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词可以重复他人的吗\\\/会侵权吗?
一些惯常使用的词语,是不构成著作权侵犯;广告词是否侵权,应当在一句完整的广告词中去判断,是否存在复制其他著作权人广告词的情形,如果不存在,那么就不侵权。
著作权是一种原创权利,你只要能证明你的广告词是你原创的,即便是完全一样的,也不侵权。
请严肃分析一个搞笑的法律案例
才看到,时间是不是过了
但是还是回答一下吧: Leave 许可 Leave这个词一般解作“离去”,但法律上则用作为法庭的许可,例:It is necessary to seek the Court’s leave to file a document out of time. 时限过后,必须得到法庭的许可才可以将文件存盘。
Lien 留置权 这是扣留他人财物的权利,一般用作为还款的保证,或者作为还款的交换。
Limitation period 时限 民事申索案件,一般都有一个指定的时限,时限过后,必须要得到法庭的特别批准,才可以进行有关的申索或者程序。
一般的合约纠纷时限为6年,但涉及契约的纠纷则有12年时限,雇员工伤索偿的时限是由意外发生日起的两年内进行,而其它受伤索偿的时限则有3年。
Liquidated damages 定额赔偿 民事诉讼中原告所申索的赔偿是一个指定的数额,当被告收到了传票后,如果他照该指定赔偿额付款给原告,原告便再没有申索的理据,案件也就因此而完结。
Listing 案件排期 案件发展至进行审讯的阶段,便可以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排期审讯,案件可以在固定名册中排期,也可以在浮动名册中排期。
Maintenance 供养,赡养费 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提供经济给予的行为,称为供养。
而在家事法上,对子女配偶提供的生活费用,称为赡养费。
Merits 法律理据 诉讼案件中的事实,致令原告作为提出控诉的法律依据,或者作为被告抗辩的理由。
Mesne profits 代租金 租客不依期缴交租金,业主可以就租客的违约行为取消有关的租约,追讨拖欠的租金,如果租客在业主取消租约后,仍然占用有关楼宇,业主可以追讨相等于租金数额的代租金,作为租客非法占用楼宇的赔偿。
Misappropriation 挪用 未经物主同意,擅自取用他人的对象或金钱的行为,如果有证据显示挪用者有意永久占有该对象,则挪用者的行为属于盗窃。
Mitigation 请求轻判,减低 1. 刑事案中的被告请求法庭轻判其罪行,法庭会视乎被告是否有犯罪记录,家庭背景,是否对所犯罪行表示悔意等而作出适量的判刑。
2. 在索偿的民事诉讼中,虽然被告有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但原告也有责任将损失减低。
Natural child 亲生子女 natural child泛指亲生子女,但可以是婚生(legitimate)又或是非婚生的(illegitimate)。
Negligence 疏忽、怠慢 这个字很多时用在专业人仕身上,主要针对专业人仕并没有根据他们的专业操守、行为,而作出适当的做法,至使他们的客户因此而蒙受损失。
Next friend 诉讼保护人 有这个保护人出现,主要是因为诉讼人为未成年人或是病人,而需要由这个诉讼保护人来代表。
Nolle presequi 不起诉 enters a nolle prosequi即提出中止起诉,是原告人对被告人的承诺,中止对被告人的起诉。
有别于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就算律政司提出中止起诉,并不等同被告不会因同一罪名而再受捡控。
Non est factum 这不是我所签署的 Non est factum很多时候是作为被告的辩词,声称被告没有签署文件,又或被告签署文件的时候并不知道文件的内容,所以non est factum的英文解释是it is not my deed。
Notice to quit 迁出通知书 在业主与租客的关系上,无论任何一方均可将通知书派送对方,作为中止租约的通知。
但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所例明,业主派送给租客的通知,一定要受条例内的时间限制。
而租客的迁出通知书亦不可以用作中途中止租约,除非相方同意或租约有条款列明。
Nullity of Marriage 判决婚姻无效 在法例上的某些规限,以判决婚姻无效,这个判决,可以是男方的性无能又或女方自结婚以来一直以理由拒绝与男方相好。
若法庭判决婚姻无效,双方的婚姻情况便属于未婚,而不是离婚。
Obiter dictum 法官裁判时发表之附带意见 是法官判案时所发表的一些附带的意见,不会影响案件的最后判决。
Official Receiver 破产清判官 是政府的一个职位。
专责处理破产或公司清盘事宜。
其办公室处于香港金钟道政府合署十楼。
Onus of proof 举证责任 详情可见Burden of Proof。
Open Contract 条件未完全的合约 合约的订立,有很多组成的部份,除了基本的合约订立人、合约年期、合约模式及双方责任等,但若合约缺少了例如双方执行的时间等,便可以称为未完全的合约 Order of discharge 解除破产令 根据现行法例,若个人被法庭裁定破产,他需要面对破产后的种种限制,包括不可以出任公司董事、不可以涉及公司管理、不可以向别人借贷而不透露自己破产的身份等等。
若破产后得到法庭获准颁发解除破产令,个人便可回复自由身。
Ordinary resolution 普通决议 普通决议是指一般公司会议时,以超过一半投票人所同意的议决,这样的决议有别于extraordinary resolution (非常决议)及special resolution (特别决议)。
Overruling 推翻 即高层法院对低层法院判案决定的推翻,这个可以是上诉庭对一审法院判决的推翻,又或是最终法院对上诉庭判案的推翻。
Pardon 赦免 指犯人透过赦免而被撤销判罪或判刑,而当犯人被赦免后,他不可以再次因同一案件再被定罪。
Partial intestacy 部份无遗嘱继承 指死者在遗嘱内,并未完全包括死者所有的遗产。
例如死者在遗嘱内只提及物业、现金(包括银行存款)的处理,实质死者还有股票及其它珠宝手饰并未在遗嘱提及,因此,这些未提及的遗产便需要根据无遗嘱继承法处理。
Personal service 专人送达 由送达人员亲身将法庭或律师楼文件交到收文件人手上。
在某些情况下,法庭或法例上可能会要求特别的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是其中一种,另外可能是用挂号邮件方式或由登广告的方法。
Personam 对人 与rem对物相对。
是拉丁语,指对人或与人有关的。
Petition 请求 在法律上,一个Petition可以是离婚的请求,亦可以是破产的请求,是以一个请求状的形式带出的。
Physical possession 实体占有 Physical possession有别于其它的possession,因为若对象是在一个人的实体占有,即表示那人手上真正占有该对象。
不过,实体占有并不等于对象的拥有权。
例如买家向卖家订货,卖家已将对象特别与其它货物分割开,而买家已将所有金额支付,那么卖家虽然仍实体占有该对象,但他并非对象的拥有者。
Plaintiff 原告 通常在诉讼过程中,向被告人发出告票的一方为原告,原告可以是个人或是法团,亦可以是政府。
Possessory title 土地占有权 这个土地占有权,并没有任何契据所支持,主要因为占用人已将物业占有了一段长时间,而并没有人提出反对的话,占有人便可因此而将土地注册,成为土地的注册拥有人。
Power of Attorney 委托书 以契约形成,将个人的某些权力,委派于他人身上。
最常见的是用于物业管理上,例如业主已移民外国,业主在港的物业,他委派一个可信的人替他管理,亦可以透过委托书要求受委托人替他将物业出租或出售。
Pre-emption 先买 Pre-emption最常出现在有限公司的股权买卖内,因为很多时在公司的章程内会规定,若公司的股东要将手上持有公司的股份出让,就必须要先买给现有的股东,这个情况主要防止有外来的人仕介入公司的业务内。
Premium 补地价 补地价广泛应用在香港的新界土地转让上或房屋署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内。
若卖家要将这些业卖出,他必须将物业先补地价,拿到补地价纸后,才可将物业卖出,现时买卖情况,亦可以容许卖方收到买方的楼款才补地价。
Presumption of death 推定死亡 香港法例,若配偶失踪达七年或以上时间,在世的配偶可以向法庭申请,推定失踪配偶已死亡。
若法庭颁下命令,在世配偶便可处理失踪配偶的遗产。
Prohibition Order 禁制令 禁制令常见于债权人向债务人所发出,债权人必须令法庭满意债务人是有意图逃避法律责任,并会逃离香港,故便发出禁制令禁止债务人出境。
Quantum 赔偿金额 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一些个人受伤赔偿的案件,很多时候,被告都会承应责任,但至于责任要负多少来制定一个赔偿金额便是这个Quantum的问题。
Question of fact 事实问题 完全由事实为根据,与法律无关,须经由法庭所判决。
例如在强奸案中,受害人指被被告强奸,而被告则指出性行为乃经受害人同意,所以这案件的事实问题是有性行为发生,但至于有没有强奸就涉及法律问题。
Question of Law 法律问题 若果裁断是根据事实问题而作出,除非有很特别的情况,否则很难可以从上诉法庭推审下级法庭的裁断。
但法律问题就不同,诉讼当事人一般都可以就法律问题提出上诉。
Quilt enjoyment 平静享受的权利 平静享受的权利,一般出现于租约内,就算租约内没有明显条款规定业主要提供一平静享受的环境,这个权利都可以作为一般租务住客的隐含条款。
Reckless driving 鲁莽驾驶 鲁莽驾驶有别于不小心驾驶(careless driving),鲁莽驾驶的情况比较严重,包括伤人及损毁财物等,刑罚比不小心驾驶重。
Reconciliation 和解 通常出现于离婚案件中,当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时,律师通常会签署一份和解书,表明律师责任只在替当事人办理离婚的申请,但没有向当事人提出和解的意见。
Redemption 赎回 在楼宇按揭中,若借贷方打算将楼宇买出,他一定要先将楼宇从银行手中赎回,由于香港的楼宇买卖相当频繁,通常很少机会会先赎楼后卖出,大部份情况都是赎楼与卖出在同一天进行。
Refresher fee 大律师上庭之额外费用 大律师上庭前,通常会与当事人议定一个refresher fee即第一天上庭后的以后每天的费用。
Registered office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是指有限公司在公司注册处内所登记的地址。
注册地址在法律上有相当大的意义,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若法律和司法文件送达到公司注册地址,这个送达便可以算是完成,除非有其它理由支持收件人没有收到文件的原因。
Relief 法律补救方法 指民事上要求法庭提供补救方法。
例如在收楼令发出之后,租客只要有充份的理由,要求法庭暂停或延迟收楼,最常见是租客立即交付欠交的所有租金,收楼令便可以即可暂停。
Remand 还押 在刑事案件中,疑犯还押监房并另定一日子再进行审理。
不过法庭亦可就个别需要而准许疑犯保释外出,等候审讯日子。
Remote 间接 若果我们说一件事件的发生比较remote,即其发生的可能性相当低,几乎低至零。
Requisition 查询 在物业交易中,买方的律师其中一项责任,是要确保业权妥当,所以他有义务就卖家所提供的业权契据文件等提出查询。
这个查询过程相当重要,因为若果经这个程序而发现业权有任何问题,买家可以以此作为踢契的根据。
Restraint of trade 限制从业 限制从业的情况,主要出现在雇佣关系上。
很多时候,雇主会在雇佣合约上加上条款,限制雇员在离职以后,往别处地方工作或限制雇员在某特定时间内为其它雇主工作。
这些限制有可能因地域或时间长短等而被法庭裁定无效。
Rule of law 宪法精神 指任何人均需要依据宪法的精神来办事。
Seal 印章 在任何契约上,加上印章表明契约的真确和有效。
在物业买卖上,一个有效的交易,法例要求契据是要“Sign seal and deliver”即需要签名、印章及送达,才是有效的一个交易。
Secondary evidence 代替性证据 在交易上若原本的合约已遗失,不能证明曾有限制及保障双方的证明时,法庭很多时均会依赖这些所谓代替性证据。
这些证据可以是双方来往的书信,双方曾签订的其它文件,以证明双方的合约意图。
Severance payments 遣散费 雇员若为雇主根据连续性合约工作满24个月,因裁员而遭解雇或被停工,便可享有遣散费。
遣散费的计算方法,可参考法律常识版。
Sine die 无期 通常案件被无期押后,“adjourned sine die”即法庭没有制定一个押后的日子,除非一方将文件再整理好,再要求排期聆讯为止。
Slander 短暂形式的毁谤 这些毁谤的行为是口头形式的,但并不是透过传播媒介而发出,对针对的人形成短暂的毁谤性影响。
Smuggling 走私 指走私偷运对象进入本港,目的在逃避要缴付进口税的责任。
Specific performance 强制履行 对于合约违约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一种补偿方法。
若遵守一方已履行合约所要求的,他可以要求法庭颁一个强制履行令,强制违约一方要根据合约的条款进行。
若在楼宇买卖的交易上,强制履行便要双方履行必买必卖的条款。
Statement of affairs 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 在破产申请上,破产人需要填写一份Statement of affairs,用以列出所有债权人的资料及所欠的债项,详情可参考法律常识版破产的部份。
Sub-letting 分租 虽然在商业交易上,很多时楼宇均有分租的情况出现,但大多数的租务合约均有明文规定,不容许租客将楼宇分租,所以在租客决定将楼宇分租之前,最好先看清楚合约条款,避免日后与业主的诉讼。
Sub-rogation 代位 最常出现在保险的案件。
例如普通交通意外,若车主已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便会代替车主的位置去提出诉讼或向受伤的一方作出赔偿。
Tenant in common 分权共有人 是物业业权拥有的其中一种形式。
有别于联权拥有的长命契形式,各人所拥有的均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并不会因其中一方逝世而令物业归于另一方。
所以若找到买家, 分权共有人可以随时买出自己拥有物业的部份。
Tomlin order 汤林命令 和解令的一种。
主要在民事诉讼中,双方达至一和解协议,并将双方要履行的职责,附于附表中。
但这个命令只是暂停诉讼的执行,若有一方不依据命令的行为而执行,另一方可向法庭申请恢复先前的诉讼。
Tracing 追查 若物主的对象被人盗去或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去,对象其后被人变卖,而买方亦清楚这对象从不正当的方法取得,物主是可以追查对象及起回不法取去对象变卖后所得的财产。
Training centre 教导所 为拘留年龄在14-21岁之间的少年罪犯的地方,少年罪犯在教导所所受的刑罚,一般比劳役中心为轻,教导所主要提供一个职业训练予少年,视乎个别情况,拘留年期大约为十八个月至三年不等。
Trespass 侵越 若没有任何批准而擅自进入别人的地方是一个侵越的行为,若用之于个人身上,可以指非法禁锢或殴打他人的行为。
Trust 信托 在现今的商业社会,很多人均会成立一个信托基金,用以管理个人的财产。
但另一方面在法律上,这个信托可以有很多重意义,例如在物业拥有上,土地注册处上的名称可以是一个人,但实际上这个人只是一个信托单位,为一个或多个人之名拥有物业。
在这种情况,拥有人通常会要求受托人签署一份文件,以证明这个受托之安排。
Unascertained goods 未经确定的货物 在货物买卖的交易上,买方要求卖方提供例如十件货物,但这十件货物与其它卖方的货物完全一样,而卖方亦未就买方这个要求,而将这十件货物与其它对象分开,所以这十件货物可以说是一未经确定的货物。
这个名词的作用是,若不幸货物在卖家货仓时被火烧毁,由于货物未经确定为买家的货物,故若有任何损失都会归卖家负担。
Undertaking 承诺 是一种自愿承担的承诺,在法律上可以用于很多层面,例如楼宇买卖将要完成,而卖家还欠数份契据未能赶及在交易前交到买家律师手上,通常卖家律师会给买家律师一个undertaking,在交易完成后的若干时间会将契据送上。
另外在离婚诉讼上,若得到抚养权的一方希望带子女到外国读书,除了他要得到对方的允许外,法庭亦会要求得到抚养权的一方给予一个undertaking,承诺若有需要,会将子女带回香港。
Undue influence 不正当的施压 是一个阻止或防碍个人作出独立思考而作出决定的行为,最常见用于夫妇关系上,妻子因受到丈夫的不正当施压而向银行大量借贷最后无法偿还。
Unsecured 没有担保 在破产管理上,债权人可以分为有担保与没有担保的债权人,有担保的明显是有对象给债权人作抵押的,例如楼宇按揭便归于这类。
而没有担保便是其它的债项,例如信用咭欠债等,在任何情况下,有担保债项一定比没有担保债项有保障。
Vacant possession 交吉的地产 在楼宇买卖交易中,除非连租约出售的物业,否则合约内必订明物业必须交吉予买方,如果到交易日期,发觉楼宇仍有人居住,卖方便因没有交吉地产而作毁约论。
Verdict 裁决 指法官就案件所作出的最后决定。
若果有陪审团的话,裁决将会由陪审团作出。
Vicarious liability 因他的作为的责任 若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时所犯下的法律责任,其雇主亦需要为这事件负责,例如雇员受雇于车房工作,他需要将车泊好,但不幸地雇员将车撞毁,雇主亦要负上责任。
Void 法律在无效 例如双方签订合约买卖一件货物,但其实根本上就未会有这件货件存在,那么这合约便可称为一无效合约。
Voir dire 独立聆讯 主要用于刑事案件人,聆讯被告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口供是否可信,并出于自愿的。
Voluntary disposition 无偿处理财产 在破产案件中,若债务人发现破产人在破产前蓄意将财产无偿转让予他人,来逃避破产责任,债务人可以要求将已转让财产与其它破产财物一并处理。
Ward of court 受法庭保护 若法庭发觉未成年人或因其身体的缺陷而需要法庭保护,法庭会颁令照顾这些人或会安排社会福利处或其它监护人代为照顾。
Warranty 保证 在合约的条款中,很多时会有一保证条款,由卖方向买方提供货物质素的保证。
但亦有很多情况下,卖方亦清楚列明不会为卖出的货物提供任何情度上的保证, 所以在签定合约时, 这些条款一定要仔细查阅. Will 遗嘱 在世人士为自己死后的财务及各项安排预先签定一份俗称所谓平安纸的文件。
详情请参阅法律常识版。
Wounding 伤人 刑事案件,以受伤的情况及伤人的意图而分开为伤人17、19、30及40,而以数目最细的伤人罪行为最严重罪行。
Writ of fieri facias 抄封令 很多时会与取回物业令状一起申请,主要是执达吏在收回物业时,一并会将在物业内的对象扣押,若有需要,便会将对象拍卖以用作偿还所欠的债项。
Writ of possession 取回物业令状 这个令状主要用于取回租出后的物业。
在楼宇出租后,若租客欠租而业主欲取回物业,但他不可以随便开门入屋取回物业,他必须经过法庭程序而将物业取回。
当然若租客肯自动签回一份退租书,这个步骤便可省回,亦可节省费用。
农村女儿可以和儿子一样得到房子和地的继承权吗,需要什么手续
得,法律面前男女平等应该有继承权;这是指客观。
但是楼主说的是,所以就要看实际情况了,比如你的兄弟娶了老婆有没有带过来她的继承财产,这就是说要看自己所在的地方有没有男女都分财产的习俗。
就比如我的老家,女儿家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不是讲法律),但是经济好的父母会根据自己的实力给陪嫁,甚至陪嫁送楼房的都有;当然也有个别人把财产在生前转移给女儿的,这个通常是很少的,比如没有儿子,或者儿子都成仇人了那种。
另外一个,楼主要明白一个说法。
现在城市里说的两人一起叫结婚,就是两个人独生子女组成一个新的家庭,虽然儿女随父姓,这是传统。
但跟农村里的还是不一样的。
农村里那叫嫁人,和娶老婆,虽然现在年轻人也叫“结婚”这个词,但是意义还是原来的意义。
最后,我觉得随着社会发展,重男轻女的思想逐渐淘汰,独生子女的增多,以后肯定会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包括继承权。
当然不是说现在就没有继承权,而是现在法律有了,但习俗还没改,除非这个女儿要跟自己兄弟上法院。
民法中的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
“婆罗门诞生于他(宇宙原初巨人)的口中,刹帝利诞生于他的手臂上,吠舍诞生在他的大腿旁,而首陀罗则从他的双脚下出现。
”这是印度最早文献《梨俱吠陀》中的一首梵歌,讲述了四大种姓的起源神话。
在古印度社会,一个人的地位、职业以及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其所处的种姓密切相关。
婆罗门(祭司)地位最高,刹帝利(王公)其次,吠舍(商人或农牧民)再次,首陀罗(奴仆)地位最低。
而在四大种姓之外,还有着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贱民,又称“达利特”或“不可接触者”,从事清理尸体或污秽等最卑贱的工作。
种姓制度大约形成于三千年前,雅利安人入主次大陆的时期,并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发展巩固,是印度文明最为人所熟知的特点之一。
进入现代以来,印度许多仁人志士对这种把人按血统划分为三六九等的社会制度大加批判,认为它落后而残酷,是阻碍印度进步的毒瘤,并积极推动社会改革运动,制定反歧视的法律法规,试图彻底消灭种姓制度。
然而,时至今日,印度社会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这一制度的桎梏。
笔者曾与不同种姓的印度人打过交道,还和其中一些成为了好朋友。
我看到,他们身上所带的种姓烙印往往如影随形,对其事业与生活产生潜在的影响。
不过,与古印度社会不同,一个人的种姓归属已经不是决定其人生的最重要因素了。
在这篇文章里,笔者将讲述五个印度年轻人的故事,他们分别来自四大种姓和贱民阶层。
通过他们的家庭背景、生活处境、眼界、理想和对中国的看法,笔者希望给大家展示印度社会大千世界的一个微小截面。
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年轻人将成为印度社会的中坚力量。
从他们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印度未来的种种可能性。
在故事开始之前,笔者必须声明:首先,实际中存在的种姓制度远比上述的简化划分要复杂得多,笔者虽然尽力去选择了几个比较典型的人物,但绝不敢说他们就代表了那个种姓群体(实际上每个种姓的人口都数以亿计);另外,在现代印度,种姓对于一个年轻人,尤其是一个城市年轻人,影响已经不甚显著,希望大家在阅读时,能把故事的主人公更多的作为一个印度的年轻人,而不只是一个种姓的代表人去看待;最后,因为这五个年轻人都选取于笔者的朋友群体,而笔者在交朋友时肯定在不知不觉间过滤掉了许多不投缘的人,所以样本一定存在着幸存者偏差。
特此说明。
下面让我们进入正题,从高种姓的婆罗门和刹帝利开始讲起。
一、徘徊于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婆罗门小伙我要介绍的第一个人名叫Arpan Chatterjee——当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的时候,心中顿时生出了几分敬畏。
因为Chatterjee这个姓氏实在太出名了:在印度独立运动史、近代文学史或科学史上,我已经多次与之相遇,比如印度国歌《致敬祖国母亲》就是由一位Chatterjee创作的。
这个姓氏对应的是孟加拉地区的一个婆罗门家族,而我面前的这个90后小伙,则无疑是一位小婆罗门了。
出身文艺家庭的理工男果然,在聊天中我渐渐了解到,Arpan来自一个比较典型的婆罗门文化家庭。
父母都在加尔各答(西孟加拉邦首府,印度六大都市之一)的古典剧团工作,父亲是编导,母亲则是音乐家,家住在城市郊区的三层小别墅里,算是当地的中产阶级。
Arpan曾经和我略带遗憾地说过,如今全球拥抱资本主义,从事文化艺术已经不吃香了,所以他家也不如社区中的其他家庭宽裕。
但是,从他这一代开始,Arpan决心要做出改变。
在印度,望子成龙的模板大概就是“男学工程女学医”,Arpan就是其中的一员。
他中学入读加尔各答的中央公立学校,大学则被南方的一所理工名校Anna University的电子工程专业所录取,该校位于金奈(也是印度六大都市之一),在国内地位类似于我国的华中科技大学。
快毕业时,大部分同学选择直接就业或在国内读研,个别家庭条件好的则跑到了美国读硕士。
Arpan比较与众不同,他了解到欧洲留学成本较低,所以申请到捷克理工大学学习航天工程。
毕业后,他来到“印度深圳”班加罗尔,在一家从事测绘遥感的本地中型企业工作,因为与中国无人机厂商洽谈的机缘,我认识了他。
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语言能力好。
在Arpan中小学的课程中,三种语言——孟加拉语、印地语和英语都曾作为教学语言,所以对于他来说都近乎于是母语。
另外,他说话也十分风趣。
在得知他是印度罕见的独生子之后,我曾好奇地问他,贵国又没有一胎制,你父母这是何苦呢
他回答道:“也许是生下我后,爸妈太过失望,于是失去了再次尝试的信心吧。
”印度婆罗门祭司祈福仪式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虽然走上了工程师的道路,但Arpan并没有忘记作为婆罗门的本分——思考一些哲学层面的问题。
他的facebook头像上写的是:”Professional Overthinker”(专业过度思考者)。
而这种过度思考令他的思想稍稍偏离了自己的家学传承。
Arpan出身于一个信仰“不二论”(“梵我合一”:世界如梦境一般,“梵”是唯一真实,梵与自我终究是没有分别的)的印度教家庭,在成长过程中他却逐渐走向了无神论。
当然,Arpan有他自己的解释,他认为:“不二论”本身就是无神论,信仰的是一个至高无上、唯一实存的真理,而不是什么人格化的神灵。
”他甚至觉得,一个真正的印度教徒必然是信仰无神论的。
而新中国之所以发展迅速,令印度望尘莫及,就是因为无神论的普及。
我有一次问他,你说的这么有道理,你父母知道吗
Arpan表示,在家里他还是要表现得正统些,虽然宗教信仰是很私人的东西,家人不会干涉,但如果思想太过叛经离道,家里就不好给他找媳妇了。
我又追问:“所以你不介意包办婚姻
”他则反驳我说:“现代人对包办婚姻有偏见。
其实调查数据显示,父母之命比自由恋爱在长期来看会带来更高的幸福感,毕竟结婚不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需要两个家族互相认可。
”我想,Arpan未来的妻子应该也会是一个孟加拉地区信仰“不二论”的婆罗门吧。
虽然Arpan一直强调自己并不会因为婆罗门的身份而歧视其他种姓的印度人,但从他的朋友圈来看,非婆罗门并不多见。
据Arpan自己说,婆罗门之所以被认为身份高贵,是因为他们广博的知识体系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一个成功的婆罗门会用自己的知识造福社会,而且绝不会追求口腹之欲,实际上,大部分婆罗门都是素食主义者。
因此,后来当我看到他拿起一块烤鸡腿开始大嚼时,自然是十分吃惊,并对他背叛自己种姓设定的行为表示不满。
Arpan略带羞愧地说,我还不够成功,所以没必要在乎那么多条条框框,而且孟加拉婆罗门在传统上并不严格限制吃肉。
很显然,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在中国人心中破坏了自己的圣洁形象,会有多么严重的后果。
发现他并非素食主义者的那个周末,我的厨神级中国室友特地做了一锅香喷喷的麻辣牛肉(牛肉可以在穆斯林市场买到),并配以从进口超市买来的红星二锅头,然后对Arpan说,这是传统的中国料理,吃一块吧,别人不会知道的。
开始Arpan还一再推辞,等到几杯二锅头下肚后,他在酒精的麻醉下,好奇的心和贪吃的胃暂时战胜了印度教义,拿了一块最小的牛肉放入嘴里。
当牛肉厚实的触感从他的舌尖传送到他的大脑时,Arpan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做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只见他迅速跑到厕所大吐特吐,然后回到客厅中席地盘腿而坐,口中振振有词,似是在念诵经文,祈求宽恕。
我想,从生理上接受一种曾被教育无数次不可尝试的食物,要比思想上从有神论走向无神论难得多吧。
后来我们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Arpan也很快走出了阴影,回到了怡然自得的状态。
说实话,他对待生活的那份从容和乐观,令我十分佩服。
有一段时间,我经常在去吃饭的路上,在闹市的街道上看到他。
每次他都是面带微笑,在嘈杂的人群和混乱的车流中闲庭信步。
也许这就是修习哲学所能获得的超然和自信吧。
“印度深圳”居不易,憧憬晚年修行去虽然Arpan现在还只是一个小职员,但已经有着大部分印度人难以奢求的种姓背景、教育水平以及思维层次。
我十分想知道,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婆罗门青年,他对未来有着什么样的憧憬。
当我问他将来的打算时,他首先给我算了一笔账:现在他每月工资约4500人民币,很快还会加薪,如果平均每月花销2000左右,一年下来就可以攒下三四万。
那么三四年后,手里有了十几万后,就可以和家里凑凑钱,在班加罗尔一般地段买一个两居室的新房子(70平米房价约50万),然后就可以结婚生子了。
不过对于如今班加罗尔每年以两位数上涨的房价,Arpan也觉得无所适从。
因为房贷利率接近10%,雪球滚起来十分吓人,所以他只能自己攒钱,听天由命了。
“但是等我退休之后”,Arpan说,“我希望回到西孟加拉邦的喜马拉雅山脚下,过一段‘森林期’的生活。
”据笔者了解,在印度人心目中,一个理想婆罗门的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少年时努力求学,青壮年时成家立业、生儿育女,老年时渐渐脱离世俗生活,在森林中冥想修行或者云游天下,最后彻底弃绝一切欲望,严格苦行直至离世。
我想,Arpan这一代婆罗门应该都不会希望在饥饿和孤独的苦行中告别世界了,但也许,他们中不少人的心中还怀揣着一个丛林修行的梦,就像印度神话中的那些智者、圣人们一样。
二、创业成功的90后刹帝利在南方都市金奈,我认识了一个年轻有为的刹帝利小哥Prakash Raju。
Prakash出生于1990年,现正在运营一个二十余人的商务咨询企业。
据说,在印度独立前,他的家族曾是海德拉巴土邦(英属印度时最大的土邦)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地主,而他的姓氏Raju,其实就是梵语“Raja”(王公)的变体。
他的父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从家乡小镇来到金奈,考入公务员队伍,他的许多亲戚也都在金奈政府的各个部门工作。
借中印商务合作的春风进行创业青春期时的Prakash曾经是个疾风怒涛的少年,最大的爱好就是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在午夜的海滨大道与一帮小伙伴竞速。
后来读大学时,他也没有选择父母想让他学的法律或商务专业,而是决定学习艺术,在国立时尚学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Fashion Technology, Chennai)修读时装设计,毕业后则在广告公司做设计师。
后来,日渐成熟的Prakash渴望拥有自己的事业,他敏锐的观察到身边中国企业的身影越来越多,并从中嗅到了商机。
在父母的支持下,他开办了一家商务咨询公司,专门以来印开展业务的中国公司为对象开展业务。
虽然他之前从未学过法律或商务的专业知识,但从父母那继承到了出色的管理才能。
Prakash雇佣了几个法律和商务专业毕业的印度员工,然后找了一些英语还不错的中国留学生做兼职。
由于来印华企普遍对印度的商业环境、法律制度以及文化背景等等情况不太熟悉,于是Prakash的公司便提供从文件翻译、陪同翻译到公司注册、公关设计等一条龙服务。
由于找对了市场需求,生意十分火爆。
刹帝利从2014年开业以来,借着中印商务合作不断升温的春风,Prakash的咨询公司发展迅速,已经从最初的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屋搬到了上百平米的宽敞明亮的写字楼办公室,Prakash自己的座驾也从两厢的小铃木换成丰田的大排量SUV。
作为一个二十几岁的老板,他在当地已经是小有名气的“高富帅”了。
但Prakash并不满足现状,他还有着更远大的目标,希望能让自己的公司走出金奈,成为全国性的企业,而自己则可以跻身上流社会,搬进环境绝佳的富人区居住。
善于利用家族关系解决问题Prakash能够成功的因素之一,就是他在金奈的中国人圈内很受欢迎。
在日常生活中,他常常举重若轻地帮助我们解决一些棘手的麻烦事。
笔者刚到印度时,想要给住处装宽带网络,于是选择了当地一家大牌的电信供应商,没想到立马就遭遇了传说中的“印度效率”:在交了全款后,装宽带的工人却迟迟不来,打电话去催,得到的也只有“You just wait, tomorrow I’ll come”(再等等,明天我就来)的回复。
刚开始我们还天真的等待,后来经过了十几个“tomorrow”之后,终于忍无可忍,决定去要求退款。
商家自然是不愿退款的,于是我们就去找Prakash帮忙。
他得知我们的困难后,自信地说这件事包在他身上。
Prakash带我们到了临近的警察局,写了一张投诉单。
警察看罢就把商家负责收费的员工传召到了警察局。
员工来后,说他也没有办法,因为没有足够的权限。
正当警察表示他们也束手无策的时候,Prakash直接向这个警察局的领导办公室走去,敲门进屋后和里面的警司聊了几句,出来后对我们说:“别担心,事情已经解决了”。
果然,不到半小时,就有商家的另一位员工火急火燎地赶到警察局,退给我们全款,并连声道歉,说:“实在是不好意思,您所居住的那个片区现在正在铺设光纤,近期还不能使用网络,一旦光纤铺设完毕,我们立刻给您办理”。
我惊讶于商家态度转变之大,很好奇Prakash是怎么做到的。
他笑着对我们说:“你看看警司门牌上的名字是什么
”我们仔细一看,原来这位警司姓氏和Prakash一样,也是一位“Raju”。
Prakash得意地说:“Raju家族在金奈警界很有势力,总警督就是我们家的远亲。
刚才我进去警司的办公室和他叙了叙同族之情,后来他一个电话打给商家该片区的负责人,问题一下就解决了。
”关于中印战争,我们之间有个误会虽然Prakash对每一个中国朋友都笑脸相迎,但他也曾坦言告诉我,他的长辈,尤其是那些在军队服役过的亲戚们,大都因为1962年的边境战争,对中国多少抱有敌意。
那一年,印度军队在中国军队的突袭下全线溃败。
我因为想要照顾Prakash的感受,所以从未和他深入谈论过这段历史。
不过,后来在有一次偶然谈到了印度的军事水平时,我才得知,原来印度人有另外一种看待中印战争的角度:即印度“在战术上失败,但在战略上取得了胜利”——经此一役,保证了“阿鲁纳恰尔邦”(与藏南地区大致对应)五十多年的和平。
而Prakash之前很少和我们谈论这场战争,也是因为怕我们中国人受到“失地之痛”的刺激。
我想照顾他的感受,却原来他也想照顾我的感受
去年冬天,Prakash出差来了趟中国,在北上广深四大城市转了一圈。
回到印度后,他首先抱怨中国的天气太冷,说自己险些被冻死在北京。
然后就开始对中国的基建水平赞不绝口:“德里和北京差太远了,孟买和上海差太远了,印度和中国差太远了。
如果我们的国家也可以发展的那么好,温度降到零下我也情愿。
”听了他对中国的赞美,我想知道,像他这样的准精英人士会不会憧憬移民中国。
Prakash回答说:“中国虽好,但给外国人的感觉还是太难融入了,相比之下,美国对我更有吸引力和亲切感。
另外,据说就像我们有时叫中国人‘眯眯眼’一样,中国人对印度人也有个蔑称,叫做‘阿三’。
我很不理解,‘三’难道不是一个蛮好的数字吗
”
有本小说,主角的母亲是一个岛上的女王。
里面有摩根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洛克菲勒家族,
特种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