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急 急 急
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的项目一般包括:①定义或性状描述;②感官指标;③理化指标;④微生物指标;⑤检验方法。
食品卫生标准包括卫生质量标准、卫生管理办法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三方面内容。
1.卫生质量标准各类食品由于本身性质不同,生产加工工艺和生产、运输、销售、贮存的条件不同,受各种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不同,以及消费者进食频度和数量不同,因此,不同的食品应有不同的卫生指标和要求。
食品卫生标准中所采用的具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一般可分为以下6类:(1)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指标:包括致病性微生物与毒素(如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黄曲霉菌毒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砷、铅、汞、苯并(a)芘]、放射性污染物等。
对这类指标的制订必须有高度可靠的流行病学、卫生学以及毒理学方面的资料与科学基础,制定其在食品中的最高允许量,才能确保人体健康。
(2)对人体有一定威胁或危险意义的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食品某些感观性状发生变化的指标。
如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增加,提示致病菌和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增加。
一般说来,菌落总数的多少并不预示疾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害程度,但却反映了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
如菌落总数升高时,提示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有较重的微生物污染源,食品的热加工或其他消毒工艺不彻底,食品的冷却与贮藏过程不合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缺乏有效的卫生管理。
食品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变化与存在某些有害因素有联系。
因此,严格掌握这些指标,对促进食品卫生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
(3)间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的指标:包括水分、含氮化合物、挥发性盐基氮、酸值等。
这些指标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一般质量指标,但可预示食品卫生质量可能会发生变化,因而不能忽视它们对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
如食品中水分的高低对人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但水分是食品中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有利条件,水分越高,食品中的细菌越易生长繁殖,食品也就越易腐败变质;奶粉中水分越高,预示着结块、溶解度下降,易引起食后消化功能紊乱;油脂中水分高,不易贮存,可造成油脂酸败。
因此,这类指标对控制食品的安全与卫生质量亦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4)商品质量指标:有些食品的规格质量指标与食品卫生质量无直接关系,但又往往难以截然分开。
例如酒类中的乙醇含量、汽水中的二氧化碳含量、食盐中的氯化钠含量、味精中的谷氨酸钠含量等,这些指标不仅反应了食品的纯度、质量,也说明卫生状况。
如乙醇含量、二氧化碳含量可协助评价防腐作用;氯化钠含量、谷氨酸钠含量可以协助判断食品有无掺假、掺杂,对促进食品卫生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5)营养质量指标:主要有糖类、脂肪、蛋白质、无机盐、微量元素、维生素等营养物质。
另外,也有用于评价食品营养质量的其他指标,如能量、氨基酸评分、蛋白质有效利用率等。
目前我国的卫生标准中营养质量指标尚较少,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质量的认识和需要也随之不断提高。
所以,在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中,应加快制定食品的营养质量要求与技术指标。
(6)保健功能指标:我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都对保健食品做出了原则性的技术要求,但尚需针对保健食品的产品类别和特点进一步规定每类保健食品应符合的保健功能指标。
否则,不能科学、合理地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保健食品进行功能质量的监督监测。
在制定保健功能指标时,除了规定功能因子应发挥功效作用的最低含量,同时还应根据有关安全方面的研究和评价结果,规定最高限量。
保健食品的含义与要求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已于1997年5月1日开始实施。
这标志着我国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管理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
2.卫生管理办法标准卫生管理办法是食品卫生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是针对工艺过程和工艺条件,是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到卫生指标要求的措施。
它包括生产、销售、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该具备的卫生条件和必须执行的卫生措施。
3.检验方法标准在制订食品卫生标准的过程中,必须同时制订与卫生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评价食品卫生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我国目前国标检验方法有:“食品卫生理化学检验方法”、“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食品中营养素检验方法”、“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等。
2019年食药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19年食药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今天给大家为您整理了食药所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药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一年来,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谨就职责履行情况、廉政落实情况、学习情况简述如下,请各位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我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手段。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地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提高了领导能力和素养。
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勤奋的学习态度,确保与履职相适宜的学识和能力水平。
二、立足本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年初,印发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办实事三市战略计划》、《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控微创监管模式工作办法》等文件,具体部署了全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
5月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近期,中央出台了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对此,我进行了认真学习,获得以下两点体会:一、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1、党的领导是事业成就的根本保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实践证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和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的良好局面,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要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党的领导是习总书记的核心思想。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一切工作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法工作当然不能例外。
2016年1月,总书记再次指示,各级党委要深入分析社会稳定形势新变化新特点,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
学校食品安全心得体会范文精选4篇学校食品安全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学年来,我校在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计划,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在开学之际,进行认真自检自查,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可行计划,发挥组织机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施 为确保《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小组成员责任清楚,分工明确,工作中讲究方法,注重实效性。
针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
使分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及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了事必躬亲,布置各项工作有质量、有创新,不照办照抄、不流于形式,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全面开展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各班级在日常开展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做到心中有数。
二、做好卫生宣传与普及工作 1.搞好宣传,普及食品卫生知识。
一学年来,我校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采用板报、手抄小报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宣传工作。
做到:每周一广播,每月出一期板报。
每学年宣传活动达到10次以上。
使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工作从校内走向校外。
(2)结合每月的食品卫生安全
08年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随着我厂“五五”普法活动的全面开展,处在一线的检修团队也掀起了“学法、懂法、用法”新风。
作为一名普通的检修者我也接触学习到了多部法律法规,像《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物权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特别是近期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极大的提高了我的法制观念,强化了我的依法习惯。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它的前身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一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纳入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范畴,如破坏选举、强讨恶要、短信骚扰、破坏计算机系统等,可以说为公民的权益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其中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是对自然人最严厉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时候有着周密的流程程序,包括受理登记程序、调查取证程序、处理程序、告知程序、听证程序、决定程序、执行程序、结束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把“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写入法律,把“公开、公正”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作为办理治安案件的基本原则。
我想“五五”普法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
“五五”普法是为了在公民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上,培养法治观念和法治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和良好法治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更能够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水平,为构建和谐企业,实现企业更快更好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作为生产一线的一名普通员工,在党委的引导下,通过对多部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个人觉得收获良多。
我们处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并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食品安全事件感想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归结起来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安全管理不规范所致。
毒奶粉、毒筷子、毒餐盒、洗虾粉等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最终所有的原因都指向了公共监管体系的缺失。
实际上,公共监管体系一直存在,只是在各层级、各部门的监管力度上打了折扣,如果按照相关法律条例及职责赋予加以日常监管,各尽其责,而非等待其事态大规模扩散并爆发后才匆忙行动,将会有效遏制危害人民健康的事件发生。
第二,利益驱动所致及庞大的市场诱导所致。
不法商人往往为了一已经济私利,不惜昧着良心去伤害广大食客的身体,因为即使这样,只要不是客观原因导致的“东窗事发”,商人们就不愁巨大的获利空间。
而中国的人口众多,食品市场空间大,盲从心理重,任一食品只要包装、宣传、处理得当,一定会有巨大的市场存在。
第三,部分商人缺乏公德心所致。
“无商不奸”在中国已经有了上千年的传承,而且在当今市场经济和社会形态下,大有进一步发扬光大的趋,总有部分商人群体严重缺乏公德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如何让群众吃得放心摆在了我们相关单位的面前。
一是加大对制假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对部分企业实施减税政策,支持其技术设备的改良。
二是加强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管部门的协调,明确各部门权责范围,有效降低政府食品监管的成本。
三是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间相互沟通的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工作透明度、公众参与度。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成果、技术的储备以及监管人才培养,加快高校食品安全评估方面的技术成果向公司企业的转移。
幼儿园教师履职规定心得体会
导读: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陈副院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幼儿园,就能有力推动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定能开创幼儿园安全管理 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其一,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历年来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
在学习中,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和听取了陈副院长关于“动用国家七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此事非同寻常”的话语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决心。
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辉”。
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少年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学校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二,通读《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
统观《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
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在陈副院长的辅导下,通过学习讨论,我明确了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具体有:1、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
2、出台有关保证教学安全的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动。
5、每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6、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演练活动。
7、开展专题整治活动;懂得了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骤。
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又得到提高,能够想到: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各部门尽力投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给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因条件,那么,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内因条件——校内安全管理必须紧紧跟上。
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 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其三,对陈副院长精心设计的结束语很感兴趣。
陈菊副院长在结束讲课时,精心设计了富有哲理的两句话:“如果你过分地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们受一点损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凌空飞翔”。
“点化和润泽生命是教育之核心”。
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理解是:1、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学校安全管理问题,正确处理好“放”和“管”之间的关系,不能只注意大胆地“放”,而忽视细致地“管”,也不能一味单纯地“管”而不敢“放”过分地限制学生的活动,把幼儿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
2、我认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点化和润泽生命”的内涵应是安全教育。
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中,“点化”最为关键。
要做好“点化”工作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要不失时机地找好“点”——教育切入点,二是要讲究“化”——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将二 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润泽”的效果。
其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明确了新学年我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一)、组织师生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执行教育法规的自觉性;(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而顺利的开展;(三)、按照《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校内安全制度;(四)、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激发师生积极性;(五)、按照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六)、抓好“安全教育活动月”等一系列活动,带动全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使我深深体会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我们时 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记安全的重要性。
它牵动这每个孩子、每个家长、每个教师的心。
其一,通过学习,看到了国家致力于幼儿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作为在幼儿园一线工作的我受到鼓舞和推动。
在学习中,阅读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后,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园安全管理的决心。
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辉”。
我想:党和国家关注民情,顺乎民意,对儿童安全的人文关怀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一定会受到全国民众的拥护和称赞;国家之决心必定能带动社会各阶层人士之心,带动学校各教职工之心和家庭各成员之心,使之心心相印,形成动力,就能有力推动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各部门都认真履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齐心合力,依法治校,定能开创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其二,通读《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了解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觉得它的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
统观《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觉得关于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的内容是重点。
围绕这个重点内容展开深入的学习和探索,通过学习讨论,我明确了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幼儿园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外来犯罪、防触电、防爆炸;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具体有:1、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2、出台有关保证教学安全的措施。
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4、开展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活动。
5、每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6、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开展安全演练活动。
7、开展专题整治活动;懂得了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步骤。
在此基础上,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认识又得到提高,能够想到: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各部门尽力投入安全管理工作,给园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因条件,那么,作为园安全管理的内因条件——校内安全管理必须紧紧跟上。
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其三,通过学习此材料,我深入地体会了一句话“如果你过分地珍爱自己的羽毛,不使它们受一点损伤,那么你将失去两只翅膀,永远不能凌空飞翔”。
“点化和润泽生命是教育之核心”。
对于这两句话,我的理解是:1、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待学校安全管理问题,正确处理好“放”和“管”之间的关系,不能只注意大胆地“放”,而忽视细致地“管”,也不能一味单纯地“管”而不敢“放”过分地限制学生的活动,把学生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
2、我认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点化和润泽生命”的内涵应是安全教育。
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中,“点化”最为关键。
要做好“点化”工作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要不失时机地找好“点”——教育切入点,二是要讲究“化”——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润泽”的效果。
其四,通过学习和思考,进一步明确了新学年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路:(一)、组织学生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执行教育法规的自觉性;(二)、按照安全制度规定进行检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三)、抓好“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
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
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幼儿园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
因此,做好幼儿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一、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幼儿园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每学期学校都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责任落实到人。
学校每学期还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好《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实行领导承包,分片包干,做到不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相结合,并建立了安全考核奖惩细则及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做到了网络化,保证了我园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领导,居安思危。
幼儿园领导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幼儿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抓好幼儿园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
园领导在安全工作上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园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布置下一月安全工作的重点任务,并指定专人去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例如我园基础条件差,围墙栏杆时有腐蚀断裂、联合器有松动现象;园部分开关老化;教室的钢窗由于油灰老化,时有玻璃脱落等进行重点维修和及时更换,从而铲除了不安全隐患,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食品安全工作也是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三、宣教结合,提高素质。
园领导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位置,逢会必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对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都能做到及时传达,结合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认真落实。
例如:无锡市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通知等等,结合文件不同的内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地、设施,用广播利用集体晨会时间,大小会议等,采用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尤其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园各项活动也强调安全,事前必先进行安全教育,例如:幼儿的外出活动、春游、田径运动会等都提出安全的要求。
学习《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心得体会 我园老师在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学习了了《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是学校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以10部委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有关幼儿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幼儿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
《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涵盖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它还注重制度建设,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幼儿园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设专章规定了园内安全管理制度。
它还有较强的针对性。
认真总结近年来新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和特点,力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
;它的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
比如,针对集中上下楼梯时易造成学生踩踏事故。
《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园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办法》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园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办法》规定要建立部门间互相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这包括幼儿园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等负有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
办法明确了园内安全管理制度。
《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园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对园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园长负责制、门卫制度、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
作为战斗在教育工作最前线的老师,我会依法依法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其他老师一道,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认真为孩子服务,认真为家长服务,认真为社会服务。
怎样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
反对和防治腐败,事关人心向背,事关生死存亡。
只有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才能总揽全局,审时度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反腐倡廉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正确处理反腐败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统一思想,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怎样判断反腐倡廉形势,不仅仅是工作评估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才能统一思想、做好工作。
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斗争是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下展开的。
国内外敌对势力竭力利用腐败问题歪曲、否定我们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政治制度,蓄意诋毁,造谣惑众,把我们党描绘得一团漆黑,把干部队伍说得一无是处,攻击共产党解决不了自身的腐败问题,等等。
其目的就是妄图动摇干部群众对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动摇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的信心。
对于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一些模糊认识和不正确看法,也要分清楚情况,加以引导。
每个人在不同的社会层面生活,因人、因事、因情况不同,看问题的依据、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既有人过高估计成绩,存在盲目乐观倾向;也有人过分夸大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存在悲观失望情绪。
当前在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把局部看作全局。
有的地区和部门出现了腐败分子,周围的干部群众很不满意,出于满腔义愤,把局部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推而广之,从村长、乡长的不廉洁推测省长、部长的不廉洁,从少数干部有问题扩大到认为我们党和干部队伍整体上有问题。
二是把自己接触到的个别腐败现象视为普遍现象。
有的同志在社会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受到个别部门和单位不正之风的困扰,非常愤恨,由此推断出整个社会风气都不好,认为我国腐败现象非常严重。
三是把媒体报道的典型案例当作普遍现象。
据调查显示,60%多的人是通过媒体了解腐败问题的。
反腐败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对大要案的报道,有时比较集_中,有个别小报还存在恶意炒作的现象,对一些干部群众容易产生误导,使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案件越查越多,腐败越反越严重。
四是把不属腐败的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正之风,当作腐败问题来看待。
腐败有明确的定义,主要指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一些群众没有搞清腐败的概念,把一些不属于腐败的现象也列入腐败的范畴。
以上这些认识,单从某个方面说,似乎有一定道理,但从总体上说则是不全面的,以偏概全,背离了客观和实际。
怎样判断反腐败形势,有一个角度的问题,但从根本上说还是世界观、方法论的问题。
2011年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特别是用“三个并存”和“两个依然”科学概括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一,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之一。
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90年的伟大实践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重大成就。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不断深入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我们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
近年来,中央在全党相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我们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命名一批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发布《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组织“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等,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我们坚持把健全制度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制定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一批重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在抓制度建立的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
我们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
着力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前移监督关口。
通过加强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其他形式的公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等,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规范透明。
例如,巡视工作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
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颁布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把巡视确立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巡视工作边实践边探索,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发现并阿有关部门移交了一批反映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各省(区、市)、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也积极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巡视。
通过开展巡视工作,有力推动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以及财税、金融、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逐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
我们坚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
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认真解决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基金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
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党纪国法而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论职位多高,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坚决查处,绝不菇息,绝不手软,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我们注重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3.5万件,结案44.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6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607人,立案件数、结案件数和党纪政纪处分人数逐年增长;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50244件,涉案金额125.4亿元。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康日新、黄瑶、宋勇、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前不久又对刘志军进行立案调查,社会反响强烈。
和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在重要影响的案件。
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我们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一案两报告”等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和情况通报,有针对性地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力求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批制度、深化一批改革的效果。
我们坚持讲求政策策略,把握时机节奏,改进宣传报道,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这些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地保证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捍卫了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纯洁了党的组织和队伍,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据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2003年度为51.9%,2008年为65.5%;2010年达到70.6%;人民群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2003年为68.1%;2008年为81.6%;201o年达到83.8%,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国际社会也对我国的反腐败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国的反腐败成绩是“足以同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温饱问题、极大地消除贫困相提并论的一个巨大贡献。
”第二,要清醒认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的严重性。
在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
新问题。
一是腐败行为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商业贿赂、内幕交易等现象严重,土地、矿产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监管薄弱领导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一些社会中介组织违纪违规时有发生。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依然严重。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牟取非法利益问题突出。
“一把手”腐败问题仍然严重。
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底,共处分基层站所工作人员38464人,其中2010年处分违纪总金额在千万元以上的乡科级以下人员171人。
例如,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利用职权违规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同时犯有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违纪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三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例如,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贪污公款8250万元,索要、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661万元;先后多次到境外赌博,赌资特别巨大。
李培英被依法判处死刑。
四是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
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经济上贪得无厌,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择手段,利用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元;生活上极其糜烂。
王益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五是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有的大案要案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有的一个领导班子中多人被查处。
例如,在安徽省古井集团高管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效金,集团副总裁、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运杰,古井贡酒股份公司总经理甘绍玉等10名高管人员涉案。
王效金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六是腐败案件类型、性质和作案手段等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案件和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有所增加。
例如,商务部条法司原巡视员郭京毅单独或伙同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多名司局级干部,以及一些中介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各自在外资审批、监管、服务等方面的权力,把正常工作协调机制变成“权钱交易利益圈”,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高度的隐蔽性。
郭京毅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比较严重。
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甚至失职渎职、酿成严重后果。
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除利用职权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外,还违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且疏于职守、部署不周、监管不力,致使药品注册管理秩序混乱,全国假药劣药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郑筱萸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同时,一些领导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在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城市管理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一些领导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求不严,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超标准住房、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屡禁不止,等等。
另外,从这些年查处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看,背后往往隐藏着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
例如,2008年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9·8”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
经过调查,临汾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襄汾县原县长张金凤等5名领导干部因利用职权为发生事故的新塔矿业公司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严肃查处。
第三,要深入分析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原因。
腐败现象是一个具有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古今中外都存在的世界性难题。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我国仍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还不完善,有着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从世界各国发展历程看,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大都经历了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我国用短短几十年跨越了其他国家上百年的发展历程,各方面体制制度必然要经历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
即使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健全的西方发达国家,也都为不断发生的腐败问题和政治丑闻所困扰,尤其是资本主义国家民主竞选所耗费的巨额政治经费其实质就是一种披着合法化外衣的腐败现象。
最近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国家相继发生的政权更迭和政治动乱也都与腐败问题密切相关。
二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思想滋长。
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孙瑜为满足自己的高消费,收受贿赂328万元,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资金4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孙瑜在其忏悔书中说:贪图享乐,无限制地追求高消费,是我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三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多元利益主体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法分子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例如,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因受贿2959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他在检查中说: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情况下,体现在领导干部身上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是如此尖锐和复杂。
说复杂,是指对领导干部的腐蚀,在温情脉脉、杯光酒影中就能得逞,让你在不知不觉、舒舒服服中演变过去。
四是干部队伍构成发生很大变化,二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少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
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有的心态浮躁、贪图虚名,一门心思用在谋求更高的职位上;有的在收入和待遇上盲目攀比,感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因而产生“心理失衡”,走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甚至利欲熏心、私欲膨胀,公然索贿受贿、侵吞公共财产和国家、集体资金,等等。
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就是因在2002年陕西省政府换届和2005年届中调整时未被提拔使用,感到自己吃了亏,产生了为自己捞好处、留后路的想法并付诸实施。
2007年曾因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与此同时,本人或通过其弟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60余万元。
李堂堂已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五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好人主义盛行,应该及时提醒的没有及时提醒,应该坚持制止的没有坚决制止,应该严厉惩处的没有严厉惩处,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就纪检监察工作来讲,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等等。
第四,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
首先,我们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江泽民同志先后1O次、胡锦涛同志先后9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务院每年都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部署;中央还专门设立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导和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这些都为我们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政治和领导保证。
其次,我们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政治优势。
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讲是私有观念和剥削制度的产物。
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区别与历史上任何剥削制度的崭新社会制度,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
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巨大的优越性,我们完全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
其三,我们有一支优秀的党员干部队伍。
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我们之所以能在众多风险和挑战面前取得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靠的就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带头作用。
这是我们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最有力证明。
不承认这一点,就难以解释我们今天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
可以说,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和依靠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
近年来每年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越11万人,只占党员总数的14%o,其中因贪污贿赂类问题受到处分的仅占党员总数的0.3%。
其四,我们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
随着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看渠道的不断拓宽和揭露腐败问题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其五,我们有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消极腐败现象违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是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腐蚀剂。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我们一定要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应当如何追究
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标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作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又进一步强化了转基因食品标示的要求,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并且,对未按规定标示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对此类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在处罚种类上,有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在没收违法所得等的同时,还应当课以罚款。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其实,《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对未按规定标示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没收非法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加重了对未按规定标示行为的处罚。
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对于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处罚,不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转基因食品与农业转基因生物是有区别的,如果是转基因的食用农产品,则应当考虑该生产经营是属于农业生产中的种植养殖环节,还是属于食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环节,前者仍应当依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