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凤凰县政府班子分工
是个公文号吧。
2017年4号文。
山东三支一扶考核通过后能有编制吗
暂时还没有落实,目前大家正在积极争取中。
附有关材料:关于落实基层供销社老“双代员”养老生活补助问题的再次诉求信 聊城市、山东省人民政府及信访、人社局(厅),供销合作社: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5月27日转来的《答复意见书》已收悉。
感谢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我们这一特殊群体,也希望各级领导持续关注,并帮助解决我们的生活补助问题,解除我们养老后顾之忧。
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点(双代)点”是上世纪60、70年代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到90年代商业系统产生的名词,它为方便群众购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援农业生产,活跃城乡物资交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双代员”即“双代点”工作人员,当时是由群众推荐、生产大队通过、供销社审核批准、择优录用的优秀青年,双代员从青年小伙干到白发苍苍,受到党和政府及百姓的好评。
众所周知,双代员的工作地点——代购代销店是供销社的分支机构,属集体企业,双代员和供销社客观上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只是当时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至今在老百姓的印象里始终认为供销社双代员开的是大店,私人开的是小店,公家不哄人的美名。
如果没有双代员在第一线冲锋陷阵,人扛、肩挑、平车拉,各种货物运回家;早开门,晚关门,中午吃饭人换人,群众随到随买随卖;计划商品、紧缺物资如一钱碱面不敢沾,一两煤油不敢贪,人均食糖不买偏,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在经营中,童叟无欺百姓相信,踏踏实实地工作,老老实实地做人。
从60、70年代干到90年代末,供销社柜组解体,双代员无法进货,也就被迫解体而下岗。
如今这批人员,有的已经不在人世,有的残疾或常年患病,大部分已年近古稀,但因生活困难还得面朝黄土背朝天。
随着国家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山东省先后出台政策,逐步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民办代课教师、赤脚医生、老放映员等人员生活补助,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省政府办公室2011年11月10日转发了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1】64号),解决了全省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2012年、2014年相继又出台山东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关于妥善解决我省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20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人口计生委 《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鲁教人发【2014】1号),全面解决了民办及代课教师的养老保险和生活补助问题;2014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14】1号),解决了包括赤脚医生在内的乡村老年医生的养老生活补助问题;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鲁新广发【2014】1号),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原人民公社老放映员解决了基本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等等等等。
同时我们确实感觉到,唯有双代员的养老生活补助问题,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通过正常渠道来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但至今仍没有要落实的迹象。
大家深知,我们的民办代课教师、乡村医生、老电影放映员等当初同样也是没有政策规定,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同样是国家供销系统的“双代员”,陕西省以及湖南、湖北、四川、新疆等政府部门,早在几年前,就对曾在基层供销社双代店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落实了养老补助发放政策(后附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陕供销政发〔2013〕114号文件)。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5月27日《答复意见书》提到,目前上级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难以解决,我们首先表示充分理解,截至目前,我们山东省确实还没有就“双代员”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我们对该答复存有异议,我们认为,该答复回绝的理由实在牵强,请问,你们现任某些领导真正了解这一历史事物,了解这一特殊群体吗
提醒你们,多去网上看看老百姓的心声吧,你们没有看到,山东省17市的“双代员”都在呼吁吗
到时候,无论超出30天、60天,还是更长时间,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都不会做出“不再受理”的答复,真的不应该,不应该啊,仅仅由县供销社简单作此回复,敷衍了事。
有鉴于此,在任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亲爱的公仆们,我们再次通过你们请求省供销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请向上级转达我们的诉求,逐级报请山东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或者请示国家供销总社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政策。
以便使我们这些曾经为社会主义建设付出艰辛努力且已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安度晚年,体会到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效果,共享新时代党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基层供销社“双代员”,现在诉求党和政府解决落实养老生活补助的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对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第四条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国家发展成果的权利。
” 3、如果至今还有哪个领导说“双代员”不是供销社职工,你们可以核实,我们保留申请劳动人事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我们代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双代员,请求依照《劳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条件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患病、负伤……4、失业。
” 总之,我们诉求党和政府解决落实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一有上述法律、法规依据;二有兄弟省份解决落实的事实;三有我省乡镇企事业单位人员落实的先例。
如果省人民政府不能解决,我们只好: 万众一心求生存,众志成城问青天。
诉求中央国务院,和谐共享度晚年。
附:陕供销政发〔2013〕114号文件 全县供销社全体代购代销员 2016年06月10日 山东省全体供销社代销员您们好: 我们是山东省菏泽市八县二区农村代购代销店代购代销员,现还有代销员外2000多名,众所周知在建国初期国家经济困难,为发展国民经济,改善城乡商业布局,方便群众购销,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由基层供销社和农村生产大队(后改村)联办的集体所有制商业组织,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农村重要的商业网点,对支援农业生产,方便群众购销,活跃城乡物资交流贸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在建国六、七十年代,国家经济物资非常困难,我们代购代销员(简称双代员)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为使由城乡经济发展繁荣,响应国家“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八字方针,广大双代员齐动员,以身扛,肩挑、人力拉地板车,送货到田间地头,步行几十里路把货进来,把商品物资送到千家万户,把国家急需物资收购上来,交给国家支援了国家建设,服务农业,服务群众,风里来雨里去,不怕出力,不怕流汗,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做到不少尺短秤,不缺斤短两,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深入扎根在群众当中,得到广大百姓的认可和好评。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供销社解体,双代店撤销,全体双代员无人问管干了十几年,几十几的双代员随着年龄的增长,岁数大了,又没有尝到 其它技术,干活不行了,打工人家也不要,基本上失业人员生活无法维持,在孩子面前都说不起,干了半辈子双代员啥也没落,反成了困难户,所受的委屈只有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只有听人闲话,没有说话的份。
同行们,你们说说,我们双代员现在难过不难过。
现在改革开放几十年,国家富强,政策优惠,各行各业都为本单位员工办理有关退休养老问题,都为国家的优惠政策拍手叫好,唯有供销系统没有给双代员任何说法,为此我们菏泽八县二区双代员代表多次找市社、省社、省人力社保厅有关部门经以解决养老补贴问题,各部门都说给咱们向上反应了。
但是至今都没有给解决的办法,所以请全省的双代员同行都行动起来,为咱们兄弟姐妹自己的养老问题找个说法。
全省的双代员、同行们、兄弟姐妹们,我们大家要团结一心,向有关部门反应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相信国家,相信我们政府,相信以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会给我们国家做出贡献,为广大百姓服务的双代员一个圆满的解决办法。
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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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指的是专业技术职务。
一、目前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可划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职称评定一是与岗位设置有关。
也就是说,(1)根据岗位设置如果你定岗在管理岗位,你以后的岗位(待遇)等发展途径为:十级职员、九级职员……;(2)如果在定岗在专业技术岗位,你就沿着专业技术类的初级、中级、高级等职称发展;(3)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实行“双肩挑”。
三、职称评定二是要结合评聘结合的原则。
也就是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人事部门核定的职称范围内,采取聘用的方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你拿了统计师中级证书,也不一定以为着单位就一定要给你中级职称的待遇,应为那只是资格证书而已。
希望能给你帮助,欢迎追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