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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秘密尊严感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3-06-12 14:21

朝花夕拾,作者在文学创作方面的一个见解

封建社会的腐朽制度和当时社会的冷酷,作者内心的芜杂又或是对新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童年的秘密的2003年版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巨蟹座女生和狮子座男生配吗

巨蟹座(女)——狮子座(男) 一个巨蟹座女性和一个狮子座逻辑性相爱时面临三种可能, 几年后,骄横的他把她转变为一个在他高贵命令下唯唯诺诺的部下,使她变得比他们初次机遇时还要多愁善感。

几年后,她不是以不断的唠叨而是以她的温柔压碎了他的信心,使他隐入感伤的沉默中。

3、几年后,他们彼此适应,互相妥协,以后便能一直幸福地共同生活下去。

把第三种可能性变为现实不是做一块奶油蛋糕,也不是自私的人能完成的。

当你把水炎混合时,需要谨慎和敏感。

他不得不因为她的复杂情绪遭受些痛苦,他试图找出她这种复杂情绪的根源。

她必须能容忍他以自我为中心的态度,在他考虑不周没有顾及她的感情时,她必须能克制自己不陷入自哀自怜之中。

他必须意识到,当她有了孩子后,她的爱占有天性便消失了一半,当他能花时间去抚慰她、增强她的安全感时,她另一半爱占有的天性也消失了。

她必须意识到,他的傲慢大多来自他内心对自我能力的怀疑(奇怪的是,当他事业成功时,这种傲慢也会随之增强)。

还有,如果她想压低他的骄傲,那将毫无结果;如果她真诚地赞美他的优点并允许他在一切事情上首先采取行动,那他就会有所行为。

但是同时她必须小心翼翼地保持住自己的尊严和个性。

如果你觉得这听起来像是通往圣地的道路,那你的想法完全正确,事实确实如此。

对于狮子座和巨蟹座的人来说,他们两者的梦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他们需要用平静、爱和耐心来培养彼此之间心灵的信任。

不要丧气,只要双方共同努力,建立起幸福快乐的坚实基础,那就能够设计出这种良好关系的蓝图。

狮子座人喜欢在所有比赛中取得胜利,而巨蟹座人喜欢在战争中取胜。

巨蟹座女人受她的阴性星座和同样是阴性的统治者——月亮的组合影响很大。

因此,她有神秘女神的化身,具有许多复杂的感情和无法解释的行为。

狮子座男人受他的阳性星座和同样是阳性统治者——太阳的组合影响很大,因此,他是征服之神的化身,拥有亚当所有的智慧、力量和骄傲。

你现在该明白为什么一开始她能诱惑他,为什么他会那样容易被自制的苹果排所吸引。

然而,她是别人所依赖的,这使她很爱管事。

他是固定不变的,这使他成为固执的亚当。

如果她不和他很强的个性相竞争,而是释放出她所有的温柔,他们之间就不会在情感方面发生冲突。

让巨蟹座女人吸收狮子座的炽热阳光后,再反射出温柔的月光。

只这两个人不超过自己扮演的角色范围,不陷入过分强调自己的陷阱,那么模仿母亲的天性是不会使人类的天性丧失的。

但是很多巨蟹座——狮子座夫妻们却处于一种对此毫无所知的危险状态之中。

和一个虐待狂一起生活不可能是正常的。

但也有些极个别的例子。

巨蟹座女人和狮子座男人应该通过巧妙地互相交流来缓和彼此性格上的分歧,来避免他的过分骄横或她的过分温顺。

巨蟹座女孩和狮子座男孩一开始相爱时感受到的相互吸引力有如化学反应般逐渐消失。

他们的生理磁场是强大的,但是他们的本性需要谨慎地混合。

如果他在性爱时只是粗心地以行动表示,而她又太敏感而被动时,那么她的感情就会罩上一层阴影。

当他们在生理上很亲密时,那一切都非常好,因为她很易于接受新建议,而他又非常热心、体贴,因为她在性方面的温柔态度非常迎合他,所以他俩之间情感交流很深。

但当她的心情不安时,她的情绪会伤害她——她可能误会那是冷漠。

眼泪是他们相处时经常出现的一部分,但眼泪也有治愈创伤的时候。

当他以家庭的亲密和睦来驱走她的恶梦时,眼泪就会变为欢笑。

当他拥着她,她进入梦乡后做的一定是美梦,因为那意味着她有安全感,一种摆脱记忆中童年的孤独的安全感。

那时,他才知道她多么需要他,而的他地流泪……但她没有醒,所以她不知道他流泪了,而他也从不会告诉她。

她有很多秘密,但他只有一个秘密——他的脆弱。

在一个夏日夜晚被巨蟹座女孩迷倒的“狮子”,当他对她更为了解时,他总是感到惊讶。

她似乎那样无助、那样寻求他的保护,就像一只小兔一样胆怯,需要有人引导。

他感到一阵温柔在心头摇曳。

后来他明白她不仅是女性——而且女人味十足。

女性具有诱惑力,但女人味更有诱惑力。

她的悟性很高,不用他说一个字,就能猜出他的想法和感觉。

很久以后,他还会发现一些模模糊糊、难以说得清的东西,这使他不安,因为正当他自认为控制了对方的生活时,她回避他,使他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她的主人,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他都这样想。

她从来不反抗他,但他怀疑她在心中有一个秘密的角落,当他们吵架时,当他伤害了她时,她就逃到那个地方。

他愿意跟随她到那个角落给她道歉,但他不知道如何去那儿,所以他必须等她从那个神秘的地方走出。

当她恢复原来的状态时,他总是很高兴。

当她为他做饭时,他便活跃起来,当她吻他时,她的发香使他兴奋。

是建议一起外出旅行的时候了,他强烈的旅游欲重新复苏。

她说:“我们一起去旅行吧。

”于是他自信地制订起旅行计划。

第二天早晨他们就出发了。

一起出去旅行就犹如一阵清风拂过男女之间的爱情。

那时,她能独自拥有他、爱他,而他可以指导她以各种各样的新知识。

不管他们去哪儿旅行,他都会是那个地方语言、风土人情的专家。

她倾听着,听得入迷了。

每当这时,她发现自己回忆起当初之所以会陷入他的爱河,那是因为她能永远静静地依偎在他身旁,倾听他讲各种各样的事。

他懂得那么多,使他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有趣而激动人心。

他是这样有信心,这样相信自己——这一切正是她所期望的。

但他的自信有时却使她不安,而且很长一段时间,她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令她不安。

然后终于有一天她明白了:“如果他这样自信,懂得这么多,并且总相信自己是对的……他为什么还需要我不断地表示赞同呢

” 忽然间,她懂了:“他只是外表假装勇敢、强大、聪明,除非他知道我已经明白了这些时,他才能承认这一点。

”知道这些反而给她带来了强烈的爱的痛苦。

于是她哭了,就像她初次从伊甸园的三个智慧中学到女性最深的秘密时那样哭了。

小时候看的有关艾滋病的电视剧

剧失乐园  基息 导演于庚庚 片长:30集 主要演员: 濮存昕(饰权正阳) 刘佩琦( 军) 张 培(饰殷冰冰) 严晓频(饰蒋晓雯) 刘 钧(饰蒋晓勇) 王丽云(饰殷 母) 故事简介 一个黑色的星期五,让海天药业集团总裁权正阳猝不及防的遭遇了一场足以摧毁他全部人格和尊严的命运劫难。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就是在这一天,一生洁身自好的他竟然被检测确认为艾滋病患者,困惑、震怒、无奈和绝望一起向他袭来他想到了死。

因为他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生命之重。

跳楼、车祸、溺水、自缢,面对这一切结束生命的死亡方式,他,没有勇气。

他想到了枪,就在他举起枪口对准自己的时候,他犹豫了。

他突然想到了与自己相濡以沫的远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妻子和正在读中学的女儿,想到了海天集团和他同舟共济的一起创业的伙伴¨¨¨一旦自杀,他的死亡将会引起所有人的震惊与重视,最终,他患艾滋病的秘密也会真相大白,自己的一切荣誉、事业、家庭就会毁于一旦。

日夜加剧的艾滋病魔在吞噬着他的身体和精神,剧大的痛苦压迫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必须死。

权正阳决定选择另外一种死亡方式,为了爱他和他所爱的人们。

经过一番痛苦而又周密的思考,他为海天集团未来的发展和妻子、女儿未来的生活做好了一切安排,并计划准备物色一名杀手杀掉自己,帮助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一起被人谋杀的假象,从而彻底掩盖自己身患艾滋病的真相。

可到哪里去寻找这样一名杀手呢

权正阳陷入了苦恼之中。

一个偶然的机会,权正阳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征婚启事,他的双眼为之一亮,一个叫殷冰冰的女孩映入了他的视线。

尤其让他感兴趣的是殷冰冰的职业是从事射击运动,并且不知什么原因,她的征婚条件是付给她三十万元,她就愿嫁给谁¨¨¨ 急于实现自己计划的权正阳盯上了殷冰冰,当她按照征婚启事上的传呼,约见殷冰冰的时候,他才发现殷冰冰竟然是一位漂亮中还透出几分柔弱的女孩。

当他得知殷冰冰急需巨款是为了拯救重病的母亲时,他被感动了。

在他付给殷冰冰三十万元之后,决定放弃让殷冰冰充当杀手的计划。

因为他实在不忍将这个充满爱心的女孩扯进这场枪杀案中。

可就在这时,妻子蒋晓雯提前回国的消息,让权正阳如坐针毡,他必须在妻子回来之前结束自己的生命。

让妻子手捧骨灰盒,在短暂的痛苦之后忘掉他,忘掉过去的一切。

他急迫的找到殷冰冰,向殷冰冰摊牌,提出了杀人计划。

误以为权正阳给她三十万元是为了娶她为妻的殷冰冰,得知权正阳的真实目的后断然拒绝。

权正阳也只好作罢。

好在是权正阳只告诉她要她杀人,并没有告诉她究竟杀谁。

不愿将艾滋病传染给妻子的权正阳在妻子回国之后,只能绝情地向妻子提出离婚。

不明真相的妻子拒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反而不断质问权正阳这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

面对妻子的眼泪,权正阳只能以自己移情别恋的谎言逼妻子离婚。

但妻子却怎么也不相信,权正阳不知所措。

当弟弟蒋晓勇把权正阳和殷冰冰在一起的照片摆在蒋晓雯面前的时候,蒋晓雯愤怒了。

她找到了殷冰冰,殷冰冰矢口否认她和权正阳的恋情。

蒋晓雯劝说殷冰冰离开权正阳,并许诺只要殷冰冰答应她的条件,她将付给殷冰冰一笔巨款。

权正阳办好了女儿和妻子定居澳大利亚的一切手续,又急切的催促妻子离婚。

蒋晓雯见权正阳如此坚决和固执,蒋晓雯成全了他们,答应离婚。

但提出了一个条件,离婚之后,权正阳拥有的海天集团的全部股权归属自己。

因为权正阳所拥有的股权是自己的父亲蒋健离开公司时,转让给权正阳的。

把海天集团视作自己生命的权正阳,没有答应。

殷冰冰似乎感觉到权正阳要让她杀的那个人可能就是蒋晓雯时,为了阻止权正阳杀人,殷冰冰想把这一切通报给警方,但苦于没有证据。

殷冰冰只好佯装答应权正阳愿替他充当杀手,从而掌握权正阳杀人的动机和真相。

当殷冰冰终于赢得权正阳的信任,在瞄准镜里明白了权正阳要杀的人正是权正阳本人时,殷冰冰大惊失色。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天底下竟然会发生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

权正阳把自己内心的秘密和为什么要选择死亡的目的告诉了殷冰冰。

殷冰冰也不由的为眼前这位有情有义有责任心的男人所感动,这个富有爱心的女孩决定帮助这个被艾滋病折磨的死去活来的人走出生命的困境。

为了让权正阳放弃选择死亡的念头,她又一次佯装答应权正阳,她可以帮助杀死他,但时间、地点必须由她安排。

不知殷冰冰内心想法的权正阳答应了。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权正阳和殷冰冰的交往日渐频繁.权正阳渐渐地从殷冰冰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身上感受到了一位艾滋病患者最渴望得到的理解和关爱。

但权正阳并没有因此打消选择死亡的念头. 为了让所有人相信自己是被谋杀的,权正阳精心杜撰的一本日记故意留给了妻子蒋晓雯,做为公安干警的蒋晓勇对这本日记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蒋晓雯凭着女人的直觉和医学博士的敏感,发现权正阳的许多反常行为和身体症状,她认定权正阳跟她离婚的真正原因不是移情别恋,而是另有原因。

她怀疑权正阳会不会患上了可怕的艾滋病。

她找到了在艾滋病防治中心工作的权正阳的老同学董军,把自己心中的疑窦告诉给了他。

一直为权正阳身患艾滋病保守秘密的董军听罢,大吃一惊。

为了打消蒋晓雯的顾虑,董军答应蒋晓雯,让权正阳做一次HIV检测。

当董军把蒋晓雯怀疑权正阳身患艾滋病的事情告诉给权正阳的时候,权正阳忧心如焚,不知所措。

董军望着一脸焦灼的权正阳,提出将化验结果使用调包计,瞒住蒋晓雯。

蒋晓雯面对化验结果,再次找到了董军,对化验结果提出了质疑。

董军为替权正阳保守秘密,百般辩解。

蒋晓雯拿出了权正阳为治艾滋病所服用的药品。

一直暗恋着蒋晓雯的董军无法面对这一切,董军道出了权正阳患艾滋病的秘密,并告诉蒋晓雯,权正阳的生命已为期不多了,他这样做都是为了爱你、爱权泉、爱他的海天集团。

董军还道出了自己为什么要替权正阳保守秘密的原因,不是为了权正阳,而是为了你。

蒋晓雯听罢,呆若木鸡。

权正阳催促殷冰冰尽快执行他选择死亡的计划.为了拖延时间,殷冰冰提出了一个条件,你必须找到你告诉过我的曾经追求你,并在你醉酒的那个晚上跟你有过一夜情的那个叫汪嘉怡的女人,如果你把艾滋病感染给她,你将死不瞑目.权正阳答应了。

当殷冰冰陪着他,历经周折找到那个女人的时候,意外的发现那个女人正挽着新郎举行着盛大的婚礼。

当这个女人得知自己和一个艾滋病患者有过一夜之情的时候,如雷轰顶,万念俱焚,社会的压力、家庭的压力,亲情的压力让她绝望的选择了自杀。

谁知尸检结果出来了,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有被感染上艾滋病。

权正阳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负疚和犯罪感。

面对可怕的艾滋病,蒋晓雯痛定思痛,她不能告诉权正阳,自己已经知道权正阳患艾滋病的秘密。

因为,做为妻子,未泯的良心让她不能在这个时候跟权正阳离婚。

可她对艾滋病魔的恐惧,让她不愿意跟一位艾滋病人多呆一天。

她要为自己和孩子的未来着想,悄悄的开始了实施自己的计划,转移财产。

当殷冰冰的母亲得知自己的女儿整日跟一个艾滋病患者纠缠在一起的时候,心急如焚。

她愤然找到了权正阳.权正阳怎么也没有想到,殷冰冰的母亲竟然也是一个隐瞒了女儿多年的艾滋病患者。

几年前,殷冰冰的父亲去逝,殷冰冰的母亲为了支撑整个家庭的生活压力和负担殷冰冰的射击训练费用,偷偷卖血,误入了不法血贩控制的采血点。

不洁的针管让她感染上了艾滋病。

当殷冰冰的母亲被血检确认为艾滋病患者的时候,她扑向迎面开来的小轿车。

正在驾车的权正阳紧急制动,躲闪不及,擦倒了殷冰冰的母亲。

权正阳抱着身上有血的殷冰冰的母亲冲进医院,当权正阳交完挂号费和医疗费后,殷冰冰的母亲却不知去向。

就是在那个时候,权正阳手上一个小小的伤口让他感染上了艾滋病毒。

权正阳认出了这个女人,就是他踏破铁鞋一直在苦苦寻找传染给自己艾滋病的人。

而这个女人恰恰又是殷冰冰的母亲,权正阳的愤怒不知该发向何方。

董军为了在医学研究上一鸣惊人,出人头地。

一直为研究经费困绕着的他想到了权正阳,利用权正阳患艾滋病的秘密,董军得到了一笔钱。

面对权正阳,董军道出了他用这笔钱建立了自己的艾滋病实验室的真相。

因为他一直梦想通过自己的实验和研制挽救更多的艾滋病患者。

权正阳理解了董军,他出资帮助董军建立了艾滋病研究和康复中心。

殷冰冰母亲临死之前,告诉殷冰冰,是她把艾滋病传染给了权正阳,是她害了权正阳。

她希望女儿能够更多的去关心他,替自己赎罪。

殷冰冰含泪答应母亲,她一定会更多的照顾和关爱权正阳,帮助他走出艾滋病的阴影。

殷冰冰的母亲死了。

权正阳答应了殷冰冰母亲临死前的请求,鼓励和帮助殷冰冰一定要回到射击场,以此告慰死去母亲的亡灵。

在一次艾滋病宣传活动中,权正阳见到了一位名叫白云的小女孩,这位七岁的孩子正勇敢的面对人们,讲述着她身患艾滋病的故事。

望着一脸童贞的小白云,权正阳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一直在侦破一宗特大枪支走私案的蒋晓勇,得知自己的姐夫权正阳和此案有密切的关系,一直对权正阳耿耿于怀的蒋晓勇决定一查到底。

就在这时,殷冰冰陪着权正阳走进了公安局,选择了自首。

将自己选择自杀购买的那支枪交到了蒋晓勇手里,并道出了自己购买这把枪的真正目的。

他患艾滋病的秘密终于被公之于众了。

蒋晓勇把这一切告诉给了自己的姐姐蒋晓雯。

不料,姐姐蒋晓雯却平静的告诉他,我早已知道了,我已经决定和权正阳离婚。

面对艾滋病的恐惧,蒋晓雯绝情的选择了离开权正阳,蒋晓勇指责姐姐的冷酷和无情。

蒋晓雯振振有词,她无法接受这一切。

次日,在权正阳的病床前,蒋晓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带着女儿登上了飞往澳大利亚的班机。

站在医院的楼顶上,望着天空中,女儿和妻子乘坐的飞机渐渐地远去,权正阳感到了巨大的悲痛,又感到了莫大的解脱。

就在权正阳转身准备回到病房的时候,他又遇见了小白云。

小白云的爷爷告诉他,小白云是因为母婴传染,一生下来就是一个艾滋病患者。

这七年多来,尽管小白云得到了一些社会的援助,但面对开支巨大的艾滋病治疗费,小白云只得中断治疗,出院回家。

权正阳决定帮助这个跟自己同病相怜的苦命孩子。

妻子走后,权正阳为修建艾滋病研究中心拨款时,发现那笔资金已不知去向。

最终得知,已被妻子蒋晓雯悄悄转移到了境外¨¨¨权正阳为妻子的这种行为感到了伤心。

正在他无奈、绝望之际,政府有关部门拨款将艾滋病研究中心修建完成。

面对媒体,权正阳以自己身患艾滋病的亲身经历,呼吁社会关心艾滋病患者,放下偏见和岐视,自律自爱,杜绝爱滋。

他为自己曾经的消沉和绝望以及荒唐的死亡方式,感到深深的懊悔。

他勇敢的走向镜头,参与完成了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

望着电视屏幕中的权正阳,殷冰冰热泪盈眶。

当殷冰冰终于在全国城运会射击比赛中获得了金牌,回到了这座城市的时候,权正阳却坐上了北上的火车,回到了内蒙,他感到自己的生命已到了最后的时刻。

殷冰冰不知权正阳的下落,万分焦急。

蓦然,她觉得自己竟一刻也离不开权正阳。

她时刻牵挂着权正阳的安危。

此刻,在内蒙的权正阳饱受着病魔的折磨。

他想起了殷冰冰,想起了那个温柔而漂亮的杀手,他感到他的生命中似乎无法离开这个天使般的女孩。

漫天大雪覆盖着内蒙草原,权正阳给炉膛中艰难的添着一把把干柴。

他留恋生命,渴望生活。

殷冰冰终于找到了权正阳,陪伴着权正阳最后的生命岁月。

权正阳问殷冰冰,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选择在最后的岁月回到了内蒙

因为这里埋葬着我的母亲和我的父亲.在我七岁的时候,我的母亲突然被一场大火烧死了,这在我童年的记忆中,一直是一个谜.直到我十六岁那年,我父亲临终之前才告诉我,我母亲被大火烧死的真相,她是被我爸爸亲手点火烧死的。

我爸爸告诉我,我妈妈不幸染上了一种草原上最可怕的流行性传染病,它一旦被传染扩散,整个村落都会被毁于一旦,无一幸免.当我妈得知她得的是这种病之后,为了保全整个村庄人们的安全,跪着求我爸爸点火把她烧死。

因为只有烧死她,这种可怕的病菌才不会再四处扩散传染。

你现在该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在我被确认为艾滋病之后要选择雇你杀死我的原因,没想到,正因为找到了你,你不但没有杀掉我,反而挽救了我¨¨¨殷冰冰听罢,被强烈的震撼住了,她无语凝噎。

望着漫天的飞雪,望着茫茫无际的银色草原,权正阳哼唱起了蒙古歌手腾格尔那首著名的《天堂》之歌。

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天堂。

我永远不会失去的乐园。

殷冰冰问权正阳,你还准备让我完成你的计划吗

权正阳摇摇头,轻声说道,活着真好……人,不管遇到多大的灾难,都没有权利放弃生命。

权正阳闭上了眼睛,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终于感悟到了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通红通红的太阳落山了,雪色苍茫的草原上,白色的救护车向草原深处驶去¨¨¨殷冰冰含着热泪,哼起了那首《天堂》。

草房子白雀2读后感

《草房子》是我喜爱的书目之一。

他讲述了油麻地小学校长儿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成长的经历。

追随着桑桑的成长的岁月, 一个个鲜明个性的人物呈现在我的眼前:调皮的桑桑、被人嘲笑的陆鹤、美丽的白雀、有孝心的细马、文静的蒋一轮老师、懂事乖巧的纸月、遭遇不幸而好学的杜小康,还有执着而可怜的秦大奶奶……每一个人都让我看到了闪亮的品德光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桑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桑桑富有想象力:他把碗橱改成了舒适的鸽子屋;把蚊帐当渔网去抓鱼;夏天,异想天开地穿棉衣想像棒冰一样凉爽,令人哭笑不得又有趣的事情都是他搞出来的。

当他看到遇见纸月,被纸月的懂事乖巧打动后,桑桑马上能知错就改。

他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不再粗俗而是变的文雅了;爱干净而不再邋遢了;能从纸月的眼神中领悟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桑桑是坚强的,当他得了鼠疮后,一点都不害怕恐惧,还是那么乐观,很苦的药他眉头都不皱就喝下去,要知道,现在我们这些孩子可是看到苦药就想逃的呀。

桑桑是信守诺言,有爱心的,他答应了妹妹要带他去看城墙,即使在他发烧的时候,他依然坚持背着妹妹去看城墙。

桑桑的经历让我懂得很多,他的闪光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再说说陆鹤吧。

他头上光光的,没有头发,大家都叫他“秃鹤”。

被叫“秃鹤”的他,常常暗暗独自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

这时的他是多么的无助和孤单。

在油麻地小学参加乡里演出比赛的戏剧表演--《屠桥》,因为主角不能剃光头而面临夭折时,陆鹤没有因为自己以前被嘲笑而放弃,他勇敢地站了出来,非常自信地要求试着表演。

他尽心尽力背台词,一次次刻苦的排练,他始终都那么认真,那么努力。

终于,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演出非常成功,所有的人都为他喝彩!在同学们找他庆贺的时候,却是在小镇水码头上!那时,陆鹤还是在哭泣!可是,我知道,同样的流泪,但是意义完全不一样的。

陆鹤用他的自信、用他的努力、用他的执着赢得了尊严,赢得了尊重。

陆鹤,他终于证明了自己,他终于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用努力赢得了阳光! 草房子用无数感人的故事、生动鲜明的人物为我展现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让我懂得了看似简单但却非常深刻的道理:善良、尊严、自信、努力、顽强……这些,我相信,会让我受益终生的! 作者以优美的文笔,描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

本文分九个章节来讲述桑桑在油麻地所发生的一些故事,从残疾人“秃鹤”对人格自尊坚守,最终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以及因身世谜而被受板仓小学同学欺负的纸月,在桑桑的帮助下成功摆脱了他们欺负;蒋一轮老师与白雀一段纯洁的爱情故事;秦大奶奶从一个处处与学校做对的老人,变成一个保护学校而献身的老人,无处不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杜小康由于家庭巨变,从一个优越家庭轮为一无所有的失学儿童,为家庭生计而在校门口摆小摊,不卑不亢的经营;细马是邱二爷家过继的儿子,因为是江南来的,口音不一样,所以上学时受到同学的嘲笑,所以不原学习去放羊,邱二妈的冷言冷语让他想逃回家的念头,而邱家最后得靠细马这个顶梁柱;桑桑得了鼠疮,在生与死的边缘挣扎,父亲带他千里迢迢求医,结果几次都失败了,父亲想让桑桑在临死前见到最美好的事物,实现他的愿望,最后还是达成心愿。

桑桑这个小男孩因为是校长的孩子,这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自始至终的生活在草房子里面。

于是他就成了连接所有在草房里活动着的人物和事件的一个见证者。

这里面有和他一般大年纪的同学,也有教书的老师。

这些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特色。

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

陆鹤的自尊心:陆鹤因为不长头发经常被别人戏弄。

在他的自尊心意识萌发之后,他开始很在意自己的这点与众不同之处。

他想过不去上学,为了长出头发忍受用生姜擦头的刺痛。

后来又戴上了帽子。

越在意什么越对什么敏感。

在一次会操比赛时,为报复老师对他光头的歧视,他报复性的在比赛时恶意展示了一下。

表面上看他胜利了,会操的秩序因此被打乱;但他却输的很惨。

因为学校的荣誉因此受到损伤,换来的是大家对他更加的冷淡。

一个人是不能没有集体的。

一旦被脱离,个人的心理上也必将受到打击。

后来,在一次节目表演中,陆鹤挺身而上,这一次为了学校的荣誉他积极的努力。

这次他重新赢回了大家的心。

陆鹤最终又融入到了这个集体大家庭里面去。

我们每一个生活在群体里的人都是这个集体的一部分,集体的荣誉班级的荣誉也就是我们大家的荣誉。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

《草房子》我忽然觉得童年并非华丽的城堡,而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看似平常,但细细回味,就会发现其实充满了温暖。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

“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

”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

”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

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

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能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 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 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等待时机,你终于要离开学校了,而且是一件一件,自己漫漫的搬,谁都不需要帮忙。

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

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

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

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

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

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

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

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

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

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

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

它描写得那么催人泪下。

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第三遍、第四遍…… 草房子“白雀”读后感今天,我读完了《草房子》的第三章--白雀。

它讲的是:一个叫白雀的姑娘,在一次排练《红菱船》节目时,和教师蒋一轮相爱了。

可白雀的爸爸为了阻止她与蒋一轮的交往,在正式演出《红菱船》时,坚决不让白雀参加演出,使演出无法进行,随后也不让白雀出门。

这使得蒋一轮十分伤心,他天天在河边朝着白雀家吹笛子,可是仍然不见白雀的身影。

但是,桑桑却在密秘地传递着他们俩人之间的信,成为了蒋一轮的“信使”。

可是,在一次送信中,桑桑想看信上写着什么,却在慌乱中将信弄坏了,桑桑并不知道这封信十分重要,可就是因为没有了这封信毁了一件重要的事,让白雀与蒋一轮疏远了…… 读了这一章,我感到了一对青年如果爱上,是无法抗拒的,他们会不断地努力,虽然成败不定。

当我读到因为一封信而毁掉一件重要的事情时,我想到了1967年8月23日,前苏联的航天员科马洛夫一人驾驶的“联盟一号”,本来可以平安无事地落地,但由于一个小数点的疏忽,科马洛夫成为了第一位航天殉难的宇航员。

老师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其实也就是这样的,一件不经意的小事,可以毁掉一件大事。

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要从重视一个算式符号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情,不论它是大或小,并记住:细节决定成败。

前几个星期,我看了《草房子》的第三章--白雀(一)当中的第3到第7小节,下面就让我带领大家来进去书海吧! 桑桑帮白雀和蒋一轮送信,让他们见了面,这时,我觉得桑桑就快要成为一个十足的小媒人了。

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桑桑竟然会因为不让别人以为他偷看了白雀给蒋一轮的信,而把信扔到了小河里。

当老师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揪紧了。

我想,说不定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呢。

最后,老师也说了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可老师读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读了。

还说什么“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这不是有意倒俺们的胃口吗? 哼,不过,的确是很让人期待哟。

读到6、7小节的时候,我总想笑,笑是因为我想起了白三(白雀的父亲)走独木桥时,固执地坚持自己走过去。

完了,走不过去了,竟然将那独木扔下河,然后抱着它游过了河。

着实让人觉得好笑。

还有,就是他被淘气的桑桑给骗了的情景。

但结束,大家一定也都想到了,还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

我此时好恨那个名叫什么谷苇的人。

都是他惹的祸。

要不是他掺合进来,哪会有后面的结局呢? 不过,桑桑也有责任。

如果他把信给蒋一轮,白雀就不会生气。

白雀不会生气,也就不会去见那个什么谷苇了。

那样的话,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

有关品味经典感悟人生的作文题目

有一个梦,那样离奇,又那样普通,那个梦,若隐若现,又仿佛就在你面前,近了,近了

它散发着书香,那是一股多么纯真的书香,透过书香,我们看清了书对我们有多大的益处,让我们知道我们从怎样一个小小的娃娃,变成了成熟的孩子,变成了懂事的我们,书起到了多大作用,我们从小闻着书香长大,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这些书就像一个个古老的秘密,我们翻开书时,就像在探寻一个个古老的秘密,看完书时,如获至宝。

书香,犹如一桶甘泉,又犹如一片广阔草原上的淡淡草香,又犹如森林里那种大自然的味道。

我读书,读出书香,我读书,读懂成长,我读书,读到快乐。

在书弥漫的书店里,我闻着书香,读着书,快乐地看着每一个跳舞的汉字,一点一点长大,我认真地告诉你,读书的滋味很美,就像在喝一锅美味的鸡汤一样,回味无穷。

我就是这样在书里读出了知识,读出了道理,每一个字符我都用心去体会,我从这里到到了成长。

在这个书香茵茵的世界里,我们只要用心去感受,去体会,就像在黑夜里静静的,看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品味书香书,是一坛陈年老酒,甘甜浓烈; 书,是一首经典老歌,幽幽动人。

书也是一缕奇异的香,久久不散 ——题记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入水晶,自然及长养她且教育她。

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

人又那么乖,和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

” ——选自 这一段着力描写人物的神韵气度,流露出作者强烈的感情倾向。

为了写出人物内在的精神面貌,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等手法,意在写出人物空灵动人的精神之美,因此,这段文字显得飘忽灵秀。

文中的翠翠是里最难写,也是写的最成功的人物。

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

她与爷爷相依为命,对爷爷体贴入微,愉快地承担着家里生活的担子,还常常帮爷爷划船渡人。

她情窦初开,爱上了傩送,爱得痴心,当傩送驾船远走,她又矢志不渝地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

从翠翠身上,可见苗族青春少女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

出色的心理描写是的一大特色,也是它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成就。

在大多数初中生的作文中心理描写一向比较薄弱,而出色的心理描写不仅能推动情节的发展,还能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文章的中心。

所以写好人物的心理描写,也是作文能得高分的关键之一。

怎样才能写好心理描写,我认为要站在写作对象的角度去思考,既要合乎情理,又要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

但心里描写若运用的不好,就可能是“画蛇添足”。

所以要写好心里描写,必须多看书中那些出色的心理描写,而《边城》正是一个非常适合的范本。

从人物的喜怒哀乐中去感受作者的情感,从人物的境遇中去感受生活的百味。

从书香中品味成长,在成长中感受书香。

品味书香]书香旧谓读书之风气,本意为延续读书之香火,多指家世而言。

书香门第指世代读书的人家,如有“早养出一个儿子来,叫他读书,接进士的书香。

”现今书香转义为读书时的愉快体验和深入感悟,例英国文艺评论家赫兹利斯说:“书籍深入人心,诗随血液循环。

书中别人的事,能使我们如同身临其境,而我们的呼吸也因之充满了书香之气。

”我读书可谓不多,但以为读书要品味书中的至理至情至性至趣至美,方能达到品味书香之境界。

一是品味至理。

至理是作家在作品中有意无意表现出的最本质的意旨蕴涵,至理可因读者有所不同。

品味至理能提高人认知客观和主观世界的判断能力,增强理性意识。

读的,要理解古代劳动人民强烈的反抗精神和追求自由幸福的强烈愿望,读著作要把握后社会主义阶段对外改革开放的现实与历史意义,读朱光潜的美学专著要注意美在感觉的要义。

品理是读书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事情,我们常说读书“不得要领”,“要领”就是指作品中的“至理”。

每年中国大陆高考语文现代文阅读试题,都有一道品味作品至理题,考生常感头痛。

二是品味至情。

情感是人的衣服。

文学是人学,因而亦是情感的载体。

文学作品可以说是无字不带情。

例屈原在里的悲愤爱国情,李白苏轼诗篇里的旷达之情,杜甫的忧民之情,陶渊明“悠然见南山”的退隐逸乐之情,李清照的哀惋悱恻之情。

说理文虽以推理行文,但情理不可分,理中亦有情,例对张思德的推重之情,中对白求恩的追念之情。

情感带有时代的属性,不同的人观看同一作品会产生不同情感,例舞剧《白毛女》本来表现对旧中国的愤怒之情,但有人说“杨白劳欠债要还,喜儿头发染成白色更漂亮”,就是一例。

三是品味至性。

至性与至理的区别在于前者一般指人性,后者多指文章义理。

就性和情来说,情感是人之精神的血肉,人性是人之精神的筋骨,情感是可以变化的,人性具有稳定性。

作品有至性人物,例《三国演义》中关羽之忠与曹操之奸,《水浒传》里武松的刚勇和杨志的“官性”。

至性也可指作品的主题内容或风格,例鲁迅作品是投枪是匕首,充满战斗性和讽刺性,《史记》富于人民性,莎士比亚作品充满戏剧性,〈伊索寓言〉充满机智性,托尔斯泰小说具有批判现实主义精神,讲话录具有智慧灵活性。

四是品味至趣。

至趣指文学作品中给读者带来愉悦体验和快感的题材语言风格及表现技巧。

书籍具有很强的娱乐性和休闲性,现代社会人的欣赏情趣普遍升级,表现积极情趣的作品逐步增多,学会品味作品的趣味成了读书的一项内容。

例《山海经》的神趣,《西游记》的怪趣,莎士比亚语言的风趣,朱自清语言的清趣,孔子语言的理趣,孟子语言的喻趣,〈吕氏春秋〉的寓趣,契诃夫语言的讽趣,唐诗表现技巧中的衬托等。

欣赏作品的至趣能熏陶人的诙谐幽默性格,升华人的生活质量。

五是品味至美。

至美有广义和侠义,侠义一般指作品中的形象美(人象物象意象理象),寓意美,悲剧美,韵律美。

例海明威作品人物形象的硬汉美,宋词的豪放婉约美,孟浩然山水田园诗的意象美,王维边塞诗的悲怆美,朱熹诗的理象美,闻一多诗歌的三美,有些现代诗的朦胧美。

品味书香的理情性趣美是一个整体欣赏过程,并不可以分割零碎。

品味书香需要读者有丰富的人生体验和社会经验,否则品味就成了无本之木。

书只有咀嚼的透脱才能溢香。

认真品味书香吧,你的思想将因之流光溢彩,风光无限。

品味书香我们读书,是为了学习知识,为了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为了让自己具有更高的审美能力。

所以我认为,我们要品味书香,品味书中的意义。

我记得《简·爱》中有一段名言:“我平穷、低微、不漂亮,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时,我们都是一样的。

”从这段话中,我们能品味出一种顽强、一种尊严、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从此,我总希望自己能做一个自尊、自信的人。

从书中所提炼出的那种深刻含义,让我从品味出了自己的人生定位。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过得充实富有、多姿多彩

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飘溢着浓郁的清香,闪耀出无限的光辉

怎样才能提高生命的质量,让生命增值

这是所有人一生都在追思的问题。

有人认为是金钱,有人认为是玩乐。

而我认为,是读书。

合上一本书,闭起眼睛细细品味的时候,你的脑海中是否闪现了许多画面

你是否有许多感慨

那时的你,或惆怅感伤、或义愤填膺、或感叹唏嘘、或冷嘲热讽……当你有幸领略另一番人生,你一定品味出了一种独特的、溢于言表的感受。

一本好书,就像一首经典的老歌,总能触动人们的心灵。

也许,在这个喧嚣的世界,我们比以前更加需要一份红袖添香的雅致,一份纳兰容若的恬淡,一份青梅煮酒的风趣,一份陋室闲读的清幽。

每一本书,无疑是一次心灵的洗礼。

每品味一次书香,无疑是一段人生的旅程。

有人说,我们不能度量生命的长度,却可以延伸生命的宽度。

我想,这句话的意义便在于品味书香,领略不同的人生风采。

世界上总有那么多行色匆匆的人,他们大概是忘了,自己在喧嚣反复之中,也需要一丝书香的慰藉。

别让自己变得那样劳碌奔波,记得给自己留一隅书香,抑或说——是留下最无欲无求的生命。

时光如水,夜色如墨,世界渐渐沉寂。

请在那时细品书香,你感受到的,是桌上摊开的人生,是窗外流失的岁月。

那夜幕下的你,不是过客,是归人。

书香一缕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

顶小顶小的时候

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

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

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

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

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

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

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

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

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

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

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

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

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

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

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

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

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

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

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

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

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

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

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

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

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

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

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

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

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

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

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

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

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

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沐浴书香两三片绿叶漂浮于微黄的水中,清香怡人,融入于口鼻之间,这是绿茶的香气。

奔腾的气泡跳跃于棕色的水中,甘甜大方,恰入于唇舌之间,这是可乐的味道。

书的墨香呢

清清淡淡,却能令人心神明亮,眼明心净。

书的味道呢

人生百味均有之,美妙无比。

在我“呀呀”学语时,我就已经与书邂逅了,最先读的是一本童话书,故事里的公主王子总是我最先遐想的对象,曲折的故事情节,美好的故事结局,都令我心醉不已。

令我记忆深刻的是一部诗集,这部诗集让我与唐宋八大家进行对话,体会“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豪迈,品味“生当作人杰,亦为鬼雄”的英雄情,想象“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乡念……每一次品读都像与李白“对饮成三人”,与李清照划舟小饮,那淡淡的离愁是李清照心中解不开的结……与诗人同喜同悲,在诗境中,我总能找到自我,进行一次完美的诠释。

我想,在我的生命中,要是失去了书,也就失去了生活的乐趣。

书,是我干涸的心灵中唯一的甘泉;书,是我贫瘠的土地中唯一的绿色;书,是我重重的枷锁中唯一的钥匙;书,是我黑夜中唯一的火柴;书,是我心灵的河流中唯一的游鱼……对,只是我心中的唯一。

我小时候的心愿是拥有一间红木格子门窗,青砖木瓦的房间,里面放满了书,古色古香,这样,便会有书香了。

可是,我知事之后才发现,书香是从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温文尔雅的气质,是丝丝离愁,又或是袅袅清新……说不清,道不明,也许是一种感觉吧

每次翻开书,闻到那特有的书香,总让我心定神明。

如果说书是咖啡,书香定是少不了的白糖;如果说书是红花,书香必是衬其的绿叶;如果说书是黑夜空中的皓月,书香就是闪烁发光的明星……书啊

我想你能陪我走完这一生。

如果说生命犹如一条长河,那奋斗就是河里千千万万的水滴;如果说生命犹如一棵大树,那奋斗就是树上茂盛的树叶;如果说生命犹如一座高山,那奋斗就是山上一块块的岩石……保尔在老布尔什维克党人朱赫来的指引下走上了革命的正确道路,他渐渐成长起来,结交了更多的朋友,他决定要彻底推翻旧社会,他也决定为此而努力奋斗。

在那个年代里,社会黑暗,战火连连,保尔曾遭遇多次战争之创,他瘫痪时曾几度想到放弃,但最后他始终抱着一个信念:坚持

我必须活下去

因为我的生命并未结束。

带着这样一份执着,一份信念,一份坚持,他成功了,用拼搏为人生画上圆满的句号。

最令我难忘的是保尔因为受了伤,积劳成疾,不得不离开了他视之为生命的工作岗位,去了疗养院,一次次的接受医生的询问,并开始接受令他痛苦的手术,“他的生活悲剧的第一幕由此揭开”。

保尔并不是不能忍受病痛,而是因为害怕掉队,对保尔来说,没有什么比不能为建立苏维埃政权而作贡献更痛苦了。

英国物理学家霍金,年轻时就被医生“判了刑”,可他并没有就此丧失对生活的信心。

与其坐着等待,不如拼搏起来。

于是,他成功了;作家张海迪,胸部以下全部瘫痪,但她用乐观的心态,坚持与病魔作斗争,于是,她也成功了

生命并没有停下脚步,奋斗怎么能终止

我看完书后,掩卷沉思:生活中有多少人因为一些小事或挫折就去自杀,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

而保尔,一步步走向全身瘫痪,然后双目失明,我也不禁为他感到惋惜。

或许他每天起床就能感受到病情的恶化,但保尔,坚强的他,却乐观的承受了一切,用努力和奋斗换回最后人生的成功

生命在于努力,在于奋斗。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们也许过于年少,过于幸福,无法体会到失去生命的伤痛,无法体会到病痛带给人的无望。

但你一定要牢记: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希望永远与你同在

让我们尽情享受生活的战斗的乐趣吧

不会有真正绝望的境地

品味书香 细想一下,书,似乎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早自习时有早读,课堂上有集体朗读,图书馆里还有默读……每种读书法都值得我们去品味,它们各有各的韵味,不知怎的,而我偏爱睡前的夜读。

想象一下,万籁俱寂,没有谁愿意划破夜空的静谥。

星星乖巧地眨着眼睛,微风不时从窗外窜进来。

在柔美的月光下,如品一杯香茗一般在书海里自由地畅游:读朱自清笔下沉重的父爱,品红学大观园里的故事,陪林黛玉一起葬花流泪,随鲁迅回到他的童年…...一页页翻过,不知不觉中,书的妙韵连同它的芳香已渗入你的肌肤,随着血液流淌、奔腾,情感也随之波动。

读书的过程是艰难的,也是快乐的。

渐渐的,在读书中,我飘飞的身心融入了“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美景,感受了“春蚕到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的精神,体会了“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壮志,倾听了“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余音。

我有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呤诗也会呤”的才气,感受到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豪气,体会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我试着寻找,寻找现实生活中,属于书的世界,试着去追寻诸葛亮的智慧,司马迁的愤恨,贝多芬的痛苦,臧克家的深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坚强......我在“飞流直下三千尺”中一睹人间奇观的壮丽;我在“却话巴山夜雨时”中感受离别的深沉;我在“我寄愁心与明月”中体味他乡的思念;我在“把酒话桑麻”中享受自然的情趣。

读书是一种乐趣,只要偷得片刻闲暇,就可以品味到书中蕴含的真理。

当读出了灵魂和境界,那飘然的感受、心境,只有心读者才能领会。

面对满林的书香,犹如面对心灵的净土,也是滋润人类智慧的永不枯竭的源泉。

好书,是世间的一方净土,一个寄托灵魂的乐园。

去读好书,品味书韵,品味书香。

耽美文. 太监受

以前看过一本《丑皇》,文笔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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