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空运输的心得体会
航空法的概念领空主权原则是一个根本性的法律制度,是航空法的基础。
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航空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在和平时期和正常情况下,民用航空和非民用航空在同一空域活动时,应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实行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必须统一管理空中航行,以保证空中航行的安全和畅通。
2航空法的发展1784年巴黎市政局发布治安令:未经批准,不得放飞。
大概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航空法令。
1919年10月3日签定的《空中航行管理公约》。
1928年2月20日签定的《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
1929年签定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1944年12月7日签定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1952年9月11日签定的《统一航空器对地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某些规则的公约》3航空法的形成根据1944年《芝加哥公约》成立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后来又签署了一系列世界性多边条约。
此外,还有一批地区性多边条约以及各国之间签定的双边航空协定。
科学技术的进步,喷气发动机的发明大大提高了飞行速度;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航空领域中非法干扰行为的出现,说明航空领域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这些都需要有新的法律框架和规范。
因此,现代航空法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4航空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内法及司法判例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决议、欧洲民航会议(ECAC)的决议
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关于中国古代文化的结类,各家学派标准,分类同:有物质与精神两分法物质、制度、精神三分法;有物质、制度、行为、心态四分法;还有物质、社会、精神、艺术、语言、风俗六分法等。
这些划分尽管层次不一,但都是按照人类创造文化的发展进程由物质到精神、由感性到理性的层次划分的,适用于专业人员的学习研究。
中学生学习教材中的中国古代文化,应根据教育功能的不同来划分。
中学语文教材中涉及的古代文化知识,它包括天文、地理、文学艺术、哲学宗教、政区历法、军事刑律、阴阳五行、家族礼法、音乐美术、饮食服装、车马冠盖、文化奠基、政治经济制度、明君贤相的治国方略,以及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等等,但由于教材中没有专门论述中国古代文化知识的课文,这些知识都零散地分布在古文典籍之中,教师教学难,学生学习更难,因此,教学时应将分散的古代文化知识根据教育的功能不同梳理归类,每一类下分若干知识点,以课文中的某一古代文化知识点为突破口作分析,成扇面辐射展开,拓宽范围并向纵深发展。
然后再探讨下一个知识点。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将课文中零散的知识归类成系统,建立知识链条。
二是教师们在传播零散的古代文化知识时可以采用专题讲座的方法。
三是给学生提供一种研究性学习的方法,打开思路,养成良好的治学习惯。
急诊科实习心得体会(共8篇)
篇一:急诊实习心得急诊实习心得省立实习护生李雪实习过三个科室了,来到了急诊科这个与其他科室截然不同的科室,有些兴奋,又有些压力。
急诊是医院最重要的窗口,不仅接诊来院的危重病人,还要收治其他医院转来的危重病人,有着急、忙、杂的特性。
每一步都要走的很谨慎,生怕做错了。
来了贵科第一周便跟贾老师在分诊学习。
本来以为分诊会很简单,其实不然,每一项工作都有它自己的特性和技巧。
分诊负责来诊病人的分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初步的评估,分析、判断、计划和实施,并对分诊的结果进行评价。
由于来诊的很多病人情况很紧急,病人及家属容易产生急躁、忧虑、恐惧的情绪,这就要求我们除了拥有熟练地分诊技巧以外,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敏锐的洞察力,解除患者的顾虑。
情况危急的要负责将患者转运到抢救室,并负责联系医生进行抢救。
分诊的工作很零散,大到整个科室的联络工作,小到分诊台的物品管理,要求我们有强烈的责任心。
在分诊上有比较特殊的,就是腹痛分诊的鉴别,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部位和症状;颜面外伤的也要注意注意区别到底应该去口腔科还是去眼科。
第二周在抢救室和输液室。
抢救室在我看来是急诊的核心,工作也相当的艰巨。
需要有相当熟练地抢救技巧,遇到紧急情况要能理智的分析,能很好的配合医生实施抢救。
每当接收一个病人来抢救室,我们都要立刻给予心电监护、吸氧气,监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抽血化验,为后续的药物治疗做好准备。
应用急
服务行业学习心得
服务行业心得体会经过这段时间的微笑服务培训,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深深体会到微笑在人际特别是服务行业的重要性,它不仅是一个人内在素质的体现,更代表了一种内在的道德标准。
餐饮行业是一个高起点的窗口服务行业,文明服务是我们餐饮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应遵循的基本行业行为规范,是通过言行举止对司乘人员友好尊重的行为准则。
由于个人的思维、习惯不相同,因此服务质量也就存在差异。
经过这一次的培训和学习,使我获得大量的知识和信息,增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的信心。
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五点体会:一是礼仪服务是需要用心去体会,要让一言一行发自内心,发自内心的微笑才更有感染力;二是时刻调整心态,以最好的状态对待工作,要有恒心,做到文明用语、礼仪服务持之以恒;四是要能忍,我们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顾客素质有高有低,甚至有些是故意找茬、出言不逊,这就更需要我们餐饮服务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仪服务,言语不卑不亢的真诚对待;五是要有“感恩之心”,我们收费工作这个窗口行业的存在,必然有其服务对象,既然我们选择这份工作,就要顾客给我们工作的机会,怀有一份“感恩之心”。
这次微笑服务培训活动结束了,接下来是如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不断增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做到文明优质服务就是爱岗,全程微笑服务就是敬业,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服务行业培训心得(2):技能人才培养的深入推进,离不开一系列保障性措施和基础性建设的
心得体会 - 中国人为什么喜欢翡翠
中国人喜翠的绿色,中国是最喜爱和平的民族色代表和代表生命力,觉得翡翠绿色配合它的而透明如水的质地,让人十分陶醉。
中国黄种人的皮肤佩带翡翠也是衬托最美的。
女士们佩带翡翠显得十分高雅,具有中国文化传统的女性均喜爱佩带翡翠首饰。
2、保值性高 中国有句话:”乱世买黄金,盛世买翠玉“,这说明战乱不定时,黄金当作货币可随时抛售,但太平时,要买高回报的保值物作为长期投资用语之收藏品,这里指的投资级翡翠不是中低档之翡翠。
翡翠这种大地的精华从开采情况看,低档货很多,但翡翠之珍品非常稀少,即种、色、质均佳的翡翠可以说凤毛麟角。
中国有句话:”千斤难买无暇玉“,种好色好的翡翠只有涨价,从无跌价。
尤其近年来,供少求多。
优质的翡翠升值快,不言而喻,是一种很好的收藏保值之物。
3、陶冶心灵,灵性之物中国人相信翡翠有一种灵性,有辟邪,消灾的作用。
例如 妇女尤其是老年的妇女均爱戴翡翠手镯,一方面装饰自己,一方便却是相信,戴了翡翠手镯,即使摔到在地,翡翠手镯破损,身体却无损。
这是流传已久的信念,人可养玉,玉可养人,这是十分特别的信物。
有关翡翠有灵性,佩带之后可以辟邪,转运的例子很多。
例如人的生肖不同,中国人相信在不同年份戴不同形象的翡翠,才有好运。
但也有地区不同,如上海人认为鸡年必戴鸡,而香港人认为生肖有相合也有相冲,这各有其信了。
4、摆设家居之物。
中国古代皇室喜欢用玉雕做摆饰来装饰家居和办公室,一方面可以提高文化的气息也是身份的象征,并且所雕刻的种种不同花纹均有一定含义。
另一方面也是企求平安,丰衣足食,子孙满堂的愿望。
5、送人的好礼物中国人每逢喜事,托人办事;亲情,有情,爱情之纪念物,均喜欢以翡翠作为送礼物。
周代《诗经》中,便有 与玉有关的故事。
谁会写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书
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 目 录 第一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调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第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第九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
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第十条 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第十一条 调查中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第十六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
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第三十三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 (二)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三十四条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或者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法予以处罚。
交通警察现场收缴非法装置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收缴的物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收缴的物品,除作为证据保存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予以销毁。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第三十七条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予以销毁。
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第三十八条 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除妨碍通知书,告知履行期限和不履行的后果。
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排除妨碍。
第三十九条 强制排除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实施。
无法当场实施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委托或者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予以强制排除妨碍; (二)执行强制排除妨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四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
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五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交警队、车管所及重点业务岗位应当建立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第五十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
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民警执法效果的依据。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
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读了《在失败中学习成长》这篇文章感悟100字
生命的船,不可无挫折的帆。
失败让我跌倒,坚强让我爬起,生活让我感悟。
我感悟挫折,挫折让我成长。
挫折,是人生中的一次小小不幸。
人生,并不是绚烂多姿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幸福、快乐的丝线共同织成的一张网。
巴尔扎克说:“不幸,是天才的进身之阶,信徒的洗礼之水,能人的无价之宝,弱者的无底之渊。
”当遭遇挫折时,我们是气馁消沉
还是积极奋发
我愿选择后者,因为生活告诉我:哭泣和哀叹只会使我跌得更多、伤得更重。
于是,我学会了以“跌倒了便咬着牙站起来,流血了便微笑着擦拭掉”的方式来应对磨难。
挫折,是人生中的一块垫脚石。
巴尔扎克曾说过:“挫折就像一块石头。
对于弱者,它是绊脚石,让你却步不前。
对于强者,它是垫脚石,让你站得更高。
”被称为“宇宙之王”的史蒂芬·霍金,他在轮椅上坐了30多年,全身只有3根手指能动,演讲和答问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实现。
然而,他撰写的科普著作《时间简史》在全世界拥有无数读者,他是一个挑战命运的勇士
我们很年轻,年轻的心很嫩,掐一把会涌出滚烫的热血,可我们不怕,正是因为我们不成熟,才会在人生路上一次次跌跤,又一次次爬起,体味世界上最美丽的痛苦。
谈谈你对物流的认识
有解释和范文,希望 物理(Logistics Management)是指在社会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实体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
现代物流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的。
物流的概念 解释一: 物流是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物流构成:商品的运输、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等环节。
物流活动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用户服务、需求预测、定单处理、配送、存货控制、运输、仓库管理、工厂和仓库的布局与选址、搬运装卸、采购、包装、情报信息。
解释二: 在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定义中指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 解释三: 物流中的“物”是物质资料世界中同时具备物质实体特点和可以进行物理性位移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
“流”是物理性运动,这种运动有其限定的含义,就是以地球为参照系,相对于地球而发生的物理性运动,称之为位移。
流的范围可以是地理性的大范围,也可以是在同一地域、同一环境中的微观运动,小范围位移。
“物”和“流”的组合,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运动基础上的高级的运动形式。
其互相联系是在经济目的和实物之间,在军事目的和实物之间,甚至在某种社会目的和实物之间,寻找运动的规律。
因此,物流不仅是上述限定条件下的“物”和“流”的组合,而更重要在于,是限定于军事、经济、社会条件下的组合,是从军事、经济、社会角度来观察物的运输,达到某种军事、经济、社会的要求。
解释四: stream :在化工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化学或物理变化的物料常常以气态或液态参与生产过程,并以管道输送,这样参与过程的原料、中间产物、产品等称为物流。
在连续操作过程中不断地加入或排出的固体物料也可称为物流。
物流管理主要有4个特点 (1)以实现客户满意为第一目标; (2)以企业整体最优为目的; (3)以信息为中心; (4)重效率更重效果。
[编辑本段]实施物流管理的目的 实施物流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尽可能最低的总成本条件下实现既定的客户服务水平,即寻求服务优势和成本优势的一种动态平衡,并由此创造企业在竞争中的战略优势。
根据这个目标,物流管理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把合适的产品以合适的数量和合适的价格在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地点提供给客户。
物流管理强调运用系统方法解决问题。
现代物流通常被认为是由运输、存储、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诸环节构成。
各环节原本都有各自的功能、利益和观念。
系统方法就是利用现代管理方法和现代技术,使各个环节共享总体信息,把所有环节作为一个一体化的系统来进行组织和管理,以使系统能够在尽可能低的总成本条件下,提供有竞争优势的客户服务。
系统方法认为,系统的效益并不是它们各个局部环节效益的简单相加。
系统方法意味着,对于出现的某一个方面的问题,要对全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
从这一思想出发,物流系统并不简单地追求在各个环节上各自的最低成本,因为物流各环节的效益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倾向,存在着交替易损的关系。
比如过分强调包装材料的节约,就可能因其易于破损造成运输和装卸费用的上升。
因此,系统方法强调要进行总成本分析,以及避免次佳效应和成本权衡应用的分析,以达到总成本最低,同时满足既定的客户服务水平的目的。
[编辑本段]物流管理的发展经历 物流管理的发展经历了配送管理、物流管理和供应链管理3个层次。
物流管理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军队输送物资装备所发展出来的储运模式和技术。
在战后这些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界,并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运作效率,为企业赢得更多客户。
当时的物流管理主要针对企业的配送部分,即在成品生产出来后,如何快速而高效地经过配送中心把产品送达客户,并尽可能维持最低的库存量。
美国物流管理协会那时叫做实物配送管理协会,而加拿大供应链与物流管理协会则叫做加拿大实物配送管理协会。
在这个初级阶段,物流管理只是在既定数量的成品生产出来后,被动地去迎合客户需求,将产品运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并在运输的领域内去实现资源最优化使用,合理设置各配送中心的库存量。
准确地说,这个阶段物流管理并未真正出现,有的只是运输管理、仓储管理和库存管理。
物流经理的职位当时也不存在,有的只是运输经理或仓库经理。
现代意义上的物流管理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
人们发现利用跨职能的流程管理的方式去观察、分析和解决企业经营中的问题非常有效。
通过分析物料从原材料运到工厂,流经生产线上每个工作站,产出成品,再运送到配送中心,最后交付给客户的整个流通过程,企业可以消除很多看似高效率却实际上降低了整体效率的局部优化行为。
因为每个职能部门都想尽可能地利用其产能,没有留下任何富余,一旦需求增加,则处处成为瓶颈,导致整个流程的中断。
又比如运输部作为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总是想方设法降低其运输成本,但若其因此而将一笔必须加快的订单交付海运而不是空运,这虽然省下了运费,却失去了客户,导致整体的失利。
所以传统的垂直职能管理已不适应现代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而横向的物流管理却可以综合管理每一个流程上的不同职能,以取得整体最优化的协同作用。
在这个阶段,物流管理的范围扩展到除运输外的需求预测、采购、生产计划、存货管理、配送与客户服务等,以系统化管理企业的运作,达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高德拉特所著的《目标》一书风靡全球制造业界,其精髓就是从生产流程的角度来管理生产。
相应地,美国实物配送管理协会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改名为美国物流管理协会,而加拿大实物配送管理协会则在1992年改名为加拿大物流管理协会。
一个典型的制造企业,其需求预测、原材料采购和运输环节通常叫做进向物流,原材料在工厂内部工序间的流通环节叫做生产物流,而配送与客户服务环节叫做出向物流。
物流管理的关键则是系统管理从原材料、在制品到成品的整个流程,以保证在最低的存货条件下,物料畅通的买进、运入、加工、运出并交付到客户手中。
对于有着高效物流管理的企业的股东而言,这意味着以最少的资本做出最大的生意,产生最大的投资回报。
[编辑本段]物流管理的内容 物流管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对物流活动诸要素的管理,包括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对物流系统诸要素的管理,即对其中人、财、物、设备、方法和信息等六大要素的管理;对物流活动中具体职能的管理,主要包括物流计划、质量、技术、经济等职能的管理等。
物流管理科学是近一二十年以来在国外兴起的一门新学科,它是管理科学的新的重要分支。
随着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的提高,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人们逐渐发现,企业在降低生产成本方面的竞争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产品质量的好坏也仅仅是一个企业能否进入市场参加竞争的敲门砖。
这时,竞争的焦点开始从生产领域转向非生产领域,转向过去那些分散、孤立的,被视为辅助环节而不被重视的,诸如运输、存储、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物流活动领域。
人们开始研究如何在这些领域里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创造第三个利润源泉。
物流管理从此从企业传统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和学科范围。
物流管理科学的诞生使得原来在经济活动中处于潜隐状态的物流系统显现出来,它揭示了物流活动的各个环节的内在联系,它的发展和日臻完善,是现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法宝。
日前,中华英才网根据一年来对网上空缺职位的监测数据分析总结出2005年年度职场行情。
数据显示,去年职场经历了从缓慢发展到节节攀高的过程,年底的就业指数首次突破750点大关,IT技术人员最吃香,广告公关人才薪情看涨,房地产人才遭遇寒流,快速消费品人才升级,高端理财人才缺口大,物流管理人才年薪高。
有资料表明,物流人才目前已被列入全国12种紧缺人才之列,而物流规划人员、物流管理人员、物流研究人员、物流师全面紧缺。
许多企业在招聘物流管理人才时,都需要硕士以上学历,3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左右行业经验,最好有过在大型外企的物流部门工作的经验。
烽火数据也显示,在物流业相对比较发达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储运经理年薪中位数在10-12.7万元左右,高位数在21-26万元左右;进出口事务主管(商务职能)年薪中位数在5.8-6.6万元左右,高位数在8.1-9.5万元左右;而一般的物流管理员(IT行业)年薪中位数则在5.3-6.2万元之间,高者能达到17-20万元左[编辑本段]物流管理的三个阶段 物流管理按管理进行的顺序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评价阶段。
一、 物流计划阶段的管理 计划是作为行动基础的某些事先的考虑。
物流计划是为了实现物流预想达到的目标所做的准备性工作。
物流计划首先要确定物流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其次,要分析研究在物流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任何外界影响,尤其是不利因素,并确定对这些不利因素的对策。
第三,做出贯彻和指导实现物流目标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具体措施。
二、 物流的实施阶段管理 物流的实施阶段管理就是对正在进行的各项物流活动进行管理。
它在物流各阶段的管理中具有最突出的地位。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中各项计划将通过具体的执行而受到检验。
同时,它也把物流管理与物流各项具体活动进行紧密的结合。
(一) 对物流活动的组织和指挥 物流的组织是指在物流活动中把各个相互关联的环节合理地结合起来,而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便充分发挥物流中的每个部门、每个物流工作者的作用。
物流的指挥是指在物流过程中对各个物流环节、部门、机构进行的统一调度。
(二) 对物流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通过监督和检查可以了解物流的实施情况,揭露物流活动中的矛盾,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克服的方法。
(三) 对物流活动的调节 在执行物流计划的过程中,物流的各部门、各环节总会出现不平衡的情况。
遇到上述问题,就需要根据物流的影响因素,对物流各部门、各个环节的能力做出新的综合平衡,重新布置实现物流目标的力量。
这就是对物流活动的调节。
三、 物流评价阶段的管理 在一定时期内,人们对物流实施后的结果与原计划的物流目标进行对照、分析,这便是物流的评价。
通过对物流活动的全面剖析,人们可以确定物流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如何,确认物流实施阶段的成果与不足,从而为今后制定新的计划、组织新的物流提供宝贵的经验和资料。
按照对物流评价的范围不同,物流评价可分为专门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
按照物流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物流评价又可分为物流纵向评价和横向评价。
应当指出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评价方法,其评价手段都要借助于具体的评价指标。
这种指标通常表示为实物指标和综合指标。
[编辑本段]物流管理四核心 为了建立合理高效的连锁经营物流体系,我们先来解剖物流体系。
物流体系的四个核心是:采购、仓储、配送、运输。
一、采购 任何企业离不开采购,连锁企业亦是如此,商品采购是连锁企业经营活动的起点。
连锁企业的采购必须是整个连锁分店的要货计划,配送中心汇集各连锁分店提出的要货计划后,结合总部的要求和市场供应的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统一向市场采购商品和物料。
对连锁企业而言,采购环节是一个创造性部门,其所经营的商品均需通过采购环节的引进来创造效益。
然而目前过年很多连锁企业的现状是,很难准确掌握本部及下属连锁超市的商品和采购信息,常因库存不足而影响销售。
有时甚至因采购交易时间过长而致使商品长期脱销。
二、仓储 连锁店与其他商店一样,需要有常年销售的商品,需要销售产销不同时间的商品,如果对常年销售的商品,在各连锁店每次发出要货请求后,配送中心就到市场上采购,势必增加成本和采购费用,也不可能最大限度的享受到批量优惠。
这就要求配送中心在保证商品储存品质的限度内大批量购进,在连锁分店提出要货请求后,就直接调运分送。
对季节性商品,配送中心也应保持一定的仓储量,以保证异时销售的需要。
范文: 对物流的认识与理解现代物流,从接触到初步认识此概念,时间很短,仓促间阅读了几篇有关物流的文章,感触良多,实有太多不经思考之语,班门弄斧。
20世纪9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改变传统的物流体制,逐渐向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发展,物流和供应链如今已成为企业寻求长远发展、增强竞争力的主要源泉。
特别是我国,物流管理已与电子商务和特许经营一起,已作为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和战略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而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现代物流的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如今已经成为独立的行业,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现代物流已经与电子商务紧密相连,现代物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现代交易的不可缺少部分。
本文是我对现代物流的一些肤浅认识和我对现代物流的个人看法,本文我将从三个方面去阐述我对现代物流和中国物流的理解,主要分为现代物流概念的理解,现代物流价值的再认识,中国物流发展的瓶颈。
现代物流概念的理解 对于现代物流概念的理解,我在这里首先先引用2000年颁布的《物流术语》的国家标准: 物流 ( Logistics )的定义: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
这样的定义甚为准确,没任何可敲击之处。
但是我认为这并不能完全体现和表达现代物流的含义,我认为现代物流的概念应该定义为:在仓储空间的极限压缩条件下,转为时间与地点下的物品流动,此是我对现代物流的新的认识。
在这里我想借用一个简单的物理公式V=S\\\/T (V:速度S:路程 T:时间),或者此公式与物流有一点点的联系,当然这里并非指以上定义。
对此我做了如下新的定义:V=S\\\/T ,V:物流价值.VALUE S:地点.SPACE T:时间.TIME,即物流价值由两个地点物品状态和中间时间的一定数学关系所决定。
在物流发展上,仓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时间的量化所代替,而这种趋势也将更加的明显,因此,从这一点上讲,物流的价值产生因素就会由物品本身在目的地与供应地的所处形式以及在运动过程的时间因素决定,而在物流的一个实际定义也就是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的有机结合,是否就用V=S\\\/T 模型将其阶段分清,同时其反映在物流链中,是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一个流动过程,最终的价值也就是企业所追求的价值。
讲到物流我不得不引述两个案例去解释以上观点,虽然这两个例子我们已经非常之熟悉,它们就是: 1.海尔物流JIT、3PL仓储 海尔国际化中心立体仓库建立后,2000年年底,海尔库存时间由原有的30天减至12天,2001年的目标是确保7天,大宗原材料、进口件不超过15天,某些零部件力争维持仅3天的库存量。
海尔在集团内部实行库存管理的JIT。
配送管理突出两点:一是减少库存;二是保证二十四小时的快速反应,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推行4HJIT送料,即控制物资在线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立即退库查明原因,按照SST契约进行处理,1小时之内的立即补料,使现场明亮整洁,呆滞物品减少50%。
2.戴尔 Dell公司成绩的取得用其总裁迈克尔.戴尔的话而言,是归功于物流电子商务化的巧妙运用。
Dell通过国际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进行销售。
在日常的经营中,Dell仅保持两个星期的库存(行业标准超过60天),其存货一年可周转30次以上。
基于这些数字,Dell的毛利率和资本回报率也是相当高的:分别是21%和106%。
这些都是Dell实施电子商务化物流后取得的物流效果。
从以上两个案例,一系列的数据引发了我的思考,海尔作为中国物流发展的典范,从硬件到软件过程都做得相当出色,两个企业的成功物流在一定的程度上达到了以时间消灭空间的物流价值,同时也体现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一系列下降减少百分比,我想这也是V=S\\\/T的最好体现。
当然具体的价值实现又不是孤立的,两个企业也真正的做到了现有条件下的物流价值的最大化。
在上一部分的物流概念理解中,我试着用V=S\\\/T的形式解释物流的价值,可能会有点勉强,但是在这一部分我仍想继续我的观点,由海尔的JIT、戴尔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以及最为成功的丰田的零库存一系列经典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所有这些物流运作成功的案例无一部说明:在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在人的因素作用下,在恰当的时间均已达到通畅,时间价值作为物流的第一价值体现,已经成为衡量企业物流是否成功的关键。
时间价值同时也在引导现代物流发展的方向和提升现代企业的竞争力。
V也就成为物流价值的直接体现,而同时他又成为企业追求利润的中间目标。
一个物流企业,要达到理想的物流价值,就必须对时间价值做一个合理的量化,这时模型中,TIME也就是最关键的,在成功的物流运作中,企业对物流的TIME都做了极为准确的量化,当然我要指出的一点是此处的TIME是在以程度的上的零时间的界定,但其可谓争分夺秒,这一系列的定向具体的量化使得物流价值得以准确地量化。
同时也才有了海尔和戴尔等的成功。
中国物流,在中国战争史上,这样一个词是很出名的,兵贵神速。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用来解释物流,或者可改为“物贵神速”。
我认为这个词在一定程度反映了物流的核心。
在这里我也认为古人的思想对物流的发展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当然我并不是想要说明这个问题,在这里我并没有过多地去查看相关的资料,但是这里我想试着从人的角度去解释中国物流发展的瓶颈。
不过首先还是让我们来看一看中国物流的现状。
中国物流大概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 政府推动力度加大,但没有形成合力 二、 物流发展的地域性、行业性特点明显,呈不均衡发展 三、 城市成为物流重要结点,但综合物流水平不高 四、跨国物流企业在中国实行抢滩战略,物流业已成为外资与民间资本投资热点 五、传统运输与仓储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转型,工商企业物流管理有所加强,但物流需求增长慢于供给增长 六、 用信息化、标准化带动物流现代化有所推进,但差距很大 七、 物流人才工程已经启动,但人才短缺短期内难于解决 我注意到这样的一个现象,建国到1978年前,我国一直是计划经济体制,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都由国家控制,企业在物流过程中没有一个经营自主的空间,物资不能按市场规律有效流动,所以此阶段内我国经济领域中没有物流的概念,更缺乏有关物流理论的研究。
1978年后,随着经济的改革和市场的开放,我国开始发展物流业。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企业产权关系日益明晰,生产、流通等企业开始认识到物流的重要性。
国内开始出现了不同形式的物流企业,大多物流企业是由原运输企业、仓储企业、商业企业或工业企业等改造重组而来,而绝大多数物流企业的性质仍是国有性质。
而这些企业也并未真正地实现企业物流的现代化,存在着诸多弊端。
我国物流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亮点,目前,国内就地区物流发展来讲,深圳地区走在中国物流的前列,在这里我不知道是不是与深圳的地理位置有关,香港是深圳物流发展的优势,或许还有一点,深圳人的时间观念的强烈也催生和推动了深圳物流的发展。
就企业来讲,海尔是一个成功的典范。
在仔细阅读了海尔物流案例之后,我认为中国物流企业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完整的严格的物流管理制度,组织模式的变化,改变员工的时间观念,从人文的角度,从管理的角度,物流企业的软件环境搭建,使得物流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下面我将用一个简单的案例说明一个问题 APP公司厦门份公司的总经理曾经这样说过:过去我们的产品到顾客的手中大约是一天的时间,而现在我们的产品到顾客手中的时间大概要三天。
后来分析出现这样的问题在于公司的管理制度的问题。
在大部分的企业中,信息流的不通畅,导致物资流的阻断,导致资金流的延滞。
因此在考虑物流本身的同时,企业往往先从整合企业内部的资源招手,我们注意海尔启动物流的一个明显的策略,海尔始终将信息这个环节放在第一位,海尔通过ERP物流管理手段实现了3PL仓储和JIT配送模式。
从这一点来讲,企业的物流改革,ERP已成为首当其冲。
海尔在具体仓储和配送过程中,又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同时转变员工的观念。
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才使得海尔物流成功的今天。
现代物流的发展也许在有一天会达到V=S\\\/T的理想效果,我也相信一个完整的物流管理制度,优化的组织模式,全新的员工时间价值理念将不再是中国物流企业的瓶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