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项制度改革的总结
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
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
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1、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
当前,要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2、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营造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的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强透明度;从实际出发,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改革方式和办法,务求实效;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要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3、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职工积极性的企业用人和分配制度。
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国家重点企业以及各省(市、区)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上走在前列,率先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其他各类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步伐,尽快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
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心得体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首先,认清突发事件的内涵。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它内涵包含了以下核心要素:一是突发事件具有明显的公共性或社会性。
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要解决和应对的是“公共危机”,具有明显的“公共性”。
国家启动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危机。
二是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
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突如其来,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危机就会迅速扩大和升级,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害。
三是突发事件具有危害性和破坏性。
危害性和破坏性是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一旦发生本法所称的突发事件,就会对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应对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或社会秩序的严重动荡。
四是突发事件必须借助于公权力的介入和动用社会人力、物力才能解决。
公权力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挥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公权力介入突发事件的应对。
其次,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应对突发事件,把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的位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只有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意识,逐步把握规律,主动采取防范准备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的学法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两条防线 一是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党纪政纪和法律防线。
思想道德防线是首要的、基本的一道防线,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今年初,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进一 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经过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我们要充分认识构建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意义。
第一,要明确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目的和内容。
任何思想道德教育行为均有目的,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培养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阶段目的则是根据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具体形势和任务而培养能够担当重任的、具有高尚品德与风格的、高素质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是根据其目的来设定的。
开展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说到底,就是要使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在广大公务员中开展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在当前,就是要着力抓好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行政道德教育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第二,要把握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对象和范围。
不言而喻,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但是,要真正实现公务员道德教育的高效率,就必须把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特征、不同岗位和文化层次的公务员的教育加以细化,改变过去那种无论是机关公务员,还是基层公务员,无论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公务员,还是普通公务员,从教育内容、方式到基本要求,都采取一个模式、“一刀切”的做法。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范围,不仅应包括工作场所的思想道德教育,还应包括宿舍区和公共场所的思想道德教育。
因为公务员的思想矛盾不是孤立存在的,业余时间和公共场所的问题往往来自正常工作之中,也往往直接或间接影响正常工作,所以政府部门的党、政、工、团组织都必须把视角放大一些。
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做好公务员业余时间以及公共场所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对增强新形势下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要正确运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为了提高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的艺术性。
要在继承过去好经验、好传统、好方法的基础上,从公务员的思想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创造出更多的新经验和新方法,使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做好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密切结合业务工作,做好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要坚持解决公务员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其实际问题相结合;要坚持言教与身教相结合;要坚持民主、说服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把思想道德教育寓于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
第四,要充分利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途径。
要使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进入头脑,就需要有效的载体和途径。
实践证明,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是辩证统一的,离开了有效的教育形式,教育的效果就不会理想;而如果教育形式能充分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那么教育内容就容易进入人的头脑,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一方面要继承和完善过去那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形式,另一方面又要针对新情况,积极探索加强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新形式。
第五,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机构和队伍。
建立、健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运行机制,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机构、一支精干的队伍。
当前,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着多头领导的问题。
由于职能职责相互交叉重叠,更由于缺少一个权威机构来统一协调,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出现内容重复、都不负责的现象,约束性强的就认真做,约束性弱的就消极应付。
这种情况影响了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
为此,首先要加强对现有的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专业教育队伍的建设,要针对这几支队伍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他们深入实际、多出成果积极创造条件;同时,又要使他们统一起来,构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队伍。
其次,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另外,还要充分重视和发挥社会业余思想道德教育队伍的作用。
第六,要制订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制度。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不是到出了问题时才能派上用场的“灭火器”,而是一项经常性、系统性工程。
鉴于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
要在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内形成一系列的制度,使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有效运转。
当前,至少有以下四项制度需要健全:一是公务员组织内部的民主生活制度;二是公务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三是公务员教育培训制度;四是公务员思想状况考评制度。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含着多方面的要素,但以上几个方面是它的主体和主要环节。
只要这几个方面能够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就一定能够发挥其整体功能和效应,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公务员法的心得怎么写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总结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我国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据宪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实践,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
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依法治国,一方面要求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干部,将他们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各级党政干部的行为,确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党和国家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我国50多年来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相对滞后,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
因此,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法制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二)制定公务员法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明显地暴露出来。
主要是: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致使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等。
为此,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要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
同时,其他党政机关参照试行。
10余年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1995年2月,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0年6月,中央批准并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2年7月,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这些制度。
各地围绕着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扩大了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
这一系列探索实践,为制定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打下了基础。
(三)制定公务员法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进程。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干部队伍,促进机关的勤政廉政,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0余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1)干部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既是干部分类管理的结果,也是推进干部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形成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2)凡进必考机制基本建立。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994年以来中央党政机关共考试录用3.1万人,2000年至今全国各地共考试录用63万多人。
(3)考核机制运行良好。
自1994年起,各级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初步发挥。
(4)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开。
各地各部门把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晋升工作中,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从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共有64.5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5)交流、回避制度初见成效。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90多万公务员进行了轮岗,有3万余人进行了任职回避。
(6)干部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
退休制度正常施行。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3万人辞职,初步改变了能进不能出的局面。
(7)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994年以来,全国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了200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8)奖惩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通过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进行惩戒,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制定公务员法十分重视,保证了公务员法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法研究起*工作从2000年8月启动,历时近五年,*案经过20余次修改。
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
公务员法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及特点 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公务员法在制定过程中,贯彻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立法宗旨: (一)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遵循人事管理的一般规律,根据机关人事管理的特点,建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并建立健全保证其义务和权利落实的制度措施,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职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努力为人民服务;通过健全法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和合法利益,使其不受侵犯,或者在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以保护和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水平和国家的管理水平。
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建设作保证。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以科学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
(四)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促进经济社会的改革和进步。
公务员法的制定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强调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党政机关干部的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工作性质是一致的,把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不作政务类与业务类的划分,不实行两官分途。
三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搞所谓的政治中立。
四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不是特殊的利益集团。
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及发展创新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
主要是两方面规定: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单项性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
公务员法在基本内容上,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
一是新陈代谢机制。
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进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
二是竞争择优机制。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实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精神。
三是权益保障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专章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并明确任何机关不得擅自降低公务员的这些待遇,不得扣减或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四是监督约束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和不得违反的16项纪律,健全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凡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范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扩大到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这样规定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
(二)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和一般公务员;按任用方式,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三)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的要求,公务员法改革完善了现行的职务级别制度,使职务和级别的关系更加合理。
改变了单一化的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
同时,扩大级别的功能,使得级别成为除了职务晋升之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有利于解决挤职务这个独木桥的现象,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突出问题。
(四)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设专章对职位聘任专门作出规定。
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机关对一部分专业性较强和辅助性职位人员的需求,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降低用人成本,增强公务员制度的活力。
另外,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十多年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成果的基础上,对一些制度作了较大的补充完善。
公务员法还创设了执行公务责任规定、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四、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和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中央着眼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二是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四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
我们要抓紧时间,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广大公务员认识到公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地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一)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广大公务员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深入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强公务员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围绕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法、依法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
公务员管理的一些具体环节还需要通过具体的配套法规来规范,要按照紧扣需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出台配套法规,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同时做好有关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精心准备,努力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
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对公务员法的实施步骤、实施办法以及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新旧政策过渡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违规扩充行政编制、违规进人和擅自提高福利待遇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求是》杂志 2005年第20期
怎样提升公务员应急处置能力
给你一个质监局的工作报告,你参考下,截取一些工作作为自己的实习内容。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半年质监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动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分秒必争,凝心聚力,解放思想,创新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刚才,盱眙局、质检所、稽查支队作了很好的发言,我都赞成,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
根据市局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特色明显,亮点频现,上半年成绩令人振奋 上半年,全市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立足解放思想抓学习教育,立足职责履行抓工作创新,立足服务经济抓重点亮点,立足规范管理抓队伍建设,全系统认识统一,思路清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工作创新,监控仪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创新是质监工作的灵魂,只有继承没有创新,就容易导致固步自封和停滞不前,没有创新就没有质监事业发展。
所以今年我们把工作创新作为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突破口,并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立足加强质量安全,创新了监管模式。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为了提升监管有效性,各地分别创新了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金湖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食品生产行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立了组织,制定了《食品生产示范单位认定实施细则》;城区分局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导入信用体系的长效机制,制订了《淮安市城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信用行为规范》,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环境、原材料、设施人员、生产过程、产品要求等五个方面加强导入信用体系,使工作针对性强而易操作;洪泽县采取“联小做大、整合做强”方式,以该县获证豆制品生产企业-全味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取缔了一批生产条件差的豆制品小作坊,整合和规范了豆制品加工行业。
上半年,全市系统共出动监管人员 15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641家,其中生产企业495家,食品小作坊146家,现场发现问题56个,全部责令整改到位。
查处无证生产食品及相关产品企业4家,处罚5.5万元。
通过努力,全市共有511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新发证企业 46 家48个单元,换证18家18个单元,扩项3家5个单元。
在特种设备监管方面,我们制定了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公示、重大隐患分级挂牌、重大隐患举报奖励、重大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建档5项制度,并督促各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重大隐患申报和重大隐患专家评估3项制度。
盱眙局按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设备重要程度、设备隐患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ABCD四级管理,分类建立台账,对情况较好的158户A类企业实行远距离监管,对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少的123户C类企业实行近距离监管、对有重点监控设备的10户B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的68户D类企业实行贴身监管,把工作重点落实在B、D两类企业,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
楚州局针对淮城镇的92台豆制品小作坊锅炉未登记、难监管、无证隐患大的特点,协调淮城镇政府共同对在用小规格锅炉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先宣传后整治,先检验后使用,先培训后发证的做法,停止运行23家,整改到位48家,报废锅炉7台次,停用锅炉9台。
使小规格锅炉安全监管走上了正常轨道。
上半年,全系统组织了4次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出动人员1068人次,排查隐患504项,排查重大隐患54项,所有隐患均督促整改。
注册登记特种设备928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2834人。
现场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7家,气瓶充装单位34家,重点监控设备178台,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96份,立案查处40起,向政府报告重大问题5次。
全市重新排查重点监控设备419台。
二是立足现实优质高效,创新了服务模式。
在服务企业“节能减排”方面,我们会同市经贸委和市水利局联合加强对全市31家年耗煤万吨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宣传《节约能源法》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督促、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楚州局以降低企业单位GDP耗能指标作为目标,广泛开展“能源计量管理创优”活动,加强对重点企业工业用水、用电、用煤计量指导。
帮助盐化厂、化肥厂、钛白粉厂等重点耗能企业,培训能源计量人员,淘汰高耗煤锅炉,逐步实现能源计量的数据化管理。
仅钛白粉厂1-5月就节电5000多度、节煤260吨。
上半年,我们帮助5家企业完成计量保证确认,24家企业完成计量合格确认,13家企业完成“C”标志验收。
按照市政府“4221”工程目标,开展了“2008年淮安市计量诚信单位”的创建活动,确定了33个单位为淮安市计量诚信单位。
涟水局全面推行“一票清”制度,创新服务企业协调联动机制。
加强与县发改委、经贸委联系,三个部门联合发文,成立服务企业领导小组,通过联席会议、温馨提示、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主动为落户涟水的招商引资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行前置服务,避免企业为消除隐患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努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扶商”的发展环境,提高了工作效能,形成了服务企业发展的合力。
“一次性收费,一揽子服务”的工作模式得到了涟水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赞同和企业一致好评。
一方面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加快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规范了自身的工作行为,转变了工作作风。
盱眙局创新“两卡一汇办” 服务模式,在对企业进行普查或专项检查中随时携带“服务企业提示卡”,将发现的问题及相关要求及时登记在提示卡中,主动告知企业,并交相关承办部门承办,承办部门接到提示卡后按照提示内容,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主动上门到企业征求意见进行服务并将服务结果填写在“服务企业反馈卡”上,建立适时汇办、定期交流制度。
对存在问题较多,办理难度比较大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问题,局里根据需要随时成立临时小组进行联办、汇办,指定主办人,拿出高效便捷的方案措施,限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并规定每月集中交流一次两卡服务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以便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立足促进和谐规范,创新了工作机制。
首先,着力提升行政效能的创新。
我们按照“高效服务,创新发展”的要求,广泛开展行政效能提升活动,明确活动的任务、内容、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金湖局为提升效能建设层次和水平,推行“一站式” 服务,完善12365质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交办、督办各类服务事项;推进“阳光”政务,借助政务公开栏、网络平台,推行政务 “四有四公开”,即单位有效能手册、窗口有服务指南、集体有服务承诺、个人有岗位职责,做到职权目录公开、服务流程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推进“规范化” 服务,在积极推行体系认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首问首办、公示公告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述勤述廉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到具体人员。
其次,着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创新。
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行政执法机制”的新路子,采取坦诚沟通、全过程说理、执法中普法的创新举措,实行文明执法,以理服人,努力钝化和消除相对人的矛盾,将执法说理细节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每一个环节,从而出现因为了解而理解、因为理解而支持、配合执法的良好局面。
上半年,组织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7次,出动执法人员2060人次,查处案件195起,其中大要案27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产商品标值达3450余万元,捣毁制售假冒伪劣窝点 17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 起。
全市系统自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以来,办理行政案件120多起,及时结案率100%,相对人满意率100%,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第三,着力便民惠民措施的创新。
为进一步扩大“12365”举报投诉中心的影响,我们加强与知名商贸企业的合作,设立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12365投诉举报中心淮安新亚商城工作站”。
此项工作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肯定,要求作为全省示范推广。
省局张亚青副局长、人大刘维亚副主任、市政府陆长苏副市长、市政协雍树标副主席、市纪委周茂萱副书记等领导还亲自出席了3月15日的成立授牌仪式。
为规范服务流程,细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当好全省的示范,专门制定了工作站管理办法,将服务流程和人员守则公示上墙,设立了引导卡,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目前工作站运行良好,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称赞。
为了方便组织机构参加年检,市情报所加大投入,新上了短信群发系统,对到期及未参加年检的组织机构通过短信提醒,该系统的投入使用极大的方便了有关单位,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该所还积极加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司法局的联系沟通,积极推动代码证书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银行帐户管理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中使用,提高了全市代码工作的整体水平,保证全市代码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四,着力提高服务能力的创新。
质检所申请的6大类1113项产品、583项参数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淮安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35项产品、449项参数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也顺利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
购置了超声波测厚仪、自动定氮仪、角强度试验机等7台套设备,《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M2检测方法研究》、《食品中吊白块的检测方法研究》、《食品中甜蜜素的快速测定》三项课题填补国内空白;纤检所共投入150万元用于新上棉花HVI实验室、干茧公检实验室建设和人员业务培训;计量所完成原子吸收、液相色谱、扭力扳手等6项常规检测项目的考核验收的同时,把主要精力用在省局“十一五”重点项目,盐化工实验室中液体流量计装置的前期调研和筹建工作上,有望近期列入淮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围绕重点亮点,推进器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检验我们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就是我们在思想上是否有转变,能力上是否有提高,工作上是否有亮点,是否有实效。
上半年,我们的亮点体现在“五个新”。
一是质量兴市工作取得新突破。
市政府原则同意成立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完成了《淮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淮安市质量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起草工作。
我们撰写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的建议》专题报告,就推进质量兴市、实行质量奖励等工作提出建议,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
对县(区)质量兴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召开质量兴市工作研讨会,交流工作体会,加快工作进度。
淮阴区、涟水县质量兴市工作全面推进,涟水局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获得了支持,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兴县工作会议,全面启动质量兴县工作,淮阴区今年拟申报省局验收。
二是标准“制高点”抢占取得新进展。
为加快标准化自主创新步伐,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我们积极组织动员企业申报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以及工作组,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协调工作,目前我市的江苏安邦、江苏天宇、洪泽海珠等3个企业申报了国家专业标准化工作组。
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就积极帮助指导洪泽海珠公司申报气缸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目前已申报成功并且该企业已成为气缸套国家标准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组长单位,已有4个起草标准被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
三是农业和服务标准化取得新硕果。
围绕淮安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出口农业,加强与龙头企业的结合,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标准的建立,今年在有2个国家级示范区的基础上,又上报6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24个农业地方标准。
金湖县建成的20万亩省级优质专用弱筋小麦示范区,累计生产36.23万吨优质弱筋小麦,农户户均增收1482.98元;国家优质荷藕示范区示范种植15万亩,农户人均年增收150元。
今年我们在做好去年确定的市移动公司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拓展其它领域,申报了市邮政局物流等3个项目作为省级试点,有7个企业作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试点。
盱眙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凹土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将凹凸棒粘土3个产品纳入省地方标准制订计划,同时还积极申报了野生葛滕粉和盱眙龙虾养殖生产技术规程2个省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四是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
积极与相关部门联手,开展好调查摸底和重点产品培育工作,组织企业申报中国名牌、江苏名牌、江苏质量奖,帮助1家企业的总部申报中国名牌,有15家企业拟申报江苏名牌、6家企业申报了省质量奖。
组织开展淮安市质量奖、淮安名牌产品申报、评审工作,对申报的企业全部进行了材料审查和现场审核,初步确定了51个淮安名牌和5家淮安市质量奖。
为发展地方经济特色,积极做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盱眙龙虾”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已经通过省局审查,上报国家局审批。
“洪泽湖螃蟹” 启动了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我们还积极组织开展“淮安市质量诚信单位”评选,全市共有94家企事业单位获此殊荣,已受理近30家企业申报“淮安市信得过产品”的申请。
动员组织我市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免检产品”,符合条件4家企业5种产品,均已上报“国家免检产品”。
五是专项整治呈现新局面。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经验成果,我们按照省局《深入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淮安实际,明确责任、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做到了人员不散、班子不撤、旗帜不倒、工作不断,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四个100%”目标中,我市前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共计58家企业,现已100%完成建档任务;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了复审;积极组织企业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目前全市共有入网企业319家,其中9类69种产品入网企业210家,激活5家。
国家总局确定的3类16种产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入网、赋码、激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三)围绕队伍建设,质监新形象得到充分展示。
局领导班子带头摒弃僵化思想,用创新的精神学习新理论,用发展的观念理解新理论,立足质监工作的新实践认识新理论。
并深刻审视淮安质监系统所处环境的变化,深入分析优势与不足,深刻反思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精神状态,着力探索淮安质监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
一是树立了创新发展理念。
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淮安质监事业的跨跃式发展,就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淮安质监发展的突出问题。
所以,市局领导一班人带头深入学习十七精神,学习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学习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
党组中心组6次组织专题学习,撰写体会文章,为全市系统树立了榜样。
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了争先创优,勇当一流的雄心壮志;只要能促进淮安经济社会和质监事业的和谐发展,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我们就做到大胆试,大胆闯,牢固树立地方发展我发展的理念;谋求切合淮安实际,全面履行职责的新路径,真正做到把全市系统上下的思想意志凝聚到省局的决策上来、工作重心落实到省局的部署上来,实现了由保障型向创新型、事务型向发展型、技术型向服务型的三大根本转变。
二是扩展了党建创建平台。
我们还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在市局机关局域网上开办了“网上党校”,为全体干部职工提供了解放思想学习教育与信息交流的空间和平台。
在全系统特别是团员青年中开展了“学恩来精神,赛优质服务”活动,并积极申报1个“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2名“优质服务明星”。
市质检所积极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组织开展“做好服务发展、让企业群众满意”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倡导阳光心态、构建和谐质监”活动成果。
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爱心奉献”活动,全系统共为灾区捐赠善款11万多元,190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中组部和市级机关工委号召,自觉交纳特殊党费共计23210元。
农村扶贫、社区共建、城镇“4050”人员和特困家庭的帮扶工作,做到早调研、早计划、早落实,工作积极主动,措施有力,成绩显著,受到市领导 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