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税收作文
不忘初心,做新时代的地税人——党的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地税人在过去的 24年里,筚路蓝缕,戮力同心,取得了一个 又一个成功,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在“营改增”“金税三期”“环保税改革”等 改革重大关头, 地税人迎难而上,不忘初心,奋斗战斗在第一线。
这样的情怀让我感 动,这样的斗志催我奋进, 我决心立足岗位,刻苦努力,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添 砖加瓦。
不忘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
“一切向前走,都不 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 为什么出发”。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 复兴。
地税人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度和理论敏感度, 要密切关注当代中国社会的 政治前沿和理论前沿,做到与时俱进。
从 1994年地税成立之日起,地税事业得到了 极大的发展。
最初地税人收税全靠手工,一把算盘,一本本子,发展到如今,纳税人 全部网上申报, 地税干部全程网上办公, 运用最新的大数据手段管理税收, 效率提高 了千百倍。
这二十多年,地税人始终不忘初心,秉持着“依法治税 , 为国聚财”的信 念。
在学习中努力做到三要:一是要把握正确方向, 就是要高举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目标; 二是要坚定政 治立场,同党中央保持思想、政治上高度一致; 三是要端正思想态度,努力改造主观 世界。
我在学习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自己的思想 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
进入新时代,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 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世情、 国情的深刻变化对地税人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新 时代的地税人要扛起勇担重任的担当。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已 经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论断,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了高质量推进 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要求, 这是新时代地税人的历史使命所在。
新时代地税人要坚持 依法收好税, 依规减免税, 有力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 力,助推小微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历史是源源不息、 不断传承的,新时代的地税人就 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砥砺奋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夺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不懈努力奋斗。
中国共产党的最重要的纪律是什么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
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
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党能否治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1、对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的认识 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和,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
“从‘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
”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
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高波认为,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
“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 “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
”谢春涛认为,应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教授杨伟东指出,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条例规定,各省、区、市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专家们建议,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着手修订完善其他党内法规,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3: 按照中心支部的安排部署,最近我认真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就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
因此,处分条例对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条例中还明确了哪些是反基本路线、自由化思想,内容丰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维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的长期性、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的把握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精神,并结合到实际工作中。
作为广播电视工作的从业者,我深感责任重大。
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也是人民大众的喉舌,它要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出去,同时还要及时反映人名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各方面信息的需求。
因此,我不断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广电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我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切实构建好党和人民联系的桥梁。
(二)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总结自身不足 我作为一个青年,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向前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另外,我作为中心集体中的一员,应该时刻认识到,只有团结中心他人的力量,才能把工作做到位,才能使我们中心能够跟好的发挥职能。
怎么写三农问题的形势与政策论文要求1500字
让老百姓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学习十七大讲话心得体会 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充分阐述了“让老百姓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的思路,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首提“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创造条件”是指多拓展渠道、多提供机会;“更多”意味着覆盖面更广;“群众”就是咱老百姓;“拥有”就是合理合法拥有;“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整句话连在一起的意思就是“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报告的这个新说法,意味着老百姓的收入不光来自工资,国家 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有利于增加百姓财富,能使大多数人成为中等收入者。
这也正暗合了报告提出的‘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新要求。
十七大提出“财产性收入”,意义在哪里
其一,让群众拥有资本收入对于当下中国发展的重要主题——和谐社会有着特别的意义。
在追求和谐的过程中,贫富分化是一只拦路虎。
如果贫富分化严重到一定程度,贫穷的群体改变生活的能力会变得越来越弱。
如果他们只是通过简单的劳动,而不能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其他方式,那么他们可能会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
而且,如果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不能转化为资本并升值,那么他们与投资人相比,财富的差距会越拉越大。
国家的责任之一就是要使国民在物质生活上逐步接近理想的状态,从而让他们在物质享受上得到更多的幸福感。
这不仅需要促进国家社会总财富的增加,更要促使百姓在相互的对比中获得幸福感和满足感。
因此,国家看重居民投资事务,创造条件让百姓参与到经济发展当中,让百姓成为各项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让他们除了劳动报酬以外,还有机会得到经济事务总成果的分享,无疑是遏制贫富分化的途径之一。
其二,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十七大提出的这个“创造条件”,涵盖了多方面的重要内容。
有专家指出,这首先需要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包括制定相应的政策,来保证收入可以转化为财产,同时规定通过财产获得收入,只要正当,就应该得到保护。
其次,国家要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包括市场的公平交易机制、抗风险机制、价格形成机制等;此外,完善相关市场的监管也是应当创造的重要条件,对投资者进行相应的风险教育,也是“创造条件”的重要内容。
因此,我们可以预言,国家势必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让老百姓能够安全、放心、明白地拥有财产和赚取财产性收入。
可以想象,随着国家在各个投资领域都努力创造条件,让百姓更方便地介入,那将是一个多赢的结局——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会从中受益。
其三,从总体上看,鼓励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利于让更多的人成为中等收入者。
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我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这一思路,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可谓一脉相承。
而在整个宏观经济的良性运行上,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也有明显的意义。
当人们普遍都有一定的财产性收入时,也意味着整个经济的消费结构处于比较合理的阶段。
像中国这样的大国,拉动经济增长最关键的还是要靠内需,而中等收入阶层的存在是拉动消费的重要力量。
相反,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国家人均GDP的增长主要反映在高收入者收入的增加上,要拉动消费谈何容易
要通过消费拉动经济又谈何容易
可见,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也是着眼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健康与均衡。
(背景资料显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老百姓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当前居民储蓄在15万亿元左右。
而随着股市等金融市场的繁荣,百姓投资理财热情高涨,到今年10月初,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超过1.2亿户;基金资产净值总计已超过3万亿元,基金投资账户数超过9000万个。
) 二、首提202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两番----走共同富裕道路。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这是首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正式使用这种提法。
5年前的十六大报告提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
当时,没有使用“人均”一词。
“一个很小的问题,乘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大问题;一个很大的总量,除以13亿,都会变成一个小数目。
”这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履职之初曾表述过的感受。
中国人口较多,单纯以经济总量来衡量,可以表明中国国力的增强,但是人均GDP更能反映居民在经济发展中分享的成果,反映的是国民的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
在综合国力提高的同时,人均GDP提高,发展水平和富裕程度的提高,这是以人为本的体现。
新目标充分体现出党将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战略部署,表明我们党对小康社会的认识有了深化和拓展,更加符合时代潮流,更加顺应民意。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人均GDP为7078元,按当年汇率折算为约856美元。
如果2020年实现翻两番,那么到时候人均GDP应该达到3500美元左右。
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建立在坚实基础上的,实现这一目标很有把握。
从2003年到2006年,中国经济已经连续4年保持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6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上升到1608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2006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相当于2000年的1.69倍,人均GDP已经超过2000美元。
按翻两番的要求计算,到2006年已经实现了42.3%。
也就是说,我们用了六年的时间,已经完成了20年时间所要完成目标的四成多的目标任务。
按此测算,在2007年到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5.4%,即可实现202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
专家们认为,未来几年,中国人口增长速度趋缓,人均GDP的基数不会增加太多,这有助于翻两番目标的实现。
三、首提“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收入分配模式日趋成熟 从人们所熟悉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十六大报告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十七大报告中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针对分配领域的新提法,不仅表明了党中央对分配制度的深入思考和探索,更反映了党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关注,体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倾斜和关心。
尤其是报告所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的指导原则,是解决收入差距逐步拉大问题的政策要点和着力点,也是对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分配原则的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不断深入,收入分配模式日趋成熟。
1、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是确立新型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处理国民收入分配矛盾新的基本原则。
国民收入由居民收入、企业(或集体)收入和国家收入三部分构成。
过去,当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发生矛盾的时候,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往往按“确保国家、留足集体(或企业),最后是个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虽然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按这一原则协调三方面的利益关系有必要、也是不得已的,但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和年均9%以上高速经济增长,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已经具备了物质和体制基础。
2、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更好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近30年的改革开放,收入分配领域的市场调节机制作用正在逐步加强。
但是在现实中,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形成市场分配机制相对容易,而劳动报酬实现完全的市场调节则相对复杂。
目前我国初次分配存在很大问题,比如说,在一次分配里,企业拿了大头,国家也拿了大头,真正的劳动者拿得相对来说比较少,在比如说,一些企业的利润非常高,这些企业拿了利润后,就不知道该去干什么了。
国有企业不分红,本来是国家的投资,国家给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条件赚来的钱,有些是资源赚来的钱,没有分红,也就没有进入公平分配。
虽然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初次分配的原则,但受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过剩和长期以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因素的影响,初次分配仍然存在着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
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也是造成社会矛盾加大的重要因素。
初次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有:由于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建立所造成的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而引起的分配不公;由于不合理的行业垄断所形成的企业之间市场竞争环境失衡所导致的分配不公;由于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不公;企业内部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平;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城乡发展失衡、地区发展失衡、利益分配格局失衡、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失衡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现阶段我国迫切需要确立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观,并以此为标准来评估和纠正现实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中的疏漏。
迫切需要通过深化社会分配体制改革、加大履行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使低收入者获得扶助,使高收入者得到调节,以避免因收入差距过大以及少数垄断性行业收入过高的现象愈演愈烈。
迫切需要强化城乡公民平等参与分配,并调整经济政策与公共资源配置等措施,去构建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以给全国人民一个稳定乐观的心理预期。
这也正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反复强调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加速缩小收入差距的主旨所在。
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加以重视,很容易陷入像南美等许多“福利国家”的陷阱里。
要成为“福利国家”,第一,就得高税收,高税收后,企业等各方面的动力就不大;第二,需要高福利推动高税收。
而这样做后,就进入恶性循环,许多国家的发展道路已证明此路不通。
东亚的许多国家,在经济高速增长时,并没有出现非常严重的收入分配问题,如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省。
在很长的高速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必然伴随严重的收入分配问题。
社会分配格局确实必须改变了。
第一,改变国家居民收入比例,控制居民收入在GDP分配比例持续下降的局面。
第二,要改变资本分配能力比较强,劳动能力非配比较弱的局面。
第三,居民收入中工资性、创业经营性、投资财产性这些收入要完善起来,不能光靠工资性的,农民不能仅局限于种地收入。
第四,要控制垄断企业的工资收入,要限制这些企业的工资增长速度,发挥集体在工资谈判中的作用,保障农民工拥有和单位谈判,形成工资的制衡力量。
第五,对广大低收入人群进行财政转移支付。
第六,利用税收调节高收入的,包括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赠予税,税种要全。
第七,发展慈善事业。
第八,要鼓励创业,扩大中等收入的人群,减少因失业而贫困的人群,这样整个基尼系数才能下降。
3、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让普通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平均水平快速增长,但收入差距也不断拉大,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
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部分居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结构比较单一,并且主要通过初次分配的形式来获得。
而劳动报酬存在水平偏低、增长幅度偏小的情况。
因此,“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比如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不仅能直接增加劳动报酬,也能缓解收入分配领域政府转移支付的压力,进而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本人刚弄的,过两天发言要用,请勿外泄.你可略加修饰使用.)
医疗保险的体会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否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我国农村地区的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人口的主要医疗保障制度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本文首先回顾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推广与发展,衰退。
接着对合作医疗制度衰退以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各种医疗保障的形式在农村的作用都是非常有限的,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仍然主要是依靠家庭来解决的,医疗保障,特别是社会医疗保障基本上处于一个“真空地带”。
因此,2003年中国政府提出要建立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
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本文主要介绍了了山东省的两个地区试点推行的情况——青岛市崂山区和德州市临邑县,在此基础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且提出了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发展的基本方向。
关 键 词:农村医疗保障 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保障模式 一、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
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
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
中国人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1、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
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我们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
我国农村正是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
一些地方如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
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
[2] 2、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
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
1960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报告》,将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
[3]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
“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
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
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3、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5%。
[4] 二、 合作医疗制度衰退以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 我们先看一下各种医疗保障形式在我国农村的情况: 1、社会医疗保险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主要针对的是城镇企业的职工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作为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被排除在制度安排之外。
因此可以说,在我国的广大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上是一个空白。
2、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的缺失为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可以说它是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
但是,商业医疗保险是盈利性和自愿参加的,为了保证利润的获得,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在选择投保人的时候往往会把那些年老体弱、身体状况不好的人排除在外,而这部分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却是最迫切的。
另外,由于政府并没有以政策法规的形式强制农民必须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并且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费一般比较高,因此农民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就会非常慎重,他需要考虑自己是否承担的起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花费。
所以,尽管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有发展的空间,但是这个空间也是很有限的。
3、社会救助——享受的范围非常有限 目前我国在农村针对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的“三无”人员实行的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幼儿保教)的“五保”供养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就医问题,但是这种制度的覆盖范围是非常有限的。
4、邻里互助 邻里之间的相互扶持和帮助一直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优良传统,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正是对这种行为的最好诠释。
这种邻里间的互助在解决医疗保障问题上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它只能在很小的范围和比较低的水平上发生,对于一些患重病、大病的情况则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所以,邻里互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90年代,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同模式的合作医疗体系试点,主要有“福利型”、“风险型”和“福利风险型”3种。
虽然1997年1月中央提出“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但全国只有18%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只覆盖了全国农村人口的10%,90%的农民仍要自费看病。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来由卫生部主管的农村医疗卫生事项移交给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而后者无法独自解决相关的财政投入和农民减负等一系列政策性问题,导致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上处于“真空地带”,广大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基本是依靠家庭保障来解决的。
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出台及政策规定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供给制度。
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5]随后,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情况——以在山东省的试点为例 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也是从2003年开始的,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12号)》中,结合山东省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和意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3年3月至2003年12月)为试点阶段。
省里确定临邑、五莲、曲阜、青州、广饶、招远、崂山等7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试点县。
各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市级试点,有条件的市可选择县(市、区)进行试点。
通过试点,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
试点单位的条件是,当地领导重视,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管理机构健全,农民积极性高,工作基础较好。
省级试点县(市、区)由申请试点的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审批实施。
各市确定的市级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报省卫生厅、财政厅、农业厅备案。
试点结束后,省级试点县(市、区)要写出试点工作总结,由批准部门组织考核验收。
第二阶段(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为扩大试点阶段。
在巩固首批试点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6个左右省级试点县(优先考虑将原市级试点县纳入省级试点)。
市级试点也要相应扩大。
通过扩大试点,进一步深入探索和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省政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市、县(市、区)政府分别制定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2006年1月至2010年)为全面推行阶段。
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至2010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不断提高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6] 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在山东省各个地、市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 (1) 山东省东部沿海地区——青岛崂山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的东部,总面积390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139个社区,2003年总人口19.96万,农业人口14.1万,GDP151.1亿元,财政收入9.97亿元,财政支出13.8亿元,职工年平均工资16175元,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5394元。
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了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
2004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又推出新举措,建立和完善独具特色的“以大病统筹为主,预防保健与大病救助兼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全区参保人数15.36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92%;2004年参保人数16.138万人,人口覆盖率达到96.82%。
低保户人口2152人应缴纳部分,在区民政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全部负担。
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坚持政府补助,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的原则。
人均筹资额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50元。
2003年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61万元, 2004年合作医疗应筹资金806.9万元,结余资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合作医疗资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由社区居委会以户为单位按年度收取,使用区财政局发放的统一收据;社区集体缴纳部分从自有资金中提取,连同个人缴纳资金及经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准的注册登记表一同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上交街道财政所,街道财政所将资金筹齐后,连同街道补助的资金一并上交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区财政补助的部分,在街道、村集体及个人筹资部分到位后,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将补助金拨付到区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资金主要用于大病医药费补偿,2003年80%用于医药费补偿、15%用于大病救助、5%为风险金;2004年75%用于医药费补偿、10%用于大病救助、10%用于预防保健5%为风险金。
2003年统筹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起付线,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500元,三级医院2000元;2004年各级医院的起付线比2003年各降低了500元,家庭病床由1500元降到300元。
提高了医药费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补偿比例增加了5-10%。
2003年有1868人得到医药费补偿,支出280万元,占预算支出368万元的76%。
2004年预计大病补偿人数可达320人,医药费预计支出560万元,占预算支出605万元的93%,受益率以人为单位预计可达到23%,比去年提高了21.9%,家庭受益率可达50.8%,,比去年提高了47.3%。
[7] (2) 山东省中西部地区——德州临邑 临邑县隶属德州市,位居黄河以北,辖7镇3乡,859个行政村,面积1016平方公里,人口51.9万,其中农业人口43.95万。
2003年2月份,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正式确定临邑县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县。
2003年6月份,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经验的基础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县全面铺开。
截至2003年底,全县有41.09万名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3.49%;2004年8月份开始第二周期运作,至目前已有41.56万名农民全部办理了相关手续,参保率达94.56%。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临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农民就诊转诊等规章制度。
县管理委员会对运转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县监督委员会和县监察、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
按照个人缴纳、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等多方筹资的原则,2003年全县筹集资金944.97万元,其中农民筹集资金410.92万元,省、市、县、乡镇财政补助资金534万元。
在就诊方面,分为门诊和住院两部分。
在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药费按20%比例报销;在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按以下标准分段累计报销:(1)住院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2)住院费10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部分,按40%比例报销;(3)住院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50%比例报销;(4)住院费5000元以上至8000元(含8000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5)住院费8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70%比例报销;(6)住院费1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每年每人最高报销额10000元。
农民就诊时,由定点医疗单位的合作医疗办公室进行登记,在门诊就诊的,药费按比例直接报销,此报销款由村卫生室垫付,月底汇总后交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兑付。
住院治疗的,先由农民个人垫付,待出院结账时,按规定报销。
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定衡”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
将运作基金的23元分为门诊6元和住院17元两部分,分开管理。
其中,6元作为农民家庭个人账户,17元作为大病统筹。
截至2004年8月份,共有18.5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兑付医疗费827.53万元,其中门诊病人16.9万人次,兑付227.5万元,住院病人21500人次,兑付600.2万元,受益面达45%。
[8] 3、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问题 当然,在试点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 资金来源 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合作医疗的资金应该是来源于农民个人的缴费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
从各地的试点情况来看,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对于选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来讲,每年缴纳10元钱应该是可以承受的,农民个人缴费的积极性应该说是比较高的。
但是,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是否能够及时到位,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对于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这部分资金可能会及时划拨到农民的个人医疗账户,而对于那些经济基础比较差的市、县(区),情况可能就不容乐观。
仅仅依靠农民个人缴纳的10元钱,在一些小病的治疗上可能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了重病、大病的患者,由于没有资金的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就很难发挥分担风险、互助共济的功能。
(2) 覆盖范围 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2003)》中就明确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这样一个规定是充分考虑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给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但是自愿的原则可能会导致很多问题:在一个家庭中,人为地将老弱病残者与健康者分离,只选择让老弱病残者参加合作医疗;或者是有病的非常乐意参加合作医疗,而身体健康的则不愿意参加等。
这些做法都违背了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通过社会攻击的方式来解决农民的看病问题。
可能在一些试点地区,由于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行,而广大农民也看到了合作医疗能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利益,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非常高。
但是从整体来说,我国的合作医疗还处在一个自发自愿的试点阶段,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没有把全体农民覆盖到制度范围以内。
(3) 服务提供和费用报销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生病的时候需要到定点诊所或医院去接受服务,自由选择的余地相对来说非常小,这就把各级定点医院或诊所推到了一个具有“垄断”色彩的位置。
这些医院或诊所在提供服务的时候就会缺少相应的经济刺激,在服务的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可能会大打折扣。
而农民在看病就医之后还要按照严格的程序报销医疗费用,看病就医的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大病的高额医疗费能否得到及时的报销也是现阶段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4) 检查监督 由于从总体上来说,合作医疗制度还处在一个试点的阶段,各个地区在试点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发展了一套独立的实施办法。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对这些地区的试点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由于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所以才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四、 农村医疗保障的发展方向 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合作医疗在政治、经济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现阶段,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多元化,以及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村人口的医疗健康,迫切需要我们寻找和建立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在这样一个体系里,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有: 1、覆盖范围 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农民的自愿参加为主,筹集的资金分为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两部分,个人医疗账户部分主要用来支付小病的门诊费用,社会统筹部分主要用来保障一些患重病、大病的农民的医疗费用的支付。
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个不相同的,这样的一种安排势必会影响到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因此,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农民的自我保障能力相对也比较强,在这些地区可以更多地强调自愿参加的原则,保险费的缴纳水平也可以相应的提高,这样就可以既保大,又保小,能够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差的地区,则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和自愿参加相结合的办法,保障的重点是一些重病、大病的医疗费用,因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仍然是造成农民贫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2、保障对象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就是广大农村居民,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了流动群体的行列,比如说农民工,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
对于这部分人是否应该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行列当中来呢
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
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上是把这部分人排除在外的,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下,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回归到农村来解决。
这部分人相对于其他农民来说觉悟比较高,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也真切的体会到了社会保障体系对自身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加医疗保险的时候会具有更高的积极性。
3、保障模式 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农民的收入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只有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相应的医疗保障方式。
国家目前还没有能力充分顾及到9亿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而合作医疗也不是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的唯一出路。
无论是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长远发展来看,还是从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总体规划看,医疗保险制度无疑是优于合作医疗制度的一种保障模式。
任何一个保障制度的建立,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解决和处理短期的问题,应该有长期的、战略性的考虑,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征,而合作医疗在制度和管理上并不具有长远的规划,存在明显的短期行为。
此外,在城市化的必然发展趋势下,农村医疗保障也一定要和城市医疗保障统一起来。
所以,我哦门要逐步顺应经济与社会下调发展的规律,遵循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经农村医疗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的总体计划当中。
但是,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各地经济发展和人们的认识观念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农村实施医疗保险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
因此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能拘泥于一个模式,应该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也会导致地区之间在医疗保障的保障形势和保障水平方面存在不同的选择: 沿海地区、高收入的东部农村地区。
随着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较高,支付能力也较强,合作医疗的形式正在向医疗保险过渡,可以依托强有力的集体经济和政府支持,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最终于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统一。
中等收入的中部农村地区。
这些地区集体经济实力较弱,加上农民收入水平的限制,所以应该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是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贫困现象。
具体的筹资方式和比例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收入承受能力确定。
低收入的西部地区。
由于收入水平低,大多数农民难以享受到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处于发展农村医疗保障最为困难的境地。
这些地区的农民参与合作医疗筹资的能力很低,资金总量也较小,保障能力有限,所以可以通过实施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建立起在经济上可以负担而且具有可持续性卫生服务和提供方案。
[9] 总之,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必将融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的医疗保障达到较高的水平。
参考资料:\ \ 体弱者比较适合买,小病小痛,次数多了也是笔不小的消费。
爱运动的人也适合买,80块,不够买一个球,预防万一。
我的意思是,不要在乎那80块。
没病,皆大欢喜。
有事,节省开支。
关于如何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调研报告 详细??
提高工作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持的工作激情也可以说是工作,就是想不想做,想不想又好又快的做,是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还是敷衍了事、拖拖拉拉的工作,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使得工作效率的具体表现也大相径庭,因此工作激情成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首要,就是说提高和保持工作激情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前提。
二、施行科学的工作计划采用计划管理,对每项工作都要认真分析、正确量化,结合现实状况、历史状况、行业状况、工作状况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对于工作计划执行中出现的突变情况,要及时、正确的进行修正,施行科学的工作计划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障。
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选择好的工具能使得事半功倍,比如骑摩托车就比骑自行车工作效率高,开轿车又比骑摩托车的工作效率高,选择电子邮件就比普通寄信工作效率高若干倍,现在是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新的工具层出不穷,甚至每一个新工具的出现,都是对老工具的革命,对提高工作效率都有相当大的帮助,因此选择合适、高效的工具,对提高工作质量有直接帮助。
四、对工作进行分类,分出重要又紧急、重要不紧急、紧急不重要、不重要不紧急的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只做当时必须做的工作,免得喧宾夺主,影响了正常工作的进展,确保有效工作质量的提高。
五、养成好的工作习惯平时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要按计划工作,要按流程操作,要服从指挥,要搞好工作协调,要搞好工具、设备的维护保养,要勤学好问,要善于总结提高,要向榜样看学习„„等等诸如此类的工作习惯,都能提高工作质量。
六、要学会放松和休息记得有人说过: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其实很有道理,休息好了才能精力、体力充沛,精力、体力充沛才能以最好的状态的工作。
现在我们中的很多人都面临来自企业、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重压之下难免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学会放松,使自己从压力下解放出来,才能以轻松的心情积极的工作之中。
所以,放松和休息都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最佳工作状态,也只有在最好的工作状态下,才能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