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书目录卡怎么做
不摆卡片不读书”,语言学家张寿康的这句话,把小小卡片提到了学习的重要地位。
卡片虽小,作用却大。
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小雷达”,实在是道出了卡片在学习研究中的重要性。
一个人的记忆是有限的,为把自己学习过的知识长久保留下来,就需要对这些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并制成资料卡片,以待用于日后的学习或研究中——这是每一个自学者都应该养成的良好习惯。
七类学习卡助力自学学习卡片有各种不同的名称,供自学者使用的大致有这样几类: 目录卡 这是把一本书的书名或书中的某一章节,或一篇文章的标题抄记下来的卡片形式。
这类卡片,大多因书、文章是自己的,只记下一个目录,详细内容可随翻随查。
这个办法非常经济。
提要卡 大到一本书,小到一篇文章或文章的某一小节,在读后认为很有价值,便把主要内容以提纲挈领的形式记录在卡片上,这叫提要卡。
材料卡 对书中或一篇文章中提到的一些数字、数据、公式、团体成员名称、历史事件或其它事件发生的年代、日期、地点等资料觉得有用,都可摘抄在卡片上,做成材料卡。
文摘卡 把书籍、报刊中的与自己学习钻研有关的思想观点、原始材料等可摘其重点制成文摘卡。
索引卡 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中的有关内容以极其简单的条例形式在卡片上列出来,作为一种线索保存,叫索引卡。
专题卡 指为记载某一个问题用的卡片,叫专题卡。
心得卡 我们在读书学习时的心得体会、观点质疑、问题探讨等,都可以做成心得卡。
这些心得很可贵,往往会一纵即逝,应当迅即将它记下来,日后定会有新的启示。
不过,记录的这些想法,要与原始资料严格区分,加以注明,不可混为一谈。
上面七类不同的卡片形式,各有千秋,很难说哪一种最好。
在具体学习过程中,主要根据资料的性质和个人的需要来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互用或做成综合性的卡片。
依笔者所见,在自学初期,文摘卡和材料卡用得比较多,而当自学到一定程度时,心得卡和提要卡就会渐渐地使用起来了。
当自学到相当程度时,索引卡、目录卡却是迅速掌握所研究材料的最有效的工具。
特别是对于写作论文者,更是如此。
十一原则确保效果在自学过程中,要制作卡片需要掌握以下十一个原则: 指向原则 卡片上抄记的内容不能太杂,而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这个“目的”就是自己所从事自学的专业知识或确定的奋斗方向。
资料的收集就应该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进行。
当然,专业知识之外的外围知识(相近或相关学科),也应适当地收集。
不过要注意与专业知识相区分。
优选原则 需要记的内容很多,但不管什么东西都去无目的地积累,都想抄多、抄全,这样复习时不但用不上,还会浪费时间、人力、物力。
因此,必须善于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善于沙里淘金,撷取那些闪光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为我所备,为我所用。
价值原则 要善于鉴别资料的真正价值,“拾到的材料未必都是真品”,自己所摘取或引用的资料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力求在较长的时间内对自己的学习都能有所帮助、有所裨益。
及时原则 读书看报学习,随时都会遇到有用的资料,要马上动手抄录下来,千万别贻误“时机”,以免日后遗忘,寻找困难。
准确原则 收集资料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做到准确无误。
摘抄完毕,最好与原文核对一遍,特别是引语和数据等,必须保证无误,否则就失去了资料的使用价值。
统筹原则 即从纵横两个方面去考虑,统筹兼顾。
纵的方面,就是积累那些有利于把自己的研究引向深入的资料;横的方面,就是收集与自己研究的领域、探索的问题有密切关联的那些学科的资料。
全面原则 为了配合自己选定的努力方向,就要尽可能多地占有涉及某一学科的所有资料。
在收集某一专题资料时,要注意其完整性,对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评价都要摘取。
这样便于在大量占有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进而有所发现,有所创造,并取得成功。
重点原则 在全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即对于你所研究的题目、你所感兴趣的方面,要多用些气力。
战线不能拉得太长,否则,会淹没学习重点。
求新原则 经常阅读各种期刊杂志、评论及文摘。
随时收集那些带有新动向、新观点、新思想的资料,注意增加新的信息。
尤其是那些周期较短的杂志,如日报、周刊等是我们掌握新动态、新思想和新成就的重要信息渠道。
要注意收集当代同行的信息以及同代人的超前成果。
系统原则 收集资料的目的是为了运用,随时对所收集的资料按其内容、性质进行整理归类,使之系统化。
持久原则 作卡片,不能做做停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有持久精神。
几片、数十片,根本看不出什么,只有积之甚多,达到百片、千片后方能显现端倪。
长期坚持下去,你的资料宝库才会不断地丰富起来,也必然会为你今后的研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以上十一条原则,制作学习卡片时不必硬套,但平常若你在收集资料时,时时对照一下,那么,你将可能成为一个学有所长、有所成就的人。
两种正确制作方法别看卡片虽小,制作时若不掌握一定的章法,也会给日后的工作、学习带来诸多不便。
为此,在一开始自学时,就应掌握小小卡片的正确制作方法。
卡片的制作有两种: 一种是自己动手制作。
卡片不需过分讲究,用稍厚、硬质书写纸即可。
将硬纸裁制成大小一致的卡片,并在旁边打出一圆眼,便于用索绳串连。
有条件的也可直接用计算机专用打印纸,这种纸较硬又厚,现成的圆孔,一裁为四即可马上使用。
有的书中介绍的卡片规格为125(张)×70 (宽)×0.3(厚)mm,也可仿用。
另一种是从文具店购买来的专制卡片,上面已印好“类别”、“编号”、“标题”等栏目字样,也可考虑。
通常的学习卡片格式要求是: 开头 开头要写上题目,即所摘材料属于哪类内容,也可用代号标示。
一填写“类别”:如“名人名言”、“成功之道”、“学海领航”、“科技展顾”、“艺海拾贝”、“道德修养”、“交际艺术”等等。
二填写“编号”:用序号填写。
三填写“标题”:可用两种方法填写,一种是填写原文标题;另一种是摘写者自己命题,主要是根据概括出所摘写的内容制题。
中间 中间摘抄正文。
这是卡片的主体部分。
摘写正文需要注意这样三点:务必字迹清楚;要摘其精要,不可太长;完整。
所抄内容务必全面、完整,不可漏记,也不可多抄,更不可改动原文本意,尤其是外文文献卡片,每一个字母都要写得清清楚楚。
最后 最后要注明出处。
从书中摘引的,应写明书名、刊名、篇名、著译者、出版社、出版年月、页码(摘自第几页至第几页,如果是从翻译著作中摘引的,应注明外文原著)。
表明引证可靠,以备核查。
从期刊、报纸上摘引的,应写明文章题目、作者、杂志或报纸名称,杂志要写明年、卷、期、页,报纸要写明年、月、日(甚至第几版)。
最未一行,摘抄者要写明摘抄时间。
不过,还有几点需要强调:首先,是写卡片的体例要固定下来。
比如资料的题目写在卡片的哪个部位自己要事先约定好;还有标目,要根据自己自学学科的分类进行标目,一个大目里还可以标出若干个小类,这些需要学习者从自学的实际出发,灵活操作。
其次,标目和小类要有导片。
卡片记多了,集中起来放置时,要用导片分类。
导片可以略高于卡片,上面写上目类。
再次,卡片摘写后,要及时将“类别”、“标题”、“编号”的内容写出来,便于查找。
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资料出处务必一一写明,不可偷懒。
有的人在自学时,只记资料内容,省略或干脆不写出处。
漏了这些,将来查找时核对不到原文,将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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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国企党组织活动的年终总结
“严肃纪律,加强作设”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个人自查报告区委的要求和地区工委的工署,我认真学习了《朝阳区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严肃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学习资料》,对照“两个从严”和“四个坚决不允许”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入进行了自我剖析,查找了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方向。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按照区委、区纪委和地区工委的要求,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相结合、研读文件和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深入学习了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同志、*****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及重要讲话,同时对照“两个从严”和“四个坚决不允许”有关党纪条规,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通过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纪意识,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严肃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地区农村城市化的形势和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和谐****的必然要求。
通过学习,我同时深深地体会到,廉洁从政,必须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要切实上心入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于律己,坚持廉洁从政在工作中,坚持按照“
结合自身实际谈《卫生法法规》的意义,800字论文
我国卫生法制建设成就与存在问题浅析朱海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早在党的十五大就确立了,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这一治国方略被载入宪法。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
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卫生事业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搞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于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提高社会卫生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保护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建国50年以来卫生法制工作的成绩回顾建国以来,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卫生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公共卫生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公共卫生立法和执法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l.1 卫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卫生立法工作步伐加快,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等多部卫生实体法。
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20多个卫生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对促进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2 卫生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卫生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使卫生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制建设逐步健全。
依法治国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同样,卫生执法工作也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社会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监督、依法处罚,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法规的实施。
同时,卫生法制的逐步健全,也使卫生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使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工作、学习、饮食及生活环境等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卫生法规的施行,也大大提高了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卫生执法队伍。
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卫生执法任务,卫生部门加强了卫生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了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逐步实行卫生监督员资格考试、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在职培训等制度,使卫生监督员队伍逐步走向专业化、职业化。
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l.3 初步建立了卫生执法监督制度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卫生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加强执法监督。
工作中分清责任,明确纪律,加强执法检查,开展重大案件立案监督、调查取证监督、处罚决定审议监督和处罚执行监督等,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部门和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初步建立了卫生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卫生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全国省级卫生行政机关都成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机构。
在复议和应诉中,各级卫生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不断总结执法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社会的监督对提高卫生执法水平、实行执法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4 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自学、辅导、面授、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了卫生法规和基本法律的普法培训工作。
使卫生系统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医学院校学生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卫生法规有了较全面的了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卫生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患者的台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卫生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对策与展望在回顾过去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卫生法制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证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1999年召开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再次提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重要法律,用法律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卫生法制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卫生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
2.1 充分认识加强卫生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卫生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杜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从卫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出发,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出发,从全民健康利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责,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保证卫生工作在法制轨道上高效率地运行,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 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卫生行政监督执法体制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
只有卫生行政机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
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才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
长期以来,我国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一直由卫生防疫部门承担,存在着执法主体与执法队伍分离、卫生监督与卫生技术服务不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公共卫生执法,轻医政、妇幼卫生执法等弊端。
应合理划分卫生监督和卫生技术服务的职责,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责。
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理顺卫生执法体制,争取政府编制部门列入编制,组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体制。
实行公共卫生、医疗市场、妇幼卫生等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
2.3 加快卫生立法工作,尽快建立《卫生法》近年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众多的卫生法律法规,有力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发展。
但回顾卫生工作发展的历史,尤其是去年SARS以来暴露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来看,卫生工作缺乏总体法— 《卫生法》,因此,尽快建立《卫生法》至关重要。
多年来,卫生事业在发展的同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中之一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制约,政府、公众健康义务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使开展卫生工作面临着较大困难。
完善法律对做好卫生工作是一个强有力的手段。
国家对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制定了许多政策,但由于缺乏法律保证,使得许多政策在基层得不到落实。
尤其是县、乡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经费落实不到位,总体投入不足,欠帐较大,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有的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房屋破旧,设备老化,拖欠职工工资。
如果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诸如此类的影响卫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就可以依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2.4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卫生法制意识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必须通过大力宣传,广造舆论,来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的大卫生观念,从而让社会遵法、守法。
为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争取宣传法制等部门的配合,执法与普法并举,把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加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一是向领导宣传,积极开发领导层,增强各级领导对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向部门宣传。
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需要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争取部门的协调配合,更好地贯彻落实好卫生法律法规。
三是向群众宣传,让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掌握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了解违反这些法律法规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制假售假、非法行医等各种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环境。
2.5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度是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的最有效手段,各级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只有建立健全并严格认真地执行行政执法制度,才能建立起行政执法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把法律法规确定给执法机关的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人员,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和责任,从而增强行政执法的责任感和压力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开展行政管理活动。
依法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说明理由,告知诉权的,都要做到不减少、不颠倒、不拖延。
三要建立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案件备案制度。
定期将执法情况和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决定向同级政府和人大报告。
(作者系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科员)
军人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密守则》1、不该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制定的,《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
《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
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
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
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护理管理制度 急急急
第一章 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会议制度 (一)全院护士大会:由护理部组织,每年1次,总结年度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护士长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总结护理质量达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布置下月工作重点。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护理质量存在问题,持续质量改进。
(四)护理部工作会议:每周一次,小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重点。
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主管院长和护理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通知。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护理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总结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科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
(五)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通报质控结果,部署下月质控工作重点。
三、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组织,每月1次,检查各病区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际解决病区护理管理问题。
2.科室查房:科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实行各科依次组织;科室每月组织二次护理业务查房。
专人负责,积极准备资料,有记录。
3.教学查房:每月1次,针对典型病例的护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
4.一般情况下除值班人员外,护理人员均参加。
(二)会诊制度 1.科内会诊,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由负责护士或护士长提出,科内组织护理会诊,有记录。
2.科间会诊,遇疑难重危病症,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及以上职称者写会诊申请单。
被请科室,必须随叫随到。
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者会诊,填写会诊记录。
3.院内会诊,由科护士长或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护理部有人参加。
4.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
最后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重危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时,要进行病例讨论。
2.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详细记录讨论结果。
3.主持人要进行最后总结。
4.护士长要参加医疗病例讨论。
四、护士长行政夜查房制度 (一)由科、病区护士长组成夜查人员,值班时间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在夜查房期间,行使护理部的职权,协助处理护理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护理部请示、报告,保证全院各项护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按护理部的要求巡视病区,对规定检查的病区进行护理质量评价。
(三)做好夜间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如有大型抢救,要亲临现场协助院领导组织、指挥,并参加抢救。
(四)值班护士长于当日下午五时前到护理部取查房相关资料,次日上班时向护理部提交值班记录,并做口头汇报。
(五)将护士长夜间行政查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参考。
五、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各项护理工作应有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到精力集中,一丝不苟,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认真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空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分级护理标准,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交接班做到口头、书面、病人床旁三交接,做到交得清,接得明,对工作未完成或工作质量未达标准者做到六不交接。
(四)认真做好查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原则,如输液、输血、注射、服药。
医嘱每班查对,每周一次大查对,每次查对后均要及时记录。
(五)严格执行医嘱制度,除抢救病人不执行口头医嘱。
抢救病人及术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六)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前,要交待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再执行,如遇有家族过敏史或呈假阳性者应用该药需由医生签字后方可执行,用药后要注意严密观察。
(七)使用氧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用氧四防,氧气桶空、满分别放置,中心吸氧管道及吸氧装置要注意有无漏气,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八)认真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抢救药品每班交接,帐、物、卡相符,使用后及时补充,专管人员及护士长每周必须检查一次,保证种类齐全,不过期,不变质,毒麻精神药品必须加强保管,每班交接专人管理,治疗室内药物分类放置,严禁混放、乱放。
(九)抢救仪器物品应专人管理,做到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定期消毒,保持常备状态,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十)手术病人做到术前到病房接病人并认真查对,进手术室再次查对,并注明病人已查对无误。
术前及手术结束前均必须认真清点查对手术所用物品,并双签名,术后护送回病房,认真交待病情及治疗和注意事项。
(十一)供应室按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技术规范,严格科室管理,应常规进行各种监测,不得将不符合无菌要求的物品及过期包、物品不齐全的包发放到临床,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规范化管理,严格把关、抽样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临床使用。
(十二)凡住院病人必须向其讲明住院须知内容并请病人在住院须知上签名。
六、重点科室护理监管制度 (一)重点科室包括:ICU、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
(二)根据国家医院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各重点科室的护理质量管理标准。
(三)科室护士长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管理、监督护理工作。
(四)护理质控组对上述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一次,并将结果上报护理部。
(五)护理部加强对上述科室的重点监控,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六)科室根据质控组及护理部的检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
七、重点环节护理管理制度 (一)重点环节包括以下内容: 1.重点环节:病人交接、病人信息的正确标识、药品管理、围手术期、病人管道管理、压疮预防、有创护理操作、医护衔接。
2.重点时段:午间、夜班、连班、节假日、工作繁忙时。
3.重点病人:疑难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老年病人、接受特殊检查和治疗的病人、有自杀倾向的病人。
4.重点员工:护理骨干、实习护士、新护士、进修护士、近期遭遇生活事件的护士。
(二)严格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护理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
(三)病房针对重点环节,结合本病房的工作特点,提出并落实具体、有效的护理管理措施,以保证病人的护理安全。
(四)护士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加强重点时段的交接班管理和人员管理,根据病房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人力,对重点时段的工作、人员、工作衔接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在排班中体现。
(五)根据护士的能力和经验,有针对性地安排重点病人的护理工作,及时检查和评价护理效果,加强对重点病人的交接、查对和病情观察,并体现在护理记录中。
八、护理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切不符合护理质量标准的现象和结果。
(一)各病房建立护理质量缺陷登记本,及时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并记录。
(二)发生护理质量缺陷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本身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三)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要逐级上报护理质量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并填写护理质量缺陷分析记录,24~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根据缺陷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四)发生缺陷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五)缺陷发生后,病房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六)发生护理质量缺陷的病房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护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护理质量缺陷分析,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九、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一)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技术原因,以及患者自身原因,引起对护理工作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二)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安抚,做好投诉记录。
(三)接待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四)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登记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五)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知相关部门的护士长。
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科室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投诉核实后,护理部与相关部门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十、护理异常信息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护理异常信息包括: 1.患者\\\/家属异常信息:患者住院期间出现的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空气栓塞、化疗药外渗、执行医嘱错误、导管脱落、跌倒、坠床、烫伤、误吸、难免性压疮、院内压疮、自杀倾向、猝死、外出不归、精神症状、重患无陪护、患者家属院内意外伤害、各种原因导致的护理纠纷等。
2.病房管理异常信息: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的环境、人员及工作问题、突然停水、泛水、停电、失窃、遭遇暴徒、火灾、地震、病房化学药剂\\\/有毒气体泄漏、其他突发事件等。
(二)发现患者\\\/家属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出现的问题给予积极有效的处理,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填写护理异常信息报告单,上报护理部。
(三)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根据异常信息的性质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导、督促、评价科室的落实情况,达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发现病房管理异常信息时,将问题的发生及解决情况及时向院内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十一、护理人员排班制度 (一)排班要体现公平、效率、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原则。
(二) 排班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弹性排班方式,以满足患者需求,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各病房实行二班制,有条件的病房应实行 “三八”班轮流制。
(四)明确各班次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有序交接,无纰漏。
(五)排班应均衡各班工作量,适当搭配不同层次护理人员,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年资、不同职称护理人员的作用。
(六)遇有紧急情况,护士长可根据需要进行调配。
十二、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体护理人员。
护理部、科、病区共同组织,以自学为主,集体授课为辅。
科室制定学习计划,根据护理人员特点进行分层培训。
(二)护理部每2个月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及新方法的培训。
(三)病房护理人员的培训由护士长根据不同职称的护理人员结合三基三严的有关内容进行培训。
(四)要求培训的护理人员按时参加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三基三严考核,成绩登记入档,原始资料保存、备查。
1.护理部每年组织护理基础理论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50-100%,;每月考核护理技能一项,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25-50%。
2.科护士长每半年组织基础理论考核一次,成绩上报护理部。
3.科室护士长每个月组织考核护理基础理论或基本技能一次。
(六)护理部有目的地选派护士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培训,并向全院护士汇报或讲座。
十三、护理新进人员管理制度 (一)护理新进人员范围: 1.新护士(工作一年以内); 2.护理专业实习生(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3.进修护士。
(二)工作要求: 1.对于护理新进人员的管理,病房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并指定专人带教。
2.带教人员应加强对新进人员专科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带领她们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3.护理新进人员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不得执行医嘱、签字及独立值班。
4.新进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尊重和服从带教老师及护士长。
5.因新进人员擅自进行护理操作,或违反各项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十四、新护士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对新毕业的护理人员进行基本课程的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周。
内容包括: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护理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法律法规等。
(二)岗前培训后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三)新护士见习期间(时间为一年),护理部及病房护士长对新生给予延续性培训。
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程序的应用、专科护理常规及病情观察、标本送检方法、药物的保管及应用、病房各项工作程序及要求、核对医嘱的方法、急救流程的示范、急救仪器的使用等。
(四)见习期满,护理部组织理论考试,科护士长及病房护士长对新护士进行综合评估,合格并获取执业证书后方能转为执业护士。
(五)对培训后仍不能承担临床护理工作的新毕业护士,按院内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