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为戒正风肃纪心得体会
为吸取上海高院个别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教训,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日前,上海松江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以案为镜、正风肃纪”专项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播放了违法违纪事件警示教育片,传达了市委领导要求和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和全市检察机关廉政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随后,该院纪检组长陆桂军从教育目的、学习内容、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该院检察长杨玉俊强调,要以此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吸取上海法院四名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沉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院廉政建设,重申检查纪律和制度要求,规范检察人员从检和业外行为。
贯彻市委提出的“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管、严惩腐败”的“四严”要求,做到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家庭。
据悉,近日该院还围绕“引以为戒、净化自我”的主题,开展对《警示与镜戒》一书中的38个廉洁案例进行研究学习,并通过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讲评活动。
广大干警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从办案安全、八小时外生活细节、个人修养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畅谈了廉政感想并交流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每季度开展廉政讲评,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并举办”清莲”杯廉政作品大赛、参观全国“百优”廉政教育基地方塔园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坚实的作风纪律保证。
如何践行三严三实 规范司法行为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集中体现党的优良作风。
规范司法行为是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
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把整体谋划、细节落实、重点整改、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就能有力促进从严从实秉公用权,从严从实律言律行。
大处着眼抓关键 “三严三实”体现法治精神、群众立场,为改进作风树立了新的更高标杆。
践行“三严三实”必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关系法治进程、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来抓,从大处着眼,把握各个层面的关键,抓思想引领,抓班子带动,抓基层基础,增强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抓实思想引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偏差会导致行为上的不规范。
必须让每一位干警在灵魂深处根植规范司法的自觉性,真正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为习惯和自觉。
当前,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亲和司法、公信司法、规范司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顽疾。
这就要求我们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司法良知教育上持续下功夫,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强化民本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打牢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抓牢班子带动。
在上者能以德化民,则民之向化,犹风吹草仆,相率从善。
领导班子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力量,一言一行都是风向标。
必须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带头查摆、整改作风“不严不实”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把对法治的尊崇、对纪律的敬畏转化成管人、管事、管案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约束管控,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严格办案、规范办事。
抓住基层落实。
8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8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也大多发生在基层。
能否落实到基层,是决定专项整治工作成败的关键。
要积极倡导把规范司法行为融入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蹲点联系、述职述廉、专项巡视等工作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深入融合。
目前,福建省检察院要求每个设区市检察院确定一个基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示范院,由省检察院领导直接挂钩联系,以点带面推动落实。
小处着手抓细节 “三严三实”提倡严格约束自我,实实在在做事,抓细节、重预防是题中应有之义。
践行“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要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有章可循。
规范到人。
每一个人都规范,一个单位就会有良好形象;每一个单位都规范,整个系统就有公信。
要坚持“软约束”与“硬杠杠”相结合,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人。
“软约束”即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用以对照查摆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硬杠杠”即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个人执法档案制度、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有过错就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根除每一位检察人员司法作风的顽瘴痼疾。
规范到事。
一次不规范的行为或疏忽大意,就可能埋下各种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司法公信。
今年,最高检通报了第一批11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
从通报的情况看,很多并不复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细节错误。
这些看似不经意失范行为,不完全由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所决定,更多的是思想规范意识缺失,没有摆脱久积成诟的办事习惯。
成败在于细节,大到党组作一项决策,小到处理一份文件、接待一位律师,每一件事都应当遵循流程要求,符合行为规范,养成好的习惯,做到能干事、不出事。
规范到岗。
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
要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和各岗位工作职责,编制检察人员履职规范等相关文件,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去年以来,福建省检察院在全面吸收最新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试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对检察机关各个司法岗位、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目前,正着手汇编岗位规范手册,使各项检察工作规范更为系统完整,在适用上更具操作性,让全体检察人员熟知能详、全面掌握、见诸行动。
问题导向抓整改 “三严三实”为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廉洁从政设定了底线、划定了红线。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深入梳理整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
要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通过细化重点、剖析典型、评查案件、加强督察,找准查实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福建省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四查四看”和“百案析查”等活动。
“四查四看”即:从查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程序和司法纪律入手,看是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否坚持“六个并重”、是否存在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办案规范等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全面汇总,逐一归类,建立台账。
“百案析查”即:从近年来省内外有影响的刑事错案,以及省、市检察院2014年专项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的案件中,查找司法不规范的典型个案,深入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坚持边查摆边整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环节,对不规范司法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力度,既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又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强化整改落实,严格正风肃纪。
遵规守纪抓执行 办案、办事严格守纪律、讲规矩,应是规范司法之举。
既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创新制度、建章立制,还要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福建省检察机关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最大限度压缩司法不规范问题滋长空间。
比如,针对暴露出的对领导干部监督薄弱问题,制定对各级检察长监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10项监督措施和3种责任追究情形。
为强化责任担当,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冤假错案、办案安全事故、司法不廉问题,鲜明提出坚守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三条底线”,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平时谈心,善用信访提醒谈话,严格诫勉谈话,做好任职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取得好的效果。
规范,重在遵循,更在责任。
一要强化班子责任。
强化领导班子全局思维、合作意识,认真做好分工分管工作,配合承担协管工作,支持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思考全局工作,对一把手工作拾遗补缺,推动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部门责任。
强化中层干部履职责任、执行意识,密切关注干警思想和行为动态,层层传导规范办案,敢抓敢管严明纪律,营造氛围凝聚人心,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三要强化干警责任。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要求,详细阐明纪律规范,让规则铭记在每个检察人员心中。
四要强化监督问责。
推进专项巡视、案件评查常态化,部署开展专项检务督察,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明察暗访,实名通报情况,严肃执纪问责。
制度建设永无止境,执行制度必须持续发力。
只有坚持不懈探索创新,在源头预防,从源头治理,以制度为保障,通过落实制度,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干警言行,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
三强三铁的自我剖析
6月12日,赤水检察院组织召开“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
会议学习了袁本朴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伍应新作动员讲话:要求全院干警以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认识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以“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着力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检察队伍”总要求,严格执行“三强三铁”相关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用“三强三铁”要求来对照自己,规范言行,把合格党员、合格检察人员的标尺立起来,先锋形象树起来,把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做贡献、重廉洁同“两学一做”结合起来,在“两学一做”中铸就“三强三铁”检察队伍,从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当中求知识,从日常工作和为人处世中求真理,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领导班子要把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督促检查,注重统筹结合,始终坚持“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认真引导分管部门开展好活动,模范遵守党规党纪,以更严更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本次“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让全院干警对“三强三铁”有了全新的认识。
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以“三强三铁”精神来规范自己,警示自己、衡量自己,自觉做到忠诚、守纪、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结不妄为,用检察干警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真心拥护。
三强三铁的意义(二) 近日,贵州省检察机关“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召开,贵州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袁本朴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为载体,深入推进过硬检察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袁本朴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检察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意义,坚持把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作为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载体、解决检察队伍突出问题的重要引领来抓好落实,增强践行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袁本朴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自觉践行“三强三铁”,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作贡献、重廉洁,切实把合格党员、合格检察人员的标尺立起来、先锋形象树立起来。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对忠诚可靠,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检规禁令,坚决守住底线,绝不触碰红线。
始终坚持“当日事当日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用心想事、激情干事、敢于担当。
充分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加强和完善对“辛苦指数”的考核,坚决清除“庸懒散慢”等歪风邪气,凝聚创新发展正能量,努力争创检察工作“单项冠军”。
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时刻牢记“道德底线”“纪律红线”,强化“禁区”“雷区”的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袁本朴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要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更严更实的要求把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明确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
搞好统筹结合,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注重问题导向,确保取得成效。
要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实效;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三强三铁的意义(三) 近日,务川自治县县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政法机关开展以“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着力打造铁一般忠诚,铁一般法纪、铁一般担当的政法队伍”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明确了主要内容、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等。
三强三铁心得体会 强教育主要是着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强管理主要是突出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强监督主要是突出重点实施全方位监督、严格把关加强人事纪律监督、立足长远建立监督制度机制、广泛参与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打造铁一般忠诚就是要求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忠诚于国家和人民、始终忠诚于宪法法律;打造铁一般法纪就是要求做到持续正风肃纪、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坚决执纪问责;打造铁一般担当就是要求做到敢于刚正不阿、勇于献身使命、善于破解难题。
本次活动的开展旨在按照总书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两学一做”“三强三铁”活动为载体,持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造一支强有力的仡乡政法铁军。
党风廉政建设要签字背书怎么弄
绵阳市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四川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在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电子介质等载体上签名,表示同意相关事项,并愿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 党组织负责人应当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当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
第二章 实施范围第四条 以党委(党组、党工委)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必要时由纪检组织负责人共同签名。
以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纪检员)名义下发、上报、公开的文件、报表、记录、资料必须由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纪检组织公章。
第五条 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对本地本部门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二)党风廉政建设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三)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五)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六)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大财务开支决策过程、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六条 纪检组织负责人必须在本地本部门以下文件签字背书:(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二)违纪违规线索报告;(三)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四)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五)纪检组织及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六)被区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七)重要决策、干部选用、重大财务开支决策过程、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八)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九)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
第七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核实需签名的文件,并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有权拒绝在认为不属实或者怀疑可能有不廉洁情况的相关文件上签名,并书面报告不签字理由。
第三章 实施程序第八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在签字背书前,必须按程序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确认不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并留存核实底稿。
第九条 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可采取参加会议、调查取证、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核实签字背书事项,必要时可提请相关机构予以协助。
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函件可以作为核实底稿的一部分。
第十条 签字背书样式可参照附录范本,背书情况复杂时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签字背书一式两联,一份附于背书文件,一份留存本单位存档。
第十一条 签字背书后,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应对所背书的事项进行持续的跟进、监督和回访,核查有无偏离预定计划、有无发生不廉洁行为。
发现违规违纪线索的,及时报区纪委监察局。
第十二条 签字背书底稿可以作为责任追究时,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程序性证据。
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责任。
第四章 处理和处分第十三条 区纪委监察局为游仙区签字背书制度的监督单位。
第十四条 经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的事项,若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按照连带责任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游仙区“一案双查”相关规定追究签字背书者的责任。
第十五条 对消极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的,公开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绩效管理;对应该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制度而未履行的,一旦职责范围内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对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按加重情节处理。
第五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游仙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辖区内非公企业党组织和村、社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电子介质的签字背书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5日起实施。
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单编号:单位时间存根背书事项责任主体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是否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核查程序是否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违规问题签名…………………………骑……缝……章………………………………游仙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单编号:单位时间随文件附送背书事项责任主体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是否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核查程序是否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签名
开展“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专题讨论心得体会
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用道道禁令严反“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以强化制度约束严管干部,形成了抑制腐败、惩治腐败的社会氛围和高压态势。
要继续保持这种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凡发现腐败案件,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查办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历来是我们党治理腐败的基本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但腐败频发、多发的势头仍未有效遏制。
究其原因,与反腐力度不够直接相关,难以遏制腐败势头,标本兼治状况下,治标力度不够,治本难以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明确提出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反腐治标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进展之速、效果之巨,营造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拥护。
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心存敬畏,不应心存侥幸,谁要以身试法,必将身败名裂。
坚持惩防并举、以惩促防。
惩治与预防是反腐败斗争的两个基本要素,两者相辅相成。
从总体上看,反腐败斗争是以惩治为基本特征的执纪执法活动,其内在逻辑是以惩促防,以防固惩。
反腐治标与反腐治本是惩与防的关系,只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标功能,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才能落到实处。
以惩促防,就是通过执纪执法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分析犯罪成因,总结监管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廉政措施,通过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及腐败个案的剖析,强化党纪国法的警示教化功能,使有犯罪动机的人及早刹车,悬崖勒马,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心灵受到洗礼,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
“伸手必被捉”,是党员干部自律防腐的警言,蕴含丰富的人生哲理。
但是,当道德防线被私利的欲望冲破之后,“伸手必被捉”,就必须靠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职能部门的有力查处才能实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腐败问题和有关情况提供给职能部门,极大提高了腐败的发现机率。
群众监督和及时查处所产生的冲击效应,释放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正能量,营造着“伸手必被捉”的反腐氛围。
提高腐败发现机率的人民监督和职能部门的有效查处,必须持之以恒、常态发力。
二、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理性的社会秩序、理性的法律精神和民主的法制模式。
实践证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应具有以下特征: 以程序正义为基础。
只有通过正义程序的演绎,才能有效实现实体公正。
要强化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并通过改进执纪执法办案评价标准,完善执纪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强化违反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的惩戒等措施,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切实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确保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要完善查办腐败违纪违法案件的程序措施和工作机制,转变调查、侦查、审判理念,坚持办案工作重心前移,强化案件初查工作;完善初查措施,规范初查程序,遵循调查、侦查工作规律,准确把握立案条件;完善调查、侦查手段,提高调查、侦查工作科技含量;完善侦查指挥体制,规范侦查指挥机构设置,实现线索统一管理、侦查统一指挥、资源统一调配。
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协助,明晰各自的法定职责,构建纪检监察与职务犯罪侦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依法反腐运行机制。
以实体公正为核心。
实体公正强调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纪律法律,都要受到纪律法律追究和惩处。
要坚持查办贪污贿赂与查办渎职犯罪并重,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要案与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并重,查办受贿案件与行贿案件并重,查办贪贿数额大的案件与贪贿数额虽然较小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并重;办案活动以纪律法律为准绳,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查办案件,尊重和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与证人和普通群众的界限,不能把证人和普通群众当作犯罪嫌疑人来对待;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正常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进入司法程序的腐败案件,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和知情权,在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中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增强办案的客观性和准确性,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以执法效能为关键。
我国反腐败查办案件包括党内执纪、行政执纪、检察执法、审判司法等职能活动。
其中,党内执纪和行政执纪,是党和政府对腐败的非刑罚惩治;检察与审判的执法司法,是依照国家刑事法律对腐败的刑罚惩治。
提高反腐败执法效能,就是要提高反腐败非刑罚惩治和刑罚惩治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执法效能,必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执纪执法队伍,健全完善反腐败执纪执法体制机制,提高发现和证实腐败行为机率,提高惩治和防控腐败违纪违法效率。
为此,要增强初核初查能力,为立案调查、立案侦查工作启动打下坚实基础;增强询问、讯问能力,注重法理情并用,注重教育感化;增强运用信息化平台全面取证能力,推进侦查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和公共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建设;增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能力,在境外取证、追逃、追赃、遣返、引渡以及预防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以强化监督为保障。
要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不文明、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执纪执法权依法规范行使,违纪必惩,违法必究,权益得到保护,正义得到伸张。
要尊重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主体地位,健全民意收集、研究与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群众投诉及时受理与查究反馈机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纪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增强执法透明度,借助互联网搭建沟通、互动和监督平台,实现办案人员网上交流、网上对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办案工作的监督,让群众从办案中沐浴到法律公正的阳光。
三、以“零容忍”态度彻底反腐败 彻底反腐败,必须立足于查办案件,着眼于制度建设。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是反腐败新常态的基本走向。
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不敢腐”的威慑力。
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将现行党委、政府、国家多元化惩治腐败制度整合为一元化反腐败国家立法,建立融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非刑事处罚与刑事处罚结合、与世界反腐败公约接轨的反腐败基本法律,切实做到让“制度的笼子”通上“高压电”。
增强惩治腐败的必然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
增强惩治腐败的及时性,对“出笼”行为露头就打,快速处理,及时纠正。
增强惩治腐败的严厉性,综合运用法律、组织、经济等处罚措施,加大惩治力度,特别是对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滥用权力行为,要予以重罚,以有力的惩治保证权力规范运行。
健全防腐制度体系,强化“不能腐”的防范力。
一方面,优化权力结构,合理配置公共权力。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遵循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解与平衡,使三者之间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约。
在厘清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合理分解配置一把手的权力、重点岗位的权力、上一层级的权力,从制度机制上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和扩张甚至滥用。
另一方面,制定科学严密的“制度笼子”。
从实际出发制定制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使制度既在理论上站得住,又在实践中行得通。
当前要围绕限定权力范围、厘定权力界限、减少自由裁量、规范权力运行等建立健全制度,合理设计权力行使流程,杜绝权力寻租,使权力授予、行使、监督全过程和各环节都有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特别要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对现有制度查漏补缺,把行使权力的漏洞彻底堵死。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不想腐”的自律力。
坚持警示教育与法纪监督相结合。
通过“抓大”、“严小”,出重拳、下猛药,使“抓大”形成威慑,同时从小问题抓起,使“严小”成为习惯。
坚持制度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每项制度规定都要明确具体,把“大力提倡”变为“硬性规定”,将“自由裁量”化为“具体标准”,不仅有要求,还要有罚则,压缩弹性空间,增强刚性制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制度、制约权力,做到依法确权、依法限权、依法用权,用法律监督制约权力。
注重预防腐败的制度设计,从公务人员日常的细微行为出发,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明确违反行为准则的严重后果,从“前端”杜绝腐败发生的可能。
坚持作风教育与行权公开相结合。
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公开,不断扩大公开领域、内容和范围,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要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公示、听证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民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群众监督下运行。
发挥舆论监督、网络监督作用,使权力运行“出笼”行为及时暴露在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
如何贯彻党章党规,做到不忘初心 论文
2016云霄县纪委书记:余永平。
这是去年的一则相关新闻: 2月10日,云霄县纪委召开十二届二次全会。
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
县委书记陈水树、县长王金狮、县人大主任郑俊生、政协主席王彩云等县五套班子在家领导,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红树林管理局局长等出席会议。
会上,陈水树同志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持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巩固和发展我县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要守纪律、讲规矩,要坚决惩治腐败,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要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重视基层基础;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树立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时时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
陈水树同志强调:各级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正人先正己,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县长王金狮在会上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余永平作了题为《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治党管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三转”要求,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强化执纪监督,转变作风成效明显;强化反腐主业,惩治腐败形成震慑;强化源头防腐,惩防并举有序推进;强化教育管理,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会议要求:2015年,要坚持依规管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要强化刚性问责,深入落实“两个责任”;要突出高压反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强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积极探索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要坚守责任担当,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
会议随后进行测评会,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云陵工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述廉述责报告进行测评,并审议通过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