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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16-10-09 11:25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两个《》心得体会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我总支在本学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采用逐章研读、讨论,组织收看网上辅导报告,对照纪委所发的宣传材料,认真回顾复习等方式,加强学习。

此外,在工作之余我还注重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学习,从不同角度体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

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心得体会:两个条例作为我们党内的法规,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

两个条例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同时,两个条例又各有侧重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则侧重于事后的处理。

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反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

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没有严格正确的监督,处分就不可能有充分的依据;没有必要的处分,监督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党内监督条例属预防机制,侧重治本;纪律处分条例属惩戒机制,注重治标,二者结合体现了“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

学习三个条例规定心得体会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党内法规学习心得体会一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

党内外对这两个重要的党内法规予以高度的关注。

笔者在学习这两个法规中认识到,一个党内法规要制订好、执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讲很多,其实,比较重要的就是三条。

  其一,作为纪律范畴的党内法规,首先是要界定清晰。

特别是法律与纪律的界限要清楚。

过去的一些纪律条款常常与法律条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处理还是纪律处理,途径和依据反而就模糊不清,无从着手。

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建设,其中党内法规体系与其他四大法律体系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的。

党纪国法要起到互补的作用,法律已经明确的事情,纪律不要再去重复。

这次在“条例”的修改中,就将70多项有法律界定的行为条款统统剔除了。

纪律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必须要做到的问题。

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

这一次,“条例”从六大纪律方面,对违纪问题开出的“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的党纪条规姓“党”的特征。

  其二,党内法规定义要明确,执行要有抓手,检查要有标准。

这次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不免有一个重要的参照物: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红军

加强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还存在哪些问题

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在理论上、实践中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我们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破解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  (一)党内监督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加大了制度建设力度,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相继出台,2003年12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更是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时期,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不断修改完善《党章》,制定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党内监督的规章、意见、办法、条例,从制度上为党内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和保障,有力地遏制了党内的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增强了党的纯洁性、提高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然而,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国之间的竞争和各种力量的较量更趋激烈。

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战略关键期,各种新的问题频繁出现,尤其是近些年来,中国共产党党内频繁出现了重要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一些领导干部肆意违纪违法,暴露出制度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党的自下而上的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等都还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合理性和缺陷因素。

另外,党内监督缺乏具体的制度,有些制度都是比较宏观、抽象的,没有具体的措施规定给予支持,因而没有能够充分地发挥实际效用。

  (二)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不完整  党内监督制度是保障党内监督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健全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都应当是自上而下、平行制约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和平衡配置体系。

虽然,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对党内监督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制定并出台了许多较好的党内监督制度,特别是2003年1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时期。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党内监督体系还不完整。

这与我们党以往过于重视自上而下的监督,而忽略或不重视平行制约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对“一把手”、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缺少应有的专门监督机制,致使自下而上的监督十分乏力,出现“虚监”、“失监”或“弱监”现象,监督流于形式。

  总体看来,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不完整,主要表现为:一是监督的各项具体制度相互不配套,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当前,有关党内监督的制度并不多,虽然制定和修改了比较完备的党章,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4)、《信访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09)、《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等等,但是还不能满足新时期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制度还没有全部具体化。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因而造成具体制度繁多、重叠甚至不一致的情况,党内监督有效地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显得十分有限;二是监督的法规、条例不健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原有的一些党内监督制度己经不能够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而应与形势发展相匹配的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没有跟上,暴露了一些制度上的漏洞。

尽管2003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但同时我们要看到,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相配套的需要制定的其他党内法规还很多,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监督的执行和保障机制不完善。

虽然随着《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不断修改完善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的颁布实施,党员对尊重和保障自身民主权利的要求逐渐提高,对行使党内监督权利的要求也普遍增强,但是由于党内监督的执行和保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从而使得一些领导干部担心维护党员监督权利将影响其既得利益,许多党员担心行使监督权会招致打击报复,致使党内监督工作难以真正取得实效。

  (三)党内监督制度程序不健全  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得以完善。

尽管这些年来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党内监督机制不断规范化,但远未达到理想效果。

党内监督制度程序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现行的监督制度主要是实体性制度多,程序性机制少。

由于缺少落实实体性制度的形式、途径和步骤,一些制度难以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了行政越权、程序混乱、处罚失当等现象。

比如党内监督主体的权力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纪委对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实施监督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等问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监督不力造成决策失误该怎样追究责任等,目前尚未有一个具体明确统一的规定;二是很多党内监督制度原则性的、粗线条的、有弹性的规定较多,而量化的、具体的、刚性的规定甚少,这导致可操作性不大,给被监督者留下躲避监督的空间,给监督者和执行者具体实施监督带来困难,使一些原本较好的监督制度在监督执行过程中走调变味,没有能够发挥应有的监督效能;三是在具体监督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缺乏程序意识,对党内监督的知识知之甚少,不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党内监督的本质,把握党内监督的规律,而是凭借主观猜测和以往经验,随意地行使监督权力,运用监督武器、方法和手段等,这样很容易造成监督工作的混乱无序,难以达到预期的监督实效。

而这种情况又会反过来强化监督者对监督制度的不信任感。

所以说,实现党内监督制度程序规范化的任务还很艰巨。

  (四)党内监督的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监督需要一定的环境,没有良好的监督环境,监督者就无法实施监督,监督的效果也无法体现。

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当前党内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党内监督环境。

  一是党内监督环境的物质条件缺乏。

物质环境是基础,党内监督环境的物质条件如何对党内监督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市场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的阶段,各种不完善和发展不平衡、利益分化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些情况的存在对党内监督环境的物质条件建设都产生了不良影响。

一方面是监督机关历来被社会认为是越节俭越好,因此造成监督机关的办公用品老化,现代高科技技术和设备缺乏,监督资金不足等情况,而另一方面却是被监督对象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掌握高科技技术来从事贪污腐败行为,如现在的利用网络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物质和技术上的巨大差距导致了监督机关无法很好的开展监督工作。

  二是党内缺乏民主监督的氛围。

我党赋予了每一个党员监督的权利,但实际中却是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尤其是在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少之又少,目前的情况是党员对党内监督漠不关心,只有当牵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或直接利益时才会开展监督活动,这些情况的出现原因之一在于党内没有形成来良好的监督氛围。

首先,我党长期存在的家长制作风对民主监督氛围的形成造成了阻碍。

尤其是一些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之余还不允许他人对自己的监督,甚至是打击报复敢于监督的人。

在这种威权之下,党内民主生活会往往成立个人的表演,走过场,无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或是只搞表面层面的批评,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或是“好人主义”盛行,互相吹捧,甚至是将民主生活会当成庆功会,只谈成绩不讲问题,这些情况的存在对党内监督氛围的形成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

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分析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时指出的,有些同志“不能正确总结历史教训,把从严治党同‘左’的做法混为一谈,以为‘严’就是‘左’,对错误的东西放弃了批评和斗争”。

其次,党内存在着领导和普通党员群众关系不民主的问题。

平等是民主的基础,只有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目前我党内部部分存在领导与普通党员之间不平等的情况,致使普通党员对领导干部心存敬畏或反感,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想法不愿向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提,这种想法和情况的存在对党内监督氛围的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是党内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和效力不足。

舆论是促成氛围的一种良好方法,其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

我党党内舆论监督建设尚未成熟,影响力和效力不足。

一是缺乏理论和法律依据,从而导致党内舆论监督的权力得不到理论和法律上的保障,进而对于党刊党报揭露党内违法乱纪行为和贪污腐败问题造成制约。

二是部分从事党内舆论监督的工作人员,其政治法律素质无法达到社会的要求和开展党内监督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开展党内舆论监督工作。

三是舆论监督受到权力的影响,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种种权力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影响,批评时避重就轻,拐弯抹角,实质批评少、敏感问题少,造成舆论监督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下降,监督效果有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贯彻实施好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确保两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是把握高标准和底线的关系,既重视高标准引领,又强化底线防守。

每一名党员都要在廉洁自律上自觉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二是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突出抓好党员领部这个关键少数,又重视抓好广大党员这个大多数.三是把握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功能。

听取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强调,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好党对各级社会组织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要探索一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我怎么做

一是按照领导和上级要求做一个切合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学习方案,方案要包含学习时间,地点,参学人员,学习方式方法,学习重点内容等。

二是按照方案准备学习必须的人财物,物别是场所的准备,领学人,主持人,记录人、动员讲话领导准备,还有会场准备,学习议程准备。

三是按照方案时间,准时召开学习会议,做好参会人员的的参学签到,学习过程影像记录制作和新闻信息的采集。

四是学习结束做好总结和新闻信息的及时发布和相关考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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