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属于新广告法极限用语吗
超级: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解释是“超出一般等级”,并没有顶级、最高级的含义。
超大:表示比普通的更大,没有最大的意思。
像很多广告里面的“超薄”、“超强”,都是对自身质量或性能的描述,没有贬低同行,也不至于误导消费者,这些用词都是可以的。
有没有违反广告法,关键是看两点: 1:是否虚假从而误导消费者 2:是否贬低了同行。
综上,超大是合法词汇。
另外,“最大”一词也不一定违反广告法,当表示本品牌内部比较或者属于描述性用语(非推销类用语),比如“该款U盘最大可储存64GB的资料”,本款电子秤最大称重为3千克“等等,都是合法的。
性能极强, 极强算新广告法里的极限词吗
不算。
因为极强的意思就是很强、非常好的意思,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形容词,普通广告里面很容易看到,不能说是含有“极”字就是极限词。
只有“最”、“第一”等表明其他产品不能超过的词语才是极限词
”鬼斧“一词 可以用来形容广告设计作品超强吗
可以这么引申
请问。
品质。
品牌。
先锋。
超强。
优质。
是违禁词极限词吗
谢谢
形容词多有误导消费、扩大宣传的作用。
上述词语中,先锋、超强、优质是广告宣传的违禁词,但不是极限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