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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学通论心得体会400字

时间:2016-08-16 00:19

经济与法律通论学习心得800字

就写”浅议经济和生活的关系“根据书本上的原理,说明经济是什么,生活是什么,再找出经济的指标有哪些,这些指标如何反映出生活的质量和感受

法学通论作业 请依据上述材料,从法学的角度写一篇课程小论文

百度好了,自己抄一遍

法学通论的案例分析

一:赵某带着自己6周岁的女儿在商场买东西结账出门时,被保安发现其女儿手上拿其的巧克力,因商场有“偷一发十”的警示牌,所以保安开了200元的罚单给赵某,赵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二:争议的问题是:小莹的行为是否够成“偷” 适用:适用的法律应该是《民法通则》,小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行为应该由其父母负责。

三:结论:赵某不应该被开罚单。

因为小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赵某虽然成在监护不力的责任,但发现后,自己主动去付款,应该说不够成“偷”,在主观上不成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评析:商场的“偷一发十”的规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赵某的行为没有起到监护到位的责任。

小莹的行为应该是无意中拿走,在结账的时候赵某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

法学通论课程作业

你说的,说求法学通论案例分析,这个这个字数有限没法写,很抱歉,你自己找吧。

法学通论作业,就是要案例简介,法律争议与适用,评析与结论。

一共三点,回答好,100悬赏,望高手解答

李某的行为不属正当防卫范畴 他的行为涉及防卫概念中的两大误区(一)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二)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李为防止偷鱼架设的电网并树立警告标示系臆测而非客观上确实存在的 李的行为系不法侵害中假想防卫的范畴:不法侵害需要实际存在,当实际里没有不法侵害,但公民误认为有不法侵害而采取的防卫就属于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不包含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的处理,要根据公民是否在主观上有过失,按照意外事件或者过失犯罪进行处理;公民故意对合法行为采用的“反击”行为,也不属于假想防卫,李为防止偷鱼所造成的后果系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后造成损害行为。

王在偷鱼后因触电死亡 李在采取措施无效后伪造现场就涉及到故意杀人 和过失致死 已经违反了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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