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国内外二胡的研究现状述论、选题的意义
本年曲与作曲技术研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传统意义上“件”学科分支中相对的“配器”与“复调”,强势超越“和声”乃至“曲式”。
这既与高等专业音乐教育中“配器”与“复调”方面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的逐年加大有关,也与近年来相关学科的学术研讨会的直接推动有关,更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学科的整体发展趋势、各分支的交融,特别是与作曲实践的更加贴近有关。
1.0.0有关配器的研究,本年度成果最丰。
中外现代作曲家的经典管弦乐作品,成为各位学者的热衷对象与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选题。
1.1.0于京君的《配器新说》(责任编辑:王璐),对西方管弦乐队当代配器实践中体现出来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作了概览式的归纳,在理论上加以浓缩、提升、总结、归类并分别命名,梳理出一套可以普遍运用的新型配器原则和方法。
论文提出了三个新概念并分别予以命名,认为它们显示了当代配器思路与技法的主要走向:(1)为配器服务的新型的乐器分类法:突破传统的乐器分类框架,将乐器以其发音方式分为延音类乐器和非延音类乐器;(2)新型的配器原则与技法:以原型素材为音源的延音功放配器法——主要由非延音类乐器提供音源,由延音类乐器对其进行延音或功放;(3)配器与作曲关系的新概念:配器自由度及其划定标准。
论文还强调:配器法不应该只是一种被动的、机械的编配技法,它应该是一种发展乐思、创新作品的重要手段,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
1.2.0郭鸣的博士学位论文《约翰·科瑞里亚诺管弦乐写作技术研究》,选择当今仍活跃于国际乐坛的美国作曲家约翰•科瑞里亚诺的6部乐队作品为研究对象,结合其在文化背景、美学观念、审美趣味等方面的形成,以及由上述因素所导致的作曲技法为视角,发掘其管弦乐配器法的“继承”与“发展”。
并通过具体写法的“透视”与“分析”,对科氏在6部乐队作品中的音色、织体及具体的配器手段等方面进行梳理与研究。
论文主体部分由导论、正文及结论组成。
在导论中,首先对论文选题的缘起及论题的意义做了简要的论述,并对美国当代音乐中“回归”现象做了概括性的梳理,同时对6部乐队作品做了概况的介绍。
正文由五个章节组成,前三个章节主要是对6部乐队作品的横向音高结构与织体、纵向和声结构以及复调结构与织体等诸因素分别进行了研究,进而还对各种技法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对比做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并归结出这些技法导致的织体的形成、音色的处理等直接影响管弦乐配器风格的各种因由。
第四、五章是在前三章的基础上,对乐队的编制、乐队的摆放位置及多维声向的形成与意义做出详细的论述。
随后又在微观上对管弦乐配器中特殊演奏法的运用,不同音区的运用与处理,以及纵向多声部结构中的配器特征等方面也做了较为详实的分析与论述。
1.2.1竹岗的长篇论文《潘德列斯基早期管弦乐创作的颠峰之作——<第一交响乐>之管弦乐法分析》(《乐府新声》2008年第4期、2009年第1、2期连载,责任编辑:王进),包括“克里斯多夫·潘德列斯基和他的音乐创作”、“乐队编制——对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对传统乐队音色的充分挖掘”以及“配器新观念及新演奏法和记谱法”等四章。
论文认为:《第一交响乐》是潘德列斯基整个以前作曲实践的“鸟瞰”,同时也是他管弦乐队的全部经验的集大成之作。
潘德列斯基对传统乐队的音色挖掘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尤其是他对弦乐音色的发掘是“革命性”的。
尤其是他对乐器的“极限高音”和“极限低音”、弦乐的拨奏加滑音奏法、以及密集微分音块的使用开发,堪称经典,增加了乐队的有效使用音域。
潘德列斯基对管弦乐织体的运用表现出了多样化和灵活性。
在对织体的使用和处理上,潘德列斯基最喜欢使用的手段就是“扇形对称结构织体”或“斜形结构织体”,以及“同一个片段之内的各个声部不同节奏的组合(或扩大、收缩组合)并循环”。
在潘德列斯基的作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各种微分音,以及由此构成的“音块”、“潘式音墙”。
在《第一交响乐》中,微分音技术不但体现在弦乐器上,同时也扩展到了木管组和铜管组。
微分音技术本身,与前述的弦乐“拨奏加滑音”技巧、织体的扇型结构等技术相结合,其所产生的由“密集音块”和“音高连续体”构成的“音墙式”音响效果是极具创新意识和震撼力的,是一种崭新的音响效果和技术手段。
由于新技术手段会产生新的音响效果,现有的旧的乐谱记录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技术手段的要求了,因此,如何为这些新技术手段做比较恰当、适用的记录,就成了作曲家要面临的新问题了。
潘德列斯基的绝大部分作品都采用了非节拍性的“半偶然”的时间记谱法,以及“有音才有谱、无音只有空白”的“黑白”记录方式,并发明和沿用了很多新的演奏法和标记。
这些新的演奏法和标记,以及记谱法有些已经成为当代公认的记谱标准,直到现在都对我们的音乐创作有着巨大的影响。
1.2.2胡磊的《勋伯格<乐队变奏曲>的十二音处理与配器技术》(责任编辑:刘永平),以勋伯格按照十二音技法创作的第一部大型管弦乐作品勋伯格的《乐队变奏曲》(Op.31)为研究对象,通过音高分析与配器分析,认为:在勋伯格的《乐队变奏曲》中,体现的十二音序列音乐配器基木原则不仅使十二音体系所强调的“音高平等”甚至是“音色平等”得以很好的体现,并且,也赋予了作品音色多样化的乐队音乐特点,但是,十二音规则上一些局限性的原则对乐队效果、配器手法上产生的束缚力使勋伯格在《乐队变奏曲》之后,再没有使用十二音序列技术来创作真正意义上的乐队作品。
另外,勋伯格在这部作品中由始至终体现的“音色平等”观念不仅与十二音序列音乐的“音高平等”观念相一致,同时也是平等原则的进一步升华,并且对二战后期兴起的“整体序列主义”起到了一定的启发意义。
1.3.0中国作曲家、管弦乐法专家杨立青教授成为本年度的热门研究对象。
龚华华的《积墨·破墨·泼墨——杨立青<荒漠暮色>中的几种管弦乐配器技法》,借用中国画中的三种常用技法“积墨”、“破墨”、“泼墨”,来阐释杨立青1998年完成的管弦乐《荒漠暮色》中的几种管弦乐配器技法。
积墨与破墨是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对主体声部进行整体和局部的叠加,而泼墨则是指用多个乐器声部共同构成一个类似于“带状”的加厚式织体形态。
1.3.1李洋的《从杨立青<引子、吟腔与快板>看管弦乐队与二胡音色的溶合技术及其结构力功能》,通过对管弦乐队各乐器相对于二胡音色溶合性的分析与量化,借助统计学方法,以可视性图表为材料,探讨了分析对象各乐器组、整个管弦乐队相对于二胡音色的溶合性变化过程,以一种新视角观察管弦乐队乐器与民族乐器之间的音色溶合技术。
1.3.2徐越湘的《浅谈杨立青关于20世纪作曲技法理论的研究成果》,从传统作曲手法的六要索入手,对杨立青的《管弦乐配器风格的历史演变》、《梅西安作曲技法初探》、论文集《乐思·乐风》、译著《二十世纪音乐的和声技法》等篇章中的核心技术予以剖析,力图总结出他在20世纪作曲技术理论中所作的探索。
1.4.0姜盛林的《色彩的“五行” 逻辑的“五行”——谈陈其钢管弦乐组曲<五行>的音色布局与结构关系》,认为其分析对象的每个段落虽然短小,但构思新颖、奇特,语言精练、细腻,段落内部及段落之间的结构形成严密的逻辑关系。
在配器方而,这部作品的音色布局与调配以及音响的对比控制非常完美,可以称得上是一部难得的“现代配器教科书”。
2.0.0有关复调的研究本年度成果丰富,特别是出现了对于国内学界而言具有开拓性、创新性意味的选题与成果。
2.1.0姚亚平的著作《复调的产生》(责任编辑:金原),主体包括“复调起源的各种理论及其评价”、“‘附加’与复调的产生”、“欧洲文化精神的兴起及其对音乐的影响” 以及“权力的话语:欧洲早期复调语言机制的文化意蕴”等四章,从“音乐之外”的文化角度切入,抽象、智性地讨论了“复调的产生”这个令人关注的课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著的第四章通过“引言:‘权力’、‘话语’、‘只是’”、“横向维度分析”、“纵向维度分析”三节,讨论了“作为权力的话语的西方早期复调的构成:1.两个要素;2.两个要素地位的不平等;3.在历史进程中,不平等地位的逆转。
2.2.0刘永平长期致力于的现代复调研究与教学。
他的现代音乐复调技法研究之六《论十二音对位》认为:十二音对位是基于十二音技术的对位法,是多种音列形式同时作线性陈述而构成的非调性复调织体;十二音列及其变体形式、音程顺序以及陈述方式,是十二音对位中音高组织、声部对比、织体构成的主要结构特征;通过分析、归纳各音列形式结合的对位类型及其和声处理原则,进而探讨了十二音对位与十二音技术相关联的独特复调思维与技法。
2. 2.1孙晓晔的《谢德林<复调手册>中的对位技法研究》,对谢德林由25首体裁各异的复调前奏曲《复调手册》进行了深入仔细的分析,将作曲家运用次数最多、使用手法最独特的几种对位技法进行了归纳,并试图通过分析此作品能够对现代复调音乐的创作和教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另外,徐昌俊、左延芳的《里盖蒂<永恒之光>中的微复调技法》也值得关注。
2.2.2叶思敏的《斯特拉文斯基<士兵的故事>中的拼贴复调技法》(责任编辑:刘永平),包括“拼贴复调的基本乐思构成”、“拼贴复调的旋律写作”、“拼贴复调的调性语言”、“拼贴复调的和声手法”、“拼贴复调中的节拍手法”、“拼贴复调织体”等部分,结合作曲家的美学观念,逐一研究了作品中运用拼贴技术所涉及到的种种写作手法,提出了斯氏以复调思维作为诱导的拼贴技法的运用,为复调的现代发展开拓了广阔思路的论述。
2.3.0龚晓婷的《陈怡四部混合室内乐的复调技法研究》(责任编辑:刘莎),以陈怡近年创作的为胡琴与弦乐四重奏而作的五重奏《胡琴组曲》(1997),为小提琴、琵琶、大提琴而作的三重奏《宁》(2001),为长笛、黑管、小提琴、大提琴、钢琴而作的五重奏《春夜喜雨》(2004)以及为长笛、大提琴与钢琴而作的三重奏《静夜思》(2004)为研究对象,探究了作品中所贯穿的线性思维及丰富的复调技法。
论文认为,它们不仅表现为多变的结构形态,还以融合进作曲家个性化语言的形式充分表露出她独特的审美意识。
2.3.1吴磊、唐荣的《王西麟<第四交响曲>中的复调技法研究》,通过较为仔细分析,认为这部作品“将连续演奏的四个部分或乐章整合到一个乐章之中,同时,四个部分分别被理论家冠以四个标题:‘寻觅、毁灭、挽歌、抗争’,在整体结构上由于音色的布局及其织体结构与运动使其具有奏鸣曲式的结构特征”。
最重要一点,复调技法在该作品中的运用占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可以看出作曲家有效地将各种复调技法作为乐思表达的载体,体现出“织体主题化”的结构功能;另一方而,作曲家对新型复调技法汲取的同时,追求对乐队整体音响、音色及新型织体的尝试。
有关中国作曲家音乐创作以及复调技法的研究,还有徐玺宝《谭小麟<小提琴及中提琴二重奏>的创作特征》等。
3.0.0相对于常年,本年度有关曲式或音乐分析或音乐形态方面的研究,在数量上有所减少,但质量上乘,特别是一批博士论文的出版,提升了该分支方向的总体学术水准,并呈现出聚焦本土专业音乐创作与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显著特点。
3.1.0觉嘎的《西藏传统音乐的结构形态研究》(责任编辑:迟凤芝、王赛),是第一部全面研究西藏传统音乐形态特征的专著。
该著从西藏传统音乐的文化源流开始,探讨了社会生活与西藏传统音乐的关系;从西藏传统音乐的类别属性入手,探讨了文化交流对西藏传统音乐的影响;论文还着重探讨了西藏传统音乐的结构特征:个性与共性,变异与发展。
这是一篇严谨、深入、厚重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3.2.0杨和平的博士论文《谭盾歌剧研究》(责任编辑:陈欣),以谭盾歌剧为研究对象,主要从剧本、音乐材料、结构与结构力、戏剧思维等四个方面展开分析,涉及谭盾自1989年以来创作的《九歌》、《马可·波罗》、《牡丹亭》、《茶》、《秦始皇》等五部歌剧。
正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分析了上述五部歌剧的剧本,从人物、情节、戏剧以及剧本特征等方面来展开。
第二章探讨了谭盾歌剧中的材料设计,内容分为六节,对主题、音型化材料、吟诵材料、拼贴与仿作材料、打击乐等进行了分别研究。
第三章分析了谭盾歌剧音乐的组织及相应的技术手法,包括材料布局、即兴与机遇对位、织体设计、空间设计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对五部歌剧的整体结构及分场结构进行了阐释。
第五章对谭盾歌剧的戏剧思维进行了研究,内容分三节,第一节探讨了谭盾歌剧中巫傩\\\/戏曲色彩的成因。
第二节探讨了谭盾歌剧中器乐的戏剧作用,并进而探讨了谭盾的“整体声音观念”,器乐在谭盾歌剧中具有与声乐并驾齐驱的地位。
第三节探讨了文化配器与复风格的内容,除《九歌》外,其余四部歌剧均通过“文化配器”的手法来组织音乐材料、设计音乐结构,从而让作品具有“复风格”的特征。
3.2.1郭新的《采用中国民间曲调的结构原则——陈怡赴美后作曲风格形成阶段之二》(责任编辑:高拂晓),也是作者博士论文《中国音乐语言用西方乐器习惯用法诠释——论陈怡创作西方器乐曲时中西方观念和技术的融合过程》中的一个章节。
论文着重分析讨论了陈怡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最后阶段的两部作品《烁》和《钢琴协奏曲》,认为:此时陈怡的创作注意力,开始从注重音高结构方面,逐渐转到了整体与局部的曲式结构中。
她在作品中系统性地运用节奏组合和结构比例原则,而且对音响的调配和织体在曲式结构中的作用,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同时,陈怡在对中国民间乐曲结构原则的深入研究后,力图将中国民间音乐曲式结构思维与西方无调性音高结构原则相结合,并积极探索使西方乐器按中国民间器乐合奏方式演奏的具体手法。
3.2.2刘涓涓的《这是一个诱人沉醉的黄昏——析罗忠镕艺术歌曲<黄昏>》,以背景性研究、关联性研究和技术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分析总结了罗忠镕艺术歌曲《黄昏》的创作特点:即借用同名现代诗歌中强烈的主观意识和象征意义表达个人对于理想与现实的理解,创作思想上流露出人本主义特征;人声旋律处理为宣叙调以表现歌词的意识流风格;钢琴声部的写作体现出多种技术与音乐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
论文还注意到罗忠镕一向把他的艺术歌曲写作当作整体创作的技术实验田,《黄昏》又是这些歌曲中技术化特征最突出的一首。
3.2.3娄文利的《单声思维控制下的音响结构——郭文景歌剧<夜宴>音响结构技术特点》认为:单声思维控制下的音响结构逻辑,是《夜宴》所有音响技术的核心理念所在。
它表现在三个方面:就织体形态来说,单声织体、装饰性支声织体和主调型织体均体现出突出线性逻辑的特点;时值控制系统中不规则变换节拍、避免重音周期性起伏、符合人物形象的节拍设计、板式或速度对位等手段,也与作曲家追求线性逻辑的单声思维相辅相成;在多声技法方面,注重色彩性、音响性的和声意识代替了功能性和声手段,其作用在于调节单声线条的粗细轻重,而复调多表现为在特定戏剧情节中特定主题间的对置,意在凸显各主题暗示或隐喻的戏剧功能。
3.2.4李吉提的《秦文琛<幽歌Ⅱ号>的音乐结构及其他——中国现代音乐分析随记》,通过分析认为,从作品中可以看出草原文化和现代专业音乐教育对作曲家的影响,以及该作与作曲家后来音乐创作的关系。
论文还从作品的内容与宏观结构、作曲家笔下的乌日图道与原生态乌日图道的结构比较及其与现代技术的关系,揭示了音乐结构的张力、内聚力、平衡力在作品中所发挥的作用。
3.2.5胡静波的《云翻一天墨——关于大型歌剧<太阳雪>与说、唱、剧<解放>音乐创作上的研究》,作为作者“张千一音乐创作研究系列”之一,包括“《太阳雪》与《解放》在创作上的异同”、“《太阳雪》的内容布局”、“《太阳雪》音乐的结构形式”以及“《太阳雪》音乐的写作内涵”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3.2.6周倩的《多元语境中的作曲新路朱世瑞<草-词的微变奏>之创作思维与技法》,从隐形主题与微变奏、音高形态与节奏模式、复语言和复文化与创作思维的创新等方面对《草-词的微变奏》的创作特征进行了研究。
3.2.7房晓敏的《五行作曲法在民族管弦乐创作中的应用》摘记了作者多年来研究五行作曲法与民族管弦乐创作相结合的心得体会,以二胡协奏曲《幻想曲》、民族管弦乐曲《山寺》、梆笛与二胡双协奏曲《客风》、民族管弦乐曲《火之舞》4首风格各异的民族管弦乐代表作来阐述自己的创作理念与思路。
3.3.0桑桐的《勃拉姆斯两首歌曲的分析》,从歌词内容简介、歌曲的结构形式、艺术手法分析三方面,进行具体的介绍分析,从中了解勃拉姆斯歌曲中的艺术表现技巧、音乐形象创造与和声处理手法等方面的特色。
3.3.1钱仁平的《一个被误会了的回旋奏鸣曲式乐章——贝多芬<第三钢琴奏鸣曲>第二乐章曲式新析兼评相关陈说》,从“疑问:贝多芬不会写出如此比例失调的回旋曲式吧?”切入,讨论贝多芬《第三钢琴奏鸣曲》第二乐章的曲式结构,进行“解析:原来是一首被误会了的典范回旋奏鸣曲式”,并加以“引申:是魏纳·莱奥误会了贝多芬还是我们误会了魏纳·莱奥?”,说明了徳系与前苏联系曲式思维的不同,并由此引发对我国曲式学教学体系现状的思考。
3.3.2郑中的《梅西安的对称排列置换作曲技法》认为:梅西安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作曲家之一,在现代音乐的发展进程中占据独有的地位。
不可逆行节奏、对称排列置换、色彩和弦、有限移位调式等创新技法,是形成他独特音乐风格的直接手段。
3.3.3符方泽的《马勒交响曲中的“递延”现象研究——以马勒“器乐三部曲”为例》,借用“递延”这一概念,以浪漫主义晚期作曲家马勒的器乐三部曲为主要对象进行了专门性的分析和研究。
在分析中,围绕递延这个主要观点,分四个部分对马勒交响曲在调性、主题及音乐意象等方面的相关性、传递性和统一性特点及其表现方式作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文章以较新的观念阐释马勒交响曲特有的形式风格,一方面能为马勒交响曲的形式特点及相关方面研究提供新的角度;另一方面,也为观察和总结音乐作品之间可能存在的潜在而多元的关联及统一建立了新的视点。
3.4.0安宁的《布里顿的两部歌剧研究》选取被认为是英国自17世纪普塞尔以来最杰出的作曲家布里顿全部歌剧作品中最富特色的《彼得·格莱姆斯》与《命终威尼斯》为研究对象,从体裁形式、题材内容、音乐风格及具体技术手法和美学追求等方面展开比较研究,并对影响作曲家创作的,“性取向”问题进行解读,以音乐本体分析与文本意义阐释的双重视角进行审视,进而探究造成这些变化与发展的原因。
在布里顿宏富的音乐创作中,歌剧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也是他全部作品的重心所系。
因此,对于歌剧创作的研究便成为了解布里顿音乐创作思想、技法乃至风格流变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3.4.1宋莉莉《斯克里亚宾晚期音乐观念与创作的研究》主体由引言、四个章节、结语和附录几大部分组成。
引言部分述及本课题的学术价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一章对斯克里亚宾所处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环境及个人创作生活进行了考察。
第二章对斯克里亚宾音乐观念内涵进行了宏观分析。
第三章对斯克里亚宾音乐创作手法进行了具体分析,并对其音阶观念的扩大、主音观念的固守、调式调性观念的扩展、主题和和声观念的变化、不协和和弦观念的演变、节奏节拍观念的变化等方面的创作特征进行了阐述。
第四章主要述及斯克里亚宾的创作对后世的影响。
全文以斯克里亚宾的音乐作品和其他音乐家对他的评说、回忆录、笔记、书信等史实资料为依据,以历史学、社会学、音乐学分析、作品分析为研究方法,对斯克里亚宾晚期音乐的思想观念和创作实践进行了梳理,阐述了其音乐创作的主要手法和独特的艺术思维。
3.5.0赵晓生的《音乐活性构造(一)》认为:音乐活性构造的核心点在于,由音乐的构造寓于过程之中。
过程即结构,过程即构造。
过程的状态即结构形态,过程的特征即结构范式这一基本观点出发,依据音乐的时间性(历时性)与空间性(共时性)特征,将音乐在其运动状态、时间过程与音响体现、空间组合中所呈现的组织构造范式,进行节奏(时值模型)、过程(结构范式)、音高(音集运动)、音响(和音色调)、组织(活性基因)五个相对独立范畴的分析研究,以有机的、整体的、合一的、活性的视角,从根本上把握音乐时间性与空间性二位一体的活性运动的组织构造核心奥秘。
3.6.0有关音乐分析方法论的研究,主要有王中余的《集合复合型理论的实质、应用与效能》,首先对集合复合型理论的实质与分析应用问题进行教程式释介,在此基础上揭示这一理论的分析效能。
事实上,集合复合型理论是音级集合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无调性音乐作品深层结构进行揭示的有效手段。
3.6.1值得关注还有[德]克列门斯著、钱泥译《音乐分析法》,从各个不同角度出发,为学习者提供音乐作品分析丰富多样的可能性,并用大量作业鼓励学习者用自己的思路和视角作各种分析判断的尝试。
《音乐分析法》可说是第一本实用音乐分析“工作手册”,是专业师生和自学者理想的教材。
3.7.0本年度该领域最重要的学术著作当属贾达群的《结构诗学》(责任编辑:王赛)。
我们赞同高为杰教授在该著《序II》中的评价:“《结构诗学》中的许多构想很有见地,富有原创性新意。
我特别赞赏其中关于‘结构对位’理论的提法。
过去虽已有诸如‘混合曲式’、‘复合曲式’以及‘边缘曲式’等等提法,但我以为‘结构对位’的理论更能抓住音乐结构思维的本质。
” 4.0.0本年度有关和声方面的研究,几乎是历年来最少的。
倒是两本译著的出版,具有重要的影响。
4.1.0冶鸿德的《亨策“移动和弦”的结构与功能》(责任编辑:高拂晓)认为:在亨策的和声体系中,三音固定的移动和弦占有重要的地位。
其独特的结构方式及在作品中广泛系统的应用,使它具有了传统和声体系中某种功能意义。
移动和弦的结构特点与功能充分体现了作曲家根植传统、锐意创新的创作观念。
移动和弦是亨策音乐创作技法和风格特征的一个缩影。
4.1.1刘文平的《勋伯格的全音阶理论及其实践》(责任编辑:吴晓丹)认为:勋伯格的全音阶创作,完全与他的理论相适应,系统地为我们展示了这种音阶发展演化的全过程。
对于勋伯格本人的创作来说,全音阶的运用主要是在调性扩张的过程中通过拓宽和弦构成的调式基础丰富和声材料,促成调性解体的重要手法之一。
由于全音阶中各音之间的相对独立和缺少倾向性的特点,在局部可以形成无调性的段落或片断,因此,勋伯格一方面充分发挥全音和弦的结构特色,选择特点突出的增三和弦以及五、六音和弦的结构形式,结合旋律中的全音阶片断集中使用;另一方面,他也清楚地意识到这种结构的和弦在表现上的局限性,做到与各种三度结构、四度结构和弦等其它和弦材料融合,真正起到了丰富旋律与和声解放不协和音,最终促成调性解体的作用。
爵士乐不知为何的鉴赏
爵士乐 目录·【概述】 ·【寻根溯源】 ·【发展历史】 ·【艺术特色】 ·【入门三步说】 ·【种类】 ·【唱片厂牌】 ·【北京国际爵士音乐节】 【概述】 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这种名叫爵士乐的音乐,具有显著美国特色的音乐从默默无闻、起源于民间的音乐发展成为美国本土产生的最有份量的艺术种类。
如今在全世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聆听和演奏它,爵士乐以多种形式呈现出繁荣景象,从根源布鲁斯、拉格泰姆(Ragtime),经过新奥尔良爵士乐到Dixieland爵士乐、摇摆乐、主流爵士、比波普、现代爵士到自由爵士及电子爵士。
令人惊异的不是爵士乐以如此众多的形式出现,而在于其每一种形式都相当重要,都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及独具的魅力而流传至今。
如果要欣赏各种爵士乐,体会个中种种乐趣,就不能不需要拥有开放的态度,兼容并听。
【寻根溯源】 爵士乐由民歌发展而来,有多种源头,不易仔细考证。
19世纪期间音乐是美国南部种植园黑人奴隶们表达自我生活和情感的重要手段。
从19世纪末开始,爵士乐以英美传统音乐为基础,混合了布鲁斯、拉格泰姆及其它音乐类型,是一种“混血”的产物。
美洲的黑人音乐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节奏特色明显,而且保留了集体即兴创作的特点。
这种传统与新居住地的音乐——大部分是声乐——结合起来,结果诞生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声音而是一种全新的音乐表达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乐是宗教性的。
这些优美动人的歌曲白人也听,不过比乡村黑人教堂里演唱的这类歌曲多一分上流社会的味道。
今天人们所知道的福音音乐(gospel music)更准确地说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对二十世纪起初十年中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乐中宗教性的继承。
其它早期的音乐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时代的做工歌曲、儿歌及舞曲,这些都成为重要的音乐遗产,特别要考虑到在当时的制度下,音乐活动受到相当严格的限制。
【发展历史】 布鲁斯的诞生 在蓄奴制被废,黑奴得到解放以后,非洲—美洲音乐的发展很快。
军乐团所弃用的乐器加上新获得的迁徙自由形成了爵士乐的根底:铜管乐、舞曲、布鲁斯。
布鲁斯作为一种音乐形式看似简单,实际可以有几乎是无穷的变化,一直是任何一种爵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成功地保持了自身独立的存在。
可以说如果没有布鲁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摇滚乐。
简单说明一般布鲁斯的特点就是:它以每八或十二小节为一个乐段的音乐所组成,歌词紧密,它的“忧郁(蓝色)”特色产生的原因是将音阶中的“mi”音及“si”音降了半音。
实际上,布鲁斯是作为与宗教音乐相对应的一种世俗音乐形式。
铜管乐队和拉格泰姆 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在美国绝大多数南部城市内,都出现了黑人铜管乐队、舞曲乐队及音乐会乐队。
与此同时,美国北部的黑人音乐倾向于欧陆风格。
在该时期,拉格泰姆(Ragtime)开始形成。
虽然拉格泰姆主要是在钢琴上弹奏,但是一些乐队也开始演奏它。
拉格泰姆的黄金时代大约是在1898年到1908年,但它的时问跨度实际很大,影响绵延不绝。
最近,它又被发掘出来,新的拉格泰姆特征是旋律迷人,大量使用切分音,但它的布鲁斯因素几乎荡然无存。
拉格泰姆与早期爵士乐联系密切,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格泰姆节奏较为稳定。
拉格泰姆最有名的作曲家是Scott Joplin(1868-1917)。
其他有名的拉格泰姆大师包括James Scott、Louis Chauvink Eubie Blake(1883-1983)、Joseph Lamb等,其中后者虽然是白人,然而他完全吸收了这种音乐形式的内涵。
进入爵士时代 拉格泰姆,特别是淡化爵士色彩的通俗风格,其娱乐对象是中产阶级,为正统音乐人士所不喜。
爵士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期,但当时还不叫“爵士”(Jazz),它最初被称为Jass,首先出现在美国南部城市黑人工人居住区内。
和拉格泰姆一样,爵士乐最初也是作为舞曲出现的。
最早成为早期爵士乐同义词的城市是新奥尔良,这种说法有几分真实,但也有几分夸大。
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摇篮 新奥尔良在爵士乐诞生及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
在这里,对爵士乐早期的历史研究及记录比在其它地方都进行得更加深入。
在1895年到1917年这一段时间里,新奥尔良的爵士乐比起其它地方可能是种类更多、更好,但这绝不意味着新奥尔良是产生爵士乐唯一的一个地方。
在每一个有相当数量黑人聚居的美国南部城市所产生的音乐都应被视为是早期爵士乐的一种。
如在孟菲斯就出现了W.C.Handy(1873-1958)这样一位布鲁斯作曲家和搜集者。
其它城市还有亚特兰大、巴尔的摩等。
当时的新奥尔良显得卓而不群得益于其非常开放及自由的社会氛围。
不同信仰及不同种族的人可以相互联络,因此在这种容易沟通的环境下的音乐传统十分丰富,有法国的、西班牙的、爱尔兰的及非洲的。
这样,新奥尔良成为孕育爵士乐的肥沃土壤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如果说新奥尔良是爵士乐诞生之地的这种说法虽有夸大,但还不失几分真实的话,那种关于爵士乐是诞生于红灯区的说法则完全是胡说八道。
虽然新奥尔良的确曾经使娼业合法化并因此产生了几座全美国最精致和有品位的“运动屋”,但是在这些地方所演奏的音乐如果有也只是钢琴独奏而已。
实际上,人们第一次听到爵士是在与此颇不相同的场所。
当时,新奥尔良引人注目的是有许多社团及兄弟会式的组织,它们大部分资助或雇佣一支乐队以在不同的场合——如室内或室外舞会、野餐会、商店开张仪式、生日或周年纪念派对上演奏。
当然,演奏爵士乐也是葬礼队伍行进的一个特色,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
根据传统,乐队集合在教堂门口,演奏着庄严的进行曲及悲伤的圣歌,带领着葬礼队伍向着墓地徐徐前进。
在回来的路上,人们的步伐加快,轻快的进行曲和拉格泰姆代替了挽歌。
这种列队行进总是能吸引很多人观看,在爵士乐的发展上有重要意义。
那些小号手及单簧管手们就是在此时一展其创造天分,而鼓手们也打出了富于节奏性的节拍,这成为使拍子变得摇摆的基础。
一般地说,爵士乐都是二拍子的,每小节两拍或四拍。
这种二拍子的节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终存在,使得爵士乐有一个稳定的、规律的节奏基础。
在节奏性低音的上方,则是重音位置不规则的旋律、和声和对位声部,它们惯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与规律的低音声部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艺术特色】 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关于这种音阶的结构,我们将在有关布鲁斯的部分专门介绍),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
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
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
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
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
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
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
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
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
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
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
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
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
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
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
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
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
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
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
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转业作曲家。
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
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
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
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
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独奏乐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协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内乐第一号》(作品24,无调性)和钢琴组曲(1922)。
【入门三步说】 在当代中国,广大爱乐者有着极大的自由来欣赏自己感兴趣的音乐,而爵士乐无疑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爱乐者关注、喜爱甚至痴迷的一个音乐大类。
与古典音乐相比,爵士乐与生俱来的平民化血统使它更加贴近普罗大众,连引车卖浆之流都可以亲近它,酒吧饭馆处处可闻其声,而与摇滚乐等当代流行音乐相比,爵士乐又似乎有着更为深邃的情感以及更为深沉与蕴蓄的表现形式,或轻摇款摆,或重拍如磐,自有醉人妙处。
比古典音乐“俗”,比流行音乐“雅”——爵士乐这种寓雅于俗、以俗见雅的“中间化”特点,使得它能够轻易罗致包括众多古典音乐迷和流行音乐迷在内的广大受众,而在当代中国,爵士乐欣赏热潮正是方兴未艾。
老实说,爵士乐听得愈多,我就愈感到自己的孤陋寡闻、知识浅薄——爵士乐生息百年,流派众多,名家无数,佳作纷呈,穷尽余生数十载亦不能听完呵
爵士乐是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宝库,其内容之广博其流派之繁盛实在是不能尽数。
正因为爵士乐浩瀚如海洋,所以,初听爵士、尚待入门的读者朋友还须找到合适的方法,从要处着眼入手,最终才能登堂入室、窥其秘奥。
第一步、泛听 学过外语的朋友都知道什么是“泛听”。
我把“泛听”这个词借用过来,意思是说朋友们在刚开始接触爵士乐的时候完全可以让自己的精神与注意力分散一些,可以一边干其他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爵士乐,稍微领略一下作品所内含的情感、精神以及表层特点(如编曲配器、节奏特点、音阶特点等),稍有所得即可,不必正儿八经地专心去听。
在“泛听”的内容选择方面,以那些在创作、编曲和演绎方面比较传统的爵士乐名曲为宜,特别是那些被称为“STANDARD”(标准曲)的经典作品,而且最好是大师名家们的演绎版本。
这些作品可以令初听者相当真切、鲜明地感知到爵士乐区别于其它音乐种类的那些固有的节奏与和声特点。
朋友们可以请身边的老牌爵士乐迷和唱片藏家推荐一些经典录音给自己欣赏“泛听”,而在本文中. 第二步、泛读 “泛听”可以使朋友们对爵士乐这个音乐门类有个大致、粗略的直觉了解与感悟,而在“泛听”之后就必须“泛读”了
朋友们可以把您自己能够找到的并且有真知灼见的讲述爵士乐历史、分类、名家、名作等各方面知识的书籍和文字(包括网络上的)都拿来阅读,不用追求深入研究,只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就行了,涉及面越广越好。
当然,“泛读”并不表示建议您见书就读,因为现在国内的爵士乐鉴赏类书籍虽然种类不少,但其中实在是良莠不齐、质量参差,要阅读的话必须有所甄选才行。
如果您身边有资深的爵士乐迷能够向您推荐相关的书籍和文章就更好了,这样可以使你少走很多弯路,在阅读相关书籍和文章的时候,您应该尽可能地找来相关的名家名曲经典录音听听,以所听映证所读,使自己从文字中读到的信息能与自己从录音中听到的音乐信息挂上勾来,这样一来,您自己就会对爵士乐方方面面的知识具有从感性到理性又从理性回归感性的初步了解,到此时,您可以说已经是“一只脚跨进门槛”了
第三步、精听 在泛听、泛读之后,您应该对爵士乐的方方面面有了大体而粗略的理性了解与感性认知,而要想“登堂入室”、真正入门,您还必须继续下一步,那就是“精听”。
与“泛听”的“心不在焉”、注意力分散、浅尝辄止不同,“精听”就必须心无旁骛、精神集中、深入琢磨了
到这个时候,朋友们就应该更有针对性地找来一些精彩的爵士乐录音,认真深入地聆听分析一些细节,包括曲式、编配特点、节奏与和声特点、爵士乐特色技巧(比如SCAT拟声歌唱、切分演奏、重拍、即兴等)、爵士乐特色乐器(比如电颤琴和电风琴,还有低音提琴、萨克管等乐器的大量使用)等等。
在选择录音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大师名家的名演录音为宜,既要听著名的专辑也要听编得不错的那些精选“拼盘”唱片。
考虑到爵士乐最伟大的生命力在于现场表演时的自由即兴,朋友们还可以选择更多的名家演出现场录音来听,听其中的即兴华彩,听其中乐手们的独奏与合奏细节,听其中从主题沿袭到即兴变奏的过程。
在这样的有选择聆听当中,朋友们当然还可以辅以大量的文字阅读,以帮助自己提高认识。
经过上述爵士入门三步之后,相信朋友您已经对爵士乐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在欣赏爵士乐的实践中也已形成自己的独到方法。
到这个时候,您就可以让自己自由一些了,不拘流派,不限类型,可以随意地广闻博听,也可以随意地阅读学习。
这样一来,您不止是“登堂入室”,还必定会有更多的心得收获呢
【种类】 蓝调(Blues) 蓝调音乐的产生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顾名思义,这种音乐听起来十分忧郁(Blue)。
这种以歌曲直接陈述内心想法的表现方式,与当时白人社会的音乐截然不同。
蓝调音乐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这位1873年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蓝调之父”,创作了许多知名的蓝调音乐,例如:St. Louis Blues、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等等。
繁音拍子(Ragtime) 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盛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
其发源与圣路易斯与纽奥尔良,而后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开始流行,它影响了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独奏与即兴演奏风格。
繁音拍子后来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滋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乐器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陆续出现,它不但在黑人乐手与乐迷间流行,也被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所接受。
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这种乐风的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文化大融炉那般复杂、多元化,它包括:蓝调、舞曲、进行曲、流行歌曲、赞美诗与碎乐句(Rags)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point)与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核心为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
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是:短号、黑笛、萨克斯风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大号、班卓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鼓和钢琴。
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制造出一种热闹、欢乐气氛。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在1917年灌录爵士乐唱片的白人五重奏乐团,它的五位原始成员全部出生在纽奥尔良:Nick LaRocca(领导人、短号)、Larry Shield(竖笛)、Eddie Edwards(伸缩喇叭)、Tony Sbarbarl(鼓)和Henry Rags(钢琴)。
ODJB在芝加哥逐渐窜起后转到纽约发展,并在当地造成轰动。
但是缺乏创造力、只迎合大众口味的乐风,很快的遭到新一辈天才爵士乐手们的挑战,并于20年代中期解散,走进爵士乐的历史。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 这是1917-1923年间,在新奥尔良与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也是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
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因此可想而知它与进行曲等音乐有关。
这种风格的取材大都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音乐,甚至某乐曲的某一小乐段,都可以拿来加以延伸、推展,这便是即兴演奏的滥觞。
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白人”乐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称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则称为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大乐团(Big Band) 大乐团时代大约是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 DukeEllington)、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於30年代中期的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及改良咆哮乐、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70年代的爵士/摇滚融合乐,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乐中,都找得到它的踪迹。
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涵盖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及贝斯、吉他、鼓和钢琴等伴奏乐器,透过这个大型组织,演奏各种爵士乐风的曲目。
摇摆乐(Swing) 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Sextet)。
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
摇摆乐后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咆哮乐(Bebop or Bop) 以字面上看,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Bebop、Bop或Rebop在40年代初期萌芽时都有人使用,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一些乐队吹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现在已无人使用了。
咆哮乐是一种反叛性的爵士乐,它不只承袭纽奥尔良爵士乐与摇摆乐的传统音乐元素,并在创作概念上创新、突破和革命。
它最重要的特质是在于强调高度变化、富层次感的节奏部,同时,咆哮乐手也发明新的和声,以更自由宽广的空间,发挥音乐上的潜力与创造力。
咆哮乐的的代表人物是Charlie Parker、Dizzy Gillespie、Thelonious Monk等人,早期以小型爵士乐团为主流,后来也有大乐团的演出。
酷派爵士乐(Cool Jazz) 一般而言指1949-1950年间,由小喇叭手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所领导的九重奏为Capitol唱片公司灌录的专辑《Birth of the Cool》所代表的乐风,它的诞生使主流爵士乐风,从咆哮乐风的“热”,转向另一个反方向酷派乐风的“冷”,这是一种180度大逆转的历史性发展。
酷派爵士乐代表一种内敛自省的情感,它是一种轻柔、清凉与抒情的含蓄情愫;它的音色不如一般铜管器那样亮丽夺目,取而代之的是柔和优美。
若说咆哮乐是代表热情奔放,那么酷派爵士乐就是内敛自省。
简而言之,酷派爵士乐是对咆哮乐的反抗与检讨,同时也唤醒美国西岸一些白人乐手的自觉运动,形成一股新兴的爵士乐潮流-西岸酷派爵士乐(West Coast Cool Jazz)。
而酷派爵士最著名的作品,即是迈尔士戴维斯五重奏的“KIND OF BLUE”。
改良咆哮乐(Hard Bop) 50年代中期,当很多人对平淡无力、让人昏昏欲睡的酷派爵士乐感到疲倦时,一度曾经失势,并趁机卷土重来的爵士势力改良咆哮乐正式诞生。
改良咆哮乐是一种激烈紧张、困难演奏的爵士乐风格,它的代表性乐手和团体是:鼓手亚特布莱基(Art Blakey)领导的五重奏“爵士信差”(The Jazz Messengers)和MaxRoach的“Clifford Brown”五重奏。
也有人把“Hard Bop”译成“硬式咆哮”。
改良咆哮乐有较和谐的音调、较明确易懂的旋律、较少的即兴独奏,并且加入大量的蓝调、教堂圣乐和声,尤其更强调鼓的节奏脉动。
50年代后期,改良咆哮乐发展成二个支派:与灵魂、福音音乐结合的“灵魂爵士乐”(Soul-Jazz);而结合节奏蓝调、摇摆乐、灵魂音乐的一派,则成为“放克爵士乐”(Funk)。
自由爵士乐(Free Jazz) 此乐风是以创始人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录的专辑《Free Jazz》为名,同期的代表人物包括Cecil Taylor和Albert Ayler等人,后期的倡导人则是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
自由爵士乐是舍弃在它之前的爵士乐和弦结构,重新建立自己一套松散、自由的集体即兴演奏方式的音乐型态。
它不照本宣科,不重覆叠句和变化不定的进行速度,如此展现出的音乐风格常夹杂着人声的哭号、小喇叭或萨克斯风的乐器悲鸣。
自由爵士乐的诞生有其政治上与种族上的背景因素,因为它曾是黑人争取人权与自觉运动的战歌,因此与60年代初期黑人民权运动息息相关。
JAZZ 是什么音乐
JAZZ 爵士音乐 爵士乐 【概述】 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这种名叫爵士乐,具有显著美国特色的音乐从默默无闻、起源于民间的音乐发展成为美国本土产生的最有份量的艺术种类。
如今在全世界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聆听和演奏它,爵士乐以多种形式呈现出繁荣景象,从根源布鲁斯、拉格泰姆(Ragtime),经过新奥尔良爵士乐到Dixieland爵士乐、摇摆乐、主流爵士、比波普、现代爵士到自由爵士及电子爵士。
令人惊异的不是爵士乐以如此众多的形式出现,而在于其每一种形式都相当重要,都保持了自己的特色及独具的魅力而流传至今。
如果要欣赏各种爵士乐,体会个中种种乐趣,就不能不需要拥有开放的态度,兼容并听。
【寻根溯源】 爵士乐由民歌发展而来,有多种源头,不易仔细考证。
19世纪期间音乐是美国南部种植园黑人奴隶们表达自我生活和情感的重要手段。
从19世纪末开始,爵士乐以英美传统音乐为基础,混合了布鲁斯、拉格泰姆及其它音乐类型,是一种“混血”的产物。
美洲的黑人音乐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节奏特色明显,而且保留了集体即兴创作的特点。
这种传统与新居住地的音乐——大部分是声乐——结合起来,结果诞生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声音而是一种全新的音乐表达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乐是宗教性的。
这些优美动人的歌曲白人也听,不过比乡村黑人教堂里演唱的这类歌曲多一分上流社会的味道。
今天人们所知道的福音音乐(gospel music)更准确地说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对二十世纪起初十年中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乐中宗教性的继承。
其它早期的音乐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时代的做工歌曲、儿歌及舞曲,这些都成为重要的音乐遗产,特别要考虑到在当时的制度下,音乐活动受到相当严格的限制。
【发展历史】 布鲁斯的诞生 在蓄奴制被废,黑奴得到解放以后,非洲—美洲音乐的发展很快。
军乐团所弃用的乐器加上新获得的迁徙自由形成了爵士乐的根底:铜管乐、舞曲、布鲁斯。
布鲁斯作为一种音乐形式看似简单,实际可以有几乎是无穷的变化,一直是任何一种爵士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它成功地保持了自身独立的存在。
可以说如果没有布鲁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摇滚乐。
简单说明一般布鲁斯的特点就是:它以每八或十二小节为一个乐段的音乐所组成,歌词紧密,它的“忧郁(蓝色)”特色产生的原因是将音阶中的“mi”音及“si”音降了半音。
实际上,布鲁斯是作为与宗教音乐相对应的一种世俗音乐形式。
铜管乐队和拉格泰姆 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在美国绝大多数南部城市内,都出现了黑人铜管乐队、舞曲乐队及音乐会乐队。
与此同时,美国北部的黑人音乐倾向于欧陆风格。
在该时期,拉格泰姆(Ragtime)开始形成。
虽然拉格泰姆主要是在钢琴上弹奏,但是一些乐队也开始演奏它。
拉格泰姆的黄金时代大约是在1898年到 1908年,但它的时问跨度实际很大,影响绵延不绝。
最近,它又被发掘出来,新的拉格泰姆特征是旋律迷人,大量使用切分音,但它的布鲁斯因素几乎荡然无存。
拉格泰姆与早期爵士乐联系密切,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格泰姆节奏较为稳定。
拉格泰姆最有名的作曲家是Scott Joplin(1868-1917)。
其他有名的拉格泰姆大师包括James Scott、Louis Chauvink Eubie Blake(1883-1983)、Joseph Lamb等,其中后者虽然是白人,然而他完全吸收了这种音乐形式的内涵。
进入爵士时代 拉格泰姆,特别是淡化爵士色彩的通俗风格,其娱乐对象是中产阶级,为正统音乐人士所不喜。
爵士最早出现在19世纪末期,但当时还不叫“爵士”(Jazz),它最初被称为Jass,首先出现在美国南部城市黑人工人居住区内。
和拉格泰姆一样,爵士乐最初也是作为舞曲出现的。
最早成为早期爵士乐同义词的城市是新奥尔良,这种说法有几分真实,但也有几分夸大。
新奥尔良:爵士乐的摇篮 新奥尔良在爵士乐诞生及发展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
在这里,对爵士乐早期的历史研究及记录比在其它地方都进行得更加深入。
在1895年到1917年这一段时间里,新奥尔良的爵士乐比起其它地方可能是种类更多、更好,但这绝不意味着新奥尔良是产生爵士乐唯一的一个地方。
在每一个有相当数量黑人聚居的美国南部城市所产生的音乐都应被视为是早期爵士乐的一种。
如在孟菲斯就出现了W.C.Handy(1873-1958)这样一位布鲁斯作曲家和搜集者。
其它城市还有亚特兰大、巴尔的摩等。
当时的新奥尔良显得卓而不群得益于其非常开放及自由的社会氛围。
不同信仰及不同种族的人可以相互联络,因此在这种容易沟通的环境下的音乐传统十分丰富,有法国的、西班牙的、爱尔兰的及非洲的。
这样,新奥尔良成为孕育爵士乐的肥沃土壤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如果说新奥尔良是爵士乐诞生之地的这种说法虽有夸大,但还不失几分真实的话,那种关于爵士乐是诞生于红灯区的说法则完全是胡说八道。
虽然新奥尔良的确曾经使娼业合法化并因此产生了几座全美国最精致和有品位的“运动屋”,但是在这些地方所演奏的音乐如果有也只是钢琴独奏而已。
实际上,人们第一次听到爵士是在与此颇不相同的场所。
当时,新奥尔良引人注目的是有许多社团及兄弟会式的组织,它们大部分资助或雇佣一支乐队以在不同的场合——如室内或室外舞会、野餐会、商店开张仪式、生日或周年纪念派对上演奏。
当然,演奏爵士乐也是葬礼队伍行进的一个特色,一直到今天还是这样。
根据传统,乐队集合在教堂门口,演奏着庄严的进行曲及悲伤的圣歌,带领着葬礼队伍向着墓地徐徐前进。
在回来的路上,人们的步伐加快,轻快的进行曲和拉格泰姆代替了挽歌。
这种列队行进总是能吸引很多人观看,在爵士乐的发展上有重要意义。
那些小号手及单簧管手们就是在此时一展其创造天分,而鼓手们也打出了富于节奏性的节拍,这成为使拍子变得摇摆的基础。
一般地说,爵士乐都是二拍子的,每小节两拍或四拍。
这种二拍子的节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终存在,使得爵士乐有一个稳定的、规律的节奏基础。
在节奏性低音的上方,则是重音位置不规则的旋律、和声和对位声部,它们惯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与规律的低音声部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艺术特色】 在爵士乐的曲调中,除了从欧洲传统音乐、白人的民谣和通俗歌曲中吸取的成分之外,最有个性的是“布鲁斯音阶”(关于这种音阶的结构,我们将在有关布鲁斯的部分专门介绍),而爵士乐的和声可以说是完全建立在传统和声的基础之上,只是更加自由地使用各种变化和弦,其中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也是由布鲁斯和弦带来的。
爵士乐在使用的乐器和演奏方法上极有特色,完全不同于传统乐队。
自“爵士乐时代”以来,萨克斯管成为销售量最大的乐器之一;长号能够奏出其他铜管乐器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怪诞的滑音,因而在爵士乐队中大出风头;小号也是爵士乐手偏爱的乐器,这种乐器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产生的新奇的音色以及最高音区的几个音几乎成了爵士乐独有的音色特征;钢琴、班卓琴、吉他以及后来出现的电吉他则以其打击式的有力音响和演奏和弦的能力而占据重要地位。
相反,在传统乐队中最重要的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的地位相对次要一些;圆号的浓郁音色在管弦乐队中是很迷人的,但是对于爵士乐队来说,它的气质太温顺了,几乎无人使用。
在管弦乐队中,每件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控制上都尽量溶入整体的音响之中,在爵士乐队中却恰恰相反,乐手们竭力使每一件乐器都“站起来”。
乐队的编制很灵活,最基本的是两个部分——节奏组与旋律组。
在早期的爵士乐队中,节奏组由低音号、班卓琴和鼓组成,后来,低音号和班卓琴逐渐被低音提琴和吉他所取代,钢琴也加入进来。
在30年代,兴起一种舞曲乐队,当时称为“大乐队”,它有三部分组成:节奏组、铜管组和木管组。
节奏组使用的乐器仍然是低音提琴、吉他、钢琴和鼓;铜管组常见的编制是三支小号和两支长号,但这个数目并不固定;木管组通常由四五支萨克斯管组成,每个人都兼吹单簧管或是别的木管乐器,如果编制是五支萨克斯管,一般是两支中音、两支次中音、一支上低音。
还有一种商业性的(有时也称为“甜美型”、“旅馆型” 等等)的乐队,编制与“大乐队”差不多,但萨克斯管往往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组会较多地使用其它的乐器(如长笛、双簧管),有时还加上三四个小提琴,在商品录音带中经常可以听到这类乐队的音响。
与传统音乐比较而言,爵士乐的另一大特征是它的发音方法和音色,无论是乐器还是人声,这些特征都足以使人们绝不会将它们与任何传统音乐的音色混淆。
这些特殊之处大多来源于用乐器或人声对美洲黑人民歌的模仿。
如果我们有机会听到真正的黑人田间歌曲和灵歌,就会发现那些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的变化是多么地富有特色、动人心魄。
而在爵士乐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吼声、高叫和呻吟,突出了这种感觉。
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也是造成特异效果的重要手段,在这些技巧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传统观念的颤音。
我们知道,所谓颤音是音高(有时也可能是力度)的有规律的变化造成的;比如小提琴上的揉弦,就是利用这种变化而产生富有生命力的音响效果。
爵士乐中的颤音是有变化的,变化的方向一般是幅度由窄到宽,速度由慢到快,而且常常在一个音临近结束时增加抖动的幅度和速度,更加强了这种技巧的表现力。
同时,在一个音开始时,爵士乐手们会从下向上滑到预定的音高,在结束时,又从原来的音高滑下来。
所有这些变化都是无法用乐谱来详细记录的,有经验的爵士乐手都熟练地掌握了这一类的方法、尤其是这种观念,他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旋律或伴奏音型将这些效果“制造”出来。
因此可以这样说:由于即兴的传统和技巧的个人发挥,爵士乐是由作曲家和乐手共同创造的。
受过传统教育的音乐家之所以很难表演爵士乐,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培养出这样的特殊的音乐观念。
如果我们细心地比较一下真正的民间歌手和受过正规训练的歌手演唱同一首民歌的差别,对此中的含义就会有一个更直观的概念。
从爵士乐诞生之初,它就吸引了众多的转业作曲家。
1920年,美国指挥家保罗·怀特曼组织了一支著名的乐队,将改编的爵士乐作品带进了音乐厅。
这种新潮流引起了许多“严肃”的爵士乐爱好者的激烈反对,然而,正是从这以后,爵士乐在美国和欧洲家喻户晓,受到广泛的欢迎。
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在这时诞生,为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怀特曼乐队的作曲家格罗菲。
按照手稿上的记录,写这部作品只用了三个星期,演出后几乎是立即引起轰动。
欧洲作曲家也有许多以爵士乐为基础或是受爵士乐影响的作品,例如:德彪西的钢琴曲《丑黑怪步态舞》(1908)、《游吟诗人》(1910)、《怪人拉维纳将军》(1910);拉威尔的小提琴奏鸣曲中的慢乐章(布鲁斯);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独奏乐器的雷格泰姆》(1919)、《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协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内乐第一号》(作品24,无调性)和钢琴组曲(1922)。
【入门三步说】 在当代中国,广大爱乐者有着极大的自由来欣赏自己感兴趣的音乐,而爵士乐无疑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爱乐者关注、喜爱甚至痴迷的一个音乐大类。
与古典音乐相比,爵士乐与生俱来的平民化血统使它更加贴近普罗大众,连引车卖浆之流都可以亲近它,酒吧饭馆处处可闻其声,而与摇滚乐等当代流行音乐相比,爵士乐又似乎有着更为深邃的情感以及更为深沉与蕴蓄的表现形式,或轻摇款摆,或重拍如磐,自有醉人妙处。
比古典音乐“俗”,比流行音乐“雅”——爵士乐这种寓雅于俗、以俗见雅的“中间化”特点,使得它能够轻易罗致包括众多古典音乐迷和流行音乐迷在内的广大受众,而在当代中国,爵士乐欣赏热潮正是方兴未艾。
老实说,爵士乐听得愈多,我就愈感到自己的孤陋寡闻、知识浅薄——爵士乐生息百年,流派众多,名家无数,佳作纷呈,穷尽余生数十载亦不能听完呵
爵士乐是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宝库,其内容之广博其流派之繁盛实在是不能尽数。
正因为爵士乐浩瀚如海洋,所以,初听爵士、尚待入门的读者朋友还须找到合适的方法,从要处着眼入手,最终才能登堂入室、窥其秘奥。
第一步、泛听 学过外语的朋友都知道什么是“泛听”。
我把“泛听”这个词借用过来,意思是说朋友们在刚开始接触爵士乐的时候完全可以让自己的精神与注意力分散一些,可以一边干其他事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爵士乐,稍微领略一下作品所内含的情感、精神以及表层特点(如编曲配器、节奏特点、音阶特点等),稍有所得即可,不必正儿八经地专心去听。
在“泛听”的内容选择方面,以那些在创作、编曲和演绎方面比较传统的爵士乐名曲为宜,特别是那些被称为“STANDARD”(标准曲)的经典作品,而且最好是大师名家们的演绎版本。
这些作品可以令初听者相当真切、鲜明地感知到爵士乐区别于其它音乐种类的那些固有的节奏与和声特点。
朋友们可以请身边的老牌爵士乐迷和唱片藏家推荐一些经典录音给自己欣赏“泛听”,而在本文中. 第二步、泛读 “泛听”可以使朋友们对爵士乐这个音乐门类有个大致、粗略的直觉了解与感悟,而在“泛听”之后就必须“泛读”了
朋友们可以把您自己能够找到的并且有真知灼见的讲述爵士乐历史、分类、名家、名作等各方面知识的书籍和文字(包括网络上的)都拿来阅读,不用追求深入研究,只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就行了,涉及面越广越好。
当然,“泛读”并不表示建议您见书就读,因为现在国内的爵士乐鉴赏类书籍虽然种类不少,但其中实在是良莠不齐、质量参差,要阅读的话必须有所甄选才行。
如果您身边有资深的爵士乐迷能够向您推荐相关的书籍和文章就更好了,这样可以使你少走很多弯路,在阅读相关书籍和文章的时候,您应该尽可能地找来相关的名家名曲经典录音听听,以所听映证所读,使自己从文字中读到的信息能与自己从录音中听到的音乐信息挂上勾来,这样一来,您自己就会对爵士乐方方面面的知识具有从感性到理性又从理性回归感性的初步了解,到此时,您可以说已经是“一只脚跨进门槛”了
第三步、精听 在泛听、泛读之后,您应该对爵士乐的方方面面有了大体而粗略的理性了解与感性认知,而要想“登堂入室”、真正入门,您还必须继续下一步,那就是“精听”。
与“泛听”的“心不在焉”、注意力分散、浅尝辄止不同,“精听”就必须心无旁骛、精神集中、深入琢磨了
到这个时候,朋友们就应该更有针对性地找来一些精彩的爵士乐录音,认真深入地聆听分析一些细节,包括曲式、编配特点、节奏与和声特点、爵士乐特色技巧(比如SCAT拟声歌唱、切分演奏、重拍、即兴等)、爵士乐特色乐器(比如电颤琴和电风琴,还有低音提琴、萨克管等乐器的大量使用)等等。
在选择录音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大师名家的名演录音为宜,既要听著名的专辑也要听编得不错的那些精选“拼盘”唱片。
考虑到爵士乐最伟大的生命力在于现场表演时的自由即兴,朋友们还可以选择更多的名家演出现场录音来听,听其中的即兴华彩,听其中乐手们的独奏与合奏细节,听其中从主题沿袭到即兴变奏的过程。
在这样的有选择聆听当中,朋友们当然还可以辅以大量的文字阅读,以帮助自己提高认识。
经过上述爵士入门三步之后,相信朋友您已经对爵士乐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在欣赏爵士乐的实践中也已形成自己的独到方法。
到这个时候,您就可以让自己自由一些了,不拘流派,不限类型,可以随意地广闻博听,也可以随意地阅读学习。
这样一来,您不止是“登堂入室”,还必定会有更多的心得收获呢
【种类】 蓝调(Blues) 蓝调音乐的产生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顾名思义,这种音乐听起来十分忧郁(Blue)。
这种以歌曲直接陈述内心想法的表现方式,与当时白人社会的音乐截然不同。
蓝调音乐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这位1873年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蓝调之父”,创作了许多知名的蓝调音乐,例如:St. Louis Blues、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等等。
繁音拍子(Ragtime) 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盛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
其发源与圣路易斯与纽奥尔良,而后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开始流行,它影响了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独奏与即兴演奏风格。
繁音拍子后来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滋与其他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乐器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陆续出现,它不但在黑人乐手与乐迷间流行,也被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所接受。
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这种乐风的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文化大融炉那般复杂、多元化,它包括:蓝调、舞曲、进行曲、流行歌曲、赞美诗与碎乐句(Rags)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point)与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核心为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
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是:短号、黑笛、萨克斯风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大号、班卓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小提琴、鼓和钢琴。
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制造出一种热闹、欢乐气氛。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在1917年灌录爵士乐唱片的白人五重奏乐团,它的五位原始成员全部出生在纽奥尔良:Nick LaRocca(领导人、短号)、 Larry Shield(竖笛)、Eddie Edwards(伸缩喇叭)、Tony Sbarbarl(鼓)和Henry Rags(钢琴)。
ODJB在芝加哥逐渐窜起后转到纽约发展,并在当地造成轰动。
但是缺乏创造力、只迎合大众口味的乐风,很快的遭到新一辈天才爵士乐手们的挑战,并于20年代中期解散,走进爵士乐的历史。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 这是1917-1923年间,在新奥尔良与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也是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
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因此可想而知它与进行曲等音乐有关。
这种风格的取材大都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音乐,甚至某乐曲的某一小乐段,都可以拿来加以延伸、推展,这便是即兴演奏的滥殇。
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白人”乐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称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则称为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大乐团(Big Band) 大乐团时代大约是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 DukeEllington)、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於30年代中期的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及改良咆哮乐、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70年代的爵士/摇滚融合乐,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乐中,都找得到它的踪迹。
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10人以上,涵盖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及贝斯、吉他、鼓和钢琴等伴奏乐器,透过这个大型组织,演奏各种爵士乐风的曲目。
摇摆乐(Swing) 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Sextet)。
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拥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
摇摆乐后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於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