的丹恩——那个忠诚不渝、始终如一的丹恩。
至于南希呢,她的情况同千千万万的人一样。
温文尔雅的上流社会所必需的绸缎、珠宝、花边、饰品、香水和音乐等等——这些玩意儿都是为女人而设的;也是理应属于她的。
如果她认为这些东西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她心甘情愿的话,就让她同它们接近接近吧。
她可不会象以扫那样出卖自己的利益;尽管她挣得的红豆汤往往十分有限,她却保持着她的继承权。
南希呆在这种气氛里怡然自得。
她坚定不移地吃她节俭的饭食,筹划她便宜的服饰。
她对女人已经了解,现在正从习性和入选条件两方面来研究作为猎物的男人。
总有一天,她会捕获她看中的猎物;但是她早就对自己许下诺言,不下手则已,一下手就非得打中她认为是最大最好的猎物不可,小一点的都在摒弃之列。
因此,她剪亮了灯盏,一直在等待那个到时候就会到来的新郎。
但是,她另外学到了一个教训,说不定是在不知不觉中学到的。
她的价值标准开始转移改变。
有时候,金元的符号在她心目中变得模糊,形成了“真理”、“荣誉”等等字样,时不时干脆就成了“善良”两个字。
我们拿一个在大森林里猎取麋鹿的人打比方吧。
他看到了一个小幽壑,苔藓斑驳,绿荫掩映,还有一道细流慢咽的溪水,潺潺地向他诉说着休憩和舒适。
遇到这种情况,就连宁录的长矛也会变得迟钝的。
有时候,南希想知道,穿着波斯羔皮大衣的人,心里对于波斯羔皮的估价是不是始终象市价那么高。
一个星期四的傍晚,南希从店里出来,穿过六马路,往西到洗衣作去。
芦和丹恩上次就约了她一起去看音乐喜剧。
她走到的时候,丹恩正好从洗衣作里出来。
他脸上有一种古怪而紧张的神色。
“我想到这里来打听打听她的消息。
”他说。
“打听谁
”南希问道。
“芦不在洗衣作吗
” “我以为你早知道了呢。
”丹恩说。
“从星期一起,她就没有来过这里,也不在她的住处。
她把所有的衣物都搬走了。
她对洗衣作里的一个同事说,她也许要到欧洲去。
” “有人见过她没有
”南希问道。
丹恩的坚定的灰眼睛里闪出钢铁般的光芒,阴沉地咬着牙,瞅着南希。
“洗衣作里的人告诉我,”他嘶哑地说,“昨天他们见她经过这儿——坐在汽车里。
我想大概是跟一个百万富翁一起吧,就是你和芦念念不忘的那种百万富翁。
” 南希破题儿第一遭在男人面前畏缩起来。
她把微微发抖的手按在丹恩的袖管上。
“你可不能对我说这种话,丹恩——我跟这件事毫无关系
” “我并不是那个意思。
”丹恩说,态度和缓了一些。
他在坎肩口袋里摸索了一阵子。
“我有今晚的戏票。
”他装作轻松的样子说。
“假如你——” 南希见到男子气概总是钦佩的。
“我跟你一起去,丹恩。
”她说。
过了三个月,南希才见到芦。
一天黄昏,这个商店女郎顺着一个幽静的小公园的边道匆匆赶回家去。
她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一转身,正好抱住那个奔过来的芦。
她们拥抱了一下之后,象蛇那样,往后扬起头,仿佛准备进攻或者镇住对方,她们迅捷的舌头上颤动着千百句问话。
接着,南希发现芦的境况大为好转,身上都是高贵的裘皮、闪烁的珠宝和裁缝艺术的成就。
“你这个小傻瓜
”芦亲热地大声嚷道。
“我看你还是在那家店里干活,还是穿得那么寒酸。
你打算猎取的对象怎么样啦——我猜想还没有眉目吧
” 接着,芦把南希打量了一下,发现有一种比好境况更好的东西降临到了南希身上——那种东西在她眼睛里闪烁得比宝石更明亮,在她脸颊上显现得比玫瑰更红润,并且象电子一般跳跃着,随时想从她舌头上释放出来。
“是啊,目前我还在店里干活,”南希说,“可是下星期我就要离开那儿了。
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猎物——世上最好的猎物。
芦,你现在不会在意了,是吗
——我要跟丹恩结婚了——跟丹恩结婚
现在丹恩是我的了——怎么啦,芦
” 公园的拐角那儿慢慢走来一个新参加工作,光脸盘的年轻警察,这些年轻警察装点着警察的队伍,使人觉得比较好受些——至少在观感上如此。
他看见一个穿着华贵的皮大衣,戴着钻石戒指的女人伏在公园的铁栏杆上,伤心地哭泣着,而一个苗条朴素的职业妇女挨近她身边,竭力在安慰她。
这个新派的吉布森式的警察装作没看见,自顾自地踱了过去;他的智慧也足以使他明白,以他所代表的权力而言,他对于这类事情是无能为力的,尽管他把巡夜的警棍在人行道上敲得响彻云霄。
圣☆哥传的角色介绍
看上面的那些人回答了倒是挺多.感觉应该没有你要的答案吧.如何做事很简单.学习.同样一件事.你先看别人是怎么做的.然后照样样去做就行了.不懂的地方客气一点.向人家求教.一般都是愿意教你的.记住.学习.......
幽默笑话.
单卖(丹麦),日本···
顾城的诗歌
很容易的,努力复习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