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的禁用词有哪些?
广告法用词规 (一)标题类:1、避免出现主观色字眼,如“惊现”、“惊爆”、“”、“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佳”、“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
3、“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
(二)行业通用类 1、教育类:(1)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
(2)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
2、房产类: (1)宣传词语使用要规范:规定房产广告在词语使用上有一些禁区: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等绝对性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不得出现未经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出现融资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变相融资内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等承诺,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2)不得滥用最低价揽客:规定使用“起价”、“最低价”等文字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字体、字号应相同;对使用“一口价”、“清盘价”等词语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如果仅为指定房源价格,必须加以注明,否则视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价格。
(3)化妆品:规定“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天见效”、“全面升级”等均被列为禁用词语。
(三)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 1、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
2、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语。
3、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4、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5、新华社通稿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语,均应用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
在吗。
广告法对。
最大有禁止。
但是超大没有 是否可以用
超级: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解释是“超出一般等级”,并没有顶级、最高级的含义。
超大:表示比普通的更大,没有最大的意思。
像很多广告里面的“超薄”、“超强”,都是对自身质量或性能的描述,没有贬低同行,也不至于误导消费者,这些用词都是可以的。
有没有违反广告法,关键是看两点: 1:是否虚假从而误导消费者 2:是否贬低了同行。
综上,超大是合法词汇。
另外,“最大”一词也不一定违反广告法,当表示本品牌内部比较或者属于描述性用语(非推销类用语),比如“该款U盘最大可储存64GB的资料”,本款电子秤最大称重为3千克“等等,都是合法的。
广告法违禁词“大牌”
专用这个词本身不是违禁词,结合前后语境,只要不是国家机关或者一些明显夸大的地方,是不会按照违禁词处理的
纯正、天然、世界、养生这些词违反广告法吗
纯正和世界违反广告法,天然和养生不违反。
纯天然就违反广告法了,养生目前没有限制,但如果暗示有治疗作用的食品或者保健品,就违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