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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准则及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0-03-04 18:35

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心得体会800字

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心得体会800字按照公司党费廉政教育月活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网上学院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辅导报告》《图解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总书记提了哪些要求》、《准则》和《条例》辅导教材,通过学习,对党在新形势下如何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和治国方略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谈谈粗浅体会。

一、 深入理解新形势下党的治国理政新思路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我认为这是我们党能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面对目前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同时能够直面自身问题并以壮士断腕的政治智慧和勇气解决自身顽疾和问题的英明决策,所谓 不忘初心 ,中国共产党就是为劳苦大众的解放和建立一个社会主义新中国而诞生的,之所以能克服艰难险阻走到今天,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首先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始终能够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治国方略,更重要的是能够不断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自我完善、自我修复,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并通过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使每一名党员始终在思想认识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强化 忠诚干净担当 ,成为践行党的思想路线,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勤劳致富的先进分子;

中国共产党党员若干廉洁从政心得体会

心得一:领导干部廉政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一、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优政的表率。

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

时刻记住人民赋予了重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服务,为*区人民根本利益服务。

二、增强宗旨意识,切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四个方面率先垂范:一是在深入群众方面率先垂范。

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服务,特别是要为弱势群体服务,办好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得到实惠。

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

认真切实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思想和新办法,大胆创新,加快发展,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打下坚实的物资基础。

三是在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上率先垂范。

必须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四是在弘扬创业精神上率先垂范。

把艰苦奋斗的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创业意识,在与群众同甘共苦中了解群众的疾苦,寻找致富的门路,身体力行,真抓实干,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严格自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

二要耐得住清贫。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

三要抗得住诱惑。

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还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拒腐蚀、保原色,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入世的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四、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多做贡献首先,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

在强化这一观念时,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想一想自己为*区、长沙市的事业,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去积极工作,发挥更大作用,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

其次,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把通过对十六大四届会议精神,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吴官正同志报告的学习活动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在与时俱进的年代里,开拓创新,进一步高度深化认识、理解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心聚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积极投身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是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调研。

到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了解真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思想认识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符合加快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

四是要坚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

切实在优化环境、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方面落实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做一个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

五是要长期保持奋发进取、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

在开明开放、舒畅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

更加努力地在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建设事业中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以诚为本,以实为本,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心得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学习心得体会今年2月,中央正式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反腐倡廉最紧迫、人民群众最关注、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从政行为作了规范。

从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成为廉洁从政的表率,必须从下列六个方面作出努力:以谦虚之心对待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基础。

思想防线是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夯实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才能真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地加强学习,自觉地接受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只有这样才能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牢记公仆本色,自觉用人民的权力为人民服务。

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核心。

现在的违纪违法案件,最大的一个问题是有些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以权谋私。

腐败的本质是权力腐败,要害是以权谋私。

所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贯彻《廉政准则》的核心任务是要把手中的权力管住用好,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商品化、私有化、家庭化,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绝不以权谋私。

这是贯彻《廉政准则》的重点。

现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作案人数最多的就是捞钱捞好处,经济类腐败每年都是第一位。

大量事实证明,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就必须有正确的利益观。

如果对钱财有贪婪之心、不注意“小事小节”、滥交朋友,在利益面前迷失方向,那不仅难以做到廉洁从政,而且还极容易走向腐败。

党校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

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

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

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

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

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

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

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

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轮训班、党员冬训班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我们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

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组建红色宣讲队,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

同时,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组工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以罗志军书记调研省委组织部时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为准则,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发展党员的程序心得体会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员工作》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通过强化政治标准、教育培养、督导检查,严把党员入口关、素质关和程序关,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

强化政治标准,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通过谈心谈话、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精准识别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坚持把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积极分子;严格审查发展对象,通过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形式,全方位、多层面了解发展对象现实表现及政治表现情况。

坚决做到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防止“带病入党”,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强化教育培养,严把发展党员素质关。

按照“谁培养谁负责”的原则,指定培养联系人,定期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情况;每年举办两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通过理论分析、事例论证、课件解读、互动交流、知识测试等形式,对全体学员进行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做到思想上入党。

强化督查检查,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

举办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班,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建立自查抽查机制,各党(工)委每季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县委组织部不定期随机抽查,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的党组织或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从严从细,程序规范、到位。

如何贯彻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

”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

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高波认为,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

“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

”谢春涛认为,应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指出,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条例规定,各省、区、市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专家们建议,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着手修订完善其他党内法规,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如何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准则条例要求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省调研时,提出要 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一是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 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 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 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 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 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王岐山说,这“四种 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 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 心爱护。

2015 年10 月21 日,中央又印 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 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四种形态”的提出和《准则》《条 例》的颁布,进一步彰显了把纪律和规 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体现了依规治 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是贯彻 总书记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讲 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 要成果,也是五中全会要求巩固反腐 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的要求。

所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两 项党内法规,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强化 党内监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对于全 面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要 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四种形态”提出和《准则》《条例》 修订的大背景 “四种形态”提出以及新的《准则》 《条例》的颁布,是一组分量很重、相互 配套的依纪管党、治党的“组合拳”。

它在这个时候密集推出有四大背景条 第一,这是恢复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的现实需要。

总书记说: “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和革命理想组 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一靠理 想,二靠纪律。

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 党纲领只有十五条,却首创了好几条 重要的纪律规定,有些纪律严格的程 度,超过了现行党章和党纪的规定。

例如,党员没有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 会议,就予以除名。

党员必须受到当地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落实《准则》《条例》要求 中共中央《求是》杂志研究员 ZHIGUOLIZHENG37 DOI:10.19299\\\/j.cnki.42-1837\\\/c.2016.02.005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对党员从事的职 业也作了一些限制,必须服从革命需 要,还要公开职业收入。

王岐山同志 说:“昨天、今天和明天,历史、现实和未来 一脉相承,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 雄。

”而我们党就是这样一个英雄群 体,维系这个群体的最重要的纽带,就 是要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多样化、社会生存方式的多样化 及社会流动性的增大,“组织松懈” “纪律敷衍”的问题,不仅大量存在,还 有所发展。

有些党员下海经商或进城 打工,多年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参加组 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甚至有些党的领 导机关,在执行纪律上也大打折扣。

这种现象如果长期得不到纠正,我们 的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中央的方针 政策也无法贯彻落实。

王岐山同志 说:“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 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

如果任 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 摇党的执政基础。

” 第二,这是对十八大以来“打虎拍 蝇”经验的深刻总结。

全国解放60 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 党带领国家进入历史上发展最快、人 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

但党内存 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也对党和人民 群众的血肉联系产生了很大的破坏性 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 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 争,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腐败“打虎拍 为什么中央要下这样大的决心反腐呢

用总书记话说就是“冰冻三尺, 非一日之寒”。

尽管对于腐败问题,人 民群众的反响一直很强烈,党内也早 有这样那样的议论和传闻。

但很多案 件在这两年被揭露出来后,还是让人 们大吃一惊。

总书记说:“一些 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 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 从总书记的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的 愤怒和震惊。

这些胆大妄为的腐败活动 如果得不到惩处,善无善报、恶无恶报,就 会产生很强的传染性,我们的党、国家、军 队,即使是金山银山也会被掏空。

因此, 在改革开放30 多年后,同志成 为了我们党和军队的新领袖,并不是 偶然的。

这就如同在革命成败 的转折关头、在文革结束后的 彷徨时刻成为党的新领袖一样,是历 史的要求,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的期 但在我们感到庆幸时,也引发了深层的思考。

特别是随着一些位高权 重的腐败分子落马,他们在任时的一 些事也不断被媒体挖掘和曝光出来。

这时候人们才发现,其实在他们成为 “阶下囚”以前很长一段时间,早就不 是“好同志”了。

独断专行、个人说了 算;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挥霍公款,比 阔气、讲排场;和一些女下属关系暧 昧,还有他的亲属子女利用他的权力 影响经商办企业等种种作风和违纪问 题其实已经非常多了,在干部和群众 中也早有议论和传闻。

但在他的贪污 ZHIGUOLIZHENG38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 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处之前,却 极少被纪律追究和处理过。

有不止一 位已身陷囹圄的领导干部在他的忏悔 书中谈到,当时如果有人对他“咬咬耳 朵”“拉拉袖子”,如果党组织对他在纪 律上“踩线”的时候就严厉叫停,也许 就不会发展到后来惊天大案的地步。

他们在这里过于强调外在因素,问题 首先还是要从领导干部本身去寻找。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绝大多数违法犯 罪的领导干部,还是做过一些有益的 工作,甚至有过辉煌的过去,其中有的 人甚至还为党和人民做过重大贡献。

但他们也有致命的弱点,在权力、金 钱、美色的诱惑下禁不住诱惑,从轻微 违纪开始,胆子越来越大,贪欲越来越 重,最后从“破纪”发展到违法,再到犯 罪。

显然,如果对干部平时不管,出了 事再惩办,造成的损失也就无法追回 第三,这是巩固整治四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成果的需要。

从改革开 放以来,我们党从未放松过各种不良 风气的整治,有关的禁止性文件发了 很多,对各种不正之风下文制止,且三 令五申、甚至年年重申。

但是,依然屡 禁不止,这和没有从严执纪分不开。

如同志所说,以前制度建设方面存 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一些规定变成 了‘稻草人’,摆在那里没有用”。

有些“摆 在桌面上的腐败”,具体到每个人、每个单 位似乎都不突出,只是钱花过了一点,“讲 究”了一点、铺张了一些,用人有些不当, 多花了些钱、多用了些人。

但这些汇聚起 来,就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而 “八项规定”颁布近三年来,我们党的 党风、政风发生了巨大变化,实现了上 至中央、下至村组,在几千万党员干部 中全覆盖,这和我们各级党委、纪委敢 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 线”分不开。

至今已经有11 万多名党员 干部因为违反八项规定受到处理,而给予 党纪政纪处分的达到35000 多人。

中央 和省级的纪检监察机关,还创新了不 定期通报曝光具体典型问题的制度, 发挥了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 示作用,事实证明,只要我们及时查处各 种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 没有什么不良风气不能纠正。

而抓八项 规定的贯彻落实,其实就是从一些最 具体的违纪行为入手,抓小、抓早、抓 王岐山同志讲:“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

” 因此这次修订后的《条例》也涵盖了十 八大以来整治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的 要求,并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 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六个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而且 今后监督执纪的要求只会越来越高, 越来越严。

这必将使我们的监督执纪 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四,这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 面”的进一步具体化。

2014年10月,习 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 强调要依法治国、依纪治党。

随后将 “全面从严治党”正式纳入“四个全面” 的战略布局,又多次谈到要深刻认识 ZHIGUOLIZHENG39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和运用从严治党规律的问题。

在2015 月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正式提出了修订《中国 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 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的重要任务,并把这项工作列为2015 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

会 后不久,王岐山同志发表了署名文章, 鲜明地提出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 律”,为党内法规如何修订定下基调。

2015 月,他在河南、浙江、陕西等地调研时的讲话,都强调了“把纪 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并对“破 法必先破纪”的逻辑,“治病树、拔烂 树”和“保护森林”的关系,以及纪严于 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等概念和 问题做出深刻阐述。

他要求要用纪律 管住大多数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 责任,党委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 管理监督中,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 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 的职责。

到福建调研时,他的“四种形 态”的理论终于走向成熟。

王岐山同志还多次谈到,党员干部要 有两条线,第一条是高线,就是理想信念, 宗旨意识;第二条就是底线,就是纪律和 规矩。

每个党员都要向高线看齐,又决不 能突破底线,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颁 布后,与《准则》对准的就是高线,与《条 例》对准的就是底线。

2015 年10 月23 日,王岐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 章提出,“要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 监督中”。

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 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 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 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 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 性和权威性。

就如何把握运用“四种 形态”,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做 出明确的回答。

在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近 年来在各种场合的有关讲话中,《准 则》和《条例》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 要抓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贯 穿其中一条主线,“四种形态”则是围 绕这条主线的最新理论概括。

二、《准则》和《条例》修改的原则和特点 总书记对修订《准则》提出了 十二字要求,就是“化繁为简、突出重点、 针对时弊”。

因此,这次修订的《准则》 与1997 年试行、2010 年修订后颁布实 施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 则》相比有了很大变化。

新修订的《准 则》有三大特点: 一是范围覆盖全党。

原来的《准 则》主要规定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廉 洁从政方面的“8个禁止”“52个不准”, 属于“负面清单”,许多条款和《纪律处 分条例》及国家法律重复。

同时适用 对象也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 了规范,而且只是针对廉洁从政方面, 未能涵盖8700 多万全体党员在廉洁自 律方面的总体要求。

而这次修订后的 《准则》,则从管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 管全体党员,并提出了原则要求和规 ZHIGUOLIZHENG40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 二是坚持正面倡导。

王岐山同志说:“共产党人的根本,就是对马克思 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而一个 党员干部有没有理想信念和很强的宗 旨意识,是能够在关键时刻反映出来 的。

例如,2008 年发生512 汶川大地 震时,四川都江堰市向峨乡乡政府和 200 米以外的向峨乡中学,同时被夷为 平地,两边都是呼救声。

乡党委书记 罗鸿亮当时就做出了一个后来受到广 泛传扬的决定,就是“先救娃娃后救干 部”。

他们赶到学校后,指挥从埋得最 浅的地方挖,“多救一个是一个

”家长 们在干部的指挥下开始有序地挖掘。

等很多孩子救出后,民政干部罗代强 才从裤子和鞋上认出了自己孩子尸 体,他的孩子也是埋在比较厚的地 方。

而学校救援基本结束后大家再赶 到乡政府时,由于时间太晚,12 的干部中已经有7个人不幸遇难。

正 因为我们有这样一大批关键时刻冲得 上、危难关头过得硬的共产党员,才让 受灾群众从废墟中看到了希望。

反之,党员干部如果理想信念动 摇,就会精神懈怠、意志消沉,淡化党 的观念、漠视党的纪律,最终滑向违纪 甚至违法的深渊。

所以全面从严治党, 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树 立高尚的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因此,这次 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 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 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成 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 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 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 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了 “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包括“四 个坚持”“四个自觉”,集中展现了共 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准则》做到 了要义明确、一目了然。

将适用对象 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 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 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 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 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 员领导干部也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 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的要 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

《准则》 还开宗明义地提出了全体党员和党员 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必须坚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 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 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 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总 之,《准则》变“不准”为“自觉”,不作禁止 性的规定,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本 色,树立了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 高标准。

而原来《准则》里的52 个“不准”并 未失效,其中有48 个“不准”经过修订 以后,被吸收进了新的《条例》,将继续 在“负面清单”中发挥作用。

三是做到了删繁就简。

《准则》在 ZHIGUOLIZHENG41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对象上做了“加法”,实现了对全体党 员的全覆盖,在内容上做了“减法”。

原来一共4个部分、18条、3600多字,修订 后一共是8条、309字,篇幅一下子减少了 90%以上,成为了突出廉洁主题、不讲禁 止性规定的“正面清单”。

而《条例》从 内容看,原来一共3 篇、15 章、178 2.4万多字,修订后的《条例》尽管把那 48 个不准吸收了进去,也只有3 篇、11 章、1.7 万多字,新增、去除和修改的比 例高达近90%,而且有些章节完全是新 添的,可以说是“脱胎换骨”。

因此,我们这次新修订的《条例》 和1997 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03 颁布实施《条例》相比也有很大变化。

主要表现出三大特点: 第一,实现了“纪法分开、纪法各 表”。

《条例》修改时要求,纪律的归纪 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 在了法律的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 格,对党员提出了比老百姓更高的要 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 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 下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 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 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变成了党 内的“公检法”。

因此,原先十大类的 纪律中与法律重复的贪污贿赂、经济 秩序、财经纪律、渎职行为、社会管理 等类别一共将近80 条被取消,重新归 纳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 活这六大类纪律,虽然在数量上少于 原来的十大类纪律,但却完全做到了 “纪律姓纪”,它的“制度成色”有了质 的飞跃,厘清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

第二,突出了政治纪律。

把政治 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特别增加了 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 团和气等违纪条款。

这些都是党的十 八大以来,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 丰富的内容。

在谈到违反政治纪律的 现象时,总书记曾一口气讲了 七个“有之”,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 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 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 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 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 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 的也有之。

”这些我们都可以从新修订 的《条例》的负面清单中,找到相同或 类似的表述。

第三,降低了处分门槛。

新修订 的《条例》被人们称为中共史上“最严 处分条例”。

这主要指两种情况,一种 是党纪处分的覆盖面比过去更全了, 包括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方面新增的 不少规定,另一种就是条例里原来就 有,但很多时候没有严格执行,现在要 按“四种形态”的要求抓早抓小。

习近 平同志说:“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 是不是过严了

答案是否定的。

很多要 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

现在的主 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 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 总之,《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 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 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提供 了衡量的尺子,也使监督执纪“四种形 态”做到了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ZHIGUOLIZHENG42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 三、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准则》《条例》 《准则》和《条例》如何贯彻执行

关键要把握好“四种形态”。

这是对 我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思想的 细化延展,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 的要求落到实处。

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是“批评 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其中,最重要的 就是对党内同志的缺点错误及时指 出,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积极、健康的思 想斗争。

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重要途径,是通过日常监督管理,预 防党员干部踩红线、闯雷区。

事实上, 当党员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时,如果有人能及时“拉拉袖”、提个 醒,就可能将这些问题制止在萌芽状 态;在问题比较严重时,如果有人能大 喝一声、猛击一掌,就可能起到猛然警 醒、悬崖勒马的作用。

这就是人们常 说的“上医治未病”。

但现在我们还有不 少同志把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当作一项任 务。

批评自己多,批评别人少。

批评班子 多,批评领导个人少;讲大家都有的共性 问题多,讲某个领导干部的个性问题少。

非要批评个人时,也是只讲小事,不讲大 事;只讲工作上的事,不讲思想作风上的 事;只拿别人意见来说事,这个事群众其 他人有什么反映,而不是讲自己是怎么看 的。

在进行批评时很多人都存在“多栽 花、少摘刺”的心理。

还有的人担心, 批评会遭致反弹。

自己对别人批评得 越重,别人对自己的批评也必然越不 讲情面,最后弄得两败俱伤,只有“你 好、我好”才能大家都好。

结果把相互 批评变成提希望,自我批评变成谈感想。

这种所谓批评和自我批评,既不可能发 现问题,也不可能解决问题。

总书记说:“抓纪律,就要 敢于板起脸来批评。

不要等犯了大错 误才去批评,平常有问题就要及时批 评。

”开展批评自我批评上领导干部也 要率先垂范。

勇于自我“揭短”,真心 实意地听取来自党员和群众的批评意 见。

还要注意鼓励、重用和保护讲真 话、敢批评的干部,即便是批评不够准 确,也不要追责,更不能“秋后算账”, 不能让敢批评的干部吃亏,更不能让 奉行中庸哲学的“老好人”占便宜。

领 导干部带好了头,就能形成“知无不 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的良好氛围。

总书记说:“只要 以诚待人,诚心诚意地沟通思想,推心 置腹地交换意见,把关心、关怀、关爱 送给同志,让人脸上火辣辣、心里热乎 总书记说:“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

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 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手了就容 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 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我们的干部 在不断进步中经常由正转副、由副转 候都以自己为主。

要按规矩办事,不是个人有主见、有个性就要说了算,哪 ZHIGUOLIZHENG43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有这个道理

”历史上这样的教训是很 多的。

例如天津大邱庄的禹作敏。

他 想发展一个党员,可支部讨论几次都 通不过。

他火了,亲自去押阵,说这次 咱们换个办法,同意他入党的不用举 手,不同意的举手。

在他那个虎视眈 眈下,谁敢举手啊,于是这个人便在全 支部没有一个党员表态的情况下被发 展入党了。

曾有个香港记者问他,“听 说您是大邱庄的土皇帝”,他竟然毫无 愧色地说,“我去了土字,就是皇帝。

” 正是这种把个人和组织、个人和党员 群众的关系扭曲到极点的认识,导致 他最后的悲剧性结局。

大量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犯错误, 往往和“不能客观认识自己”分不开。

一个领导干部,能从千百人中脱颖而 出,无疑在学识、胆识等方面有很多过 人之处;但因此会出现另一种情况,被 往日成功所堆积出的自信,使他可能 会在复杂形势下高估自己。

一个人地 位越高,权力越大,能听到的各种无顾忌 的批评就越少。

特别有些不正派的人,博 取领导好感最大本领,就是对领导的一切 都赞不绝口,包括他的缺点:不坚持必要 的民主程序,该集体讨论的时候搞个人拍 板,却被夸成是“办事有魄力”;不坚持原 则,对犯错误的人该处理的不处理,又被 夸成是“为人宽厚”。

如果我们的领导者 自己也不知不觉相信了这些,接下来 的一切便可想而知,这些缺点错误会 被自己当作优点而不断被放大。

事实上,领导干部要对专在面前 吹捧我们的人提高警惕,特别是对通 过贬低别人来抬高我们的人提高警 觉。

不入其圈套,应当是一个领导者 的基本素质。

但可悲的是,我们有不 少领导干部就是看不透这一点。

为什 么别人都能听出来的肉麻吹捧一些领 导干部却听不出来

因为他们对自己 的认识就是脱离实际的。

他们从内心 深处认为自己的水平很高,自己的贡 献很大。

才使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伎 俩屡试不爽。

而有些领导干部对自己 本来就不客观的认识,就会变得更加 不客观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得不 到真诚的批评帮助,那么“盲人骑瞎 马,夜半临深渊”的危险是现实存在 监督执纪的第二种状态就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 数”。

这一点颠覆了我们过去对纪律 处分的一些认识。

因为党内尽管早就 有各种纪律处分的规定,但真正受过 党纪处分的还是极少数。

包括从党的 十八大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两年期间,一 共有18 万多名党员受到纪律处分。

在我 们的8700 多万党员中,也只占0.2%多一 点。

而且其中还有35000 多人是因为违 反八项规定而受处分,说明过去受处分的 党员可能比例会更低。

按照这个比例, 把改革开放以来受过党纪处分的人累 计起来,不会超过党员总数的三个百 分点,也就是说,至少有97%以上的党员 终生都和任何处分无缘。

这反映了一个 现状,就是如果谁受了党纪处分,是件 很大的事,说明他犯了比较严重、必须 受到组织处理的错误。

甚至被视为本 ZHIGUOLIZHENG44 领导科学论坛大讲堂\\\/

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生可以写

中共中央近日印中国共产党廉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为全面从严治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

”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

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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