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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酒驾心得体会

时间:2017-07-21 11:50

酒驾的心得体会

尊敬的交警同志:  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

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次酒后驾驶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

记得刚开始驾驶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但近几年来,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认为自己已经驾驶得很好了。

因此,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驾驶车辆方面还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惨痛后果。

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

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做出深刻的检讨。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严重后果,如果在驾驶中,大家都像我一样放松警惕,漫不经心,那怎么能保证广大群众和驾驶员本身的安全呢。

同时,如果在我们广大驾驶员中形成了这种散漫观念,不良风气,我们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将无从谈起。

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

  同时,我请求各位再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驾驶,并会以身作则为杜绝酒后驾驶做出积极的贡献,请各位相信我!  此致检讨人:年 月 日

酒驾学习的心得体会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

“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

”“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

”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

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

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

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

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

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

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

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

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

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心得体会300字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的危险。

酒驾,不止损害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

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求酒驾的心得体会

观看酒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社会的发展,现代化交通的突飞猛进,从繁华都市,到城镇乡间,车水马龙,大小不等,各显功能的机动车辆,渲染着人们美好生活的壮丽画卷!然而,在这繁华与现代,在这壮美与发展的背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带给人们,带给家庭,带给发展中的城乡乃至整个社会的损殇,又是那样的令人心颤……身为交通人,耳闻目睹的车祸比比皆是,其犹如恶魔一般,无情地吞噬着人们的生命。

今天又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让我内心许久不能平静,引发了我对安全生产更多的思考。

我不知能唤醒多少交通参与者的灵魂,能不能在心底再一次把这血泪警钟敲响。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面对灾祸,人们往往会用这句俗话来宽慰自己。

然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一句极端不负责任的托词。

我们知道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必然的因果,人、车、路、环境和管理是决定道路交通安全与否的五大因素。

从公司近几年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来看,围绕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宣传教育的不断强化,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的力度不断加大,为之我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但安全生产绩效却不尽人意。

认真的思考,个人之拙见,问题还是在人的因素上。

首先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

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以来,应该说企业的每一位员工与安全生产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理应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抓共管抓好安全生产”的一种氛围。

但现实人浮于事的现象仍存在,突出的表现在部分一线的安

因酒驾扣12分然后通过学习写5000字的学习笔记心得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

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

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

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

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公职人员酒驾如何处理

党员干部酒驶违法行为处法:第一条 为加强员干部的教管理,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依法作出认定,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第四条 对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分,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或第一百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六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或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等规定进行。

第五条 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处暂扣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党纪给予警告处分,或政纪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六条 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党纪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或政纪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第七条 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作出相对不起诉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纪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政纪给予撤职处分。

第八条 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党纪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政纪给予开除处分。

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一)检举他人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情况属实的;(二)有其他立功表现的;(三)有其他依纪依法可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

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一)违规驾驶公车的;(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三)发生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等干扰、妨碍调查行为的;(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五)有其他依纪依法应从重、加重处分情形的。

第十一条 对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分,由纪检机关、监察机关部门按照处分批准权限办理。

纪检机关对党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处分,应根据《关于基层纪检组织办理党员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后需追究党纪责任案件的若干意见》(浙纪办发〔2011〕8号)等规定的程序进行。

监察机关参照该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发现非纪检监察对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建议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党员干部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案件应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疲劳驾驶心得体会

疲劳驾驶的惊悚程度一点不比酒驾小,开车人打瞌睡、反应迟钝、四肢无力,即便睡着了把车开到沟里去,也可能躲不开突然出现的行人、突然停下的大货车。

据世界权威机构研究,世界特大型交通事故中,六成以上都是驾驶员精力涣散引起的。

那么我们能不能主动预防疲劳驾驶呢?只能说这个得靠自己养成好的作息及饮食习惯,驾驶前保证充足的睡眠是一定的,最好在长途驾驶前带上一名会开车的朋友,轮流开车。

同时,应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可时常调整局部疲劳部位的坐姿并深呼吸,以促进血液循环;另外,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适当播放一些提神的音乐。

今后驾车时做到:一心一意维护安全,一言一行不忘安全;一档一脚符合安全,一弯一坡确保安全;疲劳了不开“迷糊车”,谦虚谨慎不开“英雄车”,遵纪守法不开“违章车”。

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超载,主动接受公安交警以及学校的安全教育活动,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酒驾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汇报怎么写

本人xxx,是一名因酒驾被判的犯罪人员政府的关心下接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高强墙内和高墙外的区别。

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政府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本人于XXX年XX月,因法律知识的不足,法律意识的淡泊,盲目听从领导的安排,施工中伙同其近段时间以来,我通过单位培训,学习以及看相关法律书籍及司法所徐所,社区帮教人员的教育,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社区工作人员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社区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缓刑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

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

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

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单位,社会的有用人员。

  汇报人:xxx

公职人员酒驾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酒驾处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条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

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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