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搞清政治生态
在手机上都是一样的,就是那一棵树
如何理解和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对症施治提前查纪委反腐强调“四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10月21日,中央纪委网站刊登了题为《“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创新》的文章,为何说它是重大创新
这篇由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撰写的文章提到,对作风建设和反腐败问题,必须打一场持久战。
不论减少腐败存量还是遏制腐败增量,都要有多样化的执纪监督方式。
“四种形态”归纳出歪风顽疾存续的“四种状态”,给清理已发、震慑新发以路径指引。
其中,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立案审查等雷霆手段清存量、遏增量,强化“不敢腐”;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柔性措施,增强党纪存在感,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党员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被动敬畏到自觉遵循。
由此,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为阻增量和“不能腐、不想腐”夯实基础。
“在执纪监督当中我们会发现,领导干部从量变到质变、从违纪到违法,实际上是有一个过程的。
按照这种形态的标准和要求,调整执纪监督力量和工作摆布,就前移了监督执纪关口,避免小‘苍蝇’长成大‘老虎’。
”高波说,纪律检查工作要治病救人,有些小病不治,到了更加严重的程度,比如到了肿瘤甚至是癌变的程度,可能该切除的就要切除了,这就相当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了。
他说:“在执纪监督、纪律审查中,也要遵循对症施治,标本兼治这个基本的原则和方法,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实到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马上管,有人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实际上是增加了执纪监督工作的提前量。
”高波在文章中提到,“四种形态”作为依规治党的原创成果,既给出了量纪的适用情形,又明确了执纪的“党法解释”,是对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内监督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实举措。
而且,由于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住纪律这个根本,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找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互动关系的“黄金分割线”,必将对正纪反腐的实践进程产生正本清源的深远影响。
发现苗头马上查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不让“好同志”违纪,不让小“苍蝇”变成大“老虎”,这是在监督执纪过程中运用“四种形态”的一个目的。
从今年9月这个监督执纪理念提出以来,各地已处理了不少案例。
这种前移治病防线的执纪方式,背后的内涵是什么
实践中该如何准确把握
开会睡觉被免职是不是小题大做
近日,海南省澄迈县纪委通报的一起案例引发关注。
今年9月30日,在澄迈县委、县政府举行的一次大会上,县社保局原副局长蔡汝柏公然睡觉。
这份通报称,在会议主持人反复强调纪律的情况下,蔡汝柏仍然不收敛、不警醒,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作风懈怠散漫,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工作失职的错误,违反工作纪律,因此决定免去蔡汝柏的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大过的处分。
澄迈县的通报一出,便引发质疑。
有网友提出:工作作风问题是不是要和违法违纪等问题同样处理
对此,澄迈县纪委表示,开会睡觉看似小事,实则不仅违反了当地有关规定,更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处分条例》。
今年10月3日,湖北省纪委也通报了一起看起来似乎没那么严重的小事。
2015年7月,武汉大学同城接待武汉理工大学一行7人,花费1394元;接待湖北大学一行6人,花费545元。
一顿饭看似平常,但如果违反纪律则另当别论。
根据相关规定,同一个城市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严禁公款相互宴请。
湖北省纪委通报,武汉大学属于顶风违纪,责成相关单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对此,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熊惊峰介绍,在长期从事案件审理工作中,他们在大量案件中总结出一个现象: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而不是仅仅管住极极少数的严重违法犯罪党员干部。
”熊惊峰说,通过从小节抓起,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大案小案一起查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上,有些党员干部和群众还有些疑惑。
在中央纪委网站直播的“反腐三人谈”中,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和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熊惊峰,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解答了这些问题。
有些人认为,过去我们的同志要么就是“好同志”,要么就是“阶下囚”,该如何来理解和改变这种状况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过去有一种倾向,纪委往往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
长期对小问题视而不见,一处理就只能‘算总账’。
”熊惊峰认为,从结果上看,这是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一个原因。
而辛鸣认为,查出党内的腐败分子,不仅对于干部队伍是一大损失,对于我们党恐怕是更大的损失。
“我希望党内的干部都应该是好同志。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一方面要雷霆万钧,但是更多时候,雷霆万钧的背后是菩萨心肠。
”辛鸣说,这“四种形态”,更多的是一种菩萨心肠的心态,如何让党员干部在容易出问题、刚刚出问题的时候,及时予以提醒、纠正,这样就能防患于未然。
“只有把错误的苗头及时遏制住,这个党员干部才会成为党的好同志。
”对于“四种形式”的提出,也有一些人提出了一种担忧:是不是纪委从此之后不怎么查大案了,去管常态化的“感冒”去了
熊惊峰明确表态,“四种形态”并不意味着纪委从此之后不再查大案。
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依然要坚决惩处少数和那些极极少数。
他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误读,主要原因是有些同志在主观上错误地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反腐败。
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
“我个人理解,这‘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这把尺子进行划分的,也是纪委履行职责的重要遵循。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科学有效,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宽了,而是更严了;而对各级党委和纪委管党治党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
”如何更好地理解“四种形态”,站在一名普通党员干部的角度,辛鸣认为,这一方面需要纪检干部更有担当、更有责任;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自身也应该对纪检部门的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纪检部门的同志找你谈话,这是关心你、爱护你。
严就是爱,给你挑小毛病、抓小刺,就是让你将来别变成大毛病、大刺,看起来是严,其实背后是种深层的爱。
”他希望能有更多的党员干部能理解这种心态,不再畏惧纪检部门的谈话。
因此,把握好、运用好“四种形态”,将给我们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带来一个新的局面。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王鹏程 根据央视《东方时空》和中央纪委网站整合)
如何 监督执纪的 四种形态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税务
一、切实用“四种形态”的新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 站位才能到位。
把握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
要充分认清“四种形态”这一思想,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得出的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论断,体现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和工作节奏的精准把握,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实现路径,明晰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方向,找准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切入点;“四种形态”与“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等重要论断一脉相承,回答了在实践中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问题,表明了反腐败斗争在持续深入,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四种形态”传承了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彰显了党的严管厚爱,凸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纪律”和“越往后执纪越严”,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
对此,我们必须予以深刻认识和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适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部署由惩治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科学内涵 理解才能求解。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依据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划分的。
第一种“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的是“防致病”理念,要求全体党员勇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同时强化组织责任,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远离纪律和规矩“底线”,防止一时迷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强调的是“正歪树”理念,对那些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处理和纠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强调的是“治病树”理念,对严重违纪但不足以沦为“阶下囚”的,要不留情面,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以达到当头棒喝、用猛药、治病救人的目的;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强调的是“拔烂树”理念,对这类严重腐败分子,除通过纪律处分予以惩戒外,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健康肌体。
“四种形态”所对应问题性质逐步加重,所涉范围却逐步减少,真正体现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只有自觉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准确理解和把握“四种形态”内涵,我们才能有的放矢,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区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界限,适时有针对性地“防致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从而维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生态。
三、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的深化和具体化。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和规矩建设、践行“四种形态”作为治本之策,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事实证明,党纪党规松弛已成为党内的一大隐患。
作风和腐败背后的问题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腐败分子都是先从违纪开始,最后滑向违法犯罪深渊。
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也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
用纪律管住8700万党员,才称得上真正意义的全面从严治党。
因此,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尤其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令行禁止;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守纪律、懂规矩教育,特别是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和我省正在开展的“学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大学习大讨论,使每名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晓、敬畏和严守党纪党规,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防止以权谋私的“紧箍咒”、坚持秉公用权的“护身符”;三是要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紧盯违纪行为初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动辄则咎,努力降低小错酿成大祸的概率,避免出现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极端现象;四是要加强对执行纪律和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五是要注意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教育制度的关系,在继续强力反腐治标的同时,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扎紧扎密扎细制度“笼子”,逐步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理论指导的魅力在于提升工作的自觉。
准确把握和践行“四种形态”,最终落脚点是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它既是对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主体责任的要求;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
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是要冲着纪律和规矩去。
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时时处处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不断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主体,就是要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思维,把真正管住纪律作为深化“三转”的方向,把“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具体工作中,既要严惩腐败,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也要横下一条心、驰而不息纠“四风”,还要建立健全违反纪律和规矩问题的约谈和巡视、巡查机制,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案件的地方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当前,我们正在协助省委围绕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深入研究推进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化问题,拟制定工作细则,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班子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党委工作部门的责任以及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五大党组的责任,目的就是要督促各责任主体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中,找准自身责任定位,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把“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中。
大树的年轮为什么宽窄不一样
从年轮的数目,疏密程度,颜色深浅,可以获取到下列信息:1、树龄;2、当地生长环境;3、当年受环境因素的影响情况。
当气温、水分等环境条件比较好的时候,植物生长比较快,形成的年轮较疏松,颜色较浅(反之,年轮较密,颜色较深)树干朝南一面受阳光照射较多,形成层原始细胞分裂也较迅速,径向生长加快,结果茎干南面的年轮也较宽。
而在茎干背阴朝北的一面,年轮则明显狭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