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条令条例的心得体会
武警XX支队条令学习月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主席“扭住从严治军不放松”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以整顿领导机关作风纪律和提高部队正规化水平为重点,通过系统学习条令,统一从严治军的认识,强化从严治军观念,把从严治军思想落实到基层,实现秩序正规、纪律严明、安全稳定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采取正课教育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周累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三、组织领导 支队成立XX支队长、XX政委任组长,XX任副组长,部门领导和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XX参谋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警务装备股。
四、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在系统通读条规原文的基础上,学改结合,重点解决6个问题,为建设武警特色信息化提供保障。
(一)学习重点。
①的总则、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节、军容风纪、对外交往、机关一日生活、请假销假、保密、值班、零散人员管理、营区管理和安全工作等内容;②的总则,奖励、处分项目、条件和权限,行政看管;③总则中的首长、机关要求和队列纪律;④的总则、对人员和违章肇事车辆的处理;⑤总部颁发的“五个规定一个通知”,即:正规化管理两个、、《关于解决部队管理教育工作中“五个重点问题”的规定》、和。
(二)整治重点。
根据当前部队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进一步强化从严治警观念,下大力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领导机关和干部执纪不严。
重点解决机关不按规定早操,随意性大;干部不按规定着装、条规不熟悉、礼节不周到、警容不端正、形象差,上班迟到早退,办公秩序不正规,以及八小时以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部队一日生活秩序不正规。
突出解决落实各项制度不严格,日常养成不规范、不持久,号令意识不强,少数干部骨干严得不合理、不得法、不科学,决策不民主、处事不公道和打骂体罚士兵、侵占士兵利益的问题,建立和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克服管理工作随意性。
三是人员失控。
主要是值班干部不在位,机关管理松散,车勤人员思想麻痹、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
四是不按编配备。
主要是解决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车辆超编,士官不定岗定位等问题。
五是官兵安全意识淡薄、事故隐患消除不彻底。
重点解决枪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不按规定派用车、电气管理不严等问题。
六是营门卫兵不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武器、装具。
五、方法步骤 这次条令学习月活动,在总队统一部署之下,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共分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4月3日,各中队要对部队条令掌握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分析,了解掌握官兵对条令条例的熟悉程度和执行情况,支队在4月2日对条令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层层发动,大造声势,使条令学习月活动的意义、学习的重点、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步骤,达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学习辅导。
4月4日至15日,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按照规定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官兵进行一次系统的学习;二是对重点章节、重要内容分工专人备课,理论辅导,支队拟在4月12日下午召开条令学习专题辅导;三是学训结合,对有关内容进行训练。
第三阶段:查摆整改。
在4月25日前,各单位对照条令查找和治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教训,制定完善整改措施,支队拟在4月20日组织支队全体士官召开士官讲评会。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
用3到5天时间对“条令学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讲评。
一是各单位组织理论考核和总结讲评,支队拟在4月23日组织条令条例知识竞赛,近期司令部将下发细则;二是支队将派出检查组结合落实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检查,对各单位警容风纪、办公秩序、安全工作进行抽查;三是收集各单位活动情况,汇总上报总队。
六、几点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加强领导。
“条令学习月”活动是第二季度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督导基层抓好落实。
要针对部队条令执行状况制订学习整顿计划,明确重点、方法、目标和要求。
要针对4月份工作任务重的实际,统筹安排,处理好工学矛盾,建立考勤制度,确保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
要搞好配合教育,及时宣扬学习贯彻条令的情况和典型事迹。
活动期间,各单位好的做法要及时上报支队,以推动条令月活动的深入。
二要端正学风,提高认识。
要从领导和机关抓起,从干部抓起,增强表率意识,带头学习条令、执行条令,为部属树好形象,做好样子。
各级要从加强部队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好条令、法规的重要性,纠正“条令年年学、管理老套路”和学与不学一个样的模糊认识,防止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切实纠正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重战士轻干部、重条文轻运用的不负责任现象。
三要注重方法,增强实效。
各单位在学习过程中要积极开展“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交流学、相互比”活动,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窗的作用。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印发宣传简报和发挥政工网的作用,组织心得交流、条令学习演讲、擂台赛、案例分析等,浓厚条令月活动氛围。
要坚持“学”、“用”、“考”相结合,在实际应用中加强学习和理解,特别是对一些与本职工作、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密切相关的内容,要做到熟记会背,照着去做,使条令条例根植于广大官兵的头脑之中。
四要联系实际,学治结合。
要坚持学以致用,把落脚点放在讲求实效和学习成果转化上,要结合当前工作和本单位实际,抓好倾向性问题的治理整顿。
按照条令的要求,加强对队部身边人员、机关干部和勤杂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加强机关直属单位的建设和作风养成,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各单位对查找的问题要进行综合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要实事求是,敢于动真,下大力治理本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各单位“条令学习月”活动的情况于4月26日前书面报支队警务装备股
如何深化贯彻落实新条令全面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正规化是部队建设和发展的大势所趋,只有全面实现正规化,部队的战斗力才会有大的飞跃。
正规化管理是部队全面实现正规化的重要环节,只有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才能促进部队正规化建设上新台阶。
年是正规化管理“深化推进年”,明确了今年一年部队正规化管理的目标,笔者结合我单位开展正规化管理工作一年来的情况,谈谈当前形势下加强正规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正规化建设存在的不足从去年到今年,部队正规化管理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歇。
从开展的情况来看,成绩明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思想认识有偏差。
这是正规化管理推进一年以来我个人觉得诸多问题存在的根源。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同志对正规化管理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正规化管理就是正规化建设。
部队的各项硬件建设只要搞好了,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水平自然而然就上去了。
正规化管理应是包含在正规化建设之中,正规化建设应是以硬件为主,使硬件不断的规范化,为软件提供保障;而正规化管理应以软件建设为主,是硬件达到一定标准后,需要进行的规范化管理,注重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使现有的一切正规有序,并不断保持下去。
二是主观上不够重视。
对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
个别科队领导,未能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仍把正规化管理工作当作是阶段性工作;部分官兵对上级精神学习不深、理解不透、认识不高,把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当作一般性的活动来看待和对待。
(二)行动落实打折扣。
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科队一级领导的主观能动性差。
科队一级的领导对如何有效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缺乏思考,没有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没有吃透领导意图,没有把握活动精髓。
对部署的重点任务等待观望,缺乏只争朝夕的紧迫意识,缺乏迅速落实的精神状态,缺乏结合实际的具体计划,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具体表现在习惯于“听口令做动作”,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搬照抄的现象非常明显,应付了事的态度一览无遗。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以女干部为主体的执勤业务二科,执勤的时候亲和力强、效果好,但干警的条令意识和作风和以男干警为主体的执勤业务一科相比较还稍显差距。
但从检查这两个科的正规化工作情况来看,从学习的内容、到培训的科目、到达到的目标,几乎没有什么两样。
这就说明了科一级的领导没有根据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安排正规化建设的学习、培训内容。
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抓正规化管理是领导、是业务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领导要求做什么便做什么,遇到问题问领导,出了问题追究领导。
二是过分强调外因,忽视内因。
我站是 年7月搬迁到新营区的,搬迁伊始,有一些配套的设施第一时间没有到位,很多同志就一味地强调客观条件对正规化管理的局限。
以“训练场地不符合标准,训练器材部符合要求”等原因为借口,为正规化管理工作达不到理想中的高度找说辞,其实,这些原因确实存在,党委也在逐步完善。
但从正规化管理的角度来说,这些都是次要矛盾,都是可以克服的因素。
三是抓工作急功近利的现象较为突出。
有的基层单位为了争“头彩”,在上级面前出名挂号,工作中急功近利,重形式、轻效果。
甚至于有的科室,上午刚刚将开展正规化管理的方案上报,下午就有了阶段性的成果,第二天就已经将经验材料报送上来了,让人目瞪口呆。
正规化管理工作是典型的“慢工出细活”,部局党委也是在部队开展正规化一年之后,才循序渐进地提出了将2012年确定为正规化管理“深化推进年”,这也就说明了正规化管理工作绝非“一步到位,一蹴而就”。
(三)配套制度缺保障。
这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制度不健全。
在最初的正规化过程中,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若是一味的借鉴他人的经验,便不是真正的正规化,而是形式主义。
在制度还没有完善的领域,在书面材料还未涉及的区域,没有规章制度作指导,工作如何开展,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
这是第一种现象的延续。
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不可能停止前进的步伐,在这个时候,模范带头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根子在领导,在机关。
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表率作用差,严人不严己、严下不严上,甚至带头违反纪律,在官兵的心目中没有领导魅力,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官兵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工作中就会打折扣,讲条件。
机关也是一样,机关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整个部队的管理水平。
因为机关是部队正规化管理的组织者、领导者,其自身的形象是部队的一面旗帜。
机关的“四个秩序”如何,执纪如何,指导部队是否依据条令条例,是事关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高底误问题,决不是小事。
二、几点建议(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总队党委全面推进部队正规化管理工作的深刻含义。
这似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个解决方法,但放在这样一个大的前提下,却显得底气十足。
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又将 年确定为正规化管理“深化推进年”,充分表明了上级抓正规化管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我们必须要有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强烈意识,牢牢抓住全面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真抓实干,快速推进,力争使部队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正规化管理是部队建设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推进正规化管理工作涉及部队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常抓不懈,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站在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充分认识正规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找准问题,理清思路,准确把握本单位正规化管理的关键。
抓正规化管理不是组建个办公室,搞个集中培训就能解决的。
这要求要有明确的认识,理清思路,明确本单位到底在管理方面要解决哪几方面突出的问题,应从哪几方面去抓,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抓正规化管理,也不能满足于文件发了,指示传达到,而是要看到底达到效果没有,如何坚持不懈的抓好抓实。
正规管理的实质就是条令化、制度化,就是要解决好落实条令不严格、管理松懈、作风纪律松驰、落实制度不力、事故案件及严重违纪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只有明确了思路才抓有目标,而不是盲目的抓,上级不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下级抓起来五花八门,各出各的招,到头来,正规化管理会抓出多个样子,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基层单位更是无所事从,不知如何是好,人员一换,思路一变,又不知如何去抓,到头来还是一场空,管理还是离不开人为的因素。
(三)狠抓班子,提升能力,积极发挥支部堡垒作用。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产品的出厂到最后面对消费者,其中的环节很多很多,起到最主要作用的,就是各级的经销商,直接将产品与销售终端面对面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部队管理和企业管理有很多的异曲同工之妙,党委决策出来了,主要的就是依靠各支部的落实能力。
各支部的落实能力高低,直接决定了党委决策的成败。
抓正规化管理就要抓住党委成员一班人,抓住科队负责人,抓支部书记、副书记,明确各级职责,量化责任目标,科队、各级组织形成合力,形成一级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抓班子,重点还在于抓负责人,要通过培训,压担子,手把手教方法、教经验、言传身教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以点带面,盘活整个正规化管理工作。
各级领导既要抓动员、部署,抓安排,更要抓督促、抓检查,看落实。
(四)突出行动,注重成效,将正规化管理的成果运用到提高边检服务水平上。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意见》指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是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根本途径”。
对边防检查站而言,中心工作和主业就是边防检查工作,不断提升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正是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
正规化管理不是写上纸上,挂在墙上,而是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的。
机关要树立一面旗帜,基层要学有榜样;干部要敢说看我的,士兵要有我能行的思想。
思想有了,行动有了,慢慢形成了习惯,成效就出来了,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水平也就逐步提高了。
从我们以前的经验来看,一线检查员服务定式养成标准较低,执法、办案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管理与服务的结合上还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没有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这些都是正规化管理水平在低层次徘徊的标志,只有通过不断提高正规化管理水平,改善存在的不足,才能更好地促进边检服务水平的提高。
正规化管理是部队必须长期坚不懈抓落实的工作,关系到部队战斗力的提升,关系到部队长远发展。
因此,抓正规化管理必须理清思路,找准问题,明确重点,有效解决好如何落实的问题,才能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按照省厅的的要求部署和市局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在今年将于6月2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然而,条令”最引人注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开创性和系统性,还在于它在处罚上的刚性。
比如,“条令”不但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也分别规定了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应适用的处分。
在现代国家里,警察是与公众打交道最多的执法人员,警察的形象往往代表着政府的形象。
中国过去曾长期处于权力本位的管制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
而今,中国已然迈入千年未有之大转型,新的时代以法治为政府运行的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日益生长。
当特权观念遇上公民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
以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为公权力设定运行的轨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
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
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
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我也在找,我到处搜都搜不到,太痛苦了
帮帮忙呀
“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学习和遵守的纪律,它是约束军人行为的准绳,通过 “条令条例”的学习能让我们更快的实现从一个地方青年到合格军人的转变。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严明的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纪律、好的作风,那部队就如一盘散沙,何谈战斗力,所以学好“条令条例”是每个军人必须做好的一门功课,尤其是对于我们新同志来说。
新同志初到军营,对部队的一些纪律认识还不清楚,有的还带有一系列的“地方病”,“条令条例”是要我们提高纪律性“救人治病”的一种良药。
部队有句话说的好“进门看内务,出门看队列”内务条令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到军人的一日生活制度,好的内务是部队战斗力形成的有效保障,好的内务它能锻炼自己的细心,能改正以前懒惰、粗心的臭毛病,军人在外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形象,“队列条令”它规范着军人的一言一行,军人的形象就应该硬朗大气而不拘小节,一个好的队列更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队列的养成就是培养我们这些方面最好的方式方法。
通过学习“条令条例”让我明白部队纪律的严明性、让我明白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让我明白部队队列养成的重要性,所以“条令条例”是我们学习中的重中之重,是我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最高法宝。
回答者: 124.31.104.* 2010-6-2 11:12 痛苦寻觅中…… 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这句话说给谁听的,人民警察拿着人民的税金不为人民的安全护航,要你又有何用,我还不如花钱请保镖,你可能觉得有委屈,但比起那些平民百姓又算什么么,你起马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平民怎么办,一方面花钱买安全买不到,花钱请的保安——“人民警察”还处处为难咱,“为难”一词已经很客气了……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
”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二、对危害行为加大处分力度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 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
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学习2019新颁发《预防 犯罪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2019年新颁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心会交流发言预防犯罪工作是全面建设的重要内是军队保持稳定和集中统一的重要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
4月15日,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对于维护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巩固和提高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前一段时间学习,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抓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须强化综合治理,形成整体合力学习中一个最突出的感受是,新《条例》深刻把握预防犯罪工作特点规律,科学界定规范了各级各类人员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职责,提出了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只有形成整体合力才能抓好有效落实。
一是党委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做好预防犯罪工作、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党委重视是关键,要从巩固执政党地位、履行我军新的历史使命的高度,把预防犯罪这项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
要坚持把“抓安全、保稳定”作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无论形势如何发展,抓预防的决心不动摇;无论任务多么繁重,保安全的弦不放松;无论兵员成份怎样变化,保证官兵政治合格不含糊。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各级贯彻落实能力。
要把学习新修订《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官兵理论学习和日常培训,通过举行培训班、研讨交流,使得各级预防犯罪工作骨干和全体官兵进一步认识到预防犯罪工作重要性,提升抓好预防的
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一、想干事想干事强力执行力的先决条件有贯彻不到末端的指示,也没有干不好的工作,就看你想不想干,想干就会动脑筋,想办法,不想干,就会着疲于应付,误时误事。
一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习是提高贯彻力执行力的先决条件,部队是一所大学校,说明部队重视学习的程度不亚于学校,要教育官兵养成学习的良好习惯,学文化、学理论、学科学、学技术,学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学上级的指示和决策决议,学做人之法,学带兵打仗之道,通过广泛的知识灌输,使每一名官兵都掌握丰富的知识,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才能为贯彻执行好上级的决策指示打下坚实的素质基础。
二要强化严格的纪律意识。
从狠抓纪律作风入手,增强官兵的纪律意识,要求每名官兵遵守条令,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和工作制度,在举手投足中展现军人应有的气质,在一言一行中显露军人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
只有强化官兵的纪律意识,才能促使官兵依照条令办事,按照号令行动,才能确保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强化官兵纪律意识,不仅有助于增强部队贯彻力执行力,而且能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要具备正确的荣辱观念。
提高贯彻力执行力的又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促使官兵具备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
近年来部队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教育是提高部队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官兵具备了正确的荣辱观价值观,就会知荣明耻,就会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会将自己的价值荣辱与部队荣誉融为一体,就会做到按章办事,严守纪律,不犯错,不误事。
二、会干事会干事是提高贯彻力执行力的坚实基础。
会干事就是会抓落实,会抓落实的人,就会知上情,明下情,对任何工作都会严肃对待,不搞花花点子,做到严谨细实,狠抓末端落实。
一要有会干事的素质。
素质就是水平,水平从何处来
就是要从学习和实践中来,不学习只会玩小聪明的人不是真水平。
在贯彻执行力上要具备真水平,高水平,就要熟知政策法规,用政策法规规范抓落实的程序,避免我行我素;就要熟知上级意图,围绕上级意图制定抓落实的方案,避免抓偏抓错;熟知目标任务,紧跟目标任务严抓每个环节的落实,避免事与愿违。
二要有会干事的本领。
本领就是能力,本领来自于实践的积累。
作为带兵人,就要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善于积累和总结抓落实的经验,熟知带兵之道,熟知落实之法。
无论任何一项决策指示,都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人员的实际情况实施,不盲目仿效,不急功近利,一招一式,竞显文武之道,一点一滴,不留任何漏洞。
三要有会干事的智谋。
智谋就是谋略,当好组织和领导的参谋助手,是每一级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
三国时期的诸葛亮精通韬略,足智多谋,佐刘备以成霸业,其智谋妇孺皆知。
用脑子干事,动脑子落实工作,经常听听部属的建议,经常征求领导的意见,集群众智慧以抓落实,汇多方建议抓决策,方能事半功培,少走弯路。
三、干成事干成事是增强贯彻力执行力的最终目标。
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但我认为:谋事在人,成事亦在人。
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令行禁止,优质高效,争创一流。
一要有干成事的合理方案。
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才能为开展各项工作指明路径。
制定实施方案切莫依葫芦画瓢和纸上谈兵。
照搬上级实施方案,就结合不了实际情况,方案的执行者就不会有创新意识,必将导致执行者逐渐缺乏自我意识,懒散不乐于思考,这样的执行者的执行力就不会强。
在结合实际情况并加以研究探索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真正做到适合本级,有的放矢。
二要有干成事的内控机制。
本着管得住、能管好的原则,全面加强管理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责任机制,实施责任分解,使每一个环节都责任明确,每一个岗位都能尽职尽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导,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有人过问有人检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官兵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只有完善的内控机制做保障,才能有效增强贯彻力执行力。
三要有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强化官兵的贯彻力执行力,要从健全奖惩制度,营造公平的工作氛围着手,最大限度地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思想。
要通过制度来规范抓落实行为,形成分级抓管理,层层抓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的工作运行机制,培养一批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管理者,转化一批这好那好的好好先生。
要营造公平公正的氛围,盯住不落实的人、抓住不落实的事,奖勤罚懒、用能去庸,真正做到让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有舞台,让持有消极思想的人没市场,从而让优秀的有成就感、平庸的有压力感、不称职的有危机感,达到锻造官兵实干精神,才能达到全面增强官兵贯彻力执行力的最终目的。
部队预防犯罪心得体会怎么写
当前,诱发的因素不断增多,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用力气。
从近年来发生的犯罪案件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作不落实。
具体表现在: 一是有的单位预防犯罪工作抓得不实。
有的摆不正预防犯罪与中心工作的关系,重视抓中心工作,忽视放松预防犯罪工作,往往是一边出成绩一边出问题,形成两头冒尖;有的把预防犯罪工作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放在心上;有的检查指导和蹲点帮带,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掌握情况靠报告,发现问题靠通报,对部队的真情实况若明若暗;有的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章制度,盲目蛮干;有的抓工作图出名挂号,往往是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过程,作风浮漂,搞半截子工程;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违法违纪问题,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
二是有的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有的干部主要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工作上,感到年龄到杠,职务到顶,后顾之忧重,分心走神,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工作时紧时松,靠上级推动,靠情况刺激,自觉性不强;有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缺乏动力,影响了各级干部骨干工作的积极性;有的执行上级指示打折扣、搞变通、掺水份。
三是一些单位抓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路不够清楚。
有的工作热情高,干劲大,但对预防犯罪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无数,路子不清,重点不明,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工作缺乏计划性,想起什么抓什么,抓到哪里算哪里,不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有的不能有效地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使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流于形式;有的不善于借助上级的力量、群众的力量和外部的力量开展工作,形不成合力;有的职能部门能参善谋的能力弱,出不了点子,提不了建议,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透,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和时效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一要端正预防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党委、领导和机关要充分认识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给预防犯罪工作带来严重危害,自觉做到在工作指导上不定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高标准,在工作部署上不搞急功近利、超越基层承受能力的高指标。
要努力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把预防犯罪工作提上议程摆上位,坚持求实为本,务实为责,落实为荣。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工作、搞建设,既要考虑当前急需,更要着眼长远建设,多做打基础的工作,为预防犯罪工作积蓄后劲。
要深入了解掌握部队的真实情况和思想反映,在“上情”和“下情”的结合上抓落实,防止出现简单化和片面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正确看待部队中发生的问题,牢固树立“汇报问题是党性,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成绩”的观念,不以案件定乾坤,对发生案件的单位要积极帮助他们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二要建立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预防犯罪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预防犯罪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切实以责任制激励责任心。
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进行通报批评、努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于少一个样的问题,使大家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进有奔头、干有甜头,争有劲头、懒吃苦头,形成人人想预防、级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要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在家属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多想办法、多办实事。
要把人、财、物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倾斜,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三要提高抓预防犯罪工作落实的具体能力。
预防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各级领导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必须努力提高谋划能力、协调能力、善断能力和领导能力。
首先,要加强学习。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为标准,牢固树立“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思想,充分发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不断增强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要把预防犯罪工作结合渗透到军事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之中,调动军事、业务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提高预防犯罪工作的时效性,尤其是对棘手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长期抓、经常抓、反复抓,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见成效不罢休。
要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不把会议多、文电多、讲话多,等同于指导力度大;不把检查多、考核多、评比多,等同于作风实;不把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等同于落实上级指示态度坚决,自觉坚持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