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民办学校,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符合条件的如何申请
一、 1、基本条件 房舍场地(1)独立院落,并有标明幼儿园名称的门牌。
(2)各类用房齐全(有大中小班各 40 平方米以上,采 光系数不低于 1:6 的活动室,幼儿寝室、幼儿厨房、教师 办公室、资料室、卫生保健室、幼儿厕所、多功能活动室、 园长室等) (3)户外有固定活动场地,幼儿人均 4 平方米以上, 有沙地、戏水池、种植园及饲养角等。
(4)环境清洁,安全,绿化、美化较好,室外有适宜幼 儿的壁画。
2、 设备(1)有适合幼儿的桌椅。
(2)有开放式玩具橱(架)、图书橱(架)、保温桶,并保 证幼儿一巾一杯和饮水。
(3)有攀登架、滑梯、秋千、平衡木、转椅等大型玩教 具 5 种以上。
(4)配备供幼儿活动使用的教具、学具、小型体育用 具、玩具人均 5 套(件)以上。
(5)每个活动室有电视、风琴、录音机和放像设备,幼儿图书人均 5 册以上,幼教刊物 3 种以上,并有一定数量 的保教书籍。
(6)有流动水洗手设备,保健室内配有常用药品及医 疗器械。
(7)活动室有取暖降温设备和消毒柜。
(8)寝室有取暖降温设备和消毒灯。
3、 人员素质(1)按编制标准配备各类人员: A、园长:3 个班配备园长 1 人,4 个班以上配备 2 人, 10 个班以上配备 3 人; B、专职教师:每班配备 2-2.5 人;保育员每班配备 0.8-2.2 人; C、炊事员:有餐饮的幼儿园 40-45 个幼儿配备炊事员 1 人; D、医务人员:1 人,每增加 200 幼儿酌情增加。
E、设专职会计 1 人,出纳可兼职; F、班额: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 一 35 人。
(2)园长具备幼师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幼教 工作经验和较强管理能力及业务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
(3)教师具备中师、幼师毕业及以上学历,热爱幼教事业,安心幼教工作。
(4)其他人员亦有相应任职条件。
二、 1、 2、 3、 4、 规章制度 目标、计划落实制度。
卫生保健制度。
家园联系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有关证件 1、房舍使用证件。
2、举办人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办园证 件。
3、园长身份证、学历证、任职资格证、原单位同意任 现职证件及聘用协议。
4、教师学历证、任职资格证、原单位同意任现职证件 及聘用协议。
5、其他人员亦有相应任职资格证和原单位同意任现职 证件及聘用协议。
四、安全工作 1、玩教具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安全培 训合格证; 3、厨房炊具齐全,有冰箱或冰柜,储藏间、加工间、幼儿用餐等设施建设齐全;加工间有食品架、防蝇设备,储 藏间有防鼠台; 4、有食品留样及进货记录; 5、电线电路、开关、插座安装合理有序; 6、厕所蹲位合理,适合幼儿使用; 7、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各类档案资料和保教质量要求 一.各类档案资料齐全 1、 2、 3、 4、 5、 6、 7、 8、 9、 幼儿园各类规章制度 幼儿入园健康登记卡 幼儿晨午检记录 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儿童疾病与事故登记 全园幼儿基本情况花名册 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教研情况记录 教案二、保教质量 1、认真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办园理 念端正。
2、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3、统一使用省编幼儿教材,严禁使用小学教材及其他 各种幼儿教材。
小区业主聚众闹事,哪个部门可以处理解决
对为首者要有一定处分:聚众闹事:一、概念及其构成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
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
聚首聚集众人的手段多种多样,可以是煽动、收买、挑拨、教唆等等,聚首可以是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扰乱行为人的。
行为人扰乱礼会秩序的手段主要有:聚众冲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门前、院内大肆喧嚣吵闹;封锁大门、通道,阻止工作人员进入;围攻、辱骂、殴打工作人员;毁坏财物、设备;强占工作、营业、生产等场所;强行切断电源、水源等等。
行为人在实施本罪中,殴打工作人员,毁损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只要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构成本罪,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要件之一,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聚众扰乱行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无法进行,并造成严重损失。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二者必须同时具备,前者是行为人实施扰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直接表现,后者是社会危害性的实际所在。
虽然行为人的行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但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不以犯罪论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所谓严重损失是指有形的物质和无形的智力成果、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等诸多方面的严重损失。
物质损失包括因犯罪行为而停产、停业等造成的既有财产损害和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应以具备充分成就条件,若非犯罪行为干扰就可顺利实现的利益为限,物质损失的严重程度以造成损失的数额为标准。
无形的智力成果、社会利益、政治利益损失是指犯罪行为致使以社会利益、政治利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及其他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政党、工会、妇联和学校、科研机构等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无法精确计算的损失,对于这类损失是否严重一般可从扰乱行为的手段、持续时间的长短、因无法工作直接延误的工作事项的重要程度、损失是否可以弥补等方面把握。
一般来说,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情节严重;致使有关单位工作瘫痪时间较长;因扰乱而延误的工作事项关乎重要的社会利益或政治利益的,可视为情节严重。
加聚集人数特别众多,围攻、殴打工作人员多人,毁损一定财物的;占据办公场所,封锁通道等持续相当长时间,拒不退出,致他有关单位长期工作瘫痪的;由于扰乱行为,致使教学计划无法完成,影响多人学业;致使重大科研项目无法继续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致使政党、人民团体大的会议(如党代会、青代会等)无法如期举行或中止;打乱其他关乎重大社会利益的事项的部署的(如致使防疫计划无法实施的)等等。
曲于行为人的扰乱行为,致使有关单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给第三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虽然该损害结果并非行为人直接造成,但属于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给社会利益造成的损失,也应作为衡量行为人行为是否情节严重的根据之一。
如出于行为人聚众扰乱医疗单位工作秩序,致使危重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或残疾的,虽然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病人的死亡或残疾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但行为人的行为与医疗单位无法开展工作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的行为与危重病人的死亡或残疾具有间接因果关系应当将之作为行为人行为的危害结果。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所谓首要分子,即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
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
由于本罪是聚众性犯罪,因而进行扰乱活动必须基于众多行为人的共同故意。
这种共同故意并不要求行为人之间的故意联系十分紧密,只要行为人明确自己以及他人是在实施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的行为即可,并不要求各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或犯罪动机完全一样。
从扰乱后果看,如果给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则为情节严重。
从手段看,暴力性手段比非暴力性手段情节严重。
二、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扰乱社会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界限 两者在表现形式上可能是相同的,都是扰乱了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情节是否严重,是否使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
如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由于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缺点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闹学潮或罢工等,要进行深人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加以区别,对于借学潮、罢工之机,故意歪曲党的方针政策,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本条规定的,则构成本罪。
(二)本罪同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前者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后者侵害的对象是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2)前者是聚众进行;后者可以是单个人进行。
(3)前者不限于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后者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三)本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行为原本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的一种,本法鉴于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将其单独规定为一罪。
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
本罪客体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秩序。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两罪的犯罪对象不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以外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
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化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
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
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三、处罚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学校的后勤是做什么的
你好
总务后勤是学校后作的部门责学校后勤保障和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学校的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后勤工作,建立完善后勤保障服务体系,促进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学校后勤工作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学校后勤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设岗建职,抓好后勤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工作的学习和培训。
四、参与学校园区的总体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及有关学校后勤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与决策,负责处理学校后勤日常事物性工作。
五、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团体及社会专业公司签定后勤各类服务项目合同,有计划引入社会专业公司参与为学校服务,逐步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的改革,负责各类协议、合同及预决算进行审查监督。
六、负责编制学校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年度决算,主管学校预算资金筹集的规范管理和专项使用,进行会计核算。
七、负责编制学校各类校舍维护改造项目计划、项目立项及专项维修改造的组织实施,并负责接受已完工项目的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校园环境建设,有计划的组织实施校园绿化、美化、硬化,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做好校园环境的保护工作。
九、负责校内财产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后勤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并对各类后勤突发事件进行协调处理。
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工作,为师生提供安全工作、生活、学习的环境。
十、负责校内师生的膳食、住宿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检查。
十一、负责学校水、电的管理及服务,收交水电费。
十二、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校内医疗保健、卫生防疫等,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保证教学用品及时供应和各种物资的采购保管工作。
十四、负责对后勤管理服务中的收费范围、标准、价格、质量进行审查、监督、管理。
十五、及时收集整理并反馈学校各方面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后勤服务的质量。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处室做好后勤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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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有什么心得体会
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
我却在这里要大声说:少年文明,国家昌盛。
在一个国家中个人是主体。
对于个人来说什么最重要呢
我想首先应该是具备文明素质,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具备了文明素质,那么这个国家的整体素质才能提高。
在我们身边,在一部分同学身上,还存在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
例如,在我们的校园内、楼梯上总能见到与我们美丽的校园极不和谐的纸屑,教室里、校园内食品袋、方便面盒随处可见,甚至有的同学认为:反正有值日的同学和清洁工打扫,扔了又何妨;有的同学在教学楼走廊上追逐打闹,走路推推搡搡习以为常;还有部分同学相互之间讲脏话、粗话,随意攀爬树枝,甚至还有个别同学故意损坏学校的公共财物。
事实上,良好的行为习惯,是保证我们顺利学习的前提,也是树立健康人格的基础。
在学校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学就可能目无纪律,不讲卫生,扰乱班级的学习次序。
相反,如果我们养成了文明的行为习惯,学习就一定是良好的、有序的。
我们知道:一个学校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才能构建出优良的学习氛围,创设出优良的学习气氛。
让我们争做校园的文明小天使吧
我们的家乡武汉要申报文明城市,这不仅是武汉市民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小学生的一件大事。
我们不仅要把文化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还要重视社会公德的培养,文明习惯的养成,这恰恰从本质上展现出一个人的思想品质。
我们不仅自己要做一个文明的小学生,还要带动父母做一名文明的武汉市民,还要帮助所在社区成为一个文明的社区。
文明的城市创造幸福的市民,文明的市民创建幸福的城市。
不管是孝德、礼仪、交通安全还是环境建设,都是创文的关键。
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体现你是不是一个文明的人;一句小小的话语就能体现你自身的素质;一个小小的微笑就能体现你的性格为人。
《小手拉大手,创文在你我》让我明白了文明是把金钥匙,它能开启幸福之城的大门,那里充满阳光,充满笑声,充满幸福。
其实,它就是我们的文明生活。
要想让生活充满文明,今天,我们就要从小事做起,礼貌待人,保护环境,注意安全,让小手拉着大手,共同创建文明城市。
往事如烟。
一晃,昔日的草房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有窗有帘的瓦房;那些破旧不堪的家当也不翼而飞了,取而代之的是式样新颖的家具。
变了,一切都变了,我们周边的环境变好了,现在我们生活在温饱的年代里,因此自然地就追求文明了
从全市进行城管革命开始,我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了环卫工人的辛苦。
炎热的夏天,那些无私奉献的“城市管理员”顶着烈日,将垃圾送回属于它们真正的家,或许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至今从未见过一位环卫工人随手扔一片纸、吐一口痰。
而到了酷寒的冬天,这些值得尊敬的“城市管理员”迎着刺骨的寒风,扫起垃圾,倒入垃圾桶里。
他们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人们啊
您们曾想过吗
因为您们的不经意地丢了一张纸,会给环卫工人带来了多大的工作压力呀;因为您们的随心所欲吐了一口痰,影响了多少人的健康啊
我想试问一下您们:难道您们不希望生活在一个空气清新的环境里吗
“希望,当然也愿意。
”这时每个人的回答,那为什么行动却不能证明呢
这个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
或许还是傅雷说的好啊: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
那为何国外的人就能做到不吐不扔的坏惯呢
因为他们的素质比我们高,这是我们不得承认的一点
当你徜徉在新加坡的大道上时,我敢保证你绝不敢乱吐扔。
因为一个小小的不经意的动作,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残酷的惩罚把中国人给囚禁了,而回到了中国,又回到了老样子。
当你漫步在新加坡的街道上时,你会因为你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羞愧的。
因为在街道两旁竖着牌子,上面写着“请不要随手乱扔垃圾。
”你认为这是被翻译出来的吗
错,这本来就是用汉语写得,是为了提示中国人,因为外国人从来不会做这么不文明的动作。
自从“城管文明”开始后,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这好像只是一个表面的空话,影响不了人们。
但我想说的是:人们啊
无论如何要克制,以健康为重。
“这是傅雷给他儿子傅聪的警告,现在就让它成为每个中国人的座右铭吧
我相信会有用的。
人,一撇一捺,我相信它是具有荣辱感的,存在着羞愧之心的。
我曾经就很喜欢丢垃圾的,但现在我也学会了把垃圾送回家。
既然都是人,我能够做到,那么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可以做到。
从现在起,让我们手牵手、肩并肩,迈向文明的年代里,做一个文明的人,让外国人瞧得起咱们中国人
办一个私人托儿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证件
开办私人幼儿园的地有各地的具体规定,但是,主键在于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是托幼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对社会办幼儿托管机构的政策为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在此政策的制定上基本差不多,你可以遵循以下几点来办理.: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先做市场前期调查,了解当地相关市场前景】 (二)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 (三)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四)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场地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园、所址应当设置在安全、无环境污染、不影响采光的地方; (二)房舍及活动场地相对独立;确实不能独立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通道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幼儿活动室、卫生间、保健室、厨房、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幼儿园、托儿所应当配有每人一床的寝室及隔离室、浴室、工作人员值班室等基本用房; (四)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及保证幼儿学习生活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五)按照规定的类别、数量配齐教具和玩具,并确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卫生。
幼儿园、托儿所围墙外十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停车场、货场、垃圾站、集贸市场。
登记注册申请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三)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四)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 (五)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 (六)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办理私人幼儿园的关键在于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批文】 举例:注册资金一般10万元以上的。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
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
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
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
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为了美化校园,让每一块墙壁说话,校长想请同学们当设计师给下列地方设计标语。
可以用合适的名言佳句,也
脚下留情歌声唱响童年你是未来的科学家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人的健全不但靠饮食,尤靠运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谁知道想办一个学前班都需要办什么证
谢谢
开办学前班需要资料如下(以广州为例):1.选址,必须是独立建筑,建筑使用性质是非住宅用途的,建筑面积与办学规模有一定的比例,生均建筑面积必须4平方米以上,还要有户外活动积,生均3平方米以上.建筑物要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区级消防大队办理),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区级质量监督局办),要提供租赁或产权证明.2.厨房要领<卫生许可证>(区级卫生监督部门办)3.卫生保健室要领<卫生保健合格证>(区级卫生防疫部门办)4.幼儿园要按要求做好活动室,专用室,洗手间的配备,和教玩具的配备5.举办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市级公安部门办)6.园长提供<园长资格证>
计算机操作员是什么
计算机操作员就是使用电子计算机微机从事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处理工作及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与管理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计算机系统的基本维护(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清除); (2)文字录入(英文录入,中文录入); (3)WINDOWS基本操作(磁盘属性和格式化,文件和文件夹的操作,应用程序运行与打印机的使用); (4)WORD应用(Word文档的编辑操作,制作表格,文档格式设置,版面编辑排版); (5)EXCEL应用(建立工作表,表格的格式化处理,表图处理,数据表应用); (6)因特网操作(上网浏览与下载,Outlook Express电子邮件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