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伍军人预备役
预备役干部一般是干地方与军事有关的部门。
比如市政府一名副市长,市政公室秘书长、交通局、卫生局等部门领导。
战士退伍是不会授予预备役军官衔、级的。
一、预备役军官包括下列人员: 1、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 2、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3、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 4、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 5、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预备役军官条件如下: 1、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符合预备役军官法的规定。
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服务预备役的最高年龄: ①担任师级职务,55岁; ②团级,55岁; ③营级,50岁; ④连级,45岁; ⑤排级,40岁; ⑥少数的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5岁。
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 ①高级技术专业,60岁; ②中级,55岁; ③初级,50岁。
4、退出现役或者接受过军事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具有与其职务相当的科学文化知识、组织指挥能力或者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
如何加入预备役部队?
一是感到震撼与惋看完录像后,第一感震撼。
部队建设经历了几代人的努力,来之不易,因为一时的疏忽或某个环节出了问题,这支部队所做的成绩前功尽弃,一切等于零。
警示片中那一起起伤人、亡人事故让人触目惊心,这些都是血的教训,让人无比震撼。
其次,深感惋惜。
和平时期部队担负的军事斗争任务相对减少。
如果是因为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出现一些伤亡事故,还情有可原。
而因为一些人为的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绝不可原谅。
就象警示片中那样,国家的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为相关责任人的忽视而在瞬间陨落,既让人痛心,更令人惋惜。
二是明确了使命与安全发展理念重大关系。
旅组建9年来无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连年被上级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党委的科学决策,靠的是全体官兵辛勤负出。
部队多年打下来的安全发展基础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把它做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做为我们预备役部队,任务性质决定了我们平时与地方交往慎密。
在日常工作中也涉及到很多安全问题,特别是我们组织预备役官兵每年进行实弹射击等大项军事活动,加之平时参与地方经济建设,长期担负抗洪抢险、处突维稳等多样化军事任务,部队动枪动炮多,执行非战争行动中危险系数增大。
这就警示我们,不管执行什么任务,我们都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要科学筹划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把握关键环节,做到预防为先,杜绝象警示片中那样的事故案件的发生。
三是体会到安全与责任重大意义。
旅专门抽时间安排学习教育,我想这是旅党委对我们每名官兵的成长进步的最大关心,这也充分说明了旅党委、旅首长对这支部队是负责任的,对我们每名官兵生命和健康是关心的。
春节临近,官兵探亲休假,走亲访友多,我们要时刻管好自己、管住家人,确保不出事,这也是对部队最大负责。
“行百里者半九十”。
新的一年我们还刚刚起步,我们每个同志只有为部队争光的义务,没有为部队摸黑的权利。
记得有位领导曾这样说过:“年初出事一年白干,年末出事白干一年”,同时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警示片中的事故案例的教训是深刻的,如果仅仅看完就算了,实在是枉费了旅党委的一片苦心。
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避免自己发生类似的事故,并在思想深处时刻敲响安全警钟,这样做对单位、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都有好处。
通过观看警示片,每个人都应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为了个人的家庭幸福,为了社会的繁荣稳定,遵章守纪、小心谨慎才是正途。
预备役是什么意思
预备役是区别役的一种兵役义务,役制度的重要组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基本形是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主要基础。
实行预备役的目的是,在平时储备数量充足,训练有素,能实施快速动员的后备兵员,为战时迅速扩充军队服务。
【预备役人员】 --------------------------------------------------------------------------------------------- 预备役类型 我国《兵役法》规定,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我国预备役分为士兵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和预备役部队三种类型。
预备役人员地位 《民兵预备役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编》规定:预备役人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军官预备役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按照平时管理和战时动员的需要,分为两类: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为第一类军官预备役;其他预备役军官为第二类军官预备役。
士兵预备役 《兵役法》规定,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按照法律规定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按照法律规定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预备役条件的男性公民。
预备役部队 军委、总部文件明确规定,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组建起来的,是战时实施快速动员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预备役部队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是人民解放军的建制单位,授自番号、军旗,实行统一的编制,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归指定的野战部队指挥(海、空军预备役部队归海、空军建制,平时受海、空军和省军区双重领导)。
【预备役军官】 --------------------------------------------------------------------------------------------- 来源及选拔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从下列人员中选拔:(一)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二)退出现役的士兵;(三)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四)非军事的高等学校毕业学生;(五)符合预备役基本条件的其他公民。
基本条件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基本条件为:(一)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符合法律规定的服军官预备役的年龄;(四)退出现役或者接受过军事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具有与其职务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组织指挥能力或者专业技能;(五)身体健康。
职务和等级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预备役少将、大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 (二)预备役上校,由大军区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三)预备役中校、少校,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军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四)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由有军官职务任免权的师级单位正职首长批准授予。
预备役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晋级: (一)被批准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官,其军衔已满晋升年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其预备役军官军衔可以比其原现役军官军衔等级高一级; (二)预备役军官由于职务等级提升,其军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最低军衔的,提前晋升至新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最低军衔; (三)预备役少尉至预备役上校军官,符合规定条件和晋升年限,可以在职务等级编制军衔范围内,逐级晋升预备役军官军衔; (四)预备役大校晋升预备役少将,实行选升; (五)预备役军官在履行兵役义务过程中有突出功绩的,其预备役军官军衔可以提前晋级。
晋升预备役军官军衔的条件、年限和程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登记和征招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由县人民武装部办理。
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向地方安置部门报到时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其他人员在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同时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县人民武装部必须按照规定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预备役军官,每年进行一次核对,并逐级统计上报。
预备役军官接到征召的通知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由于伤病等原因暂时不能应召的,经县人民武装部核实,并报上一级兵役机关批准,可能暂缓应召。
考核检查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对预备役军官应当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预备役军官所在部队或者兵役机关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结果作为任免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
管理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全国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
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负责本区域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预备役军官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预备役军官的有关管理工作。
预备役军官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支持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履行其他兵役义务,协助做好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
着装及待遇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参加国庆节、建国节或者其他重大庆典活动的,可以着预备役军官制式服装,并佩带预备役军官军衔肩章、符号标志。
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工作单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其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应当给予误工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伙食补助,报销往返差旅费。
对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并完成训练任务的预备役军官,按照其职务等级发给适当补贴。
补贴标准由财政部和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制定,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
预备役军官在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等军事活动中牺牲、伤残的,参照国家关于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办理。
退役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达到平时服预备役最高年龄时,应当退出预备役。
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是:担任师、团级职务的,五十五岁;担任营级职务的,五十岁;担任连级职务的,四十五岁;担任排级职务的,四十岁。
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是: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六十岁;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五岁;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岁。
未达到平时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预备役军官,由于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服预备役的,应当退出预备役。
【士兵预备役】 --------------------------------------------------------------------------------------------- 服役登记 《兵役法》规定: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服役分类 《兵役法》规定: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按照法律规定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八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一)按照法律规定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二)在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二十九岁至三十五岁的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预备役条件的男性公民。
退役 《兵役法》规定:第一类预备役士兵,二十九转入第二类预备役;第二类预备役士兵,三十五岁退出预备役。
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 《兵役法》规定: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民兵组织进行,或者单独进行。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军事训练。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