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校学生未婚生子。
根据(人口与计划法) 第17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22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41条 不符合本18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18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26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1.所以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第18条)但学校不能以这理由解聘你(第22条26条).学校不可能马上解聘 但总有他的方法.而影响晋升,提干是一定的而根据国家规定.征收罚款(社会抚养费)(第41条)单位只能是国家机关(居委会只是民间自己机构) 而(西安王小虎律师)说对了 未婚子与婚生子一样同等地受法律保护..从计划生育法规范字眼(妇女而妻子等)可以看出来.
未婚生子,困惑
你才十九岁,何来的法律意义上的丈夫
你的违法生育行为,将要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处理,对你“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
但按照则,你的父母不会因为你的违法生育行为而影响他们的补助费。
违法生育,是你的行为而不是你父母的。
说来说去,还得涉及到工作人员对双女户补助费发放政策的把握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学校有没有义务为学生办未婚或未生育证明
现你已婚只能办未生育证明。
可让学校开一个介绍信,到所在地的计生办开证明。
关于未婚生育问题
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什么证件的,只需要告知医院孩子父母的姓名就可以了。
至于户口,女方愿意抚养的话,可以凭出生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当然,没有办理准生证出生的小孩,上户口时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超生费)。
如果女方是集体户口的,要先把户口迁回原籍。
娶了一个未婚生子的女人
和一个有妇之夫婚外生子,这根本就不叫单纯。
不但破坏别人的家庭,而且也是对自己和孩子不负责任。
那个男人根本不会和她结婚,孩子注定一出生就在单亲家庭生长,感受父母感情方面的闹剧。
这是无耻、可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