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违规放贷风险排查时,重点关注哪些领域
根据《关于加强信贷管理严禁违规放贷的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违规放贷风险排查时,重点关注哪些领域( ) A、近年新增加的不良贷款 B、关注类贷款和违约客户情况C、银行员工帮助客户规避制度获取贷款情况 D、信贷资产转让情况 答案:ABCD
违规放贷罪如何认定
次贷危机:是指由美国次级房屋信贷行业违约剧增、信用紧缩问题而于2007年夏季开始引发的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震荡、恐慌和危机。
次贷危机的影响:次贷危机对国际金融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和破坏,使金融市场产生了强烈的信贷紧缩效应,国际金融体系长期积累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得以暴露。
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是美国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
起源于美国的这次次贷危机正波及全球,全球金融体系受到重大影响,危机冲击实体经济。
中国也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
金融工具过度创新、信用评级机构利益扭曲、货币政策监管放松是导致美国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
美国政府采取的大幅注资、连续降息和直接干预等应对措施虽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由此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金融调控政策必须顺应经济态势,符合周期性波动规律;应在加强金融监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上推进金融产品及其体系创新;应抓住有利时机,鼓励海外资产并购,优化海外资产结构,分散海外资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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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评估公司的评估值要比市面高很多,而且可以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010)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银行违规发放贷款,导致贷款还不上,银行会怎么处理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国家规定贷款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是违法的
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即年利率24%。
年利率36%的借贷合同为。
这划分出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
1、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作为我们民事司法审判,都要给予法律保护。
2、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我们把它叫做自然债务区。
如果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不反对。
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护的。
此时,如果借款人偿还以后又反悔,又向法院起诉说,“既然24%是不保护,我是超过24% 的,我要把这个要回来行不行
”这是不行的,既然你已经基于你的自愿给付了,而且原来有合同规定给付了,你要回来是不行的,法院同样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3、年利率超过36%又不一样,是基于无效,如果自愿给付了,后来一看这个合同无效想要回来,这是可以的。
举例说明:A借给B10万元一年,要求年底还15万元。
按照新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
即B一年后最多只需向张三还13.6万元,另1.4万元利息还款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