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广告语大全
树木拥有绿地球才有脉搏。
除了相片,什么都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
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
小草有生命,足下多留“青”。
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欲揽春色入自家,无可奈何成落花。
我是一只小小小鸟,总是飞呀飞不高。
1 + 1 = 2,一棵树 + 一棵树 = 一片树林 绿色是地球的本色 地球是我家,绿化靠大家 保护树木,就是保护自己 芬芳来自鲜花,美丽需要您的呵护 绿色——生命之源 踏破青毡可惜,多行数步何妨 红花绿草满园栽,风送花香碟时来 花开堪赏直须赏,莫要折花空赏枝 花草丛中笑,园外赏其貌 我为你美丽的心灵绽放 带走的花儿生命短暂,留下的美丽才是永远 愿君莫伸折枝手,鲜花亦自有泪滴 森林是氧气的制造工厂 草木绿,花儿笑,空气清新环境好 来时给你一阵芳香,走时还我一身洁净 种一棵树,种一枝花,世界会更美好 草儿可爱,大家爱 距离产生美,谢绝亲密接触 绕行三五步,留得芳草绿。
没有地球的健康就没有人类的健康 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 拯救地球,一起动手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促绿色消费,做绿色选民 追求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把消费限制在生态圈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让经济发展的浪潮进入绿色的河道 把绿色带进21世纪 心动不如行动,去怨不如去干 我是环保一员 地球是我们从后代手中借来的 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与自然重建和谐,与地球重修旧好 有限的资源,无限的循环 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 垃圾回收,保护地球,举手之劳,参与环保 拣回垃圾分类老传统,倡导绿色文明新时尚 不要旁观,请加入行动者的行列 人类若不能与其他物种共存,便不能与这个星球共存 保护环境,保存希望 用行动护卫家园,用热血浇灌地球 环保不分民族,生态没有国界 人类只有一个可生息的村庄——地球,保护环境是每个地球村民的责任
公益广告词
公益广告语集锦 一、“禁烟”公益广告: 1、吸烟是继战争、饥饿和瘟疫之后,对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
2、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请不要吸烟。
3、也许,你的指尖夹着他人的生命——请勿吸烟(医院禁烟) 4、在这里,香火不再延续…… 5、你的香烟,我的石油,注定我们不能相爱——吸烟者禁入 6、 千万别点着你的烟,它会让你变为一缕青烟(加油站禁烟) 7、如果你想吸烟,定时炸弹在身边
(加油站禁烟) 8、一时的快乐,永恒的伤痛——请勿吸烟 9、点燃你的烟,污染了空气,害了人性命,良心在哪里
10、 请不要让你的自私点燃我的大楼——请勿吸因(商场禁烟) 二、“渴望和平,反对战争”的公益广告: 1、停止战争,为了孩子
2、看看孩子脸上那天真的微笑,我们又怎舍得让这份和平与安宁转瞬即逝呢? 3、多一些润滑,少一些摩擦。
三、“公民义务献血”公益广告: 1、波涛让江河澎湃,热血使生命沸腾
2、我们爱心的一小部分却是他们生命的全部。
3、生命,因你而奔流不息。
4、比献出的血更宝贵的是你的真情。
5、用爱心为生命加油
6、献血的你,灵魂如虹;你献的血,生命涌动。
四、“希望工程”公益广告: 1、节省一分零钱,献出一份爱心,温暖世间真情。
2、你帮,我帮,大家帮;同一首歌,大家唱。
3、涓滴之水成海洋,颗颗爱心变希望。
4、种下一棵树,收获一片绿阴;献出一份爱心,托起一份希望。
5、用心点燃希望,用爱撒播人间。
五、“说普通话”公益广告: 1、说好普通话,“知音”遍华夏。
2、讲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3、56个民族56朵花,56种语言汇成一句话:请说普通话。
4、沟通你我他,全靠普通话。
5、我说,你说,大家说,普通话是我们共同的歌。
6、说地地道道普通话,做堂堂正正中国人
校园公益广告语集锦 不知曾几时起,校园公益广告悄然兴趣,替代了原先威严警示牌,这些广告语不仅亲切,而且还能给人们一种美的享受,为宁静的校园平添了几分温馨。
★滴滴情深自来水,请你拭去我的泪——请节约用水 ★举手投足间,别忘了我饥饿的大嘴——果皮箱 ★人间知音难觅,校园草坪难培——请爱护草坪 ★课桌:武术家松动了我的骨头,艺术家拧紧了我的眉头 ★卫生间:顺“便”冲水 ★推广普通话:二话不说 只说普通话 口口声声 声声普通话 ★语言美:吐气如兰,缘于心香如蕙 ★食堂:天地“粮”心,惜食莫蚀 ★痰纸(弹指)一挥间,风度尽逝矣
★窗户:等待您心灵的爱护
丰富多彩的公益广告语 1. 关注明天,珍爱生命 2 .请为动物保留温暖的家 3. 水滴是财富,也是生命 4. 树木拥有绿色,地球才有脉搏 5 .请珍惜绿树蓝天,那是我们的家园。
6 . 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7.送出一份爱心,收获明媚阳光 8.真诚面对,沟通无限 9.美丽舒适的家园,来自我们的双手 10.用你的真心,换一世的真情 11. 新世纪,新世界,越来越美丽
请列举出你所知道的20部法律的名称?
中国现行法律目录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36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1983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2001年修正)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1988年) 附: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附件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991—年)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 附件一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附件三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2001年修正)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 31.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1996年修订,修改为现名称)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二)民法商法(30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1990年修正、2001—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2001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1993年修正、2001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1992年修正、2000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2000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2001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998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2004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2002年修正)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2004年修正)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2004年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2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 27.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 2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 3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 (三)行政法(76件) 1.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1954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1957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的决议(1957年) 附: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决议(1957年) 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1979年) 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004年修正)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80年) 附: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1999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991年修正、2002年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996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1998年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2001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人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5年)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6年,1994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2000年修正)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1995年修正、2000年修订)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1996年修正) 2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1994年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2004年修正) 2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004年修订) 2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2000年修正)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2年)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2002年修订)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3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 3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4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2004年修订) 4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4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2001年修正) 47.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 4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 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 5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5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 5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1988年,1994年修正、2000年修正,修改为现名称)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 6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 68.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7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 7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7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7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 (四)经济法(51件) 1.华侨申请使用国有的荒山荒地条例(195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58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 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996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1998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993年修正、1999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2002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2000年修正、2004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1996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1988年修正、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2002年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2002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1年)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工995年修正、2001年修订)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000年修正)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2002年修订)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 2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 30.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2004年修订)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3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2003年修正)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 3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1996年)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2004年修正)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 4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 4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 49.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五)社会法(13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 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2001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是哪天
活动时间:每年的4月25日到5月1日。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形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开展新闻报道、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
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如网站、公益短信、微博以及微信等进行专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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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空荡荡的,只有一个人(老人小孩都行啊,感人的就好),戴着口罩,眼神无助(他身上要有甲型h1n1的字样)。
时间过去,没有一个人来关心他。
背景灰暗。
这时来一个医生,送上一颗心~字幕:关爱,是战胜疾病最强大的力量。
为了你,为了他,预防甲型h1n1,及时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