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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残联心得体会

时间:2016-04-12 16:46

关于盲道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

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盲道设计要求:城市中心区道路、广场、步行街、商业街、桥梁、隧道、立体交叉及注意建筑物地段的人行地道应设置盲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人行横道及主要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

1:盲道铺设的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力残疾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3:行进盲道宜设在距人行道外侧围墙、花台、绿地带250~600mm处;4:行进盲道可设在距人行道内侧树穴250~600mm处;道上如无树穴,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500mm;5:行进盲道在转弯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6:沿人行道和分隔带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其宽度应为300~600mm,距路缘石边宜为250~500mm;

残联属于社会团体还是政府部门

为什么公文主题词中“残联”这个词组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都没找到

性质是群众团体,与总工会、团委、的性质相同,属于参照机关管理的单位,其编制为

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保护法是一部法律吗,还是

基本内容::①教育人民群众懂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懂得在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

②教育人民群众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是保证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强大武器,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人人都要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和习惯,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

③要让人民群众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

懂得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而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运用社会主义法制这一武器,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④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使人民群众懂得什么是法,法的阶级本质和作用,以及有关的政策法令。

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并勇于同一切违法现象作斗争。

东莞为创建文明城市有什么措施???????????有急用

12、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完善康复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康复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健全文化教育体系,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

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

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加强市政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健全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积极开展社会助残活动。

确保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

1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由市普法办组织一次考核。

组建“五五”普法宣讲团分赴社会各阶层进行普法培训。

在车站、公园、工业区等地段设立法律宣传栏,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普法宣传。

开发普法信息平台,建立普法网站,开展网上普法教育活动。

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等活动。

编印普法读物、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

做到法制教育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领导干部、司法执法人员、生产经营人员、青少年学法用法有安排、有考核;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16、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做好政府诚信建设的规划。

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培养遵纪守法、明礼守信、廉洁清正的行政作风。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

坚持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办事承诺制, 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和完善公共决策咨询听证机制,实行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求计问策于民。

完善行政复议、信访制度,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办好“阳光热线”、“镇长热线”等咨询沟通平台,及时处理有诺不践的投诉。

确保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90%。

17、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个人和企业信贷信用信息在各商业银行的数据共享,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2006年下半年,全市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并入全国网络。

每年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定期召开全市性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暨“文明诚信市场”表彰大会,在全社会形成“守信用、重诚信、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18、大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查处机制,形成打假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打假办指导协调、各部门协同作战、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

充分发挥“12315”申报举报平台网络和“12365”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坚持市场监管和抽查,从源头上打假治劣。

开展专项打假行动,打击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严肃查处庇护制假售假的公职人员,全面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

大力维护食品安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建立3条以上“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确保全市范围内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

19、大力打击走私贩私。

在东莞打私办网站中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和健全打击走私贩私的举报机制。

健全打私机构设置,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实施奖罚规定,加大走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党政干部参与走私贩私。

20、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和服务,大力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等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绿卡”制度、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集中服务日服务制度、关贸协调会议制度、世界500强企业跟踪服务制度等,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全面的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大力创建服务型机关、法制型机关、学习型机关。

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

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

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吃、拿、卡等违法乱纪行为。

21、大力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

政府部门“窗口”办事行业树立以人为本和市民主体意识,制订本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为群众提供透明、高效、优质的服务。

制订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市民办事。

制订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凭制度办事。

狠抓“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窗口”行业提倡实行首问责任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确保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85%。

(24、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建立形势报告会制度,利用“学习论坛”、“都市沙龙”、“女性论坛”、“社区论坛”、“主题校(班)会”等平台,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形势教育主题活动。

加强形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形势教育阵地。

26、广泛开展市民教育。

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完善市民终身教育体系。

进一步健全社区教育网点,形成三级社区教育网络。

完善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贯彻《广东省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评估方案》,加大对成校基地、设备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力度。

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和健全市民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教学点。

切实执行《民办教育促进办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制度,加强对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

27、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

注重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学习先进活动,积极向中央媒体推荐宣传我市的先进典型,形成崇尚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市民对本市重大先进典型的知晓率≥80%。

开展“城市精神年度人物”、“年度新闻人物”、“见义勇为好市民”、“创业致富能手”、“优秀企业员工”等评选活动。

树立青年先进典型,开展“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活动。

促进女性成才,开展“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

28、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强化德育教育在学校全局工作中的首要地位,让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29、积极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氛围。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

在网吧管理方面,实行网吧营运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在娱乐场所管理方面,不得使用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工作,创造条件办好东莞广播电视台和电视少儿节目,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净化电视荧幕。

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30、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与相关场所管理。

积极开展文体、科普、道德实践、社会实践活动,要求高中生参加活动每人每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

制定并实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设立市、镇(街道)两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加强教育系统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

建设市中小学德育基地,争取2007年底峻工交付使用。

充分发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儿童活动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其在德育教育方面的功能。

健全团队活动制度,经常性开展团队活动。

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净化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积极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

加强对营业性网吧和各类书刊音像门店的管理,加大查处“黑网吧”和非法出版活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舆论环境、法制环境、文化环境和社会环境。

31、改革和完善学校教育。

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促进师生和谐相处和健康发展。

继续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加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各进行一次联合大检查。

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违反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违纪学校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大力推进村办小学联合办学,提高办学的规模和效益。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挖掘公办学校潜力,扶持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切实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制。

全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实行市财政统发工资制度。

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市城乡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杂费。

在去年全市本市户籍人口人均教育经费支出2933元、常住人口人均868元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供给水平。

在目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2.5%(测评体系要求>90%)的基础上,稳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32、完善科普设施,强化科普工作。

以东莞科学馆为依托,发挥科普展教中心和青少年科普活动中心的作用,积极举办大型科普展览,常年免费向市民开放。

在现有8个科普基地的基础上,再创建5个科普基地,力争再创建1个省级科普基地。

各镇(街道)建设科普宣传栏或科普橱窗,定期开展宣传,每季度更新一次。

创建10个科普示范社区,积极开展“科技进步月”宣传活动,继续办好“科普大篷车”电视科普节目,积极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

建立全市性科普志愿者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落实人均科普经费支出>1.0 元。

开展全市性科普活动≥3次\\\/年。

33、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2005年,我市互联网用户约65万户,固定电话用户383.9万户,以650万常住人口算,每百人互联网用户达到10户(测评体系要求10户以上),城市电话主线普及率达到59%(测评体系要求40%以上)。

未来几年,着力建设覆盖全市、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

抓好集约化信息管线和城市主干宽带网建设,加快实施移动信息化“八项工程”,重点推进3G移动通信、数字电视和通信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信息高速主干网,建立以光纤接入为主的综合接入网。

34、加快文化设施建设。

建设图书馆之城。

把东莞图书馆建成以数字图书馆为基础,体现知识交互理念、融合传统图书馆功能的国家一级图书馆。

实行总分馆制,实现全部镇(街道)图书馆都纳入总分馆体系,8个中心镇的图书馆在2008年前达到国家文化部制定的县级图书馆定级标准,其它镇(街道)图书馆达到东莞市图书馆建设达标标准,80%的村(社区)设有图书馆(室),基本实现1.2万人常住人口拥有一个图书馆(室),全市每百人拥有藏书160册(件)以上。

建设广场文化之城。

力争到2008年底,实现每5000户籍人口建有一个面积5000平方米、有特色的文化广场,50%的万人以上企业拥有一个文化广场(或文化公园),形成遍布全市的市、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文化广场网络,使文化广场成为群众文化生活的乐园、各种文化活动的中心、文化经济融合的平台,成为我市的文化品牌。

35、抓好国家档案馆建设。

目前我市档案馆已晋升为省特级档案馆,并成为市委、市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提高档案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市档案馆作为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作用。

36、加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民体育锻炼水平。

加大投入,逐步增加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

目前我市拥有的公共体育设施,按户籍人口算,人均达到3.53平方米,按东莞现有6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算,人均达0.818平方米,已达到标准。

未来几年,将投资8亿多元,兴建综合性的体育场馆,进一步提高体育设施的档次,推进各镇(街道)体育设施均衡发展。

我市目前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800多人,要加强培训,确保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12人。

从2006年起,每年举办五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每期要求各镇(街道)推荐100人参加培训班,到2007年末新增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人均拥有指导员人数达到测评标准。

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运动,鼓励市民参加锻炼,确保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45%。

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把体育运动引入工厂、企业,使企业员工得到锻炼。

积极开展全市运动会、全市篮球联赛、龙狮大赛、各镇(街道)和单位体育节、龙舟竞渡等群众体育活动,营造崇尚健康运动的社会风气。

2006年承办好广东省第七届大学生运动会,并争取在省运会上取得好成绩。

37、大力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建立社区居委会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员注册登记制度,确保8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群艺馆、文化馆定期对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进行培训。

各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文艺创作辅导员。

继续办好中国歌舞团东莞分团,增办几个专业艺术团体。

平均每个镇(街道)建立20支以上的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

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参与性强的群众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确保镇(街道)级文化广场每年举办10次以上文化活动。

40、整治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加强沿街店铺管理。

加强城市综合执法。

坚决遏制乱搭建,治理“张贴顽疾”,加强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整治,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确保城市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无乱张贴和无非法摊点现象,沿街店铺无跨门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沿街店铺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

41、加强交通站点管理。

2006年,制定全市公交系统10年发展规划,构建线路覆盖全市、运行畅顺有序、乘坐安全快捷的城市公交体系。

加强对公交行业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文明素养。

狠抓车况车貌和车厢环境管理,提升公交行业的服务水平。

实施公交车刷卡乘车,方便乘客和规范收费标准。

坚持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和乘客的安全。

确保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有机动车、自行车停放场地,车辆停靠安全规范,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

确保每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12台。

42、建立良好的公共道德秩序,加强公共设施维护。

实施“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按“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治理城市环境。

从2006年开始,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在全市农村开展以整治生态环境、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旧村、整治农贸市场和整治“六乱”(乱停、乱放、乱摆卖、乱搭建、乱丢垃圾、乱拉挂)为主要内容的“五整治”工作,力争“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五年基本完成”。

全市各镇(街道)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相关人员经费。

全市各镇(街道)加快完成环境卫生、绿化专项规划。

推进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落实属地管理制度、“门前三包”制度、旧村和“三地”制度等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制。

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建好和管好一批公厕、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厂、垃圾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

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无手机声音。

4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建立和落实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抚恤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2006年内成立“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制订《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和《东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定期举办义演募捐活动,表彰见义勇为好市民和先进集体,为基金会筹集资金。

树立和宣传学习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确保市民对见义勇为的支持率≥90%。

45、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广泛开展公益活动。

设立专门的扶贫帮困机构,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2006年底前正式成立慈善会,2007年前力争各镇(街道)成立慈善会。

进一步抓好“慈善超市”建设,继续在莞城、石龙抓好试点,到2008年,全市大部分镇(街道)都建有“慈善超市”。

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每年组织向对口扶贫地区的捐赠活动。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加强社会捐助站建设,在全市形成完善的捐赠接收网点。

大力实施“爱心助学”行动,推进助学活动的社会化进程。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无偿献血量在临床用血量中的比例≥80%;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及遗体行为的认同率≥50%。

46、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力度,成立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志愿者组织。

进一步加强志愿者工作的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实现注册志愿者信息化管理,确保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8%。

不断提高志愿者队伍的服务能力,完善我市青年志愿者培训机制,加大推广志愿者服务理念的力度。

形成各种志愿者活动每年正常开展的机制,定期组织一系列活动,确保孤、老、病、残、弱得到志愿服务。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47、加快经济发展。

2005年,我市生产总值达2182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0.2%,按常住人口计,人均生产总值3.3万元;财政收入332亿元,五年年均增长26.2%。

未来几年,确保我市GDP增长率继续高于全国同类城市水平并实现经济发展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内外源经济协调发展,发展文化事业,构建绿色环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文明和谐东莞。

规划实施投资总额约1532亿元的包括交通工程、能源和供水工程、防灾减灾工程、自主创新工程、产业优化工程、文化新城工程、环保生态工程、和谐平安工程等八项重大工程。

实现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力争五年翻一番的目标。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2005年,我48、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加快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均拥有道路水平,提升城市交通能力。

未来几年,投资400多亿元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公路改造、轨道交通工程等,推动交通网络向全市全面延伸。

2006年,市财政投资4.4亿元用于镇(街道)联网公路升级改造。

完成龙大高速东莞段建设和北王公路改造,启动惠常高速、莞深高速第三期,续建常虎高速新联支线,改造莞深高速黎光至东莞立交段。

动工兴建环城路北环、环莞快速路一期、东莞大道延长线等。

到2008年,确保大幅度超出测评体系中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2平方米的要求。

52、扎实推进城市绿化工作。

2005年,我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是41.23%(测评体系要求>35%),绿地率是36.71%(要求>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16.23平方米(要求>8㎡)。

2006至2008年,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全市采取以点带面、以线带片、点线结合手法,实行规划建绿,见缝插绿,营造环境绿带,建设道路绿线,建设公园绿地,不断提高全市的绿地面积,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现代林业生态体系,实现“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城市绿化景观。

投资4.3亿元,建设和完善市内五大生态森林公园。

创建“国际花园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成果,进一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

开展“绿化模范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逐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

53-54、加强环境治理。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投入,保证各项环保治理资金的筹措和落实,确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0%。

综合治理水环境。

加强饮用水源区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把各主要水厂吸水点及31座有供水任务的水库划定为水源保护区。

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东莞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划》,投入71.1亿元,于2007年底建成36项、总处理规模为21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

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实施《东莞市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方案》和《东莞市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整治方案》,对1252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加快建设9个环保专业园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密切监控企业排污行为。

全面清理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主要河涌和近岸海域。

抓好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加大海洋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水源涵养,切实保护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

加强与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周边城市沟通协作,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切实解决跨界污染问题。

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内无劣质V类水体,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8.9%(测评体系要求6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

整治大气污染。

加快市域内电厂脱硫工程,对电厂和工业锅炉安装烟尘净化装置,大幅削减沙角A、B、C电厂硫排放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整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积极控制交通、建筑等扬尘污染,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加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控制,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全年80%以上的天数的空气污染指数(API)<100,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在80%以上,酸雨频率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整治固体废物污染。

探索实行垃圾资源化综合治理和应用。

实施《东莞市固体废物处置工程规划》,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应用体系。

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程,鼓励和扶持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推动废品回收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探索海边填埋垃圾方式,加快固体废物焚烧厂余热的回收利用。

到2007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发电机、锅炉等固定声源的限期整治,降低固定声源的噪声污染。

确保我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7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七)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57、大力开展文明镇(街道)、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完善《东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在创建活动中注重自主创新,推动经济转型,促进创业就业。

大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的现代城市公民意识,促进他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向城市化转变。

确保“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80%。

确保市级文明社区的比例>80%。

58、持续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

制定并实施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评选过程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创建活动注重树立理想信念、提升基本素质、转变行政观念、强化法制教育、提升服务水平。

确保“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率达100%。

59、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组织“文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评选活动,以此为契机加强建设工地的管理。

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无导致伤残的安全责任事故、职工宿舍整洁有序、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要求城市工地封闭施工、安全施工、整洁施工、按时施工、安静施工,表彰一批优秀施工单位和样板工程。

61、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抓好创建工作宣传。

开办“文明东莞”网站,设立“文明论坛”和“文明之星”电视和广播节目,使之成为展示文明的窗口、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平台。

利用新闻、公益广告、专题节目、社会调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确保东莞日报和东莞广播电视台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各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重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其数量>广告总数的20%。

开展“无烟草广告城市”创建活动,确保全市范围内无烟草广63、完善监督机制。

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视察活动,定期通报创建工作,听取意见。

创建文明城市综合督导组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活动,督办各项创建工作。

建立市民巡访团、城市公共秩序和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检查等群众自治组织,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

搞好创建工作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提高的有力措施。

设立投诉电话、网上意见箱、领导接待日、群众信箱、行风热线、调查问卷等通道,征集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让群众查找存在问题,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

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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