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警部队从严治警的目标是什么
从严治警是部队战斗力生成的重要源泉 从严治警,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党对消防部队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高举旗帜,听从指挥,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当前,一些外来势力和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对消防部队一些人的思想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致使一些单位出现了一些影响消防部队形象的事件。
因此,从严治警,首先要强化“警魂”意识,把广大官兵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在“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旗帜下,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的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消防队伍。
从严治警是部队战斗力生成的重要源泉,是部队建设的铁律。
军无法无立,法不严不威。
严则所向披靡,松则溃不成军,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特别要看到,今天从严治警所要治的“警”,是向信息化部队转型过程中的“警”,是要完成现代化、信息化双重历史任务的“警”。
今天从严治警的“严”,也有了新的时代内涵。
随着高科技在消防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现代消防变革的迅猛发展,火场形态和灭火样式发生了很大变化,部队灭火装备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技术性越来越强,协作面越来越广,对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要求越来越高。
信息化必须正规化、法制化。
部队越是现代化,越需要坚持从严治警。
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才能保证部队的高度集中统一,才能保证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保证火场打胜仗。
反思一些部队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案件事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治警不严,没有严格用法规制度来管理部队。
消防部队的职能,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火灾损失。
从严治警,应把切实履行消防部队职能作为重点,着眼于提高打赢的能力。
这就要求我们牢记消防部队的神圣使命,不断增强忧患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有针对性的做好各项防灭火准备。
围绕推进中国特色消防工作的变革,抓住信息化这个本质和核心,加快建设信息化部队、打赢信息化火场战斗的步伐。
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切实提高部队谋打赢的能力。
科学管理是兴国之道、也是兴军之道 从严治警是严格管理部队、带好部队的实践过程。
部队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要保证政治、军事、后勤、防火工作协调发展,就应当防止把从严治警简单化、片面化,克服短期行为和“单打一”现象。
坚决纠正急功近利的做法,不求一时一事的轰动效应,注重夯实那些具有长远性、根本性的工作,切实打牢部队政治思想、组织建设、军事素质、作风纪律的基础。
从严治警应把人作为主体,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和归宿,通过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从严治警各项工作的落实。
把人作为部队发展的第一资源,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确立全新的用人观念,制定长远的育人方略,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努力提高官兵的整体素质。
贯彻“教育为先”的原则,反对“不教而诛”,注重用真心关爱感化人,切实维护官兵的合法利益,尊重士兵的民主权利,严禁打骂体罚士兵,严禁侵占士兵利益,努力为官兵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做到以情带兵、以理服人、宽严适度,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自愿意识。
这些年,许多单位为解决部队管理上存在的老问题,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组织教育整顿,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但治警不严的问题在一些单位仍然比较突出。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不落实。
有的喊得凶、抓得松,上级强调了就抓一阵子,出了问题就整顿一番,过后就放到一边;有的法制观念淡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工作随意性、盲目性较大,甚至离开法规制度另搞一套,等等。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不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都是一纸空文,又何谈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何谈履行好新世纪新阶段部队肩负的历史使命
把从严治警落到实处,关键在抓好干部,重在能力素质 当前,部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新形势下治警特点规律研究不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有的执法执纪不严,存在偏宽、偏软的倾向;有的法规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现象比较普遍。
这都集中反映了我们消防干部队伍素质偏低的状况。
公安部消防局在近期几起重大事故通报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部队要把抓好干部教育、提高干部素质作为重点,下大力气抓出成效。
窃以为,抓好干部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应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提高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使之具备敏锐的战略眼光,善于从国际国内纷繁复杂的形势中,深入思考,研究问题,探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部队正规化建设的规律,使从严治警更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性。
二是提高干部实践创新能力。
从严治警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用科学的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去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各级干部法律法规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办事、决策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干部知法、守法、执法的能力。
法规制度作为部队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坚持从严治警的基本依据。
从严治警,说到底就是依法治警。
近年来,消防部队已制定完善了一整套规范齐全的规章制度,使从严治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但仅有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完善有效的运行机制作为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建立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各项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使部队官兵熟知有关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
建立责任机制——部队各级党委、主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区分任务,明确分工,保证从严治警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建立督察机制——上级党委和机关职能部门,要对所属部队的从严治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考核、评比,保证部队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建立奖惩机制——对从严治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对因思想麻痹、工作失职、不遵守纪律、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等原因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从严治警纵有千条道理、万个举措,提高战斗力才是最终目的。
把从严治警落到实处,就要坚持战斗力标准。
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特色消防变革、做好灭火准备的实践,抓好从严治警方针的贯彻落实,以从严治警的成果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
各级要强化抓从严治警就是抓战斗力建设的思想,坚决纠正和克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不良风气。
要建立健全以战斗力为中心的科学评价机制,按战斗力标准抓检查、抓验收,把战斗力标准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始终。
从严治警重在治官。
把从严治警落到实处,就是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
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在从严治警上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做得更好。
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属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切实树好形象,当好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部队,促进从严治警方针的全面落实。
《新警察形象塑造之我见》论文资料、提纲
随着公安部颁布30条便民措施,警察“整风运动”的进行,中国警察的新形象问题,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曾在报纸上看过这样一篇报道:2004年11月17日午后,家住某市五一路,现年87岁的老太太,因为一个人在家寂寞,就想出去走走,可年迈的老太到了繁华的五一路之后,就迷路了,找不到了回家的路,好心的群众拨打了110,警察迅速赶到,但是老太有些痴呆,只知道自己姓马,迷了路回不了家,其它的全然不知。
民警小刘和小张只好带着马老太沿着城区的几条主干道一路打听,最后绕市区走了两圈,将所有的道都走遍了,才把马老太送回家。
而马老太家人下班回来后,发现老人不知去向后束手无策、万分焦虑时,看到老人在民警的搀扶下安然无恙地回来,家人十分感动,紧紧地握住明净的说:“现手在的警察真好
”这句发自群众内心的话,也道出了警察形象的变化,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的发挥警察职能,必须加强警察形象建设。
多管齐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的警察形象,沟通警民感情,最终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什么是警察形象
形象是指一个社会组织及其行为通过传播在公众心目中所确立的综合印象,即公众对一个社会组织的全部看法和总体评价。
警察形象则市指人民警察给予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看法、印象或感受,即社会公众对警察的的总体评价。
它是民警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正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
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面貌,是民警内在素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业务形象、服务形象和知识形象等。
塑造警察形象,必须首先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
一、端庄的“警容形象”。
即仪表形象。
良好的新形象,应从警容仪表、言谈举止入手,从提高内在素质着眼。
这是第一步。
人民警察端庄的的警容形象不仅要求公安干警在上岗执勤、执行任务是要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精神振奋,更重要的是要求在执行各项勤务中,要文明办事,礼貌待人。
做到:文明办案不刑讯,文明管理不刁难,文明执勤不卡压,文明宣传不带刺。
坚决消除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存在的不健康现象。
二、熟练的业务形象。
是指每个公安干警都应具有的掌握本警种、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如(1)组织指挥能力(2)调查研究审讯破案能力(3)语言表达能力(4)擒敌制胜能力。
三、严格的纪律形象,严明纪律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作好公安工作的保证,也是人民警察必备的政治品德。
只有严格人民警察职业纪律,才能有力的保证公安保卫工作任务的完成。
在岗位执勤工作中作到不侵犯群众利益、不贪污受贿、尽心尽职,从而树立一个严格的岗位“纪律形象”。
四、主动的“服务形象”。
每个干警必须树立新型的主动的“服务形象”,在指导思想上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要在执法意识上更新观念。
公安工作要转变职能,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服务的关系,打击是手段,服务是目的。
工作方法上应主动求新为改革和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丰富的“知识形象”。
要树立丰富的知识形象就要求每个干警不仅要掌握各项公安业务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专门科学知识。
人民警察良好的岗位形象塑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能靠一朝一夕,不能单看一时一事,更不能随意应付,必须进行长期的修养和锻炼,坚持系统的学习和提高。
要以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规范化作业为体现,塑造公安干警良好的岗位新形象,推动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向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靠拢,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推出警察卡通形象、警察形象大使等一系列工作,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树立。
但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第一,由于人事管理上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少数素质低下的民警进入了公安队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第二,少数民警受不良风气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反映到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许多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但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严重败坏了警察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伤害了警民感情。
2、日常执法工作不力。
一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与公众需求产生较大差距,机械呆板的工作方法和无法适应形式发展的要求,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三是公安宣传不力,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监督机制不健全。
治警不严,惩处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一方面,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未能得到及时处置,不能使得后来者引以为戒;另一方面,无法约束民警的思想、行为,导致民警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4、缺乏现代法治能力。
这是警察素质和警察文化的软肋。
不少警察我行我素,不管不顾,普遍缺乏人权观念、程序习惯、取证能力和公关意识,个别警察甚至还大言不惭地挑衅公众说:“我就这样,你能把我怎么样
” 5、警察管的太“宽”,乱用、滥用警力现象存在。
作为强力机关,警察的限制甚至打击功能已经很强,再把其它的限制、打击任务交过来。
就会使公众把各方面、各部门的毛多一股脑地集中到警察身上,警察机关和警察个人就更难做事,不能一遇到什么事情就警察拉上去,造成警察与公众的对立,从而损害警察形象。
在这种“啥事”不好办,警察往前站“的社会管理格局中,警察确实管的“宽”,你或他的想象能好吗
(二) 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群众对警察的期望过高,把警察当成“神”来看,以为警察是万能的,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2、群众容易以偏概全,混淆视听。
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而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
这些有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3、鱼目混珠,损害形象。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多,工商、交通、城管、财税、卫生及联防保安等各式“大盖帽”满天飞,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假冒警察招摇撞骗,严重影响了“大盖帽”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也使公安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
4、保障不力,经费不足。
公安经费一直是困扰公安问题的问题之一由于经费不足。
致使正常工作无法开展,“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文明的执法形象。
其次,警力不足,任务繁重,民警超负荷工作,经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挫伤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服务形象。
警察的形象应是公仆形象,让人民满意的形象。
因此,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目标就是提高全体民警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树立起成心为民的公仆形象。
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改善警民关系,就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使人民警察高大形象在群众中得到升华。
(一)内强素质。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
”一个部门形象是自己树立的,警察形象的好坏不是由别人吹捧或批评所决定的,是警察自己掌握着形象毁誉的“切换键”。
因为。
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决定因素,外因只是个条件,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而警察形象中的仪表形象、社会形象是外在的,而服务形象、执法形象是内在的,内在形象决定和制约外在形象,而内在形象又是由素质决定的,警察与民众的接触最频繁,在这频繁的接触中如何保持威严、高效、文明、廉洁的“警方形象”要靠每个民警的自身素质。
1、要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形象意识。
(1)服务意识。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份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
因此,新时期的公安机关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的多元职能的机关。
群众对好警察的要求是很基础的,他们心中的好警察不是百战百胜的巨人而是态度好的尽职的警察。
微笑是打开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一把钥匙,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更应该带着这把钥匙去打开人民心中的锁,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明确自己的角色。
全心全意做个人民好公仆。
(2)宗旨意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宗旨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
(3)“诚信意识”。
所谓“诚信”,即诚实守信,诚心为善并付出实践,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的信任。
公安机关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公安机关的信用是政府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做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更要成为信用体系的示范者、实践者。
(4)法律意识。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的执法理念。
只有这样,才能作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文明形象。
(5)形象意识。
形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生育,影响环境,所以有人说:“形象重于生命。
”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既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最新要求,也是公安大讨论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和民警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范和制约。
只有通过对公安机关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重塑“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才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共治。
制度问题也是影响警察形象的最深层次问题。
举个例子,公众对管车、管驾驶员的警察意见很大,---------为什么一定要让警察来管
不能交给其他部门吗
如果警察只在发现问题是才有权扣证、处罚,车主、司机就不会给警察塞钱,因验车而腐败的警察不会出现;同时依法追究发给合格证件者的责任,不就同时把验车发证的人也监督起来了吗
这样的制度安排,警察减少腐败机会,减少很多任务,却也强化了交通管理。
小平同志讲,还是制度最可靠,一个好的制度能让坏人也干了坏事,一个不好的制度,即使是好人也不可办坏事,我们要依法治国,就必须要懂得这个道理。
一要继续贯彻落实“五条禁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加强警容风纪形象建设。
警容风纪是警察形象和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展示警容风貌的窗口。
人民警察讲究礼仪,保持严整的警容,目的在于展示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做到举止文明,令行禁止,朝气蓬勃,雷厉风行,在行为举止方面显示人民警察的威严,铸造成新时代的人民卫士。
二是健全业务培训机制,落实业务知识培训制度,有效提高民警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才能保证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改善执法形象。
三是,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使民警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保持队伍纯洁。
大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末位淘汰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制度,增强民警的岗位责任感和荣辱感,以良好的工作姿态树立人民警察爱岗敬业的良好形象。
3、解决经费保障,改善警察形象。
媒体关于警察特权作风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等现象的暴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产生几乎与办案经费不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办案经费短缺,汽车要加油,民警要出差,咋办
无奈之下,只有吃“杂粮”---------罚款了。
罚款一旦由手段变为目的,就会背离作为辅助惩罚手段的初衷,成为一些警察谋求私利的工具,从而助长某些警察的特权意识,极大损害了警察形象。
所以重塑警察形象,关键还在于煞住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的歪风。
而这又要以充分的财力保证为前提的。
解决经费保障,让警察不再有后顾之忧,势必极大地调动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确保社会安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治安环境的进一步好转,有利于改善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
4、提高公安工作绩效,努力创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老百姓真正的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这样才能树立人民警察良好的社会环境。
5、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促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
警务公开是把为人民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使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和规范化。
实施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性,增强了公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警察加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形象建设。
6、提升警察在外来工心目中的形象。
细心、耐心地为外来工办实事,不急不躁,缩短与外来工距离,改变以往在民工心目中的形象。
(二)外树形象。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
要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除了警察自身表现要好外,更要借助外力,发挥外因的作用,促进内因发展。
从而提高警察的影响力,争取更多的公众支持。
1、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能力,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协助。
深入社区、农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请人民监督员、设立民警违纪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改进警察队伍中的不良作风,促进人民警察形象建设。
2、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
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等传播工具,宣传公安工作。
一要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
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要大力宣传公安工作,既要宣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
三是要树立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信赖警察。
四是要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
五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减少公开暴光,防止产生负面效应。
六是要开设与民沟通的渠道。
如设立警民论坛、征集交流话题、组织开展亲民活动,实现警民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促进理解,树立形象。
3、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全面建设警察新形象。
社区警务贯彻“预防为主,警民合作”两大原则,实行“以社区为导向”、“以服务为导向”、“以治本为导向”等三个导向,具备“警察形象柔性化,警民关系伙伴化,警务对策前置化,警务活动社会化”四大特征,摆脱了单纯依靠警察、单方面、采取单一的限制甚至打击方式管理社会、保障安全的思路。
一方面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也符合警察新形象的要求。
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与群众见最主要的沟通桥梁。
民警是公安机关联系和伸向社会公众的触角。
民警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没有良好的警察形象,公安工作就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只有抓好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才能更好地适应当今形势的发展,更好地完成公安工作的光荣使命。
公安机关必须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转变警察形象的长效机制,适时进行警察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把警察队伍真正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如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海恋你怎么跑百度来求救啦 狗哥教教你 不要抄啊 不然我们两个一样啦 哈哈 分给哥 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1,这两个重要概念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出现,是继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民主法制建设领域两个具有战略号召力的新概念,也成为十七大报告的亮点。
贯彻好十七大精神,就要求我们结合治安管理执法实际,坚持依法行政。
当前治安管理执法中出现的各种执法不规范,甚至违法执法行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要求将如何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当前治安管理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治安管理工作中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从治安管理执法的性质、目的来讲,加强依法行政是当前我们弘扬法治精神的首要任务。
治安管理部门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治安管理执法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性的重要体现之一。
治安管理执法的目的和职能,就是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服务。
在这个意义上,由治安管理的公共性质所决定治安管理的公共服务性决定了治安管理执法的目的,即保障和维持城市高效、协调运行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
治安管理执法的水平最终要体现在执法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即是否以最低的执法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高效、协调运转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从治安管理执法存在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来讲,加强依法行政是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根本举措。
在治安管理实践中,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有所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影响也不容低估。
存在问题,固然有许多客观的因素,但也不可否认,我们城管执法的自身行为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法不知道、知道不执行、执行不严格”2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把执法当作一种特权,有的执法犯法,滥施处罚,徇私枉法,以权代法,尤其野蛮执法、暴力抗法事件层出不穷。
这就充分说明,我们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和按法定程序办事等方面,都还存在较大差距。
从行政执法的现实情况来看,导致失范失当和违规 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主要源于“四个不适应”:一是领导干部思想观念不适应。
在领导层中不少人法制观念还很淡薄,总觉得依法行政不管用、按法定程序办事太麻烦,尤其是一些肩负组织指挥职能的领导者头脑里存在着传统的“人治”观念,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置法律于不顾。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不适应。
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少,既有因不懂法而导致出错的,也有滥用权力而违法的,这些都可以归结为执法队伍的素质问题,要么是业务素质偏低,要么是思想道德素质不高。
三是执法手段不适应。
突出表现在,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加上具体操作时的个人偏好及其他人为因素,致使行政许可标准不一,范围失控;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正;行政强制执行往往贸然实施;行政监督检查难免流于形式。
种种执法手段目前所达到的效果,显然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反差较大。
四是执法机制不适应。
一方面,在执法运作上注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注重执法环节而忽视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既缺乏有效的激励,又缺乏得力的监督。
从治安管理执法的特征来讲,依法行政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基本要求。
就治安管理执法活动的特征而言,执法人员所面对的管理对象纷繁复杂,由于城管执法的管理对象是广大市民群众,而又大多为弱势群体,不能等同于公安执法的预防犯罪、制止犯罪的执法行为。
城管执法的这一特性,就使城管执法行为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也对城管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在治安管理执法领域出现了大量的暴力抗法事件,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执法者道德修养偏低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并已成为依法行政的一大障碍。
每日每时都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保证执法队伍具有快速反应、机动决策、果断行动的行为能力,就必须赋予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而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办事效率的同时,也容易带来权力的滥用。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在保证行政效率的同时,防止执法权力的失控。
依法行政已经成为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根本举措;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而且直接影响到执法队伍的形象和政府的权威。
公安基础知识
第八 公安第一节 公安队伍建设概述一、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和内(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根据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依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的组织机构、勤务机制、管理方式、教育训练、监督制约、警务保障等方面实现标准化、程序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使公安机关指挥畅通,内务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
”这就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涵。
(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科技发展日新月异。
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对包括公安工作在内的政府管理行为也不断提出新的,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标准。
社会治安局势的日益复杂、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国际交往与合作日益增多,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抓紧解决,这是当前加强正规化建设、明确现阶段新的管理标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按照第十二次全国公安会议的要求,当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五规范” 即“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
“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统一考录制度是指新招录公安民警,一律实行省级公安机关和人事部门统一考试,公安部派人督考,切实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队伍的基本素质。
同时,研究制定协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严禁参与执法办案,统一训练标准是指严格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例》全面实施公安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现实战必训的“三个必训”制度。
科学制定分级分类的教育训练内容,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公安民警能力素质标准和警官的任职、晋升训练标准,用标准建设队伍统一纪律要求是指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加紧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公安民警实行严格统一的纪律要求。
统一外观标识是指抓紧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等“窗口”单位的统一外观标识方便人们群众报警、求助。
规范机构设置是指有效整合警力资源,调整机构设置,切实解决分工过细,职责交叉、警力分散和各地机构设置不规范,名称规格不统一的问题。
规范职务序列是指从警察职业的性质、特点和工作任务出发,将公安队伍的组成人员分为警官警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四大类进行管理,滨海根据警官警员的不同特点,分别不饿设施警官职务序列、警员职务序列、以体现公安机关不同于一般公务员的特点,充分调动公安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规范编制管理是指加强公安编制管理规范公安编制审批使用程序。
对于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公安编制,有省级政府提出一件,经中央编办征求公安部的意见后,进行审核,报中央编委批准下达,所需经费统一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规范执法执勤是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警种的执法执勤工作规范,明确民警在执法活动中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从执法办案、值班备勤等各个环节入手,范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做到严格依法办事,高执法水平。
规范行为举止是指完善规范安民警行为的各类规定,从公安民警的着装、仪容举止行为礼节等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加强养成教育,公安民警举止端正、行为规范,形成公安队伍良好的职业风范。
按照中央决定和“十二公”的上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队伍正规化监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1、加强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
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个完整的严密的制度体系标准无从实行,管理难以规范。
加强规章制度正规化建设的核心,就是要尽快建立于国家公务员制度相衔接,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体现公安机关特点的公安民警管理制度。
加快制定《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明确各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责,明确科学的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设置公安民警职务序列,确定科学合理的公安民警能力素质标准和录用考克奖惩纪律标准,以及警官的任职晋升标准等。
通过制度体系的正规化建设,达到中央决定关于理顺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关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和警令畅通的要求2、加强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
机构的设置必须坚持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
精简原则是指机构的数量要少,结构层次要少,机关的规模要小,人员要精。
统一原则是要求机构设置必须有利于整体职能的发挥,有利于统一领导,指挥有力,保证力道和指挥便捷畅通,信息反馈迅速。
效能指的是投入和产出之比,机构设置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标准,以较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消耗获得较大的效益。
加强公安机构设置的正规化建设,应当明确做到:一是明确机构数量,同一层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大体上数量要一致。
二是统一机构名称,同一层次上职责任务大致相同的内设机构,名称原则上要统一。
三是明确机构规格,同一层次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规格应当一致。
3.加强编制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编制管理必须坚持必须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服务实践协调发展的原则。
加强公安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要切实加强乖哦感专项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明确今后凡是公安执法岗位的人员必须佑公安专项编制来解决,不允许其他编制混岗的现象存在。
4.加强职务序列的正规化化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的职务序列,是调动各个层面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政府或组织架构正常运行和相对稳定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职务序列的建立,应当以管理规格、管理规模、管理难度为依据。
公安民警职务将设置为领导职务、执行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三个序列。
同时解决公安民警职务与一般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关系,使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有不担任领导职务的民警能得到相应的待遇。
5、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
教育训练是提高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加强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建设,核心就是要全面落实《训练条令》。
一要规范训练类别,做到“三个比寻”,即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二要规范训练组织,各级公安政工部门是训练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组织、指导、管理训练工作。
三要规范训练体系,健全部、省、市三级训练网络,加强训练基地建设;四要规范训练方式,实现教学方式由以课堂为主向以学、练相结合为主转变,实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增强训练的标准化和针对性,五要统一训练标准,分层次、分警种、分专业、分岗位制定训练标准。
6加强人事管理的正规化建设。
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是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的前提和保证,一是严格考核标准,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民警工作实行量化管理,。
将考核与训练、奖惩、干部选拔、岗位调整、工资福利等邮寄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科学客观的竞争激励机制。
二是严格录用标准,按照“十二公”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升级统一考录制度,实行公安部督考制,切实保证队伍“进口”的质量。
三是严格晋升标准,晋升包括职务晋升和警衔晋升。
职务晋升坚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公示、任职试用期和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引咎辞职等制度。
警衔晋升坚持凡晋必训,凡晋必考。
四是严格岗位标准,公安机关一些主要业务警种部门,如国内安全保卫,刑侦、法制、外事、信息网络监察、技术侦察等,专业性,技术性很强,很多岗位要求民警具备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
要制定各主要警种的岗位资格标准,以保证民警的专业水平和战斗力。
7加强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形象是人的世界观思想修养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的外在反映,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评价。
执法形象的正规化建设强调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执法执勤,健全各警种执法执勤的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民警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勤用语、动作、处理案(事)件的方式方法,加强养成教育,培养广大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
二是规范行为举止,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观念,大力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融洽警民关系。
三是规范外在标识。
按照中央《决定》和“十二公”会议精神要求,统一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等窗口单位外在标识,以方便人们群众,树立公安机关规范严整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途径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 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队伍必须保持政治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方向。
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全体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公安队伍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 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家公务员制度相衔接,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体现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具有人民警察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实现依法治警。
“十二公”提出坚持“从严治警”要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控制、严格训练、严格纪律。
要制定健全公安业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和队伍管理制度,完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消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实现从严治警。
同时,坚持两手抓,抓好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内部、外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乱纪案件,保证公安队伍的纯洁和战斗力。
(三)坚持科教强警战略,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必须走科教强警之路。
坚持向科技、教育要警力,要战斗力,把教育、科技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公安装备的科技含量,用现代科技武装公安机关。
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等各项警务工作中广泛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公安工作的水平要较快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尊重科技人才用好科技人才。
(四)贯彻“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思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政勤政的领导班子。
加强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驶复杂局面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四个能力建设。
以一流的班子带出一流的队伍,一流的队伍干出一流的工作,一流的工作创造一流的的业绩,确保人民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
(五)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 公安工作具有艰苦性、危险性、超时性、工作时间无规律性的特点,所以,坚持从优待警,切实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使广大公安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去。
贯彻落实解决公安民警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确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体现公安民警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
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岗位津贴和警衔津贴。
贯彻落实“十二公”提出的民警休假和体检制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制度、因公牺牲抚恤制度、因公伤亡保险制度,真心关心、爱护民警。
中国人民警察的警魂是什么
忠诚、为民、公正、奉献、廉洁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主流意识和思想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