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学习党的心得体会。
根据支部学习动员阶段的学习内容,这两天我重点学习了新《党章》,《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了党员的先进性,其篇幅虽然不长,内容却十分丰富,寓意也非常深刻。
\ 一、对于建设什么样的党的正式规范,党章是通过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各项规定体现出来的。
党章的总纲部分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与原来的党章相比,新党章以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三个代表对党的性质的规定更加科学,是老党章的发展。
十六大关于党章修正案的决议指出:这样表述党的性质,符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的要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的实际生活证明,党章不是纸上谈兵,党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党的前进和后退,壮大与缩小,关系着整个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创立,实施和不断地自我完善。
党的性质对构筑党的组织、实施党的主张也有重大的影响,因此,深刻领会党的性质对我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实际工作、本职岗位上发挥先进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 二、新党章对于怎样建设党的正式规范,主要通过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及地方组织的各项规定而体现出来的。
这些规定,为在新形势下建设好党、始终保持党的蓬勃生机和活力提供了保障。
需要强调的是,十六大党章在规定怎样建设党的要求中,突出了完善的领导体制,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任务。
在总纲及有关条文中规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防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要求完善党委会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规定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的督监制度,并赋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以经常性的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职权。
新党章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要求,吸取这些年我们党自身建设取得的新经验,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一系列问题作出必要的补充,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三、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是以工人阶级为基础的,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
中国共产党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在增强先进性的同时,必须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新党章中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新党章的这一条的修改,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其中,把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纳入申请入党的对象,是一次重大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它符合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利于调动这些先进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把全社会各方面忠诚于祖国和社会主义的优秀分子团结和吸引在党的周围,提高我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在增强自身先进性和不断扩大群众基础方面不仅高度重视,而且还大胆突破,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 四、通过学习,我们知道,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这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发展中开拓前进,乐于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如果我们认为自己入党了,就可以事事比群众特殊,高于群众之上,那就大错特错了。
共产党员应该始终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谦虚做人,各周围的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党章还规定,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谋取私利和特权,也是说明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这里很重要的是两个字:永远。
就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论地位、条件、环境如何变化,党员都是劳动人民普通一员这一点坚决不能忘。
\ 五、党章中规定党员的义务有8条,权利也有8条。
党员的八项义务在先,权利在后。
我认为这是因为党是一个先进组织,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员入党,就是要准备做出奉献,而不是企图捞取政治好处。
因此,党章首先规定了加入这个组织的义务。
这八项义务中首先规定了党员必须加强学习,学习一切人类社会先进的理论知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先进的业务知识,这是每个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基础。
接着,党员的义务第二、三条又规定了党员应该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群众的表率,也就是说,除了学习,还要实践,要理论联系实际。
第五、八条义务规定了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敢于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
第六、七条实际也是党的三大作风其中的2项作风,即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是发现我们自身缺点,不断完善自我的有效途径。
\ 有义务就是有权利,在具体实践中,应正确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
我的理解是,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理相成的,某些权利同时也可视作义务,而义务也可视作一种权利。
比如党员权利第三条规定:党员有权利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这是权利,但同时也是义务,就是说每个党员有义务为党的工作献计献策,有义务为党更好地开展工作,作好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提出合理化建议。
再比如权利第四条,党员有权利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任何党员,有权利向党揭发检举任何组织、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这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的义务。
就是说每个党员有义务同一切腐败堕落的丑恶现象作斗争,有义务维护党的纯洁性,有义务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真诚地帮助犯错误的党员。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5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篇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1 发挥支部主体作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坚持把“带”的作用示范在支部。
上级党委领导要把带头开展专题研讨、参加支部学习、过双重组织生活、指导支部联系点等作为学习教育重点任务,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树好标杆,特别是一把手更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带头深入包点支部,为基层党员讲专题党课,指导学习教育。
压实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参加学习教育和推动学习教育双重责任。
坚持把“学”的基础夯实在支部。
突出党支部主阵地作用,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依托,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议,切实打牢思想根基。
各支部按照内容、时间、方式、标准“四清”要求列出学习清单,并结合党员实际对每个研讨专题进行具体细化,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把“改”的要求落实在支部。
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立知立行立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
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作用,对照基
学习三个条例规定心得体会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干准。
《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
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
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
特别是新增此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
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
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
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
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
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
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
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
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
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
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学习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心得体会
上周,我非常荣幸的学习观看了大国崛起的纪录片,在整个学习观看的过程中,全面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是如何不断完善自己,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色的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带领全中国人民走出压迫,自己当家作主人,一直到今天在逐步过上小康生活。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巨大成绩,在进入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今天,依然是中国不可动摇的执政党,归功于多方面原因。
这是我这次党史学习的重大收获。
我现在是党员,成为一名优秀党员是我的崇高理想,因为必须深刻学习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该如何保持先进性。
我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经历了革命战争年代、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年代以及近二十年来的改革开放的年代,涌现出无数优秀党员,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建设的今天,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牢记同志的告诫:坚持党的优良的传统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我们党是一个执政党。
……但是,执政党也不是很容易当的。
执了政,党的责任就加重了,共产党员的责任就加重了,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加重了。
因此我们共产党员都要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始终保持先进性,才能胜利完成我们的使命。
我觉得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个大的广阔的全方位的活动。
做合格党员它是任何党员都应该也必须积极参加和学习的,但是,作为学生党员的我们,又与社会上的一些其他党员在身份上和所处的环境上是有明显的不同的。
学生党员应有我们自己的特点和我们对先进性的自己的独到的看法和做法。
我是一名刚毕了业的党员,从学生时代刚过来,深感学生党员应该做到些什么以及如何处理一些关系。
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合格党员,学生党员与一般同学的关系。
学生党员应体现出与一般同学的不同。
学生党员除了应该必须坚持在班里或系里的工作起到带头作用外,还应该在一些行为举动上坚持自己的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觉得和同学一起说侮辱我们领导人的话、打牌、上通宵等是我们党员万万不可以的。
我觉得那不是和群众紧密联系,而是在暗淡党员风采的一种体现。
我们能做到的是尽量去阻止他们,尽量去帮助他们,提醒他们去学习或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他们或许当时还不能够理解,但是当他们毕业的那一刻,他们真的会感谢我们的,这一点,作为刚毕业的我是深有体会的。
我们的“三个代表”思想,我们的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不是空洞的抽象,而是实实在在的。
我们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和帮助我们身边的同学来体现我们个人的魅力和党员的风采。
我在这些方面做的很不够,希望通过这次学习,自己能够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尽量做到。
优秀合格党员标准 学生党员干部和同学的关系。
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和党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并非抽象和遥不可及的。
身为学生干部的学生党员要不厌其烦的为同学们做事。
从学生时代刚过来,我深知很多学生党员喜欢摆架子。
那真的没有必要,我们是他们中的一员罢了,我们不是权力的代表,我们是是为他们服务的代表。
我个人觉得既然做一名学生干部就要做到问心无愧,通过这次教育我审视了自己的以前做学生干部的情况,觉得做的还很不够,我们班里有几名同学留级了还有一个同学没有拿到学位证。
我们不能不说我们学生党员没有尽到义务,我们学生干部没有尽到义务
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学生党员与班级小团体的关系。
每一个班级都会有或大或小的人数不等的小团体,他们的观念和行为往往趋于一致。
和他们关系处理的好坏会影响党员和同学的情绪问题。
我们应正式这些小团体的存在,积极引导他们向好的方向发展,而不是上通宵的团体,玩网络游戏的团体和留级的团体,也不要让他们认为:党员就了不起了
我们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就我们学生党员而言,我觉得就是建立和谐的宿舍集体、班级体和系集体,保证我们每一名成员都有一个好的前途,大的施展为自己发展为社会服务的舞台
合格的党员 共产党人在生活中应该做到: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业绩;一比待遇,就会比出问题来。
2、非分之想不可有。
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你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
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
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
在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时期里,共产党员只有把握时代的脉搏,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理论,学习十五大文件,时刻不忘党的性质和宗旨,才能永远保持先进性;也只有这样,我党才能不辱使命,成为建设的带头人。
通过这次党史的学习,让我充分了体会到我作为一名党员,已经正式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实但是要真正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党员还需要学习很多东西,为了这个理想,我愿意付出我的全部去争取.以上是我在作为毕业生学习新得的一点看法和见解,也是我在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员活动的思考。
恳请组织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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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 会议强调,《工作规则》是“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求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部署和制度规范,是强化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篇一 高度重视,增强行动自觉。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高度重视,深刻理解中央纪委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意义、背景和必要性,充份意识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定,是中央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逐条逐句,领会核心要义。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九章五十七条全文内容,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并围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交流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并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全面规范自身行为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
立体宣传,确保学深学透。
在机关开辟的《通知公告栏》里张贴公布,利用会泽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党风廉政要闻、名城清风QQ交流群、县纪委监察局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发送相关资讯进行学习共享。
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
三会一课制度心得体会几点思考
2018最新三会一课制度心得体会(几点思考)【篇1】三会一课制度心得体会2018落实好“三会一课”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增强党员的权利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做一个合格党员。
党员有效地行使党内权利,离不开对享有权利的熟悉程度,更离不开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建议结合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党员的权利意识纳入学习党章、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内容。
着重从两个方面强调党员的权利意识:一是确立权利平等的意识。
任何一位党员,无论其职务高低,党章赋予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任何人没有凌驾于其他党员或组织之上的权力;二是确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意识。
每个党员都要珍惜享有的党内权利,但是又不能滥用权利,不能以行使权利为借口进行违背党的宗旨的活动。
第二,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三会一课”作为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改革开放后在实践中探索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实践证明对于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党组织开展工作是有效的。
要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三会一课”的时间底线标准,明确基本流程,出台“三会一课”制度的工作标准、考评标准,提高基层支部书记开好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近期,中央出台了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对此,我进行了认真学习,获得以下两点体会:一、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1、党的领导是事业成就的根本保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实践证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和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的良好局面,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要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党的领导是习总书记的核心思想。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一切工作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法工作当然不能例外。
2016年1月,总书记再次指示,各级党委要深入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新变化新特点,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