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拾金不昧”近义词,或者类似的词语成语
拾金不昧是一种中华民族的美德,那么索要报酬的话是对美德的打折,那么大家愿意对美德打折么
拾到东西索要报酬是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对待,你不应该主动的向失主索要报酬,因为你是在助人为乐,捡到东西归还人家,这是社会上的人应该有的一种责任,但是对方如果主动给你报酬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这是失主主动的感谢表示,不管是精神方面的还是物质方面的。
而应该有明确的规定,我拾到东西你就得给我钱,不给钱我就不给你,这就违背了一个道德问题。
拾金不昧算不算美德
《现代汉语词典》对拾金不昧的解释是:捡到钱物不隐藏起来据为己有。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把别人丢失的东西归还主人似乎不需要理由。
在没有法律或者法律尚不完备的年代,“拾金不昧”一直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来规范社会基本行为的。
《易经》《尚书》中对此均有过清晰的记载。
新中国成立后,以雷锋精神为代表的大公无私奉献精神被广为颂扬,“拾金不昧”更是作为这类精神的代表被大力推广宣扬和身体力行。
至今,在我国大部分城市都有一个失物招领处,“拾金不昧”也就成了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
像北京市设在西单的捡拾物品招领处,从1956年到如今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物品5000多万件,现金1000多万元。
即使在受到市场经济原则强大冲击的今天,“拾金不昧”作为一项曾经深入人心并取得广泛社会共识的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仍然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中国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03少年儿童发展蓝皮书,调查了1529名儿童,结果显示“拾金不昧”在他们自认为所具有86项的良好习惯中排到了第9位。
应该说,由于教育的作用和影响,我们大多数人一直都是把拾金不昧当作传统美德而不是法律义务来看待,当作最基本的公共道德来遵守。
但在近些年,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究竟是用道德的温情来熏陶还是法律的戒尺来确立拾金不昧的意识,时常引起争议。
有学者认为,在古代拾金而昧同样要受到处罚,而到了现代社会,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其实也早已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
拾金不昧实际上是法律的起码要求,否则就意味着违法侵占。
调查结果也显示,当我们一厢情愿地期待单纯用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时,拾金不昧现象如今并不尽如人意,人们对丢了东西能否找回来的期望值已经大大降低。
同时法律也非万能。
拾金不昧是停留在道德层面还是纳入法律范畴去宣传教育、规范行为,已成为一个难题。
著名社会学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夏学銮教授认为,“拾金不昧”不是一般的社会道德准则,而是属于传统道德底线,是中国人最基本的道德防线。
只有寻找道德和法律的契合点,让这种社会意识从孩提时代扎根,成为人们必备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
拾金不昧需不需要补偿
也就是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审议的前几天,辽宁阜新一位李姓老人归还拾来的内有1200元现金的皮包时,被失主误认为索要酬谢,遭到了一顿殴打,从而在网上引来一片热评。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失物的复得,一般失主肯定对归还者心存感激,表达谢意。
如果主动要求取得补偿、索要报酬会不会变味,随着不断增多的失物归还索要补偿事件见诸报端,中国人几千年拾金不昧的品质,在今天的社会里反复遭受着“拷问”。
其实,从“拾金不昧”的语意来说并未拒绝遗失人给付一定的报酬。
我国古代历朝拾金不昧也并非不给予报酬,像清律就明确规定,捡到遗失物,一半还失物之人,一半当作奖赏给得物人。
出租车司机作为经常与遗失物打交道的群体,对拾金不昧应不应该受到补偿有很深的体会。
北京首汽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韩云刚说,其实每次抽时间、绕道给失主还东西时心理会很微妙,“从来就没想过从人家那得到一些酬谢那是假话,可是人家不给也没根据说人家不对吧。
这样一来二去,拾金不昧的积极性确实受到了影响。
” 作为规定有形物的归属和法律关系的基本法,物权法草案无法回避拾金不昧这一话题。
草案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这是中国首次立法对拾金不昧者进行经济补偿。
现行的民法通则只是规定,因拾得遗失物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韩云刚认为,物权法的这项规定应该有“群众基础”。
但这款法律究竟能否和人们一贯的道德标准“兼容”肯定会有争议,即使通过兑现难度也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兴富就认为,凡是捡到东西了,都要给钱,不给钱就可以留置,这与传统的社会公德是相互矛盾的,还是应该大力提倡拾金不昧。
李慎明委员也认为,应该继续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不是所有遗失物在领取时都要支付必要费用需要认真推敲。
“如果不是失主主动馈赠,而是用法律来明文规定获得报酬,会大大降低归还者的道德荣誉感。
”就职于一家公司的杨秉鑫这样告诉记者。
而复旦大学高丽建副教授也认为,从经济学角度讲,遗失物付费也许是合理的。
但如果什么事情都用金钱量化,无疑会导致我们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也会让一些高尚行为庸俗化。
也有专家认为,现行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等于把道德要求写进了法律,把公民视为“活雷锋”,显然拔高和夸大了普通人的思想意识觉悟程度,忽略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利益的要求,这样做容易导致拾得人失去归还的动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认为,草案写进了归还遗失物有权索取必要费用的新规定,是把公民由假想中的道德圣人恢复为普通人。
拾金不昧应该怎样补偿
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遗失人须支付保管费等必要费用的同时,还规定若未支付必要费用,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有权留置遗失物。
其实,调查发现多数人在自己丢掉东西失而复得后,愿意给返还人适当补偿或者馈赠,但人们经常困惑的是究竟该补偿多少。
补偿究竟包括些什么内容,实际生活中也不是完全依照现行民法通则执行,而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按总额的百分比来支付;有的支付费用的同时适当小额酬谢;有的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来支付。
拾得者在履行了对遗失物通知、保管和返还义务后,应该享有支出费用偿还请求权和报酬请求权。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屈茂辉认为,应该大胆借鉴德国、日本等地民法中关于遗失物拾得者的补偿立法。
如日本法律规定,接受物品返还的人,应向拾得者给予不少于物品价格5%的酬金;德国民法典规定,在遗失物价值不低于100马克时,有权获得报酬。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则认为,物权法作为基本法只是确定拾金不昧者可以获得赔偿这一原则,具体的操作是很复杂的,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可以通过法院判例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对拾金不昧者的补偿,物权法只是规定一个原则,而具体如何补偿主要还是靠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他个人意见是,这种补偿主要还是指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比如捡了名画、文物或猫、狗等替人保管、看养确实有费用支出的才应该给补偿。
而只有在悬赏遗失物的情况下,拾得者才可根据悬赏领得报酬。
物权法草案最后如何从法律上规范拾金不昧行为,还有待审议。
人们期待通过后的法律给“拾金不昧”带来一种适应现代社会、更易于为遗失人和拾得人接受的全新内涵和理念。
国家有规定了,可以索取报酬.下面我从人民网找了篇文章,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 有偿拾金与米兰达规则 从2003年7月20日我国第—家“失物招领公司”在江苏徐州开业后,人们就开始了拾金不昧者要不要获得经济回报的争论。
一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物权法草案,该草案有一条规定: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其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
草案这样规定的目的应是为了鼓励拾金不昧行为,以更好地保护失主对遗失物的“物权”。
由此,笔者想到了著名的“米兰达法则”,用该法则审视有偿拾金亦可见其合理性、正当性。
看过美国警匪片的人对这段“套话”一定很孰悉:你有权保持沉默,现在你所说的每句话都可能在审判中用作不利于你的证据。
你有权请律师在讯问时到场,若无力聘请,可以为你指派。
这是美国(包括许多西方国家)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说的话。
这个程序,在美国诉讼中被称为“米兰达规则”。
警察的这段“套话”不仅仅是一个警告,围绕着这句简单警告的是一整套对警察用权极度谨慎的制度安排,这里面渗透着浓厚的宪法精神:警察手中掌握着强大的权力,而平民百姓手无寸权,因此要对有权的人作出更苛刻的限制。
是防止一些罪犯借机逃脱法网,还是防止警察滥用特权任意迫害无权的百姓? 两相权衡,制度的设计者最终选择了后者,因为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
同样,我们也可以把有偿拾金不昧与无偿拾金不昧进行利害相衡。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无偿归还主人似乎不需要理由,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寄希望于用“拾金不昧”的道德力量来规范社会基本行为,尽可能地使失主找回遗物。
然而,当我们一厢情愿地期待单纯用道德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时,拾金不昧现象如今并不尽如人意,太多失物,尤其是那些对失者来讲极其重要,对拾者来讲毫无价值的东西,如有效证件、信用卡、钥匙,再也无法找回。
当道德准则失灵的时候,法律就应当及时跟进,立法的终极目标是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
从法律的视角来分析一下无偿的拾金不昧行为,便会发现权利与义务的不平衡性:拾得人捡到失物,有妥善保管遗失物和联系失主归还物品的义务,为了找到失主,还要付出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等。
拾东西的人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
而失主呢,只承担说声“谢谢”的口头义务,而没有实质上的义务。
由此可见,“拾金不昧”在权利与义务的设定上是不太公平的。
正是这种不公平使失主丢失遗失物的风险越来越大。
将拾金不昧者看作普通人,舍弃“圣人永善”的道德高调假设,从人都可能“利己”的道德低调假设出发,以期通过有偿方式促成失物返还,这是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务实做法。
实际上,有偿招领的行为在国外并不鲜见。
在澳大利亚、新西兰,依据物权法律,出租车司机捡到钱物后应还给失主,失主认领时给司机最低10%的报酬;在摩纳哥,当地媒体刊登失物招领启事,失主认领时需交给的士司机20%的酬金,并且担负广告费,若半年后无人认领,失物便归司机所有。
当然,有偿拾金也有其负面作用,媒体对其最大的指责莫过于对传统道德的冲击,但这并不会导致拾金不昧这一优良传统的全面崩溃。
规定有偿拾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失主对遗失物的“物权”,是对拾金不还或拾金丢弃的一种补救性限制,重点并不在于“拾金不昧”可得到经济回报上。
况且,物权法的用语是“可以”,意味着拾得人可以要经济回报,也可以不要经济回报,并不妨碍品德高尚的人继续践行传统“拾金不昧”之美德。
当然,合法的不一定合情,合法的不见得是我们所要提倡的主旋律,从道德的角度来说,还是要教育社会上的每个人要拾金不昧,而不是事事都要用金钱来衡量。
从以上对有偿拾金与无偿拾金的利弊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事实上,有偿拾金利远远大于弊。
怎样更好地保护失主对遗失物的“物权”,是用道德的温情来熏陶,还是以法律的戒尺来确立?两相权衡,我们必然要选择后者。
(摘自《中国人大》)
褒义词有哪些
1.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 2.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荀子 3.信犹五行之土,无定位,无成名,而水金木无不待是以生者。
——朱熹 4.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裳。
——卢照龄 5.你必须以诚待人,别人才会以诚相报——李嘉诚 6.创业不像读书,一天可以过好多年,创业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走。
——周晋峰 7.不要装知道,不懂就请教。
不要放大炮,说话要可靠。
——申宝峰 8.说话要想好,办事要公道。
说到要做到,不要瞎编造。
——申宝峰 9.求珍品,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讲堂誉,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
——同仁堂里看诚信 10.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11.一个企业要永续经营,首先要得到社会的承认、用户的承认。
企业对用户真诚到永远,才有用户、社会对企业的回报,才能保证企业向前发展——张瑞敏 12.信用是一种现代社会无法或缺的个人无形资产。
诚信的约束不仅来自外界,更来自我们的自律心态和自身的道德力量。
——何智勇 13.一丝一毫关乎节操,一件小事、一次不经意的失信,可能会毁了我们一生的名誉。
——林达生 14.遵守诺言就象保卫你的荣誉一样。
——巴尔扎克 15.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16.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冯玉祥 17.一个人严守诺言,比守卫他的财产更重要。
——莫里哀 18.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富兰克林 19.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必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
——高尔基 20.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
——莎士比亚 关于诚信的名人名言 ●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
——海涅 ●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子 ●诚实是力量的一种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和内心的安全感与尊严感。
——艾琳·卡瑟 ●民无信不立。
——孔子 ●人类最不道德处,是不诚实与怯懦。
——高尔基 ●没有诚实何来尊严。
——西塞罗 ●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
——大仲马 ●真话说一半常是弥天大谎。
——富兰克林 ●真诚是一种心灵的开放。
——拉罗什富科 ●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自己要诚信。
——莎士比亚 ●诚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
——德莱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孟子 ●欺人只能一时,而诚信都是长久之策。
——约翰·雷 ●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
——池田大作 ●我宁愿以诚挚获得一百名敌人的攻击,也不愿以伪善获得十个朋友的赞扬。
——裴多菲 ●诚实的人从来讨厌虚伪的人,而虚伪的人却常常以诚实的面目出现。
——斯宾诺莎 ●没有诚信,何来尊严
——西塞罗 ●失信就是失败。
——左拉 言不信者,行不果 ————墨子 民无信不立 ————孔子 没有诚实哪来尊严 ————西塞罗 真话说一半常是弥天大谎 ————富兰克林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孟子 失信就是失败 ————左拉 真诚是一种心灵的开放 ————拉罗什富科 欺人只能一时,而诚信才是长久之策 ————约翰·雷 诚信是一枚凝重的砝码,放上它生命不再摇摆不定,天平立即稳稳地倾向一端。
诚信是一轮朗耀的明月,惟有与高处的皎洁对视,才能沉淀出对待生命的真正态度。
诚信是一道山巅的流水,能够洗尽浮华,洗尽躁动,洗尽虚假,留下启悟心灵的妙谛。
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 ————大仲马 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要自己诚信 ————莎士比亚 人类最不道德订户,是不诚实与懦弱 ————高尔基 隐瞒真实,就是骗自己。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坦诚是最明智的策略。
一言九鼎。
一诺千金。
言而有信。
金口玉言。
君子说话,一言为定。
我要求别人诚实,我自己就得诚实。
两心不可以得一人,一心不得百人。
————《淮南子·缪称训》 真诚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 ————乔叟 实话可能令人伤心,但胜过谎言 ————瓦·阿扎耶夫 在一切道德品质中,善良的本性是世界上最需要的 ————罗素 金钱比起一分纯洁的良心来,有算得了什么呢
————哈代 老老实实最能打动人心 ————莎士比亚 真诚与朴实是天才的宝贵品质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装饰对于德行也同样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德行是灵魂的力量和生气。
—— 卢梭 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
—— 卢梭 让我们把不名誉作为刑罚最重的部分吧
—— 孟德斯鸠 最佳答案一诺千金 开诚布公 童叟无欺 言而有信 一言九鼎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言必信,行必果 金口玉言 抱诚守真 诚至金开 赤诚相待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闲邪存诚 修辞立诚 抱柱之信 达诚申信 表里如一 诚心诚意 襟怀坦白 光明磊落 拾金不昧 推心置腹 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光明正大 海枯石烂 讲信修睦 竭诚相待 开诚相见 开心见诚 传守不渝 披心相什 剖心析肝 刹血为盟 推诚相见 推诚不饰 物微志信 心虔志诚 信誓旦旦 信以为本 言行一致 一言之信 以诚相见 忠信乐易
谁知道以前凤凰电视台 有一节目的广告词 说的是什么 什么什么把角度放大 ....谁知道啊
新春到来喜事多,合家团圆幸福多;心情愉快朋友多,身体健康快乐多;一切顺利福气多,新年吉祥生意多;祝您好事多
多
多
加分吧,嘻嘻一直很想跟你说,但不知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心急,我又怕被别人抢先一步,所以我决定鼓起勇气,告诉你--新春快乐
莫名其妙怎么造句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都莫名其妙的。
他会上说得好好的,一散会就改了口,真有点让人莫名其妙。
这人真是莫名其妙,一会儿挑剔这个,一会儿挑剔那个。
今天怎么想起莫名其妙的给我说这些呢。
到底要怎么样嘛,莫名其妙的。
他今天说话语无伦次的,我感到有点儿莫名其妙。
有些广告词读起来让人莫名其妙,真伤脑筋。
拟一份新学期的成长计划
新学期成长计划尊敬的老师、同学们:随着暑假的结束,新的学期马上就要开始了。
老师常说,没有对过去的总结就没有今后的成长;没有对今后的规划,就无法健康的快速的成长。
因此,我利用暑假时间对上学期的表现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并对新学期的成长做了初步的规划,现在汇报如下。
一、总结在过去的一个学期,虽然我的学习成绩没有很好的达到逾期目标,但是也有小幅度的进步,特别是老师和同学们对我的帮助,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以及在学习中需要努力的方向。
同时,在身体素质提高、集体活动等方面,我也努力进取,多方面共同发展,积极融入到集体大家庭中。
(在此可以列举一下上学期参加的活动和取得的成绩)。
二、计划学习成绩好的不一定是优秀的学生,只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是正确的方向。
因此新学期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生活自理方面坚持自己穿衣、洗漱,自己的东西自己整理,自己的房间自己整理,不让父母在劳累的工作之后还要替我劳累。
同时努力学习自己现阶段能够掌握的生活技能,例如烧水、洗衣服、打扫卫生等,提家长分担家务劳动。
2、身体锻炼方面加强体育锻炼,早上早起半小时在小区内慢跑,充分利用体育课时间加强锻炼身体。
上下学路上利用一定的距离进行跑步锻炼,争取学会游泳。
3、学习习惯方面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上课认真听讲、及时记录,下课后及时反思回顾。
放学后将完成作业放在第一位,然后预习第二天将要学习的知识,又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坚决不将问题留到最后。
4、自信表达方面上课积极回答问题,课下主动与其他同学交流,积极参加演讲活动。
利用周末的时间去人多的地方售卖报纸或者发广告传单,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
5、全面发展方面认真寻找自己的兴趣点和特长,积极参加兴趣小组和特长班,从多方面提升自己的素质。
6、勇于进取方面在学习中以尖子生为目标,提升学习成绩。
在活动中以优秀同学为目标,努力进取,追赶超越。
以上就是我对上学期的总结和新学期的简单规划。
不当之处请老师批评指正。
X年级X班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