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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办案能力和质量心得体会

时间:2017-11-27 23:44

如何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

(一) 为谁执法\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执法工作任务而言,这里的“人”应该解释为“人民”,因此,第一个问题就有了答案-----为民执法。

就是要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而言,就是要监督和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纠正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行为,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 当前,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质监执法领域应该扩展到流通领域,理由是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大多产生于生产领域,在江苏、湖北等地,法院对质监部门在流通领域的执法工作也是持支持态度的,而且执法工作成效非常显著。

目前,这种认识已在宁波某些质监执法部门实施了,成绩据说还不错。

但是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有越权执法之嫌。

执法工作的原则是依法行政,根据我省“三定方案”的规定,除了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外,质监部门无权在流通领域执法。

因此,除去这种在流通领域的执法(不包括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执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从性质上而言就是越权执法,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精神要求的。

对他省的经验与做法,正确的态度是借鉴而不是照搬照抄。

\ 每个执法人员只有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在生产领域履行好为民执法的职能,才能在执法工作上保持正确航向。

\ 二、 练好兵\ 就执法队伍而言,以人为本的“人”就是指执法人员。

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关键在于执法人员的素质。

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和工作特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执法能力与水平。

\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以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按照支队关于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微型党课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刻苦学习先进经验,认真写作心得体会,解决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问题。

\ (二)以提高业务素质为目标,不断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按照以练为主、学练结合的方针,通过多办案、办铁案、办有影响力的案件,提高发现违法生产行为、调查取证(尤其是第一现场取证的能力)、现场控制和案件处置的能力。

\ (三)统筹兼顾,培养大局意识。

执法工作应该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从大局出发,不仅做到案件办理符合法律规定,还要做到教育违法企业和纠正违法生产行为,尤其是要做到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三、 站好岗\ 打假除劣,是每个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到合法、及时、有效。

\ 1、合法,就是依法行政,是提高办案质量的法律保障,要求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合理,在法律上无懈可击。

\ 2、及时,是办案效率的要求,强调办案要快,只有快,才能及时制止违法生产行为,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比如,食品类案件,应当集中所有精力,以最快的速度处置,追回已流入社会的不合格食品,同时阻止在售不合格食品的销售,防止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故的发生。

\ 3、有效,是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根本体现,强调的是办一个案件,做到“打击一个违法生产单位、威慑一批危险生产单位(包括有违法生产企图的生产单位和尚未被发现的正在实施违法生产的生产单位)和教育一般生产单位”。

具体而言,查处违法生产行为时,通过加大惩处力度,如吊销证照、曝光、加大罚没额度等,使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收益;同时加大宣传教育,让依法生产的意识覆盖生产环节的每个角落,让违法生产者和蠢蠢欲动者自动放弃违法生产企图。

浅谈如何提高案件质量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案件查处质量的关键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近年来,惩处了多起违纪腐败案件,得了好的成效,案件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但由于农场纪检监察专职干部人员少,事务多,业务弱,变动频等多种因素影响案件审理工作仍存在着难以适应北方共青城发展的需要。

农场纪委认真履行审理工作职能,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全面全面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为优质高效的查办案件,提升案件审理水平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多,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公文格式要求十分严格等特点,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公文格式要求十分严格等特点,对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业务素质要求。

由于农场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少,变动频,业务不熟悉,还要协助党委做好中心工作,对案件审理工作普遍感到力不从心,难以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

(二)案件查审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

由于人员少,在办案中,纪检监察干部既当案件调查员,又当案件审理员,审理的监督把关作用淡化。

如在某些笔录中谈话人和记录人多为同一个人。

这样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方面的把握,就难以保证。

(三)工作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农场每年案件数量不多,平均每年一到两件,但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由于审理业务专业性很强,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这些都对案件的定性量纪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四)案件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主要是文书说理性不强、照片等证据收集不够齐全、装订归档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卷质量的提升。

二、解决问题对策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是反腐败协调工作乏力,协调机制缺位或作用发挥不够,一些制度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为重点,以预防治本为目标,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严格按章办事,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推进反腐败工作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牢固树立案件审理质量意识,夯实案件审理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审理工作业务水平。

始终把学习纪检业务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等形式,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案件业务教程》,结合审理实践开展案例研讨,加强审理业务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审理能力素养。

二是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案件审理制度和机制。

先后建立了纪委委员会议、办案协作会议等工作机制。

制定下发了《关于共青农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共青农场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多年案件联审工作的实践证明,要从案件移送、审理人员阅卷、审理谈话、集体审议、审理登记和保密六方面健全制度,规范案件联审工作,做到准确认定事实和定性处理,保证案件质量;完善案件协审制度,统一量纪尺度,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联审组活动制度,相互交流办案经验、谈体会和共同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了审理工作责任,推进了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是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能力。

针对近年来案件审理人员变动大、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情况,充分利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机会,加强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专门案件审理方面的专门培训,同时走出去开阔眼界,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开拓创新意识,提高业务技能。

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利用召开会议之机,针对案件查审工作中阶段性存在的问题和典型、复杂、疑难案例,进行集中进行剖析、讨论解决或公开审理,进一步提升了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审理能力。

(二)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基本要求,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

在坚持查审分开的基础上,对政策界限难以把握的复杂疑难案件,审理小组提前介入阅卷,与查案人员反复沟通交流,共同研究,力争达成共识,并及时请示管理局纪委审理室领导给予指导把关,形成高质量的审理报告,从而确保了案件的审理质量,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管理,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效率。

引入目标管理、标杆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的绩效管理理念,在局域网上建立内部工作流程,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时限、工作标准、工作衔接等指标实行网上管理。

每个案件调查结束,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审理小组签字接收调查案卷,即转入案件审理程序,审理承办人员按“二十四字”要求严把“三关“,即,严把案件初审关、严把联审程序关、严把呈报备案关,发挥了联合审理的网络作用。

保证了案件审理的相对独立性,为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三是通过案件联审,力求案件审理准确到位。

通过实行案件联审,通过实行案件联审,可以缓解了纪检干部人员不足的矛盾,使原来的各办其案变成现在的多人联办;也解决了审理干部新手多、业务不熟的问题,起到了相互交流、共同学习和提高综合素质的作用;实现了查审分离,保证了案件质量和案审时效。

对于单纯党纪案件的审理,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和集体审议制度,主动与管理局纪委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最终的处理意见提交纪委全会研究决定。

对于司法移交案件,注意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协商,在取得案件材料后,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处理恰当。

(三)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一是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纪监督检查力度。

对违纪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后,按照《关于共青农场处分违纪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的要求,落实处分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

针对落实处分执行中存在的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建立了处分执行责任追究制。

近年来,农场纪委建立公开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来访案件认真登记归类,符合条件给予立案审理,保证每年至少审理一个案件,并做到及时上报。

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准确把握好政策界限,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立足于教育,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力求做到既要使违纪党员受到应有的处分,又要使违纪党员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受到警示教育,既教育本人,又注重社会效果,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做好案件审理办结后的有关工作,巩固执纪成果。

在每一起案件办结后,都坚持做到及时对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同时,对上级纪委下达纪律检查工作意见书,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将整改情况上报上级纪委。

并认真整改情况,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侦查监督部门如何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朱旭强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矛盾进入多发期,近年来,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审查逮捕案件呈现上升趋势,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量不断加大,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也对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如何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提高侦查监督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干警面前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

如何克服问题,加强侦查监督工作能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扎实做好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肩负着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神圣使命,侦查监督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执法队伍建设是关键。

侦监干警只有牢固树立和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观,坚持“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大局意识和职业道德,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才能确保侦查监督工作政治方向的正确性,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主动性。

因此,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的侦查监督队伍,是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

首先,要以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侦查监督部门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其次,要不断强化侦查监督检察干警廉洁从检的意识,侦监干警在实施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经常与律师及犯罪分子打交道,与社会各种阴暗面接触较多,极易受到不良影响。

要确保侦监干警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就必须对侦监干警进行廉洁从检的专项廉政教育,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教育,增强干警自身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树立检察人员廉洁公正,一身正气的良好作风。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建设。

经常组织侦查监督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八要八不准”的《检察人员纪律》,“六条禁令”和“九条卡死”等硬性规定;经常地、有计划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切实贯彻“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使每个检察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持侦查监督部门干警思想灵魂的纯洁性。

二、以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为契机,突出抓好侦查监督业务能力建设当前,侦查监督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司法改革日趋深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都对侦查监督部门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社会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抓好侦查监督业务能力建设不仅是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的核心所在,更是侦查监督部门依法正确履职、应对新形势、新任务背景下出现的新挑战、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

要紧紧围绕侦查监督部门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核心职能,通过组织学习、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措施,切实提高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干警的办案业务能力。

一是要以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契机,不断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人员主动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侦查监督业务知识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幅度大,新增条款多,其中涉及检察机关的较多。

新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其任务之中,从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等八个方面对现行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能否熟练掌握并应用新的法律条款及其内在法治精神已成为影响侦查监督部门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因素。

因此,做好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侦查监督部门广大干警的一项重要任务,每位干警必须深刻认识到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侦查监督工作所面临的新挑战,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用新的法律理论指导办案实践,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法律理论的认知度,将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贯彻好、落实好;要采取多种途径,鼓励侦查监督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学历学位教育,尝试建立网上学习论坛、业务沙龙等多种平台,为侦查监督人员学习法律知识、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创造机会,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使自己成为一名业务精湛的骨干,才能更好地投身到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神圣职责中去。

二要在办案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正确适用法律、刑事政策的能力。

审查逮捕是侦查监督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能,审查逮捕工作的好坏事关公民人身自由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因此,确保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至关重要。

侦查监督人员必须以新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的进一步细化为依托,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办案观念,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强化对证据的审查、鉴别,坚决排除非法证据。

重视审查逮捕中决定案件罪与非罪证据的复查工作,切实贯彻审查逮捕质量标准,坚持逮捕案件质量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不断提高逮捕案件质量;在新的刑事诉讼法生效以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除做好常规的办案工以外,应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权利、非法证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以及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等新增五个方面的侦查监督工作,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侦查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侦查监督部门要针对当前基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案多人少、业务繁忙导致培训偏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制度。

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适当增加业务培训的次数,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广泛利用各类培训平台不断扩大受训面,尽最大可能解决当前部分基层院侦监队伍检察业务不熟、法律监督能力较低的现状,不断提高基层院侦查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积极鼓励侦查监督人员结合自身办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调研,进行执法办案理论学术交流也是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水平的有益方式之一,如通过制定相关措施,采取物质奖励与非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侦查监督理论调研成果突出的干警进行奖励,适时组织侦监理论调研文章作者进行集体座谈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侦查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切实提高侦监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在社会矛盾多发、刑事案件及审查逮捕案件数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中央政法委提出了政法机关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参与综治维稳的工作要求。

侦查监督人员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自身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需求结合起来,树立先进的执法理念,纠正就案办案、重打击轻挽救的旧有观念,坚持慎捕少捕的原则,努力减少社会对抗。

要进一步加强不捕案件的释法说理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手段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及涉检信访事件的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综合治理维稳工作,切实发挥侦查监督部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力争实现侦查监督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快解决制约侦查监督工作发展的人员短缺问题由于审查逮捕案件数量多、时限短的特征致使侦查监督干警超负荷工作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加之侦查监督部门人员配置偏少,使得侦查监督业务量与办案人员数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这种现象在基层检察院更为明显。

案多人少的现状不仅严重影响检察干警的身心健康,也极大地制约了侦查监督工作的发展,成为提高侦查监督部门执法办案水平的瓶颈之一。

近几年通过政法专项招录解决了一些人员员问题,但侦查监督部门人员的增长量仍然明显低于年人均办案量的增长,有的基层院侦查监督部门甚至只有一到两名办案人员。

同时,侦查监督部门还承担着综治维稳、两法衔接、打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人员配备与工作量严重失衡。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侦查监督部门新增了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权利的监督、对非法证据的监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以及对强制措施和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等五方面的任务,面对工作任务的日益增多,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各级院应当在上级院的帮助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齐与工作要求相对应的办案人员和装备,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名额中适当增加检察机关的招录数量;各级院也应在本院做好侦查监督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工作,重点解决侦监队伍人员短缺、人才断档的实际问题,为侦查监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由“破案会战”浅谈如何提高经侦民警的破案能力

从破案会战开展到现在,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经侦大队共立案38起,破案30起,目前制约侦查破案能力主要的就是缺乏专业人才,专业知识欠缺。

针对制约因素,就如何提高侦查破案能力,粗浅的谈几点看法:一、强化意识,提高经侦民警的侦查技能提高侦查技能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较强的侦查技能来源于实践,一是强化侦查意识,侦查前要制定细致周密的侦查计划,采取恰当的侦查策略,落实可行的侦查措施;二是讲究侦查技巧,在侦查中严谨细致扎实;三是树立攻坚克难意识,耐心细致的搜集证据;四是要查微析疑,抓住蛛丝马迹,分析判断,追根究原;五是养成雷厉风行工作作风,从受理初查到立案侦查尽可能在一周内完成,提捕移诉按规定执行;六是建立个案评析制,一个案件办完后要认真总结侦查经验,吸取教训,以免今后办案出现类似错误。

二、严格执法,强化收集证据意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保证案件质量的核心。

只有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才能保证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在侦查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收集证据,把握案件的基本性质和特点,做到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要强化证据意识,证据是定案的基础,收集和获取证据是侦查工作的灵魂,侦查工作必须以证据为核心,各种手段和方法的使用是围绕证据这个核心展开的,保证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它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为此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全面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各种证据;二是要依法收集证据;三是善于运用已经收集到的证据深入开展侦破工作;四是注重对证据的综合分析研究,加强对证据的保全;五是重视讯问工作,讲究讯问策略,通过讯问印证其它证据;六是适时运用鉴定搜查手段,在鉴定搜查中注意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查清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

三、健全制度、严把初查、立案、结案三关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

严把初查、立案、结案三关,必须有完善的制度做基础,一是实行办案人负责制、二是集体议案制、三是领导把关制、四是业务部门审定制、五是重大疑难案件会办制;通过这些制度来强化经侦民警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领导要对所办案件从初查、立案、提捕、移诉实行全程跟踪问效,要求侦办民警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及时补充和锁定证据,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制。

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办案质量好的予以奖励。

这些措施的建立和完善,能够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为提高案件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内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经侦部门能否与其它行政职能部门建立操作可行的协作机制,关系到经侦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一个关键。

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协作,能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发现并掌握经济案件发生的趋势和新型案件产生的原因,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分析、早打击。

主动与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加强工作意见交流,切实解决涉嫌犯罪案件移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经侦大队 张晓明)

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素质之我见

翟永英 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执政能力,是党和政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也是新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

特别是加入WTO对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深远的影响。

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更加尖锐,手段更加现代化,领域和范围日趋国际化。

在严峻的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促进水利事业的协调、和谐、更快更好地发展,成为当前水利系统一个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现状及存在不足近年来,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广大办案人员严于律已,严格执纪,任劳任怨,为全社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了大量艰苦扎实的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一定的和谐环境和空间。

但是,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高标准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不够稳定。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有一些办案人员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二是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工作辛苦,生活清苦,至此工作上仅限于应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二)知识结构单一,能力不全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各个领域逐步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也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

而纪检监察办案人员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财务、金融、法律、证券等专业知识缺乏。

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法律、纪检监察业务未经过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依法依纪办案。

(三)作风不够过硬一是好人主义,怕得罪人,缺乏斗志和勇气,不敢理直气壮地同腐败分子作斗争,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碰硬,为自己留“后路”;二是冲不破“人情网”,碍情怯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

办案过程中难免出现某些领导干部或是为违纪人员求情,或是滥用职权对办案人员施加压力的情况,对此,有些办案人员放弃原则,屈从让步。

(四)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五)创新能力不强二、提高办案人员能力的建议与对策提高办案人员能力,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和激励并重。

(一)要有正确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

加强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培养和提高他们总缆全局和战略思维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大局;培养和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办案能力”专题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认识到,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仅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从而不断提高加强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建设的自觉性,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

(二)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办案本领。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我国反腐败的专门机关。

它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具有行政机关的共性,同时由于其职业特点,决定了它具有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的特殊性。

这就为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办案人员必须具备其他行政干部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同时还必须具备较高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与腐败分子的日趋位显、权重、财大、智高的特点。

要真正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提高案件突破的能力,就应做到全才加专才,百科全书加专业技能,个人的能力结构应是“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格局,即复合型人才。

具体做法: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是其它一切能力的基础。

要坚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作为核心内容。

二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要对办案人员进行脱产培训,同时要建立轮训机制,系统学习法律、金融、证券、心理学、电脑等现代科学知识和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知识。

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业务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通过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三要加强办案实践能力锻炼。

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一些年轻干部充实到办案一线,选派到上级参与大要案的调查与学习;下派到基层,通过办案实践,培养一批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骨干和能手。

(三)强化作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1、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教育办案人员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

要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的精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要切实改进学风,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时刻警惕和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严肃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保证办案人员在新的形势下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党的忠诚卫士。

2、要通过《廉政准则》、《工作守则》等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把握好自己,尽量减少失误和错误行为的发生。

此外,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的方针,在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法律、法规意识的基础上,既注重履行职责监督好别人,更要重视做好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工作。

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在主观上有过失、过错而发生错案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应的责任,确保做到依纪依法办案。

(四)要建立完善办案激励机制。

通过开展办要能手、先进办案组创评活动,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办案人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励其不断加强办案能力建设。

二是要改进办案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高技术手段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得到广泛运用,办案工作也面临违纪违法者高智能化、高技术化的挑战。

因此,在充分发挥传统手段和常规手段作用的同时,要加大硬件投入,用高新技术武装办案人员,努力提高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并实行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展示纪委办案良好作风的同时,切实防止违纪人员翻供。

三是要提高工作艺术。

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办案方法,学会灵活运用政策、策略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办案手段,不断提高办案中的组织协调能力、查案运筹能力、选准和打开案件突破口的能力。

三、结语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水利事业的改革发展也同样处在一个关键阶段。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面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必须牢固树立以下观念:一是办案的严厉性和文明性相统一。

既要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长期斗争,对腐败行为严厉查处,决不留情;又要文明办案,充分尊重涉案人员的权利。

二是办案的规范性和效率性相统一。

既要做到手段、证据、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又要增强责任感,坚持主动办案、有效办案。

三是办案的政治性和法纪性相统一。

既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把握办案的正确方向,达到最佳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又要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四是办案的独立性和合作性相统一。

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又要尊重其他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要求和个性特征,做到牵头不包办,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

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水利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更要从水利工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提高办案能力,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水利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新的贡献。

基层法院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基层人民法院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已经是法院管理持之以恒工作重心。

就目前多数基层法院对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管理而言,主要是通过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管理工作,案件质量的好坏和效率的高低与司法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密不可分,两者的结合则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来实现。

现就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中上述三者的关系,结合双牌县人民法院的做法谈以下四方面点体会。

\ 一、提高思想意识,重视审判管理工作\ 审判管理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是司法管理和司法理念中的一个新课题。

就目前审判管理模式,审判管理的主要职能和目标价值体现在以下六大方面:(一)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二)审判流程管理;(三)司法绩效或者司法状况管理及评估;(四)司法统计管理;(五)审判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善;(六)审判资源配置决策建议。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审判管理工作还没有很理想地实现其应有的职能和目标价值,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认识问题。

从现行的审判管理模式上反映,审判管理现在仍然没有摆脱案件质量评查和数据统计具体工作,反而将原由各部门的做具体事务揽入到审判管理事务中来,将职能变相转化为充当业务部门的内勤。

这一现象的产生和存在,一方面有来自院领导的认识,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审判管理职能和作用,没有抓好分管部门的案件、裁判文书质量和司法统计工作,将案件、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和审判管理信息数据推给审判管理部门;另一方面审管办没有正确对待和履行审判管理的职责,仍然停留在审判管理初期的职能上,没有分析总结在审判管理上的经验,没有开拓探索审判管理的新思路。

\ 法院的管理由人事管理、审判管理和政务管理三大部分组成。

审判管理所管理的对象是法院审判职能这一核心,是法院管理最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管理工作,处于三大管理的核心地位。

因此,审判管理工作关乎全院审判改革和发展,关乎法院是否持久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

重视审判管理工作,我们不能仅仅表现在形式上,而是切实地将审判管理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扎根在法院的每位领导和各个审判人员的思想意识之中,自觉的支持和接受审判管理;在机构设置上,将审判管理权与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相对分离,确保对审判管理工作人力和物力上的需要;对一个基层法院而言,审判管理机构在具体管理过程中既是管理行为实施者,又是管理制度规范的设计者,既具有微观管理,又具有宏观调控的职能,因此,基层法院应重视审判管理机构的各项分析与建议,让审管机构参与岗位目标考核的研究制定,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在审判资源上的调节和服务作用。

\ 二、健全制度,强化制度的落实\ 湖南省法院是全国法院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和审判管理比较早的一个省,在管理制度建立上历经几度变革,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对指导基层法院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每一个法院有自身的实际,有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在制度上一方面要执行上级法院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根据本院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审判管理在制度上更加完善和明细化。

例如我院针对案卷装订归档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制定了《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实施办法》,较好地规范了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在审判管理方面为了有章可循,制定了《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原则性制度;在《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下,根据本院实际和管理的需要分别制定了《立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督办制度》、《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关于审判信息数据管理的规定》、《关于司法统计管理的规定》、《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关于信访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

在制度建立上,我院立足于确保上级法院的各项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又使各项制度符合我院的实际,更便于操作和落实,最终达到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的目标。

\ 制度,就是规矩,形象的说法就是社会生活中的游戏规则,我们在审判、执行工作必须按规矩办事,遵守审判、执行的规则。

审判管理的各项制度就是用以约束和规范审判、执行行为的规矩,是要求审判执行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完成工作的基本定质定量。

完成得好、达到了质和量要求,就应兑现制度。

因此,我院岗位责任制在制定时,由审管办根据审判管理制度,拿出能够全面体现制度的合理方案,交由院党组审定,确保制度落实到岗位责任上来。

\ 三、跟踪管理,常抓不懈,把握动态\ 审判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不是一个只要结果,不要过程的管理。

在日常管理中,应时刻抓紧抓好每一个时段,每一个环节的管理内容。

如裁判文书是案件质量的集中体现,无论是在案件质量评查,还是上诉、信访案件的出现,问题最多的地方均是出现在裁判文书的质量上,因此抓裁判文书质量是一日常性的工作,我院要求,承办部门制作的裁判文书在送交签发前,先由审管办审查,从制作技术层面和文书结构层面进行把关。

又如在流程管理方面,审管办按案件适用的程序,随时跟踪,根据案件审理进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督办,杜绝超期审理。

审判管理的另一重要职能,体现在对司法状况的管理,对审判执行数据的统计、分析。

这一职能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对一些数据的统计和汇总,更应要求对审判、执行的某一时段数据的核查、比较、分析和判断,提出数据变化的原因,以及建议下一阶段应解决或注意问题和措施,体现审判管理的服务和参谋建议职能。

对此审管办和分管院领导应时常把握数据变动情况,重在运用统计分析,解决问题,提高司法状况水准。

对于在管理中发现带有典型性或有苗头性的问题,审管办可根据院长的授权,与分管院领导决定及时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

\ 四、加强审判管理研究和理论总结,不断提高司法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审管办是一项业务综合性很强的部门,应将具有审判、综合能力较强的审判人员充实到审管办,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正如前面提到的审判管理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相对而言,审判管理的理论尚不成熟,全国各地做法也没有统一,因此要求从事审判管理的人员要能够深入到审判管理的深层次中去不断进行管理方面的研究和总结,正确处理审判管理与司法行政、人事管理的关系,增强为审判、执行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司法管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我院审管办在设立五年来,在管理中,进行了一些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如根据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疏理和抽象出《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总结出案件质量方面的十大问题,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规范的要求,对案件质量的提高具有一定的指导性作用;针对目前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据上级法院对裁判文书制作的要求,依据法律和相关规定,较好地从裁判文书制作技术层面和结构层面全面归纳了裁判文书制作技术和结构要素,形成了《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技术规范和结构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从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到审判管理机构的设立,结合审判管理的理念、发展,审判管理的地位、目标价值以及审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开展审判管理进行研究,撰写的《从司法改革的视野谈法院审判管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对提高审判管理能力和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具有推动作用。

\ 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但却一项繁杂的工作。

浅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提高办案工作能力

关于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得我们生活的是一个法在不断完善的时代。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敬畏法律是错误的想法。

当代大学生有必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修养。

在生活当中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今,我们国家的法律还不健全,所以大学生有义务和责任去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提高法律修养要在认识和知识构成上都有所提高才行。

一、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1、教育功能。

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的重要性。

2.导向功能。

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

从某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

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

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

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

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4.规范功能。

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法律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构建可以使他们自觉按照法律所体现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如何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1、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1)、应培养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

(2)、应培养大学生关于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

(3)、应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

(4)、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2、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1)、进行普法教育,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2)、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①.组织大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大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②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大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法律的内容,提高学法兴趣。

③组织大学生去法院旁听。

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旁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大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④组织大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要彻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的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时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

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条件。

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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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作风怎么办心得体会

一、对照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力度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司法为民的工作,最终是通过法院干警的工作达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这就要求每个干警明确为谁工作、为谁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力度上下功夫。

学习,只有学习方能让人在工作中、生活上,不断提高,适应“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坚定信念。

认真做好政治学习,勤于记录,勤于思考,勇于解剖自己,不护短,向理论学,向身边同志学,向实践学,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

1、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当前首要政治学习内容。

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

通过学习,作为法院干警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政治信仰,忠于宪法和法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推进法治建设为已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2、要通过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

而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的提高,是通过不断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来实现的。

法官队伍本身就是一个法律专业知识化的队伍,因此此中的“学习”,要立足于自身的需求、专业的定位,换言之就是,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法官有专业的知识还不够,还需要向党的要求学,向人民群众的需求学,向社会实际学,向社会风俗学,向历史学,向经济领域学,向更宽广的领域学,这是知识化;在岗位上能运用法律办案还不够,还需要向法律的某一领域有更进一步的观点、更深层次的思考,这就需要向理论学,在学习方法上学,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学,在实践中总结提高,这就是专业化。

这种专业化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岗位特点,有常远规划和学习目标,要有成长为刑事类、民商事类、执行类、调解类、诉讼类、实体法类的专业性法官的职业规划和定位,这实际解决的是学什么的问题,常远如何学的问题。

最终达到这样的案件审判效果,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要做到认定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句话,努力使干警自身在理论上得到提高,于工作中心怀“司法为民”的信念,公正司法的能力就能得到不断上升,这就需要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上要举措,在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上求提高。

二、对照群众的需求做调查研究,向群众的需求看齐自己的工作,群众有什么的需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能力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是做人民群众的工作,最大程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对人民群众感情上升到“公平正义”的高度,需要在对人民群众感情上加大理解与工作。

在工作点滴中,小节中要求自己,不因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情绪影响对群众工作的要求。

增强群众感情不是一句空话,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执法办案都要从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要求自己。

法院干警与基层群众打交道,就像地里的麦穗,身子越低,分量就越重。

人民群众的需求从哪里来

从调查研究中来。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

”总书记近日在湖北调研时指出,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

让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发挥现代功用,使调查研究真正成为搞论证、做决策、体民情、察民意的得力手段,必须和转作风结合起来。

不但要有正确的态度,也要有正确的方式方法。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也是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

汽车时代、信息社会,信息渠道的方便快捷,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但也由此造就了一批“悬浮干部”。

他们有的浮光掠影走马观花,基层调研只是走形式做样子;有的为调研而调研,在对象选择上就近避远、就富避穷、就优避差。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形式主义的风气一级传染一级,让一些调研变成了上下配合的“约研”,事先打好招呼、约好时间,甚至做好彩排,调研跟着脚本走;座谈会变成了“座读会”,与会者按流程读一遍事先备好的讲稿就算完事。

这样的调研,又怎么会有实际意义

而扎实的调研态度要求各级干部踏踏实实沉下去,采取形式多样和不同层次的调研,进得了群众的屋,吃得了百姓的饭;能上百姓的炕头聊天,也能下农民的地头问苦。

群众感受不到官架子,才能打开话匣子,反映真实的情况。

一句话,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对照司法作风的要求,在工作中,严于要求,不断提升,在司法作风上作实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的“六项措施”,从《最高人民法院通报6起工作作风不正的典型案例》,照镜子,消除存在着的分析重视度不够、消极应付心理、等待观望状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等思想动态,需要干警在司法作风上做实。

司法作风要求司法作风体现在两纪的好坏上,体现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上,表现于勤俭节约的生活细节中。

正是这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小节细节,说明了司法作风的状态,所以提高司法作风,要从小节、细节入手,克服小事不为心理、不敢为先的从众心理、好人主义的好人心理,把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院的“六项措施”,作为行动尺子,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下功夫。

要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改进司法作风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项不断发展向上的事业,是一项全体干警集体作为的事情,要融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需要个个参与、个个作为、个个提高,有总体作为,更需个体改进,因此部门领导更要起到带领、示范作用,正如周强院长在最高院党组传达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所要求的,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努力形成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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