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做好内勤工作之心得体会
可以说,内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在工作实践过程中,本人体会到要做好消防内勤工作需奉献“六颗心”,现同各位战友交流探讨,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把忠心献给组织。
讲政治是内勤人员的基本思想品德。
忠于党、忠于人民对内勤而言,具体体现为对组织负责。
如果放弃党性和组织原则搞人身依附,既是对事业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无人格可言。
内勤要做好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广播员,要培养敏锐、独特的政治意识。
要加强在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使自己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同时,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对待事物要擅于捕捉本质,迅速地抓住重点,为领导找出协调矛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二、把放心献给领导。
为领导服务是内勤人员的重要职责。
内勤人员在坚持党性原则和不搞人身依附的前提下,必须以严格的组织纪律、绝对的服从意识、过硬的思想作风、精湛的业务技能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让领导放心。
三、把恒心献给事业。
内勤工作事无巨细,繁杂枯燥,容易使人产生厌倦情绪。
所以,内勤成就事业贵在坚持,贵在恒心。
内勤职业一般不是终身职业,把工作当成爱好来做,就能自得其乐。
明智的内勤应当高度重视“九十九步的努力”是一半、“最后一步”也是一半的哲理。
内勤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既有紧迫性的业务工作,也有琐碎的事务性工作,因此非常繁杂。
这就要求工作要有条理性。
一是要物放有序。
比如说各种法律文书,可以用文件袋或档案盒分类编号存放,或专柜存放,在文件柜上写清目录,别人领时也快捷方便,一旦缺哪种,内勤也可以及时领补。
二是管理要分类。
文件登记、统计台帐、调研信息、会议记录等都应分类存放。
三是处理事务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确保重点,统筹兼顾。
四、把细心献给工作。
内勤工作无大小。
内勤工作不能追求轰轰烈烈,关键在于实现平平稳稳。
内勤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不误事、不出事、不乱事。
如果小事情都办不好,领导肯定会怀疑你办大事的能力和水平。
工作要处处留心,时时留意,在积累素材上做足工夫。
积极借鉴别人先进的东西,开阔自己的思路,丰富自己的头脑。
五、把热心献给群众。
内勤既要为领导服务,又要为群众服务,群众服务的质量更能体现内勤人员的人格素养。
因此,内勤在接待下级和群众时应当捧出一张笑脸、让出一个座位、端上一杯热茶、进门一声问候、出门一声再见,真正做到态度和蔼、举止得体、语言文明、表述准确,富有感染力和亲和力。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要以服务领导,服务工作,服务人民为宗旨,脚踏实地,切实做好基础性工作。
消防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并不能单一理解为“管人的单位”,执法与服务不是一对矛盾,而是相互结合的统一整体,在工作中不能产生“群众求我们办事”、“我们替群众工作”的错误思想,应当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我是为人民服务的,为群众办事是我的本职工作”的态度去对待工作。
观念影响行动,只有彻底转变观念,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热情服务。
六、把平常心献给自己。
内勤贵在心态平和,切忌攀比浮躁。
升迁有先后,名利有机遇。
工作向前看,名利往后看,踏踏实实做事,坦坦荡荡做人,可能不一定会好到哪里去,但决不会坏到哪里去。
目前,相当部分的单位只有一名内勤,日常事务、文书管理、消防业务全是一人承担,有时内勤还要监管外勤工作,加之近年来消防保卫工作日益繁重,各种专项整治任务接连不断,加班加点,已成家常便饭。
这不仅仅是对个人身体上的考验,更是精神意志的磨练。
这就要求内勤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攻坚克难的精神,要把自己对消防事业的满腔热情和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融入到工作中,发扬“艰苦创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勇于拼搏、励精图治善于创新、至诚无畏敢于超越”的“甘肃公安消防精神”,以苦为乐,敬业奉献,艰苦奋斗,宁做尖兵,不做追兵,真正培养自己的奉献意识。
“千淘万漉虽辛苦。
吹尽黄沙始见金”,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有人怯阵,也有人敷衍。
真正能成大器的,往往都是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不懈者。
总之,内勤工作日常事务的范围非常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要做好一名合格内勤,不但要明确认识自己所处的位置,找准自己的坐标,还要懂得一系列工作方法。
只有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主动适应消防部队的发展要求,不断完善自我,才能为消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拘留所里要被守则吗
背,一入所统一要求背诵《治安拘留所被拘留人员行为规范》。
治安拘留所被拘留人员行为规范 公监管(2001)1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治安拘留所的饿正常工作秩序,规范被拘留人员行为,更好地实施管理和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被拘留人员的言行准则,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基本规范 第三条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改过自新的正确态度。
第四条 严格遵守治安拘留所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和教育。
第五条 努力学习,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汇报思想,如实讲清自己的问题。
第六条 积极举报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规定以及有脱逃、行凶、自杀等行为的,要立即报告或制止,不得隐瞒、包庇。
第七条 爱护公物。
第八条 按照规定及时交纳伙食、医疗费用。
第三章 生活规范 第九条 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按作息时间和指定范围进行活动。
第十条 听到起床号,立即起床。
未经批准,不得卧床不起。
白天除午睡时间外,其他时间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躺卧。
第十一条 起床后按要求整理好内务,按顺序洗漱和上卫生间。
第十二条 被褥、鞋子、洗漱用品、饭盆几其他生活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三条 按顺序用餐,不准敲击餐具,不准抢吃多占,不准乱倒剩饭,不准浪费粮食。
第十四条 男性被拘留人员不准赤身裸体,女性被拘留人员不准只穿背心和三角裤。
第十五条 按指定铺位睡觉,不准擅自调换铺位。
不准蒙头睡觉。
不准喧哗、耳语或从事其他影响他人睡眠的活动。
第十六条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废弃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第十七条 搞好个人清洁卫生,按规定理发、洗澡。
第十八条 保持餐具清洁,注意饮食卫生。
第十九条 文体活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条 有病要及时向管教民警或医生报告。
就诊时要如实陈述病情,遵从医嘱,配合治疗,不准无理取闹,指名要药。
第二十一条 自伤、自残或装病者、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 学习规范 第二十二条 必须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二十三条 遵守学习纪律,端正学习态度,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第二十四条 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深刻反思,改过自新,认真作笔记,写心得体会。
第二十五条 学习时间内,不准从事其他活动。
第二十六条 讨论时必须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积极发言。
第二十七条 爱护书籍、报刊杂志等学习材料,不得损坏或占为己有。
第五章 文明礼貌规范 第二十八条 举止文明,不准打闹,不准勾肩搭背,不准做低级下流动作。
第二十九条 礼貌用语,说话和气,不准说谎话、粗话、脏话。
有求于人时,使用“请”、“您”等敬语;有愧于人时,使用“对不起”、“请原谅”等歉词;有助于人时,使用“没关系”、“别客气”等谦词;得到别人帮助时,使用“谢谢”、“麻烦您了”等用语。
第三十条 对工作人员要使用姓氏加职务的称谓。
第三十一条 被拘留人员之间一律称呼姓名,不准叫外号、绰号,不准称兄道弟。
第三十二条 遇有来宾参观和领导视察时,应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对领导的问话,要如实回答。
视察过程中,不准围观,品头论足,不准到门、窗张望及擅自接近攀谈。
第三十三条 有事找民警,要喊“报告”。
听到民警呼唤时,应立即答“到”。
对民警问话,必须有问必答。
回答问话时不得指手划脚。
第六章 劳动规范 第三十四条 必须参加组织的生产劳动,端正态度。
服从安排,听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第三十五条 必须注意劳动生产安全,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劳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三十六条 不准把自己应完成的任务强加于他人。
第三十七条 不准擅自离开劳动场所,不准携带违禁品和与劳动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出劳动场所。
第三十八 劳动结束时要清点工具,按规定摆放整齐。
不准将工具、原料、产品等带回寝室或隐藏,丢失工具等物要立即报告并进行查找。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被拘留人员行为规范考核奖励办法。
第四十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从自身做起践行去极端化工作
争当“去极端化”工践行者:“十个不准“十个引领”即:不准信仰、参与宗教活动,做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引领者;二是不准为亲友参与宗教活动提供便利,做紧跟时代、敬业乐群的引领者;三是不准穿戴奇装异服、黑头巾等宗教色彩服饰,做先进文化和时尚生活的引领者;四是不准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做诚实守信、爱党爱国的引领者;五是不准知情不报、态度暧昧、包庇隐瞒,为违法犯罪的亲友开脱,做依法办事、支持严打暴恐犯罪活动的引领者;六是不准煽风点火、挑起事端,破坏民族团结,做促进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引领者;七是不准造谣传谣信谣、散布负面言论,做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引领者;八是不准对家属子女放任不管,做创建和谐平安家庭的引领者;九是不准对维稳工作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做坚决落实地委行署决策部署的引领者;十是不准在紧要关头畏缩不前、临阵脱逃,做敢于挺身而出、勇于担当的引领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