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心得体会 > 十九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法官

十九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法官

时间:2018-09-27 02:59

谈谈你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与改革的认识

您好,湖南天星教育为您 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的政济形势和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变化,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的建立,现行的司法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日益显露出诸多的弊端,在很多方面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要。

目前,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们对所谓的司法不公表现出的强烈不满,为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与动力。

已经成为时下整个社会的强烈期待。

因此,尽快改革司法制度,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职能为市场经济服务,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 、 当前我国司法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司法权地方化 由于我国现行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司法机构的人、财、物等有形资源均由各级行政机关支配和管理,具体表现为: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经费依靠地方政府供给;二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人员编制由地方政府决定,法官及院长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免;三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工作条件的改善、装备的更新依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批准。

这种体制上的弊端导致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解决案件时受地方政府的干涉或者潜在的威胁。

其后果是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丧失了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应有的中立性而沦为保护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司法工具。

使国家的司法活动地方化,使国家的某些法院成了“地方的法院”,不仅严重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发展,而且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直接影响国家法律的权威。

(二)司法权行政化 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制约,我国的司法体制、运行过程带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

一方面,在法院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外部关系上,法院往往被视为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专门负责司法活动的职能部门,它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其他下属部门之间只是分工不同,而抹煞了司法机关自身的特性。

另一方面,从法院内部结构看,司法行政化表现为从检察长(院长)、副检察长(副院长)、处(科、庭)长到普通检察官、法官形成一个等级体系,这种等级是按照行政官员的职级套用的。

工资奖金也一律只与其行政级别挂钩。

行政性职级成为检察官、法官能力与水平高低的计量器。

从而使司法过程贯穿着强烈的行政管理色彩。

法官在司法中难以独立、自主的进行审理,必然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

(三)法官素质不高 我国的法官队伍基本上形成于颁布以前。

当时以工代干的人可以成为法官,法院的司机、打字员能提成法官,还有复转军人等皆可轻而易举地成为法官。

将法官入门的起点规定为大学本科以上。

但目前,我国法院符合规定的却不足三分之一。

长期以来人们对法官职业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法官选拔标准与程序上的偏差,表现为:一是准入条件过低,导致法官精英程度不高。

在我国,以往的初任法官考试和人大任命审判员考试内容难度尚不及,无论是否经过正规的法律教育,是否有从事法律职业的知识背景,是否从事审判工作,有无审判职称等,都属法官之列,一律叫法官,造成我国法官绝对数量庞大,与世界通行的法官精英化格格不入。

二是任命格次较低,不利于法官地位的提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由同级任命,任命者格次不够高。

而且,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命,而助理审判员也属于法官,这样无疑削弱了法官任命的崇高性,实际上降低了法官的地位。

低素质的法官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不利的影响,直接产生两个方面的恶果。

一方面是错案往往难免,由于一些法官素质不高,对法条理解能力偏低,对证据的判断失误,不能胜任高度专业化的审判工作;办案水平低,超审限办案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法官缺乏对审判技能的熟练掌握和运用,审判技能较差,无法独立地、高质量地处理复杂案件,不能很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公正司法的职责;另一方面是法官违法违纪情况时有发生。

有的法官甚至贪赃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殉私舞弊。

这两个恶果已严重危害了法院的权威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 四) 审判方式不科学 1.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审判方式是法官职权主义,由法官一手操作立案、调查取证、审理、裁判等全过程。

而这种操作往往又在“暗箱”里封闭进行,从而使审判权的行使得不到监督和制约,给法官偏袒一方创造了条件,这种“暗箱操作”难以保证实体公正的结果。

2.在我国,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都是审判组织。

合议庭负责审理绝大部分案件,审判委员会则对合议庭审理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但在实践中,许多合议庭只是负责审查事实,提出适用法律的意见,最终判决则是通过请示领导等方式得到了最终结论后才能作出和宣判,从而导致了“先定后审”的走过场现象;法官对案件只有审理的权力,而无裁判的权力,审判委员会集权太多,讨论案件过多,而审判委员会成员又大多不参予具体案件的审理,这就形成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分离的现象;这不仅不利于调动审判人员的积极性,还人为地延长了审判时间,导致超审限现象的出现。

由于集体讨论,责任分散,出了错案无人负责,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落实不了。

3. 法院的审判结果最终要体现在裁判文书上。

而过去裁判文书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讲理,既不讲判决的道理,也不讲判决的法理,使当事人不信服,导致上诉、申诉居高不下。

因此,为了实现审判结果的公正,体现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的改革势在必行。

(五)“执行难”问题 生效的判决应当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和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

但多年来,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已成为困扰法院工作,影响国家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

执行机构互不隶属,力量分散,装备薄弱,严重制约执行效率,影响执行效果;整个社会的协助执行观念仍很淡薄,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缺乏应有的尊重;少数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以权压法,公然非法干预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就会动摇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的信心,损害法律的尊严。

当发生纠纷时,许多当事人要么是“屈死不告状”,自认倒霉;要么是以私了方式解决;更有甚者,雇佣社会黑势力,以“黑”对“黑”,因经济纠纷引起杀人越货、绑架勒索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执行难”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痼疾。

(六)司法腐败严重 司法腐败,是对当今社会危害最大的一种腐败,因为它危害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公平正义的信念和追求。

司法腐败表现在个人身上,就是将公共权力私有化;表现在地方,是将公共权力地方化。

国家赋予司法人员的职权,成为个人、地方谋取个人私利、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的手段,司法活动被用作权钱交易的工具。

近几年来一些法官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执法犯法,贪赃枉法;有些法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导致司法不公的问题较突出;这些司法腐败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不仅严重地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而且严重地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崇高威望。

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二、关于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改革司法体制,确保司法独立 实现司法独立是我们实现法治、追求司法公正的必要前提。

国家的司法审判权只能有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来行使,其它任何机关均不得行使这项权力。

为了使法院摆脱行政的束缚,就必须改革现有法院的组织方式、司法人员的任免程序和方式,改变各级地方司法机关的财政体制。

首先要打破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置的体系,创制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可使司法机关免受利益诱惑和其他地方权力影响的司法体系。

同时还必须改革现行司法机关的财政、人事体制,让司法机关摆脱在经费上对地方上的依赖,在人事上受地方上控制。

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在于:(1)改“平行管理”模式为“垂直管理”模式,收回各级行政机关对司法机关人、财、物的决定权和供应权,改由中央统一管理。

地方不再负担司法机关的经费。

充分发挥中央对地方司法权的支配作用,从而实现国家法制的统一。

(2)将法院的行政管理事务分中央和地方两级进行管理。

中央司法管理机关行使对最高人民法院和的管理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管理机关行使对中级人民法院和的管理权。

(二) 改革司法人事制度,提高司法审判人员的整体素质 司法人事制度的改革,就是要从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据审判规律而形成的模式转换,全面提高司法人员的队伍素质,建立严格的选拔制度和淘汰制度:一是要提高法官资格取得的难度,严格法官的任免程序,把好选拔关,要严格按照修正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国家统一的制度,选拔、任用、管理法官、检察官,要大力拓展经过正规高等教育的法律人才进入司法机关的渠道,建立一套从律师队伍中选拔检察官、法官的制度,坚决杜绝非专业人员进入司法队伍从事司法工作。

调离、辞退业务能力低下的检察官、法官。

推行法官逐级选任,缩减法官人数,实现法官精英化。

二是要完善培训机制,实行法官轮训制,努力造就一批精通法律业务、熟悉国际贸易规则、懂外语的专家型法官。

三是提高法官待遇,以吸引全社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法官队伍中来。

在法院组织体系、人事体制改革方面逐步使地方法院与地方政府发生脱离,通过人事制度改革以减少或消除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

(三) 改革审判方式,确保程序公正 审判方式的改革首先应以审判公开为核心,公开审判的实质就是要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和裁判,案件事实调查和认定的整个过程都应当在法庭公开。

其次要改革审判方式:一是庭审方式要从询问制向对抗制转变,强调当事人举证,加强对证据的质证和开庭辩论,充分发挥当事人及其参与诉讼的积极性。

把开庭审理的过程真正变成调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和双方当事人说理辩论的过程;二是审判方式要采取法官的独立负责的责任制,改革现行合议制与审判委员会制,建立主审法官制。

改变现行中的审判集体负责制,要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脱节的状况,取消层层审批制度,使参加案件审理的主审法官享有独立裁判的权力,同时让其真正独立地负起责任。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应对主审法官起监督和指导作用,但不能代替主审法官承担责任,一旦出现错案,应由主审法官个人承担责任。

同时还要确定法官独立审判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并且对违反该行为规范的后果作出具体规定,从而在制度上确保审判是在严格遵循诉讼程序的前提之下实现的。

三是简化诉讼程序,真正体现“两便”原则,避免重复劳动,以最少的诉讼消耗,取得最佳的审判效果。

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实现案件繁简分离,从机制上确保案件审理的快捷高效,使一般经济纠纷,能得以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四是凡是能够调解,当事人也愿意调解的,开庭前可以调解,庭上庭下也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依照的有关规定由审判庭予以受理和审判,不应久调不决。

(四)切实解决“执行难” 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法律的权威,使审判的正义、高效、有序落到实处,必须加快建立执行工作的新体制和新机制,设立独立执行局,对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统一调度指挥执行装备和力量,组织进行集中执行;确定执行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的专项执行。

各级法院还要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惩处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犯罪行为,维护案件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规范执行程序和秩序,对秩序中应当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增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自觉将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充分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同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执行救济,提高执行的公信度。

(五) 强化司法监督机制,惩治司法腐败 惩治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措施是靠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我国的新闻舆论素来以正面报道为主,司法、行政、权力机关之间未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司法权的专横和滥用,司法腐败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认为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司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1.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力度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

虽然人大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履行了监督职责,但力度远远不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督机构不健全,对监督的保障没有制度化,监督队伍的素质不够理想。

因此,要尽快进行监督立法,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确立监督责任。

由于目前地方保护主义及裁判不公问题较为严重,因此要求加强人大对司法审判活动的监督的呼声较为强烈。

我认为,强化人大的监督确有必要,但是,人大的监督应是整体、抽象、一般的监督,即透过一个时期、一批案件所暴露出来的现象,发现问题,进行调查,以利决策;而不应是对个案的直接监督。

在具体操作上,人大不应该过多地针对某个具体案件要求听汇报、调案卷,甚至提出处理意见。

即使是对个案的监督,也主要应是事后的监督。

如果人大的监督特别是个案监督影响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法院作为社会纠纷最终裁决人的地位,干涉了法院对具体案件的正当审理,违反了司法独立的原则,从而使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实际上被干扰或剥夺;无疑是不可取的。

要是人大发现法院或法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确有违法行为,可以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但并不能对案件进行任何的指示。

加强和完善人大监督,有利于从宏观政治角度保证司法工作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意愿,促进司法的公正性。

  2.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为了保障实现审判管理体制的正义价值,必须建立并实行严格错案追究制度。

权力的约束和制衡是防止司法腐败的重要手段,随着审判组织的独立和法官职权的扩大,必须大力强化对审判主体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实体正确。

对独任审判员错误裁判,应由独任审判员承担责任。

对合议庭成员评议案件时,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致使合议结果错误,造成错判的,由导致错误结果产生的成员承担责任。

对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违背事实,曲解法律,导致错案发生的,由有过错的审委会委员或主持人承担责任。

对院长、庭长工作不负责任,好人主义,知错不纠,导致错判的,要由院长、庭长与有过错的法官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客观分析产生错案的原因,准确界定错案范围,严格执行错案追究程序。

区分错案性质、过错程度,把错案责任追究到人,保障实体正义价值的实现。

对司法人员在司法程序中的职务犯罪行为,要根据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3.强化检察监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负有监督的职能。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是一种来自法院外部的监督,它体现了检察权与审判权的互相制衡,这种制衡,不仅要体现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上,同样也应在民事、经济案件中得到落实。

监督仅仅出自内部是肯定不够的,如果缺乏来自外部的、直接针对个案的监督,并不足以保障当事人所应该享有的权益。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监督应当触及司法活动的各个领域,对少数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吃、拿、要、卡、贪、占等行为应及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改革检察监督系统,健全检察监督制度,改变目前检察监督软弱无力的局面。

4.加强和规范舆论的监督 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除了立法权的监督外,还应当受到舆论的监督,所谓舆论监督,是指舆论界(主要指新闻界)利用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予以报道、传播、评论,以行使监督的权利。

西方一些国家将舆论监督视为除立法、司法、行政以外的第四种权力。

近年来,国外的一些重大腐败案件大多是被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如美国的“伊朗门”事件、日本的利库路特案等。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法院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各类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公民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不予公开审理外,一律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不许实行“暗箱操作”。

允许新闻机构以对法律自负其责的态度如实报道。

司法****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某些审判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着各种庭前、幕后的非法交易和操作,使原本应该公开的审判活动变成了一种“暗箱操作”,新闻舆论监督可体现为客观、公正、全面地报道案情,使广大民众和社会各界都能了解法院的审理经过和判决结果,这对司法就是一种约束,可以防范司法人员暗中弄虚作假,任意枉判。

,从而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杜绝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们在肯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的正面作用的同时,也应当看到过滥的渲染性报道的负面影响。

要使舆论和媒体的监督发挥正面作用,必须使其规范化起来。

现实情况是,一方面新闻舆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不够,尚未形成足够的社会压力;另一方面过滥的渲染性报道又可能造成对司法活动的不公平影响。

损害司法独立和司法活动的中立性。

因此我们必须通过立法对新闻监督予以规范,遏制和减少其监督过程中的非规范行为,以避免其产生错误的导向,干扰司法独立。

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必须强化监督机制。

尤其是随着法官独立审判和实行责任制的实施,法官权力进一步扩大。

权力若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专断和滥用,必然导致司法腐败。

但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对司法审判活动的乱干预,个别领导干部以言代法、干预法院独立办案的行为,不仅不是正当的监督,而且是违法的,应坚决纠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和我身边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这些道德规范和要求具有什么样的内涵

如何在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得到落实和践行

本报今日刊发一组笔谈,对此进行探讨。

  爱国: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准则  爱国是人们对于祖国的一种深厚的依恋、爱护,以及与此相应的实际行动。

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

几千年来,中华儿女一直高举爱国旗帜,涌现出无数爱国英雄、仁人志士,传诵着数不清的爱国诗篇,爱国主义精神早已融入亿万人民的心里。

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始终是各民族、各阶层团结一致的强大动力,支撑着中华民族团结奋斗、发展繁荣的伟大实践。

  我们爱国,因为我们的祖国山河壮丽、地大物博,因为我们的祖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明,因为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祖国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们的心。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虽历经磨难,但中国人民始终英勇不屈、艰苦奋斗,创造了光辉灿烂的经济、政治、文化成果。

这一切在每个中国人身上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铸造了中国心。

正如《我的中国心》歌中所唱的那样:“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

在中华民族成长和发展的历史实践中,我们深深地懂得国家的重要和爱国的必要,懂得个人命运与国家和民族命运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没有国,就没有家,也就没有个人的自由和幸福,甚至没有个人的生命和安全;只有国家独立富强,个人才能自由、富裕与幸福。

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国家者载民之舟也,舟行大海中,猝遇风涛,当同心互助,以谋共济。

”正是从这种个人与国家的密切关系中,以及对这种关系的深刻认识中,中国人民产生了对祖国浓厚强烈的道德情感,并把这种强烈的爱国情感转化为行动和实践。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应当怎样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呢

  爱国就要热爱人民。

我们要尊敬我们的先辈,是他们创造了中国的今天;爱同自己一样生长在中华大地上的父老乡亲、师长朋友,他们与我们血肉相连,共同支撑和发展着今天的社会。

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为人民服务,努力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回报人民,让人民生活得更富裕、更美好。

爱国爱民应从孝老爱亲做起,尤其要关心爱护鳏寡孤独等特殊社会群体,热心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之中的人。

特别是当国家发生突发事件和巨大灾害之时,一定要高度关注,挺身而出,不畏艰险,不计报酬,尽力贡献;坚决反对国内外一切敌对势力对我们的分裂瓦解,同一切损害祖国利益和荣誉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

  爱国就要热爱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爱惜人民的辛勤劳动和创新创造。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认识到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强调“天人合一”、“民胞物与”,注意爱护生态;中华传统文化一直强调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这些远见卓识,已被今天世界的人口膨胀和工业化所带来的环境危机、雾霾和水系污染所证实。

保护环境再也不能等待,再也无法推托。

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优良传统,立即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朴素节俭的好传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让天蓝气清,推动和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爱国就要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一座丰富的宝库,既有文史哲学,又有科技艺术,尤其值得珍视的是蕴含其中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独立自主、奋发图强”精神,“崇德向善、团结友爱”精神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

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文化根基和思想支撑,对于增强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爱国最重要的就是要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是社会主义救了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了中国。

进入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曾经一度陷入被人任意欺凌践踏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境地,但是她又迅速崛起。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实现了历史性的飞跃: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逐步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如今,我们的祖国面貌日新月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神舟”九天揽月,“蛟龙”五洋捉鳖,一个“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正在加快实现。

我们的祖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大、这样可爱。

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能不欢欣鼓舞,能不感到骄傲自豪吗

能不以更大的决心和干劲报效祖国吗

  培育和践行爱国这一价值准则,首先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特别是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同祖国发展繁荣、同人民幸福安康结合起来,为祖国取得的每一个进步和成绩而喜悦,为祖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而担忧,为增进民生幸福而努力。

更重要的是把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到每一个祖国需要的时刻,贯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

当爱国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最高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就会发挥得更充分,中华民族就会更加同心同德,创造出新的辉煌。

(陈瑛 作者为中国伦理学会名誉会长)  敬业:在平凡中铸就非凡  敬业是公民的重要价值准则,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

一个人无论从事哪个行业、担任什么职务,都应该用辛勤的劳动和扎实的工作践行敬业这一朴素而崇高的美德。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尤其需要大力倡导敬业精神,引导人们恪尽职守,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敬业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重要元素。

《礼记》中有“敬业乐群”之说,孔子也主张“敬事而信”“执事敬”。

梁启超在《敬业与乐业》一文中,专门阐述了敬业的职业精神。

他认为,“敬业”就是“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

”简单来说,敬业就是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

其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忠于职守的工作态度。

敬业的人会对自己从事的职业具有献身精神,将自己的一生与其联系起来,在事业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会拥有强烈的责任感,明确认识到自己承担的特定职责,忠实履行职责,勤勤恳恳工作,任劳任怨付出。

这样,工作就会由外在的强制和被动转化为内在的自觉和主动。

正如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所说:“如果一个人是清洁工,那么他就应该像米开朗基罗绘画,像贝多芬谱曲,像莎士比亚写诗那样,以同样的心情打扫街道。

他的工作如此出色,以至于天空和大地的居民都会对他注目赞美:‘瞧,这儿有一位伟大的清洁工,他的活儿干得真是无与伦比

’”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没有贵贱之别。

每一项工作都值得我们去做,值得我们用心去做。

只要我们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精益求精,都会做出不平凡的成绩。

  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情感。

“爱而不敬,非真爱也;敬而不爱,非真敬也。

”事实证明,真正的敬业者必然有爱业情怀。

对职业的热爱是敬业的深层动力,会燃起人们巨大的工作热情,激发人们奋进的强大动力。

正如高尔基所言:“天才是由于对事业的热爱感而发展起来的,简直可以说,天才就其本质而论只不过是对事业、对工作过程的热爱而已。

”爱业的人会把工作当作快乐、当作幸福,会保持一股积极进取的干劲、一种拼命奋斗的热情,想方设法把工作做好、做到极致。

一个人无论身处什么岗位,只要在岗一天,就应当踏踏实实、尽职尽责地干好分内工作,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

  勤业、精业的业务素养。

敬业是精神和状态问题,精业是能力和水平问题。

一个人无论本领多大、能力多强、素质多高,凡事拈轻怕重、应付了事,就很难有所成就。

同样,一个人无论多么爱岗敬业,如果认识水平不高、技术能力平平,恐怕也很难取得大的成绩。

特别是在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显得十分重要。

今天,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标兵、模范,如被誉为新时期产业工人杰出代表的许振超、“蓝领专家”孔祥瑞、“金牌工人”窦铁成、“知识工人”邓建军等等,既是爱岗敬业的杰出代表,也是勤业、精业的先进模范。

他们干一行精一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练就了高强的本领,突破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创造了一流业绩,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将敬业精神提升到了新的境界。

  敬业看似平凡,实则不易。

职业和工作岗位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

任何岗位都意味着机会和平台,它可以成就我们的事业、成就我们的人生。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正是通过从事一定职业显示出来的。

人生在世,成就一番事业,在职场上大有作为,是大多数人的职业愿景。

而事业有成,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展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机遇青睐敬业者。

只有勤勉敬业的人,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不平凡的业绩,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理想。

  任何一个工作单位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只有人人热爱本职工作、兢兢业业,各个工作部门协调运转,才能产生整体效用。

敬业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道德基础。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公正即和谐,正义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城邦的正义体现为不同阶层的人们各司其职、尽展其能所形成的秩序。

在现实生活中,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在各自岗位上勤勉工作:公务员廉洁奉公、法官秉公执法、军人保家卫国、商人诚信经营、教师教书育人、医生救死扶伤、科技人员发明创造……唯有社会成员各守其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形成正义的良善社会。

  敬业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实现的,需要每个人、每个行业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

每个劳动者都需要树立正确的岗位意识,认识到每个岗位都可以施展理想抱负、奉献聪明才智、展示人生价值;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岗言岗、在岗爱岗、在岗为岗,做到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埋头苦干、积极奋进;争创一流业绩,刻苦学习工作所需要的各项技能,努力成为本行业、本岗位的行家里手、业务骨干,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非凡的人生篇章。

(吴玉军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诚信:为人之本 兴国之基  诚信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诚信的要义是真实无欺不作假、真诚待人不说谎、践行约定不食言。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意义重大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是中华传统道德文化的精华。

同志曾说:“讲信义是我们民族的传统。

”具体来说,“诚”是尊重事实、真诚待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

故朱熹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

”“信”是忠于良心、信守诺言。

故张载曰:“诚善于心谓之信。

”“诚”是“信”之根,“信”是“诚”之用。

中华传统美德把诚信视为人“立身进业之本”,要求人们 “内诚于心,外信于人”。

  诚信是立身处世之道。

诚信是人之为人的道德规定。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诚信是个人社会化的“初始原则”。

人是通过“社会化”完成从生命体的自然人到具有社会角色的社会人转化的。

人的社会化,不仅要学习和掌握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学习社会交往的规则。

其中,遵循不说谎、说话算数等诚信规则,则是每个人最早接受的规则教育之一。

  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石。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以信任为基础的信用交易活动。

这种交易活动,蕴含着对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道德和法律要求。

诚信是实现信用交易的前提和保障,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规则和生命线。

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不仅能够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交易成本,而且能够形成合理的市场秩序,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提高经济效率。

  诚信价值观的实践要求  诚实劳动。

诚信绝不只是单纯的守约与履约问题,更是劳动创造的态度和品德问题。

诚信要求人们在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中,尊重客观事实不作假,不投机取巧、偷奸耍滑。

如果说劳动创造世界,那么,只有诚实劳动才能创造出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和增强人们幸福感的美好世界。

  真诚待人对己。

诚信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求实不骗人、对己不自欺,反对虚伪和欺骗。

因此,诚信是忠于本心、真实无妄、信守承诺的态度和品行。

按照真实要求为人做事,即为人实在、实诚,才会有好的工作作风和社会风气;人们唯有信守约定、践行承诺,才会心里踏实有安全感、彼此信任有幸福感。

  恪守诺言和约定。

诚信要求人们遵守诺言、契约,反对毁约和违背诺言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诺言和约定,既包括由人们自己承诺而引发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令、规章制度等规定的普遍权利与义务。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着力点  发挥政务诚信的示范引领作用。

古人云:“政者,正也。

”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定盘星。

取信于民是为政之道。

应通过管理和教育,使行政人员树立法治思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避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的腐败行为;确保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履行对公众的承诺,避免“朝令夕改”和“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现象。

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树立诚信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

  营造讲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

社会成员的诚信观念、信念和品行,与社会经济环境密切相关。

产品掺假作伪、商品价格欺诈等虚假商业行为,不仅会加重社会成员普遍怀疑和猜忌心理、加大交易成本,而且会消解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信念和意志、诱发欺骗失信行径。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加强监管力度,引导、教育人们在商业活动中诚实守信,不造假、不掺假,做到童叟无欺等,积极营造讲诚信的商业文化氛围。

  开展生活化的诚信教育。

围绕诚信方面的法律规定、信贷业务、信用卡办理、信用消费、职业发展等,开展针对性强的诚信教育,使人们进一步明确在信用经济时代如何利用“信用”为自己生活服务、如何通过诚信的收益累积增强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从而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行为动力,真正“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的主体,不仅包括社会个体,也包括各种社会组织,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从事职业活动的社会成员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组织,组织对内对外是否遵守诚信原则以及是否形成诚信的工作氛围,直接影响社会成员个人诚信品行的形成。

组织诚信的缺失,无论对社会个体诚信理念还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都是巨大的。

因此,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

  发挥诚信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诚信道德模范是人们身边的道德标杆,具有“润物细无声”的道德说服力。

培育和践行诚信价值观,应大力宣传诚信道德模范真实感人的事迹,营造诚实守信光荣、虚假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诚信道德模范的社会辐射效应。

(王淑芹 作者为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友善: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友善,是对人类以往友善理念的继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价值准则,是我们建设和谐家园、实现民族梦想的重要精神条件和价值支撑。

  友善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谦敬礼让、帮扶互助。

即在工作和生活中不矜能、不伐善,先人后己,保持谦虚低调。

面对道德高尚、品质优秀的人,要虚心学习,做到见贤思齐;面对他人的过失、缺点,要设身处地给予体谅和包容,诚心诚意进行提醒和帮助。

戮力同心、同舟共济,在他人有困难时及时解急救难、雪中送炭。

谦敬礼让、帮扶互助的友善风气在人们之间流转和传递的是温情与爱心,能消除隔阂、融冰化雪,使人如沐春风。

  志同道合、携手奋进。

同类相感,同声相求。

友善之情往往生发于志趣相投的人们之间,因此人们常说“同志为友”,“道不同不相为谋”。

如果说友善意味着志同道合、友善的基础是志同道合,那么,在当代中国,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之“志”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同之“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将个人追求融入国家梦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途上同心同德、共同奋进,是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时代要求。

  珍惜资源、关爱自然。

人类不仅生活在群体、社会中,而且生活在天地、自然中。

人们在自身的生存发展中不仅要和他人、社会打交道,而且要和自然打交道。

“爱人”与“爱物”密不可分。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它是人们共有的生存家园。

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同时就是尊重和保护他人他国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权利,就是尊重和保护人类自己。

  友善价值观的践行途径  深刻领会友善价值观在“三个倡导”中的地位作用。

“三个倡导”是我们党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高度概括、凝练的产物。

其中,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在一定意义上居于基础地位。

而在个人层面的四项价值观中,友善又相对处于更为基础的地位,其他三项价值观无一不与友善理念相关联:如果一个人在日常交往中对身边人都不能以善相待,就不能指望其会爱国,也不能指望其会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为社会和他人做奉献;一个不爱他人、只关心自己利益的人,就很难在人际交往中做到尊重他人、诚信无欺。

所以,在实践中积极倡导、培育友善价值观,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培育与践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创造性地用活我国传统优秀道德资源。

我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仁爱友善思想。

在甲骨文中,“友”字的造型是顺着一个方向的两只手,意为二手协同或以手相助。

我国古人强调“仁者爱人”,主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人际交往论,主张“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生态和谐论,将“民胞物与”视为道德修养的理想境界。

在此基础上,古人还发展出了丰富的道德实践理论,包括“反求诸己”、“推己及人”的忠恕论,“责友以善”、“以友辅仁”的友善观。

在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过程中,应科学继承这些传统优秀道德资源,并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夯实力行友善价值观的物质基础。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切实提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随着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事关国计民生问题的改善,那些原本为生计而紧锁的眉头会自然舒展。

而当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时,人际和睦友善的风气就会更易生发。

  开展以友善为主题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

榜样的教育、示范和引领,对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具有重要作用。

人间自有真情在,生活中从来不乏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善行义举。

因此,道德教育应贴近百姓生活,着力捕捉、发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善意与真爱。

此外,还要在社会中广泛开展人人参与的以关爱他人、奉献爱心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引导全社会成员关注、关心、关爱困难群体,营造帮扶互助的友善风气。

  完善对善行义举的保护保障机制。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是一项匡正人心之举,需要惩恶与扬善并举。

一方面,要对损人利己等伤风败德行为采取多管齐下的治理、惩处措施;另一方面,也要注意保护践行友善品质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慰勉。

概言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崇德向善氛围,是有效培育、涵养社会主义友善价值观的必备土壤。

谈谈如何向道德模范学习

爱岗敬业,敬荣抑耻,树立正确人生观 中国素以礼仪之邦、文明古国著称于世。

中华民族是有着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的伟大民族。

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由56个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虽然也曾有过矛盾和冲突,但总是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共同抵御外来的侵略,维护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和进歩。

中华民族在其生存和发展中,逐步培育、发展、形成了对自己祖国深厚的感情。

共产党员必须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保持共产党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纯洁性,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人民教师的共产党员,就要为人民教育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人才的基地,教师作为基地的各个分子,就要以身作则,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始终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把为师生做好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现在,我们学习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讲社会主义荣辱观,并非唱高调和空谈,诸如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团结互助、辛勤劳动、遵纪守法之类的基本准则,其实就是最为基础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

这些精神财富,将对一个人的一生产生影响,是其未来发展的坚实基础,是我们走向成功的路标。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树立了新时期的道德观,它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标准,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人民将永远记住他;否则,人民将把他踩在脚下。

一、回顾历史,思想上保持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党就致力于从根本上解放被压迫、被剥削的劳苦大众。

以推翻剥削阶级为己任。

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党的建设理论。

民主革命时期,毛主席提出,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必须领导人民通过武装斗争,推翻束缚中国生产力发展的三座大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领导人民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为中国人民谋福利。

新中国成立后,如何经受住执政的考验,是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

围绕这个基本问题,毛主席提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今后党的主要任务是搞经济建设”;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兼收并蓄、推陈出新”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党要始终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时刻关注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九十年代以来,把一个什么样的党带入二十一世纪,怎样领导人民在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成为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江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邓理论的伟大旗帜,不断吸取新鲜经验,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新的思想观点,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毛、邓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确保我们党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这充分体现共产党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时代精神。

“八荣八耻”的思想作为对毛主席、小平同志党建理论的新发展,她新就新在它是对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任务的一种新概括。

诚然,“八荣八耻”的要求,就其中每一项具体内容而言,都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贯倡导和坚持的,和小平同志对每一个代表都分别作过具体的精辟论述。

可以说,“八荣八耻”的思想,就是为适应党的建设这种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所提出的一个最新的理论成果,是对我们党近八十年基本经验和党建理论的科学总结与提炼。

二、做好本职工作,成为出色的带头人。

以服务人民为荣,像雷锋那样,在自己的岗位上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要牢记党的教导和宗旨,党安排在哪里,就应该全力做好党交给的工作,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不管东西南北风,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不偏离,工作变化了,但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能变;环境变化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实际情况变化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不变。

共产党员要有一种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有一种高昂饱满的革命热情。

人民教师以传承文明为己任,教书育人。

既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又要进行思想道德的教育。

新时期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为全社会树起了一个新的道德标尺。

“八荣八耻”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容,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为公民道德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

它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每个公民的一举一动;它还像一位法官,拷问着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良知;它更像一股清风,净化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

我们应该承认,现实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的现象。

有些人思想混乱,道德缺失,是非颠倒、善恶不分、美丑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生和蔓延,极大地损害了我们的社会风气。

“八荣八耻”唤醒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道德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荣辱观。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

人要活得有尊严,就得自觉做到“八荣八耻”,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公民。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八荣八耻”对陶冶教师情操,转变教师气质,提高教师素质,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培养大批为教育事业献身的新师资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向身边的先进模范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水平 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困难无时不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学校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全体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更是身先士卒,积极工作,不断创新,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为扩大学校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争创实验性示范性学校努力工作。

努力中,我们要竭力突破制约学校发展空间的“瓶颈”,维护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到事事、时时有紧迫感,以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促进学校创优事业的发展。

提高认识,及时以先锋模范为榜样。

学习先进共产党员的事迹,明确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

四、明确目标,修正思想,紧跟时代脚步 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各项方针政策。

坚持教育的改革发展必须充分体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体现科学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工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一种积累,但先进性的学习更是一种积累,那是一种人生的积累,使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又得到了一次升华。

只要我们在学习中认真去体会,去对照,去改进,我们的思想境界将会得到更大提高。

同志讲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作为共产党员更要有不怕困难,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与时俱进的精神。

通过“八荣八耻”这个道德层面的“软约束”与法律层面的“硬约束”相结合,将能有效地促使各级官员自觉地审视自己的“官德观”。

上海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带头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具体说,就是共青团组织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统领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既要从高处着眼,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牢社会主义之魂、立稳爱国主义之根;还要从低处着手,关注青少年的成长细节,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发展指导,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青春中国”国庆升旗仪式和十八岁成人仪式激发青少年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体现着“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青年志愿者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着“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青年文明号”信用建设示范行动倡导信用自律、深化信用实践,体现着“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引导青年学生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体现着“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养成十个道德好习惯”从行为养成入手,强调举手之间是善恶美丑、点滴之中有是非荣辱,引导青少年“勿以善小而不为”;等等。

所有这些,都在实际上倡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采纳哦

急谁能帮我写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现实表现、突出工作成绩,做为参考。

扈猛,男,1985年8月,汉族,山南人,XX年5月加入中国党,2010年6月毕业于临沂师范学院历史学专业年9月正式到莒南县十字路镇朝阳居委任书记助理,该同志的现实表现是: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德)该同志到村任职以来,始终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同时还注重学习新农村建设、法律法规等农村工作方面的知识,从各个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肯定。

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能)该同志擅长文字工作,并注重进一步学习相关理论,努力做好组织交给的宣传工作。

能发扬“认真细致、扎实严谨”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份材料,每一份文件,每一项工作。

自觉按政策、制度、程序办事。

在工作过程中,能谦虚谨慎,积极跟同事搞好团结配合,不计较个人得失。

在新问题、新情况不断的情况下,能迅速适应,没有因工作的衔接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较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表现出了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工作认真,事业心强。

(勤)该同志在朝阳居委工作期间,无迟到早退现象发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工作,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管理办法和大学生村官有关的管理规定,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认真、踏实、尽职尽责的做好各项工作。

四、扎实肯干,业绩突出(绩)一年以来,该同志已经适应了村里的日常工作,融入到了居委会的集体中,深入到广大村民中间,在居委会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能够积极分担居委会的工作,有创新意识:(1)能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到广大村民中间。

帮助村内“五保户”搬家,缓和他们之间的矛盾;通过调查,帮扶部分群众致富贷款10万余元。

(2)能为朝阳居委工作献计献策,如组织全村党员去山东寿光、苍山等科技大棚蔬菜基地参观学习,引进先进技术,使村民走上致富之路;对朝阳居委进行村庄规划编制,逐步进行旧村改造工程。

(3) 认真做好农村远程教育操作员,使“两委”成员乃至全体村民,及时了解各项政策和致富信息等。

(4)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身体力行,带头参加了粉刷墙壁、种树、清理垃圾等具体工作,激发了工作热情,使得村内环境焕然一新,在评比中喜获全镇第一名。

(5)负责起草、撰写各种书面材料和会议记录,通过网络、相关书籍帮助村民解决了许多生产生活上的问题。

五、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廉)该同志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村任职期间,能做到办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

能与“两委”成员处理好工作关系,在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坚持协作和配合,充分调动了“两委”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朝阳居委的实际工作,能够协调服务重点工作,立足岗位职责,献计献策;坚持按规定办事,公开透明,讲程序、讲原则;做到不贪不占,不损害集体利益,努力做到了清正廉洁;发扬了敬业爱岗、积极奉献精神,在任职村的党员干部群众中树立起了较高的威信。

扈猛同志,在实际工作中经得住了考验,但是还不够成熟,工作条理性有待提高,我们基层政府会用更高更严的标准来要求扈猛同志,使他能为农村做出更好的成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以上就是十字路镇政府对扈猛同志一年来的工作,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的考察,请上级参考

论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和地位

监狱学的学科属性位,是监狱学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接影响着监狱科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而且还制约着有关政法院校的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

多年来,我国学术界围绕此问题众说纷纭,真可谓见仁见智。

本文准备就此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监狱科学的名称  关于监狱科学的名称问题,在学术界长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起初是劳动改造法学与劳动改造学之争。

有人主张将劳动改造科学(监狱学)称劳动改造法学,有人则主张称劳动改造学,而到了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以后,则转为监狱法学与监狱学之争,各之都有自己的理由。

  笔者认为,监狱法学与监狱学是两个既有密切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学科。

二者虽然都是研究监狱的科学,但研究的重点和角度有所不同。

监狱法学主要是从法学的角度研究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有关原理、原则、制度和方法,即着重研究监狱的法律制度。

而监狱学除研究监狱法律制度外,还要研究监狱历史、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劳动、罪犯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建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保护等极其广泛的内容。

由此可见,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但是,在实际上,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研究内容和范围经常是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人们在研究监狱法律制度时,总是离不开监狱的一般原理和改造罪犯的各项措施和手段,同样人们在研究监狱一般学说和理论的时候,不能脱离有关监狱的各种法律规定。

  纵观解放前我国出版的有关监狱的各种专著和教科书,称监狱学的居多。

从所掌握的材料来看,称监狱法学的主要有柳大谧编译的《独逸监狱法》(1907年)和芮佳瑞编著的《监狱法论》(1933年)。

有些论著虽然名为监狱学,但就其体系、内容而言,与监狱法学并无重大区别。

例如,1936年9月,李剑华编写的《监狱学》, 其中心内容是系统阐述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颁布的《监狱规则》,实际上是一部注释监狱法学,它与芮佳瑞的《监狱法论》所研究的内容基本相同。

这说明,监狱学与监狱法学,都是以监狱这一特殊社会现象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很难将二者截然分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监狱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监狱学研究的范围不断拓宽,从监狱学的母体中相继派生许多新的分支学科,主要有:监狱史学、监狱法学、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狱警察管理学、狱内侦查学、监管医学、回归社会学,等等。

这些分支学科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各自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同构成我国监狱学的学科体系。

目前,监狱法学既是监狱学的分支学科,又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正因为如此,我国的监狱法学研究会既是中国监狱学会下属的一个专业研究会,同时又是中国法学会下属的一个专业研究会,受中国监狱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双重领导。

  将监狱法学从监狱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这是监狱科学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

1981年11月司法部和教育部联合组织的法学教材编辑部,在组织力量编写劳动改造教材时,将此教材定名为《劳动改造法学》,这是我国首次使用《劳动改造法学》的称谓。

此后,1984年教育部决定把劳动改造法学作为一门法律专业课,列入《综合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四年制教学计划》。

1985年7 月中国法学会下属的劳改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这样,劳动改造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得到法学界和社会的公认。

当时,由于我国的劳动改造科学尚处于创建阶段,人们通常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和《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作为法律依据来总结我国劳动改造罪犯的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科学理论。

所以,将劳改科学称之为劳改法学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大家并不过分注意劳动改造法学与劳动改造学之间有什么原则区别。

但是,到了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劳改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劳改专业教育和研究机构相继建立,亟须拓宽劳改科学的研究领域和范围,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在这种情势下,如果仍然局限于从法学的角度研究劳改实践,那就势必会阻碍劳改科学广泛深入的发展。

于是,又相继诞生了一系列新的分支学科,如狱政管理学、教育改造学、罪犯劳动学,等等。

而劳动改造法学则降为劳动改造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由此可见,将监狱法学(劳动改造法学)从监狱学(劳动改造学)的母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监狱科学繁荣发展的必然产物和重要标志。

  二、监狱学的学科性质  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监狱学的学科属性问题持有多种不同的观点,主要有:1.属于政治学;2.属于管理学;3.属于教育学;4.属于社会学;5.属于法学;6.属于综合性社会科学。

  主张属于政治学的理由是:监狱是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它所行使的刑罚执行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内容。

就监狱的本体来看,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组成部分,因而以监狱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监狱学,应归属于政治学。

  主张属于管理学的理由是:在监狱工作中,管理工作占据重要位置,诸如警察管理、狱政管理、生产管理、经济管理等等。

监狱学的主要内容是研究监狱的管理活动,因而属于管理学。

  主张属于教育学的理由是:我国监狱的根本宗旨是教育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监狱所实施的各种活动,如监管、生产劳动、行政管理、考核奖惩等等,都是以教育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为出发点的,具有教育感化的功能。

所以,以教育改造罪犯作为重要内容的监狱学,应属于教育学。

  主张属于社会学的理由是:社会学是以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不仅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研究,同时还要研究社会或社会结构的某一部分,以及这一部分在整个社会及社会变动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等等。

监狱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存在着多种多样而又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相应的社会行为。

因而以监狱中人们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作为主要内容的监狱学,属于社会学。

  主张属于综合性社会科学的理由是:监狱学的综合性来源于监狱工作的综合性。

新中国的监狱,不是过去的监狱,不是单纯监禁罪犯的地方;从一定意义上说,新中国的监狱是特殊学校,又是特殊工厂或农场。

正是这些特点,为监狱学的综合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二十年来,经过广大监狱理论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多学科原理,从多角度进行研究,将丰富的新中国监狱工作经验升华为理论,将原来研究对象比较单一的监狱学发展丰富成为包括十几门分支学科的学科群,已经形成了独立的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坚持属于综合性社会科学的同志认为:“监狱学既具有政治学、法学的属性又超出了政治学、法学的范围。

因此,认为监狱学属于政治学或法学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另外,认为监狱学属于管理学、社会学或教育学的观点,也都是不准确的。

”  主张属于法学的理由是:监狱学的法学属性取决于监狱本身的性质及其基本职能。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基本职能就是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

这种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狱学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理学等等,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而监狱学属于法学。

监狱学及其分支学科(如罪犯教育学、罪犯劳动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管医学),不管其研究的角度和内容如何不同,所运用的科学原理如何广泛,但都是围绕监狱行刑这一主题展开的,都是从不同的方面对监狱立法和司法实践进行概括和总结,目的都是为了正确地执行刑罚,有效地惩罚和改造罪犯。

就是说,监狱学是建立在监狱行刑(即自由刑的执行)的基础之上的。

从其研究内容来看,监狱及其警察是监狱行刑的主体;对罪犯的惩罚和改造是监狱行刑的内容;罪犯是惩罚和改造的对象;监管、教育、劳动等是改造和矫治罪犯的手段;监狱警察管理、监狱经济管理和监狱检察监督等是监狱行刑的保障,如果离开了监狱行刑,监狱学及其分支学科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所以,从总体上说,监狱学具有刑事法学的属性,是刑事执行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有人主张将监狱法学分为广义监狱法学与狭义监狱法学两种,认为“狭义的监狱法学以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活动为研究对象;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研究上述内容外,还研究监狱史、狱政管理、狱囚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统计、监狱建筑等内容。

从此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监狱法学等同于监狱学。

”这种将监狱学称之为广义或者宏观监狱法学,不仅从本质上揭示了监狱学的法学属性,同时,又表明了监狱学与监狱法学二者之间的差别,因而是比较科学的。

  学科的属性是由学科研究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

在《矛盾论》中指出:“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的特殊矛盾。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每一物质的运动形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本质,为它自己的特殊矛盾所决定。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

”监狱学所研究的领域虽然很广泛,但其核心是监狱行刑,而监狱行刑这一物质运动形式内部存在的监狱与罪犯之间惩罚与被惩罚、改造与被改造的矛盾,是监狱工作的基本矛盾,正是这一特殊矛盾性决定了监狱学的学科性质。

也就是说,监狱是国家司法机关,其基本职能是对罪犯执行刑罚,而以监狱行刑为研究对象的监狱科学,当然属于法学。

监狱学的分支学科各自都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但都离不开监狱行刑这一基本研究对象,只是从不同的侧面或角度对这一基本研究对象加以拓宽或细化,有的分支学科(监狱经济管理学、监狱建筑学等)虽然不是直接研究监狱行刑的,但与监狱行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各学科之间呈现相互借鉴、渗透和融合的趋势,大量自然科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被广泛运用于法学研究之中,有力地推动了法学的繁荣发展,并且导致一系列新的法学分支学科的繁荣发展,并且导致一系列新的法学分支学科的诞生。

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研究角度和运用学科原理的多样性只能反映该学科的特点,而不能决定该学科的属性。

将监狱学归之于政治学或教育学、社会学,看来似乎有一定道理,但都忽略了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基本职能是执行刑罚这一根本问题。

因而不能准确地揭示监狱学所具有的根本属性。

另外,认为监狱学是综合性社会科学的观点,其优点在于充分地反映了监狱学所具有的综合性和分支学科多样性的特点,但仍然未有阐明监狱学的具体属性。

因为社会科学是研究各种社会现象的科学,范围极其广泛,包括政治经济学、法律学、伦理学、社会学、教育学、文艺学、美学,等等。

“综合性社会科学”之说,并不能具体界定监狱学属于社会科学中的那一种,尚需进一步定性。

  中国监狱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法律学密切结合。

20世纪初,为适应清政府狱制改良的需要,西方的监狱学理和监狱制度开始引进我国,随之产生了中国监狱学。

1906年,在三年制的京师法律学堂开办时,就将监狱学列为第二年的课程。

1907年学部通令:京师和各省法政学堂增设监狱学专科,编定监狱学专科课程,选拔高等法政学生,专门研究监狱学理和管理技能。

据当时主讲监狱学的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的记载,京师法律学堂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课程中均设置监狱学。

同时,还开设了监狱班。

迨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监狱学被定为大学法科的必修课程和法官考试的必试科目。

可见,解放前的旧中国监狱学是作为法学的一部分而存在的。

新中国成立后,各政法院系相继取消了监狱学课程。

但许多院系在刑法课程中增设了劳动改造的内容。

从而使劳动改造学成为刑法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到了50年代的后期,有的政法院系还单独开设了劳动改造学课程。

目前,监狱学(或监狱法学)已成为政法院校的必修课。

这说明,监狱学与法学。

特别与刑法学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

  三、监狱学的学科地位  监狱学是以监狱法作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科学,属于部门法学。

它在法学中的地位受制于监狱法的法律地位。

因此,要想确定监狱学的学科地位,首先必须明确监狱法的法律地位。

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律体系是由刑事实体法-刑法、刑事程序法-刑事诉讼法和融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体的刑事执行法三个主要法律部门构成的,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刑事法律体系的“三大支柱”。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制定于1978年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分别于1997年和1996年完成了修订,基本上适应了我国刑事司法的需要。

1994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是刑事执行法的主要构成部分,但并不等同于刑事执行法。

因为它只规定了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刑罚执行问题,而对死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执行未作规定。

从法理上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属于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监狱法》属于一般法律。

很明显,作为刑事执行法主要构成部分的《监狱法》其涵盖面、立法规模、法律规格等均小于或低于《刑法》、《刑事诉讼法》。

《监狱法》的此种法律地位不仅影响了国家刑事法律体系一体化的构筑,还直接制约着监狱学在法学中的地位。

从目前我国法律院系专业课程的设置情况来看,大多是将《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列为法学的二级学科,而将《监狱学》(或称《监狱法学》)列为法学三级学科。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均可列为硕士点、博士点招收研究生,而监狱学只能作为刑法学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

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监狱学的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笔者认为,为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化国家的目标出发,制定一部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现实可能性。

就是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

1998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刑事执行立法理论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的必要性、可能性、立法指导思想以及法的框架结构、基本内容等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上所提出的立法建议,引起了立法机关、政法实际部门和学术界的重视。

  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执行法》的颁布实施,刑事执行法学将会发展成为与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相平行的法学二级学科,我国刑事法学的学科体系将会更加完善。

监狱学作为刑事执行法学的主要组成部分,其法学属性将会更加突出,其学科地位也将会随之提高。

  杨殿升

三中全会怎么办 大讨论活动材料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大大任组长。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中央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第十六次2015.9.1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加强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管理的意见》。

第十五次2015.8.1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第十四次2015.7.1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

第十三次2015.6.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等。

第十二次2015.5.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第十一次2015.4.1会议审议通过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

第十次2015.2.27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第九次2015.1.30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第八次2014.12.30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2015年工作要点》。

第七次2014.12.2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第六次2014.10.27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第五次2014.9.29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第四次2014.8.18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第三次2014.6.6会议审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第二次2014.2.28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关于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大改革的汇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听取了关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

第一次2014.1.22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审议通过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简述中国公务员制度的特色和新举措。

八荣八耻是什么? 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对引导全社会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为我们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供了一个准绳。

为此学校要求各部门 在德育建设中,突出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师生的人生准则。

八荣八耻原文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胡锦涛 八荣八耻评论论述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3月4日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在参加两会的军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胡主席讲话中提出的“八荣八耻”,全面阐述了树立正确价值观的具体要求,组织全军官兵认真学习和领会这一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对于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指导意义。

代表、委员们在发言中一致认为,胡主席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

作为社会的先进群体,军队在贯彻落实胡主席重要讲话,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上,应该走在前列。

陈章元代表认为,青年官兵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使青年官兵树立起正确的荣辱观,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在头脑中深深扎根并成为行为道德准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一些优秀的传统道德、高尚的价值观念也受到了冲击。

方庆灵代表说,胡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高屋建瓴,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我们要以此经常对照自己的言行,真正做到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

田绍奇代表说,胡主席提出并倡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大量涌入的外来思想文化、急剧转型的社会环境、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对当前青少年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影响。

张世刚代表认为,“八个为荣、八个为耻”是非十分明确,对青年官兵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王守志代表说,当前,我们的经济水平已经发展到了一定阶段,胡主席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非常及时。

我们必须在关注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更加关注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

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

曲方桓委员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有规范,坚持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都要旗帜鲜明。

要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 王玉发代表认为,“八荣八耻”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容易在思想活跃的青年官兵中产生共鸣,成为广大部队官兵成长路上的路标。

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胡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上肩负着双重责任。

代表、委员们认为,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只有自己率先垂范、言行一致,才有说服力、公信力和感召力。

要在自觉学习、提高认识上带好头,要在坚持标准、严以律己上带好头,要在点滴做起、躬身实践上带好头,要在坚持经常、一以贯之上带好头,这样才能带动部队、引领官兵,真正把胡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反映。

青少年正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

总书记提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认真的学习,我们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的任务是如何将荣辱观渗透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有正确荣辱观的学生。

作为一名德育课程教师,我认为要通过加强德育课程的建设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下谈自己的四点认识: 一、要旗帜鲜明地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 当前,因为高考应试的需要,一些地区和学校形成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学校德育课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德育课程担负着培养“三观”的重要任务,学习了总书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后,我们应该认识到当前德育课程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应当加强,应该在不同年级旗帜鲜明地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尤其是高中毕业年级的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社会的关注度在提升,但是往往会出现认识上偏差;他们面临着新的选择与考验,但是往往会遇到许多的困惑,因此,他们更需要用正确的“三观”进行引导。

另一方面,当前,中小学都在进行课堂教学的改革,教师们尝试着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

关于荣辱观的教育,我认为,政治课教师一定要认真学习“八荣八耻”荣辱观,并将它转化为自己的思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言”和“行”表现出来,课堂上教师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让学生在正确舆论的引导下进行思考和活动,不能让课堂形成所谓的“探究”、“辩论”的氛围,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

二、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将专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学相结合 “三观”教育既要有能够触动学生心灵的、主题鲜明的专题教育课程,又要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做到“润物细无声”。

政治课的教学内容中有许多是体现“八荣八耻”荣辱观的,如“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树立科学世界观,反对各种迷信活动”、“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选择崇高的人生目标”、“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等内容。

教师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教学方式,结合社会的实际、学生的实际进行荣辱观的专题教育活动。

只要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又是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是会受到学生的欢迎,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许多中学生在遇到一些重大事件时能够表现出一定的爱国热情,但是他们的热情通常只是表现在一种情绪上,而对“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既在认识上有很大的误区,又很少落实到行动中。

因此,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渗透荣辱观的教育就现得尤为重要,教学案例的选择、对具体事件客观公正的分析、对学生言行的正确评价等教育的渗透会让思想认识更深刻,对行动的落实会起到积极地作用。

三、坚持“三贴近”原则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 如何让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德育课程上得到落实呢

举一个小例子:一位高三年级的学生曾经问我:“您让我们爱国,可是国家为我们做了什么呢

”,我利用教材“国家职能”的相关内容,选择了大量的有一定时效性的材料,说明国家如何对人民负责,并引导学生列举他们所知道的、感受到的事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因此,德育课程落实荣辱观要坚持三贴近原则,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

只要以正确的荣辱观为指导,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贴近学生的认知方式,注重学生的体验和感受,德育课程的实效性就能突显出来。

四、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多元的评价标准 德育课程作为一门必修课程需要有合理的评价标准。

无论对学生还是对教师,评价都不应该只是试卷的考试分数。

不同的学校(尤其是高中年级)要结合自己的实际,采用多元的标准来评价德育课程的教学效果,让德育课程得到良性的发展。

最后,给家长提一点希望:荣辱观的教育需要家长的支持。

曾经一位教师对我说,一位学生对教育他的老师说:你明年还想签合同吗

不想干了你就说话。

也许这个案例太典型,但它却折射出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出我们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家长对德育课程表现出不屑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影响到学生正确“三观”的形成。

事实证明,家长的这种做法只能对孩子的健康发展起到消极的作用。

希望家长在为孩子创造更好物质条件的同时,要加强对孩子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总之,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也许我们会遇到各种困难,但是,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家长的支持下,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80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总是把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

无论是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取得全国执政地位以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把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作为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建设。

我们党充分认识到,离开了这种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党不可能在旧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长期斗争和反复较量中胜出,不可能始终保持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可能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长期拥护和支持,也不可能成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坚强领导核心。

抓住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

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

时代和实践的发展,总会不断给我们党提出新的要求,也给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赋予新的内涵。

这就决定了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必须在敏锐地把握时代的发展变化、正确地判断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常抓不懈。

今天,我们党处于全国的执政地位,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现代化建设。

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保持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把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贯彻到党的全部执政行为中去。

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就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坚持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只有紧紧把握住这些新的要求,才能从根本上把握人民的愿望,把握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真谛,才能更好地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和历史使命。

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共产党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密切相联的。

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体现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上,体现在党始终主张的“三个代表”上。

党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主要体现在每个共产党员按照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上。

人民群众对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同,不只是看党的理论、纲领、路线和主张,更多的是看党员的行动,看这种行动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可见党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载体,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最终要靠党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体现。

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党员队伍是好的、有战斗力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涌现出大批像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赵景顺这样的好党员、好干部,充分展示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风采和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保持党员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任务也更加繁重、更加紧迫。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党员队伍中还存在着与保持共产党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

主要表现为有些党员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或者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或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或者对国家发展大势看不清,对现实问题认识模糊,精神萎靡不振等。

这些问题,不仅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同度。

中央作出的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重大决策,就是要通过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精辟概括和提出 的“八荣八耻”讲话精神,全体干警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实质,该院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八荣八耻”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涵深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

寓意深刻,切合实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对转变社会风气,弘扬社会公德的新倡导。

对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对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党员干部道德修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院长说,读了总书记讲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后,非常受震动。

他说,其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要求我们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自觉树立清廉之风。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领导干部,一定要紧密联系群众,时刻警醒自己,要以学习贯彻总书记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要围绕学习、实践讲话精神,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刻理解胡总书记的讲话内涵和重要意义。

总书记的这次讲话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贯要求是一致的。

我们要充分认识讲话的时代背景,逐字逐句理解讲话内容,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党风。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走在时代的前列,自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党员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直接影响着党风,事关党群关系和党的形象。

要做思想改造的表率,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以服务人民为荣、遵纪守法为荣”宣传,教育党员干部用好手中权,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不能脱离群众、高高在上。

不断加强学习,摒弃头脑中存在的各种错误认识,消除陈旧观念,突破陈规陋习,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占领思想“阵地”,形成一种“强势”,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克服不良风气、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腐蚀,在思想上做到与时俱进;要做维护法纪的表率,不仅自身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更要自觉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纪执法,对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严肃惩处,决不手软,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党站好岗、护好门;要做崇尚新风的表率,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身体力行,带头倡导社会新风。

三是争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

要以身作则,不仅在本职岗位上贯彻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做出榜样。

四是提高素质树形象。

要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要提高两个素质:从法院整体到法官个人,在政治和业务两个素质上有大的提高;要塑好三大形象:实现执法形象好、服务形象好、仪表形象好;要深化四项教育;理论、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严肃执法,公正裁判,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教育;反贪拒贿,清正廉洁的党风党纪教育;“院荣我荣,院耻我耻”的集体荣誉教育;要开展五项活动;评选“最佳形象法官”活动。

通过以上措施,达到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官形象明显提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断增多,减少违规违纪,杜绝违法犯罪。

总书记提出的以“八个为荣、八个为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和我军广大官兵中引起强烈反响。

一个文明社会,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

因此,每个军人都应当自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切实做到以荣为荣、以耻为耻,做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排头兵。

以荣为荣,以耻为耻,本是十分自然的事。

古人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然而,近年来,由于受物质利益的驱动和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人的荣辱观出现了扭曲,把本以为荣的东西当成不可取的,把本以为可耻的东西当成值得炫耀的,比如有人把投机取巧、捞取不当名利,当成是有本事;把一掷千金铺张浪费,当成是“有现代意识”。

诸如此类,都可以说是荣辱观混淆和扭曲的表现。

强调以荣为荣、以耻为耻,就是要把一些人心目中一度扭曲了的东西纠正过来,大力弘扬传统美德,以保持与当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向前发展,使我们所要实现的小康社会不只是物质生活上的小康,更是精神生活上的小康,道德生活上的小康。

也许有人说,文明时代的社会更加开放和宽容,社会生活呈现出多样化,荣辱标准已不可能像过去一样的要求。

不可否认,社会的文明进步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是,这一切都不能离开人们所应具备的基本道德要求,不能没有基本的荣辱标准。

如果没有这些基本要求和标准,那么社会主义文明社会也就建立不起来;即使建立起来也会因为人们失去道德准则而将文明社会葬送。

能否做到以荣为荣、以耻为耻,其根本还是看一个人受什么样的思想道德观念的教育和影响。

保持正确的荣辱观,就必须认真学习社会主义道德思想,认真汲取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通过学习,纠正荣辱观上错误的东西。

保持什么样的荣辱观还受到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

不应否认,在我们周围不乏缺少信仰的人、唯利是图的人、不守信誉的人和损人利己的人,我们有时甚至因为他们而受到伤害。

但这也不能因此而改变我们的道德节操和荣辱标准。

这些人及其行为毕竟是个别的,为社会所唾弃的。

荣辱观念的模糊和混淆其实有一个渐变过程,一个人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荣辱观念的颠倒,它通常是通过一些小事,使得本以为荣的而不为荣、本以为耻的而不为耻,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注意在点滴小事上坚持正确的荣辱标准,正可谓:“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只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细处做起,就能真正将“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

学习“八荣八耻”心得体会 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交给的一项政治任务,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这一伟大的任务。

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直属总支的精心组织下,在第二党支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保先工作的要求,认真学习了培训阶段规定的四代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前虽然也系统学习过读本所推荐的文章,但每一次学习在思想上都有很大启发,特别是在这次保先学习过程中自己的政治觉悟又有新提高,又有新认识。

使我充分认识到中央开展这次学习“八荣八耻”心得体会 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它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教育活动,意义非常重大。

<\\\/P>

我们党经过八十年的发展,已有6500多万名党员,是世界上党员人数最多的一个工人阶级的执政党。

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始终保持应有的先进性。

只有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整个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才会有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实现。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深刻变革而又极其复杂的时代环境中,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要迎接严峻的挑战,只要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与时俱进,努力体现时代要求,就能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一定能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P>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贯彻“八荣八耻”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贵在持久,先进性是历史的、具体的、必须与时俱进、长期培养、永远保持。

这是对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全体党员党性修养的终身课题。

通过近段时间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使许多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明显增强,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了发挥,但要长久保持,还必须加强理论武装。

党员先进性的保持和巩固,还有赖于经常不断地同各种落后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特别是对党内腐败行为,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问题的重要性这关系到一个政党的生死存亡,只要保持自身的纯洁性,要经常给自己洗洗热水澡,打打预防针,做到警钟常鸣,这样才能不变党员本色,才能保持先进性。

在当前某些地方社会环境受到污染,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加强监督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监督,必须要有好的机制,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

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去,在决策上科学一些,风气上就会正一些,群众也会满意一些,特别是在敏感的问题上,多一些公开性,少一些隐蔽性,在制度上保证广大党员和群众又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通过制度建设落实,使得党员干部在利诱面前,讲党性而不去为,为法度而不敢为,守规章而不能为,察民意而不忍为。

这样,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就有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P>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受到人民群众拥护,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奥秘所在。

在新的历史时期,能不能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对每一个党员的考验,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唯一的人生追求,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同志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得是一辈子做好事。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党员要牢记党的教导和宗旨,党安排在哪里,就应该接近全力做好党交给的工作和本职工作,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不管东西南北风,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不偏离,工作变,党员本色不变;环境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情况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不变。

共产党员要有一种坚忍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有一种高昂饱满的革命热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接受各种锻炼,要牢记同志的教诲,坚持“人民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

要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要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模范。

这样才能在复杂的社会中站稳立场,经受住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才能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P>

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及各项方针政策。

坚持教育的改革发展必须充分体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体现科学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工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

这次教育活动绝对是一次深刻学习的机会,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理论修养和党性修养的水平。

开展党员先进性的学习讨论和交流,使我学到了其他党员优秀的地方,用党员先进性来对照检查自己,从中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

通过这次学习更加深刻认识到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是全党的一件大事,也是每位党员的大事。

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一种积累,但先进性的学习更是一种积累,那是一种人生的积累,使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又得到了一次升华。

只要我们在学习中认真去体会,去对照,去改进,我们的思想境界将会得到更大提高。

同志讲过“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作为共产党员更要有不怕困难,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与时俱进的精神。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