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8年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XX年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篇一:XX年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在当前,由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中央强调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基于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对制度建设这个短板的补强,并不意味着教育和监督可以放松。
技术性的制度缺陷是容易解决的,但与人心及社会风气直接相关的时弊却不是靠制度设计能够改变的。
礼义崩溃、世风贪鄙,则制度的漏洞层出不穷,再精致的设计也会由于人的问题而出现问题。
对制度和惩处作用的局限,古人已有清醒的论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
我们要用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来治心,用法律制度来治世,首先强调公务员的人生信仰、道德操守,然后才是外在的法纪约束功能。
当前呈现的同一岗位前腐后继、窝案串案增多等现象的出现,则暴露了单纯依靠制度来打击腐败的弊端。
没有教育筑牢防线,任何制度和惩处的效力都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一以贯之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要在思想上真正解决为什么抓的问题,做到认识到位、思想统一。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追究制度。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是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原则的基本要求。
并指出问责制有利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有
反腐倡廉的词语
公正廉明 廉明公正 廉洁奉公廉洁自律 正大光明 大公无私清正廉洁 鞠躬尽瘁 高风亮节勤劳节俭 发扬光大 见义勇为克己奉公。
银行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银行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党中央、总分行党委以及分行营业部党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现将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精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各项条款,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二是在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防微杜渐。
本人坚持廉洁从业,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不搞权钱交易、利益
哪些国家或政府在反腐倡廉方面做得比较好
新加坡、香港 香港经验 香港廉署是伴随着经济起飞与社会发展而建立和成长的,廉政公署英文名称的意思是“独立反贪公署”,“独立”乃是这一机构的精粹。
在香港回归前,廉署的中文名称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廉政专员直属总督,专门从事公私企业机构的反贪任务,拥有极大的权力。
成立于1974年的香港政府独立反贪机构—廉政公署,以调查、教育和预防“三管齐下”的综合性策略,全面治理贪污问题。
香港廉政公署下设三个部门: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
其中防止贪污处有55人,占总人数不到5%,其职责类似内地的预防处。
他们负责审查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私营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过程,寻找可能导致贪污的隐患,及时提出防止贪污的意见。
而该处一直以来透过定期审查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及时堵塞可能导致贪污的漏洞,并在制度或运作上增加透明度与问则性,令贪污分子缺乏萌芽生长的条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贪处成员中不少具有专业资格,如会计师、核算师、工程师、测量师和咨询科技专才等,也有曾任职于不同五政府部门经验丰富的行政或专业人员。
因为他们对不同专业或政府各部门运作都有深入的了解,在进行防贪工作时,往往能够收到更佳效果。
防贪首要任务是“源头治理”,陈洁云表示,防贪处是担当“抓源头”的“大旗手”,全力协助部门机构完善内部制度和系统,预防任何导致贪污腐败的漏洞。
“以公营机构为例,廉署因各个部门的不同需要,“量体裁衣”地制定确切的防贪建议,概括来说可以归纳为三项大原则,分别是从简、问责及透明”。
诚然,推动防贪工作并不能单靠廉署的努力,为此,廉署的策略便是与部门、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以导致“双赢”的效果。
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说:香港廉署成为独特的例子,引证了透过与公、私营界别在各方面建立伙伴关系,可更有效对付贪污。
新加坡经验 新加坡是举世公认的廉政之邦,人们耳熟能详的是“高薪养廉”,但在高薪背后,还悬着一把利剑——新加坡贪污调查局。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简称CPIB。
这个已有55年历史的机构在成立的最初几年作为不大,主要原因在于官方缺少一部有效力的反对和防止贪污的法令,而且官官相护。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59年新加坡实行自治以及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才开始改变。
新加坡首任总理李光耀提出:新加坡的生存以来于政府的廉洁,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外国投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很多专家都分析认为:特殊的地位、充分的权力、简化的办事流程、强有力的预防措施和有效的制衡机制,是CPIB所向无敌的法宝。
CPIB设有专司预防贪污的部门,负责审查和研究那些容易发生贪腐行为的部门,其管理和工作程序上存在哪漏洞,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和建议。
该局还参与国家官员的任命考察,以确保那些有不良记录的人不会被任命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上。
CPB的官员经常与公务员谈话,向他们宣传腐败行为潜在的危险,并对他们提出如何避免卷入腐败案件的建议。
自成立以来CPIB处理了多起贪污受贿案件。
新加坡环境发展部前政务部长曾接受了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携带家人旅游,被发现后不仅被撤职,还被判刑4年。
原国家发展与建设部部长郑章远算得上是新加坡的开国元勋,曾为“政府组屋”建设立下汗马功劳,CPIB发现他两次受贿50万元,但他拒不承认,最终在铁证面前畏罪自杀。
近年来,国内派出不少团组赴新加坡取经。
上海市检察机关、南昌市纪委都曾组团赴新加坡交流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名言警句
ⅩⅩ银行XXXX支行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为了确保我行党风廉政ⅩⅩ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国ⅩⅩ银行ⅩⅩ分行党风廉政ⅩⅩ责任责任制实施细则》通知(ⅩⅩ党通〔2003〕22号文件的要求,XX支行制定了ⅩⅩ年XX支行党风廉政ⅩⅩ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ⅩⅩ总体要求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ⅩⅩ,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突出抓好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员工职业操守ⅩⅩ,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确保XX支行党总支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党员先模范作用。
XX支行各项业务安全、健康、快速发展。
二、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定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1、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兴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ⅩⅩ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定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深入学习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行动,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
3、认真搞好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要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4、组织全局人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ⅩⅩ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等,使全局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每年安排二至三次专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
结合实例谈谈你对“反腐新常态”的认识以及作为一名大学生你对中国未来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用道道禁令严反“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以强化制度约束严管干部,形成了抑制腐败、惩治腐败的社会氛围和高压态势。
要继续保持这种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凡发现腐败案件,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查办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历来是我们党治理腐败的基本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但腐败频发、多发的势头仍未有效遏制。
究其原因,与反腐力度不够直接相关,难以遏制腐败势头,标本兼治状况下,治标力度不够,治本难以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明确提出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反腐治标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进展之速、效果之巨,营造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拥护。
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心存敬畏,不应心存侥幸,谁要以身试法,必将身败名裂。
坚持惩防并举、以惩促防。
惩治与预防是反腐败斗争的两个基本要素,两者相辅相成。
从总体上看,反腐败斗争是以惩治为基本特征的执纪执法活动,其内在逻辑是以惩促防,以防固惩。
反腐治标与反腐治本是惩与防的关系,只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标功能,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才能落到实处。
以惩促防,就是通过执纪执法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分析犯罪成因,总结监管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廉政措施,通过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及腐败个案的剖析,强化党纪国法的警示教化功能,使有犯罪动机的人及早刹车,悬崖勒马,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心灵受到洗礼,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
“伸手必被捉”,是党员干部自律防腐的警言,蕴含丰富的人生哲理。
但是,当道德防线被私利的欲望冲破之后,“伸手必被捉”,就必须靠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职能部门的有力查处才能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腐败问题和有关情况提供给职能部门,极大提高了腐败的发现机率。
群众监督和及时查处所产生的冲击效应,释放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正能量,营造着“伸手必被捉”的反腐氛围。
提高腐败发现机率的人民监督和职能部门的有效查处,必须持之以恒、常态发力。
二、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理性的社会秩序、理性的法律精神和民主的法制模式。
实践证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应具有以下特征: 以程序正义为基础。
只有通过正义程序的演绎,才能有效实现实体公正。
要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并通过改进执纪执法办案评价标准,完善执纪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强化违反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的惩戒等措施,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切实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确保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要完善查办腐败违纪违法案件的程序措施和工作机制,转变调查、侦查、审判理念,坚持办案工作重心前移,强化案件初查工作;完善初查措施,规范初查程序,遵循调查、侦查工作规律,准确把握立案条件;完善调查、侦查手段,提高调查、侦查工作科技含量;完善侦查指挥体制,规范侦查指挥机构设置,实现线索统一管理、侦查统一指挥、资源统一调配。
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协助,明晰各自的法定职责,构建纪检监察与职务犯罪侦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依法反腐运行机制。
以实体公正为核心。
实体公正强调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纪律法律,都要受到纪律法律追究和惩处。
要坚持查办贪污贿赂与查办渎职犯罪并重,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要案与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并重,查办受贿案件与行贿案件并重,查办贪贿数额大的案件与贪贿数额虽然较小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并重;办案活动以纪律法律为准绳,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查办案件,尊重和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与证人和普通群众的界限,不能把证人和普通群众当作犯罪嫌疑人来对待;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正常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进入司法程序的腐败案件,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和知情权,在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中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增强办案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以执法效能为关键。
我国反腐败查办案件包括党内执纪、行政执纪、检察执法、审判司法等职能活动。
其中,党内执纪和行政执纪,是党和政府对腐败的非刑罚惩治;检察与审判的执法司法,是依照国家刑事法律对腐败的刑罚惩治。
提高反腐败执法效能,就是要提高反腐败非刑罚惩治和刑罚惩治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执法效能,必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执纪执法队伍,健全完善反腐败执纪执法体制机制,提高发现和证实腐败行为机率,提高惩治和防控腐败违纪违法效率。
为此,要增强初核初查能力,为立案调查、立案侦查工作启动打下坚实基础;增强询问、讯问能力,注重法理情并用,注重教育感化;增强运用信息化平台全面取证能力,推进侦查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建设;增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能力,在境外取证、追逃、追赃、遣返、引渡以及预防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以强化监督为保障。
要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不文明、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执纪执法权依法规范行使,违纪必惩,违法必究,权益得到保护,正义得到伸张。
要尊重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主体地位,健全民意收集、研究与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投诉及时受理与查究反馈机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纪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增强执法透明度,借助互联网搭建沟通、互动和监督平台,实现办案人员网上交流、网上对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办案工作的监督,让群众从办案中沐浴到法律公正的阳光。
三、以“零容忍”态度彻底反腐败 彻底反腐败,必须立足于查办案件,着眼于制度建设。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是反腐败新常态的基本走向。
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不敢腐”的威慑力。
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将现行党委、政府、国家多元化惩治腐败制度整合为一元化反腐败国家立法,建立融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非刑事处罚与刑事处罚结合、与世界反腐败公约接轨的反腐败基本法律,切实做到让“制度的笼子”通上“高压电”。
增强惩治腐败的必然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
增强惩治腐败的及时性,对“出笼”行为露头就打,快速处理,及时纠正。
增强惩治腐败的严厉性,综合运用法律、组织、经济等处罚措施,加大惩治力度,特别是对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滥用权力行为,要予以重罚,以有力的惩治保证权力规范运行。
健全防腐制度体系,强化“不能腐”的防范力。
一方面,优化权力结构,合理配置公共权力。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遵循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解与平衡,使三者之间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约。
在厘清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合理分解配置一把手的权力、重点岗位的权力、上一层级的权力,从制度机制上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扩张甚至滥用。
另一方面,制定科学严密的“制度笼子”。
从实际出发制定制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使制度既在理论上站得住,又在实践中行得通。
当前要围绕限定权力范围、厘定权力界限、减少自由裁量、规范权力运行等建立健全制度,合理设计权力行使流程,杜绝权力寻租,使权力授予、行使、监督全过程和各环节都有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特别要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对现有制度查漏补缺,把行使权力的漏洞彻底堵死。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不想腐”的自律力。
坚持警示教育与法纪监督相结合。
通过“抓大”、“严小”,出重拳、下猛药,使“抓大”形成威慑,同时从小问题抓起,使“严小”成为习惯。
坚持制度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每项制度规定都要明确具体,把“大力提倡”变为“硬性规定”,将“自由裁量”化为“具体标准”,不仅有要求,还要有罚则,压缩弹性空间,增强刚性制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制度、制约权力,做到依法确权、依法限权、依法用权,用法律监督制约权力。
注重预防腐败的制度设计,从公务人员日常的细微行为出发,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明确违反行为准则的严重后果,从“前端”杜绝腐败发生的可能。
坚持作风教育与行权公开相结合。
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公开,不断扩大公开领域、内容和范围,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要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公示、听证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民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群众监督下运行。
发挥舆论监督、网络监督作用,使权力运行“出笼”行为及时暴露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
制度执行力心得体会100字
“天下大事,困难之处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有法必行;不在于说些什么,而在于说出来就一定要有效果”。
所以说再好的制度,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只能成为摆设 。
一个部门,我认为,一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二是领导要模范带头执行 ;三是要强化制度教育;四是要完善监督机制;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
做好了这五个方面工作,制度的执行力也就得到了大大提升。
现阶段,我们在制度的执行中还存在着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致使有的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究其原因一是制度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制度互相冲突,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二是领导对执行力重视不够。
认为只要制订出制度就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忽略了,致使制度不能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作用 ;三是队伍素质不高,缺乏责任心,执行力差。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职工缺乏责任心,只凭自己的主观意识工作,对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就执行,反之就不执行。
四是违规处理不及时,不严厉。
对发生的违规行为不及时处理,致使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麻痹,认为制度执行不执行一个样,即使被发现也不过如此。
针对以上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 结合本部门实际,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开展大讨论 ,制定出符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容易被广大干部职工接受、易于操作的制度。
二、领导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制度贵在落实。
领导干部必须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坚持制度、遵守制度、落实制度的表率。
领导干部带头严格遵守了,自然会对干部职工产生影响 。
三、强化制度教育、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氛围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让“制度”入心入脑。
将制度的宣传纳入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之中,努力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 。
四、完善监督机制,使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内部监督:将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平时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走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检院、法院、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跟踪监督检查,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并将检查情况列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是外部监督:通过政务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走访行风评议监督员、制定局长接待日、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使部门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五、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即在日常管理、监督过程中真正能够“敢于出手”,及时查处违规者,且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该查处的严格查处,不搞“网开一面”。
六、严格责任追究 将责任追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对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不尽职责、碌碌无为,执行制度不力,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只有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打破“人管人”的旧框架,实行“制度管人”的管理方式,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氛围, 做好内部、外部监督及考核工作,同时将事后责任追究、奖惩实施到位,才能切实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