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如何防范柜面操作风险
一是从思想强风险防范意对于柜台业务,普遍在着对业务风险的麻痹大意、忽视甚轻视的思想。
有不少人认为柜台业务是“低技术含量的熟练工种”,对于柜台业务来讲,这种想法是致命的。
柜台的每一个操作,都直接关系到客户每笔业务的完成,中间连接的是客户多种多样的资金供求和业务联系。
柜台操作的一个很小的失误,都有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对待每一笔业务,对于规避操作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真正弄清不同业务的风险点。
在办理业务时要准确辨别,有条不紊。
对公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据的真伪,所收取票据与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收汇款人和金额是否一致,客户票据印章与预留在我行印章的相符性等;对于个人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替客户代签代写单据、违规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
正确地理解掌握这些风险点,并做到时时防范,是远比快速熟练掌握交易技能更重要的。
三是严格执行银行的各项柜台业务操作流程,严厉禁止违规操作。
银行的每一项业务操作流程都是经历了很多次的实践操作和不断检验才形成的,每一个操作步骤都是为防范风险而设置的,有很深刻的风险防范措施贯穿其中,不能轻易打破。
实际工作当中,严格按照业务的规范和操作流程,既是对客户的一种负责,也是对于自身和银行的一种负责。
四是加强岗位职责和业务权限的制约均衡。
农村商业银行实行双人临柜、双人复核,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但不是完全消灭了风险。
会计和出纳人员要切实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不相容岗位的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必须分离;严格授权审核,把授权工作落到实处;设立公开透明的奖惩措施,通过奖优罚劣的硬性手段,减少和避免失误的发生。
五是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风险防范氛围。
既要强化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营造严肃认真的工作环境,又要加大对员工的关怀程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使员工时刻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振奋的精神,充分调动员工加强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何防范银行声誉风险发言稿美国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产生,银行声誉风险突显,并越来越受到监管部门和业界的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告别了高歌猛进,进入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银行声誉风险防范也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
如何主动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有效防范声誉风险,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一点认识体会。
一、正确面对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新挑战 1、经济转型促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要转变观念。
新常态突出表现为以下特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换挡;创新和智能开发成为新动力;产业结构从工业大国向服务业强国转变,金融机构打破金融垄断,让利实体经济。
在这个大背景下,银行经营管理也从注重发展速度转为注重有质量的发展,从注重利差转为注重提供服务,从关注自身产品营销转为注重满足大众的需求。
新常态正深刻改变我国经济面貌和金融业态,也促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要转变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适应新的经济生态。
2、移动互联网普及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压力增大。
移动互联网对人们传统的生活生产观念和方式进行了颠覆,信息传递更加快速、透明、直接、便捷,人们由过去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变为直接参与者、评论者,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是信息源,使银行声誉风险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舆情来源广,自媒体时代,网民来自五湖四海,只要与银行打交道的人都有可能随时随地成为舆情发布者。
二是舆情传播快,移动互联网使舆情可以瞬间扩散发酵,人工干预无法控制,有时甚至适得其反。
3、人们对金融服务的依赖使银行声誉风险突显。
与银行打交道,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内容,对银行服务提出的要求也更高更多,目前银行服务从产品、效率、渠道以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还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同时,银行本身也处在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的转型期,体制、制度、产品、流程、服务手段等等都不断在发生变化,再加上公众对银行服务内容、方式以及依法合规要求的了解认识还不多不深入,甚至有误解,因此,人们在与银行打交道过程中,出于对自身资产安全的担心,出于对银行服务态度效率的不满意,出于对银行产品、制度、流程的不了解等等原因,客户投诉自然也会不断增加,成为银行主要的声誉风险来源,甚至为达到目的借助媒体给银行施加压力,这已成为目前银行声誉风险的“新常态”。
面对经济转型、移动互联网普及、人们对金融的依赖这些新情况新挑战,作为银行管理者,首先要正确认识和看待银行声誉风险,要从过去僵硬的、单一的思维意识和行为习惯中解放出来,以平等的、合作的、包容的思维和心态面对和解决新的问题。
二、引发银行声誉风险的直接原因分析 引发银行声誉风险的直接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几方面:一是服务态度。
银行服务客户,态度第一,近年来,由于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各家银行服务态度有了很大改观,因服务态度引发的声誉风险逐步减少。
二是服务效率。
为提升服务效率,满足客户快捷办理业务需求,银行在改进流程、拓宽渠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客户要求还有距离,特别是柜面服务效率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不当营销。
主要指误导客户消费、硬性搭配产品、向不合适人群推荐产品等,这类情况随着合规部门、审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检查,正逐渐减少。
但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和营销过程中不规范、不严谨的表达和行为,容易造成客户误解或媒体误读,需要引起重视。
四是金融消费者疑虑。
近年来,各家银行开发了许多产品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但客户对金融产品知识和与之相关的制度、流程、条件、监管要求等不尽了解,在碰到具体情况时,往往按自己以往的经验评判银行服务,产生消费疑虑,进而引发投诉和负面舆情。
五是诉讼或案件。
任何与银行有关的诉讼或案件,都会吸引人们眼球,成为网民围观的热点。
六是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权威机构评级降低以及市场传言,引发银行声誉风险。
梳理分析引发银行声誉风险的原因,找出风险的多发点和易发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才能使声誉风险管理更加主动。
三、声誉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 声誉风险涉及面广、扩散速度快,突发性强,后果往往难以预测,成为银行管理层较为头痛的事。
应对银行声誉风险,不仅是维护银行形象,更是对银行综合竞争能力的考验,在实践中,采取适合的方式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是银行每一位管理者应有的基本功。
如何有效防范声誉风险,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防范在先,未雨绸缪。
银行声誉风险何时发生,不能预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努力消除有可能带来负面舆情、形成声誉风险的因素,做到有备无患。
一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等,只有自身服务过硬,底气足,才能有抵御风险的本钱。
银行在运营发展过程中,产生某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接受投诉和批评,深入发掘银行潜在的风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收获。
二是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机制。
明确责任,规范声誉风险监测、报告、提示、处置流程,组织应急演练,使声誉风险管理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舆情监测。
坚持双人错时监测制度,与监管部门建立日常信息快速沟通机制,建立内部信息即时沟通机制,保证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第一时间上报和互通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处理。
四是进行早期预警提示。
由于银行产品、服务的同质性较强,银行声誉风险有其共性,也有规律可循,要通过对个案的剖析,互相学习借鉴。
要及时进行风险提示,把声誉风险提示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政策变化和敏感时期及时进行风险提示,起到了预警作用。
五是增强对客户公众的透明度。
现在,银行在产品研发、政策变动、服务模式等方面的信息,面向客户公众越来越透明,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提早预知和防范新产品、服务可能引发的声誉风险。
近年来,各家银行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新产品和服务研发过程,并深入学校、乡村、社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让公众更了解银行服务,让银行服务更受客户欢迎,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是强化声誉风险管理培训。
声誉风险往往起因于一件小事甚至一名话,因此,提高员工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声誉风险意识,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是声誉风险管理的基础工作,由于声誉风险的实践性很强,所以,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指导培训,从微观处减少声誉风险因素。
七是保持与媒体的良好沟通。
媒体是银行和客户保持密切联系的纽带,在日常工作中要学习借助媒体平台,主动宣传银行便民利民服务,在公众心中建立积极良好的形象,同时也让媒体对银行服务有更深的了解。
2、及时发现,迅速处置。
银行声誉风险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出现负面舆情,发现及时,有序应对,各方联动,处置有方,才能在最短时间内化解风险,减少损失。
在目前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情况下,过去简单的舆情处理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常态下大众对银行服务的诉求,也越来越不利于银行声誉的维护和健康发展。
只有正确面对,积极应对,主动掌握话语权,才是解决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发现负面舆情,一是要在最短时间内查清情况,按要求上报,同时正确研判风险程度及发展态势,为及时处置赢得时间。
二是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拟定应对口径,组织网评员进行正确引导舆论,三是迅速主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客户真正诉求,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消除风险源头。
四是负面舆情处理后,继续进行事后舆情监测,预防炒作。
银行声誉风险不可避免,它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银行变革过程中自然产生的,因此,我们既不能人为地消除,更无法逃避。
应该看到,声誉风险有不利的一面,会给银行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但同时又有利的一面,在处置事件过程中,银行、客户以及媒体之间通过交流沟通,找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办法,相互得到理解,也推动银行不断改善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小的局部的风险事件也是银行实现转型发展的一个动因,关键在于如何把控。
票据业务风险的防控措施有哪些
票据业务风险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外部风险,包括:使用变造、伪造票据、“克隆票”、作废票据,达到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
另一类是内部风险,主要包括:一是内部人员直接参与作案。
二是业务人员经验不足,识假辨假能力不够。
三是内控制度不严。
银行经办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为企业随意开户,不按规定审核票据,不坚持复核制度,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四是银行间协作有待改进。
银行之间在票据查询、查付、防伪上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平台和有效的检查系统,对查询的答复缺乏责任心也是票据犯罪分子屡屡得逞的重要原因。
汇通票据网正好整合了票据公示催告线上线下资源,为票友们提供一个专业的挂失查询平台,保护票友的利益。
1、信用风险——是指由于承兑行违约导致贴现行不能按期收回本金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①要确保贴现票据贸易背景的真实性;②要扑捉市场信息,了解票据市场上出票行的一些信息;③对于县级支行开出的大额连号票据并且出票人为一般性企业的要谨慎办理;④加强对承付后的资金跟踪管理,对于承兑到期后票据的付款人为企业或并非是承兑行的情况要注意分析。
2、利率风险——是指由于票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给贴现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防范利率风险首要的是从宏观方面着手:①是及时收集央行发布的货币政策报告,了解管理层的思路和动向,掌握国家宏观货币政策,要注意观察央行的市场操作,如发行央行票据,提高准备金率等;②要参照票据市场转贴现指导利率和货币市场的七天回购利率;③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都是市场利率变化不稳定的时期,要注意多观察基本面;④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渠道,随时收集票据市场交易利率,了解其发展趋势,总结变化规律;⑤是加强与同业的沟通联系,了解其业务发展状况,判断其利率走势。
3、政策性风险——由于监管的缺位而造成银行票据人员受处罚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①要认真学习有关票据方面的文件精神;②票据做从业人员要掌握丰富的业务知识;③要熟悉政策,合理避开监管。
4、假票风险——是指由于办理票据业务被诈骗导致银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业务素质:①要配备专门的鉴别仪器如ETO票据鉴别器;②办理票据业务一定要设立专职或兼制的票据专审岗;③每笔票据真伪的鉴别至少要过两人以上的专业审核;④严格审查不太熟悉企业的基础资料,在初次办理时如有条件的最好让其提供基础资料原件,从企业源头作好风险控制;⑤对于注册资金较少而一定时期内贴现金额较大企业要谨慎办理;⑥注意对汇票专用章的鉴别;⑦注重查询工作,在查询书上要多问,要注意查复书所回复的内容,企业提供的他行查询的票据一定要重新查询;对于查复书上回复有“他行查询”的内容,一定要进行电话、传真查询,必要时进行实地查询。
5、退票风险——由于结算的原因造成承兑行有意无意退票而影响贴现银行行到期无法及时收回资金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业务人员要掌握专业知识①与承兑银行做好沟通,尽量按照承兑行的要求办理;②对于签章、背书不规范的票据要求企业出具证明。
6、违规操作风险——是指由于违反政策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①要严格贴现申请人的资格审查;②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③严格按照银行贴现业务操作流程办理,严禁先贴后查;④不要轻易突破利率下限;⑤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
7、道德风险——由于内部人员利用票据业务作案给贴现银行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①加强票据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锻造一支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过硬的从业队伍;②强化内控监管力度,加大对银行汇票专用章和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以及贴现后票据实物的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作到“账账、账实”相符;③利率执行合理化。
8、经营成本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成本的变化给贴现行造成收益下降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加快票据周转,增加转贴现、回购业务、利率适当的时候开展再贴现业务,提高资金周围速度。
9、业务初级风险——由于银行票据业务刚刚起步发展而造成的潜在风险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对业务量较小的县级支行停办票据业务 10、人员调整风险——常期从事票据业务的人员由于某种原因调整工作岗位造成的潜在风险 防范要点:①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对新上岗的员工先培训后实习,然后再正式上网;②对于专职的验票人员不要轻易轮换。
11、票据转卖风险——是指票据在转卖的过程中发生丢失、被抢、被骗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①要实行双人外出卖票;②提高卖票人员的安全意识;③加强对转卖票据的保管;④票据丧失后及时挂失止付。
12、托收风险——是指由于邮政速递部门的原因造成托收票据的丢失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①对于委托收款的票据采用特快专递寄送,避免采用平信邮递方式,以便及时查询、落实票据传递情况,同时EMS一定要写清楚付款行的地址,一定要留下我行的联系电话,有必要时注明付款行的电话,一旦发生遗失意外,也便于落实责任,确保本单位利益不受损失;②要提高业务处理质量,减少不必要的退票现象发生;③对于大额票据,一定要在到期前一日电话核实对方是否收到票据;④对于无理退票,要严格按照《票据法》及《支付结算办法》等的规定,据理力争,必要是通过其上级行、当地人民银行、银行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催收。
13、公示催告票据风险——是指银行在公示催告期间买入该类票据或者库存票据被公示催告而没有及时申报权利而形成的风险。
公示催告是法院在做出除权判决前必须履行的一项程序,它是在持票人不慎遗失票据的情况下,在向承兑行办理挂失支付后,向法院申请保全票据权利的一个必经程序,公示催告期限一般不少于60日,在此期间,票据的持票人应向法院申报权利。
防范要点:①要认真收集《人民法院报》等的公示信息,并建立信息库,或通过“人民法院网”及时核查票据情况;②一旦发现涉及票据权利的,要及时申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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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意外事故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票据权利丧失使贴现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防范要点:①办理业务要注意办公桌的干净整洁,防止茶水、油墨等污染票据;②票据实物一定入专门的大库保管,确保实物安全。
15、竞争风险——由于同业竞争激烈造成银行客户流失、利差缩小,减少银行受益的可能性防范要点:①分析此种风险属于市场行为,它和违规操作风险是相互矛盾的;②作好银行承兑汇票内部循环工作,在系统内消化票据,减少竞争;③银行票据贴现人员要注意贴现利率的报价技巧,防止企业客户流失。
结合商业银行具体经营业务,商业银行应如何规避经营风险
论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管理与防范 [ 银行业作为经营货币的企业与生俱来就规定了其风险的本质,与其说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更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利润而经营风险的组织。
所以风险和利润对银行来讲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同为一体,过分强调哪一方都会给银行的发展带来阻碍,只有充分掌握风险在银行经营中的特点,将风险经营、管理与防范结合起来,在硬币的两面之间寻找有效的平衡,才能收到利润增长与风险防范的最佳效果,才可以在风险与利润的动态错位中谋求长远的发展。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 (一)经营风险具有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的特性 经营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的各种经营项目和各个业务环节中,同客户打交道有信用风险,在市场上运作有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即使不同客户打交道、不同资金打交道,只做内务工作,还有操作风险,用人还有道德风险.所以,银行的风险是全方位的、全时段、全过程的,不可能将风险拒之门外。
银行所能做的只是将风险管理起来,去识别风险、去判断风险、去分散风险、为风险背后的利润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经营风险具有难确定、多角度、多变换的特征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产生的根源多来自人为因素,人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导致经营风险的难确定性,包括从银行内部的经营者、员工到银行外部的客户、市场的消费者,他们的行为都或多或少地影响银行经营的方向,给银行带来多变的风险。
迫于竞争的压力,银行本身的经营也在不断地创新,多范围的改革与创新自然引起多角度、多变换的经营风险。
此外,外部环境的转变、企业的多变、市场的竞争压力迫使银行进行不断改变,不断完善,但在转变的过程中,经营风险控制与成熟体制下的风险控制相比其本身就在不断的变化,因而所带来的风险更是难以界定。
(三)经营风险具有来的急、难控制、危害大的特点 商业银行经营中的许多风险因素事先往往不易把握,会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危害,令银行措手不及。
对于银行来讲风险本身就有较好的潜伏基础,它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将其本身进行伪装,让监管者很难对其进行充分的估计和控制,但一旦风险累积到可控范围之外的时候,它的危害性就显露无疑,造成很大的损失,并伴有一定的连锁反应。
如由于储户的提款需求具有随机性,难于事先预测,特别是自有资金较少、吸纳存款数额和储户多的银行,一旦出现挤兑就会使银行难以应付,并带来连锁的挤兑风潮等等。
由于上述特点,商业银行在应对经营风险的过程中,要以时间的眼光来注视风险,以系统、动态、超前的思维来看待风险,最后,以灵活、有效、明确的方法来管理、防范风险。
二、现阶段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形式 (一)信贷集中 商业银行的竞争意识在入世后压力过重的环境中,显得过于明显,银行竞争的焦点都集中在那么几家、几十家优质客户上,忘记了银行业最忌讳的问题--资产的单一和集中。
出现所谓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现象,实质很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银行错位经营的思路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发挥。
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更大程度上是银行妄自菲薄的一种心理障碍。
结果在单个银行本身来看似乎出于理智的举措,转变为银行业的整体经营风险。
就好似所有的银行都将各自的鸡蛋同时放到一个篮子里,篮子受宠若惊,一步没走好,鸡蛋一个都没有剩下,产生的后果最终还是银行自身来承担。
(二)循环贴现 循环贴现是指存入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银票贴现、再贴现而形成的一笔信用无限放大的循环。
比如,一家企业在一家银行贷款1000万,然后转存为存款,并作为保证金,如果开立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是50%,那该企业就可以获得2000万的承兑汇票,然后拿承兑汇票到另一家银行贴现2000万,然后再存,再开汇票,再贴现。
如此往复下去,很少的钱却支持了很大的一笔资金运动,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由1000万的信用累积起来的1亿、几亿甚至更多的泡沫就会全面破碎,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虚增存款 存款是贷款的基础,而贷款又是现今我国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存款上不去,贷款就没有了根本的保障。
银行为了扩大规模,就采取了虚增存款的方法,最后导致真实的存款没有增加,而在虚假存款基础上的真实贷款却放出去了,存贷比率失调,虚假存款引起真实贷款倒逼银行,造成银行风险不断累积。
(四)关联贷款 关联贷款涉及的面比较广,涉及到企业集团、法人代表、跨国公司、个人关系。
无论是企业集团内部各方的关联,还是多个企业一个法人的关联,还是跨国公司的变相骗贷,以及个人与银行经营者之间的幕后交易,其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损害银行利益,肥了自己的腰包。
这些都是银行经营的漏洞,是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所在。
(五)抵押高估 抵押高估是一种虚假欺诈行为,会产生两方面的反应。
一是这种高估的行为银行知道,但由于各种不可明信的原因,谁都不说破,听之任之;另一种是银行不知道,被骗了,等到发现问题的时候怎么都收不回来放出贷款的原值,更谈不上利息了。
无论是哪种反应,结果是银行吃亏,风险不断累积,现阶段的巨额不良资产就可看出问题的一二。
(六)中间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有着很大的不同,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是利润来源的一个主要方面。
这与国外金融混业经营的环境有关,但本质上是国外银行对“服务就要收费”这个理念认识的明确。
相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绝大多数不赚钱、免费,甚至赔钱。
主要原因是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理解错误,中间业务是面对竞争,金融创新的产物,其本身也是一个发展的事物,并没有成型的界定。
但其根本意义是在于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是一种通过出卖服务来赚钱的业务,而不是现今被误解为增加银行存款的一种筹码,基于此造成中间业务不赚钱、赔钱的局面,而在这背后通过中间业务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就可想而知了。
以上六种是引起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方面,银行经营风险无处不在,随着改革的深入,风险的变换也随之增多,在这种情况下,有效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就成为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的基础措施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以不变应万变的手段已经不再适合现今银行业对风险的管理。
现今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应是一个系统的、时时的、准确的、快速的动态反应过程,有一定的先见性,拥有有效保障措施的整体运作体系。
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必须在我国的银行内部、外部分别解决这样几个基础性的根源问题。
(一)人的问题 人的问题应从两个方面来看待,一是人才,另一个是从人的需求来防范风险。
有效的防范体系必须有掌握相关技术和知识的人来构成,这是第一方面;另一方面,要将人的行为统一到银行利润的增长和经营风险的防范,这就要求银行本身要有明确的产权制度,使经营者和银行的所有者在利益上保持一致,只有利益的一致才不会出现道德问题,防止逆向选择,从根本上降低了经营风险的产生。
产权是什么?产权就是受制度保护的利益。
它与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中的物质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同,既包括物质资产,也包括人力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 (如知识资产和商誉资产)。
产权制度既涉及对产权的界定,又涉及对产权的保护。
举个实例来分析明确的产权制度对现今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作用。
拿饲养鸽子这件事来做个说明,鸽子象征和平,很多人都喜欢这种小动物,但饲养的形式不同却会收到截然不同的效果,公园里饲养的鸽子和在自己家里养的鸽子有着本质的区别。
先提出以下几个问题来思考一下:公园里饲养的鸽子要养多少只,饲养规模怎样控制,由谁来决定,用怎样的一个标准来决定,鸽子的品种是怎样的,由谁来制定这样标准,鸽子的喂食由谁来完成,用什么样的标准来提供食物,鸽子没有养好,全死了,这样的风险又由谁来承担,怎样来承担。
以上这些问题对于在公园这样一个环境下,很难给出明确且可行的答案,原因是公园鸽子的一切没有明确所有者,谁都可以负责,谁也都可以不负责。
要是自己家的鸽子这些问题不用说明,你也会给出答案来,而且是依照你个人的想法来给出的答案,因为你是鸽子的所有者,你有一个通过饲养这些鸽子达到怎样目的的一个规划。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再来看银行风险问题,对于银行来讲,无论其拥有的资产还是负债,它所经营的货币并没有任何的能量,就单单来看它和可爱的鸽子没有区别都是一种物体,也对银行起不到怎样的实际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运用这些货币的人。
在他们运用这些货币的同时,他们在为银行做些什么,而操作这些货币的人怎样去操作,完全取决于他的行为将会给他们本身带来怎样的收益和付出多少交易的成本。
这时,如果经营者就是银行的所有者,那他追求的一定是收益最大,变换成本最小。
但这种企业的经营模式在银行领域几乎没有,往往都是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的情况,更多的是国有或者国家控股的形式。
国有即全民所有,当产权为全体公民所有时,这种所有的本质就是全体都没有,就是所谓所有权人,产权缺失。
对于中国银行业这种缺失的现象自其建立之时延续至今都是这样的状态,这也就是产生巨额不良资产,并在根本上无法解决的最底层的根源。
所以控制、管理银行的风险就要在根本上解决以人的问题为核心的产权制度问题。
(二)体制问题 体制问题更多的应该理解为银行作为企业的一种,是否有明确的经营机制,银行经营者的权利能否得到有效的治衡,政府的行为能否更进一步规范。
好的经营机制是建立在明确的产权制度基础之上,并对银行经营中的每个可能产生风险的环节都可以进行有效信息反馈的系统。
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制度的建设,使经营的每一行为都有其基础的标准。
一旦有效的基础标准建立起来,那么结合人的控制在基础标准上的动态经营风险防范体系,就会依据经营的特点,时时跟踪风险产生的可能方面,将风险防范在发生之前。
(三)环境问题 环境是保护银行自身防范风险的环境,如果没有这样的环境银行本身无论怎样想防范风险,都会失败。
基于此,正常的环境主要反应在:(1)要有公平的市场运作规则; (2)要有与市场发展相配套的法律体系; (3)要有社会约束的信用道德标准;(4)要有支持银行发展的监管机构及灵活的监管方式和有效的监管行为。
以上四点就可以为银行的正常经营提供环境保障,自然银行在经营风险防范上也有了外部支持,会收到更为基础的支持效果。
(四)技术问题 人才是技术得以运用的保障,有了人才同样要技术手段来拓展人才的作用,在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上依然如此。
现今经营风险多种多样、层出不穷,更涉及到新经济时代、网络技术、电子技术等各种先进技术运用而带来的风险变换。
同样,银行的风险防范也要紧跟这些技术发展的态势,对风险的早期预警、中期控制、后期处理采用信息技术,采用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将会对问题的处理速度、风险监控的时时性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支持。
四、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的具体操作 借鉴国外银行在管理经营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环境特点,探索有效的防范风险之路是商业银行一直都在关心和探索的问题。
在以上四点基础措施不断的完善过程中,银行本身应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具体操作。
(一)银行本身要明确风险理念问题 在统计学上,风险和利润是正向相关关系,通常的情况是,利润率愈高时,风险也愈大;风险愈{氏时,利润率也愈低。
银行是在用近8%的资本金运作92%的负债,所以风险之高是不言的事实,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润也是符合高风险、高利润的规律。
但银行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风险背后是利润的来源,清晰的分析风险就是明确的了解利润产生的本质。
这就指出银行经营风险和获得利润本身就是同质的问题,但出发的角度不同而已,在以这个理念为基础的前提下,开展银行的经营业务,培育自身的风险文化就显得格外的重要,银行不要将风险看作阻碍银行发展的绊脚石,而是将风险经营、管理的思想贯穿到银行本身的每一个环节,不是一味的去堵截风险,而是将风险进行合理的引导,合理的运作使其在现实中得到可控,并带来相应利润。
这是银行首先应该明确的风险理念问题,但前提是产权制度必须明确,正如前文所讲这是基础。
(二)银行本身要树立经营风险观念 在现今商业银行中,风险的管理、控制,以及经营方向等是由银行的管理层和风险控制系统的工作人员来具体执行和操作,但对于风险决不应限于这两方面的人员,任何岗位的银行员工都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
这就要求银行要培育自身的风险文化,文化的形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许多的行为才能提炼出一点点的习惯,许多的习惯才可以培育出一点点的文化。
对于银行风险文化的形成来讲也是如此,西方100多年的经营才得出这么一点点的风险理念,我们的银行也没有例外的可能,只有通过不断的总结、学习、运用,再总结、再学习、再运作的循环往复才能得到不断的进步与完善。
所以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中要明确指出,员工对风险的认识程度、员工的风险思维是构成银行风险文化的基础,员工对风险认识所达到的认知程度是银行风险管理与控制的首要反应标准。
这就要求银行在培养全行全员的风险意识、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出台详细的风险操作标准、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等方面做出不断的努力。
(三)银行本身要建立风险经营机制 建立风险经营机制对我国的银行业来讲就是要解决这样一种矛盾,业务人员以利润最大为出发点,而风险监管人员以同一笔业务风险最小为出发点产生的矛盾。
建立风险经营机制的目的是使得在机制的运行范围内银行的风险和风险背后的利润能够得到动态的统一。
开拓业务的银行管理人员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发展客户、如何抓住客户,他考虑问题的基点是在抓住客户的前提下去控制风险,而风险控制的管理人员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去避免风险,如何去控制风险,他考虑问题的基点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去开拓业务。
显然,两者的立足点不一样,但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出发点就是既要获得利润、也要控制风险,并且都需要得到各自注重问题的最大效益。
所以建立一套自下而上逐级解决、层层监管的风险管理机制对这样的矛盾就会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在这样的机制下,必须有市场人员和风险控制人员同时跟进同一笔业务,这正是欧洲商业银行,特别是德国银行系统奉行的“四眼原则”(Foru Eyes Principal),即至少有四只眼睛同时盯住一笔业务。
“四眼原则”不是我们中国银行业同仁简单理解的一笔信贷业务要有“双人调查、双人审批、双人核保”,而是强调有两只眼睛来自于市场拓展系统,有两只眼睛来自于风险控制系统,并且各自给出这笔业务从各自的角度来分析所能达到对银行的最大效用。
出发点不同,矛盾自然少不了,但这种矛盾是可以调和的,因为矛盾双方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银行的效益最大化。
欧洲的典型作法我们也可以借鉴,当矛盾出现时,双方要坐下来充分地交换意见和磋商,争取有一方能够被对方说服,或者各让一步。
如果在磋商之后意见依然有分歧,在同一层面上不能解决,则再向上级汇报,由上级裁决。
在银行的规章制度设立上,这样的过程一直延续到总行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并把最终的裁决权交给了银行的最高管理者、执行人。
这样依据银行经营风险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在每一笔业务上都会寻求到使风险和利润达到动态平衡的最佳支点。
(四)进一步完善依据风险的控制体制 商业银行在建立有效经营风险管理体制的同时,风险控制体制应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建立垂直的风险控制体制是保障风险管理得以成功的关键。
借鉴欧洲银行方法,各业务部门都设有风险控制官,他们都是只对上一级风险控制负责,而不是对同一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在德国商业银行的每个业务领域、每个分行(地区分行和二级分行),都有相应的风险控制部门,都设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官。
通常,地区分行设有并列的三个总经理,其中必定有一位是专职负责风险控制的总经理,他要对整个风险控制过程和结果负责。
同样,每条业务战线,都有一个负责风险控制的首席官员(部门首席风险控制官)。
在全行,则只有总行一级设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全行风险控制系统的官员和专家组成,全行的首席风险控制官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其他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营运官、首席财务官等都不参加这个委员会,目的是为了保持控制风险的机构独立的运作,有其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五)加强由体制变动而引发的奖惩机制的建设 在银行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利润增长同风险控制同等重要,因而对风险控制人员的奖惩也一样重要。
考核风险控制人员业绩好坏的主要指标当然是银行的资产质量,而资产质量是由分散的单纯资产业务组成的,因而全行总体资产质量状况如何、单笔贷款的质量将被清清楚楚地记录在案。
对历来风险控制严格、尺度把握准确的风险控制人员,银行在激励措施上要做相应的安排。
如果经过审计和调查,一笔贷款在运作过程中,市场拓展人员或风险控制人员有故意过失,则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从扣发奖金、降职、调离岗位、开除出行到司法诉讼(送到监狱)不等,这些都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细分到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并不断的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检讨。
例如,当一笔贷款变成有问题贷款(NPL)给现实带来了损失,银行的审计部门首先就要检查贷款的审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如果有程序上、手续上的差错,则哪一环节的差错就由哪一级负责。
但是,即使是一笔不需要任何个人承担责任的贷款,当损失发生后,风险控制部门和市场拓展部门都要做出相应的检讨,吸取教训,拿出避免类似损失发生的办法,形成一切的行为都有章可寻,一切好的方面都有合理的奖励,一切的错误都有惩罚和改进。
跪求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商银行所辖各级经营机构、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所称业务包括本、外币业务。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行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具体如下: 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全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保障内部授权、授信责任的全面落实及相关责任人员履行其职责。
第五条 全行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二、完整性原则。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及时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遵循效率性原则,外简内繁;新设分支机构或新开业务种类时,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慎性原则。
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全行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六、独立性原则。
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第六条 内部控制系统的结构。
全行内部控制纵向结构由决策控制、执行控制、监督控制组成。
横向结构由组织结构控制、计划财务控制、资金营运控制、会计管理控制、电子化系统控制等组成。
纵横结构相互交叉,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共同构成对全行经营活动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综合网络体系。
第七条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各行要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及业务特点,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明确、具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
在各项业务经营中,坚持“授权有限,相互制约,事后复核”原则,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约束和监督。
各项业务的开展要制定相应的岗位工作手册和业务指导书,明确操作规则、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岗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照章操作业务,不允许违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各行必须建立三道控制防线: (一)自控防线。
一线岗位要实行双人、双职、双责,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要有相应的前台监控和后续监督机制;各业务部门应根据防范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经营风险的需要,组织开展管辖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并对控制效果承担控制责任。
(二)互控防线。
应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文件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工作程序,明确签字责任。
(三)监控防线。
应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反馈的监控防线。
内部监督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业务监督,并及时将检查、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三、各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对以下业务及人员应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柜员制机构例外,但必须有恰当的现场及后续监督控制保障机制): (一)部门责任分离。
1.资金计划业务的管理和其会计的核算;资金调拨、授权和账户调剂;前台交易和后台结算。
2.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和现金出纳。
4.电子化系统的软件开发与业务经办及应用软件操作。
5.固定资产及内部财产的登记、保管、领发与账务核算。
6.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与核算。
7.各项资金(含信贷、财务)及财产损失的确认与核销。
8.开证申请人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审查与开证。
9.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部门。
(二)岗位责任分离。
1.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
2.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与贷款审批发放。
3.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票据的核算。
4.储蓄、会计前台业务核算与其事后监督。
5.会计印章、密押、凭证及储蓄印章、凭证的保管使用。
6.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业务操作。
7.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融资业务与结算业务。
8.市场开拓与业务处理。
9.负责账务处理的人员与负责资金划转(含审批)人员。
10.国际结算部门内电传(讯)人员与密押(控制文件管理)人员。
11.牡丹卡业务中资信审查与发卡、审批与打卡、打卡与建档、卡片管理与打卡、密码发放与已打未发卡管理、密钥A、B参数管理使用人员。
12.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岗位。
四、各行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资料(包括各类存储媒体形式的业务数据和技术文档资料)保全系统: (一)完整性。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行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制度,按部门分类积累、整理和管理全面完整的信息资料。
(二)真实性。
各类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
(三)保密性。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对信息资料实行严格的密级管理,并严格执行收发、打印、交接、归档、修改、保管、使用、调阅、登记、销毁制度。
对重要的信息资料必须双重以上备份和异地存放,调阅需取得相应授权。
凡属“秘密”级以上、涉及资金财产的文件、计划、报告,通讯密码、密码协议、密码算法及密钥,决算报表、法律文书、人事档案等重要信息资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立卷。
切实加强保密控制,防止信息资料被非法修改、泄露或窃取。
(四)安全性。
务必保证各类信息资料在采集、录入、加工、处理、网络传输、输出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和完整;重要信息资料必须妥善存放在有保密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库房内,备份资料应异地保存,防毁防盗。
对信息资料的存取、复制、更正、调阅、使用,必须实施严格的操作、授权及责任制度,保证信息资料安全。
五、各行要对营业机构及各重要部位和岗位建立实施完备有效的应急应变计划。
(一)对意外灾害及人为原因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须制订严格的、可操作的、责任落实的、公开的应急预案。
加强灾害性事故防范和应对演练,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并建立实体保护的保险制度。
(二)对重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适当的人员备份。
六、各行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建立各项业务风险评价、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内部侵吞、挪用和外部盗窃、诈骗。
凡违反规章制度的,必须做出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经营机构及部分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内控风险意识,对管辖行处及分管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负责,对由于内控不严所形成的风险损失承担领导责任。
第三章 组织结构内部控制 第八条 组织决策控制。
一、制衡系统。
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及部门。
二、决策程序。
制定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全部经营管理决策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保留可核实的记录。
切实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
三、法人授权。
完善统一法人体制,坚持授权、转授权制度,认真执行上级行的经营方针和决策,并严格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行使职权。
四、机构设置。
按照集约化经营的要求,合理设置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
设置机构和网点应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关系协调。
(一)纵向协调。
应保证指标指令自上而下地完整执行和经营责任自下而上逐级负责,在系统内部形成有效的命令链和报告链。
(二)横向协调。
建立健全标准的协调程序,明确各部门的协调职能、义务及协调方法和措施,并建立健全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制度,及时消除各种不协调因素。
第九条 人事制度控制。
一、岗位职责。
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并赋予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点凭证及财物要加强监控和管理。
任何一项交易业务,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或授权。
二、调配任用。
(一)录用调配。
严格执行国家及总行有关录用调配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制定明确的人员招聘录用条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原则。
坚持近亲回避制度、干部交流制度、重要管理岗位和重要业务岗位轮换制度。
(二)选拔任用。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制定明确的用人标准,坚持任职资格审查。
建立严格的组织程序。
明确干部管理权限,严禁任何越权行为。
建立选拔任用工作逐级负责制度及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
三、用工管理。
坚持国家及总行制定的用工政策、用工计划和报批制度,不得擅自或越权行事。
实施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规范的用人单位和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严格执行机构及工资报批制度。
四、培训开发。
应制定职工教育与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入行教育、岗前培训、各类专业培训和定期离岗培训制度。
坚持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离岗业务培训和内控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员工熟悉岗位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考核机制。
建立并完善员工考评制度,促进员工积极进取。
第十条 领导职权控制。
一、授权授信。
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授权、授信管理办法及要求,制定并落实授权授信执行、控制、检查及考核办法,坚持逐级有限授权、分类区别授权、适时调整授权。
二、权力监督。
加强对行政领导权力的监督制约,增加权力透明度。
在不涉及失泄密的条件下,公开办事规则。
公开的内容应包括办事职责、纪律、程序、时限及结果等。
三、定期轮岗。
对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一定年限的分支机构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实行定期轮岗,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轮岗的,应实行指定离任稽核或强制休假制度。
四、任期责任。
在行政领导的任期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检查,必要时进行任期内责任稽核。
对任期中演变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
五、岗位离任。
各级行负责人员离任应严格按规定组织离任稽核。
离任稽核应坚持先停职、后稽核、有结论、再安排的基本程序。
第四章 计划财务内部控制 第十一条 计划目标控制。
一、目标设计。
计划目标应根据全行统一的经营思想及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
计划目标应具有预见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二、运作程序。
充分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评价、选定方案,拟定经营计划,编制报告。
三、组织执行。
按部门、单位有机分解目标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对目标实行系统监测。
四、目标调整。
计划目标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时应及时进行调整,目标调整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国家和总行政策规定为依据,纠正偏差,使计划目标切实可行。
第十二条 资产负债比例控制。
一、组织决策。
各行应成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建立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执行反馈的内控制度。
二、计划监测。
严格执行上级行下达的资产负债比例或限额,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分析。
三、利率执行。
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利率政策、制度及规定。
合理制定内部资金利率。
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财务核算管理控制。
一、组织决策。
各核算行均应成立财务审查委员会,作为财务开支审查机构,负责审议、分析、监督全行重要财务事项,决议事项应保留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管理及授权。
(一)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建账,严禁搞“两本账”或弄虚作假。
(二)财务管理尤其是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必须实行严格的授权控制和管理,根据授权授信制定合理的财务审批权限,对大额支出必须严格实行授权控制。
未经批准超限额审批及越权审批的,要追究签批人的责任。
(三)财务指标的分配、所有财务资金的上划与下、筹集与使用等,必须归口财务审查委员会和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其他任何部门开口子、下指标的,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执行;财务账户必须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完整入账。
严防跑、冒、滴、漏,任何机构、部门及个人都不得少计、少收、转移甚至截留任何收入。
四、成本费用。
(一)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
(二)加强对各项成本支出的管理。
严禁乱划、乱挤、乱冲、乱摊、乱支及虚列支出,各项准备金应按规定提取、使用。
(三)制定并严格遵循费用支出控制办法,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禁止任何部门及个人滥用职权乱用多支。
各项费用支出不得以拨代支。
五、损益核算。
确保损益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所有应计、应提、应列、应摊、应并的各项财务收支必须按制度规定进行,严防损益失实,严禁隐瞒或编造损益,严禁截留利润。
六、分析预测。
建立健全财务分析制度,完善财务考核和激励机制;依据管理会计理论,建立成本、利润责任中心,强化成本控制,推行部门成本核算,建立预决算分析模型,加强对本单位及各项业务的本、量、利分析。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控制。
一、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严格遵守总行核定的固定资产控制标准,加强对基建项目预决算审查及基建过程中的财务监督;严格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等账务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领用、改造、维修、报废及实物管理、残值入账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购建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纳入账内核算;租赁性资产要视同本行资产纳入表外科目登记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确保账卡齐全、账实相符;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二、对储蓄网点装修、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要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建单位,对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要组织力量或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严把工程质量关。
有条件的地区(城市分行)对办公用品及批量耗用的低值易耗品要推行集团购买制度,通过招投标选择供应厂商。
第五章 资金营运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计划管理控制。
各行要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月编制资金营运计划,做好资金头寸预测工作,加强资金头寸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行下达的系统内借款、现金、有价证券发行等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第十六条 资金调度及系统内借款控制。
一、资金的调出调入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进行审批,并及时划拨资金,登记相应台账。
对大额资金调拨,资金汇出行必须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汇出资金及时汇达指定行,以减少在途损失;对当天未入账的在途资金,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二、申请办理系统内借款,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系统内借款的投向应符合总行有关规定,对不予安排的系统内借款申请,主管部门应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市场融资控制。
一、公开市场操作。
总行资金营运部参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应制定并严格遵循统一的操作规程;交易的策略、品种、数额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办理。
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
由资金营运部门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贷款申请、归还手续;要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办理再贷款申请,努力降低利率风险损失。
三、同业拆借。
严格执行总行对资金拆借交易对手、拆借范围、拆借期限和拆借数量的授权及拆借程序的规定,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并及时、真实地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健全资金拆借考核检查制度。
四、证券交易。
总行资金营运部及被授权的一级分行可参与银行间证券买卖与回购交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二级市场交易。
证券交易应制订并严格遵循统一的操作规程,切实做到指令、交易与账务相分离,认真落实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等风险控制手段;交易的策略、品种、总额和单笔交易金额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办理;所有证券交易只限于场内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场外交易的,须报经总行批准;证券交易部门要及时、真实地报告交易情况。
五、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
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关于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的政策、制度及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办转贴现与再贴现业务,调剂资金余缺。
@18>第十八条 证券及现金管理控制。
一、证券管理。
严格执行总行关于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企业代理发行债券,不得为企业垫款兑付债券;未经总行批准,不得为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分销国债或其他债券。
在代理国债发行业务中,要严格执行总行分配计划,分配计划不足或难以完成时,要及时向总行申请调剂,严禁超计划发行国债;各级行要如实上报国债发行情况,并将国债发行款全额划至总行。
二、现金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关于现金管理的政策、制度及规定,加强现金管理,重点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健全现金管理考核机制。
第十九条 支付风险控制。
各级行要对辖内支付负责,根据本行的支付情况,保持适度的备付金比例,确保对外支付;在辖内平衡的基础上资金头寸仍然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行请调资金,确保对外支付。
第六章 存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条 政策控制。
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超范围吸收存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开办新的存款业务种类必须事先报经同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批准。
第二十一条 纪律控制。
强化账户管理,严禁滥设及编造存款账户;严格各类存款核算管理,严禁滥用科目或通过调整账务及报表等手段转移、虚增、虚减、瞒报存款;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建立健全以计划完成情况为考核内容的存款考核制度,对考核结果加强检查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 核算程序控制。
制定统一的存款业务核算管理制度及具体的业务操作规程;开办新的业务品种要事先制定核算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控制。
坚持“制约审核”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原则,加大对业务处理过程的管理控制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
一、对大额转账及现金存取、通存通兑及各项特殊业务,以及对内部往来资金、现金领缴调拨及库款箱的出入库、保管等要建立严格有效的控制制度。
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保管、领发、使用、交换及过期作废单(凭)证的上缴、销毁等应制订专门制度,严格传递过程中签字等责任确认手续。
三、公私印章的制发、使用、保管、移交、销毁,终端密钥(操作员代码)的批准、登记、签发、更换、查询、拥有和使用及检查监督等要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
四、柜员制储蓄所必须实行严格有效的电子监控,按规定配备人员。
对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坚持“自管自用,每日一清,换人清点,双人封存”原则。
五、通存通兑、特殊业务要严格按制度办理,并加强定期、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监督保障控制。
各级存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辅导、检查、控制体系,配足、配齐检查辅导员和事后监督员,明确储蓄科长、主任、检查辅导员、事后监督员等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一、检查辅导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易发案部位及特殊业务的检查辅导,发现问题立即查询查清,并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二、事后监督部门应对业务过程、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应立即查询、反馈并及时纠正。
三、检查辅导员和事后监督员应有完整的工作日志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第七章 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五条 组织控制。
各级贷款审批机构必须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贷款的审查和贷款企业的资信评估。
上述两个委员会都要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二十六条 政策控制。
一、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金融政策和全行总体发展战略及信贷制度规定。
二、贷款投量要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在授权授信范围以内。
三、必须按照《贷款通则》有关规定,坚持贷款基本条件,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
第二十七条 贷款程序控制。
一、责任分离。
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责任制度,严禁由单人或单个部门单独完成贷款全过程。
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或违反程序发放贷款。
县支行贷款可提交上级行信贷部门审查。
二、操作程序。
应针对贷款业务调查、(项目贷款)评估、审查、审批、签约、发放、检查、监测、收回、不良贷款催收、核销等各环节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
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制度。
三、分级审批。
应根据信贷政策、贷款种类、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质)押物、保证人及贷款风险度等情况,在授权审批权限内确定是否贷款,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必须报上级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 安全保障控制。
一、各级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合法有效的担保制度,不良贷款的监管、清收和核销补偿制度,信贷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加强信贷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并完善信贷管理台账电子系统,对信贷风险和借款企业经营风险进行监测,对每笔贷款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清收责任。
四、信贷部门对贷款的分析、考核、检查必须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五、发放贷款应使用总行统一的借款合同文本,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经 过法律事务部门审查。
六、住房信贷业务应抓好以下控制部位及环节:住房开发贷款的建设项目评定、项目工程保险、有效抵押和第三者保证;个人住房贷款期房和现房的价值评估、有效抵(质)押、房屋财产保险、履约信用保险或第三者保证。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支行行长
支行行长的职责不同门总经理要勤于外部营销、不断开疆,又要精于内部管理保长治久安,可谓“封疆之吏”。
可是有一些银行的支行行长,他们一天天地忙于营销事务,却很少排除杂念、静下心来梳理思路,规划战略,更像是一个大客户经理或营销老总。
其实,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支行行长是很不容易的,需要内外兼修、智慧勤勉。
在我看来,以下几点是必须要做到的。
一、品格优秀 作为管理者,首先要严于律己、公平公正、为人正直,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给员工以安全感和信赖感。
事实上,支行行长的作风往往会深刻影响的一个支行的工作素养。
上梁不正,军心涣散,勾心斗角的团队是没有战斗力可言的。
二、目标明确 专注是一种力量。
作为支行行长,首先要制定本支行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而这种目标的制定,是要在充分分析自身所在的区域环境、客户结构、业务特点后得出的科学研判。
借用十八大的语言简言之,就是要解决“举什么样的旗,走什么样的路”的问题。
也就是确定本支行到底要在当地市场上打造成一家什么样的银行
在做好支行整体短、中期规划同时,也要帮助支行员工制定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将支行的愿景和员工的理想相统一,从而形成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三、策略得当 在工作生活中,留心总结的人会发现:成功者目标恒定,然手段和方法常变;屡战屡败者往往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却总是朝秦暮楚。
因此,支行行长在确定完支行的愿景和目标之后,接下来重要的工作是研究对策,要在不同的市场阶段、不同的板块,找到影响目标实现的障碍和症结所在,制定相应产品的策略、客户策略,和业务策略。
为此,定期的培训和讨论是必要的,这样可以及时总结出有效的路数和方法,在不断扬弃中实现科学发展。
四、身先士卒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
”目标和策略制定后,怎样保证执行有效的执行呢
除了建立起一套支行自己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的制度外,支行行长的“身教”显得更为重要。
尤其是在支行攻坚克难,艰苦奋斗时期,支行行长需要亲自冲在一线,并将自己的感受和心得与员工及时分享,以出色的表率来赢得队员的追随。
五、精益求精 我认为,“精益求精”,第一个“精”是精细,第二“精”是精神、是“道”。
简言之,作为支行行长,要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和经营,形成本支行特有的优良文化和精神,并使之得到沿袭和继承。
建议支行行长整理好起本支行的史册,记载重大的事件和发展历程,让每一个支行员工都能感受到强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从而激励着我们去专业、敬业、乐业,这才是一个支行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