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说商家不要乱用成语不少于一百字
这只是商家为吸引眼球玩的文字游戏,但这类广告词容易误导学生的认知,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商家的广告词,如有“杯”无患、一“不”到“胃”、“骑”乐无穷、“食”全“食”美……大家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表面看,这只是商家为吸引眼球玩的文字游戏,但这类广告词容易误导学生的认知,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市民:商家乱改成语 误导孩子认知现如今,我们无论是走在大街小巷,还是在家打开电视机,人们很容易看到一些如“洗出望外”(洗衣广告)、“默默无蚊”(杀蚊剂广告)之类的成语谐音广告语。
而就在近日,记者在县城内采访时看到,某商店打出的广告是“眉飞舌舞”,将成语眉飞色舞中的“色”字改成了“舌”字,不难看出来,这是一家餐饮店。
记者调查发现,商家利用谐音改编成语制作广告语,没少给孩子们“添乱”。
家住县城龙城华府小区的赵先生说,他9岁的女儿有一次在写一篇短文中出现两个错别字,将不言不语的“不”写成“布”,女儿却坚持认为自己没错。
赵先生便责问起来,但孩子振振有词地说:“爸爸,我们家附近有个窗帘店,广告牌子上就是写的‘布言布语’啊,我哪里写错了
”16岁的小李今年刚上高一,她非常反对招牌使用谐音,她认为用谐音套用成语是对传统文化的伤害。
“乱用成语肯定会影响小孩子识字,而且如果学习过中文的外国人看到了,还以为我们街头到处是错别字呢
”小李说。
“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民族文化。
”市民吕先生呼吁,相关部门应该规范和管理广告滥用成语、篡改成语等现象。
商家:成语改成广告 创新提升人气为何要修改成语
县城某家用成语改成店名的老板何先生称,把成语改成店名就是图个新奇、时尚,让顾客觉得新潮、有创意,才能让店铺有知晓度和人气。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店铺招牌的设计代表着店铺形象。
能否吸引顾客进店,招牌设计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县城某广告公司员工向女士说,广告词主要用于传递信息、引导消费。
广告传播有没有效果,首要的决定因素是能不能吸引人。
商家运用成语同音字创意招牌,目的在于吸引顾客。
向女士告诉记者,当下有些广告用谐音篡改成语的效果还真不错,但用谐音篡改成语在广告业的普及,并不是这一现象应该继续存在的理由。
当我们生活的环境四处都是用谐音篡改的成语,不仅会给求学阶段的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也会影响到成年人的判断。
久而久之,成语里到底该是哪个字,大家都搞不清楚了,而且篡改过的成语深入人心后,成语就失去了最初的含义。
相关部门:用字不规范 不符法律规定记者了解到,招牌是广告宣传的一种媒体。
在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
《广告审查标准》也明确规定,广告中语言、文字的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不得欺骗或误导公众;不得发布影响父母、长辈对儿童的言行进行正确教育的广告。
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对汉字语言的规范使用同样有着明确规定。
县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用词用语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和外文使用规范等审批管理店铺注册,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词的招牌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商家滥用繁体字、使用淘汰的“二简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等现象均属于用字不规范,一经查实,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理。
记者手记:对于一个城市而言,规范、优美的文字招牌、标语等,是街头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一种方式。
而招牌使用谐音主要是为了调动人们的知识储备,从而达到吸引注意力的目的。
有些商家在利用谐音进行宣传上就做得比较好,比如某品牌的电扇广告词是“名气是‘吹’出来的”,就有一种一语双关的作用。
记者认为,语言文字既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基本载体,也是人类心灵外化的重要符号。
汉语言文字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精神瑰宝,成语、繁体字等更是蕴含着宝贵的文化基因。
汉字被谐音的现象非常多见,比如古典著作、相声等引入谐音会制造一种双关式的幽默效果,但有些招牌、广告词则是生拉硬套,甚至低俗。
不规范用字,实际上是对汉语言文化的一种污染,特别是对青少年会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记者建议,商家们在利用谐音进行宣传时应该慎重,而且使用的时候要对谐音字加上引号,以免造成误解。
有关部门应该进行专项整治,还市民一个文明、良好的商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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