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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会议情景演练心得体会

时间:2014-04-17 05:56

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有哪些

团队合作的心得体会  篇一:团队合作精神学习心得  通过学习和研究团队精神,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和鼓舞,团队精神就是新时期的一种集体主义的升华和集体主义内容的扩展,我们在工作的分工与合作就是离不开团队精神的支持,没有团队精神的支持就很难有我们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团队精神就是新时期团结力和凝聚力的所在。

我们珍惜集体的荣誉,珍视集体的利益,以单位为家的忘我的工作作风就是团队精神的再现,我们提出的志同道合的口号就是团队精神的具体表现,没有一个共同的工作目标一切都很难实现,集体主义的具体表现就是团队精神,在我们工作中离不开团队精神的指引,团队离不开统一的指挥,才能保证团队的顺利工作和工作成绩的取得,这就是团队精神的巨大作用,在我们不同的历史时期,团队精神发挥了不同的作用,有一点是可以值得大家重视的就是,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们总结了一下团队精神的实质就是一个单位或者一个组织的凝聚力的所在。

团队精神要想在工作中产生积极的影响,离不开团队价值趋向的定义,离不开团队荣誉的拥有力和团队成员的战斗力,离不开团队精神要靠一个统一正确的领导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团队精神是一个单位产生强大凝聚力的所在。

    篇二:团队合作心得体会  足球是圆的,篮球是圆的,而我们的泡泡也是圆的,正因为如此,泡泡堂与球类运动有着共同的特点团队精神。

与大家默契配合,是不是比孤军

预备党员转正支部投票通过了,是不是就是党员了.党龄是不是从支部通过的那天算起

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那天算起,审批要半个月。

小学三年级防汛心得体会作文三百字

一二节 军人奖励的十三条 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1、嘉奖  2、三  3、二等功  4、一等功  5、荣誉称号  奖励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分别授予三、二、一等功奖章。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军区级单位批准的,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

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

  对获得三、二、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

  第十五条 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可以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

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可以提前晋衔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可以提前晋级别等级或者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级别等级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提前提高衔级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衔级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提前提高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

提前晋衔、晋级别等级、提高工资档次,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提高一档。

二、军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六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嘉奖。

  第十七条 个人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正确指挥,密切协同,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被旅、师、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大纲》规定科目的比赛中,获得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级单位综合成绩前三名的,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积极参加教育训练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对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其成果被批准在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被批准在军区级单位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远航、导弹发射、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在战备值班、执勤中,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勇敢沉着,不怕牺牲,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一)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二)在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三)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有较大贡献的,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四)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弹药、装备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五)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多年安全无事故,并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六)保守、保护秘密,坚决同泄密行为和敌特的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七)在教学、科研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多次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的首要完成人,可以记一等功。

  (十八)在医务卫生工作中,救死扶伤,热心为官兵服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九)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长期深入基层,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为部队服务,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在体育比赛中,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在全国、全军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三等功;在世界级或者亚洲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可以记二等功;在奥运会等重大世界级运动会上夺得金牌或者打破世界纪录的,可以记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一)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履行职责、钻研业务,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严格要求、科学管理,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成绩突出,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二)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被评为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十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三、 第十八条 单位遵守纪律,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记功:  (一)完成作战任务,战绩突出,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组织严密,作风顽强,不畏艰险,连续奋战,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做出突出成绩,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四)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周密组织,科学管理,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全面落实条令、条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秩序正规,团结紧密,士气高昂,连续多年无案件和等级责任事故,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六)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七)加强基层全面建设,成绩突出,被集团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级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八)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九)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心为部队服务,成绩突出,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与上列各项记三、二、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可以分别记三、二、一等功。

四、第十九条 个人或者单位遵守纪律,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在军区级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堪称楷模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军人奖励的权限第二十条 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集团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嘉奖由营、团,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职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连、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职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职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职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部队的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职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以下单位,嘉奖由营,三等功由团、旅,二等功由旅、师,一等功由集团军,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嘉奖由团、旅,三等功由旅、师,二等功由集团军,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嘉奖由旅、师,三等功由集团军,二、一等功由军区,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嘉奖由集团军,三、二等功由军区,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级单位,嘉奖、三等功由军区,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级单位,嘉奖由军区,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对相当于营、团、师(旅)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执行军区的奖励权。

  第二十四条 海军舰队、海军航空兵、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二等功;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旅级单位嘉奖。

  第二十五条 相当于连、营、团、旅、师、集团军级的单位,分别执行连至集团军的奖励权。

  第二十六条 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执行下一级部队(分队)的奖励权。

  第二十七条 对从地方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士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从地方大专、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的尚未定级的院校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对排职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按照其入学前所任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第二十九条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部队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

五、奖励的实施第三十条 奖励必须根据个人和单位执行任务的客观条件、事迹、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本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条件和程序,及时、正确地实施。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

  第三十一条 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由批准单位的军政首长实施奖励。

  在特殊情况下,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并对此负责。

  第三十二条 对离开原单位,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时间超过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由临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达到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设有临时党委(支部),时间超过半年的临时单位,可以按照上级明确的权限,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的,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可以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由原单位统一衡量,视情实施奖励。

  第三十三条 奖励决定,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

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嘉奖和三、二、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命令形式。

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

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实施奖励的单位,应当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情况允许时,可以召开庆功授奖大会,以鼓励和教育部队。

  第三十五条 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应当及时向其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入伍前所在工作单位寄发受奖通知书,并向其家庭寄发喜报。

消防演习总结怎么写

消防演练总结为了进一步强化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各类消防设备设施。

我项目部于2015年12月12日下午16:00在2号楼与15栋楼之间钢筋场地,组织了一次实战的消防演练。

在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下和各分包队伍的积极参与下,演练达到了预期的目,但也存在了很多不足之处。

一、主要特点及做法1、演练准备充分。

为搞好演练,安全部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消防演练实施计划,并对消防演练实施计划反复修改最后由生产经理审定,各部门根据消防演练实施计划中的具体分工,组织消防技能知识培训,准备了演练中所需的器材、工具、资料,并制定了相关的行动指挥程序,为演练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演练得到了项目部领导层高度重视,为组织好此次演练,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强调了演练的重要性,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方案执行,从而使此次演练圆满完成。

3、演练程序正规,秩序井然,效果良好。

演练从16:00分开始,16:40分结束。

整个演练从报警、出动、灭火战斗展开,应急疏散,施工人员疏散集合,善后工作到讲评,层次分明有序。

义务消防员技能动作规范迅速;灭火指挥程序清楚;各环节的请示报告、下达命令、语言表达简短准确。

接警后各部门能及时分派任务,各部门之间协同密切,采取相应的行动,广大员工也充分发挥了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

二、消防演练过程影像

男朋友是司务长,是不是在部队很忙

形势分析(一)贯彻XX党会精神深入扎实XX会召开后,能够迅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贯了解了上级年度工作思路,掌握了的工作重点。

及时召开了支委会、党员大会和军人大会,认真梳理连队建设形势,理清年度工作思路。

连队组织开展了“端正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规范,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工作质量“现场观摩活动,干部善于从细小工作中发现问题,提高工作标准;针对年初干部调整幅度比较大,班子成份新的情况,组织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干部按纲抓建的能力;采取主官下班排蹲点的形式,着力解决工作标准不高、秩序不正规的问题。

个排能够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做到吃透上情、摸透已情,对去年制约连队建设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规划。

利用小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会议精神每日一播,使全体官兵能够较好的掌握上级的会议精神。

(二)思想政治建设成效明显。

XX精神学习不断深入。

学习贯彻XX精神是今年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能够深入领会上级的指示要求,把XX精神学习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原原本本的通读原文,并运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教育,领会精神实质。

通过检查,大部分官兵对XX会议召开的时间、主要内容、主要精神掌握得比较好。

二是XX教育开展扎实有效。

各单位都能按照团党委年初政治工作意见的要求,把XX教育列入计划,抓好落实。

一排让战士走上讲台,开展XX,二排请来队战士家长与战士座谈。

各排结合XX的特点,认真做好官兵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中心任务完成圆满出色。

一是确保行管安全。

一季度,各级针对干部在位少、人员思想活跃等实际情况……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团支部……军人委员会……各班排……张三……李四……王二蛮子……训练中……比武竞赛……打靶演习……XX任务完成。

(四)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做好了新兵的思想稳定工作。

干部骨干坚持做到以情带兵、文明带兵,在抓好军事训练的同时,充分运用各种载体,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新训任务完成圆满出色,各项成绩均在总队考核中名列前矛。

各单位能够及时做好新兵下连前的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了文明带兵教育,并对中队环境进行了美化和整治,搞好后勤保障,调节好伙食,营造拴心留人的和谐氛围。

二是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

各单位在干部在位少的情况下,能够充分发挥干部骨干的核心领导作用,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和制度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部队一日生活秩序正规,各项登记统计健全,制度落实比较到位。

重视搞好后勤建设,对重大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支委会集体研究,针对物价上涨等现实情况,多到市场了解行情,把好采购关,调节好伙食,官兵普遍比较满意。

三是部队内部安全稳定。

各单位能够严格落实安全领导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每月召开安分形势分析会,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治。

注重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了内部安全。

谈一谈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按纲建队标准,我们总的感到: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能够把主要精神放在部队建设上,自身建设都有了明显的进步,部队建设形势是喜人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有的问题甚至是令人十分担忧的。

一是按纲抓建意识不强、思路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

年初干部调整面比较大,年轻干部走上主官的岗位。

但走上了岗位不代表就拥有了胜任本职的能力。

部分基层干部对上级党委会的精神把握不准,对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心中无数,制定单位年度工作规划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有的甚至一季度的工作汇报放在全年都可以用。

有的干部对纲要学得不精、吃得不透,对部队建设的基础、官兵思想的底数摸不清道不明,抓不住工作重点、要点和关键点,不会按照纲要抓部队建设。

有的同志按纲建队分析过于简单,不善于发现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不透,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骨干队伍能力素质偏弱,作用发挥不够好。

二是经常性制度落实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

对纲要学不透直接导致不会按照纲要开展工作。

方案修订、演练不经常,个别官兵对预案不熟悉、对自己的职责不清楚。

干部查铺查哨的质量不高,有的干部只是到哨位上转一圈、签个字,有的干部只查前半夜的哨,后半夜从来没有查过。

有的日常行政管理不严格、不细致,对外出人员登记不及时,内务设置不科学、不正规,卫生留有死角。

有的干部理论学习时间、内容落实不到位,心得体会书写不及时,随队教育、参加班排讨论不经常。

战士对政治教育的内容不熟悉,登记不规范。

两个群众性组织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组织不够健全,活动形式单一。

伙食管理五项制度坚持不够好,制订食谱不科学、不经常。

军械员在钥匙管理上有明显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

发生了XX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部分干部敏感性不强、执纪不严的问题急待解决。

党管干部不严格,只注重看干部的工作,忽视了管干部的生活,对干部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不清楚、不关心。

有的对发现问题不敢较真,不敢碰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

导致个别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格,对外交往混乱,婚恋问题不慎重,造成纠纷,在部队内部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还有的干部敏感性不强,对部队情况掌握不透,安全防事故工作不重视,有的干部不注重细节养成,不假外出、军容不整、喝酒醉酒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杜绝。

如果这些问题不注意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害了部队、害了家庭、害了自己,到时候后悔莫及,希望同志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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