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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时间:2015-07-21 22:40

全面从严治党,海航怎么做学习心得

坚持从严是我们一贯方针,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地位面临前所未有战和考验,更凸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阐述的方针,并在“从严”上下功夫,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使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

2014年10月8日,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针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提出了的“八点要求”。

12月,在江苏调研时,总书记强调:“协调推进、、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迈上新台阶”。

从明确提出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到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并纳入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实践创新思路的科学总结,也将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

实现由党的建设总要求到具体全面硬约束新突破的转变党的十三大以来,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都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从严治党五方面的要求,涵盖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随着全党对从严治党严峻形势的深刻认识,特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必须要具体细化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总方针。

党的十八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涉及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具体的硬性规定,并在落实上严格执行,特别是以为突破口,从严整顿作风、从严高压反腐,在全党收到了明显效果,实现了新的“拐点”。

在党的中,更是“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坚持严的标准、采取严的举措,严格教育实践活动程序,重要节点一环紧扣一环抓,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触及思想、触动灵魂。

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八个从严”,不仅覆盖了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而且包括了对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的从严要求,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全面性、经常性,实现了由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到对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全面硬约束的新突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重要标志。

实现由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到最大政绩考核新视角的转变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要把从严治党原则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实践中不仅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解决党的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各个环节,如着力解决“总开关”的根本问题、重点解决干部选拔管理从严问题、突出铲除“四风”并持续深化问题、保持从未有过的高压反腐势头、强化党内纪律特别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使从严治党呈现出新态势。

更为重要的是明确落实抓好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并作为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最大政绩,实现从贯穿全过程基本方针到落实到点、到位的具体主体责任的转变,形成了加强党的建设的正确导向。

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关键在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委以及主要负责人,认为党的建设是虚的,经济指标是实的,把主要讲精力放在抓经济发展上,忽视甚至荒废党的建设,满脑子都是“增长率”、“跨越式”发展,结果有的地方经济发展指标上去了,环境严重污染,矛盾问题突出,引起人民群众的严重不满,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了。

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从严”,第一位就强调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问题,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矫正以往扭曲的政绩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天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

把党建作为各级党委一级党委负责人的最大政绩,不仅是着眼现实的战略选择,更是一个价值排序的基本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应该认识到,发展绩效固然重要,没有发展就不能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人们就会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持怀疑的态度。

但发展绩效并不必然转化为政治认同,经济社会发展了,但是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那我们的发展绩效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各级党委特别是作为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之责,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抓深抓细抓严党的建设作为工作的新常态。

实现由依靠自觉从严治党到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新思路的转变总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这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重要规律,标志着建设理论和治党方式的重要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在这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但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必须要在继承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使思想教育更具有吸引力。

从严治党依靠制度就是要使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通过“集中式”的教育活动,能够有效解决党内的突出问题,也能取得明显成效,但使其成果落地生根,必须要与常态化机制结合起来。

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关键在于“严”、在于“常”,通过依规管党、依法治党,真正使从严治党迈入法治的轨道,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

要把思想教育摆在从严治党的首位。

越是发展,面临的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党的建设面临的问题也会增多,越要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不放,围绕理想信念这个根本,坚持不懈用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强化全党的精神支柱,着力解决党员的理性认识、价值追求、理想信念问题,充分发挥党员的自律力量。

要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

要加强制度的协调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通过制度治党解决行为规范、监督追究等问题,以强制手段规范党员行为,充分发挥他律的力量。

要做到教育和制度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还必须要及时把思想教育的成功经验、做法升华、固化为制度,形成常态机制;在贯彻执行党的制度要坚持教育先行,使制度获得广泛认同,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的有效结合,使广大党员形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行为习惯,让从严要求自我、从严管理他人、从严治党管党成为一种常态。

实现由党的建设的方针上升为治国理政总思路新高度的转变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不仅将从严治党的方针首次提升为“全面从严”的高度,而且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整的框架之中,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问题导向意识和使命责任意识。

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这既需要深化改革提供动力,也需要加强法治提供保障。

为此,、四中全会分别阐述并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就像一体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

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和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方式和可靠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则是在此过程中顺利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求执政党以“从严”为着力点,打通党的建设中的一些死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使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面临精神懈怠、执政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的风险,要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唯有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从严治理,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走向新的光明。

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强化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的管党治党的考核权重,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在全党推动形成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

只有把我们的党建设好了,能够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化解“四大风险”,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证。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

大学生预备党员学习党章的心得体会

党章总纲关于党的建设的总的要求中,明确提出了从严治党的方针。

从严治党历来都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针,但是作为党的指导方针正式载入党章是从十四大开始的。

从严治党的基本涵义是: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弘扬正气,反对歪风;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五条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我们党正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奋斗,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研究和解决前进道路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继续付出艰苦的努力。

当今中国的事情办得怎么样,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状况和战斗能力、领导水平。

2001年1月14日,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指出:“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治党始终坚强有力,治国必会正确有效。

”2001年7月 1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强调:“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

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一重要思想,把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此,必须把握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全面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各方面工作,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认真按照从严治党的五条要求去做,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起好带头作用。

第二,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同时还要严格教育和管理广大党员。

从严治党有诸多方面,但必须把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正如江泽民同志所指出的:“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一个执政党,如果管不住、治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坚持从制度上确保从严治党方针的贯彻实施。

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起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使党的肌体始终保持健康。

要健全党的领导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干部工作制度、权力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党的建设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生可以写

中共中央近日印中国共产党廉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为全面从严治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

”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

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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