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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观看守所心得体会

时间:2014-08-17 13:35

参观监狱观后感

[参观监狱观后感]X月X日,我参加了XX拘留所警示教育和彭雪枫墓园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参观监狱观后感。

这一正一反,分别从两个角度、两种价值观、两种人生,两个历史时期的人的鲜明对比,使我感受很深,尤其是在X拘留所听取了X和XX二人的现身说法,我对人的价值、权力和人生的意义有了深入的认识。

从细节入手,防微杜渐。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也是一些人走向腐败堕落的根源。

应该说,那些走进监狱之门的罪犯在本质上普遍都是好的,有些在堕落之前还是经过党的教育和考验,在思想品质上非常过硬的党的干部。

如第一位现身说法的罪犯陈X,曾经是一位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革命干部子女,自小就受到革命的熏陶,从参军、提任少校到转业任所长,都是凭着个人的努力,经受了党的事业的严格考验,一步一步地走来的。

为什么会最后走向犯罪的深渊不能自拔

我认为主要是细节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能把握自己,从接受别人的吃、喝、请,出入洗浴场所开始,到接受别人财物,走向犯罪,正是由于在小节、细节上漫不经心,疏于防范,认为拿点吃点是礼尚往来,人之常情。

殊不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从某些领导干部的生活细节入手,投其所好,拉拢腐蚀,一步步把领导干部引入陷阱,最终成为他们捞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古人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些古训告诫我们交友的重要性以及对人生、对事业的态度,观后感《参观监狱观后感》。

领导干部也要交朋友,但党的宗旨要求,和什么人交往,怎么交往,交往到什么程度,要有一个度。

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生活情趣虽然是外在的行为表现,反映的却是其对人生、对事业的态度,是道德品行和思想修养的直接体现,直接影响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细节很重要,一个癌细胞就可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一块砖头就可以使整个高楼倾塌;一颗棋子就可以输掉一盘棋。

细节不可忽视,正所谓滴水穿石,看似微不足道的东西有时可以影响到人的一生。

作为领导干部,更不能忽视生活中细小的事情,不能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拉拢腐蚀的机会,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远离腐败。

---------2008年12月19上午,局领导组织职工参观临沂监狱活动。

在山东临沂监狱实地参观了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并听取了四名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

身临其境的教育、巨大的反差让我的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憾。

主要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提高了思想觉悟   如果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提高了,他就会遇事三思而后行,就不会产生侥幸心理、撞法律的红灯。

要做到勿以小恶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两个现身说法的罪犯并非偶然,主要是他们平时不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修养,不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金钱观。

   二、增强了原则性   即工作生活上一定要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守住做人的底线,守住道德的底线。

时时要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事一定要把它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

不能有哥们意气,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能轻信他人的承诺。

否则,一旦犯罪了,进了监狱,就会失去自由,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到时就悔之晚矣。

   三、不要产生攀比心   两个现身说法的罪犯并不是一开始就想犯罪,而是因为不正确的攀比心导致心理发生扭曲。

我现在拥有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每个月有固定的收入,要和那些下岗工人相比,不知要比他们在生活上强多少倍。

因此,我更应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在平时的工作及生活中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要象现代教育家陶行知先生那样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因缺乏沟通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社会例子

一社会因素:1、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

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

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

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二家庭因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者和教育责任人,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违法犯罪。

像保护过度的溺爱型、外出做工的放任型、不良影响的粗暴型等几种教育类型容易引发不良后果。

轻者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重者导致孩子离家出走,甚至误入人生歧途。

1、过分宠溺的家庭;其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

有这种性格的青少年,一旦步入社会生活,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这类青少年若父母是领导干部或大款之类的人物,则表现的更为突出。

他们往往有恃无恐、称王称霸,经常纠集一班“小兄弟”在自己周围,旷课逃学,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甚至吃喝嫖赌,无所不为。

由于这些青少年的家庭背景,使学校和社会对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管教和打击不力。

在押少年犯胡某,男,21岁,5年前正在一所市属重点中学读书。

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大款”,常年在外经商,胡某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对他言听计从,是真正意义上的“小皇帝”。

学习上不思进取不说,还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赢得“小兄弟”们的“尊敬”。

老师出于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

终于有一天,胡犯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回家途中,先把老师打倒在地,然后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

他自己也同时被“刺”进了监狱。

胡犯的结果也是家庭溺爱的结果。

2、简单粗暴的家庭;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

这类青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因此导致违法犯罪。

最近,南京市浦口区警方破获的两起流氓团伙斗殴案中,其成员不满18岁的占80.5%.他们常为一件小事拳脚相加,大动干戈,甚至用猎枪对射,用刀斧乱砍,其状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这些人大多是处在父母文化低、工作不稳定,且性情暴烈的家庭里。

3、父母形象不佳的家庭;由于父母行为不庄重、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使得青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

如某校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金属材料,并且公然放家里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

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4、气氛异常的家庭;家庭气氛异常主要是由于夫妻不和,争吵或离异,以及一方早逝所引起。

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他们很少关心子女;同时,这种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

此外,这种孩子极易流浪或徘徊在街头,有的在垃圾堆里掏摸,有的到商店摊柜上偷窃食物和东西,被人抓住忍受打骂而不愿回家,逐渐形成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的性格,这种性格特征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很容易成为惯犯或罪犯的心理基础。

2000年7月,南京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青少年团伙盗窃案,其成员有10多名青少年组成。

他们经常在铁路沿线盗窃过往列车上的物质。

这些青少年大多数属于“无家可归”类,他们或者不满家庭的冷漠而出走,或者被离异的父或母抛弃,流浪街头,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其中不乏女性青少年。

5、经济困难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

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小孩中途辍学的很多,若是家中还有一个病人则更是雪上加霜、债务累累。

这类家庭很容易促使孩子很早涉足社会,外出打工。

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他们中很多人误入犯罪群体中,男的青少年多半以盗窃,诈骗为营生,女性青少年则以卖淫为“职业”,而且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很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与此同时,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还特别关注农村中那些因父母外出打工、常年得不到亲人关爱的青少年,我们称他们“留守孩”,这些“留守孩”的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全国外出农民上亿人,“留守孩”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农村中小学学生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他们远离父母享受不到家庭的温馨,学生之间 、学生与老师之间交流、沟通十分困难,这样,长期形成了孤僻的性格、自以为是的习惯。

如何把学校办成“留守孩”的幸福家园,使他们在远离父母亲的情况下,愿意与老师和同学商讨,说出心里话;在他们受到挫折,遇到不顺心的事时,老师能及时给予心灵的关爱,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时代课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能正常发育,整个肌体才能健康地成长。

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相对稳定;同时,家庭又是第一学校,父母是第一启蒙教师,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首要条件,也是每一个父母应尽的责任。

三学校因素:部分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1、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而且,目前农村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条件还有欠缺,有的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

2、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有些学校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当成软任务,因而,在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3、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4、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5、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6、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 “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7、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8、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未能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

最终,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

9、学校管理不善。

如句容县张某等4人聚众斗殴一案,原来,张某在校曾被蔡某无故殴打,后召集3人,其中2人是在校学生,携带两把砍刀去找蔡某报仇,在句容县宝华镇商业街,实施暴力殴打,致蔡某轻伤。

学生面对这种现实的威胁或吃亏若得不到及时疏导,极易产生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

问题若未能得到及时的发现、治疗和排除,会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认识和观念走上歧途。

10、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较大比重,多数农村中学生在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初中辍学)后回家务农,而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回乡就业的学生一般都缺少一技之长,智力劳动的价值又体现不出来,难有作为,导致毕业回村后容易无所事事,而易滑向歧途。

有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无业人员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3%,人数占总人数22%.四自身因素: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以上三方面对于青少年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

1、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实施犯罪;2、盲目攀比和嫉妒心理。

“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

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

某市林运二车队的张会东(男,23岁),因开歌舞厅不景气,看着别人生意红火产生嫉妒,而实施犯罪,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三家歌舞厅,当第四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问其作案动机时,回答说:“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气愤,就想去炸掉这家人。

”由此可见嫉妒心危害之大。

3、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想试试的心理;4、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5、逞强好胜心理。

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

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

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

6、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有强烈的得知要求,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

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实践中,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模仿。

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

目前,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7、从众结伙心理。

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未成年人结伙犯罪影响大,连续作案多,危害广,成员的共同心理是:要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起打,你吸我也吸。

从众心理还加剧了团伙犯罪,某某市公安局破获的以刘发辉(男,16岁),王超(男,15岁),李育武(男,17岁)三人为首的16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犯罪团伙就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由起初的6人发展起来的。

8、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是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

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

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

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⑴社会方面: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

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

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

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

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⑵家庭方面: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

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

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

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⑶学校方面: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

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

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

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

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⑴社会方面:狠抓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明确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一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各部门通力配合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歌舞厅、电子游艺室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克服单打一,背靠背,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

⑵家庭方面: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

家庭是传播和学习科学文化,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和课堂。

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心理素质。

对此,家长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学习和掌握基础心理学,教育学知识,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以民主、平等、宽容取代专横,权威、独断、惟命是从,承担起为人父母的教养责任,和他们谈心,倾听他们的烦恼,化解他们的忧虑,努力缩小代沟,以文明的谈吐举止,乐观的态度,高尚的情操,进取的精神感染子女,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

⑶学校方面: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要加强法律、道德教育,开辟第二课堂,把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纳入德育课,并认真考核。

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

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统一,以形象,生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要求,贴近青少年实际,讲求科学,避免政治课、德育课教学形式化,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正气成为健康心理的支柱。

通过各种心理活动情景训练,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切实有效地促进人格完善。

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

⑴社会方面:①建设一支高素质、快速反应的专业化打击队伍是当务之急。

②建立一个资源共享、信息容量大、开放式的犯罪信息资源库非常必要。

③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控制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

④深入调查研究盗窃、抢劫等各类案件的规律、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打击对策。

⑤强化证据意识,加大深挖余罪力度。

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净化治安环境刻不容缓。

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参与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要常抓不懈。

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⑨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

⑩送工读学校教育等。

⑵家庭方面:注重收集信息,及时矫治不良心理。

心理作为内在活动,往往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来,以此为信号,家庭应与小区片警、学校之间应常沟通,在信息上相互交换,杜绝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没法管的现象,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个体的心理动向。

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症状苗头的时候,及时教育挽救。

决不能掉以轻心。

⑶学校方面:采取成立帮教小组等措施进行帮助、教育、挽救工作。

决不能对已表现出来的不良心理症状掉以轻心,如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下降、纪律松懈、厌恶学校生活、经常与行为不轨者交往、爱说假话、大话、空话、贪玩无度、无所事事、经常成群结伙逛商店、过分追求吃喝玩乐、迷恋黄色读物、聚众结伙、赌博、打架斗殴等。

教师应有所警觉,因势利导,及早矫治,良心理遏制在萌芽初期。

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加强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青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

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6、在学校和社区中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总之,对于青少年犯罪这类特性案件,如何针对性地对案件进行现状分析研究,对案发原因(诱因等)和作案动机进行剖析,有效地做好预防工作,都将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

但是,我深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等各级党政组织领导下,通过全面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终将达到预防、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从而使祖国的花朵和栋梁健康地成长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朋友公司合同诈骗,其员工全部被抓现关押在看守所,要拘留30天,请问可以取保候审吗

如果只是打工仔,且没有涉及重要环节,只是接接电话的话,是不会判刑的,一般拘留37天内一定会放人的,请放心。

请问入职需要带户口本吗

办理入职需要交户口本复印件是合理的,不违反任何规定。

很多企业老板为了保险起见特别会要求用到户口本复印件,一般是没有什么风险的。

入职的一般流程有:1.一寸免冠照片3张;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6.体检合格证明;7.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8.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9.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10.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小区物业安保月度工作汇报怎么写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

近日,我局组织专班,就如何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作出了应对性的思考。

一、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 (一)有法可依。

从80年至今,我国教育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六部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十六项教育行政法规。

另外,青少年保护和预防犯罪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倍姊妹法可依。

这就充分说明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青少年均为重点普法对象之一,我区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各有关部门关协、共青团、妇联、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法制教育形式多样。

全区在建立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前提下,组织了系列教育活动。

如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展览、观看法制教育影视、参观爱国教育基地、组织法制知识讲座和法制知识大奖赛、强化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青少年犯罪现象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的倾向,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考 针对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结合教育实际,现提出如何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关键。

一是强化学习,抓认识到位。

组织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同志关于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有关指示,学习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要按照“四五”普法总体规划,真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抓责任到位。

为了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社会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各校要建立以法制副校长为龙头,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的法制教育工作机构。

区教育局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网络。

三是落实经费,抓法律援工作到位。

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没有落实到位。

导致许多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

区政府应当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必须经费,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保障符合法律援的群体合法权益,安排专人专班定期到看守所、法庭、学校了青少年犯罪情况,并定期跟踪服务。

同时注重劳教释放青少年的心理动态,及时有效地对他们采取帮教工作。

(二)规范管理、稳步推进 一是明确教学内容。

针对青少年易发违法犯罪问题,编印适合我区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讲稿,组织讲师团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巡回宣讲,重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题宣传活动。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

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抓住、一个主渠道”,即以课堂教育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渠道。

保证“四有”即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做到“三性”即现实、多样性、渗透性。

努力使法制教育贴近学生生活,密切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强化管理。

要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出台一整套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

如评教制度、座谈会制度、经验交流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三)科学施教,注重实效 一是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

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念。

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

二是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教育相结合。

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必须坚持学校与社会同唱一台戏。

学校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要主动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生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要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教育的更大支持。

三是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

首先,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带头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首先做到。

其次,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再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实现社会齐抓共管,净化校园环境。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

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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