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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4-12-29 11:17

学习规范语言文字的心得体会

学习语言文字的心得体会中华民族是古老的民族,又是伟大、优秀的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为世界的进步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汉字是古老的文字,是中国古代文明的标志和象征。

世界上不是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立的语言文字体系,我们的汉语言文字从诞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今,中间没有断代或被异化,这在世界语言发展史上是罕见的,这显示汉语言文字强大的生命力。

从仓颉造字的传说,到甲骨文,到秦统一的文字篆字隶书,再到延续至今的通行的楷书,文字的发展史就是我们民族的发展史,从中我们可以领会到我们华夏民族的聪明才智和非凡创造力,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为之感到骄傲自豪,萌发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学好祖国语言文字的热情。

法国作家都德在其名篇《最后一课》中对法语作了如下评价: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

这样评价意在表现一位法国老师对祖国语言的热爱,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感情。

其实,我们的汉语才是世界上真正最美的语言,世界上其他任何民族的语言文字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与之相媲美的。

汉字中绝大多数字都是形、音、义的结合体,这是汉字作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字的魅力所在。

在识字写字教学中,教者应将汉字的美展现出来。

如象形字的简洁、形象之美,会意字的意象之美,形声字的逻辑之美、结构之美

哪里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心得体会

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心得通过学习,我对我国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与认识实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基层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对国家语言文字的推广所肩负的重任,也认识到了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宪法》制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项法律,它体现了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经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作出了规定。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我们应该充分地认识到自己所要肩负的责任,从自己做起,自觉地学习语言文字法,平常利用空余的时间对我国的汉语言文字进行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努力地练习普通话的标准发音,纠正不正确的发音习惯;对汉字的发展历史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对我国的汉字演变过程有着清晰地了解,尤其是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错误进行梳理与纠正,确保自己能够正确的使用汉语言文字。

普通话不但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通用语言和工作语言,而且它对传承中华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和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普宣传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

这部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

它的颁布,有利于促进现代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已经走过了四十多年的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尤其是1986年以来,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推动了语言文字健康地向前发展。

但是,在语言文字的应用中,还存在着许多混乱的现象,如有的地方方言盛行,社会上乱写不规范字的现象比比皆是,语言文字工作无法可依的状况亟待改变。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标志着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将全面走上法制的轨道。

这对于进一步普及文化教育特别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将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何时公布的

自何时起施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3.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1)与宪法等有关法律保持一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

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

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600字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

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

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心得体会闽侯实小洪碧芳在最近一段时期之内,我们学校开展了大规模的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活动,在学校大力提倡学好普通话的今天,我们也进入了学习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列中来。

《通用法》已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

通过学习《通用法》,我渐渐的明白了:这是一部实现顺畅交流,拉近你我距离的好法律。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 有7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

当前,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没有真正形成风气;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语言文字障碍和误会。

在教育领域,可能因为教师的普通话不好,使学生听不懂课;在商业领域,可能因为语言不通,错失许多商机,或者因为合同文字不同,造成歧义而打官司。

大量事实说明,在语言文字工作中,没有法律,只靠政策性文件,性差,权威性小。

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

于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呕心沥血、付出辛勤劳动的前贤以及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立法呼吁和做了大量工作的广大人民群

国家通用语言心得体会400字以下

语言文字规范化稳步推进  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全面走上了法制的轨道,对于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意义重大.四年来,围绕贯彻实施该法律,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为基础,以国家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我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各级学校积极把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纳入学校管理常规,采取措施消除使用方言和不规范汉字的落后现象.  近年来,随着普及普通话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的实施,社会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逐渐增加.2004年起,每年的6月和12月,将定期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从而进一步促进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普及.  在国家机关,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均能自觉使用普通话.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也是高效执行公务、确保政令畅通、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要求.广播电视媒体也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阵地,多年来,我市广电部门积极实践这一精神,大力加强对普通话的普及.为了丰富节目形态,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更好地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在保持地方特色的同时,推出了一系列的普通话节目,有效地增强了市民的推普意识.  规范语言文字需要齐抓共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以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观念已然深入人心. 然而,推进语言文 字的规范化工作并非易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社会用字不规范,不仅有损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对人们的思想,特别是对中小学生的认知会造成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城区社会用字工作;团市委也要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检查我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语等规范汉字使用情况,再交由工商、城建等部门进行整顿,以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  国家语委强调,维护语言文字的纯洁、健康,不但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大问题.当前,社会语言应用空前活跃,语言文字作为交际工具的作用日益突出,这种情形下,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尤为迫切.国家语委有关负责人认为,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键在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及时出台具体的相应法规或实施办法.同时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由于涉及面广,这项工作不仅要依靠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其他部门也必须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以举办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风气.

规范化语言文字演讲稿

语言规范化 语言规范化 语言规范是指使用某种语言的人所应共 同遵守的语音、词汇、语法、书写等方面的标准和典 范。

语言规范化指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在某一种语言的 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分歧或混乱的现象中,找出甚至 确定大家都应遵循的规范,指出那些不合规范的东西,通 过语言研究的著作如语法书、词典、语言学著作等明文规 定下来,并通过各种宣传教育的方法,推广那些合乎规范 的现象,限制并逐渐淘汰那些不合规范的现象,使人们共 同遵守语言规范而进行有效的交际,使语言循着一条统 一的正确道路向前发展。

语言规范化是语言规划的一个 重要内容,其具体工作有:标准语的确定,制订正音法,术 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出版规范词典,制定正字法,字母或 拼写法的改革,字符改革,出版规范语法等。

在标准语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方言渗入,其 他语言影响,古语残存以及使用语言的人常常在习惯爱 好、语言修养等方面的差异等原因,语言中往往存在一些 不合规律的分歧和混乱现象,直接影响人们之间的交际 活动,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不合规范的现象。

不规范现 象首先表现在语音上。

在汉语普通话里,读音上分歧很 多,如:血xiě——xuè,削xuē——xiāo,剥bāo——bō,秘 mì——bì等。

不合规范现象也常常出现在词汇方面。

首先 表现在一个意义的不同说法,如“暖瓶”可以说成“热水 瓶”,“看”可以说“瞧”、“瞅”、“?”,“星期日”可以说“礼拜 日”。

其次表现在异体词上,如:煞车—刹车,稀罕—希罕, 朦眬—蒙眬,毋宁—无宁,执勤—值勤,相片—像片,爱滋 病—艾滋病等。

最后词汇方面的不规范现象还表现在生 造词如某些小说中出现的“哑静、期盼、楞生、路道、土尘、 拉躺、克抑”和乱简称如“男牛鞋”(男式牛皮鞋)、“政攻” (政治攻势)等方面。

不规范现象也表现在文字上。

其中最 突出的是使用繁体字和生造简化字,如将“建”写成“■”, 将“展”写成“■”等。

语法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现象。

如“除非 ……”格式有两种用法,既可以说“除非男女双方同意,才 能离婚”,也可以说“除非男女双方同意,不能离婚”,形成 毫无益处的分歧。

此外,如“和、同、跟、与、及”等词在用法 上怎样详细分工至今没有解决。

英语中也存在类似的情 况,如lingerie一词,仅美国出版的《韦氏三版新国际英语 词典》就标注了25种读音;forget的过去分词可以是for- got,也可以是forgotten;语法方面也有许多分歧,如既可 说There is some paper,a dictionary and two notebooks on the desk。

也可以说There are some paper,a dictionary and two notebooks on the desk.由于语言中存在着分歧 和不规范现象,因此需要进行语言规范化工作。

语言规范化工作具有悠久的历史。

公元前四世纪印 度语言学家波尼尼就是一个语言规则的制订者,他在《梵 语语法》即《波尼尼语法》中,用3996(■说4000多)条规 则,描写梵语的语音和语法,对梵语的规范化起了很大作 用。

在中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书同 文”政策,采取李斯的建议,统一规定以小篆为正字,淘汰 通行于六国的异体字,对汉字规范化起了重要作用。

在欧 洲,文艺复兴以后,拉丁语的地位下降,代之而起的是各 个新兴民族国家的本地语。

为了“保卫”和“纯洁”这些本 地语,许多欧洲国家相继建立了学院。

1582年,意大利的 佛罗伦萨就成立了旨在净化意大利语的秕糠学会,它帮 助多斯岗方言成为意大利语的基础方言,并在1612年出 版了有名的《秕糠学会词典》。

不久法国也相继成立了法 兰西学院,该机构的章程宣称“本院宗旨是:全力以赴规 范我们的语言,使其纯洁、富于表现力,并对文艺和科学 进行充分描述。

”并经过多年努力编成了《法兰西学院词 典》(1694年)。

实际上,19世纪以前所有的语言学都是注 重规范的。

希腊和拉丁语法学家是教科书的编写者,他们 希望建立一套正确地用自己的语言写作和说话的永远不 可改变的规范准则。

这也许是人们总是把他们的工作轻 蔑地称为“前科学的”的原因。

但甚至在19世纪,许多杰出 的新语言科学的奠基人也都深深地卷入了语言规范问 题。

丹麦的拉斯克花了许多时间为丹麦语设计了更合理 的拼写系统,并且就此题目于1826年出版了整整一部书。

德国历史语言学派的奠基人,象格里木和施莱赫尔,就德 语的正确性这个题目写了许多文章。

19世纪下半叶,新语 法学支配着语言学,他们对这个问题也做出了重大贡献。

保罗在其《语言史原理》一书中,用一整章来探讨标准语, 而诺林写了一篇透彻的文章,研究语言的正确性问题。

在 英国,语言学伟大的奠基人斯威特终生都活跃于“拼写改 革协会”。

在20世纪,梅耶详尽地考虑过这个问题,而叶斯 柏森在其《人类、民族和个人》一书中,以两整章的篇幅讨 论“正确性的标准”这个题目。

语言规范不能凭个人的主观好恶,必须要有客观根 据,特别是在选择标准语时,更要注意这点。

标准语是一 个民族的经过加工、规范的共同语。

它是在某个方言的基 础上形成的。

这种作为共同语的根源的方言叫做基础方 言。

在同一语言的诸方言中,究竟哪种方言能成为基础方 言,并不决定于人们的主观爱好,而决定于该方言在整个 社会中所处的地位。

通常有下列因素使一个方言成为标 准语的基础:1.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所在地;2.通行地 区广,使用人口多;3.代表整个语言发展的趋向;4.如果 有文字,往往有用这个方言写成的大量文献。

一种标准语 的基础方言如果分布很广,各地语音有差别,应该选一个 最有影响的地点的语音作为标准音。

例如,现代汉语的标 准语即汉语普通话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

这是 因为我国的北方是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主要地 区。

著名的古都北京、西安、洛阳、开封等都在这个地区。

由于旧的书面语——文言跟口语日益脱节,十二三世纪 以后,形成了一种与北方口语紧密结合的书面语——白 话。

许多重要的文学著作如《水浒》、《儒林外史》、《红楼 梦》等都是用白话写的。

不仅说这个方言的人占70%,通 行地区也约占说汉语的地区的四分之三,而且许多方言 区的人也看得懂白话文,会写白话文。

所有这些因素使北 方方言成了汉语标准语的基础方言。

北方方言分布很大, 各地语音有差别,于是选择了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这是因 为近六七百年以来,元、明、清三代都建都于北京,所以北 方方言里的北京话影响最大。

“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 使北京语音成了“国音”。

解放以后,我国定都于北京,北 京成了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北京话的威信进 一步提高。

党和政府根据汉语发展的客观规律,明确规定 汉语标准语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 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

又 如,意大利的共同语是建立在多斯岗方言的基础上的。

这 是因为当意大利还没有绕一以前,著名的文豪如但丁、彼 特拉克、薄伽丘等人就是用这种方言写作的,他们整理、 锤炼、丰富了这种方言,并使它随着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传遍了整个意大利半岛。

意大利的标准语就在多斯岗方 言的基础上形成,而标准音则选多斯岗的首府——佛罗 伦萨的读音。

现代维吾尔标准语的词汇和语法以伊喀方 言为基础,语音则以乌鲁木齐伊犁话为标准音。

语言一般 只有一种标准语,但也有两种或多种标准语的,如傣语就 有西双版纳和德宏两种标准语。

标准语的规范不能全部 照搬基础方言和标准音的全部内容。

如汉语普通话的语 音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因此,凡是不符合这个标 准的,都是不规范的。

这是就整体说的,但不是说北京话 任何一个语音成分都是标准的,都是普通话成分。

在北京 语音里,由于各种原因,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例如异 读和土语成分等等。

对于这类异读词,普通话审音委员会 曾经加以审订。

又如北京语音里,轻声和儿化特别多,普 通话没有必要全部吸收进来,应该吸收哪些,也要进行调 查和研究。

普通话的词汇是以北方话词汇为基础的。

北方 话词汇有极大的普遍性。

但不是说,凡是北方话所有的词 都可以进入普通话。

北方话里一些地方色彩特别浓厚的 成分,说出来只有较小地区的人能懂,如北京话的“老爷 儿”、“取灯儿”、“老儿子”就不能吸收到普通话里。

为了丰 富词汇,标准语还应从其他的方言和与本民族具有直接 或间接联系的语言中吸收语言成分。

如果一种语言早就 有了书面形式,标准语还经常从古代文献中汲取有用的 成分。

此外,标准语还从专门的政治用语、科学术语和行 业语中吸收它所需要的词。

如汉语中的“瘪三”、“垃圾”、 “名堂”、“搞”、“扯皮”、“尴尬”、“把戏”“门诊”、“教案”、“排 版”、“黎明”、“和尚”、“消极”等。

语言规范是一个历史范畴,规范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 不仅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而且还是历史发展到一定 时期的产物。

语言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合乎规范的,在另 一个历史时期就可能发生变化,不再是规范的了。

这是因 为语言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不论什么时候凡是符合发展 规律的现象都是规范的。

确定语言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的 规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既要考虑到它的稳定性和继承 性,又要看到它的发展和变化。

语言在不断发展,新质要 素在逐渐积累,旧质要素在逐渐衰亡,必须重新肯定经过 考验的语言成分,淘汰过时的东西,而新的语言现象的出 现,一般是从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的使用开始的,在开始时 可以是不规范的,但大家都跟着用,用得广了,时间长了, 也就约定俗成了,也就成了新的规范。

从少数人的使用到 多数人使用,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则它一般是合乎语言 的发展规律。

不论是新出现的语言现象,还是衰退消失的 语言现象都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逐渐的,要有一个由量 变到质变的过程。

这样就出现一种中间过渡的现象,或是 两种现象并存,这就需要确定哪种现象是发展的,是上升 的,是有生命力的;哪种是衰退的,无生命力的,必将消失 的现象,并把前者定为规范,大力推广。

如现代汉语普通 话一些词的读音的变化,新的读音是发展的趋势,但旧的 读音还没有消失。

例如:“缔结”原来的读音是tī,现在是 dì;“秘密”原来的读音是bì,现在是mì;“收获”原来的读 音是hù,现在是huò;“说客“原来的读音是shuì,现在是 shuō;“暴露”原来的读音是pù,现在是bào等,现在经过 审音,确定后一个读音为规范音。

制定语言规范必须符合语言发展的内部规律,否则 不能促进语音正常的发展。

如我国1977年12月20日发 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由于事前调查研究 欠周,没有认真贯彻“约定俗成”的原则,把一些未在社会 上广泛流行的简体字也吸收进来,破坏了汉字构造的规 律,容易造成用字的混乱,公布试用以后,群众议论纷纷, 各方面意见不少,不久也就由国家语委报经国务院批准 停止试用了。

语言规范不像法律那样,强制人们遵守,而主要是通 过宣传、提倡、争鸣的形式,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因此要特 别注意对人们的语言规范有极大影响的大众传播媒介和 学校教育。

语言规范化首先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书 面语言的规范化;(二)广播语言的规范化;(三)电影和戏 剧语言的规范化;(四)学校教育语言的规范化,尤其是要 加强学校里的语文教育,使它能够依照规范化的道路来 进行。

很多语言规范,特别是新词新语,都是首先在大众 传播媒介中使用而逐渐推广的。

如“创收、抢手、紧俏、新 秀、歌星、集资、拼搏、创汇、倒爷、商业网点、公关”等。

文艺作品的语言规范问题也值得注意。

文艺作品的 语言用的是文学语言,也是合乎规范的语言。

但是文艺家 们为了艺术的需要,为了塑造人物的典型,会选择使用生 活中常见的、或有可能发生的不合乎规范的语言现象,甚 至于故意不正确地使用词语和语法,尤其是在喜剧和相 声的语言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不能把这种现象看作是新 生的,有发展前途的,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艺术手段。

规范并不是约束和限制语言的发展,而是促进语言 在正常轨道上发展。

规范化也不是使语言简单化,把一切 规定得很死板,叫人说话写文章都按一个模子,不许有个 人的风格和创新。

规范只是把语言中无用的东西、有碍纯 洁健康的成分淘汰掉,把不必要的分歧格式加以统一,而 那些在不同的文体上具有不同修辞色彩的成分都予以保 留。

这样,标准语就可以沿着纯洁、健康、统一的大道更好 地丰富发展了。

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现代汉语规范化的工 作。

1951年6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确地使用祖 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1955年10月教 育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 会议”,接着中国科学院召开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 会议”。

当时中央确定了“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 现汉语规范化”的语言文字工作三大任务。

经过三十多年 的努力,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在普通话推广方面。

1955年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 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确定了民族共同语的 标准,给普通话下了科学的定义,制定了“大力提倡,重点 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

1956年国务 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成立了中央推 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和普通话审音委员会。

后又出版了 《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

各省、市、自治区也 相继成立了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机构。

教育部、广播局、中 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普通话语音教学广播讲 座”。

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普通话 语音研究班。

从1958年起,多次召开“全国普通话教学成 绩观摩会”。

1978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学校普通话和 汉语拼音教学的通知》。

1985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正式公布了《普通 话异读词审音表》。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 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普通话的推广有了法律依据。

在文字方面。

1952年2月5日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 究委员会,1954年12月23日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 会。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第 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重复多余的异体字1055个。

1956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分批公布的简化字共 2238个,经过几年的实践,于1964年又总结、归纳成《简 化字总表》。

1958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订的《汉语拼 音方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推行。

1965年,文化部 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 定了6196个汉字的通用字体的标准字形(包括笔画数目、 笔画形状、结构方式和笔顺),为现代通用汉字提供了字 形标准。

此外,在汉字常用字、字频统计、汉字标准代码方 面做了不少工作。

1952年6月教育部公布《常用字表》收 一级字1500个,二级字500个。

1981年5月国家标准局 公布《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收一级字 3755个、二级字3008个,共6763个。

80年代初,国家标准 局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力量用电子计算机对现代 汉语字频进行统计,1985年3月,得出《现代汉语用字频 度表》。

1988年1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公布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常用字2500个,次常用字1000 个。

在词汇方面。

1958年文字改革出版社出版中国文字 改革委员会词汇小组编《汉语拼音词汇》,收录以词和词 组为拼写单位的现代汉语词汇,收词20100多条,包括单 音词、双音词、三音词、三音节以上的词、词组和成语。

词 条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同音字都排在一起。

能提供 同音词资料和正词法初步规范。

1963年出版增订本,收词 59100多条。

1973年9月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以记录普通话语汇为主, 同时也收录一些常见的方言词语、常见的文言词语和常 见的专门术语等,共约56000余条。

1978年12月商务印 书馆出版修订本。

这本词典是一本规范词典,对现代汉语 词汇的规范化起了很大作用。

在语法方面。

1951年6月至12月,《人民日报》连载 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推动了语法知识的普及 和规范化。

1954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草拟,经过不断试 教、讨论、修改,于1956年最后修改拟定《暂拟汉语教学语 法系统》,这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语法教学系统,它适应 了建国初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为中学语法 教学提供了共同遵循的语法系统,对普及汉语语法知识、 提高语法教学及语文教学质量起了很大作用。

1981年7 月在哈尔滨召开了“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对《暂 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进行了讨论和修订,产生了《中学 教学语法系统提要》。

建国四十年来,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 绩。

形势变化了,五十年代确定的语言文字工作三大任务 也必须作适当调整。

1986年1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 议,规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当前的任务。

新 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 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推 动文字改革工作,使语言文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 更好地发挥作用。

”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 好现代汉语规范工作,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研究 和整理现行汉字,制订各项有关标准;进一步推行《汉语 拼音方案》,研究并解决它在实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研 究汉语汉字信息处理问题,参与鉴定有关成果;加强语言 文字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做好社会调查和社会咨询 服务工作。

”这几项任务中,最重要的是促进语言文字规 范化、标准化。

今后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就要围绕这个中 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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