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800字
气壮的生命大救援,激怀的灾后大重建,迸发出世所罕见的中国速度、中国力量、中国精神。
在空前的灾难面前,中华民族迸发出强大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精神、人道主义精神,使整个世界都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强大,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越性。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为着共同利益团结奋斗的精神境界。
在同特大地震灾害的艰苦搏斗中,在繁重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全国各族人民把爱国主义与公民责任紧密结合起来,把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热爱之情化作迅疾有力的行动,爱国热情空前高涨,爱国力量迅速凝聚,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又一次焕发出绚烂的光彩。
党和国家领导人纷纷出现在最前线组织指挥;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冲锋在前;一队队子弟兵、一支支医疗队、一批批志愿者不断涌向灾区;大量救援物资源源不断向灾区运送;一幕幕冒险营救、募捐献血场面感人至深。
一时间,长城内外大江南北,“我们与你同在”、“我们都是汶川人”,成为震撼神州的强音。
大地震刚过一周,灾后恢复重建就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全国各地对口援建大潮竞相在灾区展开,对口援建的地区和单位不仅资金到位,而且夜以继日加快建设。
全国人民纷纷解囊支援灾区恢复重建,以各种方式表达对灾区的支持。
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起了13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才出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局面,才创造出了震撼世界的人间奇迹。
不畏艰险、百折不挠,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敢于胜利的民族品格。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吃苦耐劳不畏牺牲的优良品格。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使这种精神特质具有了新的时代内涵,并在这场抗震救灾的伟大斗争中集中地表现出来。
抗灾抢险中,英勇的中国人民毫无畏惧,党员干部身先士卒,人民军队冲锋陷阵,白衣战士舍生忘死,灾区群众奋起自救。
灾后重建中,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迎难而上,全国上下大力弘扬抗灾救灾精神,集全国之力支援灾区恢复重建,灾区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重建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
在这场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中国人民泰山压顶不弯腰,生死较量不退缩,千难万险不放弃,巨大困难不低头,在灾难中奋发,在废墟上崛起。
这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升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取得的新成果。
透明公开、勇于创新,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民主开放、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是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结晶,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也得到充分体现。
在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整个过程中,抢险工作紧张有序,重建规划科学合理;赈灾款物公开监督,资金管理制度严密;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心理疏导周到入微;信息传播方式创新,舆论引导及时有效,书写了人类救灾史的全新篇章。
这折射出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新变化,体现了中华民族敢于和善于创新的时代风貌。
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产生的强大威力。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中华民族谱写了抗震救灾斗争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壮丽史诗,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进一步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实践再次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
关于中国之治,展现制度自信心得体会300字
党的19大报告指全党要更加自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信,文化自信,记不得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四个自信是中国人民精神状态的真实展现。
制度自信为中国梦提供根本保障。
制度是成就一番事业的根本保障,而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不仅是由我国国情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决定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我国发展的制度保障,强调制度之自信。
就需要完善这一制度。
这都自信不仅表现为政治定力,也需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这是制度自信的基本要求。
中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如何理解
中央自上提出,要坚持走中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机统一起来;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近来高层对我国司法制度的鲜明中国特色作了这样的表述:在司法制度的本质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司法权的来源上,司法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在司法权的行使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又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在司法形式上,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等等。
对我国司法制度所具有的优越性,则概括为:彻底的人民性、普遍的公平性、有效的协调性。
受访专家认为,这也是近年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首次归纳。
其一,我国的司法制度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具有彻底的人民性 其二,我国的司法制度是最广大人民平等、真实享有的司法,具有普遍的公平性。
其三,我国的司法制度是政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能保证公正执法,又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具有有效的协调性。
谈谈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巨大优越性。
从实践上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建立起来后,无论亚非拉,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实现了共同贫穷,都无法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其原因
你好: 国特色主义的优越性,应该从这么两个角度析:第一会注意的优越性,第二是特色的优越性。
第一: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实现了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实现了广泛的民主。
人民的政治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社会主义制度之下,我们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制度并存的分配制度,保证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人们的劳动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第三,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
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人们进行生产建设以及处理一些突发性的事件,例如抗震救灾等等。
第四:社会主义制度下,能够提高物资的调配效率。
国家能够有能力进行各地的物资调配,避免不必要的内部壁垒。
从特色角度讲: 1、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灵活性。
能够突破原有的理论框框,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进行必要的变革,为改革提够了足够的空间。
2.、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吸收原有的制度的优点,又能借鉴西方的长处,进行不断地完善,能够不断地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
3。
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因地制宜的处理民族关系,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维护祖国的统一完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主要体现
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定义应该是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和中国文结合的产物是在借鉴和融汇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东西文化交融的最高成就”。
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是同志首次提出来的。
第一次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幕式上。
时间是1982年9月1日。
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
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
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总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结合中国国情的不同于苏联的结构社会主义的功能社会主义。
即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所以其特点可以概括为鲜明的时代性,浓郁的民族性,明确的科学性,高度的民主性,深广的群众性,以及勇于改革的创造性。
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经历是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有别于他国,对有自己国情特色的政治制度更加青睐。
所以,当马克思主义走入中国,经过一系列的变革,必然产生磨合变化。
其中,不同与苏联,计划经济和公有制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富裕、幸福。
因此,可以认定计划经济和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的结构,改革这种结构是无可争议的正确选择。
今天要求恢复计划经济和公有制的老结构,不是真社会主义,而是假社会主义、伪社会主义。
我国选择了真正把民众的利益、百姓的幸福放在第一位,毫不动摇地坚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之上的,中国要在半殖民地半封建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就得学习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有别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也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而是依据中国国情确立的社会主义模式。
这需要两个超越:超越前社会主义,与苏联式社会主义划清界线,引进资本主义;超越资本主义,不照搬西方资本主义,走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
所以,党和政府提出:以人文本,全面小康,和谐社会。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以人为本即以人的权利为核心,人的需要为宗旨,人的发展为中心,人的持续为原则。
全面小康是指经济殷实、资源低耗、环境清洁、社会和谐、精神愉悦。
和谐社会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和谐,物质与精神的和偕。
总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物质需求的有限满足、精神自由的充分享有、和谐社会的全面实现。
这是中国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也是为人类寻求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
我们可以向世界宣布:中国的发展,不只是为中国,也是为世界。
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文明,为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不是世界的未来。
而中国式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则可成为人类的共同理想。
所以,既然我国探索中寻找出了一条不同的道路,一定存在某些优势。
在马克思主看来,社会主义是一个消灭了阶级、国家自行消亡的社会;而中国的社会主义还没有达到“自由人联合体”的发展程度,仍以国家的形式存在,因此需要切实发扬民主,健全法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
此外,在迅猛发展的现代科技、经济危机、世界大战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交错影响下,一些有代表性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结构和经济社会状况,已不同程度地发生了明显变化,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因此,社会主义的发展需要与其他文明和社会制度长期并存。
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有别于传统计划经济和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也不同于民主社会主义和其他改良社会主义。
从经济上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在同志看来,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共同富裕,就是科学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体现。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改革,根据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且不平衡、多层次的特点,逐渐形成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这个制度基础上,用市场经济的方式配置资源、组织生产,从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就是“中国特色”。
从政治上看,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
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我国是有机统一的。
就政党制度而言,既不是前苏联的“一党制”,也不是西方的多党制,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此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在相关特殊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些内容,都体现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在文化上,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奉行集体主义价值观。
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又继承传统,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包容多样,注重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此外,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政策争取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构想和实践,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探索和发展。
内涵。
这些“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得以越走越宽的生命力源泉。
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巨大优越性。
首先,社会主义经济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次,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代表了劳动者的根本利益;第三,社会主义文化代表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2)从实践上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建立起来,并不等于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就完全搞清楚了。
等于社会主义优越性就能自然而然地发挥了。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是论证出来的,不是自我标榜出来的,也不是对资本主义或其他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进行批驳、谩骂中体现出来的,而是要在实践中实干出来的。
(3)社会主义优越性还表现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自我完善、发展和创新的能力。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上的优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集中表现在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
我国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但是为了促进这个目标的实现,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集中最大的力量,少数人的利益要服从大多数人的利益。
而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民主共和的制度,一些事情明显对国家有利却因为国会的阻挠而得不到实施,如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因为日本偷袭了珍珠港,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不用考虑太多的东西就可以下决心。
再如,世界上每个国家的领导人都知道人口膨胀带来的危害,因此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这是必须有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保障的。
在印度,由于采取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按照宪法的规定,不能限制人们的生育。
简而言之,就是我们可以不被“民主”所束缚,集中力量办大事。
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讲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五个优越性,就是五个“有利于”:第一是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第二个有利于就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第三个有利于是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第四个有利于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中风险挑战。
第五个有利于,是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这五个有利于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建立一个有活力、能发展、有公正、抗风险,又团结和谐的制度。
这是平面的解读五个方面的优越性。
如果辩证地去理解,就是说,我们建立既有活力又能和谐稳定,既能够发展又有公正,同时又能够抗风险的一个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